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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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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实用12篇)
2023-11-24 13:23:57    小编:zdfb

总结中需要包含对过去经验的总结与反思,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展望。写总结时,先要明确总结的对象和目的,确定准确的范围。这些总结范文还展示了不同层次和角度的思考,体现了作者的独到见解和思路。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力争使我国农业保险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风险分散得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为此,对今后的工作,我提四项要求:

第一、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我理解,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保险工作也是一篇大文章,需要我们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善于把握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继续坚持把“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一是要对农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将“农民是否满意、是否实实在在受益”作为衡量农业保险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有农民兄弟满意了,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才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葆发展活力。要乐于把自己当农民、视农民为亲人,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简单以为农业保险是为农民办好事,就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借助政府部门的权力搞强迫命令。要充分考虑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诉求正在多元化发展,不同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样,要允许农民对农业保险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在工作既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真正把“自主自愿”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到农业保险的具体工作中。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农业保险发展不可能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急功近利、一哄而起。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做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农业保险的服务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这是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农业保险的必由之路。在农业保险调查研究中,我们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问计于民,只有这样我们作出的决策、定下的制度、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才是符合农民需要的。三是要尊重基层创造,注重引导基层的首创实践。五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不断取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离不开广大基层机构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其工作根基就在于基层不断涌现的宝贵经验,其根本动力就在于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和创造力。未来要保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活力,必须要在以“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集民智”,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基层的创新热情和创造能力,鼓励、引导多产生一些先进典型,多创造一些经验做法,并适时将一个个“点”上突破的经验加以归纳、提炼、升华,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最终实现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认清总体形势,把握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

在农业保险发展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政府部门和经办公司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和行为边界。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更不能错位。政府部门,要重点致力于引导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重点致力于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农业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办公司要树立市场主体意识,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遵循保险规律,科学实施农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依靠”政府部门开拓业务,借力发展,但绝不能产生“依赖”思想。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中“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认清形势,勇担社会责任,把握政策机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试点和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实现“量的跨越”,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更加全面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要认真研究和全面把握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各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要算大账、算总账,算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大账,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总账。算清经济账是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年度间不均衡的特点,切实加强大灾风险防范,追求长时间跨度的收支平衡,不引发经营风险;算清社会效益账是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的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探索通过人工增雨或者防雹等人工干预天气措施,进行防灾减灾模式创新,为农业减灾丰产、减灾增效作出更大的贡献。

虽然五年来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必须看到,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基本事实没有改变,供给和服务能力不足与“三农”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服务能力不够、覆盖面不宽、保障水平不足、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的基本事实,仍然是我们考虑“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当前农业保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勇担责任,化压力为动力,以满足“三农”风险保障需求为硬任务、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狠抓重点,大力发展“粮食主产区”农业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凸显亮点,着力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设施农业保险、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险等发展;紧密围绕国家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产业经济发展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新要求,抓好相关农业保险的推进工作。突出特色,推进牧区、藏区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并支持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作用;拓展领域,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渔业保险、农村综合保险等涉农保险发展。

第三、抓好基础工作,强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保险科学规范经营。

一是要切实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农业保险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建设是抓管理、抓源头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核心基础工作,农业保险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管理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明确应该怎么干、要在什么阶段达到什么样的工作要求,也就是要下大力气梳理权利、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立法工作进程,这是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农业保险参与各方的共识;也是国际的通行做法。保监会高度注重农业保险立法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近期将有重大突破。从梳理农业保险政策特殊性、操作特殊性、风险管理特殊性和经营结果特殊性入手,完成了《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建立一套以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核心、以部门规章规范为基础、以行业指引标准为补充、以公司内控制度为依托的制度框架体系。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建设。要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促进农业保险产品科学化和通俗化。引导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提高保障程度,开发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满足农业和粮食生产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加强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的研究,提高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建立起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业保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惠及到千家万户,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要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要加强农业保险新科技的应用,立足我国农业保险标的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道德风险高、经营成本高的实际,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科技水平;加快gps、无人机查勘、卫星遥感等成熟技术的引入,提高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夯实基础数据,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财务核算等管理环节完全嵌入系统程序,切实做到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及统计系统数据无缝连接,从技术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管控更加严密。

三是要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规范运作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农户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关系到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也关系到保险市场秩序的稳定和保险业的形象。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加强监督与管理,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农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保监会和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并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事实证明,这种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仅不会阻碍发展,反而会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在此,我再次强调,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8.24”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建立起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项内审制度,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农业保险工作的内部稽核审计,保证内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各保险公司对在内审时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姑息包庇纵容。保监会系统上下更要统一认识、统一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将农业保险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重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真实性。要加大对农业保险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经营的成本。对于保险违规行为,在人员上,要依法对责任高管取消任职资格,对责任员工采取禁入行业的限制;在机构上,要依法对违规地区以省区或地市为范围实行部分或全部停业,严重的要吊销违规机构的经营许可证;要以法律规定最高限对机构和个人进行罚款。对发现的与经办机构相互勾结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违纪线索,要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督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延伸检查,或者直接将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向其上级单位或有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各保监局可以在农业保险专项检查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四是要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快速提升,随着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也在快速积累。各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不能因为这几年农业保险总体保持了盈亏平衡,摆脱了历史上“小干小赔、大干大赔”的不利情况,就放松了风险防范意识、失去了应有的警惕。经营农业保险必须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加强风险预警,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通过积极参与再保险体系建设,通过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防范和化解农业保险大灾风险。

