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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大全(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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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大全(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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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编写报告,我们可以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同时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首先,在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群体。在这里分享一份关于人口普查数据分析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一

相比较大城市社区建设的蓬勃开展,近年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的社区建设则存在基础差、起步晚、进展慢等问题,需认真研究解决。

认识上的误区:社区居委会就是多了“社区”两个字

目前,一些领导和基层工作者对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变化和社区建设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无非就是多了两个字,工作性质还是“换汤不换药”,只是在原来居委会的摊子上换了形式和说法。因此,社区建设工作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既无班子(领导班子),也没法子和房子。也有人认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所需要做的事,于是以本地经济尚不发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差等理由为借口,工作始终务“虚”不务实,社区调整力度不大,社区建设投入小,各项工作迟迟无法落实。

“巧妇”的烦恼:无米之炊怎了得

有的基层领导说,社区建设是好,但关键是一个“钱”字,兴建区、街两级社区服务中心需要钱,完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钱,安置老居委会成员以及落实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需要钱,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少、支出大,保运转甚至保工资都非常困难,哪里还有财力物力投入到社区建设?所以,一切只能“从实际出发”,工作只能“雷声大、雨点小”,只能以汇报迎接检查,以文件应付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

艰难的适应:“单位人”何以转变为“社会人”

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行政机关、厂矿企业和学校,在单位的社区硬件设施建设中一般前面是办公大楼,后面是生活宿舍区,社区沿用的仍然是“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模式,实行封闭式管理,与外界几近隔绝,社区资源无法做到社会共享。而大量经济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的下岗失业人员、居民和农村进城人员虽然有“社会人”的身份,却缺乏社会化的管理,其管理仍旧是政府在唱独角戏。另外,许多社区居民总是习惯于“有事找政府”,对下放到社区的保障和服务职能持不信任态度。

不和谐的音符:“行政化”、“形式化”的现象

社区作为城市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实体,应实行社区居民自治,让社区居民自己处理社区内的事情,这也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和主要目标。但在一些地方,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继续延伸。一是区街政府部门仍然“大包大揽”,对社区各项工作指令性多,指导性小;二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纷纷在社区内设置组织机构,对社区派任务、下指标,“费不随事转”、“权不随责走”现象大量存在。另外,一些地方工作中追求形式主义,有的只换“牌子”不换“班子”,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有的片面强调社区内广场面积的大小、绿化率的高低、硬件设施的好坏,忽视社区建设的实质,不重视社区居民的要求和实际,不注意解决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强化责任,突破认识性壁垒。中小城市要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的认识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把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使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城区政府工作的主题,作为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强化责任来抓认识、抓落实,要建立领导带动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政绩考评机制和责任制度等相应的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区、街道、居委会主要领导要成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量化任务。同时,通过抽查和考核相结合,调度和考评相结合的机制,将社区服务中心的建立、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的落实、社区管理体制的理顺、新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的规划和建设等硬性指标以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组织等社区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的提拔使用挂钩;对社区建设工作中避“实”就“虚”,进展缓慢,没有取得任何成效的的责任领导不能评优,不能提拔重用。

多方投入,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现阶段的社区管理是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其范围包括社区居民以及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社区整体。社区建设也必然要以这个整体为平台,形成共同参与、多方投入、共驻共建的新机制。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帮助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居委会要多动脑子(想办法),多跑步子(找部门),主动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作,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建设和整合社区资源的新途径。要通过“上面争一点、财政拨一点、单位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自己筹集一点”等多方投入的方法来进行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争取公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到社区设立相关设施,要通过“谁投资、谁受益”的市场化方式鼓励社区内外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社区内的资源,同时,要充分挖掘和利用驻社区单位组织和社区居民的资源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使社区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益。

夯实基础,清除体制性障碍。随着改革的深入,由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归的社会职能主要由社区来承担,社区建设成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城市社会整合体制的基础性工程。要想夯实杜区建设这个基础性工程,必须要改革社区管理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建设的主体作用。首先,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要转变职能,把除涉及全社会的宏观社会事务管理之外的权限逐步交还给社区,充分尊重和落实社区居民依法民主自治的权利。其次,实行责、权、利的统一。政府要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财力下沉”的原则向社区转变职能,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从下派工作任务到社区,相应地转变为“服务到社区、责任到社区、接受监督评议到社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进社区的工作,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从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和行政性收费中拨付相应的经费给社区。

