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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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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优质8篇)
2023-11-13 06:30:27    小编:zdfb

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或地区独有的精神财富,它是人们共同的文化记忆。怎样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回报社会?总结是对过去时光的回顾,是对经历的提炼与总结。写好一篇总结,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技巧,如对比、归纳、分析等。通过范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发现总结的写作并非固定的套路,而是要因材施教。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第二条  在夜间工作时,有酸、碱设备和容器的地方,应设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夜间无照明的情况下不得进行。

第四条  在检修时,要提防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配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五条  对设备、容器、管道检修时,要特别注意腐蚀情况,并严防掉进盛放酸、碱的容器中,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第六条  存放酸、碱附近的地沟,必须设有牢靠的盖板,并保持经常盖好。 

第七条  禁止带压拆酸、碱管线法兰和阀门。 

第八条  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 

第十一条  hf酸区要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划定防护区域,禁止闲人出入。 

第十二条  发生意外情况和出现事故,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进行标识。

第八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以下简称安全标签),填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写有关内容,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危险化学品时,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

第二十二条  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

(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 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没有安全标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而未执行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二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xxx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三

一.综掘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司机必须坚持使用综掘机上所有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和零化系统的压力。

三.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时旁边不得站人。

四.在掘进机停止工作、检修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机器上的隔离开关。

五.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级录,对机器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六.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长认真检查工作面支护、通风、瓦斯以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综掘机侧面、后面、必须留有逃生通道。通道与巷道帮部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间隙(不小于1.0米)。

七.开机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后,并在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合上电源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严禁带负荷启动。

八.开动掘进机前必须提前三分钟发车警报,只有在铲板和截割臂附近没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开动掘进机时,必须确保掘进机前方没人,否则严禁开动。

九.掘进机切割前必须空前运转1-3分钟。经观察各种部位均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

十.掘进机应配两名司机,正自己负责操作,负司机负责监护。

十一.施工时,如掘进机发生异常,应该停止作业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不得带病作业。

十二.施工过程中发生冒顶预兆或危机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

十三.摇臂动作时,不得任何人站在上面,综掘机停止工作时,截割头必须落地。

十四.掘进机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电控箱上的离合拉掉,以防误操作。

十五.掘进机操作过程时,必须设专人看管机尾及机尾电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在校外进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会实践、考察参观等活动)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为了做好报批审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种申报表:《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附件1、2)。

2.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安全预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的情况)。

4.租用车辆须附上承办方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保障作出的书面约定),及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指在xx出发使用车、船的)。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提前8个工作日办理好校内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交安全处。

2.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安全处提前7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活动须是教学活动中的内容。

2.活动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必要时,配足所带的生活用品与药品等。

3.明确活动责任人,配足陪同人员。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校外活动须办理审批报告手续,经所有责任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

(一)所有大型活动,均须审批

属于学校组织的应提交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属于校区组织的应提交负责的校区主任或校级领导审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照外出活动审批相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正规的行车安全条件,严禁租用无证驾驶或有问题的车辆;学校或活动负责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所有大型活动,均要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安全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属于学校或校区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属于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班级安监委员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隐患,确保活动安全

要在举办大型活动前排查隐患,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出现重大隐患,须终止活动

属于校外大型活动,在举办之前,学校应与活动场所管理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者要及时终止活动。

(六)遇意外事故,应有序疏散

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活动无法顺利地开展,要在有关领导、活动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职责分工,迅速、安全地将参加活动的学生撤离现场,指挥他们有序疏散;同时,利用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教育。

(七)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立安全通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副部长(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报告保安队长,以做好现场保护、防护和协助救护工作。若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活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同时,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生监护人,学校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它事项

在校内任何场合、部门、时间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当事者(目击者)有责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领导,并视情况尽快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决。

(九)责任追究

没有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活动前查改不彻底,活动中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又处置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车辆进出校园

1.校内车辆凭“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卡”进出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地。若停车位已满,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线内。

