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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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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实用12篇)
2023-11-10 07:28:18    小编:zdfb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一项或多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建立起相互约束的法律文件。关键是在合同中详细描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样本,希望能对您起到一定的启发和指导。

工程合同管理篇一

为了帮助考生备考监理工程师考试,以下为您带来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欢迎浏览!

1)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与发包方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4)业主与监理单位间的索赔

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费用索赔

(2)工期索赔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终止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当相应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意向。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3)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同样的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期。主要有:业主拖延交付现场,拖延交付图纸,工程师拖延审批图纸、方案,拖延支付工程款,不按时组织验收造成下道工序受到影响,业主提供错误的现场资料、工程量增加及工程变更等。这些发生后,影响了工期,工期就应顺延。

2)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延误。主要表现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特殊风险如战争、叛乱、革命、核装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误,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障阻引起的延误等。这些风险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工程合同管理篇二

为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发展,针对我国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工程合同管理师为我们解决这一大难题,下面小编为您整理几篇有关工程合同管理师的相关内容提供参考!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如何适应国际规则是当今企业面临的巨大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既是经营建筑企业的关键环节,专业水平又是决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规避风险的唯一保障。

陷阱预埋、阴阳欺诈、口是心非、道德缺失、三角债、赖账、躲债等导致件也越来越多、社会矛盾更加突出。

签订规范、合理、平等的工程合同,堵住漏洞、减少损失、抵御风险、严格履行、提高信用等级将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此,掌握专业级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项目利润、合理投入建安成本,为社会建造高质量、宜居住、节能源、保环境、可持续的建筑,是当代建筑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工程合同管理人才需求,平均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

2014年,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已达数十万。

大、中专毕业生,并符工程合同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参加工程合同管理师相关课程培训,且持有经cettic 授权认证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学时证明,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2)参加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参加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 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等专科 2年 2 大学专科 6个月 3 大学本科 6个月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从事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工程管理或工程合同管理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工程合同管理师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技能开发中心批准,由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试点的“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工作即将开展。

据了解,2011年,我国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需求数量突破百万,目前社会需求量平均每年以近30%的速度增长,就业前景较好。

资格证书由人社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核发,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考生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职业鉴定中心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日前公布的消息,国家重申对新技术、新职业的岗位,今后将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指导思想。

据悉,为启动“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项目,相关部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并确定了“工程合同管理师”培训、考试认证的相关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管理师”今后将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报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依据专业知识水平、职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从低到高,“工程合同管理师”分为初级工程合同管理师、中级工程合同管理师和高级工程合同管理师三个级别。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投资占我国经济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

而“工程合同管理师”职业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既是建筑行业规范管理的需要,也是杜绝建筑市场无序竞争、确保建设建筑精品百年大计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程合同管理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贵州能达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电气部份第一卷第六册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一、工程名称: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内。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1: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防雷接地安装。

2: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全所照明安装。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实结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20xx年北京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贵州电力公司黔电定字(20xx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xx年版);根据贵州省电力公司电技经[20xx年。

甲方负责:

一: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二: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三: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本工程年月日前完工。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壹拾贰万玖千柒佰陆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日期:日期:

工程合同管理篇四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江西新余;安徽;。

待遇要求:1300元/月可面议;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英语三级;普通话标准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发展方向:我希望领导给我发展空间,我会在厂里认真学习老师傅们的经验。

其他要求:我要求有培训机会。

工程合同管理篇五

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未婚。

身高:181cm体重:65kg。

户籍:安徽宿州现所在地:江西新余。

毕业学校:江西渝州科技学院学历:专科。

专业名称:模具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一年以上职称:中级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工程/机械/能源。

技工。

职位名称:

工作地区:江西新余;安徽;。

待遇要求:1300元/月可面议;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英语三级;普通话标准。

工作经历。

其他信息。

发展方向:我希望领导给我发展空间,我会在厂里认真学习老师傅们的经验。

其他要求:我要求有培训机会。

工程合同管理篇六

请项目各(科)室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文章来源自房地产e网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

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

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

它是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8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9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并协调各方面的合同实施工作。

同时也应监督,协助业主和业主的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0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合同变更管理: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五、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1、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2、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总(分)包商、材料供应商、银行等之间都可能有索赔或反索赔。

合同管理人员承担着主要的索赔(反索赔)任务,负责日常的索赔(反索赔)处理事项。

主要有:1)对收到的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2)对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收集索赔证据和理由,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起草并提出索赔报告。

3)参加索赔谈判;对索赔(反索赔)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处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管理所涉及或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从谈判、签约、履约、过程控制到结算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现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

