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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用工调研报告(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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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用工调研报告(实用9篇)
2023-11-13 03:54:33    小编:zdfb

报告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在决策时起到指导作用。报告的结构和格式应该符合行业或组织的要求,以便于读者的理解和评估。阅读报告范文的过程中,你可以思考如何将范文中提到的写作技巧和思路应用到你自己的报告中。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一

一是建立机制。建立“总体谋划、月初安排、节点提示、经常督导”工作机制,每月月初下发工作预安排,列出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程序,提出相关要求,分领域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到了时间节点,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县成立三个党建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x年以来,我县共下发各类工作提示函x个,开展各层次督导x次,下发整改通知x个。

二是定期调阅。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党组会议记录簿、党委会议记录簿、支部党员大会记录簿、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党课记录簿等,共计x余册。乡镇每月对所属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便民服务记录等进行调阅,提出调阅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基层党委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等进行调阅,根据调阅情况,形成整改意见书,及时通报给基层党委和“党建两大员”,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整改台帐,抓好整改落实。x年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共集中调阅x次,下发整改意见书x个。

三是创新载体。我县以“党员读书会’、‘三新’讲习所讲习、党员警示教育、党费缴纳”等为基本内容,每月定期开展“x+x”型主题党日活动。“x”即每月开展一次党员读书会、一次三新讲习、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党费收缴。“x”即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与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增加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做到活动内容相对固定,又不拘泥于形式,使主题党日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更有凝聚力和吸引力。截至目前,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x次,参与活动党员x万余人次。

四是落实制度。下发《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宜组〔x〕x号)、《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双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宜组〔x〕x号)、《关于“以巡视促整改、以巡视促提升”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宜组〔x〕x号),编印《x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一本通》x余册,教会方法,压实责任,确保基层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落实。

存在问题:一是在家的党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能力偏弱,影响党内活动质量。二是外出务工党员逐年增多,地点不固定,流动性强,造成流动党员难管理。

意见建议:一是结合农村实际和党员自身特点,设置岗位,提供平台,为老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升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群、“智慧党建”融平台等,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教育培训,拓宽外出务工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办法和渠道。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盐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成效。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建议。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三

党课是中国共产党组织为教育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而开设的课程。各级党组织定期通过党课向党员和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必修课,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方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健康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农村妇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妇科病发病率较高,妇科疾病严重危害着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我市农村妇女的健康素质,xx年我市将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实施免费普查列入当年为民办的六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将这一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与调研,走访了一些群众,与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村已婚妇女29.8万人,市人民政府决定投入596万元(市、区县财政各拿50%),对她们实施妇女病免费普查,具体由市卫生局、市妇联、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今年2月底该项工作全面铺开,截止5月底,全市已普查62433人,占应检数的20.95%,查出患病人数3.89万人,患病率达49.83%,其中以患慢性宫颈炎和生殖道感染居多,大多数患者进行了及时治疗。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可以说,对农村已婚妇女病进行免费普查,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提高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健康素质。政府的这一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尽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较为顺利,但从目前普查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1、农村妇女患病率较高。妇女病普查工作最终目的,是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少患病人数。目前检查结果看,患病率达49.83%,已检查人数的一半都患病,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急待改善。

2、参检不积极,参检率不高。参检不积极原因有二:一是少数农村妇女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农村妇女,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视妇女病理所当然,缺乏妇女保健的常见知识和足够认识,对妇女的常见病没有早诊早治的意识,不理解其危害,认为妇女病是妇女共有的特点,甚至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事,导致很多妇女不愿检查。二是一部分受检对象,认为没有采用相关的设备(如b超、阴道镜等)检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虑,也不愿去检查。再则,外出务工的应检对象,回乡检查不便利等,导致参检率只达20.8%。

3、工作进展不一。有的乡镇领导重视进展较快,如永定区罗水乡已完成94.89%的任务。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对妇科病检查没引起高度重视,有的还认为增加了财政负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一部分乡镇已检率没有达到20%。

4、基础工作欠扎实。各区县不同程度存在这一问题,少数乡镇、村对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调查摸底工作不够深入,没有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致使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不清,已婚外出务工人员数据不准,统计存在逻辑错误,情况不明。

5、普查医务力量有待加强。各区县均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承担普查任务,但有的乡镇医院没有妇科医生,难以承担检查任务,导致工作相对滞后。

另外,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农村妇女因家庭贫困,不愿也不能治疗妇女病。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妇女民生,推动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针对问题,找出对策,我们就抓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妇女病普查普治机制。

