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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精选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14:32:48 页码:13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精选14篇)
2023-11-24 14:32:48    小编:zdfb

在这个分类中,涵盖的对象范围广泛且多样。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规划自己的行动。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范文的写作思路和结构,用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一

写到下一步清单,就好像看到我建立时间管理系统的历史,从一开始使用palm系统的pda利用上面的待办事项软体,也曾经用过可以和电脑同步的bonsai、lifebalance,接着用到pc单机上面的outlook、mylifeorgarnized、planplus,到苹果电脑上面的igtd,这六年来,还真的花了不少时间及心思,就是要找出最合适的管理工具及方法,为了写这篇文章,我也趁机问了问自己:

到底建立下一步行动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思考良久,整合我这六年来的经验,终于体验到这个核心就是“专注”。有了符合现实状况的下一步清单、任务清单,我们就无须担心有没有考虑到的事情,才能专注,而专注就是davidallen所说得mindlikewater(心境如水)。

今天我们提到的下一步清单,除了是六个流程的组织下面中一个资料库,也是我们六个检视高度中最基础的一个检视项目。

但是何谓下一步行动呢?

我的定义是“任何已经确定的、需要2分钟以上才能够解决掉的单一行动”。

而所有的下一步行动,整合在一起就是下一步行动清单。当我们拥有完整的下一步清单,就可以让我们执行时,迅速找出要采取的行动,就像有一台现代的gps,遇到路口时,可以立刻判定自己应该左转或右转。我们这堂课是下一步清单的简介,我们这就开始。

(1)完整的行动提示盘点。

当我们的行动提示集中在一起,放在头脑以外的地方,就可以降低很多的压力。若是能长期做好加工及检视的习惯,盘点好对自己及他人的承诺,除了可以发挥整合的效益外,更是一个强而有力的好习惯。

也有网友提到,盘点行动提示是为了忘记,是为了放下,是为了去做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确实这才是时间管理的一部分,有时独自用餐,能跟自己相处,看看书,听听音乐,想想未来,除了降低压力,也能拓展我们的视野,这也是许多人做时间管理的目的。

但是要是我们不能做好收集、加工、组织、检视等等的流程,做好时间管理的基本功,这样的情境是缘木求鱼,过度理想化了。孔子说“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做好完整的行动提示盘点,增强时间管理能力,自然能有多出来的时间,这些时间如何运用,那就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了。

(2)依照场合分类,批次处理。

有许多人认为gtd的时间管理的精华之一在于场合(context)分类,场合的意思,就是不同的工具(电话、电脑)、情境(自己动手做、当面沟通、思考)。例如需要打电话的下一步行动,我们放在同一个清单中,就可以一次打好几个电话;又如整合需要在电脑上面处理的清单,一次处理好几个电脑上面的事情,这就叫做批次处理。

一来,不用切换场合,很多动作就不用再重复做。以发emails为例,其动作包括:坐在电脑前、开启电子邮件、扫描新进信件、打开新邮件、思考如何写这封信,分纲要、写内容,检查错字,寄出信件等,这些动作如果批次处理,很多地方都能省下时间。

二来,我们在同一场合中,持续工作,常常都能越来越专注,甚至进入mindlikewater(心境如水)的境界。例如活动前,需要打20通邀请社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电话。若是我们花上1个小时,专心持续打电话,就会发现,一开始打电话时结结巴巴,词不达意,越打越多后,就会有一些固定的话术,打起电话时也越来越high,电话中的说杂事时间也减少了,简单明瞭就能把邀请朋友参加活动这件事讲得很清楚,就能越打越快,省下许多时间。

依照场合分类,是我们时间管理的基本功,功夫扎的好,就可以一步步练上去。行福行动家的时间管理讲究由下往上,将身边的琐事都处理好了,压力降低,思绪清空,自然专注力就能提升到较高的层次。

(3)做事时能行云流水。

当我们买了一辆新车,开在高速公路上,就会觉得路上到处有许多同品牌的车子;自己刚当了爸妈,就会觉得随处可见刚刚生了孩子的夫妻。这是因为我们大脑的机制就像雷达,会让我们自动搜寻到和关注事项有关的东西。当我们拥有完整的行动清单时,就会发现推动解决该行动的方法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才刚写下要联络michelle,就接到michelle打来的电话,立刻可以讨论事情。

