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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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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精选13篇)
2023-11-18 16:24:26    小编:zdfb

经验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其中的教训。在总结中,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的写作。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一

1,诚实,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团结,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侮辱,诽谤,殴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影响宾馆安定团结,视情节轻重,分别作警告,记过,开除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移送公安处理。

3,工作,服从上级管理,团结同事,工作情绪饱满,不以个人原因影响工作,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服务态度是服务人员思想觉悟,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高低的集中表现,员工必须做到主动,热情,周到,耐心,,面带笑容,亲切和蔼,端庄稳重,不卑不亢。

1,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应尽量查询,如遇客人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客人永远是对的。

2,客人有所吩咐或要求应立即记录以免忘记,超出职权无法处理应立即向经理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3,未经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以免引起客人不悦;当客人外出或应酬时,对其小孩不能疏于照顾,但不得乱给食物。

4,在客人面前不说不必要的话,不做傲慢的动作。

1,按时上下班签到,签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未经请示批准,无故旷工,扣除双倍工资。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经理,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诊所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经理批准同意。

5,严禁代人签到,请假。

仪表端正,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宾馆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

2,未经请示允许,严禁携带宾馆物品离开宾馆。

3,严禁在宾馆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严禁用宾馆电话打私人电话。

6,严禁在当值期间吃东西,除用餐时间外。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

8,上班时间内严禁将家中私活带入宾馆做。

9,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10,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只有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

11,除前台收银外,严禁其它部门或员工收受宾客钱物。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否则双相问责。各部门要有机联系,通力合作。

任何员工或者管理人员都有责任保持单位的干净整洁.各员工对本部门卫生区域负责。

“防火,防盗人人有责”,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经理或保安,切实消除隐患。“安全第一,防范为主”,“宾馆安全,人人有责”,员工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

员工工作时间在宾馆住宿,不得携带家属或他人住宿。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严禁非当班员工留宿,特殊情况需向经理请示,经批准方可。

注意饮食卫生,勤俭节约,非当班员工不得在宾馆用餐。

各员工要爱护宾馆财物,各部门如有失职行为造成宾馆财物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将追查责任。

客人委托保管的财物,应特别看护好,谁受托谁负责。客人遗失物品当班工作人员应交送前台并作好登记,妥善保管,待客人认领时核付,若一时无人认领也不能作随意处理。严禁员工未经客人允许私动客人物品。奖励员工拾金(物)不昧的高尚情操。

任何员工都必须为宾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从一张纸,一滴水做起。任何员工在宾馆内除工资及奖励之外其利用宾馆资源的所得收入归宾馆,不得私自占有。提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非当值班住宿的员工禁止在宾馆洗澡,洗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禁止在洗澡间洗衣物,严禁员工将家中衣物带入宾馆洗涤。

以上制度请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如有违规,情节轻微者,以教育,警告为主;多次违规且屡劝不改,藐视宾馆制度者,直接辞退;故意或过失造成宾馆重大损失者,扣除当月工资后无条件辞退,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损失或遗失宾馆物品,设备,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根据责任划分赔偿原价的50%——100%,金额500元以下的,赔偿原价的100%。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二

1、规则名词:...

2、适用范围:全体从业人员。

3、定义。

3.1奖励:是对员工工作成绩、表现及高尚行为的表彰。奖励分为:

(1)书面表扬。

(2)授予奖品。

(3)授予奖金。

(4)授予荣誉称号。

(5)专项奖励。

(6)晋级。

以上方式能够同时获得。

3.2惩罚:公司为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违纪员工进行必须的处罚。依据程度的轻重分为批评劝告、书面批评劝告、警告处分、记过处分、降级处分、解除合同。

3.3考核工资:依据《员工考核办法》规定,员工岗位工资的50%为考核工资。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2根据党群办对中层领导的考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执行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4.1.3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各系统严格执行《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

4.2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对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4.3品质管理部。

4.3.1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负责制定与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的奖惩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奖励或违规违纪情景,按《质量奖惩制度》处理。

4.3.2负责质量奖惩制度的执行,督促各单位对制度的落实,行使对质量的奖惩职权。

4.4各单位负责部门员工的奖惩申请,按要求进行审批。

5、控制要求。

5.1奖励。

5.1.1员工贴合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审查后给予奖励: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一贯忠于职守,进取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