第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能力,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既重要,又复杂,且敏感。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更应顺应这种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服务和保障“三农”的发展。因此,农业保险是保险业服务“三农”的大事。“三农”底子薄、基础差、挑战多,因此,农业保险也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件难事。做好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必须要转变作风、强化执行能力。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基本都实行“三农”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事关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对农业保险,各保险公司各级机构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对公司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亲自过问、并负总责。其次,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容易的事情做起,必须关注细节。“细”在企业管理中也就是“执行力”的问题,各公司要在各级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人员中切实树立起服务意识,切实树立起立足基层、服务“三农”的理念,切实树立起精益求精、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制度的作风,克服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从改变一事一物一人入手,把事做细、做实,实现农业保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再次,要完善激励机制。各公司要关注、关心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从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考虑配置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特色,制定专门的考核激励办法,通过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和基层机构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最后,要加强队伍建设。农业保险经营理念是否科学、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惠农措施是否到位,关键在人,在于人的态度、意识和作风。我们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多年从事保险工作,但对于农业保险,对做好“三农”工作,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要抓紧熟悉“三农”基本情况,系统学习农业保险的政策,了解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了解农业保险面临的环境,了解农民对农业保险的真实诉求,尽快掌握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要领。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抓好农业保险基础工作的紧迫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把农业保险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同志们,现在是农历二月底三月初,刚过春分节气,“二月惊蛰又春分,种树施肥耕地深”,指的就是我国大部地区已进入春耕、春播的农忙季节。东北地区的春播也即将开展。农民朋友们正在抓住冷尾暖头的重要时机,播洒希望。我们要紧跟农时、抓紧同步做好农业保险,为农民朋友们切实服好务!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用活、用好现有的支持政策,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势头,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重要金融工具,切实把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办成“百姓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保险得发展”的实事和好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县召开的首次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分析保险工作形势,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全县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商业保险的需求旺盛,保险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全县保险从业机构已发展到19家,其中保监机构批准、工商登记注册的16家,包括人寿保险6家、财产保险9家、农业保险1家。开办险种日趋丰富,寿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210个险种,财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40个险种。今年一季度,全县保费收入6191万元,其中,寿险类4787万元、财险类1404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其中,寿险类192万元、财险类386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缺失。由于县级没有设立保险管理机构(或协会),省保监局、市保险协会对县级保险机构的监管又鞭长莫及,一般授权市级分公司对县级保险机构实施企业内部监管,导致县级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经营规划、业务开展、理赔服务等情况无从了解。在这种形势下,个别保险机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搞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一方面,保险机构设立撤销随意性大。近3年我县有7家保险机构设立、2家保险机构撤离,机构设立或撤销较为随意。另一方面,个别保险机构违反工商管理规定,随意变更办公地点,在交警队附近设立代理点,抢办车险业务。

(二)无证经营机构扰乱秩序。有3家保险机构无证经营(交警队附近2家、交通局附近1家),干扰了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房屋,方便撤离或更换地点;雇员均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较低;办公条件简陋,只配备电脑、验钞机、刷卡器等;吸金能力很强,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如不及时注册登记,加强管理,势必会影响我县保险业市场,给投保户造成损失,给稳定工作带来隐患。

(三)机构内部管理尚需规范。多数营销服务部采用“先由上级派遣、后选当地人担任”的方式任命负责人,目前80%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由本县人员担任,但多数从业时间在2年以下,缺乏管理经验,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端人才不足。个别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虽由上级公司派遣,但更换频繁(甚至一年一换),致使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销售、保费增长上,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服务关注不高,重发展、轻服务的意识还比较突出,这不仅不符合保监部门的要求,也背离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同时,为数不少的保险机构文化氛围不够健康,突出表现在宣传口号上,普遍存在低俗、激进等问题,极易对员工产生误导。

(四)保险品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在机构设置上,绝大部分属于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仅有的1家农业保险已被撤销。在保险品种上,产品特色不突出,专业化经营不明显,品牌优势不充足,财险和寿险占据主导地位,缺少应有的各类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特色养殖等对保险的需求。开办险种的集中重复,导致恶性竞争、价格战、销售误导等问题较为严重,数据不真实、帐外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依然存在。

二、保险业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围绕当前中央、省、市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必须勇担重任,在加快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保险业独有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我县gdp完成142亿元,人均gdp约3900美元,超过了人均3千美元的全面小康指标。但这还远远不够,小康生活除了gdp标准,还有人均住房、受教育程度、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环境生态等一系列标准,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健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仅仅是指多少现金收入,社会保障健全程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反映。这种情况下,更好地发挥好商业保险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需要,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解决好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保险业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推进保险业的创新,增加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大力推进保险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特别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济阳、和谐济阳的建设。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保险机构,发展保险的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再保险机构,增加保险业的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人群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许多保险公司经常感叹竞争激烈,经营困难,这其实是创新能力不够、差异化服务不够。要做大保险这块蛋糕,怎么做大?就看你的产品怎么样,服务水平怎么样,营销水平怎么样,宣传能力怎么样。还要研究错位经营,研究细分市场,研究专业化分工。所以,差异化发展是我们下一步做大蛋糕、膨胀规模的一个方向。

(三)保险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开公平竞争,相互支持合作,共同推进全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误导、诱骗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监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保险业务代理程序,对保险代理人的从业行为全权负责;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同业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严格投保理赔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保险纠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我县的保险工作可以说“成绩有目共睹,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行业风险、群众投诉等问题,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给予高度关注,并密切配合上级保监部门,共同管理好、维护好我县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全县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海波县长任组长,我和张杰局长、杜恒华行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支公司经理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全县保险机构负责人会议,调度各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实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和通报。对拒不改正的,提请上级保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上级保监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二)营造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现在保险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还只是保险机构自己在宣传,宣传内容简单地偏向于吸引群众投保。其实老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自己买的险种也不清楚,只知道交了多少钱,理赔限额是多少,像理赔条件、违约条款等根本不清楚,应该说是跟风的情况比较多,一旦出现理赔情况容易产生纠纷。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保险机构不但要宣传吸引群众投保的内容,更要宣传保险基础知识,切实做到让投保人充分知情。有关部门、媒体也要多做一些正面宣传,使大家都能了解保险的功能、了解保险的作用,增强群众自觉参加保险的意识。

(三)加大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随着我县保险业务量的迅速扩张,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严肃处理恶意竞争、误导消费者、理赔难等问题非常必要。从保险行业来讲,其它的竞争都不怕,怕的是自己把自己打垮,自己相互之间恶意的竞争,不讲诚信,误导消费者,这样做的话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短时间看好像是可以增长一些保费,扩展了一些业务范围,长时间看是信誉扫地。保险公司如果都不讲信用的话,那首先第一条就是不够格,该赔的不赔,是不行的,交钱的时候大家都积极,要赔钱的时候到处找理由想办法不赔,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再一再二不再三了,所以聪明的经营者都是从长远看的,特别是当前的情况下要增强保险行业和保险消费者的信心,要高度警惕和关注风险的传递。集中退保、群体上访等问题,在别的地区已经出现,希望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坚决避免风险由点到面蔓延。要抓好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鼓励有序、合理竞争,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从今天开始,县政府将组织工商、人行等部门,开展一次全县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请各保险机构给予积极配合,切实解决我县保险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我县保险工作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全县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市长丁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20xx年,全市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2.79亿元,全年理赔金额2.08亿元,受益农户38.6万户次。随着农险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全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获赔1.14亿元,占理赔总金额的54.8%;市财政专项列支200万元,对池塘淡水鱼等4个险种给予30%的市级财政补贴;试点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为有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