3.任何车辆在任何时间(含工作日、节假日等)不得进入校园内的教学区域。

4.特殊情况,如接送教职工大巴、学校运送货物、承办考试等车辆,须进入教学区域,有关部门须事先报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审批。经审批后在保安员引导下方可进入。但在学生课余活动期间,任何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5.教职工车辆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进出校园。每天在学生放学的15分钟内(上午第四节课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15分钟),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

6.未经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批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必须接受值班保安员检查,确认无私带校内物品后方可离校。

(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

1.学生

(1)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外宿生须凭校卡有序进出校门。禁止内宿生外出校园,各部严把请假关,如有特别情况,内宿生(含请假学生)须凭校卡、凭请假条进出校园。

(2)学生进出校门应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车辆进出的大门,做到人车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学生不准进入校园(周五除外);午休期间,禁止学生滞留在操场、教学区等校园区域活动。

2.外来人员

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凭证登记,核实确认,非请勿入”原则进入校园。

(三)带物品出校门

1.任何人员携带物品离校,须凭行政部总务处出具的物品放行条,在值班保安员核验物品(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维修的设备和废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物品放行手续规定,做好查验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续,或不接受保安员

查验的,保安员有权阻止相关人员擅自将校内物品带出校门。查验中,保安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反映,由相关处室做出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等具有危险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用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改电路。

(三)严禁存放、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不得点明火、严禁吸烟。

(四)安全用电,人走电关。

(五)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八)不得损坏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须具有安全意识,应急能力,会报警、灭火、逃生。

(一)新生入学健康状况普查程序。每位学生在校医室看病均需有病历记录。新生入学,校医室发病历到班主任,班主任监督学生如实填写各栏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齐后交校医室,校医根据上报情况,统计需要进一步由医院检查病情的学生名单并报班主任,班主任转交学生及其监护人落实。学生向班主任反馈医院检查结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将院方提出的意见转交校医室及相关教师。

(二)白天上课时间患病学生诊病和送院程序。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在校医室诊治,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一律由班主任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东校区)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班主任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三)晚修期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间,校医室安排一位医生值班,值班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师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晚修教师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与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四)晚修后夜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间学生看病须先找宿管员,由宿管员陪同找住校校医检查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内处理的先在校内处理;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一律由宿管员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宿管员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与其监护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五)学生每年参加一次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常规体检。校医室协助专业部负责组织安排常规体检工作。班主任协助发放和收齐体检表格并上报校医室,由校医负责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异常、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班主任。班主任将通知单转交学生,并通知其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医院复查,并在半个月之内将医院复查的诊断,以及能否参加剧烈运动等结果、保护措施等,反馈校医室和相关科任教师。

(六)按区教育局规定,校医一律不给学生和教师做注射治疗,不接受教职工家属患者诊治。

(一)体质特异学生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其活动量。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各学科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的活动量。校医有责任澄清学生的特异体质。

(二)学校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体质特异和特定疾病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保护和及时救护的责任,但学生在自然情况下或不听从学校的要求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专业部与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协议书,一式两份,专业部与监护人各执一份。另外,校医室与专业部处各存一份(复印件)。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市xx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审核表

市xx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

市xx职业技术学校外出活动人员登记表

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五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如有人生活发生困难,可向工会互助金借款。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凡是到市内或省外医院就医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按经费开支范围执行。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采购。采购价格5000元以上,除后勤校长签字外,还必须有校长签字同意;采购价格10000元以上,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应根据年度采购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3、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部门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后勤分管校长审批确定供货单位;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供货单位。

4、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

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

总务处应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5、采购人员持请购单、入库登记单、原始发票交主管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人员应将请购单、入库登记单(记帐联)、发票收作记帐报销凭证。

6、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四、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

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6、盘存办公用品仓库应定期清点。清点工作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然后调整清单,使两者一致。

7、印刷品与各种用纸的管理按照盘存的清单为准,对领用的数量随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加减,计算出余量。

五、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六、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学校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铁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杂物、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不准在校园内吸烟。

