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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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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精选19篇)
2023-11-25 07:54:20    小编:zdfb

合同的执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编写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资质和授权。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规定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合同的签署可以确保各方兑现承诺,维护交易的稳定与可靠性。在商业交易中,签订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场地。

停车场坐落于海口市府城中山北路琼山青少年宫视嘉眼镜人行道及对面人行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2年,自20xx年3月2日起至20xx年3月2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

1、月租金人民币3500元整(叁仟伍佰元整)。

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7000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时归还乙方。

3、租金每月交付一次,采取先缴租金后承租的方式,即乙方须在承租前先交1个月的`租金给甲方,承租满1个月的前5天,乙方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场地,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剩余租金以剩余租期内实际天数计算返还租金,并退还7000元整的押金及7000元整的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要确保合同的执行完整性。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如延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

2、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本合同使用用途。

3、乙方无权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在合同期未满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在看守电动车期间,如车体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全责。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场地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乙方必须每日本停车场看守电动车。

第六条:合同解除。

1、因地震、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拆迁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三日内返还乙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调解或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二

乙方因公司的运输业务量增长、车辆增多,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停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借停车用地为__________平方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每月_____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每月_____万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过每月的_____日。

第四条乙方对其车辆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业务。

第六条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手续。

第七条乙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地。

第八条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仅有权将该土地用作停车用地使用,而无权将其出售,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甲方不得在租借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或违约,甲方应保证乙方对场地的有效使用。

第十条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元给乙方,且乙方有权拒付租金,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_%;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场地,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本停车场租用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三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签订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四

甲方(发包方):广州×××公司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证方):

甲方与乙方签订×××市×××路×××号广州××公司停车场承包合同(3月26日签订)(下称“承包合同”)为了担保该《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签订该《承包合同》的保证合同,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丙方作为保证人自愿为乙方承担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保证责任,甲方与乙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的范围:乙方在《承包合同》中应履行一切义务和乙方在保管车辆期限内因被保管车辆被偷、损坏而应承担的赔偿义务。

四、保证期限: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五、甲方与乙方变更合同应书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书面同意,否则丙方不承保证责任。

六、纠纷解决:因履行上述合同出现纠纷,三方同意将纠纷提交天河区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广州××公司乙方:×××丙方:(保证人):

代表:

签订合同时间:20xx年3月26日签订合同地点:×××市×××路×××号。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五

甲方:

乙方:___。

甲方同意将北京市大兴区___路、___号___地上地下停车场及地下二层_号车位---_号车位的洗车房给乙方承包管理,并无偿提供地下二层停车场洗车房临侧库房一间库房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北京市大兴区___路、___号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停车场。

二、承包价:每年伍万元整。

三、承包期限:两年(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

四、付款方式:按年支付承包费,每年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下一年度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车主凭商业楼内超市当天购物小票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八、甲方的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1~5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九、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承包区域所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负责安装停车场出入口的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承包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十、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推迟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停车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1、乙方无偿提供其位于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临路侧的停车场给甲方使用。使用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甲方使用停车场期间,停车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卫生管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3、甲方因使用乙方停车场,需要对乙方停车场目前状态需要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对使用结束后需要恢复部分明确约定。

3.1由甲方负责临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侧停车场进口现有挡板拆除,使用结束后须恢复。

3.2由甲方负责场地内杂草清除。

3.3停车场入口场地整理由甲方负责。

3.4其他事项:

4、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场地内隐蔽管线走向及注意事项。因乙方未尽告知义务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乙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七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位置:

面积:

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戙中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如至年月日止。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佥经营。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困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四甲方负责解决。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文档为doc格式。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高淳县、溧水县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适用本办法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配建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设工程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等。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四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有效管理、方便群众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车主规范停车、提高停车场使用效能。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停车场管理,通过行政管理、经济杠杆等方式合理调控机动车规模,引导机动车停放。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停车场的行政管理和社会宣传工作。

第六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停车设施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价格、财政、税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人防、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实时公布停车信息。

鼓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进行停车管理。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场设置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大中型商贸或者公共活动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独立或者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场设置规范,并根据残疾人的停车需求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涉及停车场的,应当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设计、申报配建、增建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性质或者用途。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停车场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商请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闲置土地符合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要求的,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建设公共停车场。

政府储备及其他闲置期超过一年的待建土地,符合有关临时停车场建设条件且周边存在停车需求的,土地使用权人根据有关要求,可以设置临时停车场。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