丁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坚持惠农富农发展方向不动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聚焦重点突破,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服务。要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努力提升农业保险工作水平,为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还很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务院于10月24日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范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县是农业大县,为有效分散转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小麦、玉米、花生种植保险。承保自保险标的(小麦、玉米、花生)定苗或移栽成活齐苗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因暴风、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的小麦、玉米、花生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承保小麦在成熟开始收获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奶牛养殖保险。规模型养殖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1周岁(含)以上7周岁(不含)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保险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保单载明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参照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保险金额、保费。

(一)保费缴纳金额。小麦每亩保险费16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自己承担4元;玉米每亩保险费18、2元,财政补贴14、56元,农户自己承担3、64元;花生每亩保险费14元,财政补贴11、2元,农户自己承担2、8元;奶牛每头保险费392元,财政补贴313、6元,农户自己承担78、4元。

(二)保险金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花生每亩350元。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每亩400元;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补贴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奶牛每头5600元。

三、赔偿标准。

参保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一)小麦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返青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二)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出苗—拔节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抽穗—灌浆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三)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开花下针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结荚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小麦损失面积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400元/亩×损失率。

(五)奶牛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残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的第一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历亲为,全体动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支持服务“三农”、构建和谐大名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各自职能,迅速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2月底前不折不扣的完成投保和交费任务。

(二)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及早安排部署。同时,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农业保险专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全保足。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农民投保,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亩”。要按照种植亩数,登记造册,认真填好投保清单电子表格,将保费及时交付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截留农户保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后果自负。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将承保签单情况和资金划拨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审验、分账核算,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保险费补贴拨付到位。一旦发生灾害,县农牧局要指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参保标的的核损工作,准确鉴定损失,为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四)强化服务,快速理赔。投保农户在出险后要在24小时内拨打中国的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指定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配合农牧专家做好损失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各乡(镇)要做好承保和理赔结果公示,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保险公司要预备充足的赔付资金以应对大面积灾害的发生,保障赔付工作的迅速、高效,让农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五)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思想认识高、工作力度大、成绩比较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消极懈怠、不能按时完成投保任务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参加保险或投保不足的乡(镇),一旦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5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副市长毕于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毕于瑞在讲话中说,去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以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监管、严格责任为重点,在基础制度、服务能力、市场主体以及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服务“三农”能力显著提高,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监督体系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农业保险承保面,突出依法合规运作,不断拓展延伸保险领域,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抓好宣传培训,全力推动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实现较大突破,为服务“三农”加快发展取得优异成绩。

会议表彰了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农村保险示范镇和示范村。会上,邳州、铜山、沛县、徐州人保公司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5月8日,罗大台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罗大台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的知晓率。通过村屯广播、宣传栏向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防御抵抗农业自然灾害、实现减灾增收的有力保障,鼓励农民积极投保;二要严格操作程序。积极做好张榜、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平、公开、透明;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市长丁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2.79亿元全年理赔金额2.08亿元受益农户38.6万户次。随着农险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全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获赔1.14亿元占理赔总金额的54.8%;市财政专项列支200万元对池塘淡水鱼等4个险种给予30%的市级财政补贴;试点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为有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

丁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坚持惠农富农发展方向不动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聚焦重点突破,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服务。要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努力提升农业保险工作水平,为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分析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行业力量,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会议是保监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农业保险专业会议,会议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中农办、国办以及相关兄弟部委都派出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指导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选择在黑龙江这样一个粮食总产量最高的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大省召开,意义也十分特殊。会议内容丰富,求真务实,效果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业保险取得的发展成就。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委的协作配合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农业保险逐步改进与农业生产和农民需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市场主体建设以及监管体系建设均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三农”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十二五”时期乃至未来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的来看,几年来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五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20xx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20xx年为1.6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87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在内蒙、新疆、江苏、吉林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黑龙江农垦、安徽省等地已基本实现了近100%全覆盖。承保林木9.2亿亩,牲畜7.3亿头(羽)。此外,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渔业保险等试点也在稳步推进,其中农房保险在近二十个省开展,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地方政府也高度重视,特别是浙江、福建、广西等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农业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已经成为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据统计,五年来,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农业保险补偿已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其中,东北旱灾,农业保险为5200万亩受灾作物支付赔款19.5亿元,占东北地区受灾作物面积的30%。20xx年福建“6·13”特大暴雨灾害,保险公司向2.51万户农户支付农房赔款近4000万元,社会反响良好,得到了媒体广泛赞誉。在20xx年全国重大洪涝灾害中,对受灾的1900万亩农田赔付20.3亿元。20xx年国庆节期间,强台风“纳沙”、强热带风暴“尼格”造成海南橡胶损失,农业保险一次性赔付9600万元。这些赔款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生产灾后恢复再生产,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在一些保险覆盖面高的地区,农业保险赔款已成为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农业保险的资金杠杆效应日益明显,已经成为中央财政强农惠农的重要创新举措。自20xx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品种逐年增加、地区逐年扩大、补贴比例逐年提高。20xx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约66亿元,由此为“三农”带来的风险保障达到652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近100倍,切实体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中央财政每拿出一块钱,地方各级政府也相应配套近一块钱,有效地增加了支农资金总量;各级财政的高比例投入,大大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水平,有效激发了农户的投保热情,越来越多的农户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此外,农业保险有效发挥金融工具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在对灾情的判断、损失金额的确定以及理赔金的发放等方面更加专业、快速,同时也更加公开、公平,避免支农资金成为“唐僧肉”、“大锅饭”,提高了救灾工作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建立,是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最有效、最重要的创新模式之一。

