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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悟(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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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悟(优秀10篇)
2023-11-26 22:36:57    小编:zdfb

感悟是在思考和领悟的基础上对内心情感和人生经历的一种总结和概括,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自己和生活。感悟是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重要保障。感悟是一种心灵的启示,它能给予我们力量和勇气去面对困难和挫折。感悟是一扇打开心灵之窗的钥匙,它能使我们更加明白自己的人生定位和追求的价值。感悟是一种思想的提炼和精华,它让我们更加有智慧地看待人生的重要问题。感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人和世界。感悟是一种思维的升华和境界的提高,它使我们能够有更高的人生境界和追求。感悟是一种洞察力的深化和对人生本质的把握,它能够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有更清晰的认识。感悟是一种智慧的发挥和对生活的思索,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把握人生的方向和目标。感悟是一种领悟的提纯和对真理的追求,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认清世界。如何让感悟更加精炼、有力、有说服力呢?接下来,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感悟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和思考。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一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二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三

在读书方面,我给自己的定义是“半吊子”,何意?我总是间歇性读书,度过的大部分也都忘记了,唯一证明存在过的痕迹就是书架上日益减少的空间。所以去年买的阅读器,利用率明显也不是那么高,在有了阅读器之后,还是忍不住买纸质书。忘了是怎么突然想写读后感的,只是觉得读一本书,不是只是惊鸿一瞥,总要反思一下其中的深意,也算是不辜负这本书的价值。刚好,昨日结束了《尘埃落定》,我的读后感处女作,由此开始。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选择开始阅读一本书的?我都会看推荐,豆瓣、当当、新浪等,再去找找这本书的简介,看看是否对自己的口味。因为个人偏见,导致我错过很多好书,也甚是遗憾。说起《尘埃落定》,开始的初衷是了解不同的民族文化,和特定时期的历史故事,有《还珠格格》里的土司,有活佛、喇嘛等,真的开始阅读之后,发现打动我的也不在是那个历史氛围,而是那个“傻子”。

一个“傻子”有什么可值得写的呢?你绝对想象不到他还是男主人公。

一个会每日起床前反思自己的人,谁说不是头脑最清醒的呢?不是有句话说“吾日三省吾身”吗,可见是个智者了。

似乎其中还有点居安思危的意思,在我们安稳的现状下,要考虑未来的风险,否则总归要被淘汰。虽然说,每天早上起来,我们都在生存和生活之间选择,但是怎么生存,如何生活,也是一门学问。过得好与不好,显而易见。一个人的面貌状态,就可以反映出幸福值,正如一个人的言语,可以透露他的心思。所以,沉默是金不无缘由,正如言多必失是一个道理。我换过几次工作,每次接触的行业不同,身边同事的年龄层不同,人生观和世界观真的差别很大,弄得我适应的很是费力。后来慢慢的,坚持做自己,就不会有那么多困扰了。

这本书的名字很应景,真的很巧了,在20xx年底,读一本名叫《尘埃落定》的书,可能他想讲述的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所有的恩恩怨怨、权力筹谋、情感纠葛的剧终。但于我,是一年的尾声,是告别自己也是迎接新的开始。

似乎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在尘埃落定时。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四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于是遂借着这次读书任务的机会,细细品读一番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众多土司中最强大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女人、权力。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下人队伍之中,但以此同时,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只有傻子活得相对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好像总不及聪明人那样强烈,更接近开悟者的心态。

小说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小时候他们都彼此真诚相待,是知心玩伴,但进入成人社会后,每个人都被固定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而且无法做出抗争和改变。简而言之,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被推到社会中的一个位置上,终其一生,也就完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于整个人类这一种群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小说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小说的名字立意深刻,让人过目不忘: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五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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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六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七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仅仅是一部虚构的文学作品,不具有任何针砭时弊的意义,喜爱联想和对号入座者,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概不负责!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八

人性的异化,人与人之间只有纷争与利益,土司与土司之间,土司与下属之间,父与子之间,子与子之间,因为利害关系而不能和平共处。荒唐的人们的所作所为折磨着这片土地,或许只有改变,才能将这一切尘埃落定。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有这样一段话: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当翁波意西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到麦其土司的领域传播新教,以代替那些充满邪见的、戒律松弛的、尘俗一样罪恶的教派时,旁观者是怎么对待他的。麦其土司和当地教派对其施以暴行!

被割舌是因为他大胆地说:是那些身披袈裟的人把我们的教法破坏了,还指责野蛮土司王对黑头藏民的残暴统治。

他预言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和潮流,却违背了现实的统治意志;他认为所向无敌的教法没有被接纳,却在被割舌后沦为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土司的家奴充当了书记官。而他的思想也被集权、暴虐的麦其土司妄图像对待他的舌头那样连根拔除。

他是那个时代的“智者”,却最终被如此对待。

但是,历史车轮的脚步不会停滞,他的思想他的信仰被一个人所接受,那就是阿来笔下的主角,汉藏混血的所谓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觉得与这个世界所格格不入的他是一个傻子。但他却是那一个大家族中唯一受到翁波意西的思想影响的人。

他对一切都有很强的预感,对客人的到来、官寨里出事、复仇杀手的几次现身、旦真贡布的被刺都会未卜先知,就好像拥有巫人的奇妙能力,他的举动一次次让聪明人吃惊万分,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

在那个“他人即地狱”的世界里,他以独特的视角将一切看得清楚明白,他是一个头脑清醒的自我审视者,他生活在欲望的世界之中,向全人类提出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以及当土司能得到什么?他想不清楚,我们也是。

最后他像一个真正高原男子汉那样主动接受父亲仇人的刀剑……。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九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尘埃落定读后感悟篇十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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