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安全生产培训(大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1:51:20 页码:7
安全生产培训(大全11篇)
2023-11-13 01:51:20    小编:zdfb

总结是一种思维整理和归纳的过程,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需要对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改进。如果你正在为写总结而犯愁,那么不妨看看以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

安全生产培训篇一

1、1目的。

为了能尽早地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管理。

2、职责。

行政本部安保部(以下简称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管理内容。

3、1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对公司进行每季一次的安全检查和抽查。

3、1、1安保部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全面检查。

3、1、2节前安全检查: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的节日之前进行安全大检查。

3、2、1劳动保护、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2、2安全技术、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2、3化学品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各种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

3、2、5应急准备与响应重点范围的`安全状况。

3、2、6特殊工种作业情况。

3、3季节性安全检查:高温、寒冬、台风季节、梅雨季节的防范检查。

3、4经常性检查。

3、4、1安保部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巡逻,并做好记录。

3、4、2部门、车间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自查工作。

[安全检查制度范文四: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隐患。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查维护、查隐患。

三、安全检查的周期是: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是:看、量、测、动作试验。

看:查看安全技术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检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四口防护情况、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生活设施和现场文明施工等。

量:进行实测实量,如用尺量脚手架各杆件间距、电箱安装高度等。

测:用仪器仪表进行实测,如用水平仪测纵横向倾斜度、用接地电阻仪测接地电阻值等。

动作试验:对各种限位装置检验其实际动作灵敏度,如塔吊力矩限位、行走限位;物料提升机的超高、停层、防坠限位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等。

五、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架体、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现场防火等。

六、项目部应做好安全见车记录,除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外,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坚持日常巡查,填写工地安全日记。

七、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针对雨季、台风期、冬季等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的危害而组织专门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为防止施工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安全检查。

八、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停工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必须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好整改。

上一篇:仓库卫生管理制度下一篇:选矿厂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培训篇二

根据公司文件的要求如下:

(l)企业法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4)新员工的公司、项目、专业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现场监理人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和专业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土建、传输、设备等专业监理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专业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当所监理的专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专业工作岗位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l)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专业的监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专业这三级。对新员工或调换专业的监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员工在分配到各项目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l)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员工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专业级。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分配到专业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2)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3)专业安全生产、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专业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监理岗位;

3)给每一名员工建立员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着双方签字后入册。

(2)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是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企业在做好新员工入场教育、专业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l)项目部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宣传栏。

4)张挂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l)检查各专业的安全教育制度。各专业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公司人员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监理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工)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公司、项目、专业对新员工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变换专业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专业监理人员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监理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工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监理人员在调换专业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各专业对本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6)检查监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各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主要检查监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管理部门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北京华通天畅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1-5-103。

安全生产培训篇三

根据水利局将水综[20xx]6号的文件要求,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安全责任

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摆上更加重要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按照“四求先行,四百活动”的要求,落实“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健全领导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员工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

二、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全体员工要围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这一主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方计政策,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企业法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三、强化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要建立完善安全施工,安全供水,安全操作,安全值班,安全检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严格考核,奖罚分明。要不断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巡查力度,重点部位,做到必检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安全供水有保障。各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全权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经常深入一线,查安全,查隐患,查整改,查落实,确保城区供水安全,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检查,抓实安全生产

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办法,常抓不懈。要重点开展以防为主,对供水安全,设备维护,水质检测,环境卫生,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内容的综合性检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督促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认真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健康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培训篇四

1.   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 企业要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技能,自觉遵章守纪,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保科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促进职工的安全学习。

4.  新进厂的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均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工种调换和复工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各车间技术改造后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应由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干部、工人进行新操作法的培训后才能投入生产。

6. 对司炉工、焊工、叉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要依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局考试合格、发给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复训成绩不合格者应予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7.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现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或事故隐患发生。

8. 每年应组织各车间、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9. 选派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及中央、省、地劳动部门组织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知识技能培训。

10.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教育制度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因此酿成责任事故的,将追查责任部门领导者的领导责任。

1.0教育与培训对象

1.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0培训目的和依据

2.1目的

·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自觉维护与遵守

·确保员工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风险及预防措施,在健康、安全及环保方面胜任其工作

·确保员工具备安全工作所需要的必要工作技能、知识和态度

·提升员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及环保意识

2.2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和xx华南区hse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0教育与培训的分类和要求

3.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证书后,方可任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

3.2新员工(兼职、临时、正式员工)的”三级”培训与教育

3.2.1新员工入职后,在分配到车间之前,首先应进行公司级教育与培训.由行政部负责填写”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与培训表”,经考核合格,培训导师在教育表上签名交人事部门存档.公司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时间为3-5天(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和岗位教育与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

3.2.2车间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由车间主管负总责,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和执行,时间为2-4天.班级长有权拒绝未经过车间级教育与培训的新员工到班组.

