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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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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实用16篇)
2023-11-23 09:23:03    小编:zd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到解决方案,并提高工作效率。注意总结的风格和语言要简洁明了,突出重点和亮点。这些总结范文是经过精心整理和归纳的,对于写总结会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近一年工作运转,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现将工作运转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不但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还需要健全的机构开展工作,因此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组,设立了项目办,由县合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住院分娩的日常指导,县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为了将该项工作在全县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是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必须制作4幅固定的宣传标语;二是县保健院印制了5万余份宣传单和孕产妇保健手册;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健康教育。

根据《保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蠡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上级规定实行限价收费,全年共计补偿2890人次,共补偿资金115.6万元。住院分娩率达95.8%。

为了将项目工作做得更好,根据中、省农村孕产妇评估方案,我们分别制定了评估内容,并在12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乡镇医疗机构助产技术人员少,我县乡镇只是4个卫生院完全能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因此孕产妇只能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造成平均费用的增高,使群众负担增加。

1、认真搞好统计和调查研究,为客观制定20xx年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助产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二

各科室、村卫生站(室):

按照《四川省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项目范围:全镇住院农村孕产妇。

三、服务包内容。

四、统一经费报账原则。

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继续实行先项目后农合的报账原则。为切实降低剖宫产率,补助标准为顺产600.00元,剖宫产500.00元。

五、全面实行定点服务。

xx年我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的将按照《四川省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实行审查合格,公示服务项目。

特此通知。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三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坚持政府主导,保障经费,加强监督,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正常产免费,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补助对象。

持有x县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机构分娩的孕产妇。

三、实施时间。

自20xx年6月1日起实行。

四、补助资金。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农村住院分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和新农合统筹基金组成。按照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

五、服务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

1、基本服务内容。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2、限价标准。

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收费实行限价。县级医疗机构:正常产限价700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900元,剖宫产限价20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500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600元,剖宫产限价1800元。双胎增加150元。

(二)补助标准。

1、参加新农合的补助标准。

(1)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补助500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助200元,实现乡级正常产免费。

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补助700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助400元,实现县级正常产免费。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或有医学指征实行剖宫产手术,或实行阴道手术助产的,先由新农合按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再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救助。

(3)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偿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其他服务。

各定点助产机构根据产时需要,规范、合理采取诊疗措施,保障住院分娩质量与安全,保证产妇享受温馨、安全、质优的人性化服务。

确需提供基本服务内容以外服务的,应向服务对象告知,并经其签字同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六、补助程序和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补助程序。

1、专项资金直补。

(1)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凭“x县合作医疗普通住院医药补助审核单”(第三联即个人联)享受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机构按标准先行垫付,对农村孕产妇实行直补,保留上述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应盖有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印章),并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件2)。

(2)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凭户口本、身份证、出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享受专项资金直补,医疗机构按标准先行垫付,对农村孕产妇实行直补,保留上述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应盖有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印章),并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件2)。

(3)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户口簿、身份证等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申领住院分娩专项补助。卫生院保留上述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应盖有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印章),并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件2)。

2、专项资金报帐制。医疗机构每月5号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孕产妇户口簿复印件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第三联等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补助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帐手续。相关材料经县卫生管理部门审核,报县财政局复核后,由县卫生局在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医疗机构。

(二)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拨付。省财政将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各县,县财政局复核经县卫生局审核的报帐材料后,每月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县卫生局,县卫生局按时下拨至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实行专户或专帐管理和核算专项资金。

2、专项资金监管。按照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审计、监察,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虚报、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

(三)新农合实行直补,补偿程序、资金与监管,按新农合的有关政策执行。

七、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县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x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县政府办副主任。

x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x县财政局副局长。

x县民政局副局长。

x县计生委副主任。

x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x县妇联副主席。

x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熊金保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协调指导、日常监督、资料审核、信息统计报告等工作。

(三)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办公室每月对补助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补助情况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报上月报表至市卫生局。

