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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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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通用12篇)
2023-11-12 12:44:48    小编:zdfb

合同的签订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环节,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当明确协商和约定。合同的执行有利于合作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2)乙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已合法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资格,有意取得甲方所摄制电视剧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予以传播。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传播该剧事宜,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二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

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第七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国际出入口信道、所属互联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使用公用帐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前款所列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与国际联网,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市)、县(市)公安局,应当有相应机构负责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掌握互联单。

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在组织安全检查时,有关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发现。

含有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时,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者删除。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负责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行为和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犯罪案件,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

(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

(九)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三

17.1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7.2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签署。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四

第一条本单位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主要包括:(1)用户注册登记、使用与变更情况(含用户账号、ip与email地址等):(2)ip地址分配、使用及变更情况;(3)网页栏目设置与变更及栏目负责人情况:(4)网络服务功能设置情况;(5)与安全保护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

第四条本单位及其用户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单位发现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到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办理备案手续。

如果本单位不遵守该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安全责任监督单位:

______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五

2.2 权利限制:

(1)独占许可,指作为该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排他许可,指作为该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权利。

(3)普通许可,指作为该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无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乙方均不得提供下载服务。

2.2 授权区域:乙方自行经营相关网络平台及服务器仅限于        。

2.3 授权载体:

(1)视频网站:乙方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载体仅限于乙方自行运营经营的网络平台,即        (如乙方变更域名或开设分站,需提前1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将甲方授权影视节目在新域名平台上线);乙方使用方式仅限于本站服务器存储形式,以pc为终端在线互动性点播播放(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定时点播,转播、下载、数字电视、iptv及其他以电视机、手机、机顶盒为终端的播放和下载,且播放完毕,用户终端不留存任何影视节目的电子数据文件,包括片段的电子数据文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许可、超级链接、深层链接、播放器嵌套、共同设立合作频道等,以使得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得以直接或间接使用本协议授权作品。非经甲方特别书面许可,不得与电信互联星空及其他网络平台、网通、铁通、移动、联通、广电等运营商网络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cp或sp形式的合作。

(2)iptv:乙方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载体与渠道仅限于乙方运营的iptv(须有乙方的标识或logo),具体指通过iptv专网以外置机顶盒为终端向客户提供视频点播、直播(具体指iptv)方式进行传播的权利,不包括数字电视、互联网电视等任何其他载体与渠道。

2.4 授权期限。

自乙方收到全部内容介质之日起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六

6.2 甲方保证该片能够正常上映(包括但不限于不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的判决、通知、裁定等而无法上映或上映后停映,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发行费、对第三人承担的法律或经济责任),甲方应在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    日内,赔偿甲方损失。

6.4 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6.6 甲方已经获得该片文学剧本、配乐和词曲等著作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必要授权,如因第三人对该片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导致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7 如因甲方宣传资金无法到位,延误该片的正常发行事宜,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6.8 乙方有权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该片的全部素材用于该片的发行、宣传推广、商业赞助推广或乙方及其关联公司自身的宣传推广活动。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七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

地址:福中路中心书城南侧。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经(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订立协议如下:

(一)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按每年次编制和更新甲方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对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每月次对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每月次集中做一次服务器类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甲方报障的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检测和修理,已无法修复的配件或设备报甲方确认,取得新配件或设备后及时进行更换。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八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云主机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说明:实行年付费制,请甲方在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三天内,将上述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双方约定事宜:

甲方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申请的信息资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转让或出租。

由于转让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将承担直接和连带责任;。

三、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按时为云主机续费;。

四、甲方有义务维护自己云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因甲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不得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

第1条信息会员注册。

乙方提供的服务将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服务指南和操作规则执行,甲方同意服务指南和操作规则中的要求,在完成乙方规定的登记注册手续并缴纳信息会员费后,成为乙方的正式注册信息会员。

第2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将根据注册信息会员的类型分为_________类,具体服务类别见服务指南。

第3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信息会员服务期限)为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条服务费用。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十一

1.1 该剧片名:        。

1.2 该剧制作单位:        。

1.3 该剧长度:时长为    分    秒/集。

1.4 主创人员。

(1)该剧导演:        ;

(2)该剧编剧:        ;

(3)该剧主演:        ;

1.5 该剧语言:        。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篇十二

1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发行、放映该该片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及/或《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1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1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发行、放映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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