(四)农业保险创新了农村融资模式,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金融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农村金融风险高、运营成本高是主要原因之一。农业保险一方面使农民在受灾后及时获得足额的经济补偿,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增强了农户的风险抵御能力,提高了借款农户的偿贷能力。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结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有效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促进信贷对农业的支持,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20xx年,保监会与银监会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明确了在涉农业务上,银保开展合作的原则和要求。一些保险公司围绕建立银保互动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人保财险与陕西省政府联合开办的“银保富”产品,国元农险在安徽的“草莓+信贷”的服务模式,都是与当地政府合作,由政府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设施蔬菜、水果等提供保险服务,银行对参加保险的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形成了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承担风险的模式。又如,安信农保、紫金保险、人保财险,分别在上海、江苏、宁波等地推出“小额信用贷款保险”产品,与财政或有关的担保机构共担融资风险,解除银行后顾之忧,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民顺利获取银行贷款,开创了以保险产品为纽带,保险公司、政府和银行共同解决农民融资难的新机制。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以保单质押、保险受益权转让等方式,在解决农村融资难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

(五)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发展中作用日益明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部门在“三农”工作中,不断将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政策措施进行部署和应用。在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保险公司在各地因地制宜地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相继推出一系列针对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的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日益成为各地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方式,成为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如,按照国务院20xx年启动的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推动北京、上海等大中型城市在蔬菜保险方面进行积极尝试。特别是上海,通过蔬菜价格保险,探索解决多年来“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难题,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又如,新疆在喀什疏附县,探索农户综合保险模式,对农牧民农业生产及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提供综合性保险保障,更加全面发挥了保障和服务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的功能,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政府的充分肯定。此外,云南的烤烟、陕西的苹果、江西南丰的蜜桔、安徽铜陵的生姜、北京大兴的西瓜等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涌现,为保险业服务当地“三农”进行了有益探索。

(六)农业保险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已经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近年来,行业不断加深对发展农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逐渐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保险公司发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不少公司主动转变发展思路,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投入大量的资源,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些保险公司主动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参与农业保险,承担更多的任务。在服务网络方面,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一些经办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农民投保和理赔。比如,人保财险湖南省常德市分公司在农业保险经营中,通过对涉农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借助农林部门及其他涉农部门基层机构力量协同开展服务,成功跨越了农业保险服务农户的最后“一公里”,既提高了服务效率,也节约了经营成本。在服务手段方面,经办机构针对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在承保、理赔、单证管理等方面,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比如人保财险建立了能繁母猪信息系统,既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加强了道德风险的管控。安华、人保等公司无人机航拍等新型科技逐步引入,提高了承保理赔的服务效率。阳光农险、中华联合在黑龙江农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人工干预天气等方式,有效地增强了农业的防灾防损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保险公司收集和积累的农业灾情数据越来越多地被地方党委、政府认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已明确将保险公司数据作为统计灾情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服务标准方面,监管机构专门制定了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两个关键业务环节的基本操作规范。行业协会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指引,并制定了种植业保险大灾理赔指引,为经办机构提高灾后理赔速度提供了技术支持。

(七)农业保险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工作领域的亮点和重点。保监会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保监会党委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还专门研究如何做好农业保险工作,如何支持经办机构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如何将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服务与地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结合。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发展和规范发展的制度规定,明确提出了“五公开、三到户”的农业保险服务规范(即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以及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并对到户的操作流程作出规范;逐步建立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制度,切实加大检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严肃查处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注重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再保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再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研究,指导和支持各地利用再保险市场有计划、前瞻性地对农业大灾风险进行分散;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总之,这几年农业保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和农业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好政策;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营造了好环境;得益于财政、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的协同推进,形成了强合力;得益于保险业的艰苦努力,顽强奋斗,做了大量工作。在这里,我受项俊波主席的委托,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向在座的各位,特别是通过你们,向长期奋战在农业保险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员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农业作为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在“十二五”时期必将得到更高程度的重视、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更快速度的发展。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对于促进农业保险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发展,对于切实加强和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一)要深刻认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给农业保险带来的新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描绘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继续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也就是“三化同步”,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规划》具体部署了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保险业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要认真学习《规划》中有关农业发展的内容,充分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全局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敏锐把握农业保险发展的新机遇。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手段,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大有可为。《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现代农业,必然体现出“高科技、高投入、高产值、高收益”,同时,也必然伴生出高风险,对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需求也必然更加强烈;《规划》中指出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需要农业保险保驾护航;《规划》中明确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都对发展与农民相关的创业、医疗、失业、意外伤害等涉农保险提出新的要求;《规划》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房建设,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也需要保险作为重要保障手段。保险业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努力为我国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做出贡献。

(二)要深刻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赋予农业保险的新任务。

党中央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且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今年温家宝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但由于目前国内劳动力、资源等价格上涨形成的成本推动因素,以及欧美国家新一轮货币量化宽松政策的不确定性,今年控制通胀的任务仍然很艰巨。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价格稳定机制,而农业保险可以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国家在出台这些领域的扶持政策时,都将农业保险作为一个重要的配套政策,赋予了新的任务。比如,我国生猪市场周期性波动、且波幅较大,去年,猪肉价格新一轮持续上涨,屡创历史新高,带动了物价整体上涨,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影响,甚至影响到了经济。中国的猪肉价格已成为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广泛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这里面一方是生猪养殖户的生产困难需要支持,另一方是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需要保障,更为重要的是,猪肉上涨引发的物价上涨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国的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家在促进生猪生产的政策中,一直将生猪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作为重要的支持政策。又如,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同时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产业,近年来,一直跳不出“供多、卖难、价低、伤农”、“供少、买难、价高、伤民”的怪圈。频繁出现的价格剧烈波动,给菜农利益和市民生活都带来了不利影响,成为很难平衡的一对矛盾。近两年,短时期内农副产品价格暴涨而出现的“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以及当前的“向前葱”等网络热词,正是这一矛盾的现实反映。维持蔬菜生产稳定,找出市民与菜农的利益平衡点,有效缓和菜价波动,已成为稳定物价水平的重要宏观调控内容。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对蔬菜保险也提出了新要求。这些工作任务不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非同寻常。我们对这些新任务、新担子,一定要“跳出保险看保险”,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全局的高度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抓好落实。