刚刚写下要寄出一封信件,就看到同事拿着包裹准备要去邮局,快点请她协助寄一下,省下自己的时间。

才想好要写一篇企划案,看看自己的书柜,就想到一本很适合的参考书躺在那里。

有了完整的下一步清单,我们在生活中就更加能够行云流水,不仅如此,我们的行动会由外界环境主控,逐渐转变成愿景领导自己前进。这是因为我们越来越能结合身旁的各种资源,产生解决问题的“综效”,除了解决外界环境要求我们做到的事情,又能结合自己想要往前推动的目标。

这也是我的真实体会,一开始进行时间管理时,都觉得累积的下一步行动数量越来越多(一直将外界环境的杂事加工成行动,所以事情变多),当运用清单得心应手后,运用清空收件匣、每周检视、半年检视等方法,外页环境的变化,常常成为我朝愿景及目标前进的契机,这时下一步行动清单反而由压力,变成通往成功的助力。

结语。

下一步清单,就像是一个gps,理面有许多附近环境的地图资料,我们看着地图,就更加容易思考自己如何朝着目的地前进。如果手上没有gps,我们只能看见附近的景物,甚至连自己所在的街道名称都搞不清楚,还要问路人才知道。

有了gps,我们开往目的地的行程就能有如行云流水一般一路通,左转右转都能自动提示,也会告诉自己有超速照相,要减慢速度。这时我们心中当然可以降低压力,进入一种更加集中、开放、宽广的思考模式中,这就是我文章最前面提到的“专注”,此时便可以做更高层次的检视,我们的人生就能够逐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masterourlife。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二

1、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安全,认真负责地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情。

2、按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定时开关公司大门,下班后适时关闭。

3、认真巡查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放行制度,要认真做好来访询问登记工作,对来访者态度要和善,同时务必问清来访事由。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大门。

5、严防公司财产流失。厂内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原委,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怀疑,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7、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夜间当班人员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次数,巡逻时要认真检查厂区内及周边各个角落,确保安全。

9、当班人员要确保门房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10、当班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有妨碍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为。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三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发生重大问题,如果因人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达到灭火功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换以备再用,严禁在没有火情时动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院内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产、生活临时动用明火或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名火的地方动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员和动用明火的工作人员可在动用明火前、中间、之后必须进行检查,以防火患成灾。

四、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手段

1、对于涉及问题复杂不易解决的火险隐患可通过主管部门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协商会,采取会上整改办法。

2、对于存在严重火险隐患的部门,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对重大火险、随时可能威胁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的,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部门对部门领导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五、库房的管理措施

库房物资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垛与垛之间必须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据库存物资的种类,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都要有规定储存限额和标准,不得超过限额和标准。

六、自查隐患并接受联查措施

各部门每月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单位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号)。以便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进行重点强调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头,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和预防处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体职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

4.对干部职工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保养自驾车,自觉遵守机动车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出单位内部、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内机动车限速5公里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下班时,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在单位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时,单位门口两侧30米内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单位内试车、练车。

5.对单位的机动车安全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问题车不许上路。

(二)对公用机动车的管理

1.对单位的公用机动车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定期保养,未检验合格或有隐患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2.单位机动车要有出车记录和保养、维修纪录。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用公车。

3.公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驾驶执照。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准私自将公车交由非单位指定驾驶员驾驶。有违章现象或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单位,并按交通法规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对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职工有驾驶执照的,要在综合办公室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单位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提交驾驶员体检表,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单位内部。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动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

15、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带入客房,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客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16、餐厅、宴会厅、剧场、歌舞厅及其他人员聚散场所和娱乐场所,营业中要控制所能承载的人数,不得超员接待,并保持疏散畅通。

1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客户自备和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经工程部门检查认可,并由专业电工安装;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导线;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提前申请,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安装架设。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和各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全责。分管领导是消防安全的具体领导者,对消防安全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公司保卫科和各单位专兼职安保组织是本单位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具体管理责任,每个员工在各自岗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 消防安全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施。

