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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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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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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一

根据武侯区计划生育局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物管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成武计生[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特制订计划生育服务责任书。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物管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小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维护其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各物管单位(公司)要将计划生育纳入服务范畴,协助社区居委会为小区居民提供好计划生育宣传,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二、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调动住宅居民参与本辖区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三、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建立管理服务网络。将物管小区的计生工作纳入管理范围,帮助指导物管小区确定计划生育信息员或工作人员,把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延伸到所有小区,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居民的合法权益。

2、建立联系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物管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掌握情况,指导、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通过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提高物管单位工作人员或计生信息员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知识水平,调动他们共同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

4、搞好服务,寓计生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窗口、设点、上门等方式,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兑现落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生殖健康为主的计划生育“三查”等服务。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利用好小区文化阵地资源,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规、优生优育科普宣传活动。

5、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在提供好各项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物管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的检查和监督。要在小区内公布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生育的、流动人口未持《婚育证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四、物管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物管服务的内容。物管公司要确定本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协助配合计生部门、社区居委会做好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将小区计划生育的服务纳入其工作职责之中。

2、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建立宣传阵地,设立计生宣传专栏、墙报和固定式的计生标语,把计划生育融入到小区文化建设。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入户工作,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文化,提高小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小区内居民需办理一孩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物管公司应及时为其出具“居住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服务。

4、为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兑现落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5、物管单位对群众的来访、举报、投诉应作好记录,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

6、物管单位按时通知小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免费“三查”服务。

7、物管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工作。

8、要配合社区做好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对未持证者,要提醒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计划生育手续。

9、按计生部门的规定,对小区人口的入住动态、育龄人口及其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进行登记。

10、协助街道、社计办对小区内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人员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居委会和物管单位各一份。

社区居委会:物管单位:

书记、主任:负责人:

计生专(兼)职干部:计生专(兼)职干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二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使我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本单位计生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我队精神文明建设,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三明京福高速公路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与各干部职工签订如下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实现“五个百分百”(计划生育率100%;晚婚率100%;晚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节育率100%)的计生管理目标,并做到“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

二、、干部职工主要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及规定。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加强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计生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提高对计生工作的认识,增强计划生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计生工作是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精神。

2、所有干部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主动参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学习教育及有关的活动,学习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积极为路政大队(中队)的计生工作献计献策,自觉接受路政大队(中队)或公司的指导和检查。

3、自觉遵守计生有关政策规定,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落实,实现“三无”及五个百分百。未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婚前健康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自觉实行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育(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全体干部职工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按规定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查环查孕)。

4、凡要求登记结婚的干部职工,不论其户口是否在集体户,必须符合晚婚年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并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大队申请,经核实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后,应将结婚证原件交到大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复印备案。未申请或有申请但不具备法定条件而未获批准就结婚的同志将不享受婚假、独生子女费,不给予批准婚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要求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生育计生证》或准予生育的证明,凭证怀孕、生育,并及时将准生证(独生证)及复印件交到大(中)队计生管理员进行核实登记。禁止计划外生育,凡计划外怀孕必须采取措施,中止妊娠。

6、婚前(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未按晚育要求生育者,属违反晚育规定提前生育。严禁早婚、早育、超生、未婚先孕和再婚未审批先孕、再婚超生、婚外生育,和非法抱养、收养、送养以及遗弃孩子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如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应及时报告。

7、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定期、自觉参加孕情检查;育龄夫妻在不生育期间应当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8、已生育子女的同志,应在婴儿出生三个月内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出生,并凭出生证明,到当地公安和粮食部门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办好独生子女证,并自觉实行有关的避孕措施。

9、已育夫妇应自觉采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经常检查,并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已婚的女干部职工及男干部职工的配偶须按规定办理查孕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组织的每季度计生“两查”(查环查孕)工作,证明是否计划外怀孕。在每季度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查环查孕”证复印一份交至中队计生管理员和大队计生领导小组(综合科)登记存档备案。夫妻是双职工的,可由女方当地户口所在村、街道或单位开具计生管理证明,以示管理责任区分,并由对方单位管理。经办人员在审核育龄对象查环、查孕证时,必须详细审核是否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盖章、签名,方可进行登记。

10、主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自觉将所持证件(《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和“查环查孕证”的复印件交队部存档。

11、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的苗头及时报告并配合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目标实现。

三、奖惩办法:

1、每年度中队对计划生育工作均应进行自查,大队每年度都将组织检查验收。

2、凡认真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按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享受相关待遇。干部职工独生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坚决执行计生“一票否决权”。凡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发现干部职工或家属有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劝说无效的要采取必要的、坚决的行政措施保证落实,并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交由政府计生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中队(科室)、班组、个人,将不能参加一切评先评优活动。大队同时根据责任人违反计生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视情况给予扣发3至12个月的奖金,并上报公司处理。

4、对有不签订责任书和不按时送交计生部门或医院妊娠检查报告单,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给单位或计生部门和不配合计生管理人员管理等行为的,大队将给予责任人停发工资或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上报公司备案。

