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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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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模板10篇)
2023-11-12 16:22:13    小编:zdfb

总结让我们在喧嚣的生活中停下脚步,审视自己的成长轨迹。完美的总结应该展现个人的成长和进步,突出自身的特长和创新能力。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思考或许能给我们提供新的启示和思路。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一

最近,在学习完了《教师法》之后,我又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此谈谈我的几点体会。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家长如虐待父母,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作为教师每一天都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因此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应该放在首位!对这部法律,我觉得还应该多读、多想才能认识得更深刻,才能更好的指导我的教学和工作。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二

这段时间,本人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三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因此我们必须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在如今的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任务比以往更加复杂和困难,因为与此同时存在着互联网、游戏和新媒体这些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的物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加大力度,不断完善性教育、心理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培养健全的人格和人生观,让未成年人在教育中得到更好的成长。

第二段:监护人的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始终是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其中,监护人首当其冲。监护人必须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监护人还应起到积极的榜样作用,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证未成年人能够逐渐的健康成长。

第三段:学校的责任。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另一个家,更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学校要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加深对未成年人的防范和预防意识。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师生间的沟通和交流,与家庭和社区形成良好的教育联动,形成人人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第四段:社会的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并不仅仅是家长和学校方面的责任,社会方面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社会应该在法律法规方面以及教育、健康、娱乐等方面积极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加健康、安全、公平、充满活力和希望的环境。同时,社会还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群体的关注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人士的社会责任感,将社会力量充分调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教育和保护。

第五段:总结。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更加复杂和丰富的工作,需要广大家长、教育者、社会人士共同协作、共担责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所有人共同的期盼。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够抵御各种风险和挑战,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真正为未来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四

作为一名小学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教书匠”,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应一改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在教学中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总之,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一定的改观。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他们都是国家的未来,他们都将为国家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都必须爱护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在学校里不仅学习愉快,生活也愉快!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五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书。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来制定的一部法律。读了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以及保护自己的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很低,很容易受到侵害。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不少人都不同程度地伤害过未成年人,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以,中央制定这部法律,可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让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使他们将来成为祖国栋梁之才。

但是,制定了这部法律后,仍有些人还知法犯法,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我们学校的附近就有网吧和营业性游戏机室,我经常看见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进出出那里。这两间场所的门口,都没有明确标明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表明: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第五十条也说道: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这些场所的经营者都违反了法律,他们,必须为他们的行为付上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说道: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所以,我们所有的人都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爱和呵护他们,不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而我们,应该了解和学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不被侵害。读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同时,我觉得我们的国家十分重视我们未成年人,我们更应努力学习,报答祖国。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六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为他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未成年心智能力有限,法律保护至关重要。

事实上,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比成年人要有限。他们知识、认识、思维等方面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具备像成年人那样的判断和决策能力。由于未成年人的这些特性,他们在接触社会和行使自己权利时往往更容易受到欺骗和压迫。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显得尤为关键,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保护,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是单单的口号,而是需要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来实现。针对不同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法律规定了许多专门的条款来保护未成年人。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中的未成年人特别规定、《教育法》、《劳动法》等等,这些法律文件都很好地展现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和实质。此外,还有一些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红线,如未成年人劳动、民事行为、观赛、保险、教育等方面的法律保护,都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显而易见。首先,它保护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让他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其次,它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有积极意义。未成年人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如果未成年人得到充分保护,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将能够有机会全面展现,增强社会内生动力。总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意义是巨大的,需要我们更多的关注和实践。

第五段:结语。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必须保证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权利的保护,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针对不同情况,我们要适时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护和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我们也要呼吁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为这个社会带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七

近年来,拐卖儿童、虐待儿童等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了广泛关注。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法律上进行保障。实践中,如何进行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特别是在亲身参加这项工作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一、选择适当介入手段。

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需要选择适当的介入手段。例如,当我们发现有不法行为发生时,一方面需要利用社会力量强调监督和引导,另一方面也要在合适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手段,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不能仅仅局限在片面强调亲情、友情,而要借助社会公共力量,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学习、文化等全面权益得到保障。

二、注重预防和教育。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不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好已经发生的情况,解决问题。更要注重预防和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需要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权利进行全面普及和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未成年人保障工作中,培育公民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共同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