7、各班定时打扫室外卫生。

七、校园绿化制度

1、学校每年春季要按计划购买花种、花苗,及时做好绿化工作。

2、种植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治虫等,要及时提供营养,保证长势良好。

3、花坛、草坪内要保证清洁无杂物,无枯枝烂叶。草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修剪的杂草、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八、门卫收发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及学生(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门卫收发室逗留。

2、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事谢绝其他人员进入校园。

3、各种报刊、书信、公函等由收发人员统一收发,及时送达,任何人不准乱动-乱拿,如发现违章人员,门卫收发人员有权制止,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4、本校师生和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没有领导批条,而携带公物出校的,门卫有权检查、没收扣留,不听劝阻者,经记录后,报请学校领导处理解决。

5、门卫接-班时间为教师上班前一小时上岗,教师下班后一小时退岗,中午不休息。

九、水房管理及太空水使用制度

1、水房管理人员负责水房物品的管理、检验工作。

2、为师生打水提供方便,确保按时开门。

3、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室内清洁。

4、如发现有水龙头等损坏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及时维修。

5、检查太空水厂家是否具有三证,方可接收。

6、定期做好饮水机卫生的检查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7、不许将太空水做为它用,如:拖地等。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不受意外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开展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2、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电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使全体员工懂得电器使用常识,增强防火意识。

3、未经学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使用电暖风、电水壶等非教学用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罚款。

4、学校食堂专人负责,保证人走火灭,食堂把好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

5、冬季取暖,教师应教育学生不踩暖气片、暖气管,发现漏水及时报告,不许私自拧、堵暖气阀门。

6、加强对值日、值宿人员的监督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好值日、值宿日志,管理好护校学生。

7、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与清除。

十一、安全防火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由主管综合治理的领导、后勤相关人员、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组成,负责安全防火教育及日常工作。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及培训。

2、昼夜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时上班。上班后不准脱、溜岗,对各部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掌握防火措施,明确防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电源、电线、水源、暖气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

5、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要有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私拉电线,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等电器,不准将烟头、烟灰、火柴杆扔到地上。

6、经常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十分重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领导包片,重要部位要专人负责。

7、学校领导包师生、老师包学生。消灭一切不定期安全事故发生。

8、值班期间严紧外单位人员入校,一旦发现对值班人员严肃处理。 9、交接-班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 10、学校要备好消防器材,如:锹、桶、钩、灭火器、消火栓等。11、易燃易爆物品由库管员放在仓库保险地方,不与其它物品混放。12、一旦发生火警,要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十二、 安全用电制度

1、学校用电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不许随意动用。

2、非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或带电移动设备。电器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

3、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检查供电线路的可靠性、安全性及稳定性,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4、人员离开时,应检查电源总开关是否切断,所有设备在无人情况下应该断电。

5、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是新生)。

6、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器取暖,不准用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等非教学用电器。

7、及时核对用电量和费用,并及时购电。

十三、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2、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设施好,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食堂的生产经营人员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师生用餐采用新鲜洁净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供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菜肴必须保证卫生质量。

5、学校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消毒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餐具暂存场所。

6、学校要设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管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和各人员职责,强化监督、检查,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投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食品必有“三包”。

十四、食堂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知识培训,掌握有关的卫生知识及消毒方法。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高素质,学习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

3、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4、学习的有关知识要在平时工作中运用。如不能按各项要求去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勒令下岗。

十五、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

3、餐具要按规定消毒,要有防蝇、防鼠等措施。

4、不购买和加工变质发霉的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要严格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5、搞好师生的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师生要用肥皂流水洗手。

6、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吸烟。

7、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每年要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及其他传染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十六、锅炉暖气管理制度

1、雇用的司炉,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持证人员。

2、司炉工人,必须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窜岗。

3、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精心管理,随时进行维修和排除锅炉、暖气故障,保证锅炉设备的安全。保证教室温度在13—15摄氏度,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前和班中不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5、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采暖期不灭炉,不冻坏一片暖气。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正确处理锅炉设备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7、要做到文明生产,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七、卫生责任区负责制度