以人为本,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首先要从社区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针对社区的实际,把解决群众生活特别是基本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如社区环境的“亮、绿、净、美”、社区治安等。其次要关爱社区内的困难群体,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帮困体系,开展切实有效的扶贫帮困活动,扎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次要积极拓展社区建设内涵,以社区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健全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二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经中央批准,我国社区矫正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全面试行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呼唤法律的支撑。xx年刑法修正案(八)、xx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法律地位。xx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目前为止我国该领域唯一一部司法解释性质的专门法律规范。这一改革成果,促进了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协调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的建立。目前,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经提请国务院审议,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在立法形式上,送审稿更加注重体例结构的技术性和完整性,相对实施办法不分章节流水账似的立法体例不同,全文六十三条共分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几项重要制度,条文的排列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具体规定更加全面细腻。除矫正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和公检法各部门如何配合方面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以外,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的全覆盖。在内容上,比照现行的实施办法,这部草案有以下几个突出要点。

与实施办法里呈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职责散乱分布于各条文中的情况不同,送审稿明确罗列了其八项职责,更加体现了立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由人民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特别强调人民警察组织执行刑罚。社区矫正部分执法人员亟需配备警察身份的问题,一直困扰实务界多时,这关乎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和矫正效果,本次立法就是侧面回答了执法人员的警察身份问题。但该法对社区矫正警察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相对还比较原则,缺乏更加细致的`规范。

赋予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假释的权力,扩大了矫正机构的执法权限。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刑外,对受到两次以上表扬或有立功表现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的司法奖励。对于管制犯脱管期间和暂予监外执行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期间,不计入刑期,进一步增强司法惩罚的力度。这种奖惩分明的制度,极大提升社区矫正的执法权能,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果。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犯可以申请假释的权力,一直归于监狱机关,送审稿突破这一拘囿,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限扩充于此,有利于增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威慑力和感召力,提升监管效能。

对于提请收监的、需要心理干预和有再犯罪或妨害公共秩序危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送审稿监管制度的一大突破。虽然其法律合理性还有待商榷,但客观上无疑是一种提升监管效果的刚性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服刑人员实施制止和强制带离,也是监管的一项新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务界一直抱怨的矫正执法手段软、功能弱的制度缺失,极大地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力度和强度。

社区矫正试行阶段,就存在着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进口”不畅,收监阶段特别是追逃工作中公安机关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办法中也一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义务,没有明确此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送审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羁押,如果其在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这就很好地解决上述困扰实务界的问题,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降低了工作风险。

总则单设一条规定服刑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四条特别规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可以正当行使,同时注重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进步,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三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xxx区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营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市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x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员汇总登记表》、《xxx市网格信息表》按照行政区域代码统一编定网格员编号将留守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信息等分类总人数纳入网格信息收集内容中摸清各网格内的商户、居民、店铺、单位等基本信息。目前各xxx区办事处已进行摸底实施正在汇总整理。

四、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督办检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xxx市综治工作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针对各社区网格划分、地图绘制、信息化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全市网格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市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我市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整体工作进展比较慢办事处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出现了工作“盲区”和真空。

二、居民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所致。目前社区以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直接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服务项目不多。二是社区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所致。社区从事了过多的行政性和半行政事务既有计生、就业、社保、民政、综治等常规性工作又有各类统计、调查、检查等临时性工作社区工作调查多、统计多、报表多、台账多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开会、迎检、写标语、整理档案上了场面性的活动开展较多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城市社区居民素质层次不同所致。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避而不见”往往给社区网格管理采集第一手资料和相互服务带来不便。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四

为了解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各中心的业务发展,满足辖区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3月3日6日,王向东副局长带领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人员,到全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研。调研采取看、听、议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细致了解各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三统一”、信息化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奎年来,我局不断加强领导,各中心能认真落实全区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医改政策得到落实,全区不断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力度,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区卫生服务实现了全覆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认真实行药品“三统一”和零差价销售,各项工作指标名列前茅,百姓得到了实惠;西街等5所中心能应用省卫计的信息化软件管理门诊医疗业务,10所中心已全部开通应用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各中心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20xx年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被市卫生局评为优秀等次。

(一)基层单位基本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在近年来的医改方案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不断重视和强化,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完成公卫项目指标后,经考核合格,每年都将公共卫生经费划拨到各中心,真正体现政府出资,百姓受益。但在医疗工作中,由于长期的人才匮乏、技术薄弱、医疗风险增加、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等问题,各中心医疗业务发展缓慢,基本没有设立新的科室或者发展重点科室的计划,基本诊疗能力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同时,区财政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医疗收入返还比例较低(医疗收入按30%返还),加上医疗风险较高,使得无病床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净收入寥寥无几,30%返还,远远不够设备维护、维修、更新等(日常公用)支出。所以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为,只要干好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医疗干多干少差别不,工作人员也没有核心驱动力,发展医疗业务热情不高,工作创新及技术创新都未充分体现,基本医疗总体呈停滞状态。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基本医疗割裂严重。加强社区慢性病人的管理诗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社区居民中文化水平较低的慢性病人及部分弱势群体,他们即不懂防治知识,无预防意识,普遍健康意识淡薄,未进行及时有效诊治。在对慢性病人的管理上,部分中心目前只停留在应付考核等表面文章上。具体表现在:一是参与健康管理的人员并非全是全科医师,无法提供居民真正需要的服务和管理,对慢病病人的管理仅局限于打打电话问候一下。二是部分全科医师有“重治疗,轻预防,重已病,轻未病”思想,不重视健康教育,很多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课形式重于内容,或为完成考核任务,未达应有实际效果。三是部分人员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聘用人员或者临时人员,对慢病管理只是作为应付单位的一种手段,慢病管理水平达不到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未能有效提供规范扎实的医疗服务。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在慢病管理上也有新的思路,计划成立慢病管理科,将慢性病人的管理统一由医务科管理,让基本医疗与慢性病管理结合,达到规范化管理。

