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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合同实用(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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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合同实用(汇总9篇)
2023-11-25 06:33:20    小编:admin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如何起草一份有效的合同是非常关键的,需要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使用。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类型的合同,如雇佣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购买合同等。通过参考这些范文,您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要点,从而写出一份合法、严谨的合同文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一

地点:____。

买方:____。

卖方: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电报挂号zhongzupeking)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中国台湾及/或中国台湾附近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以下附加条款相抵触时,以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买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卖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二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商品品名及规格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商品编码品名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合计。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___年___月到___年___月止,代理区域在___省___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___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___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___%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全年获税后净利___万,甲方奖励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账号:账号:

开户行:开户行: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邮编:邮编:

网址:网址:

日期:日期:

手机:手机: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四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

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

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

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

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

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

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作为丙方的注册中心或注册商,在其所辖区内负责推广丙方提供的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年度技术支持服务,让更多的本地企业享用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

甲乙丙三方本着“真诚合作、互守承诺”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服务合同: 一、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内容 服务名称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年度技术支持服务 定义(乙方网站)顶级国际域名 二 级 域 名 服务提供条件乙方完全遵守本合同 服务费用年服务费:人民币玖佰捌拾元整,(rmb 980元) /年 续签条件乙方购买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年度技术支持服务满一年,并再次获得甲方、丙方三方同意。

续签费用1年技术支持服务费:人民币玖佰捌拾元整,(rmb 980元) /年 主要服务项目参见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期限自乙方的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开通之日起1年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收取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合同规定的年度技术支持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授权激活初始套装,套装里包括激活卡(卡号、密码)、授权证一张、光盘一张、操作手册一本。

2、甲方自合同三方签章当日,须将本合同内容及时先传真给丙方,并注明乙方的激活卡卡号和密码,通知丙方开通乙方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一年的使用权限后,并将本合同丙方联原件邮寄给丙方。

3、甲方收到丙方为乙方开通权限确认通知后,须及时指导乙方通过激活卡提供的卡号和密码激活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为它充值,并有针对性地向乙方提供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操作使用方面的培训,积极协助乙方完成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后台功能和模块配置等工作。

4、甲方自合同三方签章之日起,负责与乙方关系的维护、服务与质量跟踪,受理乙方有关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客服方面的咨询与投诉,不断提高乙方对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2、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合同 规定的年度技术支持服务费。

3、乙方通过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后台功能管理模块完成企业自身的个性化的配置,包括:随时更新企业新闻与发布产品信息、充分使用企业oa、电子商务整合、以及网站风格的选择等。

4、乙方可通过甲方向丙方反映有关亿网型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运行状况和使用效果,也可以通过甲方向丙方提出包括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在内的新的增值服务需求。

5、乙方应遵守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操作使用指南的使用规范、适应须知。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365 1、丙方接到甲方关于开通乙方的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一年使用权限的通知后,经确认甲方已经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规定的年度技术支持费用后,即可通过丙方开通对乙方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一年的使用权限。

2、免费向乙方提供国际顶级域名,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经典案例、企业风采、外部论坛等)、企业oa(内部论坛、企业信箱、招聘信息等)、电子商务整合(乙方可通过注册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后台管理模块选择电子商务整合的相关功能,免费成为久易会员后,乙方的产品等信息可自动在久易全球家居网或久易全球贸易网的平台上同步发布。

) 3、丙方只需通过甲方向乙方收取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一年的年度技术支持服务的合同规定费用,即可向乙方提供亿网型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年度技术方面的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服务器后台主机1g存储空间、服务器后台主机硬件管理与维护、服务器后台主机系统软件管理与数据库维护、亿网型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软件更新与升级、其它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超值型的技术支持服务。

4、丙方愿意接受乙方通过甲方提出的包括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在内的新的增值需求,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合同后,丙方可依据新合同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为乙方提供网络产品及技术服务,使甲乙丙三方满意。