第十三条经验收合格的停车场,应当及时投入使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停车场验收合格及投入使用等信息。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以及根据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与建设项目一并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移交给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者缩小使用范围的,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原程序重新批准。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招标或者拍卖收入应当纳入公共停车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停车设施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二)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

(三)验收合格证明;

(四)停车场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

(五)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六)经营、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停车计费及信息系统设置证明及管理运行方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做好停车场日常管养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设置齐全、运行正常,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及监督电话等事项;

(二)划设明显的车位标志、停泊方向标志、车辆进出引导标志;

(三)按照规定将停车信息接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四)正确使用收费系统,按照核定的价格进行收费,并出具专用票据;

(六)有健全的安全和消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障停泊车辆安全;

(七)有完善的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

(八)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的或者可疑的车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不得出售或者以专用车位形式出租公共停车位;

(十)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供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的停车环境;

(十一)国家和省市其他相关停车管理服务规定。

第十七条公共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经营,经营管理者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停止经营的,应当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停止经营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停车收费应当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引导车辆在非中心区、非道路停放,合理疏导交通流量,畅通道路交通。具体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持市停车设施管理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价格核定等手续。

第十九条停车人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引导,停车入位;

(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

(三)车辆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停车收费人员未按照规定出具票据的,停车人有权拒付停车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规划建设的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在小区内空置场地、道路划定业主共有的停车位。

供本单位专用的配建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以向社会开放,提供停车服务。

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建成后,在满足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求和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开放闲置空余车位,提供停车服务。

第二十一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其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相互提供便利,进行错时合作停车。

第二十二条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其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划定临时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设置警示标志。

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向社会公告,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不得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据为专用。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进行评估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养作业服务,应当逐步推行市场化,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决定管养单位。管养期限届满后,应当重新招标或者拍卖。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行为:

(一)擅自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阻挠、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

(三)在道路停车设施收费系统设备上涂抹、刻划或者张贴悬挂广告、招牌、标语等物品;

(四)破坏道路停车设备、设施;

(五)跨压车位线或者车身超出车线位停车;

(六)不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七)使用伪造、变造的缴费停车卡逃避缴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划定,报市停车设施管理机构备案。

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停放。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六)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的,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者可以在其补交费用之前,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于拒绝交费并强行停放的车辆,可以在其补交费用之前采取限制驶离的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者可以将恶意逃避缴费车辆信息,报请市停车设施管理机构纳入车主个人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条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配建停车场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九

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停车场租赁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停车场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1、乙方无偿提供其位于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临路侧的停车场给甲方使用。使用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在甲方使用停车场期间,停车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卫生管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3、甲方因使用乙方停车场,需要对乙方停车场目前状态需要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对使用结束后需要恢复部分明确约定。

3.1由甲方负责临广汉市东莞路二段侧停车场进口现有挡板拆除,使用结束后须恢复。

3.2由甲方负责场地内杂草清除。

3.3停车场入口场地整理由甲方负责。

3.4其他事项:

4、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场地内隐蔽管线走向及注意事项。因乙方未尽告知义务导致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乙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江西华达气体有限公司。

乙方:丰城市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及办公室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面积约1500平方米停车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按每月收取乙方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5000_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即场地押金),甲方在双方协议合法终止后7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二、场地使用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且在每月5号前缴纳当月的场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甲方负责车场场地及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功能,以及车场的清洁卫生工作(含宿舍公共地方)。并配合和协助乙方对外协调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及办理相关证照。

4、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对乙方车辆进行管理,甲方要尽到对车辆油和轮胎的保管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损失的,须予相应赔偿。

5、乙方车辆分固定、临时停放,固定停放的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向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变更所停放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临时停放车辆需乙方确认并向甲方门卫报告。

6、乙方应在租用场地内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7、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甲方拥有该使用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场地内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同时,非因不可抗力,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合同约定的场地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停车场地并缴纳约定的场地使用费,乙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六、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场地。

停车场坐落于海口市府城中山北路琼山青少年宫视嘉眼镜人行道及对面人行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2年,自20xx年3月2日起至20xx年3月2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

1、月租金人民币3500元整(叁仟伍佰元整)。

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7000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时归还乙方。

3、租金每月交付一次,采取先缴租金后承租的方式,即乙方须在承租前先交1个月的租金给甲方,承租满1个月的前5天,乙方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场地,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剩余租金以剩余租期内实际天数计算返还租金,并退还7000元整的押金及7000元整的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要确保合同的执行完整性。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如延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

