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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防疫制度建设(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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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防疫制度建设(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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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用于指导我们的进一步发展。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先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在阅读过程中遇到困难时,试试以下的阅读技巧,或许会有帮助。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一

学校服务部工作宗旨是服务师生。为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严格购物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严把商品进口关,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每次购物,先申报需购物品,经审批后方可购物。购物时应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或过期霉变商品。实施责任追究,谁出问题谁负责。

二、严把商品入库关。每次购物,仓库保管员应做好商品的验收与保管工作,严格履行入库手续。

三、推行日限量出库制度。根据日售货量,每天上午出库一次,出库与上柜工作人员应查验副食商品是否过期霉变,是否破损污染,确保食品安全无误。

四、推行月清理制度,每月月末盘存时,将所有库存货物清理一次,保障食品卫生可靠。

五、推行日日卫生制度,保障商品摆放环境清洁卫生。

六、推行身体年检查制度,阻断污染病源。

七、推行值班管理岗位制。

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二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卫生教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三

十届全国人大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3次法制讲座。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吴邦国说,前几个月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疫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给我们党和人民带来了严峻考验。中央及时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努力,我们取得了非典防治和经济发展双胜利。这当中也给我们许多启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显得越来越重要。

吴邦国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法律制度也逐步完善。全国人大会先后制定颁布了药品管理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9部卫生方面的法律,并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国务院也通过了30多部卫生行政法规。我国卫生领域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卫生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保障公民健康和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说,但是,通过这次抗击非典斗争,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当前我们的卫生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卫生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为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今天法制讲座的主讲人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他以《我国的卫生法律制度》为题,重点讲述了三方面内容:我国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特点;对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全国人大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会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听取讲座。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四

今年以来,我站在市农委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总目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强化管理与服务,紧紧围绕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中心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经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对照年初目标,全站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各项工作情况总结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今年,根据市农委、市站制定的业务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从年初开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分片包干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了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了“五位一体”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完善服务机制。明确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科学考评,增强了职工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全体职工都能按照年初制定贯彻彻预防为主、防止疫病扩散蔓延的重要措施。我站把产地检疫作为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实行报检制度,做到登门检疫、规范出证、合格出证、凭证出售。对检出的病畜禽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真正将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决不让病畜禽流向市场。全年产地检疫生猪4.1万头,活禽8万多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检疫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关键。我站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检疫、检验操作规程实施检疫,做到检疫设施落实、制度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凭证进场,严格执行48小时限宰规定,严把宰前、宰后检疫关,全年屠宰检疫生猪0.96万头,检出病猪7头,退回不合格生猪5头。对检出的病猪及其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了上市猪肉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在抓好屠宰检疫的同时,做好生猪“瘦肉精”的尿样抽检工作,对屠宰场生猪每月进行2次抽样送检,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按10%的比例进行自检,对全镇所有养猪专业户的存栏生猪每季度进行1次“瘦肉精”尿样抽检,送检、自检尿样1450多份,送检猪肉、猪肝样品5个批次10份,未检测到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保证了肉品市场的安全。

四、加强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疫情隐患。

今年政府对能繁母猪、育肥猪以及奶牛继续实行政策性保险,20xx年全镇参保母猪2765头,育肥猪44240头,奶牛113头。我站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险母猪和的育肥猪的死亡出险、查勘理赔工作,保险期内对260头因病死亡的能繁母猪及3145头育肥猪进行了出险、查勘并且督促、监管好养殖户对死亡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材料及时报送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理赔金额69.25万元。由于受h7n9禽流感影响,家禽养殖业受到很大损失,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我站精心组织人员对全镇90多户家禽养殖规模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按照补贴标准及时进行公示,补贴金额70万元,减少了养殖户的损失。

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月对全镇所有养殖户在养殖环节的饲料、兽药、添加剂的投入和防疫、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全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600头,从源头上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组织实施惠民工程,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1、生猪科技入户工程项目。

20xx年全镇生猪科技入户100户,全体科技指导员对100户生猪养殖户进行了新型生产模式、优质饲料、人工授精、免疫程序、疫病防控、规范养殖等新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并发放了物化补贴,使养殖户的养殖理念和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提高了生猪养殖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养殖户得到了实惠。