3、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定期检测、维修消防安全标志和器材设施,保持完整有效。

4、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各种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员工消防安全受教育面达100%。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达100%。

3、一般消防安全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

科要经常日巡夜查,防止意外发生。

第六条 严禁在易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场所吸烟、动用明火,确实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经公司批准,设专人监护,按消防安全规定操作。

第七条 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院上车。

第八条 车辆安全通道、员工安全出口必须疏通,严禁堆放物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必须完好无损,使用灵便。

第九条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实行一重点部位一档,一事故一档,详细记载消防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严格考核,对认真履职尽责、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批评教育。酿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追究责任,进行处罚,直至辞退解聘,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 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四

无知之错,无能之错。人类的错误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无知之错,因为不知道不清楚而犯的错,一种是无能之错,明明知道却因为没有做到而犯错。无知可以原谅,而无能不能原谅。

一观念变革。人人都会犯错,关键点逼大而全重要,团队犯错几率比个人小。

二、行事原则。权利下放,简单至上,人为根本,持续改善。

三、成为习惯。1超越复杂性2、克服可卡因大脑3、创建严守纪律团结一致高效沟通的期限。

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重症监护需要178项治疗措施不出错,即使是超级专家也会犯错。再专业也是人,人都会有记忆和注意力的谬误,有麻痹大意跳过步骤的时候。所以现代社会中清单变得越来越重要,通过清单记忆关键步骤列出必不可少的基本步骤,这样可以辅助超级专家更好的解决问题。

团队合作已经是现代人不可避免的事情,越来越复杂的问题使一个人单打独斗成为不可能的,只有依靠团队的合作才能够解决问题。所有的问题按照难易程度可以分为三个类型,简单问题,如烘焙蛋糕,开车等,只要你按照流程做就很容易得到结果。复杂问题,如登月,必须经过一系列流程配合才能得到结果。极端复杂问题,如抚养孩子,哪怕经过一系列流程也不一定能得到结果,必须通过强制函数等方法才能避免槽糕的结果。而面对复杂问题,团队合作解决就是一个更大的困难。而清单可以有助于团队的沟通。通过控制确认清单可以将权利下放,确保团队里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沟通。而应急反应清单可以帮助团队对紧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同时保证了人的作用,可以持续的改善整个团队的工作流程。

设置清单有六大要点:1、设定清晰检查点。2、选择清单类型。3、清单不能太长。4、清单的用语要准确、精炼。尽量使用专业用语。5、清单的版式也很重要。6、清单必须在现实中接受检验。

设置清单一定不能追求全面精细,那是作业指导书,而清单应该是关键的必不可少的步骤,是那些不能犯错的细节、清单是辅助你更好做事的一个工具。读后感清单可以分为控制-确认清单、沟通清单、应急反应清单等,设置清单前一定要明确自己设置清单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辅助流程的完整,还是为了加强团队的沟通。没有目的清单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清单是短小精悍的,所以它一定是专业的,蕴含大量关键点的小目录,而不是详细的百科全书或者战略大全。过于繁琐的清单将会无法得到正确的使用。清单的设置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使用环境,设计出符合使用清单者的习惯的版式,将会有利于清单的更好执行和应用,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而最重要的是,关于清单的一切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得到检验,清单的好坏,优点和缺陷,只有在使用的过程中才能有真正的体会和改良的机会。只有通过现实的不断捶打和进化,才能够得到一份可以使用,帮助你大幅度提高工作能力的清单。在检验清单的使用过程中,必须特别小心霍桑效应,人类会因为自己的关注而改变事情的结果,要避免因为关注而不是清单导致的好结果。这样才能对清单做出验证,从而更好的使用清单这一工具。

归根结底,清单革命是一种技术手段,是一种好的简单的工具。清单革命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清单培养出无私、专业、值得信任、遵守纪录的真正人才。清单,这么常见的一个小东西,却一直没有得到人类的重视,是时候对自己来一场清单革命,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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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五

第一条按照省委“六权治本”要求,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实行“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

第三条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收费的管理。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收费清单公开制度,通过实施全面公开,收费透明化,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收费清单的日常管理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统一管理。收费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由市财政局会同物价局进行审核。