2、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本合同使用用途。

3、乙方无权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在合同期未满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在看守电动车期间,如车体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全责。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场地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乙方必须每日本停车场看守电动车。

第六条:合同解除。

1、因地震、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拆迁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三日内返还乙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调解或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

(合同起草人:衷震律师,南昌经济纠纷律师,联系电话13970908598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以下共识,并形成本合同条款:

甲方位于本市天大南路西侧约1200平方米的停车场(有车位约50只)。

承包期限为二年零六个月,自二零零四年元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承包期满,乙方应将承包场地交回,逾期交回的,除需按日补交承包费外,另应按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每年人民币80万元,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15日(如遇法定节日、双休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支付给甲方人民币66666.67元,付至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在承包场地内经营各类机动车辆的停放。

1、乙方应于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二周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承包金作为定金。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转为押金,若发生乙方应付的滞纳金和违约金,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承包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退还押金剩余部分。

1、乙方每月按时支付承包费,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票据。

2、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费80万元的税金、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经营停车场的收入超过80万元的部分所发生的.税金、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3、乙方经营停车场所需的供电和相关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见附件一清单),该设备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电费及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因协作业务需要保留部分车位(不宜超过总车位的20%),乙方应提供方便,积极配合。甲方所需车位的占用费(按     标准计算)可从乙方的承包费中冲减。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承包用途使用承包场地,不作它用。停车场地产权属甲方所有,若需改建或改变用途,乙方须事先将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乙方在承包使用中严格遵守市交通、治安、消防、市容等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行为发生,概由乙方负责。若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予以整改,若乙方不能整改的,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承包场地,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承包场地要求补偿的权利。

7、乙方负责停车场运行安全,并确保场内设施及高架桥立柱等市政设施不受损坏。如发生损坏,由乙方按市政设施标准赔偿。如因重大损坏而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供承包场地的,违约期内不收取承包金(按日计算),并按月承包金的百分之三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收取每日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欲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承包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争议部分外,其他条款双方应继续履行。

1、如遇市政规划、政府指令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要求乙方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不作任何赔偿,承包费按实际经营情况以日结算。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地址:中山东路金延大楼四楼   地址:北京西路

代表:                                 代表: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的事宜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场地位置:

面积亩,用于存放。

租赁期限。

租期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金。

每亩地每年万元(不含税),合计年万元。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保障水、电设施供乙方有偿使用,保障场地条件符合乙方商品车停放的基本标准,按双方订合同前约定为准。

甲方应做好场地重要设施维护,乙方应积极做好日常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解决。对不可抗力(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封闭、安全的停车场地,有排水设施。

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若因场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不得影响乙。

方的正常使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存放的商品车由乙方自行管理。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乙方应按其支付租金并承担有关的电费(按电表实际用量缴费)按季度支付,每度元。

乙方免费使用场内的办公用房,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场地和库棚进行必要的改动。

乙方转租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承租后,所发生的生产经营费用由自己承担。

乙方应遵守甲方院内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允许陌生人进入院内、院内不得抽烟等)。

乙方应对自己区域内的卫生经常打扫干净。

合同的解除。

甲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本条款对乙方同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需按合同约定执行,任意一方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3‰的违约金。

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申请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场地。

停车场坐落于海口市人行道及对面人行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

1、月租金人民币整(元整)。

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时归还乙方。

3、租金每月交付一次,采取先缴租金后承租的方式,即乙方须在承租前先交1个月的租金给甲方,承租满1个月的前5天,乙方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场地,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剩余租金以剩余租期内实际天数计算返还租金,并退还元整的押金及元整的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要确保合同的执行完整性。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如延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

2、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本合同使用用途。

3、乙方无权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在合同期未满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在看守电动车期间,如车体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全责。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场地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乙方必须每日本停车场看守电动车。

第六条:合同解除。

1、因地震、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拆迁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三日内返还乙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调解或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三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名称,位置,面积。

位置:

面积:

二、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三、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戙中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如至年月日止。

四、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五、经营责任。

1、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佥经营。

2、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3、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4、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5、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6、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8、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9、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10、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1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困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四甲方负责解决。

12、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双方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遵守:

一、在车辆停放期间,出现车辆及其他任何附件损坏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注:如果停放车辆出现刮、擦、蹭等情况,必须在车辆未移动的情况下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确认。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停车位。甲方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乙方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如甲方未按照乙方指挥停车,发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的车辆,乙方在联系不到甲方,或甲方不予配合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

