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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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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大全13篇)
2023-11-25 11:28:57    小编:admin

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一种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条款应清晰明确,避免不必要的歧义和争议。在使用合同范本时,要注意对合同模板的适度灵活运用。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侧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x1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方从xx年x月20日。

20xx年x月20日,至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xx(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是合法房屋。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___。

2、出租房屋面约。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整(大写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4、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税费,有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空调型号及数量:

二、家具型号及数量:

三、电器型号及数量:

水表现数: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

电表现数: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三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

第二条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四

买卖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是自由经济社会营利行为之代表。然而在实践中,合同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则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鉴于此,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多年的理论和实务经验,提出如下十点防范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对策,供参考。

1、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

律师建议: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便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明确具体交易标的,防止以次充好,避免引起争议或者歧义。

律师建议: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

3、交易数量及其计量方式要明确,约定标的物多或少的处理方式。

律师建议: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并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

4、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具体,验收方式和标准科学合理。

律师建议:明确具体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明确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明确附件的质量标准。建议明确产品外在质量以及内在质量异议的期限及其处理方式。

5、价款或报酬要明确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便于及时催讨。

律师建议: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尽量避免执行国家定价或者浮动定价。明确约定货款、运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和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建议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避免逾期交货或者提货。

律师建议:明确约定交货的具体方式、地点和期限,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并约定当事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方式及追责方式。

7、明确具体履行条款的违约责任,便于合同履行及追责。

律师建议:违约责任应根据违约方具体的违约情况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姓名不实”应支付违约金多少元,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如何处理等。

8、争议解决方式要约定,争取在我方所在地诉讼或者仲裁。

律师建议:仲裁或者诉讼作为争议解决的两种方式,可由双方当事人择一选择。仲裁更多的考虑公平性,诉讼更多的考虑合法性。对方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建议仲裁;我方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建议诉讼。

9、约定合同解除及生效条款,便于尽早解决争议。

律师建议:明确约定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具体情形,规定解除时的通知义务及责任的分担。合同一般可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也可约定附条件或附时间生效,并注意签字生效,签字、盖章生效,签字加盖章生效的区别。

10、注意诉讼期限及证据的收集,避免丧失法律的保护。

律师建议:买卖合同纠纷适用2年的诉讼期限的规定,如对方违约,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保存合同原件,将往来函件及时归档,并制定管理制度,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五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护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答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士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土地收益的上缴办法,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国务院颁布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舞弊、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机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六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欺诈中欺诈人经常使用的另一种手段是将不成熟的或者根本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将技术的成熟程度作为交付标的的一个前提,所以经常出现将尚不成熟的技术当作成熟的技术,非专利产品当作专利产品进行转让。还有的是将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技术成果作为已成为商品的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从而使受让方承担更高的费用继续进行试制、提高、完善、成型,往往得不偿失。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的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七

签订地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合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质量及用途。

房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事项采取先租后买方式。租赁期暂定为六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日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按照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月)标准,采取按季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43750元,于每季度首次月15日内付清。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租赁抵押金10000元,并预付一个季度租金,计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及其它设施,如水、电卡等。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装修。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第五条:出租转为购买的有关情况。

1、待乙方获得其上级行房屋购买批复后,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2、房屋购买按照_________元/平方米单价,以最终办理的房产证面积计算。

3、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涉及的契税、手续费等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4、鉴于该房屋甲方办理了按揭贷款,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购房资金的划拨、协助办理房产产权及过户手续。中介委托代理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0%预付给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将资金支付给甲方,并监督、协助甲方偿还按揭贷款。

6、甲方偿还贷款后,应积极办理乙方名下的产权(房产证)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支付预付款后30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

7、经乙方收到并验证产权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后15日内,乙方将剩余60%房款支付给中介机构,并由中介机构转付给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乙方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或在乙方取得批复后不与乙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应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全部装修款以及乙方为使用此房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乙方违反合同,自行装修房屋、租赁期满后不购买此房,应赔偿租赁前甲方全部装修款_________元,同时另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移交产权手续,每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罚金。

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每日按照应付款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罚金。

第七条:免除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对此房屋充分拥有合法产权,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前发生的任何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八

目录。

风险提示1签合同时请仔细核验对方的身份证或营业证照,确保与合同落款处的签章一致。签约的人不是最后实际履行合同的人,这可能会为你的维权带来风险。

案例c冒b之名与a签署租赁合同,a在签约时因未核验身份证而未能发现。此后因租赁合同履行发生纠纷,a将b诉至法院,到庭后却发现b并非与自己签约之人,最后法院驳回了a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2如果你签订合同的对象并非房屋的实际权利人,那么请向他索要实际权利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它可以是前手的合同条款,也可以是一份独立的情况说明。注意前手的合同期限,当你的合同期限超过了前手的合同期限,超过部分存在不受保护的风险。