5、计生工作人人有责,举报本单位其他人员有违反计生规定,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计生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计生管理工作,单位全年度无发生计生问题,组长奖300元,副组长奖200元。计生小组工作不细,管理不力,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发生违反计生问题,除追究领导责任外,组长罚款500元,副组长罚款300元,违反地方计生条例有规定的,从属地方管理规定处理。

四、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执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不受负责人、干部职工变动的影响。负责人、干部职工的变动,必须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对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五、本目标责任一式叁份:三明京福路政大队、干部职工所在中队各一份,干部职工一份。

甲方(中队、科)乙方(干部职工)。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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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三

为保证本单位计划生育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特与个人签订计划生育承包责任书:

一、承包内容。

1、响应党的晚婚号召,保证达晚婚年龄结婚,并将结婚证复印件交王丽平,开具婚育证明。

2、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怀孕三个月内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户籍在外地的在领取结婚证后尽早办理生育服务证。

3、保证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产后一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交王丽平,在刘丽处备案。

4、积极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不超计划外怀孕,不非婚生育。

二、奖励、处罚。

奖励:对于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主动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处罚:凡违反计划生育责任书,按市、区、望京街道办事处和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处罚。

三、此责任书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直到育龄期(女职工:49岁;男职工:60岁)结束为止。

附:生育服务证的办理程序。

a、双方户口在本市: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生育服务证(红本),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指标。

c、男方[女方]为_____市户口,女方[男方]为外地户口:婚后或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男方]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加盖女方[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的公章,男方[女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带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婚育状况证明到男方[女方]户口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

注:如是再婚,婚前无子女的,带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是集体户口的还要户口首页,以上证件用a4纸竖着复印。

科室:_____科主任:_____承包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四

为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完成,(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年度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本单位职工及外来流动人员无计划外生育;。

2、无出生漏报;

4、职工(含三个月以上临时工),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用工单位负责发放;。

5、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开展二次以上查孕查环;。

6、配有计划生育专(兼)职联系员,按时参加镇各种计划生育会议;。

7、基础档案完整,记录正确,变动及时,按时正确上报各类报表;。

9、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离岗、内退、留职停薪、驻外工作后仍须建立档案;并纳入常规管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四、本责任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党政牵头、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流动人口的用工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配合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

为切实落实协管责任制,特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为本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人作为流动人口兼职协管员,负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关工作信息的报送和工作协调。

二、落实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报送责任

(一)用工单位对聘用的流动人口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二)各类在商场以及企业中从业的流动人口,由各村(社区)负责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员工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三)各村(社区)应当将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信息、出租人及承租人信息登记造册,向乡流管办报送信息,出租房屋及租赁异动情况每月报送一次。

(四)各村(社区)按照计生、劳动保障、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报送相关信息。

三、各村(社区)应当严格按照凭暂住证用工的规定,不得使用工单位聘用未申报暂住登记或未办理暂住证、身份不明的流动人口。

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思想、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经常性对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搞好综合治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配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入户调查,自觉接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六、落实日常管理,对发现的涉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村(社区)及时向乡流管办报告,积极协助查处。

七、考核办法

(一)乡政府年终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是列入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为不合格,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一票否决”。

济协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

村(社区) 支部书记:

站点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把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确保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乡政府特与各村委签订2012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考核要求及计分标准

1、各村委要配齐流动人口专管人员,无流动人口专管人员的此项不得人。(3分)

2、积极发挥中心户长的职能并兑现报酬,无报酬的此项不得分。(3分)

3、组织群众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宣传品入户率达到80%以上。(8分)

4、建立健全相应的卡册、报表及管理登记册。(8分)

5、对流入人口要积极上报乡流动人口专管人员,并督促其办理婚育证明以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10分)

6、督促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按时接受乡计生服务站每季度“三查”,如有一例未“三查”扣2分。(10分)

7、督促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上环必须在产后三个月以内,否则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如有一例不及时上环者扣3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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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流动人口上报要及时,必须按月上报,如有跨月报扣3分。(9分)

9、督促流入人口在到达现居住地十日内到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查证审验,如有一例审验扣2分。(5分)

10、对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使用药具和服务的重点对象要免费送药具上门服务。(5分)

11、严格办理流出人口介绍信,同时对流出人口进行上册登记并报于乡流动人口专管人员,有一例未按要求进行办理和上报的扣3分。(12分)

12、按时报表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度,有一例未按要求执行的扣3分,扣完为止。(12分)

二、结果评定及奖罚办法

责任书满分为100分,年终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并上报县相关部门;得分在80分以上的有资格参加年度先进村委的评选活动。

三、责任书期限

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至二0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乡政府领导: (签 章)

村委负责人: (签 章)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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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配合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对乙方雇佣的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

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所雇佣流动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检查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节育、补救措施。如发现乙方及其雇佣的流动育龄妇女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负责及时通报相关计生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时予以解雇或劝离。

四、乙方接受甲方和所属辖区计生管理部门的计生管理,每半年组织所雇佣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结扎者除外)查环查孕一次;督促它们落实节育和补救措施。