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六大实事,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妇女健康的实事、好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这一惠民实事,对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按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对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免费普查,并要求9月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当作关注民生的一项实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分乡镇细化量,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并加强工作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健意识,推动妇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查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妇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普查摸底统计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卫生、妇联、计生的工作资源,对所辖地区已婚农村妇女的进行情况摸底统计,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对各区县辖区内务工人员,建议各区县出台政策,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的普查点进行普查。外地务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回检查的,应延迟检查时间或报销检查费用。四是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卫生部门和计生部门要结合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妇联组织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妇女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妇女病的发生。

三要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参检率,确保妇女病普查质量。

我市要利用已有的各级卫生保健网络,整合全市的卫生资源,统筹安排,组织落实好普查工作。一是组织强有力的医务队伍到乡镇进行检查。有能力承担普查任务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的检查。只有一般卫生院的乡镇,应由区县统筹安排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普查工作小组,到乡镇卫生院为妇女检查。二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和人数,保证每个人每个项目检查质量都要到位。

四要加强普治工作,关心贫困妇女,减轻患病妇女压力。

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最终的目的为了预防和治疗妇女病,真正达到保护妇女身体健康的目的。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防止过度治疗和不规范治疗。同时,我们要关爱贫困患病农村妇女,她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进一步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安康保险活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妇女安康险的农村妇女,如患乳腺癌或子宫癌,除了可以享受合作医疗的医疗补助,花20元投妇女安康保险,最多可获1万元保险补偿,这对于患病妇女,特别是贫困患病妇女,确实可以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切实帮助她们治疗,恢复健康。

基层妇联组织是与妇女联系最直接、最贴切的组织,是妇联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更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根据市妇联的要求,县妇联对近年来的妇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县妇联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佤族自治县成立于1965年,是全国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全县国土总面积1353.57平方公里,共辖5个乡、2个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国境线长89.33公里。全县总人口92237人,其中农业人口70215人,占总人口的76.1%。县内居住着佤族、拉祜族和傣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4%,其中佤族占总人口的71%,拉祜族占总人口的18%。世居的佤族、拉祜族的社会形态是由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1954年创办第一所学校,1958年废除猎人头祭谷的旧习俗,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典型的民族直过县、地处边境一线的边疆县、民族跨境而居的特殊县。

县妇联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儿童"为工作宗旨,认真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一)妇联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县妇联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把参与村"两委"换届暨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全省村妇代会换届选举与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压茬"进行的要求,36个村妇代会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县妇联主席、副主席联系指导7个乡镇妇联组织开展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县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村级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指导性文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村,确保此次村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顺利完成。三是及时召开换届部署及培训会。四是将村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的摸底调查情况及时与各乡镇党委书记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

2、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的落实。全县36个村党组织、36个村民委员会和36个村妇代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后村党组织有女性的村有31个,占86%,村民委员会有女性的村36个,占100%;有16个村选举产生女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共18名;选举村民代表1544名,其中:女代表552名,占35.8%;36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一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231名,其中:书记36名(女书记2名,占5.6%),副书记22名(女副书记3人,占13.6%。),女委员39名,占16.9%。二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委员244名,其中:主任36名(女主任2名,占5.6%),副主任36名(女副主任11名,占30.6%),女委员59名,占24.2%。三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妇代会主任36名,委员208名,其中:妇代会主任由书记(主任)担任的3名,占8.3%,副书记(副主任)担任的10名,占27.8%,村"两委"委员担任的23名,占63.9%。从学历结构来看,大专12名,占4.9%,高中(中专)25名,占10.3%,初中及以下207名,占84.8%。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21岁,25岁以下25名,占10.3%,26-35岁94名,占38.5%,36-45岁103名,占42.2%,46-55岁22名,占9%,平均年龄为36.6岁,村妇代会委员年龄层次、文化程度较上届好。四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110名,其中:女委员11名,占10%,有女性的村10个,占28%。

(二)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基层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承担着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职责,在长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中形成了独特的优势。

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构建健全的组织网络。妇联组织建设是妇联开展工作的基础。围绕党建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配强配齐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完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拓展妇女组织在全县的覆盖面。一是结合村(社区)换届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妇联组织,配齐配强村妇代会班子和妇代小组长,村(社区)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不断完善党建带妇建组织机制。二是在巩固发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的同时注意延伸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组织,对全县女职工超过20人的"两新"组织进行摸底造册,先后在南亢彩云茶厂、绿洲茶厂、云南司岗里房地产集团等"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委会5个,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计划年底前在符合组建妇女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中组建妇女组织。目前,**县有7个乡(镇)妇联,36个村妇代会,3个社区妇代会,39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5个非公有制企业妇委会。全县共有党员4510名,其中:农村党员2206名,占48.9%;女党员1077名,占23.9%。