3.2.3班组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由班组长负责,时间为1-2天.

3.3”四新”教育与培训

在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时,由公司安全部门或车间组织培训.

3.4复工或转岗的教育与培训

3.4.1工伤之后或离岗一个月以上复工前必须接受教育与培训,时间为1-2天,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3.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操作

·锅炉及压力容器

·厂内机动车辆如:铲车、叉车

3.5.1岗前培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否则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违者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3.5.2在岗管理:车间对所有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工作技能等方面必须有严格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训练.

3.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6.1公司确立长期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与培训.

3.6.2车间经常性教育与培训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各部门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存档.

3.7事故调查之后的.跟进   

事故调查之后,安委会评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跟进事故发生岗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

3.8承包商及其属下员工

承包商必须是合资格单位,动工前安全部门审核其各种施工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并对承包商及属下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教育与培训.

4.0培训内容

4.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主要内容

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

4.1.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1.4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1.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主要内容

4.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

4.2.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2.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4.2.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4.2.6重在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4.2.7危险的识别和风险评估

4.2.8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2.9典型事故案例

4.3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4.3.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4.3.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4.3.3安全管理经验

4.3.4典型事故案例

4.4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培训内容

4.4.1厂级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防火措施、急救措施

·报告事故和不安全状况

·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

厂级安全教育一般由行政人事部门、安全部门、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实施

4.4.2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现状和规章制度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由车间负责人会同车间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

4.4.3班组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本岗位的事故案例

·应急处理

4.5.经常性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4.5.1新知识、新技术

4.5.2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5.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5.4事故案例等

4.6复工或转岗的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4.7“四新”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4.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4.8.1安全技术理论.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

4.8.2实际操作.包括实际操作要领和实际操作技能

4.8.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8.4有关本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4.8.5对上次取证后个人安全生产情况的经验进行总结回顾

4.9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4.9.1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4.9.2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后果

4.9.3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定

4.9.4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应急处理措施

4.10事故发生之后的教育与培训

4.10.1事故发生的经过

4.10.2事故发生的原因

4.10.3预防措施

5.0培训计划

5.1编制原则

5.1.1可行性原则

5.1.2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

5.1.3系统性原则

5.1.4经常性原则

5.2培训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5.2.1确定目标,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培训方法

5.2.2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培训需求评估计划的可行性,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培训时间、地点、人员、教材、导师的确定

5.2.4培训的层次和频率应与涉及风险的程度和类别相适应

5.2.5选择培训材料时应考虑:

·培训目标

·受训者的当前的能力

·受训者的接受能力

·受训者工作所要求的技能

5.2.6培训导师应选择通俗易懂的方式和语言进行培训

6.0培训形式

制定培训计划的同时确定相应的培训形式,本公司的培训有以下形式:

6.1定期教育形式

6.1.1安全周例会

6.1.2安全推广月

6.1.3安全有奖问答

6.2安全培训班

包括外送考证的培训与学习、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学习等

6.3事故分析会、案例讨论会、专题会

6.4宣传栏和宣传标语

7.0评估与反馈

7.2培训的有效性应从下列方式来衡量但不限于:

·培训前和培训后的测试

·评审受训人的工作表现

·在岗跟进观察

·培训后即场考核

7.3hse主任和主管应根据反馈结果改进培训的方式

8.0安全培训与教育档案管理

8.2所有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都应至少保存3年

8.3培训与教育应详细记录,具体包括:

·培训时间与日期

·培训地点

·培训主题

·培训内容

·培训导师和受训人签名

·培训效果评价或考核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篇五

为期天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第一期培训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辛勤努力下,这次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这次培训可以说有这样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培训内容丰富,三是学习气氛浓厚,四是办班形式新颖,五是学员学有所获。

我们这次培训,办领导从学习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的确定到授课教师的选择和参加培训的人员等都是经过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办党组书记魏亚伦同志对讲课内容亲自进行审核,从全面、系统、深入地组织经常性的培训,为形成健康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的高度,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办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出席了培训的开班仪式和今天的结业式。亚伦、兆安同志亲自为大家授课;国贵、福林、连毅同志也在百忙中也抽出时间和大家共同参加培训;我也从国家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形成过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的构成及其内涵等三个方面做了中心发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办领导对这次培训的高度重视。

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全力配合,确保了培训的人员出席率。与此同时,对所承担的授课内容都进行了精心准备,保证了授课质量。