诸如此类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两张皮相互脱离的现象,在居民健康档案、责任医师团队、老年人康复等工作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效能。

(三)信息化软件功能缺陷依然较多。目前,全区已经有10家单位使用省卫计统一配发的公共卫生管理系统,5家单位应用医疗业务管理系统,但由于该软件处于新研制试用期,许多功能设计不全,加之由于是互联网模式,导致响应速度、系统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调研的过程中,各单位普遍映在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没有同居民医保的链接功能,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将数据再次录入居民医保软件中才能实现费用报销的相关手续。同时,软件的财务数据统计、门诊药痞方统计数据不能满足要求,相关报表数据统计不全;医技管理界面不能应用等问题,省卫计还没有完全解决,虽然我们已多次协调省卫计信息中心进行较改动,但已使用的单位对软件多有抱怨,没有使用的单位在推广时也顾虑重重。我们经过总体评价:该软件没有明显提高临床管理的效率,与各单位使用的老系统上没有功能上的提升。这些软件本身存在的问题,在很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的使用积极性,从目前的状况看,尚不具备软件系统的验收条件。

(四)双向转诊工作条件未真正具备。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加之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度不完善,“小病在社区、病盔医院”的就医习惯和流程还未形成,除过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其他社区服务中心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目前,医院还是人满为患,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人员稀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签约的医院的转诊行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双向转诊目前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

(五)药品“三统一”管理工作需要协调。由于目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药品由省上统一来管理,导致在采购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基层使用不便。一是市场药房中有些药品已经降价了,然而网上还没有降价,百姓开药时对此有埋怨,如经常使用的丹参滴丸和阿斯匹林肠溶片;二是有些常用的基础类的用药由于价格便宜,在网上采购不到,如一毛钱一支的肾上腺素注射液、普通胰岛素等药品;缩宫素注射液是临床上经常使用的药品,没有0。1元/支的,而每支10多元倒室网,可以采购,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省上对基层药品采购限制较多,自身维护更新速度较慢所造成的。

(六)健康档案利用率低、准确率低、没发挥应有作用。目前我区健康档案已经导入到省厅的信息库中,但真正的是健康档案的使用范围较小,部分为死档,利用率低,基本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为了应付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要求而设。同时,各别单位映,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中,体检项目过少,只能做一些常规的健康检查,部分高端人群想做的体检项目在基层均无法开展,疾病眷出率底等现象普遍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的实际意义倒底有多,还需进一步验证。

(一)应加快托管模式的实施步伐。目前,交一附院与雁塔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了医联体,运行状态良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资源有限,人才少,每天接诊的患者不多,很多患者也不愿去,另一方面医院人才济济,但发展空间受限、患者进不来。而我区实行托管模式的医疗联合体可以有效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将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西电集团医院托管,进一步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破解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瓶颈。通过一年的托管实践,已初见成效。托管工作是促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的一项有效举措,也是胆探索新时期医改服务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对促进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加快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水平和落后的技术,快速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将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有机结合。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两者不能完全割裂,应有机结合。既要通过做实基本公卫服务吸引更多的居民接受基层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率;也要发挥基本医疗的带动效应,让更多的居民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卫服务,提高居民的防病意识。要做好这个结合,最根本的办法是要有专业的人才,各中心要加快专业人才引进步伐,吸引更多具有专以上学历的医学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基本医疗水平提升了,公共卫生水平也必然会得到提升,这就要求要加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采取中长期培训、临床进修、学历教育、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单位人才的培养,充分体现自身的医疗和公卫水平。

(三)加强宣传,促使双向转诊的实行。提升群众认可度与信任度,努力引导群众形成小病在社区就医的习惯,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好在全区综合卫生保障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社区卫生机构与辖区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使二者合理分工、错位服务、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努力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小病”在社区、“病”进医院的格局。

