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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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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大全10篇)
2023-11-25 04:06:50    小编:zdfb

思考和总结,是对自己成长的一种责任和尊重。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范文和优秀案例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写一份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一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调度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组长的工作指令。

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5、值班员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1、巡视值班记录表每班记录一次,电气设备运行记录、每半天记录一次,设备运行记录表(空调系统)每班记录一次,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交调度主管存档。

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好后交班组长,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记录表格汇总交调度主管存档。

3、巡查签到表每日均由当值员工巡查设备后签名,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交调度主管存档。

4、巡视值班记录表每日由当值员工填写,每周部门经理签名后交调度主管。

5、值班表每月月底由维修班填写,物管部经理审阅后交调度主管。

6、设备检查必须认真、仔细,记录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7、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

1、工程设备档案资料由调度主管。调度主管者应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分类:强、弱电;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报警;房屋结构;等系统资料由调度主管存放于档案盒内并贴上标签。

3、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调度主管统一签收,并将有关图纸交各相关专业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调度主管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由调度主管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档案及图纸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

6、借阅档案须经相应调度主管以上人员批准,调度主管登记并指定归还日期,由调度主管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设施设备巡检规定: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设施设备组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巡视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巡视检查管辖下的设备。

2、巡视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时与部门保持联系。

3、巡视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巡查记录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4、巡视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5、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电度表、水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6、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7、相关专业人员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设备的维修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相关专业人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

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班组长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相关专业的人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

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调度主管实施整改。

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调度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物管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开闭所变配电房、弱电机房、电梯机房、热交换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它们都是生产重地,为规范各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开闭所、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调度主管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人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工程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4、部门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二

大厦物业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规及《61号令》,保证大厦及各部门的安全,根据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以部门经理、主管、领班负责的逐级责任制。

2.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每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

3.部门经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的规定。

(2)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

(3)划分防火责任区,为各负责工作的地段。

(4)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为:配电室、制冷机房、燃气锅炉房、仓库等要害部门。

(5)负责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每月召开一次防火会议,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维修工作用火、电气焊,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派专人负责。

2.生活用火、锅炉用火,距可燃物应大于。

1.5m。

3.仓库、机房、配电室动火,必须符合用火规定。

4.仓库、机房、配电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烟。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够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三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四

1. 高级管理员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当值班时的`各项管理工作,并配合协调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2. 必须熟悉大厦内建筑物布置地形应急通道及消防工程设施分布情况。

3. 执行上级之工作指示,监督下属完成工作情况,及时查处偏差行为,并积极向管理部主管提供自己合理有效的建议。

4. 确保所有管理员工按编定时间表值班,如于事假或病假要求时,安排调动其他员工补缺。

5. 检查巡逻系统上的记录是否正常,如有疑点,立即跟进了解情况,并采取适当行动修正。

6. 定时巡查大厦内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如发现大厦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经理采取适当行动。

7. 指导管理员工树立为客人服务的意识,加强对当班员工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考核和违纪员工的处理。

8. 对大厦各区域之水、电、煤和门锁的检查。

9. 做好值班记录,每小时巡查各岗位一次,检查各部门、班组使用的器械、设备的状态,做好班次交接工作。

10. 切实落实治安,消防报警的查处工作。

11. 随时注意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可疑事故苗子,对进入大厦的可疑人员进行布控,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12. 保持各岗位的通讯联系、协调、对突发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全权按《突发事件紧急应急方案》处理。

13. 定时对大厦内的清洁和绿化进行检查。

14. 督促班组管理员保持各自值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负责检查各值班员工的服装,仪表,仪态是否规范。

15. 负责本班与其它班组的交接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岗位员工“交接班操作顺序”执行情况。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五

为加强对物业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订物业保安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管理处的所有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四条严格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物业辖区登记制度。保安人员要详细记录来人因何事要见何人,登记其所携带物品、电话。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