2、生猪良种补贴工程项目。

生猪良种补贴是对人工授精的母猪饲养户实行的一种实物补贴,我站按照市家畜改良站的统一布置,对全镇母猪养殖户实行良种补贴,实行良种补贴1300多户,同时,按照良种补贴工程项目的要求,做好养殖户信息登记、精液卡的发放以及生猪人工授精及提高产仔率等新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养殖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3、“六项创建”活动。

20xx年,我站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去年“六项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关于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六项创建”活动,对二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六项创建”的申报,其中:1个“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场“创建,1个”防疫达标规范示范场“创建,为我镇畜牧业生产转型升级及健康发展奠定一定基础。

七、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一年来,虽然我站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镇畜禽养殖量较大,专技人员较少,因此对防疫、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有一定难度。二是对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不够到位,特别是近几年来,外来养殖户增多、使用泔脚的养殖户增多,带来了对疫病防控上的难度。三是养殖户的防疫意识不够到位,有出现漏防、拒防的情况发生。四是村级防疫员队伍不够健全,存在年龄偏大,技术较差等问题。随着目前各类动物疫病形势越来越严峻,我们的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五

一、校长为组长,下设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年级组长为组员,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大力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使师生达到健身的目的.;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教学水平,做到“六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规范。

三、实行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保证学生两操、两课、一活动的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小于10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坚持两操、两课、一活动,并保证其质量。

五、抓实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做好防治,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等。

六、细致做好学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学生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宣传工作,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认真完成学生每年的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八、加强卫生室的建设。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医务卫生人员和设备,充分发挥卫生室的职能作用;做好“药品器械帐目”,“师生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九、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制度。坚持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在工作中统一着装;食堂的食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有固定的厂址、厂家,保证进校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证师生健康。

十、  弘扬 红十字会的宗旨和“十六字”精神。     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基层红十字组织, 发展红十字会员,开展“5.8”世界红十字会纪念日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救护、包扎止血,小伤小病的处理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十一、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六

一、内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1、进入食堂前测量体温;

2、在食堂门口洗手池用洗手液洗手后进入食堂;

3、进入食堂后除吃饭时摘掉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带口罩;

5、食堂取消双排座椅,避免面对面就餐;

6、进入食堂保持安静,做到少说话、快吃、快走;

8、根据食堂取消双排座椅后最大容量,各厂区相关部门请配合分批就餐。(综合楼693个座位、二厂区714个座位、潼桥264个座位)。

二、客户及外部人员就餐要求如下:

3、各接口部门人员梳理现注册就餐的相关人员,并要求配合公司管理;

4、在公司食堂或vip餐厅用餐时,应遵守内部人员就餐要求的1~7项要求。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七

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防疫制度,使养殖场的每个员工心中有数,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保证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至关重要。卫生防疫制度主要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 l )养殖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入口处设消毒池,设置专门的隔离室和兽医室。养殖场周围要有防疫墙或防疫沟,只设置一个大门人口控制人员和车辆物品进人。设置人员消毒室,人员消毒室设置淋浴装置、熏蒸衣柜和场区工作服。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淋浴,换上清洁消毒好的工作衣帽和靴后方可入内,工作服不准穿出生产区,定期更换清洗消毒;进入的'设备、用具和车辆也要消毒,消毒池的药液2 ~3 天更换一次。

( 3 )生产区不准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 4 )对于死亡畜禽的检查,包括剖检等工作,必须在兽医诊疗室内进行,或在距离水源较远的地方检查,不准在兽医诊疗室以外的地方解剖尸体。剖检后的尸体以及死亡的畜禽尸体应深埋或焚烧。在兽医诊疗室解剖尸体要做好隔离消毒。

( 5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若确实需要引种,必须隔离45 天,确认无病,并接种疫苗后方可调人生产区。

( 6 )做好畜舍和场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长年定期灭鼠,及时消灭蚊蝇,以防疾病传播。

( 7 )当某种疾病在本地区或本场流行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采取隔离、封锁措施。做好发病时畜禽隔离、检疫和治疗工作,控制疫病范围,做好病后的净群消毒等工作。

( 8 )本场外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运送饲料的包装袋,回收后必须经过消毒,方可再利用,以防止污染饲料。

