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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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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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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学习和提升是追求成功的必经之路。写总结要注意用简练的语言表达清晰的观点。探索总结的艺术,愿这些范文能为大家带来灵感和思路。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兼顾效率及成本,保证人行机关饭堂日常业务正常运营所需物质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购流程

采购员根据饭堂业务需求量填写《申购单》——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采购员按计划采购,采购前应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购员与使用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向几家供应商进行比价、议价到最后定价。采购员根据审批的《申购单》,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二、 采购物品入仓制度

1、 物品入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及时有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 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品种规格。

3、 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 对入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

三、 物品领用制度

1、 物品领用先由饭堂有关人员填写领用物品单据,领取时要凭领用物品单据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2、 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四、 采购货款的支付与报销

1、 采购人员报销时,必须具备正式发票、手续齐备的《申购单》、送货单、仓库的《入库单》。

2、 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主管饭堂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最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结算工作。

海南琼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日

为了规范市局机关客室财务管理,保证机关客室正常有序运转,现将机关客室财务有关核算方法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采购及报销:根据用料要求,厨师长提出采购申请,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人员应持食堂负责人签字采购单进行采购(主要是大米、菜油、大宗调料、油等)。采购后由库管员验收入库,同时厨师长、采购、客室负责人签字才能做报帐凭据。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日常采购审批:日常采购,由库管员、厨师长采购,大批量的物品(主要是一次性用品)按招标价,小批量多品种(主要是蔬菜、生鲜、禽蛋类)按市场优质优价,采购人员采购后交库管员验收,采购员作经手人签字,验收人员作验收人签字,客室负责人负责把关抽查,最后签字审批。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3、大宗物资采购审批:大宗物资(烟酒、饮料类)由客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库管员负责验收入库。月末由库管员汇总数据报服务中心出纳会计处。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4、出库与核算:日常出库,应由库管员、厨师长或客室负责人签字,库管员要做好建帐记录和当日核算记录。

5、有关工作程序

收费:收取饭菜金原则上一律通过充值进餐卡进行,对个人不收现

金购饭菜,充卡收入要及时记帐,并附上售饭系统打印的相关资料,不得截留。在窗口售卖饭菜要及时扣款,不得吃人情餐、霸王餐。 金龙卡卡片销售:卡片采购后全数交专人登记,前台销售多少,领取多少。

支付:所有支付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办理齐全的手续后方可办理。

1)、现金支付;支付个人的工资、奖金、福利和小额购物、采购原料,支付时需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

2)、银行转帐支付;超过现金支付限额(1000元)和所有可以通过转帐支付的费用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支付前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和相关附件资料(如赊帐月末一次性支付的必须有手续齐全的送货单),在根据支付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将原始凭证和转帐支票一起交出纳会计审核盖章。使用转帐支票必须建立转帐支票使用登记簿,将采购内容、经手人、使用支票号码、支付金额等在登记簿上登记清楚。费用支付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登记簿上注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转帐支票,防止事故发生。

组核算成本正确无误。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 关于设置帐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 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 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 会计、出纳要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卡或票为另一人。

二、 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 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 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 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 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 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 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帐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体系,提高经营效果,更好的为广大职工服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职工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与要求

1、职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库单据,必须书写工整,手续完备。食堂领用各种物品要做好出库单,出库单据上要有领物人、保管员、食堂主管的签字许可,做到帐物相符,一一对应。每周一报销、每月一统计当月的总支出和总收入。

2、所有收、付款单据(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要事先经制单人和食堂主管签字后,方可到主管单位签字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3、核算保管员应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购物品的发票或者集市采购卖方开出的收据等原始凭证、出入库单据到财务部报销。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出、入库单须有采购员、核算保管员和食堂主管签字把关;集市采购三联单(或者原始凭证)必须有卖方签名及手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核算保管员定期到主管单位借食堂备用金,并办理完备的借款手续,每次的借款数额必须由食堂主管决定。

5、核算保管员应每月5日从财务部统计上月食堂的总收入,当

月核算当月的收支情况,并计算出每月的盈余额或者亏损额。

6、食堂每月25日对库存及剩余物品进行盘点,主管单位随时抽查,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积压浪费、腐烂变质现象。