岗位职责。

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

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

第十五条执勤过程中姿态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倾后仰、勾肩搭背、互相随意攀谈或使用手机、电话交谈;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保安人员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3.积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为搞好物业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下公司对保安人员给予惩罚。

1.对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

规章制度。

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4.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5.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6.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7.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

8.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者。

9.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

11.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12.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13.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4.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第三十一条根据第二十四条中所列情节的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保安人员巡逻签到规定。

第三十二条巡逻路线的制定。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保安主管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巡逻人员要做好各处角落的检查工作,做好签到记录,为下一批巡逻人员有据可循。

第三十四条巡逻力量的组织。保安主管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的内容确定巡逻组的配合、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白班,夜班两班。夜班每组必须两人以上。

第三十五条日常巡逻路线。

1.整治乱停乱放,确保停车秩序,保持道路顺畅。

2.认真查看各条巷道的公共设施是否完整。

3.细致检查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5.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第三十七条检查。

1.保安主管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检查不少于一次,每责任区提查一次,班长会面检查不少于两次,保安主管对夜间岗必须进行抽查。

2.保安主管每周必须检查各管理处巡逻队员巡逻棒的使用情况以及巡逻棒的数据。

3.凡检查巡逻棒数据发现漏检情况的,依照班次检查按漏检一次罚款两元。

第三十八条收发、保管。由保安主管负责每周收发签到表或者巡逻棒一次上交到行政部门处理并且打印出有关巡逻数据进行查核。

第三十九条责任。队员如果丢失或损坏公司财物一律按原价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商户门前及住宅区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必须搞好本班卫生。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住户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保安员之间,监守自盗,以权谋私,向住户收取费用。

9、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1、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2、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3、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三、岗位规范:。

(一)门卫。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严格做好小区外来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登记工作;。

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叫卖等。

3、对进出小区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方可进入小区,装修工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5、大型车辆严禁进入小区,必须进入的必须由物业经理批准方可进入。

7、装修用沙子、石子、必须装袋方可进入小区、刨墙废料由业主自行运出禁止长时间堆放在楼下、楼道属于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一切物品。

(二)巡逻。

1、增加巡逻时间、,要勤巡查,多看、多听、多问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负责人,。

2、对辖区设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四、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发现周界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小区维修人员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小区负责人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4、监控室属于保密场所闲人免进!严禁带朋友和其他人等在监控室内会客及聊天,

(三)车管。

1、正确引导辖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业主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车库、车棚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考核标准。

5交班后对本岗位所管辖的部位认真检查,检查后要认真记录。发现未记录者罚款50元6对待来公司办事人员态度要和蔼,讲究礼貌,文明执勤。接到投诉罚款20元。7工作期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违者罚款20元。

8、发现脱岗、睡岗一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再做处罚。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开始实施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使得保安人员的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适用于第五大道物业部保安人员。

第三条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思想业务素质过硬,自觉维护物业辖区内业主或用户以及设施的安全,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负责物业辖区门口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秩序,发现有人进行危险活动要及时进行制止。

第四条严格遵守外来人员进出物业辖区登记制度。保安人员要详细记录来人因何事要见何人,登记其所携带物品、电话。

第五条保安人员每周应进行开会小结,总结本周工作,对下一周工作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并做好签到记录以及会议记录。

第六条保安人员担负着维护物业治安的义务,因此,工作安排上应有严格规定。保安人员请假1日以内,必须由所处岗位的负责人审批;请假1日以上,3日以内者,应报由保安主管批准;超过3日,须报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保安人员请假超过1日以上者,应事先与其他保全人员协商顶班,并上报批准。

第八条保安人员请假须续假时,应当及时告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照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保安人员值班室、宿舍只准张贴公司统一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十条桌面保持干净整齐,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桌屉里物品摆放有序。

