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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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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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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一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社区:

20xx年7月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二

为加强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全面提升中河街道市容环境整体形象,确保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相关要求,对街道各经营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要求如下:

1、各经营户负责维护好各自责任区内的地面整洁,及时清扫垃圾,清除痰迹、口香糖等废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核、烟蒂、纸屑等等有损环境卫生的行为,协助专职环卫工人及时清除责任区残留的垃圾、积水和落叶等。保持责任区内的无废弃堆积、无污水流溢、无蚊蝇孽生地、无卫生死角。

2、各经营户应及时制止在各自责任区内行道树、电杆、路牌及墙壁等公共设施上乱张贴、乱涂画等行为。

3、各经营户搞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规定时间就近投放于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直接将生活垃圾清扫、滞留在屋外或其他责任区内;严禁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营业垃圾等不得任意倾倒。

各经营户责任维护好各自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严禁向绿化带乱扔垃圾、杂物。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化带内地等行为。

1、各经营户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城市貌。建筑物里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广告灯箱、遮阳(雨)棚、空调室外机和排水(气)管户外设施按要求设施;严禁在责任区行道树、电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上吊挂物品、衣服等;门前责任区内无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等现象。

2、各经营户确保在各自责任区内不依门设摊、跨门及超过核定面积占道经营,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及时劝阻无照商贩在责任区内摆摊设点。

3、各经营户应确保各自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无碍通行、便于存取、乱停放车辆行为。督促在本责任区临时停放车辆的人员,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

责任范围包括责任单位产权所有的和租承包经营管理场所(地)的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和相应的人行道、绿化带、空旷地、人行道边沿的台阶及水沟等区域。

店名:

店面地址:

责任人(签字):

社区、行政村(盖章):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三

为建设优美、整治、文明、有序的城市,切实加强对城市市容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现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乙方的责任区按红线图范围(含墙外人行道)划分管理责任,即:从本单位各自门前、围墙外至路沿石边的整个区域的卫生、秩序、路树、绿化带(池)等均为"门前三包"范围。

乙方有责任按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确保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治、有序,对市容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辖区城管部门举报。

1.包卫生。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市容环境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保持门前整洁,每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清洗一次;如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点以及饮食摊(店)每天清洗一次;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垃圾应装袋存于容器内,待环卫工人收集;不得乱倒污水;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

2.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治,及时制止和举报损坏绿化设施、占道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3.包市容秩序。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不跨门槛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在门外乱堆放、乱挂乱晒,门前如有流动摊贩乱摆卖应予以劝离;如是个体工商户店铺门前的招牌、店铺立面上不乱设广告牌、挡雨篷、遮阳伞等,凡需设置檐篷、遮阳布的,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不得在规定停放区域以外停放车辆;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摆卖、乱贴乱画、乱停放车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定期对责任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标线进行冲洗,及时清理责任地段的违章广告。

4.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设立"门前三包"执勤岗,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上岗执行任务须佩戴统一的标志。

(一)负责及时、准确地给乙方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抓好落实。

(二)对乙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公布举报电话(举办电话:)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

(四)对成绩突出的乙方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门前三包"达标单位牌匾;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或为达到目标的责任单位,授予市容卫生不达标单位牌匾,并通过新闻单位进行曝光通报批评,如是市(自治区)文明的将建议取消其资格。

(五)对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流动绿(黄)旗"检查评比标准,甲方每2个月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单位的依据之一。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__。

责任人签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四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单位(盖章):社区:

20__年7月日。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边田内1米。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店每家备一个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保洁: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道路保洁,制止学生乱扔的行为,对学生乱扔的垃圾进行清扫,从临街至田边。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__x学校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学校将采取相关措施,将上报于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__x学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租户签名:

商铺名称:__x。

联系电话:

二〇__年九月二十九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五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六

为加强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市场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有序、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商城承诺,按照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东至东墙体。

西至同中心线。

南至道路缘石。

北至通道中心线。

包卫生:包本商城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垃圾容器,无暴露垃圾、污水,无污迹,无渣土,及时清理责任区内冰雪,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

包秩序:包本商城责任区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摆货;各类车辆在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不占用道路、公共场地停放;本商城如需设置告示牌、宣传促销等活动,须先向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实施。

包外立面整洁:包本商城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

完好,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店面招牌和夜景灯光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有损坏行为的,应当在五日内修复,如需改变原有门头牌匾样式的的,须先向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再进行更换。

1、责任商城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必要时要求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法查处。

2、责任商城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南三条管理服务中心将对各商城“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对不履行责任的商城,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监管单位:(盖章)承诺商城:(盖章)。

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商城总经理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七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第八条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韶山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韶山建设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文明、卫生城市,按照《韶山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甲乙双方就城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包卫生:

1、有单独院落的单位必须自建垃圾池,不得委托非环卫专业车辆清运垃圾;无单独院落的单位,要自备斗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并放置在马路可视范围之外,安排专人送至垃圾中转站。

2、责任区内环境整洁,不得有乱扔乱倒垃圾和废弃物的行为。

3、责任区内各门店和居民必须自备垃圾桶,垃圾桶应当放置在门内,并定时定点倾倒。

(二)包绿化:确保花卉、苗木无偷盗,无人为损坏、践踏。如遇大雪,应及时清除树枝、路面和人行道积雪,确保树木安全和道路畅通。

(三)包秩序:即确保果皮箱、下水井盖、人行道板、坐凳、路灯等市政设施无人为损坏、偷盗和污染。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0xx年月日。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九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责任方(签章):

责任方代表: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十

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市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十一

根据《福泉市20xx年“多彩贵州〃幸福福泉文明行动实施方案》(福委办字[20xx]42号)文件及全市“整脏治乱”工作要求,为了美化生活、工作环境,早日实现我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负责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保持经常性整洁;清除痰迹、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临街商店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规范的废物箱储存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绿化: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市貌;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以上内容请各住户认真贯彻执行。

监管单位:责任单位:

代表:责任人: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十二

“门前三包”制度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单位门前三包。

责任书。

范本吗,希望能够帮到你!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社区:

20xx年7月日。

为加强城市管理,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市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责任单位(签字或盖章):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篇十三

(一)包卫生。即包单位内的清扫保洁,清除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及乱扔烟头、纸屑等现象。实行全天保洁,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等清洁卫生,单位办公室桌椅、办公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外干净整洁。垃圾袋装或桶装,早晨7∶30前、中午1∶00~2∶30、晚7∶30后,放置单位门前区域,以便环卫工人集中收运。

(二)包秩序。即包单位内无乱摆摊点,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搭乱建,无乱挖乱占,无乱贴乱画,无乱涂乱挂等现象,保持单位整洁美观,秩序井然。

(三)包绿化。即包单位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的整洁工作,禁止在绿化池周围乱堆垃圾。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各单位“门前三包”的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对“门前三包”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凡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1、未履行“门前三包”有关规定的单位,处200元罚款;。

2、乱涂乱倒、乱贴乱画的单位,每处处以50~100元罚款;。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单位内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4、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的单位,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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