2、加强阵地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指导,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目前,共创建妇女之家50个(省级3个,市级9个,县级38个),家长学校30所(省级示范学校1所)。一是以"妇女之家"为阵地,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利用"3.8"、"6.26"、"12.4"等宣传日,以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平安家庭"倡议书、播放光碟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禁毒防艾、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等知识,帮助广大家庭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以家庭为阵地,开展"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邻里在生产发展、生活健康、子女教育、安全防护等方面关爱互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妇联组织的血脉之源、立身之本。

1、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深入推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夯实全县妇女维权和维稳基础,县妇联按照市社管综治办、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精神,依托乡(镇)、社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7个,依托"妇女之家"把妇女儿童维权室建在36个村和3个社区,实现乡、村妇女维权制度上墙,妇女维权站(室)挂牌,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1名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妇联干部在接待妇女上访、来访过程中,认真倾听妇女的心声愿望和需求,用心化解她们思想包袱和难题,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2、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把普法宣传作为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整充实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县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办法》,层层签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创建市级示范社区2个,县级"平安家庭"示范户20546户(挂牌3000户),占全县家庭总数24028户的85%。

3、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运用自身组织和工作优势,把牢家庭这个重要关口,切实把家庭建设成为反腐倡廉的一道牢固防线。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拒赌毒、反家暴、促廉洁、保平安"签名活动,举办"廉政歌曲大家唱"文艺晚会和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知廉、倡廉、守廉、护廉,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把我县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4、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第三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防毒拒毒意识,提高群众对毒品和艾滋病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禁毒防艾宣传氛围。一是全力配合县禁毒委、县防艾办在"6.26"、"10.26"、"12.1"、"12.4"、"三下乡"等活动日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在禁毒防艾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成立禁毒防艾巾帼志愿者小分队7支171人。三是在15个边境村举办妇女"面对面"禁毒防艾知识培训15场1292人,发放宣传资料4976份,宣传画44张,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并对全县跨境婚姻人群进行登记造册。

(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行动",把鼓励妇女创业"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1、全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县妇联把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作为一项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的民生工程来抓,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在认真做好72户"贷免扶补"、20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户的跟踪帮扶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2012年完成58户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发放贷款364万元,带动就业310人。继续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投入项目资金8万元,扶持9名妇女发展种养殖业,解决了想创业而缺乏资金的困难。2013年"贷免扶补"10户,"小额担保贷款"50户正在办理之中。

2、认真开展"巾帼绿色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决策和县委提出的继续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活县、文化兴县、固边稳县"战略,在2012年3月举行"巾帼绿色行动"启动仪式,发出倡议书2500份,积极倡导城乡妇女和家庭实施"美丽乡村"、"美丽社区"、"美丽家园"行动,组织妇女参与义务植树、绿化造林、美化家园、生态茶园建设等活动,在勐卡镇、力所乡、翁嘎科乡建立巾帼绿色示范基地3个。

(五)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从科学、统筹、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将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1、推动新两规的实施。县妇联认真覆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通过发放小册子、宣传单等形式,全力推进国家新两纲和省、市新两规的实施。一是以第五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两纲"、省、市新"两规"的要求,于2010年开始着手准备,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审议修改、送审五个阶段,在全面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新《规划》,于2012年12月11日提交县人民政府审议,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颁布实施《**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西政发﹤2013﹥54号)。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于6月5日召开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过去十年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表彰5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学习资料550本,发放到5乡2镇39个村(社区)367个村民小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县属妇委会,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

2、健全组织机构。县、乡两级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委员,各单位也相继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经县编委批准,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单设,编制单列(1个行政编,副科级领导职数),从2008年将工作经费每年0.5-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办公设施配置到位,为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3、及时信息报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信息及时将县妇联开展的各项工作,基层意见和呼声汇报给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为上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今年1-5月共上报信息14条。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深刻体会有四点:一是妇联工作必须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确定重点工作目标。二是必须紧跟发展变化的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三是必须了解妇女儿童的迫切需求,精心选准服务项目。四是必须打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一是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报酬低。目前我县村妇代会主任每月只有20元报酬,在全市是最低的一个县。基层妇代会主任承担着组织妇女创业、调处家庭纠纷、宣传科技知识、提高女性素质、建设文明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任务。但由于待遇很低,队伍很不稳定。二是乡(镇)妇联、村妇代会工作经费无保障。乡镇妇联要在提高女性素质及女性维权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由于缺少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开展得不够,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导致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发挥不够,而村级妇代会的活动更是难以开展。三是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相对专职妇联干部来说,基层妇联干部素质偏低,尤其是村级妇代会干部,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够,在工作中不知道该怎样去开展妇女工作,在服务弱势人群、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上显得苍白无力。为此,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素质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把握一个关键,即:党建带妇建。"党建带妇建"是加快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载体,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使妇联组织能够有效开展工作。()可以建议乡党委把加强和改进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列入对村党支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条件,不断完善"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格局。进入村委的妇代会主任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进入村党支部,这样更便于从党建带妇建上加大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二)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待遇。建议上级妇联组织与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农村妇代会主任的经济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提高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资待遇,调动农村妇代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巩固妇联工作基础,更好地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大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妇女工作任务繁重,对妇联干部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培训和接受学历教育,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整合资源,积极与组织、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争取把乡村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