第五条各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切实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目录之内严监管”。

第六条凡清单以外的收费项目和超规定的收费标准,一律不予执行。规定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变换名目继续收取,不得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

第七条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属于本单位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严禁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第八条实行收费备案管理制度。各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把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收费条件等相关内容列成表格到物价部门备案。

第九条各收费单位执行收费清单必须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建立收费台账、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收费单位要建立规范的收费台账,收费台账应与公示的收费清单相统一。

第十一条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已进入市收费清单的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三条从严审批涉及民生、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凡新设立的涉及民生、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列入收费清单目录。

第十四条各部门收费项目需增加、取消、变更要素的,由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调整。

第十五条申请增加、取消、变更的收费项目应提交相应的调整文件及调整的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决定等;。

(二)国务院颁布或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或其他文件;。

(三)国家财政、物价部门颁布的规章或其他文件;。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决定等;。

(五)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或其他文件;。

(六)省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收费的文件。

(七)吕梁市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收费的文件。

(八)孝义市财政、物价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收费的文件。

第十六条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第四章收费清单公开。

第十七条凡未进入主管部门或物价部门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被执行对象有权拒绝向其缴纳费用。

第十八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收费单位应及时将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条件、收费对象在市政府、主管部门、本单位网站及有关媒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将收费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条件、收费对象制成收费公示牌(匾)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条各收费单位要在每年5月底向财政、物价部门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上报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接受监督。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收费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收费的管理与监督,督促收费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收费,制止乱收费。

第二十二条市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收费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帐表、票据、单证等有关资料。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违法收费行为。

第二十三条收费清单的执行应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管理和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五条加强“12358”举报电话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健全完善举报和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案件。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收费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设立清单外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收费标准的;。

(三)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有偿服务进行收费的;。

(五)不公开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

(六)不使用统一票据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应上缴而不上缴收费资金的;。

(九)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的;。

(十)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至第(四)项所列行为已实施收费的,由市财政、物价局责令停止收费,并责令将非法收入按规定退还被收费者;非法收入无法退还的,全部没收上缴财政。

第二十八条有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至第(十)项所列行为,由市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反物价管理法规的,由市物价局依法处罚;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由财政主管部门或审计机关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乱收费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收费案件,通过实施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震慑违法收费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六

(意见梳理稿)。

一、反映“四风”方面问题(x条,x条次)。

(一)形式主义问题(x条,x条次)。

1、学风不正、知行不一(x条,x条次)。

(1)平时政治业务学习抓得不够紧,忙于事务,学习时间少,学习的主动性不高。对新知识、新理论、新经验学习不多,习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注重教育形式的多,落实教育成效的相对较少,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增强。(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2、文来文往、文山会海(x条,x条次)。

(1)抓工作习惯开会发文件,“开会的不做事,做事的不开会”,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讲话落实讲话。作报告写文章尽是大话、套话、空话、老话,不会讲短话、新话、实话、群众听得懂的话。做表面文章,没有实质内容,让企业单位疲于应付。(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3、花拳绣腿、不求实效(x条,x条次)。

(1)抓工作不讲实效,检查工地走过场,不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会开了,文件发了,事情就没人再管了,几年过去了,实际状况没有什么变化。(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4、隔靴搔痒、走马观花(x条,x条次)。

(1)有的自认为掌握政策、情况熟悉,不愿下基层接。

地气,呆在办公室里听汇报,即使下到基层也是隔着窗子看工地、脚不沾地搞调研,看不到实情、听不到真话、取不到真经。有的下基层浮于表面,说是为民服务,却缺少感情和真情,不了解施工企业的现状。(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5、流于形式、华而不实(x条,x条次)。

(1)有的心态浮躁,热衷于出“短平快”的成绩,喜欢搞一些吸引眼球、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为创新而创新,为出经验制造经验,把已有工作甚至别人的工作“更名换姓”包装上市,其实是“换汤不换药”。(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6、考核过多、不够科学(x条,x条次)。

(1)为考核而考核,考核项目设置不够科学,没能起到真正的考核评比作用。(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二)官僚主义问题(x条,x条次)。

