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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信访接待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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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信访接待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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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是对个人或团队的工作、生活进行评估和总结的过程写作总结前,先回顾一下自己的学习或工作过程,整理出重要的信息。以下是一些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范文,相信会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一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二

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

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专利和抗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要举止端庄,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5、接待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待人员对有关当事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应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处理来信要讲究程序,及时上报。对来信要呈送局领导批示,并认真负责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承办科室按时限及时办理并及时上报。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不得推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三

20_年,_x法院在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立足我区、我院实际,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信访意识、营造大信访格局为突破口和宗旨,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把好立案关,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倒查制,认真消化处理现有信访案件,对信访当事人做到宽严适度,及时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势头,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市中级法院和石龙区委的一致肯定。

今年以来,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赴京、赴省、赴市三级集体访案件;三级访个案发生3起3人,比上年5案5人减少40;去年中院登记在册的6起信访案件全部消化处理,处理量达到100。同时,我院还及时圆满地完成了三次外出接访,基本实现了“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目的。总之,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与中院签订的信访责任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大信访工作格局。

面对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我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不是埋三怨四,止步不前,而是审时度势,迎难而上。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

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

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涉诉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涉诉信访成因复杂,千头万绪,事后处理难度很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决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

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20_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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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四

(2005年6月28日)。

##县位于##省东南部,是具有##年开放历史的国家一类##口岸。近年来,我们在全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抓好信访这个“天字号”工程,创新实行以“三办制、一疏理、四碰头、八联单”为核心内容的领导接待日制度,信访工作实现了“一年摘黄牌”和##市目标管理考核“三连冠”,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年步入全省10强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利益调整带来的矛盾也相伴而生,重复访、群体访、异常访现象较为突出。因工作不力,##年,##被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亮“黄牌”,纳入了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对象。面对这一窘境,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做不好,势必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直接影响改革和发展大局。基于这一认识,县委、政府一班人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省各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工作暂行规定》等中央、省市有关信访文件,吃透了上情;同时,深入信访一线了解情况、走访调研,摸准了下情。在把握基本规律、审视工作实情的基础上,我们决定先从领导抓起,在领导接待日制度上切入,采取领导排班方式,陆续实行了半月接访、每周接访及定期约访等制度。但随着工作开展,我们发现,由于机械性排班,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参与协调的部门多,仅由领导参与接待过于牵强,经常出现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并非接访领导所分管的工作范围,难以拍板决策,导致群众有意见,领导不满意,信访干部受挤压,造成了群众重复访不断加剧,工作效果不很理想。为此,##年初,我们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按照“创新工作方式,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领导接待日制度进行改进和规范,探索实行了“三办制、一疏理、四碰头、八联单”的方法。由于招法对路、有访必结,取得了立杆见影的成效。自制度创新以来,重访和越级访年以##%以上的速度下降,信访问题一次性办结率达到##%,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得到了迅速扭转,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抓住关键点,规范领导接待日制度操作程序。

好的制度要实行到位,须有好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实践中,我们紧紧抓住“访前接办、访中联办、访后督办”三个关键,规范程序,科学运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把创新后的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到了实处。

一是抓访前接办,认真梳理信访问题。信访问题错综复杂,如果盲目接访,势必影响处理效果。根据信访工作特点,我们坚持“方便信访人”、“谁主管、谁接访”的原则,让信访部门把好“第一关口”,每周一至周四接访,疏理问题,分类后向相关领导或部门呈报,然后每周五由领导接待,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在问题疏理过程中,凡是信访部门能处理的,或交办、或转办;凡是疑难重大的,由主要领导接访;其他较为复杂的,由分管领导接访。在此基础上,对需领导接访的问题,确定接访领导和单位,下发“四卡”,即:为信访人开具领导接待日通知卡,为责任单位开具接待日通知卡,为相关县领导开具信访领导接待日呈报卡,信访部门保留存根,从而明确了领导、责任单位、信访部门和信访人之间的责任,对号入座。在疏理接访问题中我们发现,近年我县部分群众因大病而致贫,向领导反映后,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大病救助”捐款活动,目前已使200多贫困大病群众得到救助,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近4年来,县级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人次,采取“一疏理”方式共向领导提供合理化建议##条,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单纯被动接访向超前息访、治访的转变。