(9)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

(10)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

(12)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

(13)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踏实工作,在本职岗位做出表率作用;

(14)忍受较差工作环境、认真工作,为企业贡献的人员;

(15)公司认为应当表彰的其他行为。

5.1.2团体表彰。

属于以下各款之一时,经审查后随时给予团体表彰:

(1)团体工作成绩优秀、成为其他团体模范的;

(3)有其他模范行为或功劳,公司认为值得表彰时。

5.1.3表彰的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三

3.遇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劳的。

5.节约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第一文库网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因而增加效益的。

8.才能卓越、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后职位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工作而成绩优异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三.员工惩罚的条件:应由直属主管或人事行政部酌情签报、予于惩罚。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私人电话、闲聊的。

2.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的。

3.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实事的`。

4.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5.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6.在公众场所斗殴或男女嬉戏的。

7.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8.遇突发事件故意逃离的。

9.工作时间现场睡觉、偷懒、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10.在工作时间干私活的。

1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2.代人签到或者带人打考勤卡的。

13.其他应予惩罚的情况。

人事行政部2011.01.07。

文档为doc格式。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四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资料(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提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进取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俭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俭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俭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到达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景,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异常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五

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30分以上。

1.5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门的表扬者酌情奖励10分以上。

1.6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2处罚条例。

2.1不准迟到早退,违者按酒店有关规定执行。

2.2维修不及时或故意拖延时间者,利用维修机会在客房看电视,吸烟,影响客房卫生的发现一次扣5分。

2.4维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电梯或走客用通道,无故使用客用设施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5无维修任务时不得离岗,串岗,外出维修应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去向,违者扣5分。

2.6所有机房如发现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一次扣当值人员5分。

2.7因维修质量低劣或态度恶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门投诉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扣除当事人30分。

2.8违反操作规程,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9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未认真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未对当值机房或设备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0分。

2.10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11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六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1、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参与卖淫行为。

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向客人索取小费。

9、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七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说脏话、粗话者。

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参会人员迟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工作时间酗酒者。

3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培训无故旷考者。

3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43)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参加民间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八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九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xx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xx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xx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xx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xx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xx元。

总体而言厨房可分类为三个部门:采购、储藏、出品,每个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层层把关,相互监督,才能把厨房搞好。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十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职责感,鼓励其自律性、进取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理解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忙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提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善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俭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善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提议或实施合理化提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贴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提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能够于年终集中进行,也能够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必须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必须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景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异常严重、影响异常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职责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供给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来源理提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资料: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来源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经过,能够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经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十一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十二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岗,大厅必须保持1个人三桌以上2个人,违者扣1分。

3.买单时本桌服务员跟随,如有跑单现象,实价赔偿损失,如给客人记错账单扣5分。

4.对客人要面带微笑,如带情绪上岗扣5分。

5.卫生不合格,开单不清,价格不清各扣1分。

6.立岗时不准围吧台,或后厨传菜口违者扣1分。

7.浪费用品扣2分。

8.撤台不及时,不经常寻台,有糊锅想象扣2分。

9.员工应做到五心、五勤服务违者扣1分。

五心:耐心、细心、关心、热心、贴心。

五勤:眼勤、嘴勤、腿勤、手勤、耳勤。

10.餐后客人遗留下的物品必须交吧台,违者扣50元钱,

11.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补充消毒柜餐具违者扣1分。

12.餐损按实价赔偿损失,发现有偷仍餐具着扣5分。

13.不准陪客人喝酒违者扣5分。

14.对客人要来由迎声,去有送声,违者扣2分。

15.超上班时间10分钟按旷工算5分,半小时以上扣3天工资。

16.每月餐损对不上员工自己平摊。

17.1个月没有扣分者奖100元钱。

18.服务员工装整洁有损本店形象着扣2分。

19.不允许拿暗包,违者扣1分。

20.服务员与服务生之间不允许打闹违者扣5分。

21.业务考核不合格每项各扣1分。

22.个人卫生不合格扣1分。

23.员工应做到先服务后申诉违者扣2分。

24.不允许在酒店洗自己衣服违者扣5分。

25.如有型为有损本店想象扣5分。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篇十三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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