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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23:37:00 页码:9
最新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精选9篇)
2023-11-12 23:37:00    小编:zdfb

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评估和调整,以确保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预留一定的弹性和应变能力。方案的评估和监控是确保方案有效性的重要环节,需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一

1.落实党建基本制度。推动《中国xxx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xxx农村组织工作条例》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双述双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深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千百工程”,结合党建“四联四包”,由县领导牵头,年内在全县创建100个“五化”示范党支部,带动全县1000个党支部全面提升。持续优化支部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单独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探索建立产业链、兴趣爱好、老年党员党支部等拓展型党支部。以支部主题党日为依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纵深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村霸”和宗族势力整治行动。坚持“凡进必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评估长效机制,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坚决清除出去。开展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通过领导挂点、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结对共建、专项整治、项目帮扶等措施集中整顿信访矛盾突出、涉黑涉恶、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确保全部晋位升级。(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培优”行动,推行县级领导联系、机关单位扶持的方式,在全县培育20个村在年内实现集体经济突破20万元,引领其他村同步发展。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贫困村达到5万元、非贫困村达到6万元省定标准的,每村可将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增长部分的20%,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切实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防止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的要求,加强在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党员教育实效。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设岗定责、志愿服务、党员联户、到社区报到、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等管理制度,考核党员日常表现,引导党员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领头雁”工程,大力推进“能人回村”,分乡镇建立“乡贤人才库”,把引资与引才、引智结合起来。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定人帮带、定期培养、定岗锻炼、定向使用“四定”要求对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整合培训资源,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开展1次以上交流观摩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上班值班制度、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履职情况评估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备案制度,实现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完善村干部绩效奖励、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障措施,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资金和畅通村干部上升渠道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7.加强第一书记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帮扶工作队,发挥选派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针对村级实际问题,结合帮扶部门工作职能,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严格落实“县为主”管理责任,坚持不合格“召回”制度。加大工作队员考勤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工作队员住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保证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健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工作队员的思想引导和组织关怀。(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8.抓好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制定出台《永兴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定》,对日常签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场所维护、规范化布置、产权归属、固定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将平台的管理使用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严格落实《永兴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布置操作手册》,把“服务群众面积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落到实处,持续拓宽便民代办范围,大力推行“两代表一委员”轮流接待、村干部坐班、无职党员志愿服务、邀请行业专家定期指导等举措,提升服务平台使用效率、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依托平台拓展仓储物流、生资销售、土地流转、电子商务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全面落实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按照“党建带群建、群建带社团、社团聚人心”的模式,将工青妇和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农村建房理事会、农村环境卫生协会、志愿服务队等统领起来,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止“村霸”黑恶势力染指基层xxx、干预基层事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

10.健全法治乡村。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规范巡回审判方式,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延伸巡回审判职能。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1.建设德治乡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乡村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在我家”主题活动。着力抓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身边好人评选。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组织“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农户”“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农户参与率达90%以上。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二

(一)资金来源。新会区的建设资金按市、区3:7的比例筹集建设,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区级补助资金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由区、镇级负担资金按照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区级部分由农业农村局做好预算安排。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工作经费安排。

1.实施项目的前中后期工作经费(含会议,租车,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和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以及项目审计等相关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使用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村工作管理经费及公共事务管理经费。

2.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劳务报酬标准(含税):正高、副高和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次每天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每次半天分别为1000元、750元和500元;专家组长按照正高标准。

3.邀请外地专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区农业农村局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区农业农村局凭据报销。

(四)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一并提供区财政局,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整体下达并按预算级次拨付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根据任务清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并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三

(一)选优配强村书记。坚决调整60岁以上、带富能力不强、工作不力的村书记,重点选拔45岁以下年富力强的村书记,实现村书记平均年龄50岁左右的目标。选拔本土致富能手、在外创业能人、返乡大学毕业生、第一书记担任村书记,村级带头人比例达到60%以上。村党支部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从带富能力和工作能力上严格加强自身学习建设,达到市场型、创业型、实干型、担当型村党支部书记的标准。

(二)发挥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乡村产业快速发展。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鼓励支持党组织和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实体,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带领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重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各村党支部拓宽发展渠道,用好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确保所有村新增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

(四)发挥选派干部在乡村一线作用。选派干部制定所在村年度工作计划,完成选派干部推动乡村发展项目任务,每名选派干部至少落地1个发展项目。

(五)培育助推乡村振兴发展骨干队伍。在优秀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致富能手等优秀群众中发展党员20人以上,实现每个村至少发展1名党员的目标。