深入贯彻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台县农业局在掌握各镇乡自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农经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龙树、中太、新鲁、宝泉等10个镇乡,专题调研村社财务管理工作。

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村财会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村会计队伍得到优化配备三台县村会计708名,其中委派会计80名,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22个,会计委派涉及的村304个;建平、中新、中太等镇乡在县农业局组织村会议培训的基础上,另行对村社财会人员作了业务培训。

(二)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以镇乡或办事处集中办公的村628个,占67%,通过开展集中办公,集中审核票据,处理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账务质量显著提高。已规范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的村913个、社771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7.6%和93.8%;账务较规范的村782个、村6812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83.6%和82.8%;财务审批制度落实的村902个、社7928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6.5%和96.4%。

(三)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大面积执行落实。

三台县935个村、8223个社,建立有民主理财小组并能履行职责的村868个、社7514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8%和91.4%,绝大多数村坚持了费用开支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再由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财务收支账目及时规范公布的村863个、社738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3%和89.8%。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公开内容较详细,格式较统一,程序较规范。镇乡将公布回执集中存档,并按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集中保管村社财会档案资料工作初见成效。按照三纪发[]11号、三农知[]13号等文件规定。目前,大部分镇乡已落实了村社财会档案资料由乡镇统一保管的制度,有效遏制了会计变动不移交档案资料和会计资料丢失、霉变等问题。

(五)部分镇乡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比较具体。如新鲁、中太等镇乡制定的村社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镇乡管理人员不落实,认识不到位,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乡镇机构改革,镇乡不设农经干部编制,原农经干部分流到其他岗位。目前,一些镇乡从事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从未干过此项工作而根本就不懂村社财务管理的新手,有的虽是熟悉业务的原农经干部,但由于分流后新岗位的工作任务重,导致其难有时间和精力抓好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致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落实。

(二)部分地方村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村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差,责任心欠缺,个别镇乡委派会计反映报酬偏低,存在思想情绪,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账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仍有少数镇乡未按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规定购买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凭证使用随意性大。一些村向农户收取水费或一事一议资金仍在使用五花八门的收据,且单联填写使用,有的地方收款甚至不开收据,只在表上登记。有的村社支出单据极不规范,票据要素不齐,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私人保管“备查”,会计人员则以经办人自制的无效票据入账等等。凭证使用不合规的各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隐患。

(四)仍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工作不够落实,财务公开欠规范。一是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小组未履行审核支出凭证的职责,已入账的支出凭证上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二是部分地方财务公开欠规范,未逐笔公布财务收支,公开内容粗糙不易看懂,有的因记账不及时而无法公布,有的村公开栏损毁未及时修补,有的村公开栏做在村民房墙上,被秸杆农具遮挡无法观看。

(五)审计工作难开展。由于镇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够落实,加之缺乏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审计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措施及建议。

(一)认真落实好镇乡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建议三台县人事部门在人员调动、招录时,从素质方面尽量考虑镇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从事农经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问题,给缺乏农经管理干部的镇乡配备好有相应业务技术专长的管理人员;建议镇乡人民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好农经工作管理人员,做到人员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业务开展到位,确保农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村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村社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村社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考核批准,报县农经部门备案。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必须选聘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委派会计。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

(三)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县农业主管部门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均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村社财务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建账、记账行为,确保村社账务质量。一是要规范建账。各镇乡要严格按照三纪发11号和三农20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切实加强票据使用监管,分村社核算单位规范建账和处理账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以镇乡集中办公制度。各镇乡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必须组织村财会相关人员集中复审和交接收支凭据,认真进行财务余额盘点,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搞好检查指导和赛账,确保账务质量,并在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将村社会计科目余额表逐级汇总,由镇乡人民政府签章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五)进一步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村社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二是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必须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将村社财务收支以便于群众观看的形式向村民逐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各镇乡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村社财务收支、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认真落实村社财会档案管理制度。村社财会档案是村社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矛盾问题最有效的原始凭据,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财会档案资料管理。财会档案资料一律不得由私人保管,要以镇乡建立财会档案室,在其中以村设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交接登记,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妥善保管,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确保财会档案资料绝对安全。

在有限的地球生存空间,生活着众多的人类。人类活动需要消耗能量,并释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科学家发现,近2xx年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已经上升30%,人们普遍认为各类极端气候都和此有关。人们开始呼吁“低碳经济,低碳生活”。

所谓“低碳生活(low-carbonlife)”,就是把生活作息时间所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减低二氧低碳的排放量,其核心内容是低污染,低消耗和低排放,以及多节约。