(四)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我区的公共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每半年、每年的考核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避免公共卫生工作纸上谈兵式的管理,就是要从维护居民健康利益出发,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把提供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各中心发展的核心,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推行“德能勤绩、注重实绩”的考核分配制度,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居民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协调力度,做好软件功能的完善工作。针对省厅配发的信息化软件存在的问题,我局同省卫计、天网软件公司进行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存在问题。今后,我们依然要加协调沟通力度,及时、客观的向省卫计映使用中发现的新问题。周内,我们向省卫计信息中心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修改完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促使各单位提高执行力,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防止出现因某环节推进不力、重形式轻实用等问题,确保如期完成相关任务。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五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六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社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社区警务正以其独有的社会综合功能,为社区管理防范提供了有力保障,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进一步融合。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前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然而,在社区警务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正牵挚、阻碍社区警务的发展,亟待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本人就如何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作个粗浅分析,仅供各位同仁参考。

近年来,我局把社区警务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重要支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警务室等级达标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社区警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县属于山区县,农村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居多,基层普遍存在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警务战略发展。

从前期的社区警务运行来看,我局社区警务工作已经基本正常运作。但影响、制约社区警务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警务警力严重不足、功能发挥不够。社区警务既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社区工作的一部分,特殊的交叉属性决定了其特有的功能。社区警务是社区群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是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阵地,也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互通的基层中枢。而现实工作中,由于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社区民警难以专心沉入社区开展警务工作,甚至有的农村警务室“无警可驻”,民警在社区警务中往往只是应付式的等候、登记、处理,没有变被动为主动,没能将社区的警务工作统筹考虑与合理计划,而是简单地按命令执行,局里安排一次行动就搞一下,没有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组织引导功能。社区民警深入基层广泛收集信息的同时,最大的工作要求是组织指挥一支防控力量。群防群治力量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防控力量,在公安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但这种重要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派出所和社区民民警都没有将群防群治这项工作提高到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的高度来认识,派出所对群防群治工作没有明确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其次,范围拓展不广。派出所只对专职巡逻队(有的是民兵应急分队)、银行等重点单位的经警还有所联系,对其它群防群治防控力量基本上没有管,没有组织。第三,队伍运作不力。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协调不够有力,未将其串联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导致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运作无力,未形成有效的防控体系。虽然有了一个警务室,在群众看来有了依靠的场所,但是民警还是单兵作战,缺乏稳固的根基。

(二)社区警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社区警务作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求地方政府、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各方参与。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是街道党委、社区干部,在对社区警务的认识上及责任归属上还没有真正统一。调查中发现仍有不少社区单位和群众认为社区警务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情。对社区警务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往往是碍于民警的“面子”“交情”,都没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位。特别是筹建警务室用房、资金问题上,使社区民警感觉到人单力薄。另一方面,社区民警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没有对社区警务工作作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的理解。社区民警投身社区的时间不多,与社区群众缺乏多方的信息交流,未能使社区群众真正认识到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关键在于社区。在具体工作中社区与社区民警共同分担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责任意识不强,群众参与维护治安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社区民警走不出独自承担解决社区违法犯罪问题的怪圈。

(三)社区警务的后期保障不足。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往往依赖上级机关来解决人财物,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筹措各种社会资源,不善于动员社会力量,没有真正形成社区齐抓共管抓防范的局面。开挖社区资源的成败优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警个人的状况。在相同环境条件下,民警个人素质好、活动能力强、工作自觉性高,利用社区资源的效果就明显一些。

(四)社区警务的考核机制激励不够。考核奖惩是各项工作的推进剂,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调动和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反之不仅达不到考核目的,还会挫伤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统一思想认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社区力量共建社区警务。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要按照派出所工作改革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切实转变观念,突破原有的思维定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积极的姿态做社区警务战略的实践者。要坚决克服责任区民警工作制度向社区警务转变中急于求成的心理,正视社区警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循序渐进地推动工作。要从长效管理的角度制订社区警务实施的计划和工作目标,避免短期效应、多头指挥,确保社区警务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为警务室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在人财物等资源保障的前提下,是保证警务室有警可驻、良性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三)科学考核,激发警务室民警开展警务室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服务为先、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社区居民支持社区警务。推行社区警务的主旨是以预防犯罪和密切警民关系,实现社区警察和社会群众的有机结合。一是社区民警必须花时间、精力搞好细致繁琐的群众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听民声、知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成为社区民警每天工作的具体内容。二是必须科学合理地建立职能明确的基层警务体制,提高工作实效,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设置适应社区群众需要的社区警务机构,保证基层足够的警力,使社区民警与群众进行零距离的接触。社区警务运作要灵活、有弹性,在作息时间的安排上给民警一定的自主权。社区民警要围绕中心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提高民警在社区的出现率,加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以优质、满意的服务,赢得社区群众的承认与支持。为群众提供服务,不光体现在民警警容风纪、行为举止和文明用语上,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维护社区安定,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上。社区警务要求社区民警是多面手,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广泛的与社区相关的各种治安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群防为本、发挥特殊功能,发动社区群众投身社区警务。社会治安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在社区,公安工作必须立足于社区。而加强群防群治网络队伍建设,是坚持和发扬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群众路线,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以取得党委、政府对社区警务建设的支持。社区民警要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动员社区各方力量,构筑新型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并从规范组织、制度建设,目标任务,生活报酬等方面入手,加以认真落实,使这支队伍在社区防控工作中做到有能力收集社区信息,有实力维护治安稳定。因地制宜、利用有价资源,发挥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在推行社区警务,维护治安工作中,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号召发动是其他任何部门无法代替的。因此,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服从中争取理解,在服务中求得支持,依靠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实施社区警务战略。首先,利用传播媒介宣传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吸引力。社区作为社会最基层的一个细胞群,是各种矛盾的汇聚点,社区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和行业,改革和发展中几乎所有的举措和结果都会在社区集中反映出来。因此,吸引社区居民参与遏制犯罪,维护治安就显得非常重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向群众宣传社区警务建设在维护治安秩序中的意义和作用,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增强社区单位和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争取社区各阶层的支持。其次,利用社区特色,优化社区警务工作的内容,提高凝聚力。社区民警应根据社区治安环境、复杂程度、人员状况等特点,充分挖掘社区资源,使群众介入社区警务,使社区警务融入社区。第三,利用个体能力开发社区警务资源,提高战斗力。各地在社区中发掘治安资源时,必须教育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塑造良好形象。只有民警的素质提高了,形象好了,为民服务工作到位了,才能使公众对民警产生认同、依赖和信任感,从而达到感情上的融洽和思想上的沟通。