案例a与b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b并非房屋的产权人,b和产权人c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且未对c是否同意b转租作出约定。c发现a实际承租后,要求解除与b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a搬离房屋。法院认为b已构成违法转租,且本身a和b之间的合同期限超过b和c之间合同期限的部分不受保护,支持了c的请求。

风险提示3尽量在合同中明确收款账号——尤其是在对方提供的收款账号并非是其本人账号时。

案例a与b签订租赁合同,b口头告知a向c支付租金,a支付当期租金后,c下落不明。此后,b以a未向其支付租金为由要求a支付该期租金,a因缺少证据,只能付款后另行向c追偿。

风险提示4签合同时请核验出租人的权利来源,它可以是不动产权证,前手的租赁合同,或一份委托管理文件。确保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通过清晰的权利路径与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发生关联。

案例a与b签订合同,b自称自己是有权出租房屋的人,并向a出具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显示c将房屋出租给了b,a并未审核c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a租赁房屋不久后,房屋产权人d出现,要求a搬离。原来,c是d的亲戚,未征得d的允许,趁d在国外期间擅自出租房屋牟利。因此,a只能仓促的搬离房屋,还产生了一定的装修损失。

风险提示5房屋没有合法登记信息?那么需警惕法律不会支持你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承租后的每一天,请随时做好终止履行、结算损失的心理准备。

案例a和b签订租赁合同,但房屋系无证房屋,合同履行未半,b要求涨租金,a予以拒绝,后b主张合同无效,要求a搬离了房屋,法院判决相关的损失由a和b按照过错比例各自分担。

风险提示6一份不动产权证上的登记信息,通常情况下会被认为是可信赖的,但如果你寻求更为安全的交易保障,那么请坚持索要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时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案例a和b签订租赁合同,查看了b出具的房产证,并支付了租金,但后来从房屋产权人c得知,b早已不再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原来,b在持证期间通过挂失获得了两本产证,并将其中一本保留至今。

风险提示7如果承租房屋时,要着重查看房屋上已经存在的以下三类信息——抵押,查封,或已有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它们意味着一个你未曾谋面的第三者,可能拥有在租赁期间要求你无条件腾房的权利。

案例a向b承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房屋上已有c的抵押权登记,此后b因为无法清偿对c的债务,c要求拍卖实现抵押权。在c的申请下,法院执行部门评估后认为a和b的租赁合同成立于抵押权设立之后,且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和拍卖价值,遂要求a搬离了房屋。

风险提示8法律保护的最长租赁期间为二十年。不要试图以“五十年房屋使用权转让”等名目规避法律,法院可能仍会按照租赁的规则认定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案例a和b对某房屋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b向a转让三十年的房屋使用权,并由a一次性支付对价。此后双方发生纠纷,法院认为a和b之间实际为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合同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风险提示9承租房屋的用途应当符合法律规范,一份罔顾用途的租赁合同可能会因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或管制而无法履行,只能被迫解除,使得租赁双方蒙受巨大损失。

案例a和b签订租赁合同,约定a向b承租有证工业厂房用作员工宿舍。在a装修改造为员工宿舍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发现并制止了a的行为,如果a仍坚持合同载明的用途,双方之间的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a只能被迫解除了和b的租赁合同,双方均为此承受了损失。

风险提示10承租商业用房用于开设商铺?请在合同中根据租赁用途明确出租人的配合办证义务,包括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双方约定的租赁用途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导出前述义务内容,但是直接订入合同永远是最明智的选择。

案例a向b承租房屋用于开设餐饮店,合同中约定用途为商业经营,未对b配合办证的义务进行约定。此后,a向b主张配合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b仅同意配合办理营业执照,但认为合同中并未写明房屋用作餐饮行业,a也未向其提前告知,自己并无配合办理卫生许可证的义务,房屋本身也不适宜作餐饮用途,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最后a只能在支付解约赔偿后搬离了房屋。

风险提示11当你是转租关系中的承租人时,为办理证照所需,对方可能会要求你和实际权利人签署一份形式上的租赁合同,但这会为你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得已而为之,请额外签署一份三方补充协议,申明这份备案合同并非出自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