暑假期间,我们“低碳三人行”小组在周边小区就低碳生活作了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发现,我们的生存环境遍布碳的足迹:大街小巷,烟头、塑料袋和纸巾到处乱扔;餐馆饭堂里,堆满一个个白色泡沫饭盒和一次性筷子;沿河流域中,流淌着黑得发亮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生态环境因此大受污染。在家庭内部,也不经意地留下碳的足迹。以一个家庭为例:用电、用气、用水、自驾车……人们在尽情享受的同时,也制造了生存的杀手------碳。因此,提倡低碳生活刻不容缓。

低碳生活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的生活,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低代价的生活方式。低碳不仅是企业行为,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

有人说:低碳就是要节约,不能开空调,不能开汽车,不能乘电梯,这不是叫人们返祖,像猴子一样生活吗?难道低碳就要降低生活质量?这是人们对低碳生活存在的误解。我们提倡“低碳生活”,在保证较高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减少能源的消费和碳的排放。很多发达国家碳排放很低,但生活水平很高。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选择低碳生活是一种环境意识,也是一种态度,任何节能、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行为,都是对低碳生活的贡献。

朋友们,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今天,低碳生活可以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开销更少,生活环境更优美,不仅减轻了自身的压力,也减轻了地球的压力,何乐而不为呢?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妇联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县妇联就全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组织健全。一是在全县211个行政村中,2008年村妇代会主任积极参加村“两委”

换届选举。她们勇敢参选,大胆竞争,有180名进入党支部,31名进入村委员会,进入“两委”的比例达到100%。通过岗位培训,村妇代会主任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另有110余名村妇代会主任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能够引导妇女群众走上致富之路。二是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了妇联组织,通过组织选配和推优上岗,做到了有岗有编有人,其中年龄30岁以下8人,30-40岁14人;本科学历的16人,大专学历6人,享受副科待遇6人。三是在县直机关单位中,有64个单位建立了妇委会组织,组建率达98%。其工作成员中年龄30岁以下18名,30至40岁38名,40岁以上8名;大专学历14名,本科学历50名。四是在12个居委会,1个社区中均建起了妇代会组织。我们全县这支妇女工作队伍在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程度上来说总体达到了较高的要求。

2、工作有活力,妇联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开展了“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和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把妇女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乡村妇女组织在带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广大妇联干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1、乡镇妇联主任兼职过多。全县22个乡镇妇联主任有18名兼职。其中2名副乡长兼任妇联主任。16名分别兼办公室、组织、统计、计生,民政等工作。妇联主任大部分时间忙于兼职工作,由于时间、精力有限,做妇联工作时间只占工作时间的30%-40%,工作只限于应付,从而影响了妇联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乡镇妇联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由于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妇联工作经费始终未能列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每年拨给妇联的专项经费一般是400-2000元左右,而大多数仅集中为“三八”期间活动的开支。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撑,使妇联工作往往陷入了被动和应付的状态,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受到挫伤。

3、村妇代会主任主要做计划生育工作。由于村妇代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一肩挑,同时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在工作中无意识地把计划生育工作和妇女工作活生生地隔离开来,这造成了妇代会主任角色意识,责任意识的淡薄而把精力和时间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使该唱主角的妇女工作反而成为了搭头。

4、妇联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由于成员大多为兼职,自身工作量大,调整也频繁,导致新任妇联干部学习和掌握妇女工作业务知识的时间不够,经验不足,工作衔接不上。加上缺少接受培训的机会,视野不够开阔,妇女工作思路比较模糊。有不少妇联干部不知从何着手开展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获得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工作水平很难上升到一个高的层次。面对工作对象的复杂化,领域扩大化,内容多样化趋势的挑战,妇联干部队伍很难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而这些急需妇联干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解决。

1、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要将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着力解决:

(1)妇联干部尤其是专职妇联干部缺位的问题;

(3)妇联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4)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宣传媒体、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演讲比赛、专题报告、送知识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视野、深层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妇女的成就和贡献。

竞争,有180名进入党支部,31名进入村委员会,进入“两委”的比例达到100%。通过岗位培训,村妇代会主任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另有110余名村妇代会主任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能够引导妇女群众走上致富之路。二是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了妇联组织,通过组织选配和推优上岗,做到了有岗有编有人,其中年龄30岁以下8人,30-40岁14人;本科学历的16人,大专学历6人,享受副科待遇6人。三是在县直机关单位中,有64个单位建立了妇委会组织,组建率达98%。其工作成员中年龄30岁以下18名,30至40岁38名,40岁以上8名;大专学历14名,本科学历50名。四是在12个居委会,1个社区中均建起了妇代会组织。我们全县这支妇女工作队伍在年龄结构和受教育程度上来说总体达到了较高的要求。