(三)要深刻认识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农业保险提出的新要求。

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既是保险监管的天职,也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农业保险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险种,政策性强、敏感性高、被保险人数量庞大。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是农民,他们整体文化水平不高,但简单、朴实,做好农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意义重大,而且任务十分繁重,做好这一工作的关键在于要站在农民的角度上,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近几年,农民的保险意识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一方面,经过近几年农业保险的大规模开办,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实实在在的赔付,培育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培养出一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这些新型的农业生产者往往文化水平较高,对保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更加多元。我们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不同层次农户的意见,从不同方面反映的情况综合看,农民朋友对农业保险有“六盼”:盼参保品种多,盼保险金额高,盼出险赔付快,盼赔付比例高,盼政策制定细,盼政府管理严。我们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稳定,要推出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以维护农业保险的消费者权益,要尊重这些朴实的诉求,对我们自身的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监管政策,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发展农业保险,防范风险是个永恒的主题。

一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巨灾风险问题。在我国,农业生产基本是露天工厂,生产成果对自然灾害的敏感度高。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损失程度和影响深度广度出现新变化,各类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显突出,频繁出现了一些极端天气事件。今年1月份以来,欧洲多个国家陷入极为罕见的严寒和暴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百年来的最低气温,造成近千人死亡。我国东北地区在20xx年、20连续发生多年不遇的大旱,今年冬天又罕有大雪;连续三年,西南地区发生春旱,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农业保险的风险单位大,面临的巨灾风险远远超过传统险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跨越几个县甚至几个省,发生灾害事故,产生巨灾损失。随着承保规模的快速扩大,行业对此要有更加清醒更加深刻的认识。

二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在事前的信息不对称经常表现为逆选择,比如农户把经常受灾的“坏地”投保,而对经常不受灾的“好地”不投保。这其中也与我们工作不到位有关系,比如有些地区由于地方财政配套不足,导致开办份额受限,形成了逆选择的倾向。在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就是道德风险。比如,将未投保的能繁母猪冒充投保的母猪索要赔款等。由于我国“三农”基础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备,所以农业保险道德风险高。20xx年以来,我们在个别险种上,也曾因管控不严,局部暴发了道德风险。教训十分惨痛。这就要求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要不断地提高管控能力,加快建立一些基础信息库,在承保时,分户采集重要的标的信息,比如养殖业的耳标信息、森林的权属信息,田地的“四至”信息(即地块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等。

三是要深刻认识农业保险面临的政策风险问题。现在的财政补贴政策要求农户先交钱,财政给配套补贴;下级财政先补贴,上级财政再配套。在初期,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并没有得到有效地激发,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有的地方基层政府与保险机构在协同推进时,以“统保统赔”方式粗放操作,农民不用交钱,由基层政府或有关个人代垫代交,在年底时,再通过“假赔案”或虚增赔款等方式,将基层政府或个人代农户垫交资金、基层财政补贴款套取回来。这里面,个别地方甚至隐藏着个人在其中捞取好处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财政部、审计署以及各级监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了多起这种违规行为,并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其中涉及保险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个别人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也已移送司法机关。这种做法,不仅仅是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造成了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政策设计的不理解、不认同,进而产生对保险行业的整体不理解和不认同。对这种风险我们已经付出了血的教训,更应引起行业,特别是新进入农业保险市场的主体的高度重视。经办机构更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完善体制制度,确保今后不再出现这些问题,如果发现,我们将严肃处理,并上追两级责任人。

四是要深刻认识社会关注度高带来的新问题。近年来,农业保险工作深入推进,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农民群众不断增多,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农业保险已成为“两会”代表高度关注的内容。近年来,保监会每年都收到大量的关于农业保险的人大政协提案,20xx年保监会办理的关于农业保险提案占全部保险类提案数量三分之一左右。同时,我们每天上网、看电视、看报纸,也能看到很多关于农业保险的报道。这说明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逐渐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业保险的氛围,对我们政策的拟定、措施的实施、效果的评估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易因农业保险仍处于试点初期,“顶层制度设计”的缺失,各方的认识和看法不同等原因,使农业保险的发展问题易从热点变为焦点,形成关注点,进而诱发风险点。我们把它叫做“社会关注度高引发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当今的网络时代,更因网络的及时性、草根性、互动性等传播特性,表现的尤为突出和明显。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强对信息传播、舆论传播特点特性的认识和把握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使每一项工作经得起社会的监督,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不仔细,引发新风险问题。

总之,近几年,随着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也在不断涌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只要我们深入到群众中,集中群众的智慧,我们一定能够在实践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法总比困难多!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八

认真、务实、创新、激情”这是今年给自己定下的岗位关键词,在09年的工作中,我时刻用具体的工作绩效来诠释这些词汇的真正内涵,用自已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能做的更好!

在__年即将过去之际,回顾我在年初总结时“立的誓”,有一点点欣慰,也有一点点遗憾,当然随着整个公司的蓬勃发展,我更多看到的则是我所致力于的滨海个险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不积跬步,无以成千里。在过去的一年中,由于工作经验的欠缺,我在实践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虽然因此碰了不少壁,但相应地,也得到了不少的磨砺机会,这些机会对我来说都是实际而有效的。

有了这些不可或缺的经验,和去年的业务水平比起来,现在的我工作起来明显会感觉较之以往更加的顺手,效率自然就高了。其实所谓事倍功半,所谓厚积薄发,就是每天都要尽可能地累积进步,哪怕只是几处“微不足道”的细节,天长日久下来也是一笔可以极大助力工作的财富,要知道专业和不专业的区别就在于那些看似无足轻重,事实上却非常关键的差别。

这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在工作中让我体会最深也受益的一点心得。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自己一贯以来“宽以待人,严以律己”的工作格言,并将在不断完善细化自己工作的同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来进一步充实自己,从技术层面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__年,我一定会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期望,坚决打好开门红首战,为盐城太保的稳健、快速、高效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九