案例a向b承租房屋开设商铺,该房屋系b向实际产权人c承租获得。为a办理营业执照之便,b提议由a去找c签订一份形式上的租赁合同交工商局备案。2019年8月31日,a在b的带领下与c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此后租金实际上仍然由a向b支付,再由b向c支付。2020年7月,c以a半年未付租金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a的违约责任,a很诧异,认为自己与c没有真实的合同关系,且一直在按时向b支付租金。

经法院了解情况,在2019年8月29日,b便与c解除了合同,并向c谎称租客a愿意直接与c建立合同关系,带着a于2019年8月31日当天与c签约。此后几个月,b一直在代a向c支付租金,但自2020年1月1日以后下落不明。最后,a只能额外向c又支付了半年的租金。

风险提示12对承租房屋的装修应当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如果你作为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时还希望获得固定装修的补偿,建议在合同中明确作出约定。

案例a向b承租房屋,合同中并未对到期后固定装修的归属作出约定。合同到期后,a在搬离时以固定装修不能带走为由向b要求补偿,被b拒绝了。a为此起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了a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13即便在约定中获得权利人的许可,装修时变动房屋的主体结构、实施违法搭建或违反消防要求等可能危及建筑安全、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也不能当然地取得合法性,会招致行政部门的强力干预。通常情况下,这种因自身不当决策带来的损失,需自负主要责任。

案例a向b承租房屋,合同中载明a可以对房屋的内部结构进行改造。a拆除了其中一栋承重墙,被邻居举报后,被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整改。a只能自行花费额外费用恢复了承重墙,并为室内装修设计的更改支付了额外费用。

风险提示14免租期是出租人基于装修等事由给予承租人的一定期间内免收租金的优惠。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合同因承租人的不当行为提前解除,承租人可能需要按照适当比例向出租人支付免租期租金的损失。

案例a向b承租房屋,合同租赁期限两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开始之前,b另行给予a两个月作为装修免租期。后a在合同履行一年后(不含免租期)要求提前退租,除其他违约责任外,b另向a主张免租期的租金损失两个月,法院在审理后,按实际未履行租期一年/总租期两年的比例计算,判令a向b支付免租期的租金损失一个月。

风险提示15在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物业费是由出租方来承担的,水、电、煤、电信和有线电视费用是由实际使用人来承担的。想换个玩法?那么请把双方认可的规则写在合同里吧,记得一并记载费用标准和实时读数。

案例a和房屋产权人b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对于物业费、水电费的承担没有约定。此后因为a未缴纳前述费用,b向法院起诉要求a付款,法院支持了水电费的诉讼请求,但驳回了关于物业费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16对于承租人而言,将付租周期压缩于三个月以内无疑是明智的选择,因为更短的付租周期意味着更安全的资金保障——尤其是在一段转租关系之中。不要使用租金贷!以贷款形式一次性支付租期内全部租金,无异于你自愿放弃了全部底牌。

案例a向知名连锁公寓b承租房屋,合同约定a使用租金贷一次性全部支付租期内的全部房租。合同履行至一半,因为b公司爆雷,没有收到租金的房屋产权人c上门要求a返还房屋。a只能搬离了房屋,但还仍身背银行贷款,找濒临破产的b维权也面临重重困难。

风险提示17违约金的约定可以显著降低后期双方对实际损失的举证风险。在租赁合同关系中,逾期违约金和解约违约金一般可以同时主张,请分别进行明确。

案例产权人b和a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应当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还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此后,因为a拖欠租金,b几次催告不成,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a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和五万元解约违约金,a认为两项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但法院审理后支持了b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18请在合同附件中明确随房屋移交的物品清单和使用状态,避免在事后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对非因使用不当出现的房屋和室内物品的损坏,原则上由出租人来负担维修义务。

案例b向a出租房屋,合同附件未载明室内已有物品。合同到期后,a和b对于一个微波炉的归属发生争议。a称系其承租房屋后自行添置,b称在交付房屋时即已存在,双方均未能对此提供发票等证据。鉴于双方在移交时未签署物品清单,法院根据证据规则支持了a的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19想在租赁过程中行使优先承租权或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及时通知你匹配报价,擅自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合同,你无法以优先权直接推翻合同,也不易举证实际损失。基于此,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未保障优先权的违约金数额,无疑是更明智的选择。

案例a向b承租房屋,约定a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未就此约定违约金。后b在未通知a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卖给了善意的c,并办理了过户手续。a起诉要求确认b和c之间的合同无效并恢复登记,遭到法院驳回。a又起诉要求b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审查后认为a举证的损失都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没有关联,不属于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仅酌情给了a象征性的赔偿。