三、乙方应加强对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安全设施设备,如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火灾、失窃等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四、甲方应按时缴纳停车费用,并配合乙方停车管理。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当任何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完善优化市场运作体制,促进停车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渭南市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推行“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的理念,规范管理城区各类公共停车场;盘活城区车位资源,提升城市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品质;利用智能调控,完善智能停车管理,拓展城市服务标准,改善出行条件。

(一)遵循便民利民、高效服务原则;

(二)遵循公开、公平和诚信有偿原则;

(三)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四)保证特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0年。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后算起,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出让。

特许经营权范围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黑色路面划设的临时停车泊位)、临时公共停车场及路外公共资源部分。

本方案适用于县城规划区;高新区;108国道、201省道沿线范围内。

成立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城管执法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交警)、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财政、市场监管、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共停车场市场化整体运作的指挥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程序的审定工作,负责对成员单位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有关政策的审定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负责制定城区城市路内停车位设置路幅标准和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审批工作,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的招标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中心城市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车位)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县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编制审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年度建设计划。

财政局:会同城管执法局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停车收费等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108国道及201省道沿线镇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做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一)由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城区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需纳入市场化运作的范围(区域、点位、数量)。

完成时间:20xx年2月28日前。

完成时间:20xx年3月31日前。

(三)《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招标方案》经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城管执法局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出让,招标时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相应条件。

完成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四)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招标法定程序结束后,县城管执法局向中标企业核发《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订《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后,启动实施蒲城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

完成时间:20xx年5月15日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坚定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到停车场经营权市场化运作的大趋势和对本县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方案实施,切实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障公共停车场市场化运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联动,做好政策扶持、制度规范、服务保障、督导推动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部门按照职责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县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经营权人的特许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一)经营权人应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在公共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志牌和公示牌,标明停车位数、服务项目、营业时间、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公示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因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用途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停车设施损毁的,由经营权人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

(三)依照本规定已取得的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在许可经营期内,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等需要收回或拆除的,经营权人应当服从。可依据有关规定对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因公共利益拆除的,其补偿价根据出让总价和使用年限做相应折扣后,由相关部门给予补偿。

(四)在公共停车场特许经营权许可经营期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新增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权,其出让金按原经营权范围、中标价格及新增公共停车场数量据实核增。

(五)公共停车场(含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期满前,仍然保留的,应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居____座______室业主(住户)姓名: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广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本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无需为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领取停车卡后方可进入,在车辆出场时必须交回停车卡,否则保安有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监控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处。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七

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

合同。

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那么签订停车场委托经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停车场委托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位置:。

面积:。

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戙中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如至年月日止.

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

经营责任。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维修。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费用由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困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四甲方负责解决.

因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不当或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损坏,乙方要求甲方维修而甲方拒不维修,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即开发商):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即物业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甲方是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了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位置、面积及经营方式。

1.1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

位置:

面积:

位置:

面积:

位置:

面积:

1.2.1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或1.2.2乙方以方式进行经营。

或1.2.4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

或1.2.5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或确定乙方均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或。

第四条经营责任。

车辆丢失车辆损坏第五条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

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承担。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乙方对停车场场地进行改造的,应保证其改造行为不影响住宅小区内的住户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进行改造的费用由负担。

第六条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委托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费等费用由方负责交纳。

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

电费。

煤气费。

采暖费。

其他费用。

第七条停车场相关证照的办理。

停车场相关证照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停车场相关证照年检由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其他。

8.1乙方应负责停车场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8.2因甲方住宅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8.3税金的缴纳方式为:

8.4乙方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8.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对在乙方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停车场之前,因停车场的经营、使用等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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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八

甲方:

乙方:__×。

甲方同意将北京市大兴区__×路、__×号__×地上地下停车场及地下二层__号车位---__号车位的洗车房给乙方承包管理,并无偿提供地下二层停车场洗车房临侧库房一间库房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北京市大兴区__×路、__×号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停车场。

二、承包价:每年伍万元整。

三、承包期限:两年(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四、付款方式:按年支付承包费,每年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下一年度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车主凭商业楼内超市当天购物小票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八、甲方的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1~5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九、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承包区域所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负责安装停车场出入口的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承包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十、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推迟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车场经营合同书优秀篇十九

甲方(车位产权人)。

乙方(物业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名称,位置,面积。

位置:。

面积:。

停车场经营方式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如至年月日止.项目收益。

双方决定项目收益用于弥补乙方对本住宅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中的部分资金不足.经营责任。

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应进行佥经营.

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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