7、所有借帐应当月结清,不存在白条,杜绝呆帐、坏帐的发生。

8、每月所有报批的.收付款单据及月末盘点表,必须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单位审核。

二、检查与考核

1、不及时按规定报销、报送收付款单据极不按时盘点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员50元。

2、抽查时帐、物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连带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自下发执日起执行。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二

《xx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地、原则性地从大的方面规定了xx单位的财务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三、地方财政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地方财政项目经费实行经费与项目相一致的使用原则,各专业岗根据各项目的调查样本量,实行量化使用,年初需做出全年使用预算,按均衡的支出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所有项目的下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额度进行酌定或按往年标准确定。

(三)国家、地方都有经费的项目优先使用国家经费;国家有经费,按国家标准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补充(年初须按国家标准和调查样本量,统一预算、统一安排)。

(四)本队按项目提取13%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金。

(五)印刷费的管理:相关专业岗按要求提出申请及填报《印刷品招标明细表》,印刷费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专业岗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印刷;5000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岗、办公室召集二家以上印刷厂投标,队内纪检监察员开标,印刷成品后,由相关专业岗和队纪检监察员共同验收及签名,(填写印刷品验收表),相关专业岗凭验收表及发票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凭会议通知和会议预算表按管理权限审批,会议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必须在定点酒店召开。

四、经费报销审批权限。

各专业岗包干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调查经费支出应按相关审批权限执行,并由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旅差费报销规定。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级机

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5]2011号)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每人每天在180元以内,科级以下(含处级,下同)人员每人每天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二)队人员出差全部实行定点住宿。

(三)伙食补助标准。(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6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45元。(2)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人每次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3)工作人员出差连续乘车(船)超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3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已按本条规定加发伙食补助的,不重复执行。

(四)公杂费。(1)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2)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五)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统一标准交费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据报销。

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及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及到各级党校等长期学习并集中住宿的人员,住宿费按照培训单位收费凭据报销。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寒暑假不发。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中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七、其他管理规定

(一)借款还款规定

1、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借款手续。

2、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从借款人收入中抵扣。

3、借款办公事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要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两个月的要拟出说明报告交队领导审批,否则从借款人的收入中抵扣。

4、私事原则上不准借公-款,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借款的,须经队领导审批,后从本人收入中抵扣。

(二)电话费管理。电话费实行专业岗包干使用,严禁在公务话机上聊天,一经发现或经揭发,经教育不改者,从本人收入中一次扣罚100元。严禁在公务话机拔打各种信息服务台,一旦发现有信息服务话费,话费由所在专业岗支付,同时扣除该专业岗同等数额的业务包干经费。

(三)计算机维修费管理。各专业岗需要维修计算机,可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后,统一安排维修,各专业岗负责验收,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办理。

责任自负。

(六)报销管理补充规定。(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所填写内容必须齐全规范,具体清楚,购买物品项目较多的要附有发票开具商店的清单。(2)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分管副队长审核,队长审批。(3)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要说明原因财务人员才能办理。(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根据总队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有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等等;按照规定办公设备需使用年限满五年方可更换,如中途因特殊原因损坏,已经无法维修,有维修部门证明的,应由专业岗提出申请,经队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八)凡使用到队公共经费的会议费、印刷费等等,一律都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和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财务经理之前,财务经理职责由会计主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

现金票据管理

第十七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第十八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注销。

第十九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第二十一条、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第二十四条、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第二十五条、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

第二十六条、 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第二十八条、支票自领用起二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二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第二十九条、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向出票单位索换。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第三十二条、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第三十三条、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第三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八条、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九条、每月的20日为工资工资发放日,工资由行政部门负责核算并编制表格,交由财务部审核并呈送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送总经理审批,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四十一条、无论何种汇款,都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

会计主管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四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销售发票管理

第四十三条、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发票由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3.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客户,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4.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并由业务人员填写《开票申请单》经业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后,交票据管理人员填开。

3)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 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第四十五条、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第五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三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单位局实际,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哦!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

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文印费。机关工作中的文印业务应由承办科室自行处理或交局文印室处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特殊情况需要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的,须报经局领导同意。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局机关报刊杂志订阅年度计划,报局长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办理订阅事宜。费用报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图书资料购置费用。购置政治理论、宣传教育、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年鉴志书、文学作品等图书资料,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专业书籍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报局领导同意后购置。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5、办公设备维护费报销。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附相关清单或合同 (协议),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6、物业管理维修费报销。物业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维护和修缮由局办公室视情安排。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注明维修内容(附清单或合同),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二)会务费及招待费报销