二是抓访中联办,集中“四方”现场办公。信访工作的最大症结是群众“访而不决”,主要的一条原因在于,为群众解决问题的领导、部门责任人很难集中碰头,盲目接访,答复口径不一,问题难决策。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实行了“四方”碰头、联合办公,即:在下发“四卡”后,县信访部门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提前与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沟通,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向信访人发出约访通知,与县领导、相关部门和信访干部碰头,实现了“四方”现场办公。由于联合接访发挥了综合效应,有备而战,使信访问题当场拍板,一锤定音,让信访人满意而归。截止目前,我们在领导接待日中已现场办公处理养路段退休职工拖欠工资、县一陶破产欠缴养老保险等信访问题##件(次),结案率达到了##%,有力支持了改革和发展。

三是抓访后督办,跟踪问效落实到位。为防止信访问题只解决在口头上,做成“夹生饭”,我们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事后督办,按时限和标准加以跟踪落实,真正让问题“四脚落地”。督办工作中,县委授权信访部门,采用了“八单”督办制进行落实。即:在领导接访决策后,由信访部门填报“八单”,分别送达县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主管副县长、纪检委书记、组织部长及责任单位(信访部门留存根)。责任单位按时限结案后,向上述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并将“八单”撤回信访部门,存档销案;对难度较大,不能按期消案的单位,县委对其进行通报,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承诺办结时间,最大限度地维护信访人的权益。通过“八单”督办,使主要领导掌握了办结情况,基层单位增强了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信访人的诉求得到了有效解决,达到了“三方满意”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就##拖欠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住宅楼居民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下达“八单”##份,督办信访案件##件(次),全部结案落实,促进了“人本”理念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和谐。

构建、完善配套的保障机制,是确保领导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的前提。实践中,我们以领导接待日制度高效稳妥落实为落脚点,建立“三种机制”,确保了工作的实效。

一是建立领导带头机制。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的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带了头,制度就可行。为了加强对领导的激励和约束,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方案》,对领导接访责任进行了明确,要求领导“五带头”,即带头执行制度、带头了解情况、带头出面协调、带头集中办公、带头过问督办,构建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领导全力抓、部门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2003年,##县实施教育制度改革,一次性清退##多名代课和。

合同。

制教师,其中有140多人集体上访。县委书记##同志带头执行接待日制度,与教师面对面对话,动之以情,晓之以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根据广大教师的意愿,按相关政策给予妥善处理,使教师息诉罢访,避免了事态扩大,减轻了社会震荡。3年多来,县处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件(次),办结率达到了##%。

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县镇间上动下不动、部门间你动我不动的现象,我们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先后出台了《重大信访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方案》,并采取试点方式,把领导接待日制度逐步向县直单位部门和乡镇推开。同时,我们还落实了“三互动机制”,即:县委、人大、政府互动,县信访办与乡镇、县直部门互动,乡镇、县直与基层互动,保证了部门间信访工作的步调协调。针对“一免两补”政策实施后,农村土地纠纷成为信访热点的实际,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土地县、镇两级仲裁委员会,信访及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及时接待土地方面的信访问题##件(次),##%以上得到了妥善解决,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为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县委动真格、用实招,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了《信访工作通报制度》、《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不按时限参与集中办公、及时落实处理意见,或处理问题措施不力,推诿、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把领导接待日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目标考核,年终实行“一票否决”,作为部门评优、个人提职的重要考评依据。3年来,共有##个单位部门因工作不力被取消评优资格,增强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的权威和实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些许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和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比,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乘这次会议的东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继续务实创新、实干争先,有力地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争当全市乃至全省信访工作的排头兵。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五

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会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分级负责、依职能办理的原则;坚持原则和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1、涉及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2、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对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信访案件;

3、不及时处理,将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访案件;

4、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需要重点跟踪落实的信访案件;

5、其他需要协调的信访案件。

1、现场会办。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有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以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采取现场会办方式。

2、会议协调。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不妥或处理不落实,需要协调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处理措施,可以解决问题的,采取会议协调方式。

1、主持人。

(1)党委、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重大信访案件,需党委、政府领导出面的,报请有关领导主持协调。

(2)信访局领导或受委托的业务科室负责人。

2、与会单位和人员

(1)信访局。信访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

(2)涉及单位。信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3)信访人。可视情况通知信访人或信访人代表参加。

1、信访会办工作由信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2、信访案件需要会办的,由信访部门或信访事项牵头承办单位提出议题报主持人审批。

3、信访部门或信访事项牵头承办单位负责印发会议通知,提供信访案件的`相关材料。

4、由主持人主持信访会办,听取意见,研究问题,提出措施,调解矛盾。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七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四、信访接待时,清x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认真回答x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x问题有关的`材料。

五、x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八

4、调查结果汇报研究形成的结论性意见,承办人或承办单位须在十天内落实到位。上级机关或领导批转的信访件需要报结的,应及时报批报结.

