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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停车场管理(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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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停车场管理(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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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一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二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小区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三

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

适用于xx科技大厦停车场(库).

3.1交通班负责指挥车场(库)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并在《值班日志》、《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和《b2车库停车证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2交通班长和警卫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监督、指导.

4.1.2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在保安部登记备案.

4.2.1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上.

4.2.2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4.2.3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4.2.4禁止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5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a.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

b.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好应急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2.6当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保安岗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a.当车库发现无关人员时,保安岗应劝导其离开车库,对于不听从劝导的人员应立即通知交通班长及警卫班长,前往处理.

b.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用对讲机通知交通班长,由其他警队人员及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车窗、后备箱有无撬痕.如未发现问题,可把可疑人员放行.当发现可疑物品及车辆有损时,应立即送交保安部进行处理,并进行事件的记录.

4.3.1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4.3.2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4.3.3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3.4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4.3.5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3.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四

1、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小区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固定车位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部署安排,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机动车的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的清洁工作。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车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

(8)车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车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

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1)停车场(库)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6)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110、119、120、999等应急车辆除外)、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7)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1)停车场应配置完善的安全管理设施,主要包括:照明设备、行车指示标识、安全监控设施、消防报警装置及有效的灭火器材。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吸烟、动用明火。

(4)严禁在停车场内私接电线。

(5)严禁在停车场内嬉戏、玩耍及进行其它不安全的行为。

(6)停车场实行专人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负责车辆进出引导、停靠及车辆的交通疏导,防止交通事故和交通阻塞等现象的发生。

负责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

(1)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值班室。

(2)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并贴有禁止吸烟、110、119等标志。

(3)值班室配有应急疏散指示图、内部消防安全指南、紧急电话录、所在区域的派出所电话地址等。

(4)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5)值班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工具,禁止使用射灯和动用明火。

(1)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要遵守停车场(库)的管理规定。

(2)车辆必须按停车场(库)的交通指示标识和车场管理员的指引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严禁鸣喇叭,进入停车场时限速5公里/小时。

(3)固定停车位停放固定车辆,所有车辆的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

(4)车主将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好门窗,锁好车门,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5)遇有社区重要活动,需要占用临时停车场时,应提前张贴通知。

(6)车主应爱护停车场内公共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7、车辆被损处理方法:

(1)发现车辆在停车场(库)内被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车场管理人员应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并及时上报车辆管理负责人进行处理。

(2)车辆管理负责人按规定协助事故车主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五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1.停车管理系统:具备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统:对外展示停车资源分布、泊位使用情况、停车场运营等实时信息;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六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七

基于rfid技术的远距离感应停车场管理系统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停车场自动化管理方式之一,是停车场管理方式发展的趋势,它的安全、稳定、自动化程度是人工管理或近距离识别系统无法达到的。其不可仿制性、抗干扰性、抗击打性、快速识别性、智能鉴别性毫无疑问的会给各类车场管理提供一个全新的解决方案。本系统能能够实现进出完全不停车,自动识别、自动登记、自动放行等功能,后台管理软件可实现实施查看进出车辆信息、进出时间查询、报表、缴费记录查询、信息提醒等多项功能。系统具有以下功能优势:

快速移动目标的可靠识别

由于本系统在识别卡与读卡系统之间有效距离为10米,能识别快速运动的物体。如时速20~40公里的带卡车辆。

高保密性

本系统的设备和识别卡为用户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识别编码,从根本上消除了复制、伪造和作弊的现象。在系统中,每张识别卡有一个世界上唯一的识别代码,这个代码不可能被重新编码或修改。在工作过程中,识别卡产生的是一种唯一的复合编码的识别号,由卡发回的经过解码的复合信号必须含有正确的卡号加密信息,从而达到高度保密。

良好的安全性和抗干扰性

采用广谱跳频工作模式,具备超强的抗干扰能力,多目标识别,采用防冲突通迅协议,有效的二进制树型防冲突机制,不受工作区域内标签数量的限制和影响,每秒可有效读取多达50个标签。

高适应性

本系统对安装环境的要求较低,可适应从-30℃到+85℃的各种环境。

严格收费管理

对于目前的人工现金收费方式,一方面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另外一个主要的弊端就是财务上造成很大的漏洞和现金流失。使用射频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之后,所有车辆的收费都是经过电脑确认和统计,杜绝了失误和作弊,保障了车场投资者的权益。

