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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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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优质12篇)
2023-11-24 02:57:47    小编:admin

在我们的生活中,计划是实现个人和团体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计划时,可以将任务进行优先排序,重要的任务优先完成。计划是成功的关键之一,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一

今天,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城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各镇、街道党(工)委、平昌中心社区党工委、社发局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政法委党支部:

2016年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xxx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工委和党工委、管委会总体工作目标和部署,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认真开展“学两史,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升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内涵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促进全区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为实现“跻身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前列”的目标再作新贡献。

2016年,全区关工委系统要把学习贯彻xxx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各镇(街道)平昌新城及社发局、政法委、民营关工委首先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辖区内各社区(村)关工委工作班子及广大“五老”人员和青少年学习,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集中培训、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要使全区关工委干部和广大“五老”人员深刻理解xxx重要批示的深刻内涵,增强其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各级关工委工作班子成员能自觉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并焕发出强大的政治热情和工作动力。同时,各级关工委要通过有效形式,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汇报同级党政组织,使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和要求,使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和支持全区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区关工委将在全区主题教育培训班上,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xxx的重要指示精神。

今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学两史,听党话,跟党走”主题,通过开展各类活动,让广大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和共和国的发展史,让青少年懂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跟着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国梦”的道理,增强对党的信赖感和祖国发展的自信心。

1.认真开展“学两史、知两情”活动。全区各级关工委要按照主题活动的要求,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培训、集中讲座及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党史和国史”活动,各地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和优势,选好开展学习活动的切入口,通过征文演讲、书画培训、诗歌创作、文体表演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熏陶。全区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养正微学堂”的作用,通过开办“微党课”,组织“微实践”等有效形式开展“学两史”活动。区关工委将组织编写“两史”资料,用以指导全区开展学两史活动。

2.继续举办全区主题教育征文演讲比赛。全区各级关工委要总结借鉴以往成功经验,围绕“学两史、听党话、跟党走”主题,继续开展各种征文、演讲比赛,通过征文演讲比赛,不仅让青少年在竞赛过程中学习党史国史,而且在活动中提升青少年的素质和能力。区关工委将在建党节期间举办全区以“学两史、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

3.开展“重温长征历史,弘扬长征精神”活动。今年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全区各级关工委要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重温长征历史,弘扬长征精神”活动。通过组织青少年学习回顾长征历史,让青少年在学习和活动中重温和体验“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勇往直前、坚忍不拔;团结互助、众志成城和百折不挠、克服困难”的长征精神。

4.继续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总任务和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加强对青少年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等方面教育。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5.认真开展“八礼四仪”教育。各辅导站都要结合电子阅览室作用的发挥,办好“八礼四仪”微学堂,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使“八礼四仪”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行为习惯,创建我区青少年教育工作品牌。同时,开展“国学”教育和“我们的节日”活动。

6.开展好第十一届“诚信少年”评选和主题教育观摩活动。围绕“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和“大、中队会”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加深中小学生对“感恩”的认知、理解,并在学习和生活中内化为行为。

2014年和2015年,我区创建“示范”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有8家校外辅导站通过验收。2016年,我们将突出辅导站内涵建设,继续开展区级示范辅导站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辅导站的建设活动水平。

1.推广典型,开展特色活动。2014年和2015年创成的8家校外教育辅导站,不仅硬件设施条件有较大的提高和改善,更重要的是开展了各类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我们将总结推广经验,以镇(街道)和平昌新城社区为单位,每个单位选择1-2个校外辅导站,每个辅导站开展1-2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活动,用以指导推动面工作,以提升全区校外教育辅导站的建设和活动质量。

2.进一步加强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和管理。2016年,我们将把如何管好、用好电子阅览室,如何利用电子阅览室开展各类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区关工委将进一步指导培育先进典型,举办培训班,召开推进会,把电子阅览室的活动搞起来,搞好成效。全区各镇(街道)、平昌新城关工委要指导辅导站利用电子阅览室开展活动,并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用以推广。

3.继续抓好两文件的贯彻落实:2016年,我们将协同区组织人事部和社发局一起抓好镇新组人〔2013〕85号关于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大学生村官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镇新关〔2013〕16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关于推进“校站结合”提高青少年校外教育水平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落实,吸纳一批教师和村官充实辅导员队伍,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4.建立一批教育基地。2016年,我们将努力建立一批思想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宣传、科普、生态、食品安全教育基地,以提高校外教育辅导站专业水平,在办出特色上下功夫。

2016年,我们将继续花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重点抓好法制教育,对“特别需要关爱的青少年”落实结对帮扶,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帮教,生活上帮困,学习上指导,使帮教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系协同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人员摸清全区矫正对象的情况,落实矫正自愿者和矫正工作方案,做到精准矫正。帮助青少年服刑人员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继续做好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工作,进一步落实“五老”义务监督网吧和校园周边巡视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二

