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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人员防护制度(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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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作人员防护制度(大全9篇)
2023-11-25 15:06:48    小编:zdfb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问题和解决问题。一篇出色的总结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所做工作的成果。阅读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和水平。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一

为了安全使用射线装置,严防放射事故的发生,我科将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医院有关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并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放射卫生防护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监测工作。

2、建立科室放射防护管理小组,设专(兼)职防护管理人员,每半年对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防护检查,并有记录。

3、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许可范围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使用。

4、新建、改建、扩建工作场所,更新设备时,及时通知医务处办理卫生评价等相关手续,并保证在诊疗许可证未完成变更前,不投入使用。

5、按时组织科室人员接受个人计量检测,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

6、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加强自主管理。

7、设备异常或发生放射事故时,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8、科室每年制定质量保证方案,并将书面材料交医务。

处备案。

科室负责人:日期: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二

1.消毒剂、麻醉药的接触由于手术室工作中消毒隔离非常重要。因此护士每日必须与大量化学消毒剂打交道,而这些消毒剂不论是挥发到空气中还是与皮肤黏膜的接触,都可以对人体造成慢性伤害。手术室消毒剂的使用应尽可能以新型低毒、无毒的消毒剂取代老式的消毒剂。配置消毒液应了解其理化性质,戴口罩及手套,定时通风,积极做好防范措施。规范麻醉药品的使用方法,减少麻药的外泄。

2.血液体液的污染手术室的工作性质使得手术室的医生和护士过多地与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手术患者中存在较多的传染病患者,如肝炎、结核、艾滋等,手术中又存在较多的利器、锐器,手术节奏快,稍不留意就可能出现刺伤,进而被感染。必须规范手术室内的各项防范用品的使用。将一次性手套多处放置,在可预见于患者体液、血液接触时候及时取用。正确地使用利器盒,安取刀、针等使用针持,用过的注射器不回套。在进行可能发生血液喷溅的手术时,医生要戴防护眼镜。

3.仪器设备的.危害手术室较其他科室的设备仪器多许多,如:电钻、电刀、x线、腔镜等。这些设备在极大提高手术水平的同时,也为手术室的护士带来了安全隐患,如电损失、噪音、辐射等。平时要注重仪器设备的保养以减少仪器出现意外。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如老化的设备,一次性物品的反复使用)。孕期护士应避免安排参加造影,透视等含有放射线的工作。

4.提高医生和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关于乙肝、丙肝、hiv、结核等传染病方面的知识,了解各种病毒的传播方式及如何采取防护措施。重视洗手环节。如手破损应用防水敷料包扎并戴手套,防止开放性伤口被患者血液污染。掌握锐器损伤后的处理程序,同时注重上报,以得到及时的监测与治疗。

5.减少不良习惯的养成合理地排班,尽量避免长时间工作。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三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复合酒店规定,每违反一次扣2分。

3,上班看报纸,吃零食及不尊重同事、上司警告一次、扣1分。

4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扣1分

5,前台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没人扣2分。

7,、被客人投诉或对客人投诉处理不当,造成客人损失,扣3分。

8,、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扣5分,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扣10分。

13,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投诉,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处以相应扣分

14、未能遵守标准工作流程。出严重差错,导致同事正常工作不便或难以进行,导致酒店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使酒店声誉受到严重的影响。扣20分。情节严重开除处理。

16、以上条例,如同样的错误一再发生,扣分翻倍

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20分

2、拾金不昧。如捡到客人遗留的财务。(例如手机钱包等较贵重的)。归还给客人,每次奖励10分。

3、受到酒店表扬者,奖励20分

二、执行方式

1、每一分代表rmb5元,月底总结时,罚款奖励奖金都在工资体现。

2、违反条例时,由部门开取处罚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扣分、在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查实违规拒不认错签字,扣分双倍。

3、受到表扬奖励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单上双方签字确认。

三、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意见建议。

2、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名典商旅酒店(成功店)

(一) 前期准备事项:

1:盘点时间;每月最后一天的下午5:00。4点开始安排用餐,用餐时间30分钟。准5点打卡考勤并进行盘前宣导,划分区域,10分钟内结束开始盘点。

2:盘点人员;包括总经理在内全体在岗人员一律参加。

3:凡遇盘点日,物流配货工作截止至下午2:00。电脑输录要在4点前结束。退货工作应提前一天进行。

4:盘点前商品整理:各盘点人员必须对负责区域内的商品进行整理,包括仓库,客户留货,受托寄卖货品,客户退货,员工穿板货品。分清应盘商品和不盘商品。检查商品销售编码是否齐全,发现缺失应及时补上。

5:信息部门负责系统保障工作。

(二) 盘点人员岗位职责

1:盘点人员负责对督导员指定区域范围内的商品进行认真清点,登记。

2:清点商品时应以电脑登录的商品品牌,编码为标准填写盘点清单,编制页码,部门,日期并签名。单据应字迹清晰,不乱涂改。(页码应按盘点组区分。)

3:每编完一张盘点单,要对该单总数量进行累计并交给核对人员审核。已盘商品应整理排列整齐。

(三) 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审核员负责对盘点单汇总数量进行审核,并检查品牌、编码是否完整,页码、部门,日期、签字是否齐全。

2:审核员还要根据电脑盘点打印清单所记录的品牌,编码,数量统计总数及页码,部门,日期,签名等与盘点单进行一一核对,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报告监盘人员并进行数据分析,查找原因,调整有误数据。

3:整理电脑打印清单和盘点单(按电脑页码顺序)盘点结束将所有资料移交监盘人。不得遗漏,丢失。如由多台电脑录入时其电脑页码应重新编排,但必须与盘点单页码一致。

(四) 输录人员岗位职责

共 5 页

1:输录员负责根据审核人员交来的盘点单进行输录。发现清单字迹不清或编码输不进去应及时报告监盘人员进行确认。并将问题内容记录备案汇总上报。

2:输录单据不得遗漏,重复,输录数据不得有误。

3:核对输录单据与电脑记录的商品品牌,数量,库位是否一致。无审核或核对中没有发现已存在的错误数据一律按输录错误论处。

4:输录完毕应将电脑清单打印出来,编制页码,注明盘点单元并签上姓名,按序列整理整齐后移交审核员。

(五)督导组岗位职责

1:督导组设督导员和督导助理两个岗位,督导组由营运部经理负责,对盘点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督导员由各部门领导或主管担任。助理由人资部安排。

2:督导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位并组织盘点事项宣导,负责盘点人员编排,签到,区域的划分。

3:督导员负责对辖区盘点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对已盘商品实施抽盘、复查。发现问题即时记录、签证。盘点结束应将相关资料移交本辖区监盘人员。

4:每一盘点单元抽盘次数不能低于5款、每一核算单位抽盘次数不能少于15款。

(六)监盘和总务岗位职责

1:监盘人员对本区域的盘点工作负有监察责任。负责检查盘点前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答复盘点制度咨询,监证区域划分,监督盘点过程。

2:监盘人员有权对盘点中发现问题向督导组提请协助。负责汇集盘点错误记录,分析调查错误原因,有决定是否实施复盘,重盘等权限。

3:负责本区域盘点单据的接收,整理,和移交。盘点单与电脑清单编号应一致,如由多台收银机输录时应检查其电脑清单和盘点单是否重新编号,以便核查。

4:负责检查盘点单据是否编号完整,签证齐全。资料不得缺损,遗漏。保持单据分类清晰,顺序不乱。

5:盘点后数据整理;盘点汇总表中的差异数据应上报调整,监盘人员应对差错数量,次数进行登记统计。盘点区域责任人应对盘点结果进行认真检查,分析。监盘人员要对差异表进行全面审核。并配合信息部人员帮助查找差错原因。汇总上报调整。盘点后发现差异数量按盘点差错处理。

5:总务人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务部经理担任。

共 5 页

1:盘点结果由区域店长安排人员审核,发现非人为责任问题并有确凿证据时可填写“盘点差异调整申报表”申请调账。但差异部份按盘点差错论处。

2:财务部收到“盘点差异调整申报表”后应立即组织审核,复盘,分析原因。签署调账意见并上报总经理。

3:财务部应根据审批意见对“盘点差异调整申报表“进行调账。同时开列罚款清单并呈报总经理审阅。

4:各店柜须在3日前送交“盘点差异调整申报表。

5:各店柜须在4日前完成重盘,复盘工作,解决争议问题的复议工作。5日前盘点工作必须全部结束。

b:奖惩条例

(一)盘点工作奖励事项:

1:举报盘点工作中违规操行现象的人员奖50元。 2:提出有效的改善盘点方法或建议者奖50元。

3:盘点盈亏表累计串码在10个以内,盈亏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奖该部门300元。 4:参与该部门盘点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同样参与奖金的分配。(监盘和督导人员不参预分配)

(二) 盘点工作处罚规定:

1:盘点前准备工作不到位并给后续盘点带来不便或发生错误的罚部门30元。 2:盘点责任人迟到10分以内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罚款20元 ,超过20分钟罚款30元。无故不参加盘点者以旷工论处。盘点请假要扣绩效分5分。

3:不按规范填写盘点单或遗漏其中项目,编错页码,字迹潦草难以辨别的每单罚款5元。

4:在盘点中发生差错或串码数量不超过10件时一次罚款5元。(含10件)超过10件

的一次罚款10元。超过30件罚款20元,若差错数量超过50件时,一次罚款30元。

5:盘点清单录入员在输录过程中发现差错不作记录,不向监盘报告,一次罚款5元。 6:盘点清单录入员对品牌,编码差错没能及时审核发现视同录入错误。录入错误一单罚款10元。单据丢失一单罚款20元。

7:审核人没及时发现盘点单的差异或总数汇总错误,每单罚款5元。

8:审核人在整理盘点清单时若出现清单序号混乱罚款5元,单据缺失每单罚款20元。 9:审核员对有误电脑打印单据未能及时发现视同差错处理,差错一单罚款10元。经审核发现错误但不作记录,不向上报告一次罚款5元。

10:审核员在整理电脑打印单,盘点单时若出现单据编码不符,序号混乱罚款10元,单据丢失一单罚款20元。

11:督导员无故未能按时上岗者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罚款30元。

12:督导人员所辖区域发生重大盘点事故时,督导员应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接受处罚。不对盘点单元实施抽盘的罚款100元。抽盘次数没有达标者、每单元少盘一款罚款10元。

13:监盘人员无故未能按时上岗者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罚款30元。

14:监盘人员监督不力,对盘点人员反映问题不作记录,上交盘点单据零乱无序,编码不全的罚款30元,单据丢失的罚款100元。

15:因总务人员调度不当造成盘点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时,罚总务人员300元。

16:部门差异表逾期未能上交,罚该部门每人10元。(按日处罚由柜长代理)

c.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批,各部门宣导后试行且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以确保一方平安,同时有效做好服务工作,使师生吃的好、吃得卫生。特制定《奖惩制度》,以促进规范操作,落实有关的责任制。

1凡发现工作人员为落实工作人员卫生规则的任何一款的扣款20元。且及时纠正,如发现后,经指正教育不改正者,扣款50元。

2 对于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则中的任何一条款的扣款20元,且要求及时纠正,若发现后,经指正教育不改正者,给予学习有关规则一天(作事假处理),并扣款50元。 3 对于没有清洗干净饭菜原材料就进行烹饪造成饭菜中有异物者视情节轻重扣20-100元。

5蒸饭有一次不熟的、炒菜有一次味道很不好的师生反响很大者扣款20元。

6 按时开饭,除特殊情况外,有一次不按时开饭扣款20元。

8 食堂的粮食、调料、菜油、肉菜等原材料,不能带回家,有一次这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扣款50-200元(并请退),情结严重的报送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生活老师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一、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元;10—20分钟内,每次扣15元;中途离岗超过20分钟,每次扣50元;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工半天,每次扣100元;旷工加重处罚。

二、处务会: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一次扣10元;事假一次扣2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

三、晚上按时点名,发现未归学生,作好记载,并立即与班主任联系:未记载、未联系者,一次扣10元。

四、按规定时间关灯,并督促学生安静就寝:未做到者,一次扣10元。

五、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并按规定时间督促学生离开宿舍:未做到者,每查出一次扣10元。

六、督促学生做好寝室清洁卫生,整理好内务:未做到者,一次扣10元。

七、检查、督促学生关好寝室电灯、电扇、水龙头:未做到者,一次扣10元。

八、对寝室违纪的学生必须进行教育:未教育处理,直接交-班主任或德育处者,一次扣20元。

九、学生损坏寝室公物,未作出及时赔偿教育处理:查出一次扣20元。

十、走读生进学生寝室,查出一次每人次扣奖金10元。男女生就寝后混出寝室不归寝,查出一次每人次扣20元,男女生寝室留宿异性,查出一次扣除50元,对于情节严重,并且生活老师没有进行管理者加重处罚。