5、丙方可随时向乙方直接调查关于技术和服务情况,及时纠正丙方技术和甲方客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乙方对丙方的技术支持方面认可度和对甲方客服方面的满意度。

6、丙方有权利按操作使用指南须知的相关规定,删除乙方上传的违法信息,不再另行,所造成的责任乙方自负。

五、结算方式 1、甲乙丙三方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合同后当日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提交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年度技术支持服务费980元,然后由甲方向丙方提交合同规定的相关款项。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方式有现金和银行付款两种: 2、在乙方的亿网行智能商贸平台年度技术支持服务开通的三日内,由甲方向乙方 出具技术支持服务发票,内容包括: 乙方地址 发票抬头 邮编 收件人 六、其它 1、丙方有义务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可持续性的、广泛的亿网型智能商贸平台的品牌宣传与推广,甲方有义务在当地对亿网型智能商贸平台进行有针对性的品牌宣传与推广。

2、对于任何由于战争、罢工、地震、自然灾害、网络正常检修维护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网络不能通达的,甲方或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据上述合同精神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属于甲方责任范畴的则由甲方通过其所属人民法院处理,属于丙方责任范畴的则由丙方通过其所属人民法院处理。

4、本合同一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未尽甲乙丙三方允许不得透露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 期: 合同签定日期:

为加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

本协议致力于:

二、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

三、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第二条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

一、“服务贸易”指:

(一)自一方内向另一方内提供服务;

(二)在一方内向另一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三)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四)一方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方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部门”指:

(二)在其他情况下,指该服务部门的全部,包括其所有的次部门。

三、“人”指自然人或法人。

四、“法人”指根据两岸任一方相关规定在该方设立的实体。

五、“服务提供者”指两岸任一方提供服务的任何人。

如该服务不是由法人直接提供,而是通过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等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提供,则该服务提供者(即该法人)仍应通过该商业存在享有本协议所给予的待遇。

此类待遇应扩大至提供该服务的存在方式,但不需扩大至该服务提供者位于提供服务的一方之外的任何其他部分。

六、“服务消费者”指接受或使用服务的任何人。

七、“措施”指两岸任一方的规定、规则、程序、决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措施。

八、“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关于下列事项的措施:

(一)服务的购买、支付或使用;

(二)与服务提供有关,且该方要求向公众普遍提供的服务的获得和使用;

(三)另一方的人为在该方内提供服务的存在,包括商业存在。

九、“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包括以下列方式在一方内提供服务:

(一)设立、收购或维持一法人,或

(二)设立或维持一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第三条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双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二、本协议不适用于:

(一)公共采购;

(二)在一方内为行使公共部门职权时提供的服务;

(三)一方提供的补贴或补助,或者附加于接受或持续接受这类补贴的任何条件。

但如果前述补贴显著影响一方在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另一方可请求磋商,以友好解决该问题。

应另一方请求,一方应尽可能提供与本协议下所作具体承诺有关的补贴讯息;

(七)双方同意的其他服务或措施。

三、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附件经必要调整后适用于本协议。

四、双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承诺。

第二章义务与规范

第四条公平待遇

一、一方对于列入其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所作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及本协议附件一“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的服务部门,在遵守前述减让表、开放措施或承诺表所列任何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就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而言,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二、本条第一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或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三、根据本条第一款所作的具体承诺不得解释为要求任一方对于因相关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非当地特性而产生的任何固有的竞争劣势作出补偿。

四、一方可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与该一方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以满足本条第一款要求。

如此类形式上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改变竞争条件,且与另一方的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相比有利于该一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则应被视为较为不利的待遇。

五、关于一方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除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豁免外,该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所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该一方给予的普遍适用于其他任何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六、本条第五款不适用于一方现有的不符措施及其修改,但该一方应逐步减少直至消除该等不符措施,且对该等不符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变更,不得增加对另一方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限制。

第五条讯息公开与提供

一、一方应依其规定,及时公布或用其他方式使公众知悉普遍适用的或针对另一方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措施。