凡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一万元)须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各专业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和供应时间共同起草,对于工程数量由技术和成本室共同核对签认后,作为合同数量。

由项目各专业技术、工程及材料联合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察,并写出详细的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报告,确定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收齐后,由项目工程、技术、材料、成本、经理等联合组织开标,根据考察的结果和投标价格确定中标单位。

二、合同管理:7.成本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项目任何直接费用支出均应签定正式合同,并按已经定出的原则做好成本分析工作。

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8.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负责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实行各室传阅、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应严格按照规定条款执行。

每月26日前由工程经理将当月各队所有结算资料转交成本室核算,当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结算。

10.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员对重要的合同文本进行学习,提高员工的合同意识。

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分包单位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

成本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11.严禁后补合同。

三、变更洽商管理:9.项目对甲方的洽商,必须先办理完变更洽商,当天交一份给成本室备案,成本室根据变更洽商内容编制工程概算或预算上报给甲方,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洽商内容的施工,否则不能进行变更洽商的施工。

10.对于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的技术交底应与变更洽商应严格区分开来,变更洽商应附有甲方签认洽商的原始资料,方可进行调整合同价款,否则不能调整合同价款。

技术交底只是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变更洽商和结帐的依据,凡以技术交底作为结算依据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认可。

四、现场文明施工与临设施工费用的管理:

13.现场文明施工:根据合同规定,在谁的责任区范围内现场文明施工由谁负责,承包人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项目将另派人处理,由此发生的工日和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项目工长在当日派工时,应写明有明确量化指标的工日或费用,并要求承担人签字认可,以便成本室在结算时扣除此项费用。

14.临时设施:现场临时设施围墙、库房、办公用房等必须按照技术方案中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有施工平面图,具体尺寸,由成本室根据图纸计算数量和费用核算,以此给劳务队结帐,资料不全或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结帐。

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劳务合同的管理8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由项目成本经理和分包单位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定。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2]

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筑与安装。

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如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工程范围是指施工的界区,是施工人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

不确定工程范围,承包人无法开展工作,因此工程范围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

建设工期是指施工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期限。

每个工程根据性质的不同,所需要的建设工期也各不相同。

建设工期是否合理确定往往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的好坏。

实践中,有的发包人由于种种原因,常常要求缩短工期,施工人为了赶进度,只好偷工减料,仓促施工,结果导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

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

中间交工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工程。

为了保证工程各阶段的交接,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当事人应当明确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交工时间。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的等级要求,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工程质量往往通过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施工技术标准加以确定。

工程质量条款是明确施工人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人责任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人在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工程造价是指施工建设该工程所需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施工成本包括施工人员的报酬等费用。

当事人根据工程质量要求,根据工程的概预算,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实践中,有的发包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压低工程造价,施工人为了盈利,不得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结果必然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甚至造成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双方当事人应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主要是指勘察、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施工人据以施工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技术资料的交付是否及时往往影响到施工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是指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原材料以及设备。

材料一般包括水泥、砖瓦石料、钢筋、木料、玻璃等建筑材料和构配件。

设备一般包括供水、供电管线和设备、消防设施、空调设备等。

在实践中,有的由发包人负责提供,也可以由施工人负责采购。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施工人)负责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施工人履行采购任务,既是施工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施工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发包人有权对施工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发现材料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施工人调换或者补齐。

但是发包人不得利用自己有利的合同地位,指定施工人购入由其指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包括不得要求施工人必须向其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

因为由发包人指定供应厂商的行为,容易导致发包人与供应厂商之间的行为,此外,在建设工程造价固定的情况下,发包人指定施工人购买高价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也会损害施工人的利益。

拨款是指工程款的拨付;结算是指工程交工后,计算工程的实际造价以及与已拨付工程款之间的差额。

拨款和结算条款是施工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报酬的'依据。

一般来说,除“交钥匙工程”外,施工人只负责建筑、安装等施工工作,由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所需款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现实中,发包人往往利用自己在合同中的有利地位,要求施工人垫款施工。

施工人垫款完成施工任务后,发包人常常是不及时结算,拖延支付工程以及施工人所垫付的款项,这是造成目前建筑市场中拖欠工程款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当事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垫款施工。

交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必经程序,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前提。

交工验收条款一般包括验收的范围和内容、验收的标准和依据、验收人员的组成、验收方式和日期等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工程等项目。

质量保证期是指工程各部分正常使用的期限,在实践中也称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应当与工程的性质相适应,当事人应当按照保证工程合理寿命年限内的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质量保证期,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证期限。