1、会务费。召开会议由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确定,会

议费用由办公室编制预算,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承办科室应于会后7日内会同财务室办理结算。报账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报到册及住宿、就餐清单,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招待费。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上级机关领导,兄弟省、市水利系统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或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市水务系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出面接待,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县区一般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由各业务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须从严控制,确需用餐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费用报销由经济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审批。

(三)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仅限于住宿费、车船费、飞机票、订票费、出差补助费、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等,其它费用不在此列。差旅费报销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差旅费报销实行 “一事一报”和 “月结月清”制度。差旅费报销按次填报。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须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上签字。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特殊情况需乘车的,由办公室

派车(或乘出租车)。乘出租车报销时须注明乘车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在本市城区范围以外出差,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或租车,租车报销时由办公室统一结算,乘车人签名,并注明乘车事由及时间,附经局领导批准的用车申请单,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视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补贴。超出本城区范围的出差,按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出差补贴。出差无单据报销,其出差补贴可于当月一次性填单报销,报销时须注明出差时间、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四

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

2、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制定《安凌镇政府机关工作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出差人员须先填写出差申报单,申报单内容:申请人姓名、出差时间、天数、是否住宿、住宿天数及出差事由,必须填写完整,不可漏项,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内容必须与申报单相符,车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必须严格执行《祁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常用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用车人员须先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事由、路途起点和终点、乘车人数及车费金额,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申请单交于车主。车主报销车费,须填写用车费,后附用车申请单和相应车票。

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分类管理:

(1)笔、墨、纸张等小件常用办公用品由财政所小批量采购,专人负责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领用。

(2)电脑用纸由财政所批量采购,专人管理,实行进库、出库记帐制,领用人须在领用单上签名。

(3)大型会议(如人代会)需用办公用品,由大会指定人员和财政所实行专项采购,单独办理。

(4)部门或工作人员需购上述以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自行购置或委托财政所购置。年终,政府组织人员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清查。

财政所统一购置办公用品,须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并列出清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发票报销,须后附购置申请单并有办公用品专门管理人员验收签名。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部门打印材料必须在本部门的电脑上进行,党委、政府需打印材料,指定部门打印,不得推诿。材料需多份,不能油印的,一般不允许复印。确需在外打、复印的,经办人须先在财政所领取材料复印申请单,财政所对材料复印申请单进行编号,申请单填好后交镇主要领导签字后,凭单方可外出打、复印材料。材料打、复印须定点进行,打印单位见单打印,按单结算。在打、复印费报销时,发票后附记帐单和申请单,方可核准报销。

(1)上下级来人原则上一律实行在镇自办食堂就餐。特殊情况,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外出招待用餐。

(2)实行对口接待。部门来人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座陪招待,村组来人由包村领导或包村干部安排就餐。

(3)实行餐前开单,饭后签字。在镇食堂和外出用餐一律必须先开就餐申报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用餐结束后,经办人必须在菜单上签名。严禁先就餐后开单,特殊情况,事后必须立即补开,并向领导说明原因。村、组干部来人办事,实行快餐券就餐制度,自行就餐。县直单位、兄弟乡镇来人按10元/人标准执行。县级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来人控制在15元/人(含烟酒)。外出就餐标准由主要领导根据情况定,一般控制在15元/人以内(含烟酒)。

(4)在食堂就餐用酒由政府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实行进库、出库记帐,领用者签单,并注明酒类、数量,政府年终组织人员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清查。

(5)招待费报销,发票后必须附就餐申报单和菜单。

(6)上级来人公务用烟,一律需先请示镇主要领导,严禁发整包烟。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

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建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或文件字号。

(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就当由开出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6)所有的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财务经办人员审核,然后报镇长审批,方可报销。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六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确保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区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二)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社团经济决策,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

(五)防止财产物资流失,确保财产物资完整和安全。

第四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社会团体应根据财务业务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齐专、兼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需持会计证上岗,实行钱帐分管制度。