风险提示20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再对管辖问题作出特别约定。但预先在合同中明确争议发生时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能会有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案例a和b就s城的某房屋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由b的住所地t〇〇法院管辖。合同还特别约定:对于因合同争议引起的纠纷,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明确了a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a同意司法机关采取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后,因a提前退租,下落不明,b起诉至t〇〇法院,法院以无管辖权为由对案件未予受理。b又起诉至s城法院,法院受理后向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了法律文书,但a并未到庭应诉,法院直接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支持了b的诉讼请求。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九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措施,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注意:写清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检收的标准。

陷阱2:供方故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签订苛刻一些,以期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将质量负责的期限写的过短,使需方根本没有时间提出质量异议。

注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

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

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

陷阱: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

防范:写清单价,写清币种。

陷阱1:不写交货地点,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

注意: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还要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陷阱2:供方不写交货时间,或将交货时间写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货,而不写某日具体交多少货。

防范:写清交货时间,分期交付的,写清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

陷阱:不写或不写清运输方式;笼统写到达站(港);不写费用负担。

注意:写清运输方式是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还是联运。要写清到达的终点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还是其他站。要写清运费的负担,若是分担,还要写清分担的数额或段点。

陷阱: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

注意: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

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

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十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讲座,深受启发和教育。在这次讲座中,我对合同的含义、要素、效力以及风险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面将结合讲座内容,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讲座中,讲师详细解释了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规范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作用。合同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合同目的。只有这些要素齐全,才能构成有效合同。通过讲师的生动案例分析,我深刻认识到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要素的重要性,避免遗漏或不清晰的情况发生。

其次,讲师还重点探讨了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是否得到保障。在讲座中,我了解到合同的效力主要通过合同的成立与履行来体现。合同成立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生效和存续阶段,而履行阶段则涉及各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过程。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我意识到充分明确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过程,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讲座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讲解。合同行为作为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达成的一致意向,一旦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会导致合同法律风险的发生。讲师在讲解中提到了合同风险的几个关键点,包括合同成立时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合同解除或变更带来的新风险。通过对这些风险的分析,我认识到避免风险的产生和有效应对风险的重要性。

此外,讲座中讲师还介绍了合同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和听证程序。合同法律纠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纠纷,解决纠纷需要明确适用的法律、证据的收集和合同协议的解释等一系列步骤。讲座中,我了解到合同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同时,听证程序也是解决纠纷过程中重要环节,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在这次讲座中还学到了不少实用的经验和技巧。讲师强调了合同条款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在合同中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避免留下模棱两可的条款。此外,讲师还提醒我们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和必要时的备份等。这些实用的经验和技巧将对我今后与他人签订合同时提供有力指导,减少合同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参加合同法律风险讲座是一次充实而有收获的经历。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合同定义、要素、效力、风险以及纠纷解决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我也从中学到了实用的经验和技巧,为今后的个人和工作中能更好地应对合同法律风险提供了参考。我相信这些知识和经验将在我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十一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20_年月日至220_年月日,计个月。乙方居住人数:人,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按每月元结算;结算周期为三个月,根据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签订合同后,乙方先付第三个月租金给甲方。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网络费、燃气费、物业费、清洁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室内物品清单:床、衣柜、桌柜、空调、沙发、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为保障双方权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租赁结束时,甲方须交还押金。若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房屋设备,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元。

八、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的,应在2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决无异议。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出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十二

技术。

合同。

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法律风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法;。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方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次和术语的解释。

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利用技术转让合同中的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进行欺诈。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持有方将自己的技术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并从中获得报酬而由技术持有方和被许可实施方签订的合同。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欺诈人经常利用合同中的包销条款进行欺诈。包销条款是指技术持有人,将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受让方后,为增加技术转让的吸引力,减少受让方对投资风险的畏惧,承诺全部承销技术受让方根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这种承诺性条款就是包销条款。包销条款对技术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产生极大的诱惑力,认为这种合同没有任何风险,合同实施后稳赚不赔,从而对合同标的不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就与技术持有人签订合同,为合同欺诈埋下伏笔。技术合同欺诈中的包销条款一般都是很原则的条款,通常都必须另定补充协议才能实现。因此即使有包销条款,包销条款也很难履行,并且很难追究欺诈人的法律责任。欺诈人往往利用包销条款虚夸产品的销售量,诱使对方支付较高的技术转让费,甚至提供市场可行性报告、技术实施计划等材料,而在实际履行中往往以种种借口拒绝包销产品,或以极低的价格回购,使生产方最终放弃包销而改为自销。

