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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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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汇总11篇)
2023-11-12 17:56:18    小编:zdfb

读后感是通读一本书籍、文章或观看一部电影、听音乐等后,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思考的一种写作形式。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深入品味作品的内涵,体验作者的情感,拓展自己的思维。在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想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这段阅读的心路历程。写读后感要关注情感表达和思想感悟的深化。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思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一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经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

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作对?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坎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人惊奇不已。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或应有的欢乐。

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的每一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zf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的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二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

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

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

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

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

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三

今天看了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本书,从中可以看清楚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书中主角是可怜的奥利弗。退休了,是私生子,母亲生下他不久就去世了。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地狱般的济贫院过着悲惨的生活,九岁时被送进棺材店当学徒。因为受不了非人的待遇,他逃到了伦敦,但他不想被小偷骗,掉进了事先安排好的陷阱。因为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我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瑟瑟发抖。这些人为什么要偷财物?他们不明白结局是什么。

法网吗?无论对方多么灵活、聪明,只要有群众的支持,罪犯都会落入法网。还有那些济贫院的人们,既然知道是孤儿,那就更加要多多照顾关心他们,为什么是百般虐待他们呢?我劝你们改邪归正,做一个热心人吧!

而那些好心人救了奥立弗,如果没有那些人们,奥立弗早就没命了。

我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好心人,让世界更和谐、安宁。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四

爱的力量如一束光,照亮大家前进的路,如一件棉袄,温暖大家的心,如一缕春风,爱抚着大家战胜困难的决心。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一直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我们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存活了下来。用我们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在这段时间,他遭到了其他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如贝德温太太,她对奥利弗一直无微不至的关怀着,她爱这个小孩,看到他就像是看到我们的小孩一样,奥利弗第三被抓到贼窝后,贝德温太太伤心不已,并不考虑所有代价去探寻奥利弗。还有大夫罗斯伯,他助人为乐,虽然有的莽撞,但却十分可爱,正是他的妙计才使奥利弗免于刑罚。这部分值得大家赏析的人太多太多,数也数不清。

我听过如此一句话“只须每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一盏灯献源于己的光明就能照亮整个世界,每一棵树献源于己的绿色就能让整个世界生机勃勃,每一个人献源于己的一份爱就能让整个世界充满温暖。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了解了这就是爱的力量,有了爱便可让逆境中的人重新站起,有了爱便可让绝境中的人重新充满期望,有了爱便可让迷境中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有了爱,所有皆大概。

一位富翁和一有名的律师结伴环游世界,看到很多非常有印象的事物,特别在某县所看见的,更是毕生难忘的。一天,他们在某县乡间散步,看见一个儿子拖着犁,一个老人扶着犁,在那里犁田。律师感觉很稀罕,顺手摄一镜头。不久,他们无意之中把这照片拿给邻县的一个西国传道人看,并问为什么如此用人犁田?传道人回答说:“是的,这是少见的。不过,我碰巧认识这二人,他们非常清苦,当本县信徒建筑会所时,他们亦非常想有所奉献,但又没钱,结果便卖了他们仅有些那一只牛来奉献,所以目前他们就要代替牲口来犁田了。”他们听后,愕然相觑,一时说不出话来。将来律师说:“这是何等愚昧的牺牲,为何你们容许他们如此作?”“哦!他们却不是这么看,他们只感觉那是莫大的喜乐,由于还能有机会摆上一头牛在主的事工上。”

这就是爱所创造的奇迹,每一个人都为世界添一点爱,为世界点亮爱的光,那样大家每一个人都会像奥利弗一样找到我们的幸福,更要紧的事有像奥利弗一样的善良,爱心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愈加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五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小说主要讲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的悲惨经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合上书,我掩卷深思:一个年龄和我一样的儿童,本应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快乐的童年,却因为自己的身份被抛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孤儿院。这是多么不幸的孩子!在孤儿院里,肮脏的衣裳,简陋的住处,稀少的食物,只能供奥立弗勉强生活下来,除了这些,每天等待他的还有鞭打咒骂和冷眼嘲弄。奥立弗几经辗转,卖给了另一户人家当学徒,以前的稀粥变成了狗食,以前箱子大的床变成了草垛。可是不变的还是人们那种欺凌弱小孤儿的心啊,长期的打骂促使奥立弗逃到了另一个城市——伦敦。

祸不单行,天真的奥立弗误入魔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给奥立弗进行思想灌输:偷钱比赚钱容易多了,在魔窟经过长时间地生活的奥立弗,对这帮窃贼的做法及想法十分厌恶,奥立弗坚贞不屈,值得我们学习!