(六)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和巩固提升。确保近三年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真转化、真升级全面完成今年确定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任务。

(七)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创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实现我镇至少创建成功1个市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的目标。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四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五

1.培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培育工程,重点在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家庭农场主、农业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村电商带头人等生产经营能手中遴选支持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每年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15名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

3.培育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实施“乡村创客培育”工程,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农村电商培育工程等项目政策,引导大学生、外出农民工、经商人员、返乡青年等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乡村一二三产业回乡创业兴业,全面实现“一村一客”。每年从青年创业主体中培育乡村创客25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xxx部、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4.培育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实施“万名贤人回乡计划”,以“名誉村主任”以及“乡贤参事会”等新社会组织为载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回馈故里、服务乡村,每年吸引能人乡贤750名以上。大力实施乡村人才“三培养”工程,把乡村人才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农村优秀党员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把优秀党员实用人才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依托“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活动、乡村“领头雁”工程、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等,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兼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到2022年,全市选树200名左右市县兴村(治社)导师,推动每个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5.培育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加强乡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讲解员、农村种养能手、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文体协管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探索建立工匠能手认定发证制度,支持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传统技艺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吴兴名点师、南浔渔技师、德清钢琴匠师、长兴紫砂名师、安吉茶艺师以及湖羊繁育师、湖笔制作师、湖州绣娘等湖州特色工匠品牌。每年培育有一技之长、示范带动明显的工匠能手1250名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25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团队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

(二)创新改革“五大机制”,完善制度设计。

6.构建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与浙江大学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我市乡村振兴。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支持海内外院士专家,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上山下乡”提供智力服务。加大大学生招引力度,实施“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建立市外高校大学生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每年招引到乡村的大学生3000名以上,推动250名以上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7.完善立体多元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完善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农广校、中职学校、乡村成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等多方参与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支持“三农”实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湖州农民学院“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项目,加快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电商“新农人”、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点群体做好高职扩招等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岗位指导培训、境外高级研修等。每年落实20个乡镇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委培,定向培养基层医疗人才40人以上,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以上、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电商“新农人”75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湖州农民学院、湖州师院,各区县)。

8.创新精准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注重考察岗位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度,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限制。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学分银行”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乡村人才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0.建立城乡融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打破人才的编制壁垒、行业壁垒,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等方式,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市农科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等本地事业单位人才到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攻关、挂职锻炼。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领军人才受聘到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推动高校和地方人才相互兼职、交流共享,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三)全面落实“七项激励”,优化人才扶持。

11.突出项目政策扶持。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的特殊支持,并将所在企业纳入“人才券”适用范围,给予企业购买高端人力实际服务费用50%的资助,每年不超过5万元。深化落实科技xxx制度,支持科技xxx携带科技项目进驻乡村,对任期内实施的科技项目,个人项目每个资助额度为4万元,团队项目每个资助额度8万元。从专业精英中遴选聘请25名左右市级“首席专家”,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用于专家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咨询等费用支出。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经营实体和注册地均在湖州市的涉农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2.强化创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实施农业“标准地”建设,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并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按不高于项目流转总面积的2%申请,一般单个项目用地原则上不超过5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六

乡村振兴,是针对现阶段农业农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中的短板而言的。相较于工业,农业落后最突出的是农业劳动力素质较低;相较于城市,农村落后最关键的是教育发展滞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最重要的就是要改革导致人才资源单向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制度,让农村也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此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加速推进乡村发展尤为重要。现阶段我国优质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特大城市、大城市,而农村区域不仅没有高等教育资源,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也比较缺乏。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则比较均衡,相当数量的名牌大学都建在小城市、小城镇,这是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宝贵经验。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实施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布局的战略规划,引导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大城市优质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资源向农村区域布局。具体来说,可在部分县城以及一部分建制镇(包括一部分特色小镇),分别规划建设一所我国名牌大学的分校区、若干所名牌中小学的分校区。同时,可按照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外名校合作办学,从而实现农村区域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积极引导城市人反哺农村。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加快农村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部分农村人口不再作为“农民工”长期在城乡之间来回奔波,这对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至关重要,对城乡融合发展也至关重要。