在县优化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预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发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办发【2010】23号)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20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保优办发1号)的相关要求我乡计划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涉企检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领导高度重视涉企检查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为乡内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乡经济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通过会议研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我乡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分管领导为龙显胜同志;责任部门分别为乡财政所、乡安监站、乡计生办、乡民政室林业站等;具体承办人为刘鸿志、彭寅、张仲文等人。

二是提升高度、细化要求。为确保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要求各部门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为企业办实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按照上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报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各部门站所严格制度不违规,狠抓落实不走样。涉企检查能合并检查的要合并,能集中检查的要集中,能定时检查的要定时,能减少频次的要减少。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一律不检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走进企业;必须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执行;专项清理和常规检查实行“备案报告制度”,检查前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内容含检查单位、对象、依据、内容和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等等,报经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凭备案后的《涉企检查备案表》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报经乡领导同意后按**办发【2010】23号文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须及时备案,并附处理情况报乡优化办。涉企检查要提升服务意识、提倡服务优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和谐检查、和谐服务。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短信、标语、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规范涉企检查的意义,做到乡涉企检查单位及对象普遍知晓。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涉企检查备案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法人和其他行政执法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我乡根据每阶段工作实际,针对如何推动制度落实开展系列活动,为涉企检查责任制和备案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实效。

乡党委政府督促责任各站所部门确定全年涉企检查常规项目及制定检查计划,()并积极敦促予以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出效。

一是乡安监站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乡内企业开展适时安全生产类检查。针对单位及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检查对象:三红采石场、梁东采石场、杉木河水电站、川洞电站;下半年检查对象:二佬佬网吧、龙勇烟花经营店。

二是乡计生办依据《湖南省计生条例》等文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涉企计生抽查,并执行本级涉企计生督查。

三是乡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应本年度不同时段任务要求,配合上级对口部门针对企业进行各类业务抽查。

2013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全乡发展的重要一年。涂乍乡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大力优化企业发展,为提高全乡科学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三

涉企检查是一项重要的监管工作,旨在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本次涉企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风险情况,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本次涉企检查的对象为一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检查内容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方面。检查时间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历时5天,检查人员共计10人。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多种检查方法,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员工等。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产品质量存在隐患、安全风险较高、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包括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安全风险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等。这些改进建议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本次涉企检查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涉企检查的重要性和意义,也体会到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总之,本次涉企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工作,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四

为进一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关于xxxx年报送涉企检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优办发〔xxxx〕1号)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全区所有饲料兽药商、规模养殖场、区种猪场、种公猪站及城北(良田)屠宰场。

1、养殖业投入品(饲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销售、使用情况。

2、动物免疫接种情况、抽样抗体监测、免疫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档案记录、消毒及污水处理等防疫条件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动物检疫工作、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落实情况。

每项内容,每年检查2次,其它计划外检查按上级精神执行。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动物防疫法》。

3、《畜牧法》。

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5、《兽药管理条例》,

6、《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7、《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1、加强领导。为了依法落实好涉企检查工作,制定涉企检查工作计划,成立了局涉企检查领导小组,由邓小清任组长,何海平、张东书、王夺魁任副组长,蔡曙光、沈名仲、刘明丽、张盛清、雷红亮、刘军为成员。

2、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涉企业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成效。

3、严格落实。严格按照该计划抓好落实,将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逐项检查到位,重点是抓出成效;每次进入企业检查前,填写好《苏仙区涉企检查备案表》,并经区法制办审核后报区优化办,每次检查结束后,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填写《苏仙区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卡》(一式两份),交区优化办复核存档。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五

1、公司要求,每周检查一次,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检查方式。

2、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抽查。

3、每次检查要有详细的记录,并下发检查结果。

4、要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

5、由公司领导带队检查。

1、每月例会:必须要有会议签到表。

例会内容:本月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主要是安全生产。要看会议签到表,看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考勤签到:早上上班、中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每天四次签到情况,有无代签,有无补签,有无一次性签到。

3、各单位卫生情况:办公区内地面是否经常打扫,楼道、玻璃、卫生间是否干净整洁,机器是否经常擦拭,各类物品摆放是否规整。

4、工作纪律方面:公司要求入户必须着装、工作期间内是否有脱岗、串岗、睡岗情况,是否有饮酒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有无不请假离岗情况,仪表仪容是否合乎规范。

6、其他应检查内容:接待用户态度是否和蔼热情,对交费用户是否提供了优良服务。

对每次的检查结果,公司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转。公司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奖惩分明。

四、组织职工学习。

1、学习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学习客服、测温、维修等行为规范。

3、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客服工作要求》、《维修员工作要求》、《测温员工作要求》、《客户服务接线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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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六

涉企检查计划总结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涉企检查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目的是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合规发展。在本次涉企检查中,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企业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环保问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涉企检查计划总结。

首先,我们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涉企检查是为了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合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我们希望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我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检查方案,包括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我们明确了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标准等,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安全隐患、环保问题等。我们及时采取了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加强宣传、加强培训等,确保企业及时改正错误,提高管理水平。