树立全新的物业管理形象

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的使用,一定会使企业的物业管理形象和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无论从产品的造型方面,还是自动控制所带来的先进性及管理的科学性,都将给物业管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使企业成为科学管理的楷模。

安全管理程度高

一卡一车,资料存档,保证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

人工发卡、收卡,难免有疏漏的时候,因为没有随时记录可查,丢车或谎报丢车现象时有发生,给停车场带来诸多麻烦和经济损失。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后,月租卡和储值卡消费者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时租卡丢失也可随时检索,及时处理。同时在配有图象对比设备下,各类停车卡均有车牌号码存档,一卡专用,车牌不对,电脑随时提示,并提出警告,不得离场。

操作简单,耐用可靠

操作过程全自动化,既节约人力又节省时间。 本系统采用的无源射频识别卡,免维护,使用寿命长,全密封,免接触,所以防尘防水,无需人为开启闸门,系统自动读卡、验卡,打开闸门。

我公司自主开发的固定式射频读写器采用了uhf远距离射频识别技术。uhf远距离射频识别技术是国际上最先进的第-四-代自动识别技术,近几年刚刚开始兴起并得到迅速推广应用的一门新技术,它有识别距离远、识别准确率高、识别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使用寿命长、可穿透非金属材料等特点,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范围广。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通过远距离无源射频识别技术有效防止了人为因素给停车场管理带来的破坏和干扰,实现大厦、物业小区停车场的智能化科学管理,可控制费用流失,提高运营效率,确保车辆安全。

就目前国内停车场管理方面,停车场管理的车辆用户分为两大类:

一:固定用户:是该停车场的常客,几乎每天都要进出被管理停车场多次;

二:临时用户:是指偶尔才出入被管理停车场一次的散客。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八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实行早、中两班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10、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工作时间内应保持思维清晰、行动敏捷禁止酒后上岗;

12、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必须爱护岗亭内及工作相关的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及携带外出;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14、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班时间不得因任何原因与顾客争吵,必须耐心回答顾客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2、实行早、中两班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6、凡停车场收银员必须提前15分钟内到岗;

9、停车场收银员上班前必须对停车场岗亭收费系统进行简单检查及保养,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找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1、有车辆进场时,当值停车场入口值班人员指引领取计时卡片,由停车场秩序维护员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2、当值停车场入口值班人员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况异常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2)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碰撞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及争议时,值班人员应保持现场完整,及时通知停车场主管和秩序维护部主管前来调查处理,并请双方车主于现场协调,事后在《车况异常登记表》上作记录。

3、因大厦地下停车场空间有限,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人力车一律停放在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内,遇以上车型进入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要予以制止并指引其停放到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内。

1、申请:

(1)申请对象必须为本大楼的租户/住户/员工,办理停车卡须本人持车牌照、身份证及公司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2)代办人除须申请人证件外,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公司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3)申请对象须带相关证件至物业管理处,并填写《机动车停车卡申请表》或《非机动车停车证申请表》,进行申请。

2、领用:

物业管理处承办人员按照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审核完毕后进行制卡,然后记录在《停车卡领用记录表》内,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卡。申请人在领卡时需带相关制卡押金,然后在《停车卡领用记录表》签字确认。

3、遗失—补卡:

如有遗失情况发生,请至物业管理处填写《停车卡遗失申请表》,并缴纳工本费。然后由物业管理处根据遗失人申请,重新补卡。

4、退位:

中途(到期)退位:持卡人需持押金收据及停车卡至物业管理处办理退位手续,领取《停车场退位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确认,由物业管理处核实后退还押金并收回停车卡。

计时停车券由地面停车场收费员从财务部门(或停车场管理部门)领取,当领取的计时停车券使用完毕时,将用毕的计时停车券的存根联及相对应的收费金额一并交至财务部门,并换取新的计时停车券,每次限领一至二本。计时停车券必须有具体的流水号,不可跳号。

免费停车券由商场客服人员发放,停车场收费员在收取免费停车券时必须核对券的真伪及是否有盖章。

定期、不定期核查停车场收银员的收费情况,若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形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1、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可免费停车。

2、免费车辆领取临时卡进入停车场,出场时凭工作证驶离,停车场收银员在《车辆免费停放登记表》“备注”中注明免费车辆的车牌号码、工作证编号、并要求签名确认。

智慧谷物业中心20xx年5月27日。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九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十

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总经理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