在历时6天、48个课时的培训中,我们共安排了14次专题讲座。

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回顾了我办从组建伊始到逐步发展壮大各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对10项重点工作和10个体系建设,向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进行了透彻的解读。

同志以近50年从事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丰富经验,将大学生活中煤炭专业所学到的全部课程浓缩为2个小时的精彩演讲,在授课中,从煤的形成过程、地质构造,到煤矿灾害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们讲解了煤矿安全知识。使大家实现了对煤矿知识从感xx认识向理xx认识的跨越。

市法制办的同志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特别强调了其执法过程中的合理xx、适当xx。正如古人所云:不可乘怒而重责;不可乘喜而轻诺。我们执法时绝对不可以情绪化,也绝不可以凭个人主观好恶去执法。“情绪化”执法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大忌,也是依法行政内涵所不允许的,从一定角度讲,也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曾参加《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的省安监局同志,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授课中,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宗旨以及具体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使我们对一部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的艰辛过程和《条例》的每一条款的具体内容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近60年的原省劳动厅劳动保护处处长同志,以其亲身的实践,将《安全生产法》7章、97条内容进行了高度的总结、提炼,形象地将相关条款比喻xxxx体的头部、心脏、腹部、四肢等部位。他对《安全生产法》诠释,为我们学习掌握和运用《安全生产法》提供了形象记忆法,起到了曲径通幽的作用。

办内各相关处室的等同志也都结合各自的业务和工作实践,向大家讲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监察知识。

由于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不得不采用一种填鸭式的方法。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大家都很辛苦,很疲劳。但大家的学习情趣和学习热情,却让我们非常高兴和欣慰。一是态度认真。上课时,没有打瞌睡、说话和做与培训无关事情的,大家都能认真地听课、认真做笔记。每个同志都是在自觉地、主动地学习。二是互相交流。针对一些疑惑和问题,及时向老师请教,大家相互交流、探讨。三是严肃活泼。大家自觉遵守培训规定的各项纪律,保证出勤,尊敬讲课老师。课前歌声嘹亮,课后欢声笑语,既活跃了学习培训的气氛,又使紧张的学习得到了放松,在增强了培训班的凝聚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学员的相互了解。

为使培训形式上新颖、生动,办组建以来,我们首次采用了多媒体授课形式,每个授课人员都精心准备课件,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倾注了劳动汗水。他们选用现场模拟画面,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案例有机地结合,增加了大家的感性认识,方便了大家学习,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学习培训,应该有这么三个方面的收获。一是对安全生产机构的状况、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过程及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监管任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二是对在工作中应该掌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生产监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了一定的把握。

安全生产培训篇六

为了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减少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车间、机修、司炉、化验、仓管等全体工作人员。

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通知、文件。

3、工艺流程技术。

4、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使用、操作、维护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消防模拟演练。〔另有预案、总结〕。

注:第二轮培训。时间:

11、12号。培训对象:车间员工另50%及化验员、保管员。地点、内容不变。

本次培训,我们利用了电教手段,形式新颖而多样,组织严密,讲师愿讲,愿听。到达了预期目的。

1、极少数员工认识缺乏,有迟到、早退现象。

2、局部学员在培训班上没有根据要求认真做好笔记。

3、局部领导对这次培训重视不够。

20xx年8月14日。

安全生产培训篇七

1.安全带是件宝,高空作业不能少;先检查,后使用,高空作业保生命。

2.运行检修一条心安全生产长周期。

3.消防设施要爱护,关键时刻救人命。

4.现场设备要标志,设备无标勿操作。

5.你安全,我安全,心中有安全;你工作,他工作,幸福讲安全。

6.用电用火要预防,失火漏电就遭殃。

7.检修设备要办票,为图省事灾祸到。

8.生产现场抽支烟,火灾发生大似天。

9.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10.练就高超专业技能,避免低级安全事故。

11.安全不抓出纰漏,快刀不磨会生锈。

12.氢站防火很重要,关闭手机要做到。

13.祈求别人保护,不如自我防护。

14.情况不明不操作,隐患不除不干活。

15.安全帽必须带,防止坠物伤脑袋;安全带是个宝,高空保险不能少。

16.隐患如刀,刀刀都危险;安全是天,天天保平安。

17.作业精神不分散操作细心保安全。

18.居安思危多防范,胜过事后讲安全。

19.多看看细想想无违章防隐患筑安全保生产。

20.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为先。

安全生产培训篇八

为期一天的安全培训就在昨天落下了帷幕,这次安全培训让我们公司的大家都感到受益匪浅。固然我也不例外,这三天是特别有意义的时间花费,究竟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安全总是排在第一位的,而这次培训就是加强了我们这方面的学习,让我们对于安全方面有了更加深刻而充分的认知理解。

当我们看着视频里那些触目惊心的火灾场景,灾后焦黑的房屋,一张张哀思欲绝的面孔,内心也跟着视频的节奏而起伏,为逝者而难受,为生者而担忧。人生的大好年华就在不经意间被灾难淹没,徒留下家属在世上苦痛的活着,安全二字却是牵动着全部人的心!