1、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区。

2、坚持每天四次清扫。

3、保持责任区物见本色。

民-主管理制度

一、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区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二、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

(一)实行民-主管理,教(职)工当家作主,成立专业管理委员会,即:1、提案工作委员会;2、思想教育工作委员会;3、教育科研工作委员会;4、妇女工作委员会;5、老龄工作委员会;6、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7、校务公开工作委员会。

(二)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学校一个阶段的工作或随时召开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学校的重大决策,讨论、修改、通过学校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案。

(三)实行校务公开:

1、学期初公布学校及相关各部门的工作思想——即计划。

2、及时公布学校的重大决策。

3、学期末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4、评职、聘用、晋级,奖金、福利等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及时公布。

5、对社会公开向学生收费及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情况。

(四)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行年终领导述职,教职工测评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政绩当中。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校长报告工作,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通过。

2、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3、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作出表决。

4、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5、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6、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员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7、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8、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9、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任免校级领导的建议。

四、领导走访制度

为密切干群关系,加强民-主管理,深入了解群众的生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领导定期对下列人员实行走访。

1、对新入校的教职工进行走访或互访了解。

2、利用寒暑假,对离退休老职工进行走访或互访了解、探望。(每年度3—5次)

3、对住院、病假超3天以上的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4、对认真执行生育条例、合理生育、节育的同志进行专访慰问。

五、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申诉的条件和范围

1、申诉的条件:学生本人或家长认为学校或教育行政机关相关部门的具体行为或处分侵害了学生本人的合法权益,有权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申诉的范围:

(1)学生本人对学校给予的各种违纪处分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2)学校不按规定开除学生、勒令退学、送入工读学校等对学生受教育权造成影响的,学生可提出申诉。

(3)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或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与教学无关的物品或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的,学生可提出申诉。

(4)学校或教师在教学管理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处分不当,侵犯其人身、健康、名誉权等,学生可提出申诉。

(5)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导致不良后果,未按一定程序随便剥夺学生荣誉称号,对学生进行不公正或侮辱性评价,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侵犯学生入学和升学权等,学生都可提出申诉。

(6)其他学生认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也可提出申诉。

六、教师申诉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章程》,制定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3、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部门是学校调解委员会。

4、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交送申诉书,申诉书应该写明如下内容: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4)申诉有关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依据及陈述理由等;

(5)写明或交付有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5、学校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2)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受理;

(3)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6、学校部门自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10日内对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持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消原处理结果;

(4)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7、本制度执行中具体问题,由学校校务委员负责解释。

七、师生、家长投诉及案件处理制度

1、学校设立投诉及案件处理办公室和投诉箱,由党支部管理。

2、学生、教师、家长对学校各方面工作不满意,可用信函、电话投诉或直接到校投诉。

3、投诉办公室要热情接待投诉者,仔细分拣信件、分类解决并报党支部,由党支部负责把关。

4、党支部每天检查投诉箱。及时处理相应信件并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各部门科室,对造成的相应事件要及时处理,处理意见或结果向党支部汇报。

6、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对共性事件及时向全校公布,对特殊事件或不可避免事件及时公示。

7、对相应事件负责人罚处分明。

投诉电话:8289872

学生事件投诉电话:8289872

教师事件投诉:8289872学校责任投诉:8289872

八、校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校长接待家长、群众来访日,由校领导轮流负责接待。若有特殊来访要随时接待。

2、接待家长、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接待家长、群众来访反映问题,接待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自己能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要及时答复,属于职能处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家长、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学校领导接待日记录》,学期未归档。

5、要为来访家长、群众保密,不得散布家长、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九、服务承诺制度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服务意识强,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训斥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时,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课,保证40分钟的教学质量。

3、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课业评定实行等级制,不按学习分数给学生排名次。

5、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图书、报刊、复习资料和学生用品。

6、不随意收取学生和家长馈赠的礼品和礼金。

7、严格执行收费公开制度和收费卡制度,不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金额。

8、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准时入学,不准以任何理由把学生拒之门外,保证学生进得来、留得下,高质量完成小学学业。