总之,社区警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基层民警的不懈努力和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形成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警务室民警大有作为。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七

理工作。

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农村财会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村会计队伍得到优化配备三台县村会计708名,其中委派会计80名,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镇乡22个,会计委派涉及的村304个;建平、中新、中太等镇乡在县农业局组织村会议培训的基础上,另行对村社财会人员作了业务培训。

(二)村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以镇乡或办事处集中办公的村628个,占67%,通过开展集中办公,集中审核票据,处理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账务质量显著提高。已规范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的村913个、社771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7.6%和93.8%;账务较规范的村782个、村6812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83.6%和82.8%;财务审批制度落实的村902个、社7928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6.5%和96.4%。

(三)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大面积执行落实。

三台县935个村、8223个社,建立有民主理财小组并能履行职责的村868个、社7514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8%和91.4%,绝大多数村坚持了费用开支先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再由村集体组织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发挥了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财务收支账目及时规范公布的村863个、社7383个,分别占村社总数的92.3%和89.8%。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公开内容较详细,格式较统一,程序较规范。镇乡将公布回执集中存档,并按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集中保管村社财会档案资料工作初见成效。按照三纪发[]11号、三农知[]13号等文件规定。目前,大部分镇乡已落实了村社财会档案资料由乡镇统一保管的制度,有效遏制了会计变动不移交档案资料和会计资料丢失、霉变等问题。

(五)部分镇乡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比较具体。如新鲁、中太等镇乡制定的村社财务管理考核办法,内容较具体,可操作性强。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镇乡管理人员不落实,认识不到位,村社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困难。乡镇机构改革,镇乡不设农经干部编制,原农经干部分流到其他岗位。目前,一些镇乡从事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从未干过此项工作而根本就不懂村社财务管理的新手,有的虽是熟悉业务的原农经干部,但由于分流后新岗位的工作任务重,导致其难有时间和精力抓好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致使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得到落实。

(二)部分地方村会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村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差,责任心欠缺,个别镇乡委派会计反映报酬偏低,存在思想情绪,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村社财务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账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仍有少数镇乡未按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规定购买使用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凭证使用随意性大。一些村向农户收取水费或一事一议资金仍在使用五花八门的收据,且单联填写使用,有的地方收款甚至不开收据,只在表上登记。有的村社支出单据极不规范,票据要素不齐,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私人保管“备查”,会计人员则以经办人自制的无效票据入账等等。凭证使用不合规的各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制度规定,存在一定的隐患。

(四)仍有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工作不够落实,财务公开欠规范。一是部分地方民主理财小组未履行审核支出凭证的职责,已入账的支出凭证上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二是部分地方财务公开欠规范,未逐笔公布财务收支,公开内容粗糙不易看懂,有的因记账不及时而无法公布,有的村公开栏损毁未及时修补,有的村公开栏做在村民房墙上,被秸杆农具遮挡无法观看。

(五)审计工作难开展。由于镇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够落实,加之缺乏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大部分镇乡的村社财务审计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措施及建议。

到位,确保农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派会计。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任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