二、应另一方请求,一方应依其规定,及时就已公布并影响另一方服务提供者的措施的变化提供讯息。

三、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提供一经披露即妨碍执行相关规定或有违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企业正当商业利益的机密讯息。

第六条管理规范

一、一方对已作出具体承诺的部门,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措施以合理、客观且公正的方式实施。

二、双方应依其规定赋予受影响的服务提供者对业务主管部门作出的决定申请行政救济的权利,并确保该行政救济程序提供客观和公正的审查。

三、对已作出具体承诺的服务,如提供此种服务需要取得许可,则一方业务主管部门应依其规定在申请人提出完整的申请资料后的一定期间内,将申请的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应申请人请求,该一方业务主管部门应提供有关申请的讯息,不得有不当迟延。

四、为确保有关资格要求、资格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的各项措施不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对于一方已作出具体承诺的部门,该方应致力于确保上述措施:

(一)依据客观及透明的标准,例如提供服务的能力;

(二)不得比为确保服务品质所必需的限度更难以负担;

(三)如属许可程序,则该程序本身不成为对服务提供的限制。

五、一方可依其规定或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方式,承认另一方服务提供者在该另一方已获得的实绩、经历、许可、证明或已满足的资格要求。

六、在已就专业服务作出具体承诺的部门,一方应提供适当程序,以验证另一方专业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商业行为

一、一方应确保该方内的任何垄断服务提供者在相关市场提供垄断服务时,并未采取违反其在本协议附件一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中所作承诺的行为。

二、一方的垄断服务提供者直接或经关联企业,参与其垄断权范围外且属该方具体承诺表中服务的竞争时,该方应确保该服务提供者不滥用其垄断地位在该方内采取违反此类承诺的行为。

三、一方有理由认为另一方的垄断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违反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时,在该方请求下,经双方协商,可由另一方提供有关经营的讯息。

四、一方在形式上或事实上授权或设立且实质性阻止少数几个服务提供者在该方内相互竞争时,本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应适用于此类服务提供者。

五、除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所指的商业行为外,服务提供者的相关商业行为可能会抑制竞争,从而限制服务贸易。

在此情形下,一方应就另一方请求进行磋商,以期消除此类商业行为。

被请求方对此类请求应给予充分和积极的考虑,并尽可能提供与所涉事项有关且可公开获得的非机密讯息。

被请求方依其规定,在与请求方就保障机密性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应向请求方提供其他可获得的讯息。

第八条紧急情况的磋商

若因实施本协议对一方的服务部门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要求与另一方磋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九条支付和转移

除本协议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外,一方不得对与其具体承诺有关的经常项目交易的对外资金转移和支付实施限制。

第十条确保对外收支平衡的限制

一方对外收支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可依规定或惯例暂时限制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资金转移和支付,但实施该等限制应遵循公平、非歧视和善意的原则。

第十一条例外

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妨碍一方采取或维持与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二条合作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加强各个服务部门的合作,以进一步提升双方服务部门的能力、效率与竞争力。

第三章具体承诺

第十三条市场开放

对于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指的服务提供模式的市场开放,一方对另一方的服务和符合本协议附件二及本协议其他所列条件的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该方在本协议附件一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中列明的内容和条件。

对以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指模式提供的服务,如一方就其作出市场开放承诺,则该方应允许相关的资本移动。

第十四条其他承诺

双方可就影响服务贸易,但不属于依本协议第十三条列入具体承诺表的措施,包括资格、标准、许可事项或其他措施,展开磋商,并将磋商结果列入具体承诺表。

第十五条具体承诺表

一、双方经过磋商达成的具体承诺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一。

二、具体承诺表应列明:

(一)作出承诺的部门或次部门;

(二)市场开放承诺;

(三)本协议第十四条所述其他承诺;

(四)双方同意列入的其他内容。

三、本协议附件一所列金融服务部门的开放承诺方式不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四、本协议附件一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四所列服务部门及市场开放承诺适用本协议附件二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