三、坚持法律原则。

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法律原则,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以未成年人的权益为本,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学习、文化等全面权益。同时,也要坚持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做好相关的法律维权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和落实。

四、坚持人性化工作。

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除了严格依法处理案件外,还应坚持人性化理念,细致入微地进行工作。例如,重点关心被害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心理状况,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支持,使其尽快走出困境,重返日常生活。而对于加害未成年人,则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教育,及时发掘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并依法惩治其不当行为,让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五、加强综合治理。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加强综合治理,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对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学校,需要加强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水平,让未成年人在家庭和学校中得到综合的教育;对于社会公共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加强管理服务,完善制度法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未成年人的全面权益。只有加强综合治理,才能更好地落实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

总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需要全面、预防和教育、依法办事、人性化工作、加强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和精神力量的支持和推动。只有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精神风貌,共同为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八

在幼儿园,我们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每一颗童心都是一个新世界,多彩斑斓、各有千秋,它需要我们细心的呵护、全心的对待。作为教师的我们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孩子们,但这些仍远远不够,我们必须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对我触动更大,深深地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学习,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另外,为了让孩子们也能知法懂法守法,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我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如实施“不得给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这一部分时,我利用幻灯片、录像等形式给予幼儿非常直观的认识,刚开始幼儿并不明白为什么卖香烟的人会被罚款,通过教师情境表演及详细的讲解,幼儿才知其所以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类似的情境排练,让幼儿更好地明白“法”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孩子的心性似璞玉,而幼儿园老师就是开发璞玉的匠师,我们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育。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1992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20__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新修订实施,新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学习了这部法律我的感触很深。我觉的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我觉得在这方面自己做得很不够。现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就应该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小孩子接受知识有一个过程,每个人各有差异。因此,我们做教师的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我们教师要尊重自己的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要教育好学生这就要我们教师不断学习教学业务;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正自己错误。

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从思想上有了认识,我要在平时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警示自己,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发现每一位学生的闪光点,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帮助他们。

未成年保护的法心得汇总篇十

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深深的认识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对待学生要以诚相见,以情换心,真心实意地教育,帮助他们,才能真正扣动学生的心弦。同时,要注意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表扬。当我们在处理有缺点的学生时,有时应扪心自问:使用的方法是否妥当?他们承受得了吗?有时还应根据学生的情绪作必要的说服解释,使之心悦诚服。用“爱”消除师生之间的情感障碍,用“信任”填补师生的心理鸿沟,用“期待”激出学生的智慧和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使他们迈好人生中关键的一步。他们心灵深处美的东西是通过曲折的甚至是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只有尊重,关心才能慢慢扭正其歪曲的心理,进而使其扬长避短,立志成才。

面对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尚缺乏高效、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一方面,在未成年人群体中,出现了脱离稳定社会组织、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群体。即使是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由于休息日、节假日的增多,也有更多的时间脱离学校的管理;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失去了单位这一传统的依托,必须寻找新的组织形式。社区虽然日益成为代表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场所,但我国社区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有效承担从政府、企业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

学校是对青少年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园地,也就是常言的智育教育。但是,学校还必须更注重向青少年进行道德素质教育,既做学问也教做人,两者不可偏废。棍棒教育与言教身教的关系。“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中国传统的教子经典。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若用棒教,大打出手,是侵犯人权,子女可以将你告上法庭。棒教行不通,还是言教身教靠得住。言教就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平等对待子女,通过交流思想,讲明道理,以理服人,不要居高临下,施以压服。身教比言教更显效果。如果做家长的成天围着麻将转,而要求子女安心写作业;夫妻若成天为鸡毛蒜皮吵嘴打仗,能让子女不受干扰吗?对父母不孝,却要子女敬重自己,只能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凡此种种不良的身教,都将影响子女的道德素质培养。教师也是一样,教师若平时口出脏话,或衣衫不整、随意打骂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影响重大,不但对学生的认知产生了影响,更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总之,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要教育好孩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爱之深,求之切,要求严格又要循循善诱。要使学生从心理上接受教育,就应尊重他们的自尊心,使他们保持一种安定平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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