( 9 )做好疫病的接种免疫工作。卫生防疫制度应该涵盖较多方面工作,如隔离卫生工作,消毒工作和免疫接种工作,所以制定的卫生防疫制度要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全面、系统,容易执行和操作,做好管理和监督,保证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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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八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各级各类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国家对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7:2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校的异常情况的排查。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医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九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保证全院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医患的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学习每月一次,由主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考勤和记录。参加学习成员要保证精力集中,积极发言,自觉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素质。

2、党员干部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支部组织生活,并保证起好带头和骨干作用。

3、每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结,内容包括:学习的基本内容;有那些提高,联系实际指导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根据院支部安排,不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每个党员至少联系一个科室。

2、经常深入科室、,在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职工的困难,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

3、检查科室工作,关心青年职工的成长,关心职工学习和生活,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4、积极参加科室和支部的活动和会议,共同研究工作,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科室、支部活动。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座谈会,遇有重大事情及时通报协商。听取意见和建议。

2、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在医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不得接受可能妨碍医疗的宴请或礼品,推却不了的礼品,交院党支部统一处理。

2、对外交往中,本着节俭办事的原则,需要招待用餐的,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用餐标准,不得超标,不用高档次酒水,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娱乐费用,杜绝参加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3、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不允许个人拿回扣,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推脱的财、物应及时交公并登记。

4、不得滥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5、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的制度,对党忠诚,实事求是。

6、自觉学习,执行中纪委的条规。

7、每半年向党支部报告一次。

8、向院党支部报告院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民-主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报告财务、干部廉政情况。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

农牧民医疗是当前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的一个突出问题。胡-锦-涛胸怀对农牧民疾苦的诚挚情怀,曾经动情地指出:“新型合作医疗是一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为了切实办好所说的这件“大好事”,改变农牧民群众看病“小病拖、大病扛、重病见闫王”的困境,格尔木市自2015年6月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现已在全市广大农牧民群众中普遍推行了这一新型医疗制度,初步缓解了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格尔木市共设有了3个工行委、4个行政乡(镇)、39个行政村及格尔木市农垦集团管辖的`河东、河西两个农场,全市共有农牧业人口24000余人。2015年6月,格尔木被正式批准为青海省第三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为了把所说的这件“为民、便民、利民的大好事”切实落到实处,格尔木突出狠抓了以下问题:

1、突出抓服务,确保组织管理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惠民便民的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确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引导、服务的职能。为此,格尔木组建了由市乡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及农牧民代表共同参加的市乡两级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下设有具体经办人员、有正常经费来源的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的经办机构。各行政村成立由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村级新型合作医疗管理监督小组,从而从组织上组建了市、乡、村三级新型合作医疗管理监督机构,确保了该试点的顺利实施。同时,针对格尔木农牧民人口少,互助资金上缴不多,合作医疗基金盘子小,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为了不失信于民,格尔木制定了四项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从而确保了农牧民群众按规定报销合作医疗费用。

2、突出抓宣传,确保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较强、操作难度较大,又需农牧民群众广泛自愿参加的系统工程。为使农牧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乡村相关人员熟悉业务、知情懂行,熟练经办,格尔木狠抓了“两手”:一手抓宣传,利用《格尔木日报》、电视台、墙报、板报、年画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在《格尔木日报》、电视台开辟了“卫生与健康”、“建设新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专栏,定期宣传和报道合作医疗知识。制作永久性的宣传标语28块,制作并发放印有合作医疗宣传标语的围裙3000余条和宣传杯60000余只,向农牧民发出《告农牧民朋友书》7000余份,发放印有合作医疗内容的2015年年画近万张,做到了户均一份年画、人均一份宣传资料。一手抓培训。自2015年以来,先后举办了5期乡村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共计培训人员340余人次,相关经办人员普遍受到了一次培训。

3、突出抓医疗机构建设,确保优质医疗服务。

经综合考评,格尔木市确定了三家市级医院、四家乡级卫生院和十一个村卫生室作为新型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与各级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签订了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实行挂牌服务和定期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和《新型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青海省住院单病种费用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遵守医疗卫生服务承诺和“一免四减”优质服务,落实公示制度,真正让参合农牧民得到实惠。