第十六条逐步减少服务贸易限制

一、为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经双方同意,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市场开放展开磋商。

二、依据本条第一款展开磋商形成的结果,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三、任一方均可在本协议规定的开放承诺的基础上自主加速开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十七条承诺表的修改

一、在承诺表中任何承诺实施之日起三年期满后的任何时间,一方可依照本条规定修改或撤销该承诺。

如该承诺不超出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水平,则对该承诺的修改不得比修改前更具限制性。

二、修改一方应将本条第一款所述修改或撤销承诺的意向,在不迟于实施修改或撤销的预定日期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

三、应受影响一方的请求,修改一方应与其进行磋商,以期就必要的补偿性调整达成一致,调整后结果不得低于磋商前具体承诺的总体开放水平。

四、如双方无法就补偿性调整达成一致,可根据本协议第二十条规定解决。

修改一方根据争端解决结果完成补偿性调整前,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承诺。

第四章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联系机制

一、双方同意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服务贸易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自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系,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指定其他单位负责联络。

二、服务贸易工作小组可视需要设立工作机制,处理本协议及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特定事项。

第十九条审议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双方可每年召开会议审议本协议,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与服务贸易相关的议题。

第二十条争端解决

双方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依《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文书格式

基于本协议所进行的业务联系,应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第二十二条附件

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二十三条修正

本协议修正,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十四条生效

一、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内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尽速实施。

本协议于六月二十一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四份文本中对应表述的不同用语所含意义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六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出口产品,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以出口合同为准。

2、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协议每一票出口货物所需出口相关单证。

4、负责向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和收结汇。甲方在收到结汇水单、出口核销单、报关单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经国税局认定为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结算比率(详见结算表)将款项(扣除银行和甲方代垫费用)付至乙方工厂;如汇率变化,按新汇率执行。若外汇货款到帐发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间,则货款先按1美元:8.05元人民币付给乙方,余款延至每月10日后付给乙方。

5、负责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本协议每一票外销合同项下的货物订仓、排载、装运、报关、报检、保险及编制有关单据等手续,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手续。

2、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负责,因货物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负责联系境外客户,通知境外客户将外汇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所有因外商索赔,外商违约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协议外销合同未能履行、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使甲方未能按时收汇核销或无法收汇核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因假冒商标、假冒产地或商标侵权等违法违纪导致甲方经济和声誉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后60天内提供与本协议项下每批货物的出口报关单相符的,由供货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承担增值税发票不合法、不准确、不正确而导致甲方无法退税或造成骗税行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关单、核销单系伪造或有其他与税务局等国家管理机关要求不符之处,甲方有权拒付相当于应退税款的余款。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_______________。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八

第一,为两岸之间最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进一步扩大开放,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下放审批权限及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等等。《协议》还规定双方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市场开放展开磋商。这些都为两岸逐步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奠定了基础。

第二,有助于加速两岸服务业融合、互补,共同提升两岸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台湾,2012年服务业占其gdp的比重约72%,就业人口比重也长期保持近60%,是台湾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大陆,2012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约45%,“十二五”规划已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100多个服务行业相互开放市场,大陆拥有广阔的市场资源,台湾拥有先进的服务管理水平,两岸服务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优势互补、共享商机,共同提升国际竞争力,是一件互利双赢的好事。

第三,有助于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从ecfa早期收获实施情况判断,《协议》不仅有利于两岸业者受益,也有助于民众享受更多便利优质的服务。ecfa早期收获优惠措施仅涉及20个服务行业,但自2010年10月实施以来,台湾已有226家企业或机构受惠,大陆也有82个赴台投资案件获得批准。《协议》在早期收获基础上更大范围地开放市场,为两岸服务业合作提供更大程度的优惠和便利,无疑将进一步扩大两岸民众的受惠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服务贸易合同实用篇九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所签协议之一,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文本长达48页,正文分为四章、24条,有2个附件,分别为《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和《关于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规定》。

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九次会谈于2013年6月21日在上海举行,双方由海协会会长陈德铭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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