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

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

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

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十一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通知》(豫纪发〔20xx〕6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停车管理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把做好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梳理排查,澄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问题主动担责、不回避推诿,整改问题认真彻底、不敷衍塞责。主动检视和查找组织管理、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不足。

(四)坚持标本兼治。克服“就事论事”、“就地论地”思想,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特别是以开展停车收费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小微权力整治,督促推动行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促进公共资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内容要求,结合全县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整治。

(一)全面开展普查。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一本账”的总要求,全面摸清所辖区域城区内公共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的数量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推动城市内部挖潜增效、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运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抓好问题排查。结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问题停车场排查工作。重点围绕:

(1)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是否收支两条线;

(2)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问题和乱收费、强制收费的“黑停车场”问题;

(3)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运营收费资格;

(4)收费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5)是否存在收费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问题;

(6)收费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等,全面摸清问题停车场情况。

2、涉及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十个方面的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9)社会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划地为王乱收费、强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者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深入集中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及相关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逐个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

属于各单位主管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整治。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畅通停车场运行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群众政策咨询要耐心解答,对投诉举报要及时登记受理、限时处置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停车场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规范停车场运行管理。

(一)动员部署(8月1日前)。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治任务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和问题停车场排查,全面摸清城区和单位停车场数量底数和问题停车场情况。

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报表排查统计表格后,进行内容审核后(不得缺项、漏项),加盖单位公章,报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蔡生生)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报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专项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排查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专项整治:

1、发改委负责价格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财政局负责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监督检查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乱收费、强制收费的执法管理,监督检查和规范收费停车场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4、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停车场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5、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性停车场强买强卖、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住建部门负责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向各级停车场主管部门进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

8、交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城区建设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排查和整治。

(四)总结评估(11月5日前)。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完善停车场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做好工作总结,上报经验做法。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进行汇总总结上报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停车收费行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列为《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重要内容和督导重点。各单位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单纯任务和业务思想,切实把专项整治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具体、数据量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整改方案和任务要求,卡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对排查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以公函形式交办处理,不得以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为借口,迟滞问题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迟缓、普查不准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要全市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十二

各经营户:

随着商城贸易的不断发展,许多经营户购置的自备货车以及外来车辆长期停放本商城停车场,造成一层中庭停车场车辆经常停满,出现乱停放现象,影响正常通道的通畅,甚至部分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为规范商城车辆的停放管理,根据商城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停车场由商城保安人员维持秩序,统一安排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二、由商城保安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

三、凡进入商城内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店铺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特此通告。

商城物业管理中心。

学校停车场管理篇十三

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学校停车场地资源,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校园内停车场是学校公务活动、教职工上下班、外单位联系工作等进校机动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所有停放车辆必需有安徽医科大学校内通行证和车辆准停证。一切进校机动车辆均应在停车场停放。

二、严格实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登记制度,学校公用车辆和教职工私车必须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校内通行证和车辆准停证方可在校内停车。因公来校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在门卫处登记用行车证等换取临时通行证,离校时再登记换回。来校办事车辆不得超过两小时,超过时间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三、校园停车场分别为:第一行政楼前;图书馆前停车场;体育馆西侧停车场和公共课程部前停车场。特殊情况保卫处可划定临时停放位置。校园停车场由保卫处统一管理。

四、未划设停车位的校园路面、绿化带、广场等严禁停车。

五、对违章停放车辆的,保卫处将对车主予以告知、纠正;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改正的,或无法通知车主的.违章停放车辆,保卫处将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锁车并吊扣《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和准停证。校内各单位要教育本部门开车人员自觉遵守规定。

六、一切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的位置(车位)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一车多占(车位)。

七、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损或漏油、漏水等故障车辆不得进入停车场。

八、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刹、熄灭引擎,关锁好门窗后再离开。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大额现金等应随身携带,不要放置在车厢或后备箱内,防止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不保管任何财物。

九、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练习驾驶、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严禁车辆装载易燃、易爆、易腐、剧毒等违禁物品进入停车场。如车主隐瞒或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十一、停车场泊车位只可用作停泊车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放置货物或其它物件。

十二、各车主应保持停车场公共设施完好。任何车辆对停车场设施造成损坏或导致其他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保卫处或主管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十三、如车辆在停车场发生事故,车主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向市交管部门及保卫部门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保卫处有权要求车主将其车辆暂时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任何车辆拖至安全地点。

十四、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停车场过夜,特殊情况须保卫处批准。

十五、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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