4、突出抓便民惠民措施探索,确保农牧民看病、报销快捷、方便。

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推动新型合作医疗顺利展开的重要环节。试点以来,格尔木市积极探索多种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措施。如2015年,格尔木市在大格勒乡卫生院推行了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垫付试点工作,参合农牧民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到卫生院就诊,所需医疗费用先行由卫生院按补偿比例垫付,而后由卫生院直接与合作医疗办公室结算,这一措施大大方便了农牧民看病,深受群众欢迎。这一便民措施已于当年即在全市各乡普遍推行。

5、突出抓公示制度建设,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透明度。

市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对合作医疗补助办法以及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定期通过电视、报纸向社会公示;乡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和村委会对本乡、本村基金支出情况及所有享受住院补助的病人每月定期在全乡、全村公示一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门诊就诊补助办法和单病种住院限额标准、基本用药目录和常规药品价格以及各项优惠承诺进行长期公示,并对在本院垫付的医疗费用,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公示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农牧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经一年多试点,格尔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已初见成效。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建立。经广泛宣传与扎实工作,格尔木市的农牧民群众积极踊跃地参加新型合作医疗。2015年,全市符合参合条件的应参合户数5415户,实际参合户数为5089户;全市应参合人数21571人,实际参合人数20805人,全市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2015年,这一比率上升到96.2%(其中特困农牧民共324户,1178人、五保户26人,参合率均为100%)。

2、农牧民群众通过合作医疗广泛受益。

新型合作医疗取得成效的大小,关键要看参合农牧民群众受益水平的高低。经一年多试点,格尔木的患病农牧民群众通过合作医疗减轻了看现负担。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发生农牧民门诊医疗费用12.4万元,住院大病统筹139.2万元。合作医疗共报销农牧民门诊费用11.06万元,人均166元;报销住院大病统筹51.9万元,人均345元,大病统筹资金使用率达63.1%以上。2015年年末,对特别困难家庭进行了二次救助,共救助13人次,救助奖金达33651.4元,人均2588元。

3、新型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是为患病农牧民群众提供帮助,防止他们因病致贫返贫,但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还很难有所作为。在试点过程中,格尔木、市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为此,他们在进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同时,积极探讨适应广大农牧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新型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并取得初步成效。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一

为实现卫生系统作风根本性好转的目标,着力化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卫生局以制度创新为出发点,建立了8条工作制度,推动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宣传制度。精心制订策划一套宣传计划,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创新一套包括网络等形式的宣传工作新途径、新载体,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

四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由局领导班子分组带队,对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评议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现象发生。重点检查民-主评议工作措施是否执行、怎样执行、执行的效率、执行的结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六是建立调研制度。邀请调研室和市政府研究室的同志与局机关各股室的负责同志,深入医疗机构、酒家、宾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情况、政风行风满意度的调研活动。

八是建立信息交流反馈制度。全市卫生系统通过简报等形式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信息交流。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二

一、加强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抓好基础管理 。

二 、保障参合患者权益,规范就医管理 。

三、 切实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处方、病历书写规范:大多数医生按规范要求书写处方、病历,保证清晰、 准确、完整;医院每月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规范病历记录,确保治疗与疾病诊断及病程记录相符;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四 、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费用管理。 

2、费用管理:新农合每月将各科农合患者的费用进行统计,及时通知科主任,督促其加强科室管理,将平均住院日、次均住院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等控制在合理范围。

五、加强软件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 。

通过上述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我院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及20xx年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满意度平均在95%以上。但通过此次评审自查,对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标准》,医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极少数医生对新农合政策、操作程序不熟悉、不了解。如不清楚符合条件的农合病人审核、验证、补偿时间;挂 床现象;降低入院标准入院等。二、是极少数医生未能按要求书写处方、病历。三、是各类疾病的临床路径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还存在极少数不合理收费及错收费用现象。五、费用控制不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医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督查专班,定期检查,拟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一是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农合政策。二是医院各个科室切实发挥管理职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次均费用过高、单病种限价的科室在费用上作出限量规定;每月对各科住院患者的费用在全院中职工会上通报,对费用严重超标又无合理解释的科室即个人,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违规情况及时检查、登记、反馈、督促处理,视情形予以相应的处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强新农合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制度,努力提高医疗质量,为参合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进程。如何坚持和完善好新农合制度,长远而稳定的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当前各级党政机关、医疗部门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的问题。结合广西临桂县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努力。

