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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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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汇总10篇)
2023-11-24 21:39:54    小编:zdfb

总结是对过去经历和成果的一种回顾与总结,让我们能更好地前进。个人目标的设定和实现需要总结自己的成果和不足,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阅读总结范文,可以了解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总结写作的风格和特点。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一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xxxx单位。

x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二

尊敬的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三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推动落实好《xx市xx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xx]xx号)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组织引领、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倡议:

一、争做遵规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带头执行xx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二、争做倡导新风的表率。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带头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献花等更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三、争做宣传劝导的表率。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共同保护环境。

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我们每一位市民共同参与、齐心呵护,更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政治机关的鲜明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将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平安。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四

尊敬的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间。

(一)禁止燃放区域。

1.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

(一)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依法监督。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禁限放时间及区域。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五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xx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x月xx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xxxx单位。

x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六

尊敬的市民朋友: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群众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影响城市环境,有悖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市创建。为此,市环境保护局发出如下通知:

一、从我做起过低碳环保文明春节。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庆祝方式,尽量减少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安全保护单位和公共场所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早、晚等休息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房阳台以及草坪内燃放烟花爆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用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三、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四、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幸福年,为建设美丽钟祥贡献力量!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七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及范围: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汤坑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三、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在禁燃区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xx。

xx年x月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八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全省各地市陆续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禁燃令”,我市也制定了《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当前,我市禁燃的意识深入人心、禁燃的习惯逐步养成、禁燃的效果显现。为了进一步巩固“禁燃”效果,共同促进我市双创双修,让瓷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瓷都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瓷都,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九

尊敬的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降低我县春节期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舒适健康的春节,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20xx年春节期间,在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控制燃放烟花爆竹数量。

二、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域。

1、县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单位,车站和商贸市场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地点。

2、县城区:578国道、环城西路、劳动街和环城东路所围区域。

三、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遵守。

四、各乡镇场承担辖区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责任。县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供销、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开展禁限区域巡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五、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积极宣传本通告内容。

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放炮最新通知消息篇十

按照《廊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省政府、省公安厅要求,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的全部或者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为:北至北环道;西至西环路(廊涿线)、光明西道、西昌路、s273(廊霸线);南至南环道;东至东环路(创业路)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沿线外侧200米范围)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

二、春节期间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情况下,禁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具体时间为:

(一)除夕、正月初一可以全天燃放;

(二)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

三、下列场所和地点禁止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四)重要军事区域;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区域;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

(二)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三)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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