八、确定定点医院。

设产科医疗机构向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考核各单位产科是否符合《南昌市医疗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要求,给予准许并签订协议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将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服务体系,定点机构分娩。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覆盖全县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机构定点管理,符合产科服务基本标准、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承诺执行本意见有关规定的机构,自愿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签订相应协议作为定点机构。严禁助产机构扣减或变相扣减基本服务内容;严禁将基本服务内容变为产妇自费服务内容,基本服务内容收费超出正常产限价标准的费用由定点机构负担;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异常产。

(三)提高服务能力,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县乡级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水平。按照《江西省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健全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下,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剖宫产。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考核。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检查,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以醒目方式进行公示。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规程,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大产科质量督查力度,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四

一·积极配合我院领导及公共卫生项目组长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计划做好分工,让各村卫生室做好筛查及宣传通知工作,对各村孕产妇进行宣传教育,建档,体检。

二·根据上半年工作统计,活产数244人,孕产妇健康管理 345 人,早孕建册 202 人,系统管理212  人,产后访视 229 人。孕妇产前检查包括一般检查,b超,血常规,孕期心理和营养指导,产后访视,对母乳喂养及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我院开展病毒三项工作,采集艾滋,梅毒,乙肝筛查血样共158例,并详细登记,上报。

三·要求各村妇幼人员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板报,广播等各种方式使其群众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理念。为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而不满三月的孕妇发放叶酸片,并讲解服用叶酸的作用,不仅使居民们知道孕产期保健的重要性,而且让他们知道明白公共卫生服务的宗旨。

四·按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对建册的孕产妇进行高危筛查,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随访与管理。

五.对贫血的孕妇进行检查登记并指导孕妇加强营养合理膳食纠正贫血。

我们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完善,更规范。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二)接到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报告电话后应立即派出专家会诊,并对专家出诊给予必要的保障与支持。

(三)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对危重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在人员、车辆、通讯等方面予以保障,不得推诿。

(四)对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危重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医疗机构,上报xx县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六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 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 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 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 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 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 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 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 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

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 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 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 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 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 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 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 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 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 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 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 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 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 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 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 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 早期 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 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 妇初级抢救小组, 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 严格执行分级就诊、 管理制度,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 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 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 乡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原则上不开展剖宫产手术。

(三)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含分中心) 1、设置: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考核,每县设立 1 个产科急救中心(原 则上应设在县级综合医院),县域范围大、相对偏远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 下设 1-2 个区域性的产科急救分中心,卫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符合规范的 “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的名单。 2、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3、急救组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必须组建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负责指导和参与孕产妇急救和相关急救技术的培训。专家组成员由当地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检验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急救中 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担任,产科急救中心实行组长负责的分工合作和 24 小时值班的工作制度。 4、职责:负责接收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转诊,承担危重孕产妇的.诊断治疗 和抢救;负责产科危重病人的诊治,对下级医院提出的会诊抢救请求,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并参与救治。按照分片转诊负责的原则,接诊的急救车在一般 情况下由接到抢救通知的单位负责,如果本院急救车外出,应迅速联系和落实其 他机构的救护车,并报告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不能推诿延误 抢救时机。紧急情况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解决。如病情危重,县级产科急救中心难以处理,应立即转至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机构进行诊治。

(四)市级转诊机构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接受高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转诊机构,负 责全市范围内高危孕产妇的市级接诊、急救和转诊。市级转诊机构应保证孕产妇 急救通道的畅通,简化入院手续、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危急重症病 人救治。

(五)其他医疗机构 其他经批准开设产科的母婴保健执业机构均应成立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 责院内产科急救、疑难会诊、讨论等工作,各执业机构要切实履行高危孕产妇的 诊治和转诊职能,凡不能正确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都要及时转至县级产科急救 中心或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机构进行诊治。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 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七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我区所辖的乡农业人口逐年减少,乡原有行政村中有xx和xx2个行政村被划入市工业园,11个行政村已被征迁或正在实施征迁工作。