(三)加强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县农业主管部门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均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村社财务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建账、记账行为,确保村社账务质量。一是要规范建账。各镇乡要严格按照三纪发[]11号和三农知[]20号文件要求,统一购买使用农业主管部门监制的账簿表据,切实加强票据使用监管,分村社核算单位规范建账和处理账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以镇乡集中办公制度。各镇乡在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必须组织村财会相关人员集中复审和交接收支凭据,认真进行财务余额盘点,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搞好检查指导和赛账,确保账务质量,并在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将村社会计科目余额表逐级汇总,由镇乡人民政府签章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五)进一步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村社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再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二是每季度末次月20日前,必须按规定的审核程序将村社财务收支以便于群众观看的形式向村民逐笔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各镇乡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认真落实审计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对村社财务收支、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等事项进行审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认真落实村社财会档案管理制度。村社财会档案是村社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矛盾问题最有效的原始凭据,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财会档案资料管理。财会档案资料一律不得由私人保管,要以镇乡建立财会档案室,在其中以村设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交接登记,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妥善保管,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确保财会档案资料绝对安全。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八

全县乡镇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共有14个集镇社区,所辖单位272个,小区36个,总人口17710人。实际在岗社区工作人员37人。有办公用房4980平方米,公共服务场所(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广场等)5902平方米。实地调研的4个乡镇,有8个社区,辖25个小区,居民人口12858人。

各乡镇社区成立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社区建设,保障了社区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

(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社区均建立了基层党组织,组建了居委会,划分了小区,选任了小区主任。同时,各乡镇选派有一定经验和阅历的行政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职务。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

(二)阵地建设得到改善。各乡镇采取多种办法、多种途径筹措资金,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有的乡镇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征地新建办公场所(歇马街社区);有的乡镇利用原乡镇政府撤并后的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金斗、欧店社区);有的乡镇采取村居合一的方式,将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两套班子,一个场子”,整合项目,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办公场所(金斗、百峰社区)。

(三)经费投入得到增强。据统计,除城关镇以外的10个乡镇,20xx年社区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共预算367.5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209.79万元,乡镇财政预算xx7.78万元。

(四)社区作用得到发挥。一是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办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警务治安等代办服务窗口,加强了综治、计生、户籍、就业、救助、治安、卫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与便民服务。二是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信息。三是帮助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为困难居民、下岗职工办理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四是组织公益文体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五是关注弱势群体,走访慰问贫困家庭。六是尽力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区治安稳定。寿阳社区还组织开展了少儿课外学业辅导、开办“希望家园”、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

乡镇集镇社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社区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社区建设与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一)职责不清,治理能力很薄弱。对社区观念认识还不明确,乡镇往往把社区当做二级机构。社区也大多习惯于依赖政府,以行政手段推进工作,自主、自治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到位,工作仅停留在一般便民服务和落实政府任务上,居民参与、服务供给、文化引领能力不足,依法办事、矛盾预防化解以及信息化应用能力欠缺,开拓创新不够。

(二)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达标。一是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目前,14个集镇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共计4980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355.7平方米,与上级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还有差距。工作总结从调研的4个乡镇看,普遍存在工作用房面积不足,公益性服务设施缺乏等问题,没有一个乡镇能够达标。二是公用经费没有保障。20xx年,县财政给每个社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预算公用经费,后来配套10万元惠民资金时,每人每年6000元的预算被取消。由于公用经费无保障,社区开展活动和办公设备更新添置都很困难。马桥寿阳社区反映,他们的办公设备严重老化,电脑开机就需要五六分钟,打印机经常发生故障,居民办事极不便利。

(三)待遇偏低,工作人员不稳定。20xx年,县制定的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为1400元/人.月(含五险)。但这个薪酬标准,在缴纳五险后仅剩1100元左右,调研的4个乡镇考虑工资过低,都从不同渠道增加了补贴(月平500元左右)。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其待遇比以钱养事和公益岗位人员都低。由于待遇偏低,留不住人,一部分人员已经离职;除此之外,社区工作者被借用现象比较严重。除城关镇外的10个乡镇14个社区共招聘社区工作者65人中,离职8人,被借用38人。

(四)体制不顺,社区管理难度大。一是人员构成复杂,规范管理难度大。当前社区居民主要是当地非农业户口人员、企业改制下岗职工以及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寺坪街社区还有一部分库区移民。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有的长年在外务工,有的人居住地已经发生转移,造成户口空挂,有户无人,社区计生管理、治安管理等存在较大难度。同时,由于现行户籍政策限制,一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因户籍转出成为非农户口,毕业后不允许再迁入农村,只能登记到社区,同样是人户分离,难以管理。二是弱势群体矛盾多,治安维稳难度大。社区内搬迁户多、下岗职工多,如原马桥电站下岗人员、寺坪库区移民等,这些人员不能享受精准扶贫优惠政策,医疗、养老等没有着落,社区无力解决,常常引发诸多矛盾。三是小区关系不理顺,工作开展难度大。由于各小区人员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小区环境治理存在很大难度。如马桥电站小区,居民住宅陈旧不堪,一级站小区大门口到处是大坑小洼,遇到下雨就水潭堵门,行人无法进出,因为是改制企业,处于“两不管”的尴尬境地,居民心有怨气,常拿社区撒气,工作人员挨骂的现象时有发生。凡此种种,造成社区活动难组织,公益事业难开展,社区管理难落实。