五、乙方如雇用、容留无《婚育证明》的流动育龄妇女或者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愿意接受甲方和相关计生管理部门的处罚,负责相关费用,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如实填报《建设系统雇用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名册》,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如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党政纪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雇用流动育龄妇女出现超生的,愿意接受市建设局对项目经理扣分直至取消资格的处理。

八、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汕头市建设局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完成鼓楼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___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向新民社区下达20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1、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实用实报);。

2、干部计生政策和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群众知晓率达93%以上;。

3、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4、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兑现各种政策奖励额应达95%以上;。

7、巩固提高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整体水平;。

8、提高人口素质,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1、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包片计生干部具体抓,落实责任目标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常抓不懈,每月不低于一次研究计生、协会、流口工作;配齐配强计生干部,健全稳定计生网络,组织开好每月一次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例会,定期听取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汇报计生工作动态,实现计生管理规范化。

2、加强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待育对象应跟踪管理,主动配合卫生院开展围产保健,每月定期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辖区医院、民政结婚抄录核对名单,防止性别比失调及出生、结婚漏统。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巩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重点、难点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做到每二年一次的妇科普查,普查率达100%,一般育妇一年一次随访,重点对象每季一次面访,及时发现政策外孕情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要求;持之以恒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形成社区书记、主任、卫生、公安等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局面。

3、认真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共同配合,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新体制,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积极推动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各社区要成立以段警、治安、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组成的巡检队伍,定期巡检,流出人口办证率和流入人口验证率均应达100%。全面落实“社区管理、物业配合、业主参与”的管理机制,社区封闭住宅小区进管率达100%。发挥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及时入录、通报、接收、反馈流动人口信息率均应达100%。提高已婚育妇“双查”及妇科病普查率。出租户、建筑工地、店面,签订责任状、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4、贯彻国家“八不工作纪律”规定,做到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把好符合政策再生育审查关,坚持再生育对象张榜公布、群众监督、上级审批、送证上门。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征收面达到100%,征收额达75%以上。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居自治,把计生工作中心下移到楼户,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基础设施,计生台帐(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信息报告单),月、季、年各项报表准确率达100%,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瞒报、虚报统计数据,做到台帐、报表、实际三一致。身份证录入的有效率要达100%,全面实行微机管理。

6、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量,避孕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9%以上,做到有指导、有随访、有记录,无过期变质。社区计生干部应掌握避孕药具的基本知识,并在辖区内开展咨询、宣传、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使育妇能掌握三种以上的避孕方法,育龄夫妇的综合避孕节育率达到90%以上,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100%。

7、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教育本单位职工主动参加,免费婚检、免费新婚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确保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体系健全。本单位女职工,必须每年一次参加生殖健康普查。做好职工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生育。

8、充分发挥经社区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开展计生协会“四联创”活动,协会五好小组达90%以上,配有一名“三优”工作保健员,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视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知识的了解,知晓率达98%以上。社区要以人口学校为阵地,因地制宜认真开设人口课、新婚教育课、法制课,积极向街道宣传口投稿,确保投入必要的宣传经费。社区必须有一面宣传画、固定宣传刊、十五面标语、一个宣传长廊和每月出一期计生专刊。

9、认真落实计生奖扶政策,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帮扶力度,社区应帮扶6户以上的计生困难户,认真实现“安居、致富、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三优”工作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信访案件,做到“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结案率达100%,对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评先资格。

三、检查考评与奖惩。

1、各社区采取平时调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考核。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无水份,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责任书各项指标。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兑现奖惩。

2、本责任书规定任务不受换界和人员变动的影响。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七

为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稳低、提质、惠民、创新”四个重点,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实现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预定目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市司法局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下达20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婚育新风,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切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计生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100%;出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切实兑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四)制定、兑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1.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法律咨询,维护人口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活动的实施意见》(漳委〔20xx〕6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流动人口和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困难户提供法律援助。

(五)服从属地化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共管协议,服从其相关管理。2.积极协同所在社区居委会做好“三查一治”工作。在岗人员由单位向居委会通报,并负责管理;下岗人员、聘用的外来人员或出租房(店面)承租人,由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通知并督促其按时参加“三查一治”。3.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生育关怀行动”等,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六)帮助挂钩村(居)做好计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挂钩村(居)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积极开展“挂一村帮五户富万家”活动,加大对计生困难户和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帮助其解决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的问题,使其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层层制定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指派一名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指定专人专(兼)职负责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必要的管理台帐,保证经费投入,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积极参加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活动,年终按时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履职情况。

三、检查考评。

市局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组织有关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兑现奖惩。

四、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计生办、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二)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换届和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影响。主要负责人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对其完成责任目标的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市局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人。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十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以确保顺利完成我校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现学校校长与每位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活动,主动学习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推行优生优育。确保计划生育率达到100,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100。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率达100%。

3、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

4、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

5、教师生育孩子后,要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

6、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向学校登记报告。

7、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和其他教职工一律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8、坚持一票否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评模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9、本责任书一试两份,学校一份,教师一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学校负责人(签字):________责任人(签字):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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