省下达我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应补人数超过我区乡的全年活产数,20xx年乡活产数是xx人(含外地和城区常住管理人口的活产数),省为我区核的任务数为xx人。截至9月底,我区实施补助xx人(包含常住流动人口),仅完成省核定任务的33.1%。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再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除原有的宣传途径以外,又印刷一批宣传折页向居民群众发放。

2、根据市局会议精神,我区按会议要求落实扩大补助范围工作,对凡在我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和持有本市户口夫妻中男女一方为农村户口的产妇实施补助工作。

3、为了确保工作开展,我区于9月17日上午召开乡妇女干部、村医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会议,并进一步简化补助手续,将原先必须要求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的条件改为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八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目前,我市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又恰值春节长假,孕产妇安全保障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朝阳区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加强孕产妇安全专项督导工作。

下发工作要求。1月16日第一时间内将长春市卫计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驻区助产机构,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进行工作安排。

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1月21日上午召开“朝阳区20xx年加强孕产妇安全管理会议”,再一次进行部署,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进行健康宣教,做好孕产妇梳理工作,加强高危孕产妇规范管理,严密监测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孕产妇,及时引导就医。切实发挥联合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和急危重症绿色通道畅通。助产机构按要求开展演练。

进行专项督导,现场模拟。1月24日—1月25日组织进行驻区助产机构医疗安全督导工作。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省人民医院将演练与实战结合,将每一例呼吸道疾病就诊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省妇幼保健院开展了呼吸机使用专项演练;省前卫医院制定了《孕产妇流感方案》,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了演练;吉林普济医院、省地矿医院结合本医疗机构情况,重点加强了首诊管理,进行入院测体温,询问近期有无呼吸道疾病史,如有感冒症状马上转诊并进行随访演练。在督导过程中,通过对医护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模拟演练督促各助产机构加强流感防控及孕产妇安全管理;要求各助产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力量配置,强化首诊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将春节期间值班表上报区妇幼保健机构备案;我们还对各机构抢救药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进行了检查,并要求节日前各单位要将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再次进行自查,对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培训,不管医生护士必须熟练掌握会诊、转诊及急救流程,确保节日期间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和急救工作的正常运行。

以上为我区近期开展的孕产妇安全督导工作,春节来临之际,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确保母婴安全,保证全区孕产妇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九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我区所辖的乡农业人口逐年减少,乡原有行政村中有xx和xx2个行政村被划入市工业园,11个行政村已被征迁或正在实施征迁工作。

二、存在问题。

省下达我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应补人数超过我区乡的全年活产数,20xx年乡活产数是xx人(含外地和城区常住管理人口的活产数),省为我区核的`任务数为xx人。截至9月底,我区实施补助xx人(包含常住流动人口),仅完成省核定任务的33.1%。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再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除原有的宣传途径以外,又印刷一批宣传折页向居民群众发放。

2、根据市局会议精神,我区按会议要求落实扩大补助范围工作,对凡在我区居住的流动人口和持有本市户口夫妻中男女一方为农村户口的产妇实施补助工作。

3、为了确保工作开展,我区于9月17日上午召开乡妇女干部、村医及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会议,并进一步简化补助手续,将原先必须要求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的条件改为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

为更好地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各妇幼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上半年举办了20xx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启动会、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师资培训会、孕免项目管理培训会,安排部署20xx年妇幼卫生工作,与各县签订了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协助市局制定孕产妇及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全面启动奠定了良好基础。截止6月份,共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320人,进一步提高妇幼人员项目管理能力。

抓好项目与妇幼保健工作的紧密结合,实行保健部门所有人员分片包县制度、项目设立专人负责,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xx年5月17日—21日全市分三个检查组,对十三县市区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抽取市级妇产科专家、基层妇幼院院长、市财政局人员及保健相关人员,督导检查市县医疗助产机构21家,13个乡镇及26个行政村,随访孕产妇45名,分别对孕免项目、“降消”项目、“两癌”项目、增补叶酸项目、孕产妇及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年报质控及上半年妇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目前全市妇幼保健及项目工作运行良好,孕产妇及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全面启动,各县完成服务对象的基础调查工作,印制保健手册,进入实施阶段。