第五条社会团体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定期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社团年度预算、决算和资金平衡表,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六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社会团体的全部财务活动负责。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财务收入包括:

(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四)创办经济实体的经营性收入和入股红利收入;

(五)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社会团体的经费资助及委托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

(六)利息、汇兑收入、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条社会团体财务收入的原则:

(一)社会团体的各项财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五)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交流活动所得的外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第九条社会团体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深圳市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到原发售机关验旧领新。

第三章财务支出管理。

第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支出包括:

(三)创办经济实体和其他事业性实体的成本费开支;

(四)有偿服务成本费开支;

(五)其他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财务支出的原则:

(二)社会团体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为事业发展基金50%,职工福利基金25%,职工奖励基金25%。

在社会团体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

(六)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应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料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

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必须在银行开立帐户,货币资金往来,除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现金收支结算业务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经济往来,不得在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中办理结算。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社会团体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

第十七条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细帐,要建立健全验收、领发、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条社会团体的财产物资属于社团的共有财产,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财务管理规定,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会计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社团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数额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财务人员参加,对于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一条(此条废止)。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社团的年度预算须经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实行。

第二十四条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社会团体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事业性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社会团体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十六条社会团体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团体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社会团体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自行终止和被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七

新年伊始,百事待举,回顾过去的xx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将以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目的,努力实现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把握政策,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真抓实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方针,把党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从大的方面来说,近几年我国的工业发展迅速,经济增幅连年创新高,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具体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全面取消,各项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让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作为一名基层经济工作者,我们要尽职尽责,把党的政策学习好,落实好。

三、繁荣经济,经济工作是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发展了,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繁荣昌盛,和谐社会才能实现,xx年下半年发生了华尔街金融风暴的影响波及全球性金融危机西方一些国家和一些欧洲国家经济受到了重大影响,在这种形式下,抓好经济工作尤为重要,xx年的经济发展是我们每个公民非常关注的问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团结协作,把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政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票据管理、现金结算缴款制度。

所有票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由计生办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片线站所明确一名票据管理报帐员负责票据领销手续,各片线站所每次所执票据原则上不超过2本,按时结账销票,以旧换新。所有收入只能使用正式收费收据,严禁收钱不开票或打白条。所有收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金结算缴款,做到票款同步,严禁坐支挪用、公款私存现象发生。票据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票据,对丢失损毁票据的按票据管理规定处理。

二、严格开支事前报告审批手续,实行限期报帐、财务会审制度。

严格实行开支事前报告制度。300元(含300元)以内的开支报财政分管领导同意,300元以上的开支报书记镇长同意(书记在镇报告书记,书记不在镇报告镇长)后方可开支,较大开支须经班子集体或会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所有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和时间方可进入会审程序。财务会审组由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政协主任、财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财政所长组成。原则上每月月底进行财务会审。会审前,所有开支发票先交财政所长初审,审核发票符合会审要素后,由财政分管领导签字参加会审。所有开支发票必须按时参加会审,超过会审期限的开支发票,下次一般不予接洽受理。同时从严控制借款,1000元以下由财政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请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办公事确需预借的,办事后必须按时结算,个人借款,财政所应按时扣回。

1.来镇招待必须由党政办先开具派餐单,注明招待单位、人数,并按标准(15元/人、20元/人)分类控制,陪餐领导签字后再在食堂就餐。来镇招待一律不发烟,一般不喝瓶装酒。特殊情况确须在外就餐、非定点宾馆住宿、喝瓶装酒、赠送土特产的,必须由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谁招待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确需来镇住宿的,经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开具住宿通知单,注明住宿人数、天数,接待领导签字审核,到定点宾馆住宿。否则财政不予报帐。

3.从严控制温泉洗浴招待,坚决杜绝随意招待。确需招待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党政办开具《金石桥镇接待报批单》,注明经手人、开票人,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到温泉洗浴。否则,谁招待谁签单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4.涉外招待必须执行事前报告制度,严格按审批权限从严控制。

四、开会、出差、培训、学习考察制度。

1、开会按上级正式通知,报告领导后(一般干部报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书记),由党政办开具会议通知单,方可参加。

2、因工作需要县内出差,先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再由在镇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