让我们对于工厂里那些往日里没有太过在意的安全条例有了新的认知。安全是一种对家人、对朋友、对大家负责的行为,而既安全又好的进展工作是大家都想做到的目标,是一切工作开展的主要前提。

培训上,教师不仅仅是给我们放了这些灾难的纪录片,更多的是依据自己的阅历对我们传授,让我在培训里树立了预防危急发生的安全思想。特殊是我们工厂里的一些工作环节,除了要防火以外也要留意个人操作失误引起的意外损害。教师鼓舞我们仔细的做好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积极地对可疑的危急区域进展排查,并且通过更专业、更标准的工作制度来保证日常工作生产中消失危急的几率,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开危急的预防工作外,关于危急的'处理也是我们学习的重点。教师带着我们查看和了解厂内的各种安全和急救措施,具体的向我们传授消防器材的使用方式,遇到危急应当避开哪些地方,如何快速而又有序的撤退等等学问,让我们对于厂内又多了一份熟悉,心里也将这些学问牢牢地记在心里。

最终,教师带着我们进展了一次消防安全的演练,各位组长和领导都有参与。大家在统一的安排下有序的从楼中进展撤退,优秀的表现让我们受到了教师的赞扬。在演练完毕后我们还进展了消防灭火器使用的练习,两位幸运的同事和厂长被选中参与,根据教师的指导快速而专业的将火苗扑灭,也算是为这次培训画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安全生产培训篇九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各类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实际、普遍特点和突出问题,采取统筹部署、分级组织、分类实施、专家指导、全员参与的方式,有针对性、系统性、广泛性地开展全市全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通过统筹组织系列活动,实现对各县市区政府县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安委会领导、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监局全体人员、各镇(办)安监站工作人员、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员、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的安全生产业务教育和资格培训的全覆盖。市安监局具体负责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统筹落实。

(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安委会的43个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

(二)县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

根据省政府和省安监局的统一培训计划,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县处领导干部参加各类省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依照省上通知实施。

(三)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培训

共举办2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13个县市区安委会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四)安监系统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按照省安监局统一要求和安排,凡新进入市、县安监局执法工作人员,均参加省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执法资格到期的,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资格换证培训班。具体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依照省上通知实施。

(五)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

1、在全市安监系统,集中组织收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实务、管理知识、创新技术、应急救援、职业安全,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知识等。

2、根据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分2-3期,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赴宁夏省银川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省鄂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等地,借鉴和学习兄弟单位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隐患查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3、举办3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镇办安监站)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51个镇(办)安监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轮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内容、方法、要求等知识,全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6月、7月。

4、举办2期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7月。培训对象为市、县安监局、化工园区相关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运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知识。

5、举办1-2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至9月。培训对象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内容: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重点突出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特点、执法检查重点及要害,侧重专业理论知识、重点管理课程等。

6、举办1期全市事故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在8月份。培训对象为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分管领导以及负责同志。培训内容为相关法规标准、预案编制、预案演练、实施评估、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

7、举办1期全市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业务培训班,时间安排在9月份。培训对象为在咸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情介绍、安监概况、业务规范等。

8、举办1期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时间安排在6月份。培训对象为全市辖区内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护、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监护与检查等。

9、举办7期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个人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10、举办10期全市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举办2期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安全培训。新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1、举办2期县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员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3月和8月,重点培训平台的管理维护、权限设置、分析考核等;举办2期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应用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和9月,面向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培训平台及移动执法终端应用操作。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严格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着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2、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开展工作,要紧扣全市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细化培训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强化督促考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大对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期间各类人员参训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培训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潜力。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务必理解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资料: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资料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光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光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光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光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务必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务必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务必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光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光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理解再培训的时光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资料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资料。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理解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解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状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状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状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职责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三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培训篇十一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教育。企业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侧重于不同的教育内容,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生产法制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企业的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全体职工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权益。

通过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教育,可以使人们了解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个人和家庭幸福的促进作用;发生事故对企业、对个人、对家庭带来的巨大损失和不幸。从而坚定安全生产的信念。

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就是说,通过教育,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以适应对工厂通常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而对于特殊工种的工人,则是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特殊危险因素的危害。

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教育。

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