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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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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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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表达是人们用语言或文学艺术手段表达内心感受的一种方式。总结应该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罗列式的描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一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二

第一条为适应协会面临的新形势,使协会的财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本协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秘书处设财务部。秘书处财务部是协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协会财务会计核算,保证协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第三条协会的会计核算以协会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协会的各项业务活动。

第四条协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年、月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协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定的如实反映、满足需要、实质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谨慎性、重要性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协会的财务会计科目设置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七条协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使用中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协会的财务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机制。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协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协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不搞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受托代理资产。

第十条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财务部设专职出纳员,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必须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向外单位及私人借款。

第十一条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管理。

(一)应收帐款是指协会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帐款。应收帐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二)预付帐款是指协会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帐款也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帐,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二条存货管理。

存货是指协会为了日常管理所需,或为提供服务,或为捐赠所持有的不构成协会固定资产的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

(一)为了简化管理与核算,协会拟定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等均实行随用随买,暂不设存货仓库,同时亦暂不设存货帐目。

(二)为了防止漏洞,各类商品、用品用具和消耗物资均由秘书处统一采购。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秘书长批准。采购完必须立即发放给使用部门或个人,同时办理领用手续。采购者凭购货发票和使用者领用凭证报销。报销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三)能较长期使用的'用品用具,秘书处应当建立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并定期盘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协会为了满足日常管理需要所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机电设备、车辆、用品用具等有形资产。

(一)购置固定资产要提前制定计划,报经会长批准,特大型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超过3万元)需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购置固定资产时,要货比三家,必要时要进行招标采购,保证物美价廉。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和交付使用时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三)取得固定资产后要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原价、包装费、运输费和相关税费)凭发票和验收使用手续及时入帐,并按主管部门分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四)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各自管理范围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实物帐和个人使用卡片,按季盘点并与财务部对帐,保证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五)固定资产要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折旧期限,按月平均计提折旧计入当期费用,直至计提完毕为止。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转移和报废必须报经会长批准,转移收入和报废残值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第三章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协会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流出。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进行融资性长期或短期贷款。

第十五条各种应付帐款和预收帐款均应按实际发生额及时入帐,并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章净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净资产是协会持有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暂不划分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协会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根据协会目前的实际情况,协会决定暂不将收入区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第十八条各种收入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入帐。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费用是指协会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出。费用应当按照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第二十条协会的各项费用支出,均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对照相应科目及时计入当期费用。各项费用列支前均应编制计划报会长或秘书长批准并作为借款依据。

第七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分别按月和年度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协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章监督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及其会计人员有权对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包括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督促建立并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要求补正等等。相关人员必须服从财务会计人员的审核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协会财产安全,协会要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进行内部控制,并将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特别要突出抓好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各项支出的计划与审批;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盘点、处置;费用报销的审核与批准等等。各种费用的报销都必须经由秘书长依据费用计划审批,秘书长本人报销需经会长审批。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拔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协会秘书处财务部负责解释。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三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厂区,车间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

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安全消防须知。

一消防工作主要任务:

就是要在消防工作中把预防火灾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火灾发生,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什么是火灾。

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防火工作的任务和基本措施。

主要任务: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并为一旦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创造条件,减少火灾危害。

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着火,雷击,放火。

四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

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

五几种火灾的特点。

1,仓库火灾的特点:

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火灾可向纵深发展。

仓库发生的火灾,能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有化工农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

六大风情况下火灾的特点。

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容易产生飞火。

有些建筑结构过早塌落。

灭火战斗行动不便。

七电气火灾的扑救。

断电灭火。

带电灭火,对发生的电气大火可利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和1211灭火器。

八灭火器。

1211灭火器构造:

喷嘴,压把,保险阀,密封机构,筒体,吸管等。

使用方法:

首先,拨掉安全销,手提灭火器上部(不要把灭火器平放或颠倒)用力压压把,启开阀门储存在筒体内的灭火剂即可喷出。

九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扑救火灾时,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点3—4米时,拨出保险销一手握喷嘴,一手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

十灭火注意事项:

灭火要彻底,迅速,不要遗留残火,以防复燃。

十一人员疏散与救护。

(一)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战斗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

(二)对于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战斗员护送,对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动员工作。

(三)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要采取背,扛,抱,等办法救出火场。

(四)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设施救。对于能沿消防梯撤下的人员,应给他们系上安全绳,对于不能沿梯自己下来的人员,要用安全绳结成椅结,套于被救人的身上或用安全带扎于被救人员的腋下,结好安全绳(对皮肤烧伤严重的被救者慎用)。

(五)门,窗,走廊,楼梯间等出入口,以及厂房大门是救人的主要通路。

(六)必要时,可破拆墙壁等建筑构件,开辟救人通路。

十二疏散与保护物资。

(一)一般情况下,应当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或有爆炸和毒害危险的,以及处于下风的物资,然后疏散如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其它一般物质。

