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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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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优秀14篇)
2023-11-12 22:05:06    小编:admin

总结是对过去经历和所得经验的总结和归纳。写一篇完美的总结不仅需要我们总结经验,还需要对自己未来的规划有清晰的认识和思考。接下来是一些把握发展机遇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一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四、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七、主管领导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卫生监督管理员要每天认真填写食堂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二

项目部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项目部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克市康泽佳苑尚品园项目部。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三

为了使我园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保障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制定本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进园前必须如实填写《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出入健康信息登记表》,并且整个工作过程必须佩戴口罩。

2、门卫或保健医生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上班进园和下班出园时的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

3、食堂工作人员的汽车一律停放在校园外,不得进入园所内部停放。

4、食堂工作人员从入园上班到下班离园期间,不得私自外出,需外出必须要在征得园长同意,并做好出门登记后方可离园,返园园后必须再次测温和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

5、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谢绝所有非本园工作人员探访。

6、食堂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因由安全副园长对病因追查与登记,认真当了解工作人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工作人员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四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五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3)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儿童离开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六

目的:

为保证我单位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与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我园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适用范围: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岗位,将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2、入职体检: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职体检。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我园食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职。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健康证上墙,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早晨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中。

7、监督检查:园所园长室联合园所医务室定期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园所园长室及园所医务室对食堂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

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1、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2、工作服换洗要求:冬天员工工作服应保持两天一换,夏天员工工作服应做到每天一换。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七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5篇《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八

1、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备菜、烹饪、备餐、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采购员、库管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健康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报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及时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由学校统一存档管理,并在用餐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九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庄里镇双岭幼儿园。

2017年9月1日。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整理存档备案。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

一、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落实,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七、废弃油脂由绍兴县兴能废弃油脂回收有限公司(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全县唯一具有资质的一家企业)定点收购,并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废弃物做到随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顺序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销售者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2、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的内容相一致。

3、应当建立产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4、查验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确保废弃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场。

二、应当配备专门的容器或场所存放废弃物,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液体废弃物、具有挥发性气味的废弃物等应当存在密闭容器中,收集整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署合作协议。

四、不得乱倒乱堆废弃物,不得将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应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处置单位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加强我园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园应对事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幼儿园食堂放心菜、放心肉的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品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预防为主。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教师、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三是严格把关,规范管理。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实行熟、生食物分开保管,使用不同制作器皿。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做好标记须在冷藏柜内保留48小时。严禁将留样食品存放在冷冻柜内。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四是快速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处置。

二、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理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工作。

组员:杨静刘敏张金柱唐宝运组织力量送幼儿去医院救治,做好上报工作,安抚幼儿家长工作。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一旦发现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幼儿园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食堂供餐。

2、及时报告:各班主任教师应立即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汇报,

3、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园长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处置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全面负责事故处理工作;副园长做好上报、安抚幼儿、家长工作;保教部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副组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幼儿至医院及时救治,并保障抢救药品、消毒用品到位。

4、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5、及时与发病幼儿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家长思想安抚,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保护现场。立即封存食堂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及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7、配合调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控制事态。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9、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十

1、晨检:每天来园晨检时请家长如实告知保健老师或本班教师幼儿健康情况,各班教师、保健医认真进行自身和对幼儿体温检测筛查记录工作。各班教师上午8:30以前电话联系因病缺课未来园幼儿的身体情况并认真填写记录。

2、午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前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3、晚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后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4、各班教师在上午8:30对因病缺课幼儿进行电话回访访,并于中午12:30前将回访情况、幼儿体温检测情况、各班全日观察情况及时上报保健医,然后幼儿园汇总当天情况如实上报园长。

5、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抽查各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6、各班教师每天中午12:30,将有关因病(发热、咳嗽、咽痛、头痛)未来园幼儿的名单上报保健医,并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7、由保健医每天下午13:30点上报园长。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十一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适应幼儿园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开学初对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园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有教学处组织,培训内容为新《纲要》、教育理念、活动设计、保教工作以及班级管理等。

二、教师培训以参加园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参加县、市、省级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培训后,要将培训情况向全体教师进行汇报。

三、组织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练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帮助提高。

四、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素质,幼儿园在排课上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

五、坚持对青年教师的听课,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课写实验报告,总结实验体会,写实验方案。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十二

1、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主管部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幼儿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5.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6.食堂供应幼儿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1.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每个食物样品150克。

12.冰箱、冰柜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败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13.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发生。

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一、进入食堂必须换工作服、戴工作帽;不穿拖鞋、高跟鞋,不蓄长发,不留长指甲,不吸烟;穿戴整洁,讲究个人卫生。

二、每次操作早、中餐前,仔细观察用水有无异色、异味;认真检查米、面、油、加工原料、调味品等有无鼠害、污染及杂物。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根据就餐人数确定用餐量,按量领用加工原料,不得欠缺,也不得浪费,注重节约。

四、注重做到原材料加工精细,大小适宜,干净卫生;根据需要,将原料先切后洗或先洗后切,尽量确保原料营养不流失或少流失。

五、加工操作完毕,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必须戴工作手套,或用勺、夹、铲等工具;对放在盆、桶里的餐用熟食品,必须加盖、入柜,严防鼠蝇侵害。

六、每天工作完毕,必须认真清洗加工机械、炊具、工作台、灶台、灶具、地面、门窗、墙壁、水沟、消毒。

七、每天工作完毕,一律将清洁的炊具、食品、物品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生、熟食品该回归保管室的应立即入库;暂时不入库的,应立即入柜和加盖有序摆放。

八、妥善处理剩饭、剩菜,对变质食品一律倒掉;每天要要干干净净地处理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不得留存在食堂里。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十三

为规范食堂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文档为doc格式。

幼儿园人员健康监测制度篇十四

(1)儿童入园前应到广州市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儿童持原就读幼儿园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幼儿园每天下午2点前将本园晨检信息上报广州市学生健康检测系统。做到及时、准确。

(3)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4)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5)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家长委托幼儿园代喂药,需按代喂药管理规定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家长必须签字确认。

(1)、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3)、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4)、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5)、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1)、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本园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2)、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4)、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内暴发和续发。

(5)、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6)、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7)、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8)、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

(9)、工作人员及幼儿的家中发现有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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