一、加强乡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激发群众参合意愿。

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室)是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主阵地。但由于农村条件限制,长期以来,乡镇的村卫生所(室)“一条板凳一张床、一个药柜紧靠墙”。医疗设备简单,专业医护人员紧缺,就诊条件非常简陋。有的村庄地处边远山区,人口密度不大,医务人员出诊率不高,原有的农村卫生室也改作他用。按照新农合制度就近就医的原则,农民群众要想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必须经农合办批准后才可逐级转诊。因此,很多农民不愿到乡镇的村卫生所(室)就诊,宁可小病拖成大病,再转到县、市级定点医院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充分激发和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参合意愿。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的建设,构建强大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让群众感觉到哪里就医都一样,在哪里就医都方便、都安心。

临桂县是广西2015年新增加的新农合工作试点县。临桂县在实践中,将加强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与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对全县农村卫生资源进行统筹整合,因地制宜,调整了自然村、行政村卫生所(室)的布局。县财政增加了对农村卫生投入,为新农合筹集资金230多万元,给予乡村医生每人每月30元的适当补贴。同时,在区、市卫生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为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更新和配置了相应的检查设备及医疗仪器,如超声诊断仪(b超)、电脑、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x光机、胎儿监护仪等,总价值超过100多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就诊条件,尽力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此外,加强了对农村三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师较好掌握了农村常见多发病、重点传染病的诊断、治疗和处理原则,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接种的正确方法,以及急诊、急救基本知识。县医院还指派专家定期到行政村卫生室指导坐诊,制定政策鼓励医护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确保农民群众“路走得近、钱花得少、病治得好”,为新农合制度的稳步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群众参合收益。

每位农民缴纳的参合费是相同的。如果相同的药品,在不同的乡镇价格高低不一,就无法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性。但由于药品采购渠道的不同,往往造成药品售价不统一。而且,即使采购渠道相同,因各乡镇与药品采购点的距离远近导致运输成本差异,同样影响相同药品在不同乡村的销售价格。常常是越偏远的乡村、越穷困的山区,群众就诊的药品价格越高。如临桂县黄沙瑶族乡离县城最远,而那里的药品价格却总比临桂县城的价格贵几角钱。

对此,临桂县政府将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断完善药品购销制度。同时,县农合办组织配送药品,对边远山区药品的配送成本由政府承担,保证全县新农合的医药用品价格统一,让所有参合群众平等享受最大的实惠。

此外,为防止医院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出发人为提高治疗价格,县农合办制定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为参合群众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县农合办与各定点医院签订协议书,明确规定县内各医疗机构对参合群众提供的医疗服务,尽可能使用《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所列药品;参合群众的医疗可报销费用必须达到总费用的90%以上,自费用药必须经患者同意且不得超过医疗费用的10%。如参合病人自愿要求医院提供超出基金支付范围的自费项目,必须和医院签定《自费项目确认书》。否则,自费费用全部由院方承担。同时,要求医院充分利用参合病人在其他定点医院的检验凭单,避免重复检查增加的费用。

三、加强资金监管,委托机构理财,最大限度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科学管理和使用基金,是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基金的总额是固定的,如果基金对参合群众的.医疗补偿偏少,参合群众享受的利益就会被压缩,无法充分体现参合的救助性质。临桂县在开展新农合制度宣传时,有一部分参合对象认为,新农合制度规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45%、市级以上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30%偏低。但如果基金对参合群众的医疗补偿偏大,最终必然导致基金亏空,新农合制度无法正常运转。

要避免新农合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盲目性,必须加强基金监管,由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对医疗基金进行动态测算,对基金赔付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不断完善补偿制度,为提高参合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提供准确可靠的技术支持。

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政府的管理服务是宏观的,不具备对医疗基金精细管理、动态测评的专业优势和服务能力。如果由政府直接管理基金,直接负责参合群众的医疗理赔工作,往往由于基金统筹层次低、抵抗风险能力弱、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原因,导致运行成本高、监管不到位、运作效率低、人情赔款多,甚至出现基金被挪用等问题。临桂县在动员群众参加新农合时,就有相当部份参合对象担心报账手续繁琐、基金被他人挪用等而犹豫不决。