(二)在较大的火场或扑救物资仓贮单位火灾时,抢救物资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要时,疏散物资的消防人员可以成若干组,协同职工共同进行,要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疏散工作迅速,安全进行。

(三)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通路和人员,必要时采取破拆的办法,开辟疏散通路。

(四)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办法,应根据情况决定,有些物资可以一个搬运,或几个人共同搬运,或者列队依次递送:有条件的可以用机械设备疏散,对贵重仪器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对有些可燃物资堆垛,可以边扒垛边来灭火,边疏散,对于就地需要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用水枪射流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将其与火场隔开。

(五)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水,火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配齐消防设施,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2、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设置仓库而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和使用性质,必须事先取得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对可燃物品仓库,应经地区消防部门批准同意。

3、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的涂料(颜料)、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4、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四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和办公正常有序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防止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全力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1.公司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应急办公室。

2.公司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制,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合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脾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脾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

2.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脾存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

3.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工食堂生活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工食堂各项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

1.保护电力设施,做好重点线路、配电室等设备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制定事故抢修方案。

2.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加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做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公司定期对保安队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应急突发事件的思想意识。

3.保安队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演练,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提高防火知识和操作水平。

4.保安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个库房和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和沙袋。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5.如遇突发事件,在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部门、车间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五

饭店管理一般分为前台(服务管理)和后台(厨房)管理。以下是服务管理。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q5t,ew。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2分。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六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七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d100元。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九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指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库房管-理-员要亲自为交货人办理入库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要求填写入库单并签字,应当认识到签字验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发票一起交财务部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库房管-理-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采购经办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编号存放。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勿使公司财产发生人为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订单编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生产负责人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核对无误方可发料。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库。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应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主管领导监交,双方各执一份,报主管存档一份。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仓库物资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七)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档案”,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档案三相符。

(八)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九)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

(十一)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二)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十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1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十一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十二

前言(2)。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员工守则(2)。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3)。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五章人事制度(4)。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4)。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5)。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5)。

第四节员工培训(5)。

第五节人员调动(5)。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6)。

第七节请假规则(6)。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7)。

第九节奖励种类(7)。

第十节惩罚种类(7)。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7)。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7)。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8)。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8)。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9)。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9)。

第十七节保险制度(10)。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10)。

第七章质量管理政策(11)。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11)。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11)。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11)。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12)。

第九章装配车间制度(13)。

第一节工作程序(13)。

第二节定置管理实施要求(13)。

第三节基本要求(13)。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14)。

第十一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15)。

第十二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15)。

第十三章安全操作规程(16)。

第十四章消防制度(16)。

第十五章附则(17)。

1

前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员。

第十一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第十六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3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四节员工培训。

第一条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5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第十条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请假规则。

第一条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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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第四条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十节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第三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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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属第八、九节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属第八九节3、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

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

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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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

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

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

《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

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8元/天,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保险。

第三条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第四条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第五条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条员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10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假最低工资为580元/月。

第七条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第八条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九条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产品质量以及对工作的热爱与积极性,经厂部研究决定现推出评选优秀员工奖励活动,奖励方法为两种:月奖金与年终奖金。

月奖金、年终奖金评比标准:奖励评比实行积分制由工厂规章制度与厂部管理者评定构成,每人每月30分,遵守工厂规章制度者即可得到20分。另厂部管理人员拥有10分权力,对工作积极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应给予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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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分数奖金(元)。

优秀员工27分-----30分60.00。

良好员工24分-----26.5分50.00。

及格员工21分-----23.5分40.00。

注明:1、当月请假超过10天者,不给予参加评分。

2、当月评比分数,当月发放奖金。

年终奖金评定。

类别分数人数奖金(元)。

一等奖最高分者一名总奖金×30%。

二等奖次之两名总奖金×40%。

三等奖再次之三名总奖金×30%。

注明:1、总奖金金额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2、进厂不足三个月试用期者不予参加一等奖的评比。

3、进厂不足两个月(含试用期)天者不予参加任何奖励评比。

第十七节保险制度。

第一条公司为车间员工购买“平安智诚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的保险项目。

第三条参保规定:保险期限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员工在未满一年内离职者,公司将有权扣除剩余不在职月份的参保金额(缴费标准是18.33元/人/月)。

第四条下列情况,公司将扣除员工剩余月份参保金额。

么公司将有权扣除此员工2010年9月-2010年12月的参保金额。

第五条下列情况,公司不予扣除员工参保金额:

1.工作刚满一年的离职的。

2.工作满整年的,例如某人2008年2月上岗且参保,2010年2月离职的。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上班期内应规范将厂牌佩戴左胸前,并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