认真做好对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及教职工的健康查体工作,上半年儿童及教职工健康查体3558人,业务收入104084元,较去年有明显上升,先后36次深入幼儿园开展卫生保健指导,针对不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加大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宣传力度,加强科室间的合作,上半年听力筛查74人次,收到良好的效果。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做好筛查资料的整理、上报及随访工作。利用“三八”妇女节对机关、企事业35家单位进行妇女病健康普查,查体762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为核心,依法规范技术准入。结合孕免项目,重点对助产机构产科质量及孕免项目服务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有过期及未经过培训上岗的人员,6月份举办了一期“母婴保健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学员40名,发放《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36人,暂缓发证4人。为了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管理,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组织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发放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现象,发证机构做到专人管理、专册登记、证章分别专人管理。20xx年上半年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发证23275份。

为了切实提高妇幼卫生年报的质量,针对目前妇幼信息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重新规范下发了妇幼卫生监测实施方案。4月份举办了全市妇幼卫生年报会审,对基层20余名信息统计人员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现场培训,掌握了信息系统的升级操作。6月份召开了20xx年上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的7位专家参加了孕产妇死亡病例的讨论和评审,专家们发言踊跃,严肃认真的完成了评审工作,对今后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化的干预措施。

积极配合全院做好妇幼机构等级评审创建工作,认真对照三级妇幼机构评审标准,细化得分点,做好保健工作资料的完善。为了加快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的步伐,受市卫生局委托20xx年6月30日召开了全市创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专家培训会,分别对**西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办法、**西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细则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使参与等级评审的专家对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和评审内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对加快全市县级妇幼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的创建步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存在问题和建议。

1、督导工作还不够深入,对基层各县工作掌握还不够全面。

2、保健门诊业务需要进一步拓宽。

20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项目综合督导,每季度按照项目要求深入基层,确保项目工作的质量。

二是加快妇幼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实施,继续加大妇幼人员培训。

三是继续加快完善创建工作各种资料,同时做好县级创建工作的初评和指导。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站高度重视,通过近一年工作运转,取得了明显成效,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现将工作运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保运行。

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不但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还需要健全的机构开展工作,因此我站专门成立了由站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组,设立了项目办,由防保站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项目政策深入人心。

为了将该项工作在全乡落到实处,我乡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是防保站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村必须制作2幅固定的宣传标语;二是防保站印制了5000余份宣传单和孕产妇女保健手册;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健康教育。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限价收费有成效。

根据《依兰县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全年共计补偿243人次,共补偿资金1元。住院分娩率达100%。

四、实施项目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将项目工作做得更好,根据农村孕产妇评估方案,我们分别制定了评估内容,并在12月份对全乡进行评估,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五、开展项目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乡医疗机构助产技术人员少,我乡只有1个卫生院,还不能完全能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因此孕产妇只能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造成平均费用的增高,使群众负担增加。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搞好统计和调查研究,为客观制订20xx年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助产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年》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管理方案》,在20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使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工作各项指标。

一: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了产科质量管理。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照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行农村孕产妇享有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的优惠政策,对每位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另外,对特贫困的孕产妇,并有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填写贫困孕产妇申请表,由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并有备案,经严格审批后,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为正常产200元,异常产700元。

(三)补助程序。

(1)村保健员掌握孕情并上报。

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

(2)乡镇卫生院审核。

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审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县妇幼保健站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县妇幼保健站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分别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分别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

(4)补助经费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对持有“补助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的农村孕产妇,给予减免相应的费用,同时收回“补助卡”(第二联和第三联)并认真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登记”。

补助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持“补助卡”(第三联)到县卫生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将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统筹管理使用。(对上半年产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诊断书,严格审批后,发放补助卡,报财政给予补助。)。

三、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效果。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晚。

(2)卫生资源缺乏,交通不便,需加大宣传力度。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实施和孕产期保健科学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急诊急救能力,住院分娩率逐年上升。