(一)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明确界定社区权责,在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上下功夫。积极推动社区组织去行政化,引导社区将其主要精力放在群众自治和为群众服务上。参照《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18项),热门思想汇报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参照《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共21项),制定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项目清单;对照清单,依法履责。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新方法、新途径,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二)建立社区正常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确权明责,落实经费支持。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要求,需由社区协助开展工作,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及时将经费划拨给社区。同时,积极支持社区发展产业,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二是理顺渠道,保障经费预算。党委、政府要统筹规划,逐步把社区建设事业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保险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场所和公益服务设施逐步达标。三是因地制宜,共同发展。支持那些辖区内人口较少、管理任务相对较轻、与农村联系紧密的社区,实行村居合一,与当地村委会合署办公,资源共享。支持撤并乡镇利用闲置资产,解决社区办公场所与活动场地,以缓解资金短缺的压力;要高度重视撤并乡镇原驻地的.城镇规划、环境治理,有效改变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两不靠”“边缘化”的现状。四是整合力量,实现共同协作。发动各镇直部门、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在工作上、经费上对社区给予有力支持,共同推动社区事业发展。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报酬应逐年有所提高,其待遇标准应不低于村干部水平,并随当地社会人均收入和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长。二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正常补充机制。可按“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适时补充完善。同时,各乡镇政府不得随意抽调、借用社区工作人员,以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与文明建设,为孤寡老人、“三留守”人员献爱心,把社区建成温馨、和谐的大家庭。

(四)切实为社区减负松绑。明晰社区职能,不属于社区职能的一律要规范。凡是与社区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一律不要求社区参加。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九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实现“平安前旗”的重要手段和具体内容,在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按照旗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旗综治办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基层派出所,通过实地察看、听汇报、询问群众、座谈交流等形式,就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前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关注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盟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平安旗县、乡村创建活动,着力于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平安前旗”建设的基层基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技防投入不断加大旗委、旗政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今年下发的《20xx年政法工作要点》、《20xx年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通过召开全旗政法工作会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协调动员大会等会议,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抓好科技防范建设。大力推广我旗新址和农村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扩大技防覆盖面,上半年我旗新址、乌兰毛都、大石寨、索伦、察尔森、跃进牧场、好仁、巴达仍贵、居力很等地区投资近70万元,在居民区、主要路口、办公楼、个体工商户等处安装了监控头、录像设备。居力很、大石寨、哈拉黑等地四个村建设了移动平安互助网;德伯斯、大石寨、索伦、额尔格图、树木沟等地新增了固定电话平安互助网建设,使全旗技防能力得到极大提高。

二是牧区深化了草原110建设。满族屯乡和乌兰毛都苏木各投资8万元,桃合木办事处投资6万元建设了草原110巡逻车队伍,全部做到了统一编队、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职责制度。满族屯乡组建了33人的治安联防大队,乌兰毛都苏木组建了38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桃合木组建了3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现“草原110”车辆和队员已全部上岗并开展治安巡逻守护。

三是全部组建了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全旗各苏木乡镇将当地用于出租的车辆、村干部车辆、政府有关部门车辆纳入联防队,全部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标识、有标语、有通讯簿(卡)、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纪律、有活动记录,目前全旗共有525名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活动在科尔沁大地。

四是组建了义务治安联防大队。额尔格图镇组建了15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5万元为队员购置了服装,归流河镇组建了60人的治安联防大队,投资1.7万元购置了服装,并邀请有关人员对队员进行了业务和技能培训。另外,跃进马场22人、俄体52人、巴达仍贵36人、古迹27人,目前全旗共有治安联防队员450名。现我旗境内治安员(防疫员、护林员)、草原110联防队员、义务治安联防队员、有偿看护队员、护青保苗员与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员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张覆盖全旗,严密防范的群防群治“大联防”网络。

(三)创新工作机制,社会治安防控快速反应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一是抓好以草原110和流动义务治安联防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加强草原110人员和车辆的审核和使用,加强对指挥人员、接警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使他们做到接警迅速,判断准确,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处置得当。加强网格化巡逻,结合违法犯罪的特点,根据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域的治安特点,对草原110、治安联防大队、基层治保力量进行整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域和时间段,初步形成了以草原110为龙头,治安联防大队、治保力量为补充,点、线、面相结合,互通互联的巡逻防控体系。各巡逻防控力量统一归草原110指挥中心调配,根据不同警情发布指令,巡防警力在接到指令后,按照就近出警的原则,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形成一套自上而下、整体协作的指挥调度机制。

二是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对和预防。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治安、巡警、消防、交警等各警种开展演练,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排查治安隐患,化解矛盾纠纷,超前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千方百计把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大的事端。今年以来,全旗没有发生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突发事件。