第四条严禁私自带音响、点心、零食、果点、香烟、火种进入车间。

10。

第五条上班时严禁看书报、窜岗、闲谈、瞌睡。不准以打开水、上厕所等其它理由为名变相怠工。

第六条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七条因货源不足中途下班或不加班的,由组长填写《停工休息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核准,工卡交人事部在当日休息一栏印上“休息”字印生效。

第八条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十条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第十二条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每个部门必需有一个品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并负责向工厂质量管理部门部门主管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

第二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2、在线半成品检验(lqc):所有上线之半成品必需按不低于30%的数量进行随机。

抽检;

3、成品检验(oqc):所有成品入箱之前必需进行100%全检;

4、已包装成品检验(fqc):所有完成包装的产品必需按aql进行抽检,按相关。

标准,如属返工产品则需提高标准加严检验。

第三条不良品除理:

11。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

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四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

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第五条文件记录:

1、每个环节的质量检验必需作书面记录(检验报告)并存盘;

2、对不良品的发现及处理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3、对管理措施的执行或纠正必需作书面记录并存盘;

第六条一般检验标准及方法:对所有物料、配件、裁片、成品、包装的检验必需有一只“合格”的客批样品作参考!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条线上检验: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前道工序的品质检验需要有更高的标准。

第九条包装检验;检验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检验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产品的要求,特别注意:贴纸不要错、以及清洁度和包装的安全性。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置、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置点定置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置,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置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12。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九章装配车间制度。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节工作程序。

第一条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在装配过程中,待装产品与成品一定要分开放置,桌面上不得放置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的零件、部件。

第六条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七条装配工自检出来的不合格零部件,一定要放置在不合格品盒子内,(标明零部件名称、不合格数量和不合格原因)。装配过程中对检验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第八条产品装配完成后,标明成品数量和不合格产品数量,通知仓管入库。

第二节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第一条有物必有位:装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

第二条有位必分类:装配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第三条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三节基本要求。

第一条装配工作台面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下班后,应将其工作用具摆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下班。

第二条装配工工作流程有序,请员工保持肃静,严禁在工作时大声喧哗、打闹。

第三条装配车间桌面、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装配产品完成要及时清理。

第四条装配车间内禁止吸烟。

13。

第五条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制度,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每个装配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装配工自身的素质。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置。要做到:

“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

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第三条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

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

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各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的,库管员有权退回重开或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

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

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单上。

签名后,在由库管员发放新工具,无签名无旧工具者库管员不得发放任何工具。

第五条采购日期:

1、凡常用易损的工具,厂部决定一月可分别采购两次。(每月15号和30号)为采购。

日期。

14。

2、各部门员工所需用的采购工具都要上报各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工具采购单,请分别予。

15号和30号之前提交给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第十一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出入各公共场所自觉依次排队,礼让步先,禁止喧哗哄挤,出入生产车间和仓库自觉规范戴证,并接受当值人员检查。

第五条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六条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七条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九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第十条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第十一条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床号的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第三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四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项目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感,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所有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正式及公司聘用以外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标准的制订、监督、检查工作。

3.2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的管理、申报、发放工作。

3.3项目其他部门负责协助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调研员工意见,进行沟通反馈工作。

4规定和要求。

4.1公司属项目经理部劳务派遣员工薪酬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岗位薪酬、奖金、过节费和路费。

4.2项目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薪酬。

4.2.1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2)持有安全工程师、试验检测员、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技师等执(职)。

业资格证书人员;

(3)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从事相关技术岗位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4)其它经公司审批的特殊人员。

4.2.2岗位薪酬:按照项目正式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2.3奖金:项目领导班子根据公司项目领导班子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员工根据公司项目季度绩效奖金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发放奖金人员不超过项目劳务派遣人员总数的30%。

4.2.4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50%。

4.2.5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2.6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谈判工资的方式确定薪酬标准,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科审批后方可执行,执行谈判工资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过节费、路费等。

4.3项目劳务派遣辅助性岗位薪酬4.3.1司机。

4.3.1.1岗位薪酬:1600-元/月。

4.3.1.2奖金:司机行车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全面实行行驶里程补助,按0.15元/公里的标准按月发放(最多1500元),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全月无交通事故且无违章罚款,当月可以获得300元安全奖励,如果出现车辆违章,按施工管理科下发的《交通车辆违章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需按月及时统计里程数以便发放里程奖金。

4.3.1.3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1.4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2厨师。

4.3.2.2奖金:项目厨师按月考核,每月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金基数1300元/月,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表内容进行部分修改,但需报公司人力资源科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奖金系数分配见下表:

每月奖金=奖金基数__当月出勤天数/当月该出勤天数__考核系数4.3.2.3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2.4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3.3.2过节费:不超过公司正式员工过节费的20%。