5月8日,罗大台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农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农业保险工作。罗大台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的知晓率。通过村屯广播、宣传栏向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防御抵抗农业自然灾害、实现减灾增收的有力保障,鼓励农民积极投保;二要严格操作程序。积极做好张榜、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平、公开、透明;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十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42号)、《关于印发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险办〔〕1号)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108号)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工作,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积极开展政府引导,以政策为导向,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投保进度较上年有较大提升,理赔工作稳步推进。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完成投保目标任务,20个镇场完成指导计划的100%以上,2个镇指导计划的90%以上,3个镇完成80%以上。种植业投保完成362、59万亩,其中小麦184、98万亩,玉米58、27万亩,大豆119、34万亩,占下达指导计划353、28万亩的102、64%。养殖业投保完成42494头,其中能繁母猪完成42389头,奶牛103头,占存栏量的100%。

20xx年保险理赔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在春季冻害、夏季暴雨灾害中效果比较明显。20xx年共有43、24万亩农作物获得理赔,其中小麦15、32万亩、玉米7、70万亩、大豆20、22万亩,实现理赔款1890、36万元。能繁母猪理赔740头,理赔金额74万元。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进一步增进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赖和信任。

(二)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步调协调一致。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理赔专家组,要求乡镇相应地成立组织。

在部门职责上划分清晰,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把财政、农业、畜牧、民政、气象、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了领导组织,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建立了部门协调与协作机制,在工作上拧成了一股绳。

我县以抓保险质量为重点,指导乡镇做好投保理赔工作,完全按照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投保和理赔清册的审核上,严格操作,不准非流转大户承保和理赔,避免出现套取的资金的漏洞。在抓好质量的同时,我县印发了《关于下达20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涡政办〔2010〕96号),下达种植业投保353、28万亩指导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面积开展投保,作为考核乡镇的主要指标。下达养殖业投保计划能繁母猪4、12万头,奶牛200头,作为畜牧局的考核任务,年终按照实际存栏量作为考核目标。

(三)抓保险就要注重抓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是提高群众知晓率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关键。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上,在亳州报进行报道涡阳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在涡阳县财政信息网开辟专栏,发表宣传信息26篇,涡阳县政府网发表宣传信息7篇、亳州晚报、亳州网、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我县曹市镇、牌坊镇、公吉寺等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进村入户,解难答疑,效果明显。

三是我县印刷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致广大农民一封信》,分午秋两次开展张贴活动,在群众比较集中的集市、农资门市部、镇村等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制作宣传广播,利用广播的优势,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城东、丹城、花沟等镇试播农业保险广播,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利用峰会、庙会、古会等集市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集市宣传,架设宣传台,开展面对面宣传。

六是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面对面交流,如花沟镇到村召集投保农民,征求意见,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让政策深入人心。

七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问卷,要求每个镇开展不低于2个村,每个村不低于5户,既是征求意见,调查满意度和知晓度的方式,也是更好地宣传基本保险政策。

八是印刷《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逐村逐镇,包括领导小组成员,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农业保险。制作电子政策,便于查询各项政策制度。

九是开展电视宣传,利用电视覆盖广、收视率高的特点,开展面上宣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重大灾害现场报道、受益农民回访专题等进行正面宣传。

十是利用过街条幅、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十一是发放宣传单,让广大农民更深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西阳镇自制宣传单,编成“少抽一盒烟,就买一亩险”等顺口溜,顺口又好记,群众容易接受。

十二是利用简报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效果。为便于工作的推动,及时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县农险办推出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简报》,到目前编发简报5期。

(四)政府积极引导,支持监督并重,理顺保险关系。

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引导工作。我县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乡镇府积极组织开展了动员会、培训会,从政策和鼓动层面上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让广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农民群众感受到政策性保险带来的实惠,让农民群众深深体会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好处。

支持与监督。在财政支持上,对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上,政府极力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我县2010年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纳入了年度,安排预算300万元,并在年度内调整了预算,增加89、84万元,共上交了补贴389、84万元。同时,做好对保险机构补贴资金审核的工作,落实了2009-2010年保险机构的补贴审核工作。在人力支持上,由于种植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和人员的原因,力量薄弱,在集中查勘期间,我县指派理赔专家组专家做好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受灾程度的认定和灾害原因的分析。在日常监督上,首先实行保险经办机构宣传前置审查,凡是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宣传的资料,农险办进行政策审查,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误导、诱导农民投保。在投保理赔政策把握上,县农险办主动安排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投保时按照“以实际面积”进行投保,凡是大户要有相应的流转手续,或者农民委托证明。理赔时,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和“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的原则操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

理顺保险关系。我县不仅强化对保险经办机构保险行为的监督规范,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如处理牌坊镇杨双楼村杨玉玺咨询一事,县农险办非常重视,对牌坊镇农险办进行限时办结,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答复,县农险办并及时进行了电话回访。

(五)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查勘理赔是重点。

种植业地域覆盖广,面积大,受灾较为零散,分布不均,保险机构利用自身的力量轻灾可以应付。遇到较大灾害出现时,出险较为集中,人力不足。我县积极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查勘工作,得到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后,由财政、农委以及专家组成的组织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查勘小组开展查勘工作,从技术人员上给予支持。

坚持群众利益,做好查勘理赔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做好对保险机构支持的同时,及时了解灾情,安排乡镇农险办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到群众中了解实情,做好监督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六)积极落实奖励政策,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

根据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难度,我县适时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2009]108号),制定奖励措施。上半年,在大豆、玉米投保时,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兑现65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促进了工作开展。

(七)利用信息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在通过会议、文件做工作安排的同时,注重信息化联络的及时性,我县利用信息化平台,用短信方式及时安排工作,发布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动态信息,大大提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效率。我县利用财政局短息平台和农险办飞信平台发布信息67条,提高了保险工作时效性。

(九)注重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县与农委、畜牧局、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机制,利用农险办这个平台,研究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召开研究协调会议。

二、问题及建议。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的初级阶段,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修正,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县在找出问题的同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渐走向完善。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一)各级政府、农民的认识还需提高,加强宣传仍是以后工作的重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上应做好分工,政府部门做好面上的宣传,保险经办机构需做好群众的点上的宣传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初级阶段仍然会存在问题,正确处理,不能一棒子打死。在试点阶段,由于群众的认识不高,乡镇、村干部工作差异,必然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正确处理,积极引导,逐渐规范。如果一棒子打死,就会出现掩盖问题,不利于总结和发展。如处理垫付现象上,采取积极的态度,督促收取,杜绝懒散现象,“不以费小而不收”。