第十一条宿舍的地面、门、窗应保持干净、无尘、无明显污迹,床铺上的被子、枕头必须摆放统一。

第三章保安人员仪表规定。

第十二条注意仪表,制服要勤洗勤换,保持整洁,待人接物有礼貌。第十三条统一着装,配戴工作牌,不得配戴饰物,留长发、长指甲和蓄须;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

第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得体、态度和善、精神饱满。第十五条执勤过程中姿态良好,精神振作,不得前倾后仰、勾肩搭背、互相随意攀谈或使用手机、电话交谈;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

第十六条保持值班室、住宿处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十七条执勤时不准喝酒。

第十八条不准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利用娱乐之便赌博或变相赌博。

第十九条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第二十条自觉接受业主(住户)的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一条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

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对业主(住户)反映的情况不推诿、不回绝。

第二十二条禁止其他有损保安人员形象的行为。

第四章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第二十三条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

第二十四条交接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待、移交清楚。

第二十五条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的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第二十六条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第二十八条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消防部门及其委托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房地管理部门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的内容。制定业主公约或业主临时公约时,应明确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事项,要求全体业主和住宅使用人自觉遵守。

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应组织社区居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或住宅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和规章; 

(三)监督、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服务工作;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维修更新消防设施。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管理的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二)负责落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落实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并使员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三)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在住宅入户使用前应当对业主及住宅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注意事项,指导、督促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四)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根据公安部门下达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需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并及时修复。

(六)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七)发现业主或住宅使用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填发《告知单》(见附件一)。对逾期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公安部门。

(八)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第八条 业主或住宅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做好自住部位、自用设备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及未成年人等被监护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落实必要的防火安全保护措施。

(三)装饰、装修房屋时,按照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以及设计、敷设管路。

(四)在安全地点停放燃气、燃油助动车和摩托车,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防止气、油泄漏。需在家中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并选择合适的容器和配置必要的灭火器。

(五)在规定区域、路段和规定时间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非法储存、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六)根据物业管理企业发出的《告知书》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七)发生火灾后,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不得擅自清除火灾事故现场。

(八)按规定承担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第九条  业主或住宅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二)对住宅物业所属消防设施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举报住宅物业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四)发现公安、房地等部门工作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条  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住宅使用人应当保障住宅物业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下列行为:

(一)挪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三)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影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一条  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居民住宅经批准改变用途的,应当符合《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或添置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被列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消防设施,其维修项目应纳入急修项目,实行“先维修,后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报告”的程序,维修费用由相关所有人承担。

消防设施因人为因素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十四条  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技术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住宅物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职责,并将消防安全作为物业管理行业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公安机关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安全小区、安全大楼评比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对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第十七条  公安、房地等部门工作人员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建立三级消防责任人制度

商场物业管理中应设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各商户责任人),明确职责。

(1)总经理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人选,明确职责。

(2)防火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设,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3)由物业管理部文员在交楼时将《防火手册》发至业主或使用人,并要求各客户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并登记在《业主安全责任人和联系单》上。

(4)三级防火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消防主管根据客户的变化,及时将新的客户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进行登记。

二、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义务消-防-队伍

为加强商场的消防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保安部内组建一支专职的消-防-队伍来负责消防工作,同时,还有必要建立包括各职能部门在内的兼职的义务消-防-队伍。

专职消-防-队伍的建立:

(l)选择消-防-队员:年轻力壮,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责任心强。

(2)应掌握的知识:消-防-队员应掌握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熟悉消防监控中心的各种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职责:

(1)选择义务消防员:应选择年轻、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全体保安队员均应是义务消防员。

(2)加强培训:定期请专家或有经验的消防人员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

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3)职责:一旦发生火灾,积极投身灭火并听从灭火指挥部安排,配合消防部门,参加灭火及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三、商场管理中应配置的消防器材

为加强商场消防自救能力,各商户、设备房、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监控中心应配置以下设备,并应专柜安放,专人管理:

(1)手提式co2气体灭火器(或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气体灭火器)。

(2)消防扳手、消防斧。

(3)消防头盔、消防面具、口罩。

(4)救生绳、备用水带、水枪。

(5)铁撬、铁铲、消防桶、斗车、沙袋等。

各商户、各部门、设备房应配置的消防器材:手提式co2灭火器(或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推车式co2灭火器)。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商场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首先应制定相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消防检查的时间与参加人员:

(1)日常消防检查每日进行,由保安员在日常的巡逻中完成。

(2)每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其中“五一”与“十一”前的消防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由物业管理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参加。其他检查由物业管理部组织。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由保安部人员每日进行。

消防检查内容:

(1)消防监控主机系统、消防泵、喷淋泵、烟感器、温感器、喷淋头、防火卷闸、防火门、送风机、排烟机、紧急广播、气体灭火系统等设备系统是否完好,启动是否正常。

(2)消防栓内部件是否齐全,灭火器数量、压力和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易燃物品堆积。

(4)楼内是否有超负荷用电或不规则的电源走线。

(5)餐饮、娱乐场所的防火安全隐患是否改正。

查出问题的处理:

(1)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业管理部开出《安全检查通知》,责令有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由保安部对此跟踪调查,直至问题解决。

(2)每季检查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检查后形成报告报公司领导。

五、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

对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

日检(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1)按主机复位键,检查主机系统是否有异常、故障的显示。

(2)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3)再立即按复位键,或恢复到机器报警前的正常状态。

月检:

(1)完成日检全部内容。

(2)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3)逐个检查楼内端于箱、箱门关闭及箱体情况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箱内接线是否良好。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的转换、交流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转换是否正常。

(4)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5)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器喷烟后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6)任选二点手动报警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7)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修复。

(8)对不洁净烟感器、温感器进行清洁,对可能接触不良部位进行加固。

年检:

(1)查看设备、设施使用年限是否超期,特别是手提式、轻便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2)进行抽点、模拟式连动检查,是否需要完善、修正。

(3)对所有公共部位的烟感器和温感器进行外观检查,对有污渍的进行清洁。

(4)对楼层内瑞子箱进行内部清扫、接线紧固。

六、消防演习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灭火的熟练程度,管理公司应定期安排时间进行消防演习。组织经营业户一起参加的演习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一次。

演习形式:

(1)模拟操场训练,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习,检验是否符合火警处理的要求。

(2)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的训练。

(3)演习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习,也可分部分、分段进行演习。

演习应注意的事项:

(1)演习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参加演习的人员应明确演习的目的和要求。

(2)演习应尽量选择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时间来开展。

(3)点火演习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演习后要进行必要的总结,找出差距,改进方法。

七、出现火灾报警时的处理

为确保商场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处理,各部门和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自己的职责并有条不紊地做好灭火疏散抢险安全工作。当出现火灾报警时,可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报警设备:

(1)商场各种探测器将火灾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电话。拿起消防专用电话后可直接接通消防控制中心,使用普通电话,应牢记消防控制中心及市消防局的报警电话。

(3)手动报警器。启动手动报警器后,可使楼层警铃、火灾报警器的信号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报警方法:

无论任何时候发生火情、燃烧异味、异响及不正常热感应,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检查是否属险情,如有险情(火灾等)则立即报警,并尽可能采取处理措施,等待救援人员到来。报警时,按照下列顺序选择报警设备:

(1)首先用消防电话。因为消防电话不用拨号码,拿起电话就直通消防控制中心,保证能及时报警。

(2)使用普通电话。如果附近没有消防电话时,可用普通电话拨通上述任何一个报警电话,讲清报警内容。

(3)使用手动报警器。如果发现火情比较严重不能控制时,即可启动手动报警器,因为手动报警器和警铃联动。如若报警,必然惊动用户,故除非情况严重,否则不要使用。

报警内容:

电话报警时,务必讲清下列几项:报警人的姓名和身份;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问清接报人的姓名。

八、未确认火情的处理

未确认的火警一般指下列两种情况:各种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报警电话只是说发现烟雾或异味、异常热感、异声等。