9、不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

10、教师不私自办班或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兼职兼课。

为了更好的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中对总务后勤工作的要求“后勤保障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向住院患者提供治疗饮食,其种类、质量能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职工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维修服务满意;医务人员及患者对后勤服务满意。”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财务管理、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 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

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总务科行政查房制度

1、每周由科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病区巡视查房。

2、征求病区护士长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计录。

3、通过查记需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落实或限期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病区说明情况。

4、在查房中经常向病区工作人员宣传加强各类设施的管理,做好节水、节电、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务科技术工人培训复训制度

1、从事技术工作工人均应进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总务科应推荐工作表现较好,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工培训。.

3、从事特殊工种的技术人员均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定期复训,具体复训如下:)

a、汽车驾驶员每年审核执照一次。

b、电工、电焊工每审核复训一次,高压炉消毒工每四年复训一次。

(四)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总务科采购员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科解决。

1、所有部门物资需要圾报废,必须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将物资报废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填写好。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报废。

2、报废物资必须填写好医院物资圾报废单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名,院领导审批,报废单交财产会计处理。

3、物资报废后联同物资审批单一块交给物资仓库回收医疗广

4、基建、维修等其它过期不能用的废旧材料和物品,一律回收到医院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5、清理、回收大宗废旧物品,变卖时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6、变卖后收入按财务制度处理交财务科,部分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发给茶水费。

(六)房屋、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全院房屋由总务科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令其改过。

3、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总务科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4、集体宿舍入住须经总务科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5、宿舍人员由医院配给每人一床一桌一椅。不得占用其它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科安排他人入住。

6、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7、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七)医院基建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瓜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四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二、部门工作制度

仓库物资验收保管制度

1、对入库物品要详细检查数量、规格、质量品种,是否与订货合同或采购计划相符。

2、对照发票验收入库,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对低劣质的产品要及时退货,严禁入库。

3、凡购买固定资产设备,由使用科室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财产会计及时建立帐目。

4、物资和设备物品购进,要及时验收入库,做到帐物相符。

5、物资验收入库后分类,妥善保管,落实防火、防霉、防损坏措施,以确保物资安全。

仓库物资发放制度

1、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物品保管和领用,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仓库领物品。

2、领用物品必须由仓库负责人按部门审批计划物品发放,当面点清物品数量,规格、质量、发现问题立即退换,如一时解决不了的物品暂缓领回,等物品换回后通知部门领用。

1、仓库物资每季度盘点一次,各类物资盘点由财产会计与仓库人员负责,盘点后将结果书面上报财务科、总务科负责人。

2、盘盈、盘亏、报废、削价等要报批程序报告处理调帐,不得自行处理。

)仓库物资报废制度

; 1、仓库人员要严格执行物资报废手续,手续不完善者,不得办理报废手续。

2、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后勤设备,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后勤设备,由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报废单经管理部门签定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3、低值易耗品报废,必须交回报废物品,由仓库人员收回。

4、医院的一切废旧物品,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出售,应将废品物资存放到指定地点,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二)电工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t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多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五金维修工工作制度

1、五金维修工负责全院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科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总务科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维修部门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被服洗涤、保管、消毒、浆熨、缝补、折叠、收送工作。

2、按时到病区、科室收送被服、工作服、并做好清点工作,交送被服时要有科室人员签名。

4、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要缝补后方能送出。

5、要熟悉掌握洗衣机、干衣机、脱水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机器设备,坚守岗位,做到人走机停,注意用电安全。

7、工作间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六大搞一次,烘干机滤尘罩每天打扫一次,保证烘干机顺利运行。