1、署实名信访举报优先确定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及时办理;。

2、主办人对署实名举报件的调查和反馈全程负责;。

4、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包案领导及原则:按照工作分工,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由乡镇信访领导小组根据举报的内容和相关问题,梳理出重点信访、疑难信访案件,制定包案方案。

包案处理办法:采取“四定”、“六个一”工作制度:“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六个一”: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组人员、一个方案、一笔经费、一包到底。做到“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罢访、包稳定。所包的案件办结后出现反复的仍有原包案领导继续包案。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1)对已发生的重点信访不及时查处,敷衍搪塞,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结的;。

(2)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群众越级上访的;。

(4)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力量查处,或不做好上访群众稳定工作,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按照党政纪条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

(2)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泄露信访机密,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对象,致使信访者被打击报复的。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揭发人处理。

2、对署实名的信访者应予保密。对冒名、匿名信,未经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不得核对笔迹和追查写信人。

3、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信访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单位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信访者和被控告者。

4、信访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给别人看或外借,防止散失和泄密。

1、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反映情况。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继续信访。

3、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6、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心平气和地反映情况,耐心听取接待人员的解答和劝告,不提过高以至无理的要求,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1、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党委、政府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

3、经常了解并向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的教育。

5、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九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接待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院“窗口”的作用,密切审判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反映与诉讼有关的问题,并申请人民法院给予解决的行为。信访参与人为信访人和接访人。

第三条信访工作原则:

(一)有诉必理,有诉必立原则;。

(二)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保护当事人诉权与维护审判严肃性并重的原则;。

(四)预防与处理并重,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五)法院协调配合与信访职能部门联系协同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依照法律、政策受理投诉,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文明接待,礼貌待人,认真解答来访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度,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方式落实信访责任。由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主要由信访接待员负责协调通知,信访值班的院领导、各业务庭的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是信访接待负责人。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接待制度,具体办法按《院领导》执行。

第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工作准则:

(一)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国家法律。

(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努力钻研业务,正确掌握和适用法律、法规、政策。

(三)信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实事求是,依法办理信访事务,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

(四)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遗失、隐匿、销毁、涂改和伪造信访材料;不得辱骂、殴打信访人;不得受贿、索贿和徇私舞弊。

(五)对于违法违纪的信访工作人员,要分别情况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信访接访人员工作职责:

(一)处理来信、来访;。

(二)承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协助领导调查处理重大信访事件;。

(四)负责协调与当地信访部门、上级法院的信访关系,保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

(五)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制定对策及处置方案;。

(八)办理其他信访工作。

第八条本院在立案庭设信访工作小组,负责安排、落实、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

第九条信访的受理范围:

(一)法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对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四)其他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来信来访;。

(五)承办上级法院、县委、人大及有关部门批办和本院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第十条处理来信的程序:信访来信署名院领导为收件人的信件由监察室登记,其他信访来信由信访接待室负责信访接待人员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信日期、来信人姓名、来信事由及处理情况等。来信系审理或执行中的案件,应登记案号、案由、承办人。

(一)拆信。做到当日来信当日拆封,不拖延积压。

(二)阅信。认真审阅来信,分清来信反映问题的性质;摘要登记,将来信人的自然情况、来信日期、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时登记。

(三)直接办理。由信访接待室、信访人员直接办理的信访案件,在五日内办理完毕,并以电话或其他回复方式答复信访人。

(四)转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于不属于信访人员办理的来信在三日内转相关业务庭处理。由相关业务庭接到转办方事项后,五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调解信访接待室。

(五)复信内容应严谨、准确,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回复和上报。对院领导要结果的信访件,回复信访人后,应当将回复情况上报院领导。

第十一条接待来访程序:

(一)登记。对来访人应认真填写来访登记表,填写来访人自然情况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二)接待来访。对群众的来访应当耐心听、详细问、认真记录,分析来访人反映问题的性质,明确应由哪个部门处理。除应直接处理的问题外,其他仍然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介绍到有关部门处理。

(三)处理方法。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法律咨询可直接答复来访人;。

2、对有关告诉问题,告诉来访人关于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等,认真指导当事人起诉;。

5、对反映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告知其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6、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转到有关单位处理;。

7、发现有集体上访或矛盾激化苗头的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法院]。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十一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十二

为完善本院信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信访接待事项的落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开展便民服务,结合本院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访件的登记。

(一)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均应作相应的登记。

(二)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

(三)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来访也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接待日期。接待人员应着装接待,做到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认真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理由,耐心向来访者解答、转处或作其他处理。

(四)涉及本院审判、执行案件和社会不安定信访件及重大信访件,接待人员应当天向分管院长报请批处。

二、信访件的交办。

(一)交办信访的来源:

1、院长接待日接待的信访件;。

2、每周一业务庭长接待的信访件;。

3、信访接待报请院长批处的信访件;。

4、上级法院或党委、人大、政法委交办的信访件;。

5、院长或分管院长认为其他需要解决落实的信访件。

(二)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落实。

1、需交办的信访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作出批办、处理意见后(批处意见中应明确落实部门、责任人,并指定办理期限),交立案庭登记并统一签发院长批件交办单,然后送责任部门。

2、交办的信访件的交接、批示及批件的转处,均有签收手续。

3、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交办信访件,由院长牵头,与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共同研究和商定处理方案。

4、各部门接到院长批办交办信访件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办结,并将处理情况向院长或分管院长作书面答复。院长或分管院长对处理情况认可后,及时转交立案庭,由立案庭反馈给信访者。

三、信访件的督办。

(一)信访件的督办工作由立案庭的专职信访员行使。

(二)有关部门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结交办信访件,也未向院长或分管院长书面说明不能按期办结的情况和理由的,由立案庭报请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信访件督办单,责令责任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信访件办理的汇报。

(一)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应当在收到交办单后三天内作出处理方案和措施,书面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同时一并汇报信访件的具体情况。

(二)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三日书面报告院长或分管院长,说明理由和原因。院长或分管院长视情况作出批示后,责任部门应将批示抄送一份给立案庭备案。

(三)有关部门对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处交办的信访件在指定期限内办结的,应书面报告院长或分管院长,并抄送一份给立案庭备案,由立案庭答复信访者。

五、责任。

(一)立案庭为信访工作落实、监督部门。

(二)对故意拖延或拒绝落实院长或分管院长批示交办信访件的部门或反馈不及时的责任部门或经办人,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该部门不得参加该年度的评优立功。

六、本规定自二0xx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十三

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进行。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情况,并要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需要2个以上科室共同处理的,办公室要明确牵头科室。重大事项呈报分管局领导,由局领导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访者。

三、信访接待中,发现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视情况告知信访人;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信访人解释清楚,争取得到谅解。

四、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都应积极主动予以接待,第一个接触来访、来电的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答复,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直至该项接待任务处理完毕。

五、实行信访工作限时办理制度。办理群众来访、来电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自办信访件30日内办理完毕。转办、交办信访件90日内办结并报办理结果。

六、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直接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属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出。

七、各承办科室办结的信访事务,应当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各单位办理的信访事务进行督促、检查。

八、所有承办信访事务的人员都有义务为上访人保密,特别是受理群众举报,不得泄露上访人的情况;如因工作失职引起上访人遭到报复打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每月逢5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分别确定一名局领导值班,逢法定节假日提前一天。凡值班日内的群众来访一律交由领导同志直接处理,办公室派员协助。

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新乡统计局领导批转的信访事务,应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处理。

十一、局办公室对信访工作的各种材料,应当逐件(次)建立档案。

十二、局机关各科室处站队在每年年底应对信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机关工作考核。

纪检信访接待制度篇十四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接待原则:要热情、真诚、耐心、细致、快捷的为职工服务,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不能当时解决的(政策不明、需提供服务),要在认真分析研究后,主动与对方联系,给予明确答复。

3、对不属于帮扶中心工作范围的事项,要告知对方应向哪些部门求助或帮扶其与相关部门联系。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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