3、因工作需去县外出差或按上级正式通知,需较长时间的培训、学习考察,凭文件通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参加。技术人员考证晋职可凭资格证报销一次差旅费和报考费用,其他培训费用须有正式文件明确规定由单位报销方可报销。

4、凡乘机关小车的不再报销车费,隆回有住房的一般不报销住宿费。统一安排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县内开会出差报销往返交通费60元。其它如公杂费、住宿费、途中补助等按下述标准填写差旅单进行报帐:(1)县内出差开会不报销公杂费,住宿费80元/晚?人,伙食补助15元/天?人;(2)市内公杂费20元/天,住宿费120元/晚?人,伙食补助20元/天?人;(3)省城公杂费30元/天,住宿费160元/晚?人,伙食补助费40元/天?()人,省内其它地区30元/天?人;(4)开会、学习、培训只计算来回天数,住宿凭住宿发票报帐。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核报伙食费和公杂费。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凡乘坐客运汽车的,往返途中的伙食补助费按双倍报销。(5)凡有上级红头文件通知可外出学习考察,本人主动放弃,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可按考察经费的40%奖励给个人。

1.为了便于各片线开展工作,处理突发性或紧急性事务,年初根据各片线情况安排适当的交通费用。各片线内的事务皆由片线自行租车解决,财政一般不再报销租车费用,若涉及到片线间或全镇统一行动等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必须首先到党政办开具租车单,经镇长审批后方可租车。否则,谁租车谁负责,财政不予报销。

2.各片线驻村等业务工作一般不得使用机关小车,三人以上开会、出差可使用机关小车,使用机关小车一般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小车油料费由用车人在油票上签具证明经会审后据实报销。小车维修应履行申报手续,先由司机填写维修申报表,经书记或镇长签字后方可维修,定期检修与大修必须在指定地点由办公室和财政所共同结帐。司机劳保福利费按200元/年发放。单位驾驶员出车补助按到县城、市内、省会的实际出车天数和标准每天增加5元进行补助,镇内出车不予补助。全年安全驾驶,无责任安全事故,年终奖励600元。

1.严禁使用办公室电话办私事。四台公用电话机明确到人,限额包干使用:传真机全年360元、党政办电话220元/月(办公室主任负责),计育办电话260元/月(办公室负责),民政办电话按40元/月(民政办主任负责),财政所电话120元/月(贺慧娟负责)。城建工业线按30元/月,4个责任片按50元/月进行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全奖。干部会和村干会议由各片线负责通知。

2.每个干部职工要节约用水用电,水费由财政统一结帐支付。凡财政统管人员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20元电费包干使用,平时所用电费由个人负责,严禁工作人员在公用电路上接线搭火,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次,由事务财政线不定期进行查处。

七、办公用品购置、打印室管理制度。

1.申购统一由党政办购买,其他人员不得签单。所有办公用品采购先由办公室负责造具计划详单,报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会同财政所统一采购,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购置办公用品,个人购置的办公用品财政一律不予报销。购置的办公用品,办公室要认真造册登记发放。平时所购置的小商品(包括招待水果)应有小商品采购清单,并注明具体用途方可报帐。

2.打印室严禁对外使用,打字员和办公室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如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所有打印、复印皆由打印室负责,特殊情况不能打印的,必须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打印。否则,谁经手谁负责。打印室所打印的资料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未经领导同意,电脑资料不得随意刷印外流,否则视情节扣发打字员工资待遇,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随意打印,查看资料,甚至玩电脑。

八、公费医疗经费、民政经费、部门预算费用的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离退、“四权”下放人员)都享受公费医疗保险,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根据医保规定办理住院手续,财政一般不借款。在岗人员住院超过一个月的不发下乡补助,超过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工伤人员按工伤规定执行。

2.民政双定、优抚和低保款按县规定发放。困难救济平时一般不予安排,平时请求解决困难的报告由民政办统一收管,半年统一研究安排,确因特殊困难需要救济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签字,民政办负责付款。

3.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好内部考核管理方案,对本站所工作人员视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决定绩效工资10%的考核发放。

九、自发文之日起镇机关及所有镇属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九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篇十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局机关、基层站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报经局长签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机关、基层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六、局机关财务室和会计核算中心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凡填报不实者,局领导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局长签字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核算所需经费,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办公用品采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00元的国有资产。

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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