洗衣机保养制度

1、每天用干布抹去灰尘,清除积物。

2、经常检查机器的运转情况,检查各种管道和线路。

3、经常检查注水阀气缸,注意排水阀是否堵塞。

4、每月检查一次洗衣机固定螺丝栓,拧紧加油,防止生锈。

5、每天下班前要将机器电源切断,机内不得存放衣物。

烘干机维修保养制度

1、专人负责烘衣物,每机放衣物量不得超过机器额定重量。

2、每班清洁烘干机的毛尘过滤罩以及机身各部分,保持清洁卫生、干净。

3、经常检查烘干机的各种流量表,防止操作时产生故障。

4、由维修组人员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五)食堂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付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种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应戴口罩和帽子,穿工作服,定期检查身体,注意个人卫生。

5、配合临床科室,搞好营养饮食。保障医护工作人员过期用攴,做到饭热菜香。

6、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帐。购买物品由保管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做册,填好出库单。

7、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8、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公布有关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六

一、认识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个安全管理大局,班组长要放开手脚,大胆管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好做实。

二、责任到位。班组安全管理应落实责任人。班组长作为一班之长应是本班第一责任人,应义不容辞地挑起全班安全管理重担。班组安全员应协助班长具体抓好班组安全工作,成为班组安全管理的骨干,每个班员都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制度到位。班组应针对自身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规范班员的行为,确保班组生产安全。

四、教育到位。抓好安全教育,引导班员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不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班员自觉、主动地参与班组安全管理。

五、活动到位。班组应该开展一些实实在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以活动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班员的安全意识,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检查到位。作为班组长和安全员,在生产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在班前要督促班员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在班中要进行仔细的安全巡检,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在班后要细致检查设备、水、电、气开关、阀门、门窗,确保设备的安全。

七、“公示”到位。班组应设置公示栏,对公司的重要决策、方针政策、绩效考核、完成任务情况、奖金分配等敏感性话题进行公示。让职工及时了解信息,上、下得到沟通。

八、整改到位。在班组安全管理上,最可怕的是对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改,麻木不仁。因此要坚决摒弃以上陋习,不论是上级检查,还是班组自己检查,都应及时整改。

九、激励到位。激励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一般来讲都以正激励为主。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的好局面。

十、考核到位。严格考核、奖罚分明是管理中有力的杠杆,运用得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班组安全管理上必须运用有效手段,保障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在生产中对违章的班员要不留情面给予批评教育甚至重罚,对遵章守纪的班员给予奖励,通过“德、能、勤、绩”对班员进行严格考核,与年终评模评先挂钩,并公开考核的结果,让大家一起来监督。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七

1、设备管理部点检员负责分管设备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是检修、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是分管设备的责任者。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专业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等,对设备检修、运行、施工、技术监控、反措、改造等技术管理负责,对分管设备等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编制并落实分管设备的年、季、月、周等各类检修计划。

3、负责编制、修订分管设备的点检定修标准、检修作业文件包。

4、做好分管设备的专业点检,填写点检工作日志。做好分管设备的检修技术记录和各类管理台账记录。

5、每天深入现场,掌握分管设备缺陷情况,参加并跟踪督促检修方做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对设备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分管设备的.“四保持”工作。

6、做好分管设备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检修作业文件包、检修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或施工方案,做好质量监督和验收。

7、负责制定落实分管设备安全的全过程管理措施,做好“三方确认”,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编制设备反事故措施,负责设备的异常分析。

8、编制分管设备备品配件和材料计划,负责备品配件验收,掌握库存动态。

9、负责和参加分管设备的专业点检、精密点检、劣化倾向管理和性能测试工作,进行设备危险点、薄弱点分析。

10、负责分管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及检修费用计划编制,合理降低检修成本。

11、编写分管设备的异动方案,提出申请并参加实施,负责图纸的修改。

12、参加分管设备的更新改造工程技术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做好新设备投产前的准备工作。

13、负责分管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

14、负责分管设备与其它专业点检员的现场协调工作。

15、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有关事故分析会,从技术检修质量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16、对分管专业涉及到的“两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篇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日常的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每天早上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村委会负责对各住户的房前屋后(包括大门外街道)进行卫生责任划分,住户既有保洁责任,也有保洁监督责任。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投放到就近垃圾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村负责人: 

