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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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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模板8篇)
2023-11-25 04:18:56    小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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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一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是医院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我院设立三级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即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及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各部门职责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临床相关科室、检验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预防保健科、医工科、总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等组成,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3.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订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及部门规章,拟订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方案、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效果评价。

2.协助教育处进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3.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5.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药事管理委员会拟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规章制度,督促相关科室认真落实,并组织检查。及时掌握本院耐药菌的动态。

6.对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购入环节中的相关证件及产品包装进行审核,并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7.结合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医院感染监控的专题研究。

8.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定期向全院通报。

三、医务处/门诊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协助教育处组织全院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2.监督检查医师和医技人员对于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相关科室、部开展医院感染调查与控制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四、护理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协助教育处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2.监督检查护理人员对于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理人员的人力调配。

五、教育处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组织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六、总务处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负责管理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2.负责管理污水的处理、排放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3.负责监督医院营养科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4.对洗衣房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七、药剂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及时为临床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监督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八、检验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检测。

2.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检测工作。

九、职工保健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职工免疫接种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职工在院期间遭受锐器伤后的治疗及血清学调查。

3.负责医院感染高危科室职工的定期体检工作。

十、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3.监督检查本科室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4.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5.监督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制度。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十一、医技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参照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执行。

十二、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保护自己的病人不被其他感染病人和疑有感染的医院工作人员传染。

4.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5.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6.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7.工作人员自身感染时应接受合适的治疗,采取措施防止将自身感染传播给其他人,特别是病人。

8.护士应监督无菌技术及卫生洗手等隔离预防技术的正确实施。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二

一、采购业务人员与供应商合作及所有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循诚信与商业道德准则的原则。

二、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循xx采购流程与制度规范,围绕“价值采购、阳光采购”的总体采购策略,遵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购人员负责为公司获取最佳的总体价值,确保每一项采购活动和决策都能为公司带来最佳综合利益。

三、本准则适用于xx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部分细则。

第一章采购业务人员定义。

采购业务人员不仅指采购部门的专职采购人员,还包括所有参与采购业务或参与采购授权业务履行的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it、营销、市场、供应链、工程、行政等参与采购业务的人员。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内部控制,明确规定了采购业务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采购业务人员开展采购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采购业务人员是指公司采购部门(包括公司本部采购职能和事业部采购职能)的专职采购人员,还包括参与采购业务执行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条职业操守。

采购业务人员与供应商合作及所有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循诚信与商业道德准则的原则。

员工个人品德操守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与信誉,采购业务人员应注意个人品德修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员工的品行操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和基本的社会公德;。

(2)不参与赌博;。

(3)严禁出入不健康的场所;。

(4)不应有可能被认为性骚扰的言行举止;。

(5)不应诽谤、诋毁他人;。

(6)不应有违反国家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采购业务人员应确保采购活动和决策遵循公司采购流程和制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尽量能为公司带来最佳的总体利益。

第二条采购业务执行过程行为要求。

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承诺必须得到公司合法授权或相应的审批。

2、采购业务人员应合法发展与所有供应商的关系,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遵守所有适用于业务的法律法规。

3、采购人员去供应商处不得少于2人。

4、原则上不许动用供应商资源为自己及亲朋好友、部门活动办事,所有员工如有特殊需求,按市场价格结算及付费并申报。

5、禁止贪污受贿。凡是贪污受贿,一律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采购业务人员应致力于使公司在任何一次采购项目中获得最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和服务。在采购项目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控制的.范围内,获得当时最好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不得以已经存在的供应渠道、采购价格和服务标准为理由而降低工作的质量。包括:

(a)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制度规范选择供应商。

(2)、供应商的选择是一个集体决策的过程,任何采购业务人员禁止运用或试图运用自身的影响力,使特定供应商得到“特殊待遇”。

(b)公司禁止供应商与员工或其主要亲属有私人利益关系(简称关联供应商)。

(2)不得参与关联供应商的考察、谈判、评估、选择以及与该供应商交易有关的其他活动。

(3)不得接受关联供应商的委托,代表该关联供应商与xx公司进行任何接洽、会谈;。

(5)特殊情形下,如涉及关联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应主动申报,并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遵循回避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牺牲公司利益,而为关联供应商牟取不当利益。