由政府出资购买银行、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的商业服务,凭借他们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金融信誉和服务平台,却正好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即由政府支付一定的费用,委托银行、保险公司等专业机构理财,负责基金的动态管理、日常理赔和增值服务,不仅可以降低基金的管理风险,最大限度的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树立政府高效廉洁的形象,从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临桂县计划引进银行管理基金。政府为每个参合家庭在银行开设一张医疗信用卡。参合群众每年持卡向银行缴纳定额(10元)参合费,并持卡消费。政府或集体则依据群众缴费参合情况,向银行拨付大病统筹资金(每人40元),并设立公共基金账户。银行具体负责参合群众的医疗理赔服务和基金风险控制、保值、增值工作。银行与各医疗点、定点医院开通金融服务网络。参合群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报销范围内就诊,通过刷卡从公共基金账户中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银行定期向县农合办寄送基金使用对账单,由农合办审核之后,签字认可。同时,银行根据基金的运行动态分析情况,向农合办提出进一步完善医疗补助的方案或基金增值运作方案,充分扩大农民群众的参合收益。

四、政府加大扶持,接受社会募捐,免除困难群体参保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既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全社会的一项公益事业。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广大农村地区还有很多贫困家庭、五保老人、受灾群众、伤残人员。对于这些困难群体,他们需要得到政府更多的扶持和社会更多的帮助。

临桂县在实施新农合制度中,由政府出资免除农村困难群众的参合费用。2015年,临桂县政府为12040名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伤残军人等代缴参合费12.04万元。同时,在确保医疗基金高效、平稳运行的前提下,以县农合办为窗口,通过组织专家开展广场义诊、免费体检等活动形式,接受社会募捐,充实基金总额,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免费参合,充分感受社会的温暖,生命的美好。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做好所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组织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技术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对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名录,但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自治区可以实施强制免疫。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病种和区域,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其他疫病免疫工作。

第九条 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涂改、伪造畜禽标识;不得收购、屠宰、运输、销售应当加施而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动物。

第十条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统一订购实施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适量储备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有关应急物资。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计划,负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等有关物资的统一发放。

第十一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配备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建立动物疫病防治和兽药使用档案;散养动物疫病防治档案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动物防疫组织负责建立。

第十三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散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处理;弃置在公共场所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由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理,并送交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动物诊疗等单位,应当将需要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相关物品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委托其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自治区境内的公共无害化处理场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动物防疫组织可以聘用动物防疫员。动物防疫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经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执行强制免疫任务和承担其他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货主、承运人在装载前或者卸载后,应当对运载工具进行清扫、洗刷,并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现场消毒或者到指定地点消毒,对清除的污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运输途中不得宰杀、销售、抛弃染疫或者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染疫、死亡的动物及其排泄物、垫料等污物,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或者到达站点卸载,并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前两款规定的消毒、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自治区的动物疫情信息,并根据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授权,公布本自治区动物疫情。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由兽医、卫生、公安、商务、工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动物疫情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当逐级上报,并通报同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应当及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或者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性流行以及发现新的动物疫病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地区,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对疫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逐级上报,并通报毗邻地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十二条对封锁的疫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二)禁止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点和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点;

(三)对染疫、疑似染疫及易感染的同群动物,进行扑杀;

(五)对疫点内的居民进行人畜共患病检查,发放药品,进行居所及饮用水源消毒。

第二十三条对封锁的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四)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出疫区;

(五)关闭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场所;

(六)对疫区内的居民进行人畜共患病排查,发放药品,进行饮用水源消毒。

第二十四条 对受疫情威胁的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监测疫情动态,并采取必要的限制、隔离、消毒等预防性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传入和扩散。

第二十五条 疫情发生地有关部门依法设立的检查站,应当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主要道路、车站、机场等设立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第二十六条 被封锁疫区内的动物疫病完全扑灭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发疫病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再发现染疫动物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十七条 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通报疫情,并按照各自职责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扑灭疫病。