最后,我们总结了检查的结果和效果。我们发现企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亮点和进步。我们及时采取了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加强宣传、加强培训等,确保企业及时改正错误,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涉企检查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目的是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合规发展。在本次涉企检查中,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但是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亮点和进步。我们及时采取了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加强宣传、加强培训等,确保企业及时改正错误,提高管理水平。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七

为了更好地了解企业情况,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促进经济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涉企检查计划。本计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检查程序,提高检查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目标设定。

1.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2.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3.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

2.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3.企业的市场行为、营销策略。

四、检查内容。

1.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检查企业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工艺流程是否合理;

2.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查企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市场营销策略: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1.现场检查:指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

2.抽样检查:指从企业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

3.调查询问:指检查人员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谈询问。

六、检查程序。

1.准备阶段:确定检查范围和内容,制定检查方案;

2.实施阶段:按照检查方案对企业进行检查;

3.报告阶段:编写检查报告,反映检查结果;

4.总结阶段: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资源安排。

1.人员:检查人员、企业配合人员;

2.时间:检查时间、报告编写时间;

3.物资:检查工具、样品、交通工具。

八、风险管理。

1.企业配合度低,导致检查无法顺利进行;

2.检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

3.检查人员素质低,影响检查结果。

本次涉企检查计划总结了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检查服务。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

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

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

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三、涉企执法检查要求。

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做到:

1、检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2、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企业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

3、检查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向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案件必须经法规处等审查部门审查;。

6、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

7、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8、倡导人性化执法,把处罚和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企业依法用地、采矿。

检查中,执法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影响被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

3、不得对被检查企业吃拿卡要;。

4、不得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乱罚款。

四、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的监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年终考核时,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利的予以批评。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根据《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活动标准》要求,现对201x年xx市国土资源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通过巡查、举报、卫片检查等方式发现有疑似违法用地、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

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依法开展检查。可以采取的检查措施有:

1、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

2、对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求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3、要求被调查的企业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收集证据;。

4、责令有违法用地或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各执法单位要深入开展土地、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涉企执法,保证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在对疑似违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做到:

1、检查前,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

2、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企业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

3、检查后,执法人员要及时向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案件必须经法规处等审查部门审查;。

6、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

7、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8、倡导人性化执法,把处罚和教育结合起来,引导企业依法用地、采矿。

检查中,执法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影响被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

3、不得对被检查企业吃拿卡要;。

4、不得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乱罚款。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年终考核时,将推进依法行政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不利的予以批评。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文明执法,维护交通秩序,为建成“山水园林之都、宜居宜游之地、苗侗风情之乡”的美丽绥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定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1、绿城出租汽车公司。

每年抽查两次,抽查时间为5月份和11月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对其经营资质、客运服务、驾驶员管理、经营管理和部门服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2、绿洲公交汽车公司。

每年抽查两次,抽查时间为4月份和10月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经营资质、客运服务、驾驶员管理、经营管理和部门服务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我局在进行督查、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和管理措施。与所辖企业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及评分标准,建立了相关的涉企检查台账和记录,对所有受检单位进行了详细的登记,并要求检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对涉企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严格监督,对企业反馈管理部门存在的作风、纪律及违法行为进行如实登记并上报处理。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十一

规范涉企检查是今年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要求,我委将涉企检查有关工作已向市优化办报备,现向全市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对我委在规范涉企检查方面的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篇十二

为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含依法授权、委托的组织)年度内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执法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外,都应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送本级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呈报同级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开。未经政府批准和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条。

1

10。

日前报送同级政府法制办审核。报送审核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

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同级政府法制办报送。

第四条。

20%。

比例限定;检查内容应当选择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行业管理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检查依据载明检查内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检查时间明确到具体月份或季度;检查方式为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勘验、年检等。

第五条。

1

30。

1

次,超过的不予批准;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对企业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的,下级机关不再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多个内设机构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在本机关统一组织下实行综合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单位都提出了检查计划的,明确由一个单位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第六条。

及时公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信息。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在政府网站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同时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和集中办事场所予以公示。

第七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执行政府批准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检查、考核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得以严格、规范执行。

第八条。

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应当建立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对企业进行检查前,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行政执法人员,经过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检查时要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取得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的,不得进行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

第九条。

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检查,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被检查企业报销费用,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通过检查工作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条。

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书面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束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就检查的情况,及时向本机关提交客观、真实的书面检查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提出改进意见并书面通知企业。严格检查过程记录,书面检查报告要完整记载检查情况,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第十一条。

30。

日内向本级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搜集、整理、公布行政执法检查信息,畅通行政执法机关相互间检查信息共享渠道,及时反馈和解决涉企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体现检查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

加强违法执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各级政府法制办都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企业的投诉、举报,要认真及时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以及在检查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考核评价,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核定考核分值。各级政府法制办要具体负责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日常监督考核,每年都要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作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政执法社会督查员,通过定期走访、组织评议等方式,听取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因违法检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省政府每年都要对规范行政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结果依法纳入涉企执法考核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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