2、工作有活力,妇联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全县基层妇女组织普遍开。

展了“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和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把妇女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乡村妇女组织在带领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积极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作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广大妇联干部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主动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尤其在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妥善解决矛盾,赢得了妇女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公室、组织、统计、计生,民政等工作。妇联主任大部分时间忙于兼职工作,由于时间、精力有限,做妇联工作时间只占工作时间的30%-40%,工作只限于应付,从而影响了妇联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乡镇妇联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由于政府财政比较困难,妇联工作经费始终未能列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每年拨给妇联的专项经费一般是400-2000元左右,而大多数仅集中为“三八”期间活动的开支。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的支撑,使妇联工作往往陷入了被动和应付的状态,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受到挫伤。

角色意识,责任意识的淡薄而把精力和时间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使该唱主角的妇女工作反而成为了搭头。

4、妇联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在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由于成员大多为兼职,自身工作量大,调整也频繁,导致新任妇联干部学习和掌握妇女工作业务知识的时间不够,经验不足,工作衔接不上。加上缺少接受培训的机会,视野不够开阔,妇女工作思路比较模糊。有不少妇联干部不知从何着手开展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获得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工作水平很难上升到一个高的层次。面对工作对象的复杂化,领域扩大化,内容多样化趋势的挑战,妇联干部队伍很难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而这些急需妇联干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才能解决。

1、把各级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要将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着力解决:

(1)妇联干部尤其是专职妇联干部缺位的问题;

(3)妇联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问题;

(4)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妇女发展进步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宣传媒体、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演讲比赛、专题报告、送知识下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大视野、深层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四

有想到会是个日本厂—--众所周知,我讨厌日本人,也xxx,而且十分强烈。但事到如今,我只能耸耸肩,说句“我要把东西做的质量差一点,让他们的东西卖不出去,让他们破产,滚回东洋老家”,然后同学回了句“那么会有很多人失业”,我无话可说,原来大部分人面对现实只是妥协,只是自嘲,只是把最初的梦想埋在心底,义愤填膺之时的热血终将冷却下来。不过,我相信,会再次沸腾。

安排宿舍,然后进厂。

进入车间,就开始了实际操作的学习阶段。首先要学3q6s,什么好员工好公司好产品,什么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作为修养,然后是流水线上的操作。参观时我发现那些员工的表情很呆滞,动作很机械,完全没有年轻人所特有的活力与激情,车间里出来机器发出的轰鸣声和难闻的化学物质的味道,就是死气沉沉,我真的不禁打了个冷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最后,事实证明,我很有自知之名。带我们学习的阿姨一脸的冷霜,完全没有笑容对而我们吆五喝六的,好像我们欠她很多钱似的。本来有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现在大学生不值钱,遍地都是,我们不可能也没有什么资本来摆大学生的谱。可那个阿姨一口一个“不要以为你们是大学生就眼高手低,不要把你们的坏习惯带到车间里,这里不是课堂”。嘿,我就纳了闷了,除去这是个日本企业的因素外,就我个人来说,是抱着虔诚的学习和挣钱的态度,这样的话让我很不爽,可,嘿嘿,神马都是浮云,咱不拿她当回事。

第一天,感觉还过得去,因为提前带了一床被子和暖手宝,所以晚上也睡的还好,并且同寝的都是一个学校的,无形之间又觉得亲切了许多,面对之前说好的还算不错的工资,大伙都信心百倍说要干到30号,也就是农历的腊月27。

接着就出状况了:首先是男生宿舍条件太差,床板不结实,没有热水,没有热水器(当初宣传招人时是有得),其次是工资问题,由原来的元每小时降到了6块3,工作时间又原来的随便几天都可以到现在的必须满一个月,最后是出现了夜班。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被骗了,随即更改了心情“xxx又抠又坑人,我被骗了,求救…xxx又抠又坑人,我被骗了,求救…”经过协商,我们可以随时辞工,其他的,照旧。在这种没有实质性进展的谈判的情况下,徐奕婷、徐笑和那一帮男生走了,剩下了我们5个女生,她们4个下定决心要挣钱,而我,悲剧的是,刚把提前定好的火车票给退了,这就意味着我没有退路,只能硬着头皮干,大概从内心来讲,我可能也愿意尝试一下,毕竟那个时候我不是完全没有退路,因为我可以像现在一样乘大巴回家,而这也正是我自作自受、苦难的真正开始。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五

x年底,我县已全部完成失联党员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紧盯重点。按照“一人管理、一本台帐”的要求,紧盯“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和回乡大学生党员”两个重点群体,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确保农村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一本清”。在机关党组织,建立机关党组织、社保、老干部、公安等联动排查机制,紧盯离退休党员这一群体,确保所有离退休党员“去向明”。在破产改制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留守处的作用,通过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的作用,逐一查找、逐一登记,保证破产改制企业党员排查“不拉一人”。截至目前,通过排查我县x个党支部未发现失联党员。