第二十八条 疫点、疫区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对染疫、疑似染疫、病死动物及易感染的.同群动物进行扑杀、销毁或者做无害化处理的决定,不得拒绝、阻挠。

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以及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流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进行免疫接种的,在发生疫病时,动物被扑杀或者动物产品被销毁造成损失的,不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在运输途中发现动物疫病时,动物所有人或者知情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十条自治区动物检疫实行申报制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检疫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有关规定处理。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处理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第三十二条自治区对猪、牛、羊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第三十三条跨省收购、调运动物,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第三十四条 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货主应当向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

跨省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所或者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圈(舍)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四十五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三十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隔离观察合格后需继续在自治区境内运输的,货主应当申请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更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不得收费。

第三十五条 跨省引进用于饲养、销售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并接受监督检查。

货主应当建立与调运规模相适应的隔离场(圈),调运的动物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隔离观察七天后,合格的方可用于饲养或者销售。

第三十六条 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应当从指定通道进入本自治区。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通道,运载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得进入本自治区。

未经指定通道检查并取得检查签章,运入本自治区的动物、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

指定通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四

为了对全校师生身体健康负责、创建健康卫生校园、避免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每天早晨由各班打扫卫生包管区,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废纸、无其他污染物。

2、厕所每天打扫二次,冲洗数次。

3、走道、楼梯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4、垃圾筒每天消除一至二次。

5、餐具每天清洗、过水和消毒。

6、总务处、校医室和有关清洁工经常检查校园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各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学生的出入管理,禁止学生私自离校,每天清点学生人数,对旷课的学生,各班主任老师要了解其原因,掌握学生的去向,并认真做好晨检记录。

8、各班主任老师如果发现学生出现发热、皮疹,及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往校医室诊治,不得私自让学生外出就诊,确实需要外出诊治者,应先同校医室人员联系。

9、各班主任老师的晨检记录要每天一次送往校医室,校医室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于未能及时完成晨检记录的班级,要说明原因并及时补上晨检记录。对于拒不完成晨检的班,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10、医务人员对来就诊的学生要做出正确的`诊断,对于学生群体中常见的上呼吸道感染,应予以合理治疗,对于出现高热、皮疹等症状的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病例,医务室要及时转入医院确诊,不得延误。

11、疑似病例一旦确诊,卫生所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不得瞒报、漏报。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五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制度。

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学生严禁在校外不法摊点购买食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垃圾管理,随清随运。

四、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造成疫情传播。

五、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六、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七、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九、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加强两课、两操的`管理,认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广大师生提供和创造体育锻炼的机会,不断增强师生的身体健康素质个防疫抗病能力。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卫生防疫工作制度。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六

各位居民: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1月24日,山东省已经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了保护您及您的家人的平安健康,我们倡议:

1.各家有市以外人员回村,主动到各村路口劝返点做好登记,必须采取居家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为14天,一旦出现有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去市人民医院(定点治疗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2.不走亲访友,不外出,不聚集,并告知亲戚朋友不串门,如外出一定要带好口罩,回家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近期有外出计划的,尽量取消行程。

3.即日起,镇域范围的集贸市场暂时取消。禁止一切群众性聚集活动,取消广场舞、庙会等一切文化娱乐活动,镇、村文化活动中心停止各项活动。红事白事宴请一律取消,饭店不准承接宴请活动。

4.服从政府安排。积极服从镇政府、社区、各村村委会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镇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加强联防联控预警。不登记,不上报,不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请大家互相监督,及时给予劝诫或向镇政府反映,镇政府24小时举报电话:xxxxxxx。

疫情可防可控,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主动仗、精准仗!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七

1.预防为主,严格消毒 牛场应建围墙或防疫沟,门口应设消毒池(常年保持2%~4%氢氧化钠溶液等消毒药)、消毒间。员工的工作服、胶鞋要保持清洁,不能穿出场外;车辆、行人不可随意进入场内;生产区不准解剖尸体,不准养狗、猪及其他畜禽,定期消灭蚊蝇。全场每年最少大消毒2次,于春、秋季进行;兽医器械、输精器械应按规定彻底消毒;尸体、胎衣应深埋;粪便集中堆放,经生物热消毒。