(c)对于声称与部门或公司领导有私人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应主动申报,并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制度规范处理与该供应商的业务关系。

7、原则上xx离职员工投资、持股或担任重要职位的公司不得成为xx的供应商。xx离职员工2年内不得到供应商处担任与xx业务接口工作。如有xx离职员工在供应商处担任与xx业务接口工作的,采购业务人员应要求供应商更换接口人。

第三条供应商考察。

(3)不得由供应商报销或支出考察人员的食宿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礼品收取及商业款待。

xx员工及家属不得接受超出一般价值的礼品或商业款待。

1、礼品收取及处理原则。

(1)xx员工应该避免受贿或者使人怀疑受贿的行为,员工及家属不能接受可能影响与xx业务关系的任何赠礼。

(2)严禁在非正式商业活动中私自收取业务关联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严禁直接或间接索取业务关联单位的礼物或利益,严禁接受任何回扣、佣金、小费等。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的,我司会将违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与业务关联单位正式公开交往中,要尊重对方在正常商务活动的商业习惯。员工可接受具有宣传赠品、文化礼品、纪念品意义的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的礼品,收取后咨询礼品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自行处理。如果礼品性质不符或价值超过上述标准,应当礼貌予以拒绝。经解释难以回绝的,可以公司名义先行收下,1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形式报告直属领导,抄送礼品管理部门,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交,礼品管理员每月对礼品上交情况进行公示。

(4)快递邮寄的特产、礼品,若无法拒收或退回,不论价值大小,全部上交至礼品管理部门,由其统一处理。价值在200元以内的礼品,由礼品管理人员通知受礼人领回,超过200元上交礼品库。

(5)公司内部员工之间(亲属除外)可赠送及接受不超过100元的结婚、生小孩等贺礼。

(6)对供应商也应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

2、商业款待。

(1)经常性地接受供应商的款待会影响员工代表公司的客观判断力,员工须谨慎处理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2)xx员工可以接受他人符合商业惯例的款待,例如餐宴,但费用必须合理,如果觉得某一邀请不合适,应拒绝或、向上级领导申报或由自己付费。

(3)我司接受款待人员不能少于2人,参与者应本着业务高效原则合理安排,无关人员不得前往。

(4)员工不能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非正常款待,如旅游、娱乐等。家属不能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款待。

第五条采购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1、所有采购业务人员必须遵守《文档安全管理制度》中关于文档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2、采购信息是公司信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司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价格、采购配额分配、采购策略、供应商选择评估方案等。采购业务人员对采购信息有义不容辞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3、采购业务人员原则上只应获得被授权范围内的采购信息,并承担保密责任;如因业务需要、必须获得超出被授权范围内的采购信息,应当通过合法的渠道申请,并对获得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4、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及其他业务伙伴的商业信息应保守秘密。供应商的产品状况、报价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司对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均为商业秘密,不得向其它供应商透露这些商业秘密,不得在工作以外运用这些资料。

5、在采购业务履行过程中,搜集其他公司(包括友商)的资料以进行评价或信用评估,是正常的业务行为,但应从公开渠道搜集信息(例如报刊的披露),不允许使用任何足以引起争议的方式。

6、禁止向任何供应商做错误或不实的说明,禁止与供应商谈论及传播友商对我司的流言蜚语,如果对方谈起,采购业务人员可以正面回答,拒绝谈论,并按公司要求作出简要说明。禁止与供应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更不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

第六条个人品德操守。

6.1员工责任。

采购业务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和认真理解行为规范内容,并承担如下责任:

(1)对于自己或他人违反行为规范的事件或疑虑,有责任及时向上级或投诉渠道反馈;。

(2)反馈问题应实事求是,鼓励以署名方式提出,不得诽谤和诋毁他人;。

(3)有义务配合有关人员对违反行为规范事件的调查工作。

6.2部门负责人责任。

除上述员工责任外,各级部门负责人还应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包括:

第七条违纪处罚。

对违反行为准则的事件或问题,将根据xx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附则。

本文件即日起生效,采购业务人员应同时严格遵循《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品舞弊举报制度》和本文件。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三

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在院长、主管院长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检查和指导全院有关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6、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0、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小组成员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以及院内感染控制科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卫生部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等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并组织实施。

3、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怀疑有院内感染发生时,督促经治医生及时进行有关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及其它必要检查以明确诊断,合理使用抗生素。

4、发现感染病例及时督促经治医生填报好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报告。科室漏报率不能高于10%。

5、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科主任及院内感染控制科,并积极协助专职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积极投入治疗以及预防控制工作。

6、协助院内感染控制科专职人员对本科室人员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定期汇总分析科室院内感染监控情况,并向科主任汇报。

7、负责科室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8、积极开展医院感染工作的科研和宣传工作。包括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宣传以及卫生学管理。

1、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2、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助院内感染控制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1、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3、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

1、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污水的处理、排放工作,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3、监督医院营养室的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4、对托管洗涤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定期。

总结。

分析和通报应用情况。

2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定期汇总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量及费用,及时通报临床科室,并会同细菌室的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情况调整抗菌药物的购进。

3、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1、根据临床需要消毒灭菌器械采购的要求,进行审核、论证、招标和采购,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要求登记。

2、指导临床科室正确使用相关消毒灭菌器械,接到器械使用异常的报告时,及时检查维修。

3、定期对全院消毒灭菌器械及洁净手术室的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1、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2、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实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3、当发生院内感染暴发流行时,配合院内感染控制科深入现场采集标本,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微生物鉴定,分析发病原因。

4、与药剂科合作,每季度或半年总结并公布医院主要致病菌的分布及药敏试验结果,为严格控制耐药菌株、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

5、分离出耐药菌及时报告临床科室以及院内感染控制科,以便采取积极有效地隔离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耐药菌在医院内传播。

6、做好院内感染微生物监测资料的登记、统计工作。

(九)、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十)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树立高度环境保护责任感。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了解设施中的设备性能作用,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一旦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4、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证各项记录台帐完整和真实。

5、保证消毒操作程序正常运行。

6、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查,确保消毒质量达到排放标准。

7、保证消毒池的清洁卫生,注意安全。

杨础中心卫生院。

2018.1.10。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四

院内感染控制科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在院长、主管院长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检查和指导全院有关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6、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0、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小组成员在科室主任的领导下以及院内感染控制科指导下进行工作。

2、根据卫生部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等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并组织实施。

3、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经常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怀疑有院内感染发生时,督促经治医生及时进行有关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及其它必要检查以明确诊断,合理使用抗生素。

4、发现感染病例及时督促经治医生填报好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报告。科室漏报率不能高于10%。

5、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科主任及院内感染控制科,并积极协助专职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积极投入治疗以及预防控制工作。

6、协助院内感染控制科专职人员对本科室人员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定期汇总分析科室院内感染监控情况,并向科主任汇报。

7、负责科室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8、积极开展医院感染工作的科研和宣传工作。包括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宣传以及卫生学管理。

1、协助组织医师和医技部门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2、监督、指导医师和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助院内感染控制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和善后处理。

1、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3、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

1、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污水的处理、排放工作,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3、监督医院营养室的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4、对托管洗涤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应用情况。

2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定期汇总全院抗菌药物使用量及费用,及时通报临床科室,并会同细菌室的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情况调整抗菌药物的购进。

3、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1、根据临床需要消毒灭菌器械采购的要求,进行审核、论证、招标和采购,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要求登记。

2、指导临床科室正确使用相关消毒灭菌器械,接到器械使用异常的报告时,及时检查维修。

3、定期对全院消毒灭菌器械及洁净手术室的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1、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2、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实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3、当发生院内感染暴发流行时,配合院内感染控制科深入现场采集标本,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微生物鉴定,分析发病原因。

4、与药剂科合作,每季度或半年总结并公布医院主要致病菌的分布及药敏试验结果,为严格控制耐药菌株、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信息。