考虑到“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此项规划应当以优先满足城市人才回原籍农村的要求来安排,统一要求县级政府主动对从本地出去到城市工作的人才作出返乡安排。现阶段城市知识分子大多来自农村,通常都有家乡情结,多年来到农村发挥余热而受到表彰的,也多是回原籍的人。干部及其他优秀人才退休返乡是我国古已有之的优良传统,应该继续发扬。

同时还建议,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政策,为城市人才资源合法有序流向农村创造条件。如果城市人才进入农村区域工作要以长期居住在农村为前提,可能会遇到这样的制度障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城市人才反哺回流农村,迫切需要修订类似的法律和政策,让城市人才安心扎根农村。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七

各级政府、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一)县级职责。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

(二)镇级职责。镇(街)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入库,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市级、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

(三)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

(四)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五)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六)项目专家职责。按照《关于推荐新会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家库人选的函》等要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0年1月前组建不少于9名(含)专家的项目专家库,按评审、验收等工作实际,在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或验收专家组,以实地考察结合审阅项目材料方式进行评审、验收,形成评审或验收意见,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八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组织成立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做好指导服务。

(二)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

(三)做好绩效评价。镇(街)人民政府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进行绩效考核。区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产业扶贫、“一事一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应符合原渠道资金的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区、各镇(街)人民政府下年度“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项目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区财政部门要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向镇(街)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并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六)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结合“万企帮万村”行动,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投入。要充分发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和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两个平台的作用,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八、本方案自2020年1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街道办人才振兴方案篇九

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2019年永兴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组织工作实际,现就乡村组织振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为重点,突出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到2019年底,乡村组织振兴取得阶段性进展,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大幅提升,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基本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

1.落实党建基本制度。推动《中国xxx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xxx农村组织工作条例》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双述双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深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千百工程”,结合党建“四联四包”,由县领导牵头,年内在全县创建100个“五化”示范党支部,带动全县1000个党支部全面提升。持续优化支部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单独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探索建立产业链、兴趣爱好、老年党员党支部等拓展型党支部。以支部主题党日为依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纵深推进“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村霸”和宗族势力整治行动。坚持“凡进必审”机制,建立健全排查评估长效机制,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坚决清除出去。开展软弱涣散整顿工作,通过领导挂点、选派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结对共建、专项整治、项目帮扶等措施集中整顿信访矛盾突出、涉黑涉恶、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确保全部晋位升级。(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4.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培优”行动,推行县级领导联系、机关单位扶持的方式,在全县培育20个村在年内实现集体经济突破20万元,引领其他村同步发展。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贫困村达到5万元、非贫困村达到6万元省定标准的,每村可将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增长部分的20%,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绩效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双培双带”工程,切实加强骨干队伍建设。

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防止农村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的要求,加强在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党员教育实效。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设岗定责、志愿服务、党员联户、到社区报到、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等管理制度,考核党员日常表现,引导党员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领头雁”工程,大力推进“能人回村”,分乡镇建立“乡贤人才库”,把引资与引才、引智结合起来。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定人帮带、定期培养、定岗锻炼、定向使用“四定”要求对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整合培训资源,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开展1次以上交流观摩活动。建立健全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度、上班值班制度、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履职情况评估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备案制度,实现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完善村干部绩效奖励、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障措施,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资金和畅通村干部上升渠道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7.加强第一书记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帮扶工作队,发挥选派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针对村级实际问题,结合帮扶部门工作职能,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严格落实“县为主”管理责任,坚持不合格“召回”制度。加大工作队员考勤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工作队员住村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保证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健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工作队员的思想引导和组织关怀。(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8.抓好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制定出台《永兴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规定》,对日常签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场所维护、规范化布置、产权归属、固定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将平台的管理使用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严格落实《永兴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布置操作手册》,把“服务群众面积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落到实处,持续拓宽便民代办范围,大力推行“两代表一委员”轮流接待、村干部坐班、无职党员志愿服务、邀请行业专家定期指导等举措,提升服务平台使用效率、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依托平台拓展仓储物流、生资销售、土地流转、电子商务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切实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全面落实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按照“党建带群建、群建带社团、社团聚人心”的模式,将工青妇和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农村建房理事会、农村环境卫生协会、志愿服务队等统领起来,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防止“村霸”黑恶势力染指基层xxx、干预基层事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妇联)。

10.健全法治乡村。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全覆盖。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规范巡回审判方式,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延伸巡回审判职能。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1.建设德治乡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乡村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在我家”主题活动。着力抓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的身边好人评选。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组织“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农户”“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农户参与率达90%以上。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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