(三)加快保险机构向镇、村延伸,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的模式,特别是种植业,依靠政府性强,政府推动加市场运作模式,没有完善的服务组织,纯粹就是政府的事,不如政府自己做。所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组织是试点成功的前提条件。2010年我县的基层服务组织还不健全,各个镇(场)形式上已经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国元保险还没有正式进行委托和签订协议,协保员也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下一步着力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起一个有力的服务网络,担当起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架构。

(四)简化投保理赔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探索保险新方法。我县部分乡镇采取一次收的办法可以总结借鉴,加以推广。以土地面积为投保标的,以农作物作为一个保险理赔的依据,把投保理赔简单化。有利于降低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国元保险公司应加以研究,制定保险新措施。

(一)着力支持国元公司建立镇农业保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村级协保员制度。支持国元公司开展村级协保员及乡镇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县、乡、村服组织的协调与沟通,理顺三级网络秩序。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速投保理赔工作进程。一是探索清册编制新方法。研究创新投保理赔的方法,是降低工作强度,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人力消耗、资金耗费。探索投保程序的简单化,结合涉农补贴系统与惠民直达工程,探索投保理赔清册的编制方法,让重复的劳动简单化。二是探索投保工作新思路。由于我省种植业保费较低,收取费用繁琐,采取预收和提高政府补贴的方法,使复杂的工作简单化。不仅减少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也减少了两次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三是简化理赔流程的探索。在保证不违反保险的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研究评价现有保险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挥村级协保员的能动性,提高积极性,运用3、5%的资金效应,制定协保员考评办法,引导协保员做好理赔工作,让农险人员遍及乡镇村落。

(三)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方式,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在近两年宣传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力争做到宣传“无死角”。利用电视制作宣传片,利用广播实行广覆盖。同时开展有奖调查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农险干部的政策水平。

(四)深入基层,做好监督坚持工作。推动是落实政策的前提,监督是做好落实的手段。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活动:一是从投保准确性。确保农民投保到户,严格审核非土地流转的大户投保,杜绝骗保行为;二是确保理赔的准确性。大面积受灾时指派专家组专家陪同查勘,确保“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真正落实理赔政策;三是确保保险经办机构的保险行为以政策为引导,不误导农民投保和理赔,监督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策。

(五)开展调研活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42号)、《关于印发涡阳县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险办〔20xx〕1号)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20xx〕108号)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工作,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投保进度较上年有较大提升,理赔工作稳步推进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完成投保目标任务,20个镇场完成指导计划的100%以上,2个镇指导计划的90%以上,3个镇完成80%以上。种植业投保完成362、59万亩,其中小麦184、98万亩,玉米58、27万亩,大豆119、34万亩,占下达指导计划353、28万亩的102、64%。养殖业投保完成42494头,其中能繁母猪完成42389头,奶牛103头,占存栏量的100%。

20xx年保险理赔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在春季冻害、夏季暴雨灾害中效果比较明显。20xx年共有43、24万亩农作物获得理赔,其中小麦15、32万亩、玉米7、70万亩、大豆20、22万亩,实现理赔款1890、36万元。能繁母猪理赔740头,理赔金额74万元。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进一步增进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赖和信任。

(二)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步调协调一致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理赔专家组,要求乡镇相应地成立组织。

在部门职责上划分清晰,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把财政、农业、畜牧、民政、气象、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了领导组织,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建立了部门协调与协作机制,在工作上拧成了一股绳。

我县以抓保险质量为重点,指导乡镇做好投保理赔工作,完全按照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投保和理赔清册的审核上,严格操作,不准非流转大户承保和理赔,避免出现套取的资金的漏洞。在抓好质量的同时,我县印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涡政办〔20xx〕96号),下达种植业投保353、28万亩指导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面积开展投保,作为考核乡镇的主要指标。下达养殖业投保计划能繁母猪4、12万头,奶牛200头,作为畜牧局的考核任务,年终按照实际存栏量作为考核目标。

(三)抓保险就要注重抓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是提高群众知晓率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关键。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上,在亳州报进行报道涡阳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在涡阳县财政信息网开辟专栏,发表宣传信息26篇,涡阳县政府网发表宣传信息7篇、亳州晚报、亳州网、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我县曹市镇、牌坊镇、公吉寺等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进村入户,解难答疑,效果明显。

三是我县印刷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致广大农民一封信》,分午秋两次开展张贴活动,在群众比较集中的集市、农资门市部、镇村等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制作宣传广播,利用广播的优势,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城东、丹城、花沟等镇试播农业保险广播,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利用峰会、庙会、古会等集市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集市宣传,架设宣传台,开展面对面宣传。

六是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面对面交流,如花沟镇到村召集投保农民,征求意见,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让政策深入人心。

七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问卷,要求每个镇开展不低于2个村,每个村不低于5户,既是征求意见,调查满意度和知晓度的方式,也是更好地宣传基本保险政策。

八是印刷《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逐村逐镇,包括领导小组成员,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农业保险。制作电子政策,便于查询各项政策制度。

九是开展电视宣传,利用电视覆盖广、收视率高的特点,开展面上宣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重大灾害现场报道、受益农民回访专题等进行正面宣传。

十是利用过街条幅、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十一是发放宣传单,让广大农民更深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西阳镇自制宣传单,编成“少抽一盒烟,就买一亩险”等顺口溜,顺口又好记,群众容易接受。

十二是利用简报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效果。为便于工作的推动,及时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县农险办推出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简报》,到目前编发简报5期。

(四)政府积极引导,支持监督并重,理顺保险关系。

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引导工作。我县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乡镇府积极组织开展了动员会、培训会,从政策和鼓动层面上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让广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农民群众感受到政策性保险带来的实惠,让农民群众深深体会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好处。

支持与监督。在财政支持上,对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上,政府极力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我县20xx年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纳入了年度,安排预算300万元,并在年度内调整了预算,增加89、84万元,共上交了补贴389、84万元。同时,做好对保险机构补贴资金审核的工作,落实了20xx-2010年保险机构的补贴审核工作。在人力支持上,由于种植业保险经办机构机构和人员的原因,力量薄弱,在集中查勘期间,我县指派理赔专家组专家做好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受灾程度的认定和灾害原因的分析。在日常监督上,首先实行保险经办机构宣传前置审查,凡是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宣传的资料,农险办进行政策审查,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误导、诱导农民投保。在投保理赔政策把握上,县农险办主动安排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投保时按照“以实际面积”进行投保,凡是大户要有相应的流转手续,或者农民委托证明。理赔时,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和“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的原则操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