首先,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小奥立弗的坚定。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奥立弗并没有低头。在窃贼的利诱下,奥立弗没有动摇。其次奥立弗辨认是非的能力很好,正确识别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安逸生活最终不是幸福的生活,而通过自己的劳动和真诚的心灵去获得的是从内心深处发自的快乐。

珍惜现在的生活吧,努力奋斗,奔向终点!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六

最近读了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这是我今年读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我随着本书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而迷醉在里面,为狄更斯那幽默、富有想象力的写作技能禁不住地不停地啧啧称羡。

首先狄更斯爱憎分明,对奥利弗退斯特的成长经历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邦布尔先生的官僚作风,对贼首老犹太——费金的阴毒嘴脸……给予了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一切看上去又是那么顺理成章——罪恶总将毁灭,善良总将有好报!

本书的书名叫做《雾都孤儿》,很显然小说应该围绕着奥利弗退斯特这个孤儿来写。可我看到后面,却看不到奥利弗退斯特的出现场次,相反越看到后面越是更多的出现了正、反人物的正面较量。以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在南希小姐的通风报信帮助下,一举将贼首费金、两号人物赛克斯一网打尽。这和看到这篇小说的广大读者的心愿是完全吻合的,我一边看一边希望那些可恶的人物能够尽快消失掉。狄更斯满足了我的愿望——让赛克斯的脖子被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让老犹太走上绞刑台,走完他丑恶的一生。应该说小说着力要表达的并不完全是奥利弗退斯特的可怕遭遇,相反小说着力要表达的恰恰是作者自己的良好愿望——善必将战胜恶,正义的阳光必将普照大地!而奥利弗退斯特在其中只不过起到一个正反双方进行交手的连接点的作用,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一个孤儿带着他懵懂的眼睛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通过其不幸的遭遇揭露出人性的光芒和丑陋,善良和残忍。在经过了苦痛,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小奥利弗退斯特才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轨道,这或许告诉我们这样的一个真理——社会有时并不如我们想像得那样美好,光明和黑暗,善良和残暴,宽容和野蛮如一对孪生兄弟一样,将会永远相互抗衡——既相互依存又互相对立着发展下去。

朋友们!睁大你雪亮的眼睛,看清楚这个你身边最真实、最丰富、最迷茫的社会现状吧!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雾都孤儿》这部小说肯定还有我的理解能力达不到的地方,这需要我继续研读本书内容,并结合我的社会实践,总结、挖掘出更多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来,愿与广大的狄更斯迷共勉!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七

故事叙述晋灵公武将屠岸贾仅仅因为自己与忠臣赵盾不和,并嫉妒身为驸马的赵盾之子赵朔,竟杀灭赵盾家300人,仅剩遗孤被程婴所救出。屠岸贾下令将全国一月至半岁的婴儿全部杀尽,以绝后患。程婴与老臣公孙杵臼上演“偷天换日”之计,以牺牲公孙杵臼及程婴之子为代价,成功保住赵氏最后血脉。后,孤儿赵武长成,程婴绘图告之国仇家恨,武终报前仇。

我觉得文中的程婴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为了救忠臣的孩子,不惜将自己的孩子换忠臣孩子的生命,这种大公无私精神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八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九

《雾都孤儿》是英国文学大师查尔斯。狄更斯的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出版于1838年。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生动形象地刻画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英国当时设立的“贫民教养所”中度过自己的童年。之后,他又历经学徒生涯,艰苦逃难,侮辱贼窝,之后被迫与心狠手辣的歹徒为伍,历尽无限酸楚,最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的主人公艾礼富是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一方面,他知晓自己的审视和困境,故而沉默寡言,逆来顺受,甚至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他不甘听从命运的安排失踪和命运做斗争。他是真、善、美的化身,其中,我最喜欢他“善”的品质。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有一位同学顺手把垃圾扔到教室的过道上,这时我手里刚好也有一个纸团,我也顺手扔到了地上,心想:“反正今天不是我值日”。我的这一举动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惩罚我打扫全班的卫生,我非常生气!心想:“为啥让我全干,那么多同学都扔垃圾”。

更可气的是,有些同学知道我受到惩罚,还故意往地上扔垃圾,捡过垃圾后,老师和我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我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更加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长了许多知识,相信这本书也会给你带来全新的感受,心动不如行动,行动起来吧!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十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左右精选篇十一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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