保洁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由村委会聘用,服从村委会的管理、分配、指挥。

2、保洁员日常工作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2:30——6:30,一般为上午清理垃圾,下午日常保洁。工作时间着工作服。

3、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区,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

4、保洁员要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6、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8、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不服从统一管理的;

(3)经检查、考核三次以上保洁标准不达标的;

(4)身体状况已经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5)经常与群众发生争执,负有主要责任的;

(6)在考核检查表上拒绝签字的

清洁员: 责任区: 

清洁员: 责任区: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一、通村主干道由村级清洁员实行每日清扫保洁,通户路和房前屋后实行个户责任区清扫。

二、房前屋后卫生每周集中清扫一次,庭院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三、田间道路沿线由沿线耕地承包户负责分段及时清扫。

四、沟道、河道等非责任区卫生实行每周一次集中清理。五、建筑材料在施工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务必清理完毕或入院整齐堆放。

六、个户院外的煤堆、粪堆、柴堆、草堆等堆放物,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该入院的入院,该清理的清理。

七、婚丧嫁娶沿路抛洒杂物必须当日清理完毕。

八、春耕秋收期间田间杂物由个户清理,集中倾倒至指定地点。

九、村委要对个户房前屋后、所包路段及田间卫生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卫生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十、对于不按制度要求清理的个户,村委经督促无效,要通过宣传栏或广播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乡政府处理。

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一、乡成立以包片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的督查组。

二、乡督查组负责对包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乡环卫领导组汇报。

三、村督查组负责对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每天进行督查。具体内容:1、必须实行每日不定时对全村环境卫生巡查的办法,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2、对环境卫生较差,清扫不彻底的区域,应列为重点巡查对象,随时随地进行抽查。3、对全村保洁员、清运员的保洁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4、对重点区域要经常性跟踪巡查,并督促责任人加以落实保洁。5、随时随地制止一切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随地吐痰等一切不文明卫生行为。6、如出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要及时制止。

村督查组组长: 成员: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一、生活垃圾要每日清理,在凌晨五点至上午八点前集中清运。

二、垃圾箱点要刷箱、掏底,箱容箱貌整洁、排列有序,垃圾无外溢,做到完整无损、不丢失。

三、垃圾清运车辆密闭运行或加盖篷布,禁止超高超载,沿途遗撒。

四、垃圾运输车辆要外观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

五、垃圾车进入垃圾填埋场,要听从管理人员调度,严禁乱倾乱倒,更不得违反规定往非规定地点倾倒垃圾。

六、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得出现散点垃圾堆。

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评比时间及办法

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检查次数不低于四次,按月考核,按季汇总,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考核。

二、考核评比标准

1、一般村以下村考核:环卫管理机构、保洁队伍建设,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绿化、墙壁粉刷,环卫设施建设,村民饮用水卫生状况,除“四害”活动,清洁户达标情况,监督检查资料等内容。

2、一般村考核:在一般村以下村考核的基础上,还要重点考核: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及日常保洁措施,村庄“三化”(绿化、净化、美化)、村容村貌、“六无”等内容。

3、中心村考核:在一般村考核的基础上,还要重点考核: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及日常保洁措施,村庄“四化”(绿化、净化、美化、硬化)、村容村貌、“六无”,农户“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等。

4、重点村考核:在中心村考核的基础上,还要重点考核: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及日常保洁措施,村庄“五化”(绿化、净化、美化、硬化、亮化)、村容村貌、“六无”,文明示范街建设,农户“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交通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公共设施、门店“三包”等内容。

三、考核奖惩办法

考核分为五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档;考核得分在95以下、90分以上为优良档;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85分以上为合格档;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8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档;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档。凡考核不达标的,属于乡村干部的,与乡村干部补贴挂钩;属于保洁员的要与其工资挂钩直至解聘;年终考核汇总成绩90分以上者,乡政府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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