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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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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大全12篇)
2023-11-13 01:18:27    小编:admin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确保合同执行的可行性。合同的执行应当符合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恶意违约和损害他方利益。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二

出卖人(下称“甲方”):

买受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项目的机动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机动车位(下称“该车位”)坐落于南京市区。

该车位规格:长:米,宽:米,(标准车位规格:长5.3米、宽2.4米;。

微型车位规格:长4.0米、宽2.2米);。

该车位高度及所在车库主入口、坡道、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项目中购买坐落于的商品房,购置时间:,商品房合同编号:。

预售现售。

该车位预售许可证号为:,其中(预测)专有部位面积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及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该车位《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购车位的实地状况并无异议。

第二条该车位的权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该车位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该车位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写元)(大写元),币种。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小写)元,(大写)元,币种。

第五条付款方式、时间。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车位抵押贷款:

第六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前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第七条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

二、办理初始登记后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乙方以车位抵押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有关车位抵押登记手续应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办理。

三、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四、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预售车位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车位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车位与专有面积不一致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无条件满足乙方退购要求,退还已付价款(包括贷款利息),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第九条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后生效。

第十条送达。

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有关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

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参照原购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内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

原购商品房合同中有关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格式文本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附图要求:平面图比例尺为1:200,须标注本车位的规格、编号及位置。

(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署):

住所地:住所地: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人(签署):

商品房销售员(签署):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岗位证书号码: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三

甲方:房产大厦物业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省物价部门批复地下停车费用标准,就机动车位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车牌号:,品牌。

二、甲方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位置:地下号车位。

三、车位服务费用:元/月,暂定一年,自年日—年日交纳当年的车位服务费,共计元。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的,视为放弃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车位,甲方可以将该车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职责:

1.如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或毁损事故、物品丢失或毁损事故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协调纠纷。

2.甲方负责停车区域内卫生打扫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车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纠纷,甲方予以协调处理。

2.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停车位上的停车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必须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违约停车达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将车辆停好以后,必须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车辆上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发生上述物品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当保持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6.乙方进入停车区域后,应当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只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8.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毁损现象的,由毁损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只负责从中进行协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交纳过车位服务费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四

出卖人(下称“甲方”):

买受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项目的机动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机动车位(下称“该车位”)坐落于南京市区。

该车位规格:长:米,宽:米,(标准车位规格:长5.3米、宽2.4米;微型车位规格:长4.0米、宽2.2米);该车位高度及所在车库主入口、坡道、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项目中购买坐落于的商品房,购置时间:,商品房合同编号:。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参照原购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内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原购商品房合同中有关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格式文本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附图要求:平面图比例尺为1:200,须标注本车位的规格、编号及位置。

(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署):

住所地:住所地: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销售代理机构(签章):代理人(签署):

商品房销售员(签署):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岗位证书号码: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以下由登记机关填写:

1、合同备案:

3、预购车位抵押预告登记:

出卖人(下称“甲方”):

买受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项目的机动车位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机动车位(下称“该车位”)坐落于南京市区。

该车位规格:长:米,宽:米,(标准车位规格:长5.3米、宽2.4米;。

微型车位规格:长4.0米、宽2.2米);。

该车位高度及所在车库主入口、坡道、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乙方已在甲方本项目中购买坐落于的商品房,购置时间:,商品房合同编号:。

预售现售。

该车位预售许可证号为:,其中(预测)专有部位面积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及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该车位《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

乙方已充分了解所购车位的实地状况并无异议。

第二条该车位的权利瑕疵。

甲方告知乙方,该车位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该车位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部门为:,抵押登记日期: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一、乙方应于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小写元)(大写元),币种。

二、甲、乙双方履行本契约时,定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合同价款。

在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小写)元,(大写)元,币种。

第五条付款方式、时间。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车位抵押贷款:

第六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前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第七条合同备案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应当不超过10日),甲方应按规定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将本合同基本信息传送至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备案。

二、办理初始登记后日内(应当不超过90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乙方以车位抵押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有关车位抵押登记手续应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办理。

三、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天后,乙方有权且应当要求甲方配合办理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四、甲、乙双方的其它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预售车位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按照已收价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迟延期间的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已收价款的万分之/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车位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车位与专有面积不一致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但乙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无条件满足乙方退购要求,退还已付价款(包括贷款利息),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第九条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后生效。

第十条送达。

一方向对方送达的有关本合同的文件,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

一方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因接收方或其签收人原因导致接收方没有收到送达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的效力。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参照原购号商品房合同约定内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

原购商品房合同中有关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内容、空格的填写内容与格式文本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及其签订后收执的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附件1、机动车位平面图。

(如粘贴需加盖骑缝章)。

附图要求:平面图比例尺为1:200,须标注本车位的规格、编号及位置。

(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署):

住所地:住所地: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人(签署):

商品房销售员(签署):

身份证件名称和编号:

岗位证书号码: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

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

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六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省物价部门批复地下停车费用标准,就机动车位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车牌号:,品牌。

二、甲方机动车辆停放的具体位置:地下号车位。

三、车位服务费用:元/月,暂定一年,自年日—年日交纳当年的车位服务费,共计元。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的,视为放弃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车位,甲方可以将该车位另行安排。

四、甲方的职责:

1.如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或毁损事故、物品丢失或毁损事故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协调纠纷。

2.甲方负责停车区域内卫生打扫和照明等。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负责车位的使用、管理,如有纠纷,甲方予以协调处理。

2.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停车位上的停车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必须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乱停乱放。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违约停车达五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4.乙方将车辆停好以后,必须将车辆的门窗锁好,车辆上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如发生上述物品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当保持区域内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

6.乙方进入停车区域后,应当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只负责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8.乙方的机动车辆在停放区域内如发生毁损现象的,由毁损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只负责从中进行协调。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交纳过车位服务费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房产大厦物业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违法、违规活动;

(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与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续租:一天以上租车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接车后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乙方的租金。如不办理续租手续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将视为乙具有欺诈倾向并在12小时后报警,报警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除交纳延期使用车辆的租金外,还应交纳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额的违约金。

3、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5、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6、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7、长期租车者,必须在每月的25号—30号将车辆驶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如遇车辆的审验年检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所租车辆,甲方为其减去相应的租金。

8、长期租车者,应与甲方保持经常联系,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住所、注册名称、传真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9、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四、担保人:

担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均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联系。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八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动车出租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九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十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辆______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_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租金:个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车位所在楼栋(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车位已由____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地下______层____号,该车位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车位所在楼层(层高)(净高)为: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车位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车位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车位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

3.该车位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2和3可以同时选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车位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车位价款。

1.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车位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车位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出卖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车位四至已划线;

第十一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一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车位质量的约定。

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该车位所在楼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车位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移登记。

1.车位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该车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车位。买受人退车位的,出卖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车位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该车位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

出卖人依法选聘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停车管理服务。该企业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的备案手续。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年)(半年)______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按照前期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地下停车管理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六。地下停车管理服务的内容应与前期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一致。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六的内容,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停车管理服务企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份,____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申请办理该车位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车位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车位出租合同篇十二

根据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

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

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

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

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

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

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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