2.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以提供技术实施设备等条件为名,不平等获得受让方财产。

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物品,而是一种无形的知识或技术。因此在技术转让过程中,技术持有方一般都要向受让方提供相关条件和进行具体的实施指导。在技术转让合同欺诈中欺诈人往往要求受让方必须使用技术持有方提供的技术设备,否则便不保证产品的质量,而受让方由于受专业知识的影响未能对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考察,盲目的接受该设备而一旦发现该技术不具有先进性,生产出的产品没有市场时已无法退回该设备,而技术转让方实际则达成了销售该设备的目的并从中获得了利润。另外有的欺诈人则以代受让方定购设备为名,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受让方以为设备如不由技术持有者组织定购会影响技术实施而同意该约定,事实上该设备往往是市场上很普遍的设备,欺诈人从中获取了高额利润。

3.技术合同欺诈人将不成熟的或不可实施的技术当作可实施的技术转让给受让方。

技术合同中包含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不同类型。每一类合同都有其自身不同的特点,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及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当明确违约责任。在技术服务合同应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明确约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使用该技术的范围,技术持有人应当保证该技术的实用性、可行性。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经常是对所开发出的技术的所有权约定不明确,对技术成果的后续改进成果的分享方法约定不明确等。

1.对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进行严格的科学审查,全面了解该技术的真实性、可靠性、市场价值。

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标的一般由于其具有先进性,当事人并不太能凭自身的知识了解,但是技术成果不可能违反科学的常理和规律,可以在签订合同前向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鉴定该技术的可行性。对技术标的的考察还应了解该技术实施后可能创造的经济效益、市场范围、是否已实施、实施范围,从而对付出的成本有所衡量。

2.在技术合同中对技术标的的来源和技术的持有人进行考察。

对技术标的的来源进行考察是预防合同欺诈的有效手段,创造技术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的技术水平决定了技术成果的水平,通过对技术来源和对技术持有人的考察会对技术成果的可信度有所了解,但这只能作为参考对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还是应当由专家进行判断。另外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应当对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考察,以免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合同而产生纠纷。

3.对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成果的实用价值进行综合考察。

技术受让方除对一项技术考察其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先进性外,还应当考察该技术是否实用,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力量能否实施,该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够马上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现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是否适用该技术。对一项技术能否控制最终决定着该项技术的能否实施,如果受让人对上述方面的考察中有一项或多项不能确定,那么对合同签订一定要慎重,否则很可能蒙受损失。

4.技术合同中的受让方对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一定要慎重,对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使受欺诈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合同欺诈人一般都以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费为目标。在技术合同签订中费用的支付,对受让人来说不先支付费用而在合同实施后,根据产品的销售按比例提成或盈利后给对方分配一定的利润,应当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支付方式。合同欺诈人一般只接受一次性支付,如果对方宁可以极低价格转让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支付,受让方应当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另外在技术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应当制定的明确详细,为防止合同欺诈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风险3篇篇十三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讲座,并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思考。通过这次讲座,我进一步了解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各方面内容,并且对于如何避免和化解风险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以下是我对于本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的有效性是关键。讲座中,讲师强调了合同的有效性对于避免法律风险的重要性。一份有效的合同需要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诸如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合同的内容要具有明确的条款和约定等等。只有确保了合同的有效性,当发生争议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合同管理意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在讲座的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了对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减少法律风险的必要性。比如,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等等,这些都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合同流程的规范化和合同的有效执行,减少合同风险。

第三,注意合同风险预防。正如讲座中所提到的,预防优于控制。合同风险的预防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着重条款的合理约定等。在我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多数的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是可以通过提前有意识地进行风险预防来避免的,因此,我将合同风险预防与合同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降低了法律风险。

第四,注重合同履行中的细节。在讲座中,讲师多次强调合同履行中细节的重要性。不论是合同的签署、执行还是解除,都需要严格依照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合同履行中的疏忽或者违约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并严重损害合同双方的权益。所以,我在实际操作中,更加注重合同履行中的每一个细节,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最后,善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争议。虽然我在讲座中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但我也意识到,法律手段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化解合同纠纷。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起诉、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和合法权利。在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纠纷解决的重要性,并且学会了运用相应的法律手段。

通过这次合同法律风险讲座,我对于合同法律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明确了预防和解决合同风险的重要性。今后,我将更加注重合同管理,避免掉入法律风险的陷阱。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所学所悟,去帮助他人理解和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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