1、决策欠慎、论证不够(x条,x条次)。

(1)想问题、作决策有时片面依靠各种汇报、总结、信息等,不注重深入调研,抓深层次、长远性问题少,创新、前瞻性不够强。(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2、急功近利、脱离实际(x条,x条次)。

xxx;责任单位xxx)。

3、脱离群众、感情不深(x条,x条次)。

(1)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感情淡漠,下工地检查架子很大,盛气凌人,高高在上,对群众的疾苦和诉求充耳不闻,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4、照本宣科、生搬硬套(x条,x条次)。

(1)有的把上级的指示当教条,不吃透主要精神,不注重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而是照本宣科、机械地照搬照套,有的抓工作,片面认为“想到”就是“做到”、“能写”就是“会做”,计划措施很周密,却不注重深入实际抓落实。

(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5、调研不细、浮于表面(x条,x条次)。

(1)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够,缺乏与基层群众、民工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直接倾听基层诉求不够。

(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6、不敢担当、不敢碰硬(x条,x条次)。

(1)有的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把“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视为官场信条,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善当“老好人”、“好好先生”,不敢抓不敢管,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7、推诿扯皮、效率不高(x条,x条次)。

(1)处理问题缺乏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不能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该现在办的不即刻办理,要研究研究再说,无期限推迟办理时间。(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8、管理不严、机制不全(x条,x条次)。

(1)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工作人员管理松懈,缺乏日常监管。(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三)享乐主义问题(x条,x条次)。

1、精神懈怠、思想放松(x条,x条次)。

(1)革命意志消沉、理想信念动摇,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不信马列信鬼神,缺乏高尚情操和健康精神生活,迷恋于求神拜佛。(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2、安于现状、不思进取(x条,x条次)。

(1)工作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不会主动学习新知识,没有目标、缺乏动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3、贪图享受、讲求安逸(x条,x条次)。

(1)追求物质享受,生活情趣不健康,出入高档酒店、茶座、歌厅、浴场,以“场子”多为荣,三天没人叫就觉得“寂寞”。(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四)奢靡之风问题(x条,x条次)。

1、公私不分、铺张浪费(x条,x条次)。

(1)用公款搞变相旅游观光,借开会调研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巧立名目、挥霍公款。借公务接待之名,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迎来送往搞得热热闹闹。以“沟通感情”、联络工作为名,逢年过节用公款送物送卡。(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2、讲究排场、超标接待(x条,x条次)。

(1)因公外出超规格接待,住高档酒店,睡豪华套间,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游名山秀水,拿名优特产,满载而归。(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二、反映工作层面问题的(x条,x条次)。

1、建筑业市场秩序不规范。

(1)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价、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情况较为普遍。建筑企业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情况依然突出。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

(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2、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不高。

(1)我县建筑业企业的人员素质不高,技术装备低,企业管理水平普遍较低。

(x条次;责任领导xxx;责任单位xxx)。

3、“双清欠”工作未步入长效管理。

责任单位xxx)。

三、反映具体人和事问题的(x条,x条次)。

四、反映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x条,x条次)。

五、反映对省市县层面问题的(x条,x条次)。

六、反映其他问题的(x条,x条次)。

[问题清单模板]。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七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5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八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2)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企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特点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学会使用施工现场配备和设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并认真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每个分单项(体)开始作业前,必须由项目安全员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性防护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本工程项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操作证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6)班组“安全喊话”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作业前由班组长对所属工人进行班前安全喊话,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工人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并监督工人相互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作好记录。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措施,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漆库房、乙炔、氧气瓶库房、)以及旁边有可燃物的焊接作业点均按要求配备必消防灭火器。并且建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消防应急小组,负责消防应急救援。

(8)按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对各楼层周边、通道和楼梯两侧边以标高大于2米的平台临边均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紧安全带,并挂在牢固位置。

(9)建立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所有电路、配电箱、电机等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维修,电器、用电机具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

(10)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合格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采用江宁区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资料填写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责任制、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三、在用压力管道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注册;

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压力管道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七、使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

十、压力管道使用中严禁超温、超压操作;

十二、压力管道的重大检修作业应由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

十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十一

二、各管理人员及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会制。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检修制度。