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等。

工程合同管理篇七

一、合同主体的识别选择阶段工程管理人员都知道,对于一个建设项目,选择了一个优秀的施工单位,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成功了一半;甚至项目经理的优秀称职程度,就决定了项目的`最终结果。

好的优秀的施工单位具有自己精专的优势领域,而普通的一般意义上的合格的施工队伍的施工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给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带来很大的风险。

某单位的艺术楼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录用施工队伍,在技术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只有一个资质最低的单位商务标合格,其他单位的报价都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低资质单位中标后,人员和施工机具无法按计划到位,质量和工期都大打折扣,投资严重超额,领导和群众都极为恼火。

究其原因,是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风险认识不足,危害严重性评估不够。

还有的施工单位没有资质借用资质,有的低资质借用高资质,还有的私自转包、分包给低资质甚至无资质单位。

应当说,建设领域较为普遍地存在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与合同执行主体不一致,即建设领域中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禁止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

施工单位为规避这一法律规定,采取无施工资质或低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利用挂靠高施工资质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承接施工任务,以至当前建设领域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即:一级施工队伍中标,二级施工队伍签合同,三级施工队伍甚至无等级施工队伍施工。

由于挂靠方式的出现,合同签订单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实际承建单位却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及完成建设任务的能力。

于是建设过程中,建设工程纠纷增多,国家建设项目遭到一定的损失。

为了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参加投标单位的考察工作,对其身份、资格、能力进行认真审查确认。

合同主体的审查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确认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是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履行的先决条件。

就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而言,建设单位签约前应首先对施工方资信等重大事宜进行细致调查,才能从源头控制风险。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1、签约准备阶段签约准备阶段是全部合同工作的基础,加强这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对风险控制和合同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建设方应做好对对方组织合法性,即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调查。

虽然施工单位目前多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的,招标前已经对对方的资质情况进行了审查,但是真正签订合同前再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调查,堵塞一切可能的漏洞,防范风险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方是建设单位的,应调查其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同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如果是法人下属单位,应查清其法人单位是谁,其与法人单位是何种关系;如果是法人单位的代理,对方是分包商,我们应确认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条件,而且还要调查其是否确实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签约协商阶段协商是就未来将要订阅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中一般表现为招标、投标和中标。

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把自己的意思准确全面的表达出来。

并对对方的意思表示进行认真分析。

根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招标文件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的内容对后续的中标签约和施工影响很大,必须予以重视。

要注意分析招标文件中给定的项目性质、技术要求、工程相关条件以及给定的主要合同条款,对其超出自身条件和可能导致违法违规的要特别注意,应在标书中对其进行适当处理。

投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除为中标服务以外,它还是签约过程的要约,对合同的影响极大。

作为要约,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可以撤销;《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

经开标、评标过程,一旦定标,意味着承诺的产生。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关系即告成立。

所以定标以后,不允许再对招投标文件进行擅自变更。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条款确定阶段建筑施工合同是法定书面合同,必须注意运用妥善的词句将协商座谈过程中的条款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

在确定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格式合同文本的全面性完整性。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

过于简单的合同文本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增加。

建设单位审查合同时应就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全面,风险分担是否合理等进行全面审查。

尽量避免看似省事的合同条款,应当努力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将所能预计到的一切情况均在合同中加以约定。

现实中的建设方或建设方所在地主管部门印制的合同文本,往往不能注意到具体工程事项的特点,规定死板,过于原则化,经常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作了明确限制,应高度注意对合同必须逐条认真审核,添加自己认为应该规定的条款。

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

工程尾款的回收办法和保证措施,等等。

合同索赔条款的确定。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现象在涉外工程承包中运用较为普遍,在国内工程建设中还处于起步阶段。

我们应当做好合同规范工作。

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规定施工方的义务,在责任条款中规定索赔条款,在施工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有瑕兹,或不配合不协作时,可以进行索赔。

这种索赔条款是必要的。

对引起索赔的原因和索赔方式,索赔量可以专门规定,也可以借助相关法律或其它合同条款来实现。

fidc摘要所提供的可索赔条款及可调事项是比较有权威的,我们在工作中可研究借鉴。

合同价款的确定。

对于设计工作达到一定的深度,边界条件较清楚,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难度小的项目,要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以求得自身风险最小。

对于不能全部采用固定价的合同,尽量加大固定价的比例,然后对可变部分进行具体要求。

如有的建设单位采用中标价加现场签证方式结算时,对签证结算部分严格要求,偏差在0.5%以内时,同比下浮;偏差超过0.5%时,加倍处罚;偏差超过2%时,取消该施工单位今后投标和施工的资格。