5、分离出耐药菌及时报告临床科室以及院内感染控制科,以便采取积极有效地隔离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耐药菌在医院内传播。

6、做好院内感染微生物监测资料的登记、统计工作。

2、在护士长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

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洁运输各种医疗废物。

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

(十)、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十一)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树立高度环境保护责任感。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3、了解设施中的设备性能作用,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一旦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4、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证各项记录台帐完整和真实。

5、保证消毒操作程序正常运行。

6、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查,确保消毒质量达到排放标准。

7、保证消毒池的清洁卫生,注意安全。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五

1、根据政府关于治安工作的法规和公安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在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2、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及时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内的各类违规违纪事件。

3、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按时督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和值班干部的到岗情况,定期组织门卫和夜间安保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照章办事,严抓落实。

4、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并采取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对暂驻校内的工人、临时工,要强化教育管理,并与其负责人签定管理责任书,确保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和师生财产安全。

5、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制订《预案》,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落实防范措施。

6、遇有重大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查明性质,妥善处理,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7、严格管好校门,实行走读生、校内临时工凭证出入校门制度,具体负责出门证的办理和发放。

8、做好校园内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全校师生的自行车、摩托车、小轿车管理,确保按规定整齐放置,严防丢失。

10、办理学校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宁强县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2、学校保卫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并配带必要的安全保卫器械。

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4、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5、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6、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7、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安保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向学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止小商贩在校园附近摆摊设点。

9、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安保人员要同班主任经常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具有危险性的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负责对学生打架等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到政教处。

11、学生上学时按要求在校门口值守巡逻,迎接学生安全入校,放学时在校门口值守巡逻,保证学生安全离开校门口。

12、上课、晚辅导(自习)期间,各学校必须确保有一名以上安保人员在校门口配合门卫做好值守工作。

13、上课(包括晚辅导或自习)期间,学校大门要有效关闭、上锁,坚决杜绝无门卫或门卫形同虚设的现象。凡外来人员到校办事或会见人员,必须认真查验有效证件并登记,禁止以口头询问代替,未经核实情况就放行的现象发生,严防不法人员混入校园伤害师生。

14、协助指导护校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赶到出事地点,及时处理,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

15、有民办幼儿园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安保人员必须挂钩该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配备专兼职的安保人员,安全保卫工作内容和等级与公办学校相同。

三、宁强县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干部语言规范条例

1、对待同志。言语要诚恳、谦虚,要说关心的话、商量的话,不讲偏激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2 、对待领导。言语要尊重、认真,要说请教的话、虚心的话,不讲恭维话,不讲贬低话、虚假话。

3、对待学生。言语要诚恳、热情,要说信任的话、和蔼的话,不讲训斥话、刺激话。

4、对待违法人。言语要严肃、合法,要讲政策、讲利害、讲出路,不讲违法话、过头话。严格禁止刑讯逼供。

5、对待受害人。言语要同情、稳妥,要讲安慰话、对症的话,不讲推脱话、责备话。

6、对待证人。言语要清楚、明确,要说讲理的话,疏导的话,不讲无理话、训斥话。

7、对待吵闹者。言语要冷静、耐心,要说讲理的话,疏导的话,不说威风话、激化矛盾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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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六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

第一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的声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廉政行为规范。

第四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和省、市、县委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第五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自觉遵守局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七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第八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第九条自觉履行局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属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三、工作行为规范。

第十条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本着“少添乱,多服务”的原则,凡事多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十一条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第十二条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文明待客。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落实。

第十四条接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办事及时。打电话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对上级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外出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到办事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办事单位工作程序、规则。

第十六条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四、会议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参加局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五、道德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自觉维护、团结稳定,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有问题(包括个人问题,需要向领导和组织反映的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

第二十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有“推功揽过”的胸怀和气量,工作中有了成绩不骄傲,有了问题不推诿。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对领导要尊重,对同事要相互支持,对部属要关心爱护。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第二十二条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楼道、厕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六、仪表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第二十四条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二十五条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带酒气上班。第二十六条接待交往中,用语要文明。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时,要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要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二、医生医德行为规范。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冷落病人,不推委病人,不拒看病人。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抢救病人争分夺秒。