(1)今年我县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1.245%,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确保了母婴安全。

(2)年内共补助农村孕产妇543人(包括和未救助过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二次救助5人,补助标准为700元,补助经费总额为166,400元。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三

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不但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还需要健全的机构开展工作,因此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组,设立了项目办,由县合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住院分娩的日常指导,县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为了将该项工作在全县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是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必须制作4幅固定的宣传标语;二是县保健院印制了5万余份宣传单和孕产妇女保健手册;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健康教育。

根据《宜宾市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兴文县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上级规定实行限价收费,全年共计补偿2890人次,共补偿资金115.6万元。住院分娩率达95.8%。

为了将项目工作做得更好,根据中、省农村孕产妇评估方案,我们分别制定了评估内容,并在12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乡镇医疗机构助产技术人员少,我县乡镇只有4个卫生院完全能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因此孕产妇只能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造成平均费用的增高,使群众负担增加。

1、认真搞好统计和调查研究,为客观制订20xx年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助产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四

根据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医疗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311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妇社发〔〕12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提高了我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标准,并把补助范围扩大到全省129个县市区,为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确保中央安排我县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得到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

1。补助对象。

项目执行期内,在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镇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本县农村户口的孕产妇;城镇户口的特困户、下岗女职工、待业女工孕产妇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经县项目办审批后可进入项目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1)孕妇在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机构中住院分娩的。

(2)住院时不能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拒绝接受孕期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前检查少于5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

2。补助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含会阴切开与缝合术);难产、阴道手术助产(含胎头吸引、产钳、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术);剖宫产的住院医药费。

(3)贫特困孕产妇住院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建设等45个村委会的部分自然村中比较贫困的孕产妇(具体的自然村见附表8),生活补助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西山、建设、立坪、团结、胜利、文开、丰乐、温坡、永新、黄花坪、新坪、柴坝、大树、纸厂、牛桂丹、起胜、腊坪、大松坪、福和、福田、龙门、白草、庄上23个扶贫开发重点扶持村的特困孕产妇。

二、项目覆盖范围及执行期。

项目覆盖全县所有镇乡、村(居)委会。项目执行期为6月10日至6月9日止。

三、补助资金管理。

(一)县项目办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新农合补助的协调使用和资金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采用资金预付制管理,轮转使用,孕产妇补助资金由县项目办先垫付一般乡镇卫生院1—3万元,中心卫生院3—5万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5万元,由单位申请,县项目办审批,12月底和项目到期清零。正常补助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并发症的患者每季度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的到项目结束时一次到县项目办核销。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各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专账、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住院分娩的费用,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提出的“按农村孕产妇人数平均400元/人安排,在孕妇间调剂使用,并对特别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交通、生活补助”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多的乡镇给予适当倾斜。住院分娩费用按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执行,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核定的费用,酌情对比较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一次性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滚入下一项目周期使用(见表5、表6)。补助程序采用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加注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批发放(转出县外的由转出单位加注意见,县项目办审批,县保健院支付),实行三联单报销。

(三)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用药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云卫发〔2008〕671号)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

(四)列入项目补助的孕产妇不能安排在单人间或温馨病房,如孕产妇要求住单人间或温馨病房所发生的床位费和特需服务费用由个人承担,不纳入项目补助;危重症孕产妇的icu病房监护费(但不能发生普通病房费)和特护费纳入项目补助。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

农村孕产妇补助资金与新农合资金统筹使用,在我县新农合限价范围内和新农合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全额补助,超限价范围和新农合用药目录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责,不得向住院孕产妇收取。发生严重并发症(如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的救治费用,超目录范围用药,由救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由县项目办评审时抽调),评审通过后,县项目办审批符合的,新农合报销以外的部分,费用在15000元以内的(含15000元),在降消项目中给予全额补助,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不符合的由救治单位承担。评审材料需由收治单位提交申请书和全病历原件(评审后归还原单位)、日处方清单,评审每季度进行一次。