二、当前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果,在现实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我旗刑事案件尤其是可防性案件高位运行的社会治安现状看,治安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专门力量配备与严峻的治安形势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责任区民警的责任难以真正落实。一是客观上:责任区民警处理治安、刑事案件及日常事务等占用了大部分精力,制约了责任区民警进村(社区)的时间和精力。二是主观上:有的责任区民警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与所辖地区沟通不够。

(二)群防群治落后于新形势的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氛围还不够浓,群防群治正常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治调组织发展不平衡,有的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处于名存实亡状态。

(三)治安协管员、民兵治安巡防队员的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影响治安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仅仅是挂个名,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二是对治安协管员、民兵治安巡防队员的教育培训不够,这些人员的素质、能力、工作水平不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四)技防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全旗技防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公共场所、主要道路、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技防设施安装不够,覆盖面不广,给不法分子留下了较大的犯罪空间。

三、加强我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前旗,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特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力求防控专门力量效能发挥的最大化。公安民警和社区保安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专门力量,其作用发挥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社会治安的好坏。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区民警的治安防范责任。重点是转变勤务制度,把责任区民警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治安管理和防范上来。二是要完善体制,充分发挥社区保安队伍作用。要完善考核体制来提升管理效能;要通过优化组合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战斗力;要加强教育培训演练,使社区保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值得信赖技术过硬的一支专职治安防范队伍。

(二)挖掘民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新形势下群防群治的基本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公安民警、社区保安的专门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一是强化“三个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人财物保障;强化群众的自防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治安防范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在治安防范中积极主动。二是充分发挥农村警务室的作用。基层警务室民警要对所辖区域定期巡查,在警务室定期接待群众,在接到群众报警或者派出所出警指令后,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警务室民警要负责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同时要履行指导、带领民兵治安巡防队员开展治安巡防的职责等。

(三)积极探索,强化重点人口管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重点人口管理是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在积极探索好的管理办法的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对暂住人口的重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高危人群的重点管控。严格执行对责任区民警、社区保安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四)加大投入,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技防物防网络建设是弥补公安警力不足的重要措施,已成为公安机关驾驭动态治安的一个亮点。因此要在充分运用人力防范的同时,不断拓展技防物防领域,为公安机关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落实科技防范措施,加快全旗技防网络建设。认真建设二、三级报警平台,扩大技防覆盖率,努力实现城区与各乡镇、村技防网络的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二要整合现有技防设施和资源。要做好新址主要道路技防设施的安装以及与国道、省道等主干线的电子警察和监控探头的并轨工作,整合资源,减少浪费。

(五)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以草原110和流动义务治安联防大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为加快我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富民强旗、全面建设“和谐、平安”前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区体育活动调研报告篇十

xx县自xx年8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不动摇,做实做强基础工作”这一工作理念,坚持边试点、边探讨、边总结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使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一致认可,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而逐渐暴露的一些问题,成为我们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面临的新的挑战,更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始试点的三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社区矫正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公安部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55.5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监狱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监狱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监狱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监狱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监狱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公安部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

首先,要形成一个纵向有领导、横向有联系、上下沟通通畅、左右互通信息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从组织上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有序的发展轨道。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实行不同处遇,通过强化刑罚的惩罚性和威慑力,维护法律尊严。再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严肃性、有效性。

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基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需要专职的工作队伍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考核、教育需要专业化的工作队伍的参与,矫正工作效果的科学评估需要专业的工作队伍实施。人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必须下决心予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罚执行手段,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与监狱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不同,社区矫正监管的是罪犯的思想动态,管理难度更大。因此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性就必须配齐配强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的组建可以通过安置转业部队干部、招录政法体改生、培训优秀的本系统优秀公务员来组建,而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来充实。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一支与矫正工作相适应的高素质矫正队伍。

要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制度,以计分考核为依据,表扬先进、惩处消极改造人员。首先,要认真做好入矫谈话制度,通过谈话使矫正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在社区中执行非监禁刑的罪犯这一法律身份。社区矫正尽管执行的是非监禁刑,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必须受到一定限制,活动必须受到管束,这是对违法犯罪人员法律惩罚的体现,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他们就必须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在明确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执法性质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收监的操作流程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使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手段的有效性;再次,应赋予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在矫正对象抗拒矫正时,可以行使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让其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严肃性;第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宽严并济的刑罚制度时,必须要以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服从监管为前提条件,对矫正人员在管理时态度的蛮横强势、不服管教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能一味迁就,要积极上报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提起原判决法院收监,没有“严”做基础,“宽”的刑罚执行政策将会严重损害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首先,法律应将社区矫正人员社保、生活救济及其它非刑罚执行性质问题直接纳入民政局、人社局、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权职责范围,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其次,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社会展总体规划,并上升到与综治、维稳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通过细化、量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目标,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xx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紧紧围绕重新犯罪率下降、收监执行率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贡献率上升“三个目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切实做好xx县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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