六、各类事故管理规定。

八、安全生产动火制度。

十、受限空间、容器内作业安全规程。

十九、新建、改建、扩建“三个同时”规定。

二十三、隐患整改制度。

二十六、安全设施、器材管理办法。

二十七、急救药品管理办法。

二十九、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十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定期修订制度三十四、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三十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四十二、领导带班制度。

四十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四十四、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风险管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食品药品安全权责清单和风险清单制度简称“两单制”。

第二章权责清单。

第四条权责清单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行政职权及其对应的法定责任和管辖区域等,形成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权责清单按以下程序建立:

(一)亮明事权。根据职责及事权划分清理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全面梳理出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法定权力与职责。

(二)明确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分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责任区域和责任事项,定人、定岗、定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上证”、“上墙”、“上表”。

(三)建立清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行政职权及其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责任事项、责任区域等形成权责清单,以清单形式固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职责、行政权力、事权划分、工作人员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梳理修订权责清单。

第三章风险清单。

第七条风险清单是指在对排查出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确定风险源与风险因素、风险点及风险半径(区域),明确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处置意见,建立并发布风险清单,以清单形式引领和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建立风险响应机制。

第八条风险清单按以下程序建立:

(一)排查风险隐患。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及时主动收集和排查许可受理审核、审评认证、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处、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安全事故、产品召回、企业自查报告、上级交办或有关部门通报等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

(二)开展风险研判。分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常态研判和应急研判例会制度。常态研判以综合研判为主,食品风险研判市局1次/2月、县级局1次/每月;药品风险研判1次/季度;医疗器械风险研判1次/半年;应急研判可根据监管情况随时进行。

(三)生成风险清单。以风险会商或交流等方式召开风险研判例会,对排查出的.主要风险信息进行数据整合、关联分析,做出风险定位、后果推断、等级评定,明确风险点、风险半径(区域)、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所属领域,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和风险处置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建立和发布风险清单。

第九条风险清单要素包括确定风险领域、风险点、风险半径(区域)、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处置意见、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十条风险研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风险评价、风险性质、风险等级、风险警示和风险防控措施等。

第十一条风险处置意见包括监督召回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专项整治、监督抽检、启动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教育、依法立案查处、开展风险交流等。

第十二条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级(一般风险),b级(中等风险),c级(较高风险),d级(严重风险)四级等级确定。风险等级作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动态评级依据。

(一)a级(一般风险):可能导致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二)b级(中等风险):可能导致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三)c级(较高风险):可能导致群体性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四)d级(严重风险):可能导致系统性、区域性的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第四章响应机制。

第十三条响应机制是指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清单和与之相对应的权责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启动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响应机制按以下程序建立:

(一)落实响应责任。风险点、风险半径(区域)所在属地监管部门依据风险清单和权责清单,在规定时间内启动响应机制,分级落实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责任,建档立卡、挂图作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

(二)加强风险管理。承担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的责任部门根据风险分级,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以及依法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

(三)强化评估考核。按照谁响应谁评估、谁研判谁整合数据资源的原则,强化对风险研判结果运用的评估考核,建立风险清单评估考核制度,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消除风险隐患。

第十五条响应启动。a级(一般风险)96小时内启动响应,b级(中等风险)72小时内启动响应,c级(较高风险)48小时内启动响应,d级(严重风险)24小时内启动响应。

第十六条未严格落实“两单制”,导致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一条 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 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二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十四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网吧职责,落实网吧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经营。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上网消费者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色情、宣扬迷信、暴力等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如发现含有上述内容的网页或网站,应立即向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安机关报告。

3、实名上网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上网管理,认真录入上网人员信息,坚决杜绝假身份信息上网的现象。

4、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及场内巡查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对上网消费者做好上网安全教育。同时,要经常性的对整个网吧进行安全巡查,发现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吧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保持网吧安全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非管理人员操作、使用或关闭网吧安全管理系统。

6、违法犯罪报告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若发现上网消费者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色情、宣扬迷信、暴力等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7、备份制度。网吧内上网计算机的上网信息内容和记录备份必须保存60日以上。

8、安全防火制度。网吧内不准吸烟,要悬挂禁烟标志;不准使用明火取暖;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配置必要的防火设备,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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