4、合同审定签字阶段这是合同签订的最后阶段,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虽经承诺,但一般需要经过签字盖章才能正式生效。

所以,这一阶段一定要对合同做最后把关。

首先,要对前述阶段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疏漏,及时解决问题;其次签约过程中前述阶段一般由专门人员具体承做,往往不能综合企业和工程全局,所以,企业负责人员一定要在这一阶段对合同进行通读,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对合同条文进行审查。

三、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的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实施有效的合同实施控制。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保证正确地履行合同,就必须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严格的合同控制。

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

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工作专门化和专业化。

合同履行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目标就是圆满地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在合同具体实施单位和分承包商的具体工程活动中,必须熟悉合同规定,明确自己的责任,用合同指导工程实施的工作。

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千头万绪,极易引起管理的混乱。

为了避免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必须建立合同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

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

在承包商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报告和行文制度,尤其是涉及承包商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有关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

这是合同法规定,也是工程管理的需要。

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大量的资料,另一方面产生大量的资料。

因此,建立合同文档系统,科学、系统地整理和保存工程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活动的一切资料就非常重要。

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合同责任是通过具体的实施工作完成的。

合同监督可以保证合同实施,按合同结果进行。

合同监督可以分为:(1)对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监督。

(2)对其他协作方的监督。

(3)现场监督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商的工作。

(4)对各种文件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

进行合同跟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常常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的偏离。

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常常从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跟踪合同实施过程,就可能达到合同总目标。

此外合同跟踪还能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地了解合同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合同评价和判断。

在合同跟踪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

不论是对正在进行的,还是对将要进行的工程施工都有重要的影响。

分析工程实施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责任等,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及如何引起,按照规定,应由谁承担及承担多大责任,提出解决这些差异和问题的措施、方法。

总之,通过准确识别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各阶段中的风险,正确评估其危害,加强合同的管理,一定能避免或减少风险,大大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工程合同管理篇八

一年来,按照省局合同管理工作部署,围绕市局“1234”五年总体目标,“三步走”阶段性目标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树立“以人为本,争优创新”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强化职能、服务经济、信用建设、行政监管四个主题抓落实,合同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扎实开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立法调研,深入贯彻《合同法》,全面落实合同监管职能。

根据省局的部署,我局组织相关职能科室深入基层工商所(队)、30余家企业、法制机构开展了“合同监督管理现状调查”、“企业合同订立、履约、纠纷调解情况调查”、“公用企业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现状和问题”等一系列调研工作。

召开了合同专管员、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省局报告了调研成果。

通过广播、电视台、报刊、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合同法》,出动宣传车8台次巡回各县(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8400余份。

通过宣传一是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相互沟通,为顺利开展合同行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普法面,提高社会、企业和民众的认知度,提高合同意识。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夯实合同管理工作基础。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全面加强合同监管的基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制止各类合同违法行为,完成合同监管任务的需要。

市局专门组织了“合同专管员”培训学习班三期,全局共有151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从合同监管职能着眼,分别讲解了合同欺诈、虚构主体及拍卖活动中串标等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日常合同监管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局把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列入重点工作,以合同监管“六个一”为载体,(农村工商所要力争查办一件涉农欺诈案件、审查一份涉农合同、调解一起涉农合同纠纷、帮扶一户涉农企业、到乡村宣讲一次法律知识、撰写一篇涉农调研文章)开展“合同监管六深入”活动,(合同监管要深入:企业、商场、市场、现场、社区、乡村)。

各县(区)工商局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创建1个合同监管强基示范所,全面加强工商所合同监管职能,力争在3至5年内夯实合同管理基础。

三、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来,我局以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开展了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促信用发展专项执法行动。

并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的优势,及时发布近期所查办的典型合同案件。

同时,严格按照“三坚持、两务必、一达到”的工作思路加大合同监管力度,“三坚持”就是坚持处罚和宣传教育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抓大放小强有力的原则,坚持不求数量、只讲质量,有案必结,办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案件原则;“两务必”就是务必保证办案过程中的程序合法,务必保证办案人员的廉洁高效;“一达到”就是争取达到在本年末锤炼出一支办大要案件、敢打大仗硬仗的、有素质、高水平的工商合同监管队伍。

加大合同办案指导力度,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打击有效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合同案件13件,违法金额22.6万元,罚没入库4.3万元,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损失53万元。

工程合同管理篇九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三、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四、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五、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六、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七、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八、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九、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一、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三、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合同管理篇十

工程合同管理师核心工作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主要进行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

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

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工程合同管理篇十一

广义合同并不是一项独立合同,而是一个合同体系,是一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与建筑活动有关的合同的总和。狭义的工程合同仅指施工合同,即业主与施工承包商就施工任务的完成所签订的协议。

3.合同权威性是否意味着合同条款一定有法律效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从?