项目到期后,如项目经费结余,县项目办可根据经费结余情况,补足定点医疗机构降消项目限价和新农合限价差部分;如补足经费不足则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孕产妇情况酌情补助。

在乡镇卫生院手术时,原则上剖宫产比例不能超过5%,并须在有条件的卫生院实施;在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0%。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剖宫产指针和项目方案要求的剖宫产率。

几种特殊情况的补助标准:

(1)边远山区农村(指西山乡、炼铁乡、乔后镇、茈碧湖镇的部分自然村,具体自然村由卫生院确定)孕产妇在周边邻近县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分娩的,按县内同级别医疗保健机构标准执行,由本镇乡卫生院负责补助。

(2)危重孕产妇经县项目办批准转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补助,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符合补助的费用在新农合的报销基础上,给予全额补助。其转诊程序危急孕产妇可采取先转诊后补办审批手续,一般孕产妇应先审批后转诊,审批表用新农合审批表复印件。

(3)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顺产补助300元,难产补助500元,剖宫产补助800元,贫特困孕产妇依次增加100元,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4)贫特困孕产妇确定标准。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926元的,为贫困孕产妇;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元以下的,为特困孕产妇。

(一)村医发现孕情,填写村级孕产妇情况登记台帐,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动员孕妇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宣传有关知识和政策,动员分娩时住院分娩,帮助办理补助卡和住院手续。

(二)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定点助产机构负责核实对象,登记补助对象情况,完善围产保健手册,并造册、汇总、按户籍或居住地报县项目办,并办理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卡,同时向村医进行反馈。

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助产服务机构要设立醒目公示栏,公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及限价政策。

(三)县项目办做好以下工作。

1、印制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附表1)。并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并实行一人一号一卡管理。

2、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在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时,须验证住院分娩补助卡和居民身份证;对持卡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先行垫支,并填写由孕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的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报县项目办报帐。三联单第一联交产妇保存,第二、三联由医疗保健机构留作报账凭据。

3、审核后将经费回补提供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并返回第二联单;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备查。

六、监督评估。

县卫生局(项目办)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年上报州项目办,并接受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要建立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审核责任,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补助资金规定、超出限价的不予报销,超出部分金额由相应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近一年工作运转,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现将工作运转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不但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还需要健全的机构开展工作,因此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组,设立了项目办,由县合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住院分娩的日常指导,县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为了将该项工作在全县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是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必须制作4幅固定的宣传标语;二是县保健院印制了5万余份宣传单和孕产妇保健手册;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健康教育。

根据《保定市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蠡县20x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上级规定实行限价收费,全年共计补偿2890人次,共补偿资金115.6万元。住院分娩率达95.8%。

为了将项目工作做得更好,根据中、省农村孕产妇评估方案,我们分别制定了评估内容,并在12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乡镇医疗机构助产技术人员少,我县乡镇只是4个卫生院完全能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因此孕产妇只能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造成平均费用的增高,使群众负担增加。

1、认真搞好统计和调查研究,为客观制定20xx年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助产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村卫生室孕产妇工作总结篇十六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近一年工作运转,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现将工作运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保运行。

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不但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还需要健全的机构开展工作,因此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组,设立了项目办,由县合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住院分娩的日常指导,县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项目政策深入人心。

为了将该项工作在全县落到实处,我县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是县卫生局对各医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医疗机构必须制作4幅固定的宣传标语;二是县保健院印制了5万余份宣传单和孕产妇保健手册;三是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健康教育。

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限价收费有成效。

根据《保定市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蠡县2020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按上级规定实行限价收费,全年共计补偿2890人次,共补偿资金115.6万元。住院分娩率达95.8%。

四、实施项目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将项目工作做得更好,根据中、省农村孕产妇评估方案,我们分别制定了评估内容,并在12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五、开展项目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乡镇医疗机构助产技术人员少,我县乡镇只是4个卫生院完全能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因此孕产妇只能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造成平均费用的增高,使群众负担增加。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搞好统计和调查研究,为客观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助产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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