未确认的火警按如下程序处理:

(1)消防控制中心:派一名值班人员去报警现场,或通知就近保安到现场确认情况;打电话通知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

(2)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或负责人,说明发生火警的地点和情况。

(3)保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派两名以上保安员赶赴报警地点,检查火情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工程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火警现场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5)物业管理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带着手电筒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

(6)总经理及管理处经理接到未确认的火警后要提高警惕,随现场情况部署处理。

九、已确认火情的处理

已确定为出现火灾情况的,通常应采取以下几种行动:

(1)在许多情况下,火情是由烟灰缸或垃圾桶处引起的,这种情况可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扑灭。

(2)在进入关闭的房间前,要先用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然后再开门。开门时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应立即将门关上。

(3)如果火势较大不能立即扑灭,要想办法尽力控制火势的发展,等待消防救援人员到达。

(4)火灾处理情况应即时报消防控制中心和总机房值班人员。

(5)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在火情处理期间应密切关注火情发展动态,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消防负责人汇报。

(6)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

(7)物业管理部值班人员在解除火警之前,随时保持和火情现场及消防控制中心联系,以尽可能掌握火情发展动态,并设法安慰受惊用户,耐心解答用户的问题,维持火情周围的秩序,并及时引导有必要疏散的楼层客户到安全地点。

十、确认火情后组织灭火的程序

(1)由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灭火。

(2)专职消-防-队员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向消防局“119”报警,是否启用通风系统,是否切断有关电源。

(3)义务消-防-队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在指定的地点集合,分配救火任务。队员携带灭火器用具乘消防电梯到达火灾层的下一层,确认火场无危险时,再由消防楼梯赶赴火灾现场。由三人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栓进行灭火,并将灭火情况及时报告。

(4)保安队、工程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人员要待命。工程部负责监视水池水位的高低和消防水泵的运行情况,确保消防用水供应。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根据指挥部的命令,随时准备开通应急广播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启动各楼层的警钟、蜂鸣钟、蜂鸣器等报警装置。

(5)工程部值班领班带几名电工在变配电室随时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a.密切注意配电柜的运行情况尤其是应急柜的情况。

b.切断电源的指令应来自指挥部。

c.当接到停电的指令后,要确认停电范围并于停电后,详细记录停电指令人、停电区域、操作人员及停电起始时间等。

d.要保证消防设备和应急照明设备的供电。

(6)保安班长在火灾发生后,除原当值人员外,应增设保安人员,加强警卫工作。火灾扑灭后,由保安班长安排人员保护火灾现场,以便火灾调查工作的进行。各当值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由专职消防员负责在火情排除后,将所有消防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检系统以及便携式灭火器等检查复原。事故发生后6个小时之内,完成事故报告,上报总经理并抄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十一、灭火的方法和策略

灭火的方法有:

(1)冷却灭火法: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达到灭火的目的。

(2)隔离灭火法:通过隔离与火源相近的可燃物质使火熄灭。

(3)窒息灭火法:通过降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熄灭。

(4)抑制灭火法:消除燃烧过程中的游离基。

灭火的策略有:

(1)室内火灾:内攻近战。扑救楼层火灾要深入内部,打近战。进攻的途径可从建筑物内部的楼梯间、走廊等,也可由外部从窗口或临时架设的消防梯、登高消防车等进入楼层内,进行灭火。

(2)楼房火灾:分层截击,下层火灾,上层设防。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在垂直与水平方向蔓延,在起火层组织力量扑救的同时,还应在上层部署力量堵截火势,在下层也应作好灭火的准备。

十二、人员疏散

为保证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发生火灾后,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疏散工作。

(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警钟、警铃、蜂鸣器及音响报警装置全部报警后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2)物业助理负责将人员从消防疏散通道转移到安全地带。

(3)疏散顺序:疏散人员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为着火层上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第二层人员;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进行火灾层下一层人员、下两层人员的疏散工作。