除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即使亏损甚至破产,也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哪两个层次,分别是什么内容?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即合同的外部管理:第二个层次是,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即合同的内部管理。

5.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哪几个阶段,主要内容分别是什么?

1)合同策划阶段:策划阶段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

目合同管理方案预先做出和血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从组织,方法制度,内容等方面预先做出计划方案,减少合同章议和就分,从而保证目标的完成。

2)合同签订阶段一般包括四个基本阶段:招投标,合同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订立。

3)合同实施阶段合同分析,合同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合同信息管理。

监理工程师不属于业主和承包商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独立的含义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独立法人单位,也不能和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合同实施单位有任何经济关系。公正指的是在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应该严肃认真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意见之后,做出自己的决定。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体现了业主的利益,因而按照合同办事就体现了保护业主的利益。同时也应按照合同保护承包商的正当利益,因为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利益是业主同意的。

1.为什么说合同总体策划对整个项目管理有重大影响?

1)合同总体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合同总体策划是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依据。策划的结果具体的通过合同文件表现出来。

3)通过合同总体策划摆正工程过程中各方面的重大关系,防止由于这些关系的不协调造成工作上的障碍或造成重大损失。

4)合同是实施项目的手段。正确的合同总体策划能够保证各个合同的顺利实施和互相协调,减少矛盾和争执,并顺利的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2.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对合同总体策划和合同体系有哪些影响。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和控制,因而项目前期需要较多时间。

2)业主必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对各承包商之间互相干扰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

3)业主管理控制比较细,需要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做中间决策。

4)直接管理承包商数量太多,管理跨度太大,容易造成项目协调的困难,甚至项目混乱或。

失控。

5)可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加强对工程的干预,专业工程之间存在制约关系。

6)使用这种承包模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否则容易造成混乱。

6.试分析在fidic土木施工合同中,业主如何通过合同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工程合同管理篇十二

它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和风险控制方法之一,甚至,在某些时候优秀的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同时,合同管理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合同管理是业主和/或业主委托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同管理应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

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括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律,一类是包括建筑法、招投标法在内的经济法。

合同管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律并能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从而才能保证条款的有效性。

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是业主最根本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根本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了。

(二)合同管理应以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

任何合同甚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体现和贯彻以上目标,笔者认为只有如此,合同管理才会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进作用。

(三)合同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预防是进行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业主和/或项目管理公司应综合考虑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尽可能制定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法并体现在具体合同条款中。

同时,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避免歧义和含糊。

(四)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作为业主或/业主委托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尽可能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完全的对抗关系,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一致关系,他们之间的利益通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特点。

业主和/或项目管理公司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把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限,把握保护业主利益的恰当限度,笔者认为应以推进项目顺利建设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毕竟项目的顺利建设是实现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利益共赢的唯一途径。

现代工程合同管理有哪些特点[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是由工程合同的特点决定的,同时也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其他合同管理的不同。

(1)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完成工程项目持续的时间要比完成其他合同时间长,特别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期最长,一般的建设项目要一两年的时间,有的工程长达5年甚至更长。

以施工合同为例,施工合同不仅包括施工期限,还包括保修期。

当然如果加上招标投标期,合同谈判与签订期,施工合同的生命期会更长。

由此决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是个较长的过程。

(2)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因此合同管理对经济效益影响较大。

对于承包人来说,合同管理得好,不但可以避免承包人亏本,还可以使承包人赢得利润。

反之,则会使承包人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在现代工程中,由于竞争激烈,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越来越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就可能导致工程亏损。

(3)工程合同变动较为频繁。

这主要是由于工程在完成过程中受内部与外部干扰的事件多造成的。

因此,加强合同控制与变更管理就十分重要。

因此对工程合同管理就必须严密、细致、准确地管理。

首先是因为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要求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很高,这就给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要提高,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

其次,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有许多融资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

再次,合同条件也越来越多,不同的合同其条件也不同。

工程项目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也多,可能涉及到十几家甚至几十家。

由此,涉及的合同文件也异常的多,这就更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协调和管理,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

(5)合同风险大。

由于合同自身具有的实施时间长,实施变动大,涉及面广外,导致合同受外界环境(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和自然条件等)影响大,引起的风险也大,所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减少和降低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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