(三)为医清廉,遵纪守法。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不“搭车”开药,拒收红包。

(四)认真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和三级医生负责制。严格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五)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科研,不断引进技术。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疾贤妒能。

(六)保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借隐私要挟病人。

三、医技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配合服务。保证临床各科和病人的诊疗需要,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二)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检查报告及时,客观准确,不谎报数据,不出假报告;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三)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开展医技新项目,提供检查、诊断、治疗的新方法,以满足病人的需要。

(四)爱护仪器,精心保养,熟悉性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尽职守责,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护理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热爱护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护理人员职责。操作细心准确,服务耐心周到,认真完成护理工作。

(二)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态度和蔼,解释耐心,给病人以亲切感、信任感。

(三)医护密切工作,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按时、准确交接班。勤巡视、细观察,消除各种可能发生的差错事故隐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主动地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医学科普知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保证病人的安全,维护病人的利益。

(五)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所管部门的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注重工作实效。

(三)强化公仆意识,不搞特殊化。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四)加强机关和全院职工的联系,关心职工生活,多为职工办事实、办好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待人态度和蔼,解释耐心。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不断改进工作。

(五)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大胆管理,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

(六)刻苦学习管理科学理论,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后勤工作,尽职守责,牢固树立为临床、医技和全院建设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深入临床一线,坚持“三送三下”,准确及时的满足医疗及其他工作的需求。

(三)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文明生产,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当好家、理好财。

(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财务及各项物资管理制度,做到财物相符,杜绝侵占、贪污公共财物行为发生。

(六)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消毒隔离制度及污水、污物处理规定,搞好绿化美化,保持医院环境清洁优美。

医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篇八

1、党委秘书岗:

(2)负责党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乡党委及上级各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宣传干事岗:

(2)负责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3)承办乡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大干事岗:

(1)办理人大工作有关的日常事务;

(2)负责人大工作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上报及召开人代会有关材料;

(3)承办乡人大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妇女干事岗:

(1)负责全乡妇女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共青团书记岗:

(1)负责全乡团员及青少年工作;

(2)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纪检检察(信访)干事岗:

(1)办理纪检、检察、信访工作有关事项;

(2)负责纪检、检察、信访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武装干事岗:

(1)办理民兵训练、防灾抢险、兵役登记等有关事项;

(2)负责武装工作各类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岗:

(1)有较强地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政府文书兼统计岗:

(2)负责政府各类文件、资料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上报和传送等工作;

(3)承办乡政府及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经工作。

10、劳务助理岗:

(1)办理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有关事项;

(2)负责劳务管理有关材料的起草、统计、印发、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民政助理岗:

(1)办理社会救济、城镇低保、残疾人帮扶等有关日常事务;

(2)负责民政工作有关材料的起草、统计、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农业助理岗:

(1)办理农业及农村工作相关事务;

(2)负责农业各类材料的起草、统计、审核、归档、上报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微机操作岗:

(1)执行国家和部门有关文秘工作的规定,

(2)按行文文规范及时准确打印各类文件、材料表册;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会计岗:

(2)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收支各类报表,制订收支计划等工作;

(3)负责机关后勤和资产管理,健全各类管理制度;

(4)承办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司机岗:

(1)遵守交通法规、爱岗敬业;

(2)积极参加交通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3)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检修养护,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16、厨师岗:

(1)保证早、中、晚三餐按时就餐;

(2)做到符合卫生标准,饭菜多样多。

1、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技术推广有关规定;

(2)独立指导完成各类示范点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农机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业机械推广有关规定;

(2)负责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及车辆的检审验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林业技术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及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退耕还林、植树种草的技术指导和封山禁牧的保护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水利水保技术指导岗:

(1)贯彻执行国家及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负责全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生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生统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2)依照《统计法》准确上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类报表;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综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计生服务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计生服务、婚育保健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育妇保健、环孕检及重点对象的月访视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文体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文体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文化体育工作,加强对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广播电视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广播电视宣传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广播宣传及有线电视播转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村镇建设岗: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规定;

(2)负责全乡小康示范村建设、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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