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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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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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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一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二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两委成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提倡广大群众节日期间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把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违反规定的销售、购买、存储、运输、燃放等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为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环境,让天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共同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引导家人,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共同度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四

随着20xx年临近,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燃放作出新规定,根据目前的通知来看,一些地区规定20xx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并非空穴来风。比如:北京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区、车站、机场、变电设施、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地区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可能有的农民不知道,其实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空气污染,燃放鞭炮噪声达到135分贝就会超过人的.听觉范围,高强度噪音也会对人造成一定危害。

由此可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不能燃放烟花爆竹,那么春节除夕就不是很热闹了。毕竟欣赏美丽的烟火可以愉悦心情,也能给商家带来利润,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环境,那就是燃放烟花爆竹后垃圾会增加,满地都是纸屑、烟尘,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五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的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xxx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六

广大居民朋友: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在这个团圆喜庆的'节日里,衷心希望每一个家庭都平安团圆、美满幸福。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全面贯彻《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减少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我们真诚倡议:

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辖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在禁燃禁放区域外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更健康的方式替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不违规燃放、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安全保驾、为健康加码,共树文明新风,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愉快的节日!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七

各镇街(园区)大气办: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它不仅会对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也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为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市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镇街(园区)大气办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提前谋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东莞市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结合本镇街(园区)管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对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工作。

统筹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力量,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听到一起、调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管控工作。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渠道,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梳理,做好源头管控。节日期间,若预测有大气污染过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应结合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前采取扩大禁燃区域范围、临时限制性禁燃、加大洒水频次、强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减轻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加大对烟花爆竹管控法规、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环保、安全过节,积极引导公众理性、自觉、主动减少燃放,提倡购买和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建立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提升防控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各镇街大气办要落实好烟花爆竹管控任务,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市大气办将对镇街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八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矿山公园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当前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已进入新的阶段,根据《渭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潼关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洪水沟以东,潼河以西,四知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以及《潼关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禁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自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引导好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逐一签订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三、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实名制,禁止向城区居民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放管控责任如下:

城关街道办负责城中村和背街小巷;

住建局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疫情防控共建共驻单位负责无物业小区;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区;

市管局负责沿街商户;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石渣企业;

黄金产业发展中心负责黄金选矿厂;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企业;

物流港管委会负责物流港企业;

城管局负责商砼站和建筑工地;

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立即开展烟花爆竹禁燃放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禁燃放工作的知晓率,形成浓厚氛围。

六、公安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打击。

七、烟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落实。凡在春节期间,所在单位(包括下属单位)及监管领域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九

丽惠公寓小区各位租户:

您好!

春节将至,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祝您新春快乐!并祝您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再此物业公司提示您,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租户自觉遵守。

楼外、楼梯间、阳台及公共区域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敬请各位租户及时清理。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租户请到小区外安全地点进行燃放,并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

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通知人:

时间: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十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x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十一

全体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是,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烟雾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引导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持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按照规定,现倡议全体市民:

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倡导文明新风,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维护“xx蓝”,带动共创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十二

为坚决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光明新区将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城管执法、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光明公安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光明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

奖励标准

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宗100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100公斤5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不满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标准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通知优质篇十三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加重清洁工人的负担。春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青清净静”魅力x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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