4.3.3.3路费: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计算(不通火车的按汽车票价计算)包干使用,每年年底发放来回两趟路费(以从项目部到家庭住址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4.4记录控制。

4.4.1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项目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薪酬档案的建立、保存。4.4.2项目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劳务派遣员工薪资档案的建立、保存。

4.4.3记录控制范围: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厨师考核表。

5持续改进。

5.1持续改进内容:保持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公平性、有效性。5.2持续改进方法:定期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6考核。

6.1考核层级:人力资源科对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资发放、保存实施考核。6.2考核时间:公司所属项目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情况的考核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科对项目的季度考核中。

6.3考核内容及接口:

(1)工资发放及时性:未按时发放扣0.5-1.0分。(2)工资发放准确性:出现错误1次扣0.5-1.5分。(3)工资申报:不及时申报扣1.0-3.0分。

(4)记录控制:记录不充分、保存不完整扣1.0-2.0分。

7附则。

7.1本办法修订权、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科。

7.2本办法自_年2月1日起实行。

小型工厂管理制度15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

第五条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

第六条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

第八条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

第九条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

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6、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

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

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

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

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

第十条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

第十一条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

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

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

第十四条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第十五条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第十六条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

第十七条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

第八条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条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第二十一条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

第二十二条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仓库、货场的设置。

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

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

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

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

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四条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

第二十五条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

第二十六条棉厂必须采用能够清除特殊杂质的工艺和设备,要利用气力输送落杂、磁铁、清花机、人工挑拣等多项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将易产生火星的特殊杂质、火柴、石子、砖头、瓦片、铁丝、铁片等在进入轧花机工作厢前排出。

第二十七条要健全加工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制度。按照标准检修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

第二十八条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架,并尽量做到密封。地沟盖板必须配齐,安全牢固。车间要设工具箱,工具不得乱放,并保持整洁。防止落棉、尘杂缠绕转动部位引起升温和工具等硬质物件掉入地沟碰撞和摩擦起火。

第二十九条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

第三十条进入车间的工人身上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钉铁掌的鞋。女工的发辫不得露在外面,不准蒙头巾、戴围巾,必须戴工作帽,以防人身事故和铁掌碰擦引起火星。

第三十一条当班工人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主机及传动设备。生产中做到勤听、闻、看、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后必须彻底清理轧花机,剥绒机的工作厢,清除厢内的一切特殊杂质,彻底打扫工作现场,搞好交接班。对不使用的车间(包括下班后不接着开工的车间)、仓库必须认真检查后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第三十二条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棉厂储存区应划分籽棉货区、皮棉货区、棉籽货区、棉库区。

第三十三条成包皮棉入库前,必须在收、发货区观察二十四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

第三十四条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垛底必须通风,以防潮湿霉烂。

第三十六条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第三十七条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

第三十八条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

第三十九条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站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巡回检查。

第四十条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

第四十一条要加强棉花养护工作。堆垛要及时封顶,要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必须查库。要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

第四十二条棉厂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

第四十三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和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四条运输棉花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在厂外运输时必须用蓬布封盖严密,并配备灭火器材。车辆进入厂区前,棉厂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厂区。

第四十五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准进入棉库。

第四十六条进入厂区的蒸气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并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厂区停留或清炉。

第四十七条进入棉库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第四十八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棉花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棉花。任何车辆都不得在货区和棉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四十九条原则上不准在生产车间、货区、仓库及附近烧电焊。在生产车间、离储存区30米以内需要临时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审查,报告厂部研究批准,将作业场所附近的机器设备、地沟等处的油污、棉绒及飞绒清扫干净,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落下火种。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第五十条在棉厂的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厂内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十一条不准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炉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内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火炉烟筒不准顺向货区安装。

第五十二条棉厂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

第五十三条棉厂用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车间、货场的电线,一律改用暗线,不用明线。老化的和安装不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

第五十四条车间照明必须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露天货场的照明灯杆距棉垛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货场使用吊车后必须加接地线,以防雷击。

第五十五条棉库内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如需临时照明作业,应采用橡皮电缆工作灯、工作灯要加防护罩,插座必须设在库房外,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五十六条棉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储存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五十七条储存区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五十八条在储存区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辗压。

第五十九条打包机、上垛机等设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改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车间及货区原则上不得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如确需装设,必须加有防火密封装置。储存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六十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车间的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第六十一条对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对避雷装置也必须经常检测,维修。

第六十二条棉厂,棉花仓库,露天货场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

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工厂规模消防蓄水池—容积立方米数量水塔—容积立方米数量。

1台型厂402301。

2台型厂502301。

3台型厂602401。

4台型厂802501。

第六十三条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

第六十四条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

第六十五条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六十六条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

第六十七条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六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十九条对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十条对违反本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又已通知要其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第七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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