2.定期检疫,预防接种结核病检疫每年2次,于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进行;布氏杆菌病的血液试管凝集试验,每年进行1~2次。若发生流产,对流产胎儿的胃液及肝、脾组织应做细菌学培养,查清病原。炭疽芽胞苗,每年接种1次,于12月份至翌年2月间进行。有的牛场为了预防布氏杆菌病,对5~6月龄犊牛,进行布氏杆菌19号菌苗(或猪型2号菌苗、羊型5号菌苗)口服或皮下注射。注射应坚持“三严、二准、一不漏”。即:严格执行预防接种。

范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县、区)宗教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制度。

一、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小组,明确一名管委会成员专门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二、组织信教公民学习宣传卫生防疫常识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防疫方针政策,做到“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控制疾病,预防为主”。

三、环境卫生落实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经常性进行卫生大扫除。物品堆放要整齐,保持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四、后勤(食堂)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灶台,作业时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信教公民在场所内聚餐时,事前应对餐具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禁止酶烂未熟食品上桌。

六、伙房、配菜操作间须安装纱门(窗),地面、灶台、炊具、桌面等保持清洁。做到整洁无油腻、无老鼠、无蚊蝇、无蟑螂。

七、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及霉烂、变质、过期、污染等食物,严禁生、熟混储。

八、宗教活动场所内如发生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包括乡镇政府、卫生局、防疫站、民宗局、统-战部)报告疫情,保留、封锁现场(包括食品、餐具等),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暂停信教公民聚会等活动,防止疫情扩散。

卫生防疫制度建设篇十八

老实说,当5月4日我登上去北京的飞机时,心情是忐忑不安的。记得在我出发的哪天,是甲型h1n1流感最为肆掠的时期,先是墨西哥,然后是美国,然后是欧洲,然后是韩国,然后是香港,而且香港的这一例确诊病例还于早间在上海停留。当时,与香港确诊病例同机的乘客也大多被追查到行踪,其中北京有15人,昆明有6人,已经正在实施隔离。总之,所有这一切,都表现出甲型流感向中国步步进逼的态势。

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城市,会不会遭到流感的侵袭呢?会不会有检测的漏洞呢?说实话,我心里没底。客观的来说,在这样一个随时处于高度流动的`城市,要确保万无一失实在是难!万一,我到了北京就发现确诊病例?万一北京实行隔离?我都有些不感想下去。家人甚至因此劝我放弃这次出差。

可是,当我来到昆明机场,发觉自己的担心有些多余。原本以为一派剑拔弩张的气象并不存在,人们和往常一样,脸上挂满匆忙的表情,各自办理着登机手续,和我任何一次乘坐飞机的景象一样没有异常。心,总算稍微放下了一点。

然后是在北京的下机,依然没有异常。不管是外国人还是同胞,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轻松,这和我印象中的sas侵袭的日子大相径庭。然后是会议,然后是观光。在天-安-门广场、在故宫、在长城、在宾馆,我看到的人们依然是充满了轻松、惬意和阳光。我终于放下心来,并且选择地铁作为我出行的主要工具。北京的地铁通风非常好,就象开着车窗一样,这让我感觉到非常的舒畅。只有偶尔一两个人在地铁的过道匆匆走过,带着口罩。回想起来,在北京4天,我看见的带口罩的行人只有4-5个。

5月6日,我即将离开北京的头天晚上,通过新闻,我看到与香港确诊病例同机的乘客大多反应良好,即将解除隔离,其中就包括北京的和昆明的。在之前,我也是从每晚的新闻上看到,中国以最快的速度发明了甲型h1n1流感检测办法,并且已经传递到全国各地;在之前,中国要求各地必须实行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和不报;也是在之前,我都能够从新闻中了解到世界疫情的流行情况以及国内的防御情况。听到的、了解到的、看到的以及自己亲身经历的,使我终于放下心来,并且确信,自己是安全的,中国是安全的。

而也就在这些感慨中,我渐渐感觉到了,经历过非典、禽流感、口蹄疫、手口足病考验的中国,正在建立起一套完整、高效而及时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这个体系从国家到省到县有效覆盖,从口岸到内地层层监控,工作措施得力,工作井井有条,工作透明度高,工作时效性高。正是这个公共安全防疫体系确保着中国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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