二是强化管理。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全县党员信息数据库,做到党员信息底子清。

三是创新办法。实行“县乡为主、分步集中”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易丢失的问题。要求各乡镇组织委员主抓党员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初步规范了乡镇党委的档案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管理存在缺失;二是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下降,自我要求降低,组织纪律性淡薄。

工作建议:一是建议上级将失职党员排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排查,动态管理。二是尽快完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早日实现党组织关系接转全国联网。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六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六、锲而不舍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纵深发展。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七

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对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调研过程中,先后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有市人大代表、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信息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市南区检察院、胶州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研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和各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共同推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发展,起到了有力地促进作用。

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司法为民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构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大侦监”工作格局。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审查逮捕职能,严把法定逮捕条件,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10人,不逮捕4151人;通过建立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发挥刑事侦查监督前置把关和引导取证作用,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6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8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7件次,对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案件追加逮捕328人、追加起诉910人;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全面建成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为骨干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机关、近8000项行政处罚权的网上动态监督和网上移送、网上立案。

二是开展刑事侦查监督专项活动。密切关注社会公共安全,聚焦经济社会热点,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先后围绕涉黑涉毒、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集中开展打黑除恶、百城禁毒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农产品走私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的重点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案件进行专项重点督查,充分体现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牢固树立冤假错案第一道防线,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因事实不清或查明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2303人;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和解优先,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20xx年以来,对1326名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670人。

四是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线索受理、案件质量保障、内部监督制约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配比要求,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活动,着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市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及原因:

一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理念还有偏差。部分检察机关没有将侦查监督工作与反贪反渎、公诉等检察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侦查人员配备、办案保障上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检察人员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检察人员未能正确辨证地把握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存在“规避考核、谋求双赢”和“分工负责、互相妥协、互相照顾”的现象,在执法办案观念上,仍然存在重配合轻监督的倾向。有的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置之不理、敷衍了事;有的公安机关在案件批捕后,收集证据质量不高,补充侦查不到位,影响办案质量。有的群众对“少捕慎捕”的司法原则不能正确理解,个别人存在对有些未批捕的案件,通过社会舆论、闹访缠访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施压的现象。

二是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执法实践看,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时,存在“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等现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要求。开展立案监督时往往偏重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而对公安机关尚未纳入视线的案件较少进行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的主动性不够,自侦案件数量较少。对公安机关立案、撤案情况的了解渠道不畅,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久侦不结、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情况难以及时有效进行监督纠正。刑事侦查监督措施缺乏刚性,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是否及时回复、回复是否有实质内容,缺少进一步的监督措施。对于刑诉法新增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提请审查逮捕案件移交社会危险性证据等要求尚未完全落实,内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刑事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后存在线索少、使用率低等问题,案件录入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案件信息没有完全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影响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在取证、证据固定、罪与非罪的把握、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标准不一致、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往往以下级检察机关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的“纵向”方式解决,缺少公、检、法三方“横向”沟通协调平台,导致三方认识存在差异,不利于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基层办案人员业务指导不够,侦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检察人员兼职派驻公安派出所,不能保证出勤率,无法确保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长期监督指导。

四是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对刑事侦查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检察官配备数量不足,还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基层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尤其突出,部分基层检察院员额制改革后仅有3至4名入额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达200件260人,办案人员负担重、压力大,案件办理质量受到影响。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新型案件、疑难案件不断发生,检察人员专业领域知识欠缺、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缺乏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刑事侦查监督工作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刑事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纠正司法实践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问题的有力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是做好新形势下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市检察机关都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并重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要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更要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注意避免重配合轻监督、重打击轻保护、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等现象,使刑事侦查监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刑事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前沿,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职能齐头并进、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对当立不立、漏侦漏捕、以刑事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寻衅滋事、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案件,要注重听取有关意见和申诉,全面准确地把握好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确保司法公正。

三、深化沟通协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中,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落实好“互相制约”的要求,也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好“互相配合”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业务交流和对基层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及时会签文件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夯实监督基础。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方向,配足配强刑事侦查监督检察人员,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探索改变传统的封闭式办案、书面式审查模式,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各方面意见。强化案件管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舆论工具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都了解检察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职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拓宽案件来源,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努力提升刑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八

根据学校对我们08级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要求,我得幸在xx海景商务酒店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实践生活。在实践期间,我有幸近距离接触了xx海景商务酒店的`方方面面,在了解xx海景商务酒店发展历程及其文化的同时,更加明晓了xx海景商务酒店的各项职能功用、也明晓了我的日常工作流程以及酒店管理等相关知识内容。通过本次实践学习,我认真接触了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实践观点和责任感,培养了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这次实践让我受益匪浅,得道良多!