理顺保险关系。我县不仅强化对保险经办机构保险行为的监督规范,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如处理牌坊镇杨双楼村杨玉玺咨询一事,县农险办非常重视,对牌坊镇农险办进行限时办结,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答复,县农险办并及时进行了电话回访。

(五)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查勘理赔是重点。

种植业地域覆盖广,面积大,受灾较为零散,分布不均,保险机构利用自身的力量轻灾可以应付。遇到较大灾害出现时,出险较为集中,人力不足。我县积极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查勘工作,得到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后,由财政、农委以及专家组成的组织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查勘小组开展查勘工作,从技术人员上给予支持。

坚持群众利益,做好查勘理赔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做好对保险机构支持的同时,及时了解灾情,安排乡镇农险办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到群众中了解实情,做好监督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六)积极落实奖励政策,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

根据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难度,我县适时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涡政办[20xx]108号),制定奖励措施。上半年,在大豆、玉米投保时,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兑现65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促进了工作开展。

(七)利用信息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在通过会议、文件做工作安排的同时,注重信息化联络的及时性,我县利用信息化平台,用短信方式及时安排工作,发布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动态信息,大大提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效率。我县利用财政局短息平台和农险办飞信平台发布信息67条,提高了保险工作时效性。

(九)注重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县与农委、畜牧局、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机制,利用农险办这个平台,研究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召开研究协调会议。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的初级阶段,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修正,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县在找出问题的同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渐走向完善。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一)各级政府、农民的认识还需提高,加强宣传仍是以后工作的重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上应做好分工,政府部门做好面上的宣传,保险经办机构需做好群众的点上的宣传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初级阶段仍然会存在问题,正确处理,不能一棒子打死。在试点阶段,由于群众的认识不高,乡镇、村干部工作差异,必然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正确处理,积极引导,逐渐规范。如果一棒子打死,就会出现掩盖问题,不利于总结和发展。如处理垫付现象上,采取积极的态度,督促收取,杜绝懒散现象,“不以费小而不收”。

(三)加快保险机构向镇、村延伸,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的模式,特别是种植业,依靠政府性强,政府推动加市场运作模式,没有完善的服务组织,纯粹就是政府的事,不如政府自己做。所以,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组织是试点成功的前提条件。20xx年我县的基层服务组织还不健全,各个镇(场)形式上已经建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国元保险还没有正式进行委托和签订协议,协保员也没有签订服务协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下一步着力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起一个有力的服务网络,担当起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架构。

(四)简化投保理赔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探索保险新方法。我县部分乡镇采取一次收的办法可以总结借鉴,加以推广。以土地面积为投保标的,以农作物作为一个保险理赔的依据,把投保理赔简单化。有利于降低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国元保险公司应加以研究,制定保险新措施。

(一)着力支持国元公司建立镇农业保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村级协保员制度。支持国元公司开展村级协保员及乡镇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县、乡、村服组织的协调与沟通,理顺三级网络秩序。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速投保理赔工作进程。一是探索清册编制新方法。研究创新投保理赔的方法,是降低工作强度,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人力消耗、资金耗费。探索投保程序的简单化,结合涉农补贴系统与惠民直达工程,探索投保理赔清册的编制方法,让重复的劳动简单化。二是探索投保工作新思路。由于我省种植业保费较低,收取费用繁琐,采取预收和提高政府补贴的方法,使复杂的工作简单化。不仅减少了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也减少了两次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三是简化理赔流程的探索。在保证不违反保险的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研究评价现有保险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挥村级协保员的能动性,提高积极性,运用3、5%的资金效应,制定协保员考评办法,引导协保员做好理赔工作,让农险人员遍及乡镇村落。

(三)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方式,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在近两年宣传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力争做到宣传“无死角”。利用电视制作宣传片,利用广播实行广覆盖。同时开展有奖调查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农险干部的政策水平。

(四)深入基层,做好监督坚持工作。推动是落实政策的前提,监督是做好落实的手段。20xx年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活动:一是从投保准确性。确保农民投保到户,严格审核非土地流转的大户投保,杜绝骗保行为;二是确保理赔的准确性。大面积受灾时指派专家组专家陪同查勘,确保“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真正落实理赔政策;三是确保保险经办机构的保险行为以政策为引导,不误导农民投保和理赔,监督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策。

(五)开展调研活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农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篇十二

尊敬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晚上好!

2020年弹指间已经过去,总结我这一年来的工作,只能说是忙碌而充实。一年来在领导的指导、关心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亲切配合下,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的前行,现将我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对于整个农险条线来说是最具挑战和机遇的一年,遴选工作公司大获全胜,保费与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我们农险的工作变得更加繁忙,不只有以前的水稻玉米等种植险保险,还新增了育肥猪,能繁母猪等养殖险业务。在打完遴选的胜仗后,我马上下到服务部帮忙,协助文罗搞好月山服务部农险的承保理赔工作,忙完月山的农险工作后,又到栗山,棋梓,东郊帮忙农险签单工作。别人笑称“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忙完签单马上就跟来了几次合规检查工作和晚稻寒灾理赔工作。可以说今年的农险工作是忙绿的,我们全体农险员工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底线,相信我们的农险工作会越来越来好。

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

1、个人车险业务还有差距,同时非车险拓展不理想,在下阶段工作中,需要做好个人业务拓展。

2、思想不够解放,做事不够大胆。步伐受到思想和眼界的局限,凡事不敢大胆设想,做事过于小心谨慎,习惯依赖经验判断。

3、不善于合理分配时间,不善于在繁杂的事务中理清头绪,导致眉毛胡子一把抓,有时候出现事倍功半的情况。

三、

下年度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掌握更多的业务技能,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个人业务方面向优秀团队和个人学习,开阔渠道。任务目标车险30万非车险2.5万。

二:农险工作1全力以赴做好农险查勘理赔工作。

3不断加强农险依法合规工作。

三:严以律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工作态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的职责。

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最后祝我们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财源滚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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