(4)依次进行疏散工作的同时,物业助理、保安员应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全部按要求撤离。

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走火楼梯。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首层,切记不要乘电梯疏散,要由走火楼梯(为防烟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2)要利用湿毛巾、湿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并注意沿着楼梯向下行进,因热烟气是向上扩散的,向着火层上层行进的危险性更大。

(3)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指示灯指示的方向走。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下面都多少有一些新鲜空气。

(4)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室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去。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七

1)本部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

2)公用工具归库管员负责保管及借出,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工具仓库统一保管,凭工具借用牌借用。

3)专业自用工具由系统工程师负责保管及使用,机房值班用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箱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应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4)根据工种的不同,检修技工的常用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电焊、气焊机等配套工具一般由电、气焊工保管。

5)所有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负责并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工具保管人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每月一次,以保证各类机具的正常使用。

6)公用工具的借用,必须执行公用工具的临时借用程序,借用人必须认真填写工具借用记录单,工具借用最长时间为三天,如因工作原因,需再继续使用时,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续,工具用完后立即主动归还,不得拖延。

7)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库管员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借用工具时未按规定填写公用工具借用记录单,或无法确定使用人时,造成公用工具的遗失或损坏,由库管员负责照价赔偿。

8)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系统工程师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特别是常用小型工具,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如未能确定使用人,则由系统工程师照价赔偿。

9)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并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凡属人为的工具损坏,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10)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如因情况特殊,必须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不得用工具干私活。

11)所有工具要爱惜使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时,无论公用工具还是个人领用工具,一律以旧换新。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八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九

1.经理是大厦管理处最高级的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职责是负责其属下所有人员的培训、工作安排及工作监督等,负责执行大厦秩序维护、消防、清洁、园林、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的日常运作,并随时向总经理汇报。

2.主动与大厦业主接触及维持良好关系,保持一流的管理服务,依据公约,尽力满足业主要求。

3.合理分派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公司的指示工作。

4.监管属下的员工素质,并须负责员工培训及考核,确使他们的工作达到公司要求的水准。

5.负责执行公司的纪律,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汇报总经理,根据公司规定去处理违纪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内。

6.大厦经理亦应预计一切有关大厦管理问题及困难,如超越职责范围或能力,应尽力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

7.每日巡查大厦,巡视的范围包括大厦设施及保养、地方清洁、电梯服务、各级员工的仪表、纪律及工作表现等。如发现大厦有任何问题,应予以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总经理。

8.负责大厦秩序维护、清洁、园林养护及与其它部门协调的程序,并作适当调整,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9.根据总经理室的要求及指示,定时举办应急演习,使管理员工能经常保持最佳状态并熟悉应急之程序,同时亦使用户对管理工作有进一步认识,以建立互让及合作精神。

10.经理于每月须呈交有关管理部的工作报告于总经理,并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次年工作计划报告于业主。

11.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各级工作人员。

12.当接获客户投诉,应及时记录及处理,基于投诉性质及严重性去采取适当行动,并将处理情况汇报总经理。如若超出管理的权限范围或能力,应及时报告。

物业大厦管理制度规定优秀篇十

1.工程部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大厦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协同保安部做好大厦各种机房、设备的治安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重要机房门禁制度》,未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电梯机房,发电机房、配电室、消防泵房、生活水泵房、冷冻主机房、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各要害部位。经批准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上述要害部位,并由工程部有关人员陪同。

3.工程部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维修,认真检查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4.严格执行《工程部钥匙管理规定》,工程部各机房不得随意配备钥匙。机房钥匙由值班人员专人负责。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交接班时钥匙必须一起交接,并作好记录。

5.工程部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其他一切场所禁止吸烟,并劝阻其他人员在指定场所吸烟。

6.工程维修中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尽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中加强火源管理,不得违章作业,施工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并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7.设备维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协同保安部一道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警应及时报告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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