20xx年2月到20xx年6月。

xx海景商务酒店。

春秋易转,时光飞逝,转眼间三年的大学生活已接快要近尾声。回想刚到在校时的点点滴滴,我心里有太多的感触和感慨,怀着恋恋不舍的心情,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校园,开始我的实践生活。实践是我们每一个应届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践又是对每一位应届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在学校学习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各项专业课程,也充分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在进入xx海景商务酒店实践之前,我原本认为酒店管理行业的工作应该是一个很轻松的行业,做起来应该不会太费力气,应该很容易就能完成各项工作;可是当我真正进入xx海景商务酒店实践之后,终于明白了“说一尺不如行一寸”的道理,酒店管理工作远比我想象的要繁难复杂得多,绝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行业,同其他行业比起来,真是有难之而无不及。

怀着美好而又芳香的憧憬,我来到了xx海景商务酒店实践。实践期间,我被安排做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的工作。第一天上班,心里没底,感到既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

1、做不好工作而受到批评。刚进人力资源部实践的时候,面对陌生的环境,心里还是会有些许的紧张情绪。其时,是经理及时找我谈话谈心,帮我制定了一份周详细致的工作计划书,分配给我的任务是:要尽快了解各项工作流程,尽快明晓自身的各项职责,尽快做到能独立进行经理助理作业。就这样,依循经理的总体要求,我开始慢慢接触学习人力资源部相关规章制度,不断了解酒店的发展概况,借以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此外,我还接受了一系列的专业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我对人力资源部有了进一步了解和探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期间,我被xx海景商务酒店的工作氛围深深感染和震撼。我发现周围的同事都很谦虚好学,很有凝聚力,工作时都充满自信。对于我请教的问题,他们总是能第一时间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多遍,直至我弄明白为止。实践的这段日子,我感受到了绵绵无尽的温暖和安心。通过经理的教导和培养,通过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我对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了解,早前有些紧张的心情开始慢慢平静下来。工作期间,我每天按时上下班,从内心深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每个星期一,我都会分析自己上星期目标的践行情况,总结原因和教训,制定下星期的工作计划。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后,我开始边学习助理知识,边增强自身的工作积极性。在工作过程中,坚定不移地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向经理学习。

实践期间,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经理完成日常工作事务,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员工的考勤,做好文件的收发,负责酒店的招聘及相关活动的安排等等。酒店管理无小事,在实践期间,我跟随经理一起学习了酒店管理工作的技巧,包括酒店内部的沟通,酒店的对外交流,规范员工事务化管理,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员工服务态度的提升等等。小到拉椅让座、派送香巾、酒水服务,大到政策宣传、食品卫生、员工考核、工作效率等等,这些工作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每一项都蕴含了丰富多样的酒店管理专业知识。虽然这期间我也是忙碌得很劳累,有时候还老是出现差错,但我始终在经理的指引下不断进步,能为酒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我打心里,也尽职尽责地把xx海景商务酒店当成自己的家,把xx海景商务酒店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把xx海景商务酒店的同事当做自己的家人,认真细致地对待每项工作。

社会用工调研报告篇九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一、在检察机关内部,哪些领域、岗位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出现问题。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如何合理配置检察权,加强监督制约。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执法功能、效果的化。“四位一体”的反腐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三是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三、如何建立将检察人员晋升、奖惩与其公正司法的业绩考评相挂钩的制度。

(一)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在奖励制度方面:1、实行积极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优良、取得单项或综合成绩的,注重予以奖励;在年度总结表彰、公务员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立功等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倾斜;注重选拔和培养青年干警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推行中层助理制度。在各部门设置中层助理职位,对工作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警大胆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层助理设置考核期,期间进行定期考察;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能力提高较快、综合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层助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着“不看资历,注重素能”的原则,针对在部门工作业务中表现突出,争先进位中贡献较大者,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大胆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竞争机制。对检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细化竞争机制,量化具体标准,形成敬业履职、全面提升和创新创优的良好导向。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警,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讨,向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认真反省;第二次则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三次则进行调离检察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察干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出台《执法办案风险源点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争先创优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先争优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要适应时代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针对当前考评中的不合理因素,认真的调研分析。

建立业务科室考评和综合科室考评分开机制。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重心,一切要以检察工作为重。在业务科室考评上要认真结合省院、市院关于业务考评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合理的考评细则。激励业务科室认真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业务工作的跨越和进步。在综合科室考评方面,要注重引导,建立达标机制。综合科室是服务保障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相对不如业务科室重要。对综合科室设立相应的标准,综合科室到年终达标即可。把综合科室彻底解放出来,竭力发挥其综合保障职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最终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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