十一、未经学校同意,善自收取学生费用:查出一次扣50元。

保卫人员工作制度

1、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热情,对待工作不怕吃苦受累,履行岗位职责一直表现突出的由人事部酌情给予现金奖励。

2、严格自律,遵守酒店规定,服从领导管理,团结同事,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表现出色的由人事部酌情给予现金奖励。

3、责任心强,岗上工作一丝不苟,维护企业形象,爱护公司财产,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由人事部酌情给予现金奖励。

4、倒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岗,迟到5分钟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并罚款50元,无故缺勤者按旷工一天处罚并罚款100元。

5、每日要求做巡更记录,且必需真实准确,经发现虚假、慌报等情况当班人员罚款50元。

6、值班室记录本上必需记录真实,经发现记录本未填写或不真实,刚处罚当班人员50元,如记录本上无职班人员签字则视为旷工。

7、严格执行上级安排事项,不听从安排者罚款100元。

8、值班室管理:上班时间严禁睡觉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指挥车辆手势不端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20元)

9、凡交-班人员未打扫值班室卫生,当班人员罚款20元。

10、当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酒店停车收费制度,如因态度不好引起宾客投诉的每次处罚100元。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舲;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五

信江教育中心竭诚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做好服务工作,相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为此我们按照制订的服务质量标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1、值班人员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午间活动、晚间活动、午间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务值班人员与生活老师要提前上岗,做好准备。值班人员必须在安顿好学生后方可离开中心。

3、学生未到未请假,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4、学生如身体不适,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及时送医院诊治。

5、家长来访,所有老师必须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语言文明。多与家长沟通,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6、经常听取家长建议,了解家长需求。

7、科任老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任何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认真管理好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活动。

9、所有老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耐心,不歧视、讽刺、斥责和体罚学生。

11、凡是学生经过的地方不乱堆放杂物,保持走道畅通。

12、中心老师要经常检查宿舍、桌椅、电源等,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师必须认真贯彻卫生系统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要进行相应体检。所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厨房严禁学生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烧煤时注意空气流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为保证信江教育中心学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学生必须服从中心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尊敬老师,听从老师安排,团结同学,不说粗话、脏话。

三、不乱拿乱放,爱护中心的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禁止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四、注意安全,禁止在放学路上、活动场所及教室里打闹。不在路边或其它地方逗留、玩耍。不爬高。不在室内外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拿危险物品对人指手画脚,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去室外活动必须主动请示老师。

五、爱护中心的环境卫生,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大小便后及时冲水。

六、饭前洗手,不挑食,注意合理饮食,保持桌面地面清洁。

八、不要带贵重物品到中心玩以免丢失。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及管制器械进入中心,以免引起意外。

九、每个学生都应把学习当成首要任务,作业不懂要问,写完主动交老师检查。

每人每天十分制,违反一条扣1分,月底进行总评,对表现好的同学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屡教不改者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并劝其退出。

学生托管协议书。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六

一、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二、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遵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管理法律法规。

四、从事放射治疗工作人员应取得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并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放疗科主任负责放疗科质量保证和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五、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规定配备必要的个人放射防护装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装置。

六、放射装置场所必须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联锁装置、辐射报警装置和工作信号指示装置。

七、建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切实做好放射安全防护工作,发生放射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放射装置的维修保养、剂量监测和环境辐射监测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七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切实加强机关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xx乡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8日

xx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一、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每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中心学习组、全体乡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研究活动日。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考核制度。签到册由会议主持人收集并交纪委书记保存,一月一结算。学习、会议每迟到、中出、早退一次惩扣5元,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并惩扣40元。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每次惩扣5元。

第四条 办公室每月出《xx信息》2期,《中心学习信息》1期以上,每次党委会、党政干部办公会必须撰写《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呈报,否则一次惩扣20元。

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财政全额负担的事业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 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向书记、乡长写出请假条,书记在家由书记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批,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交党政办,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 开会、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含主管部门)或党政主要领导的通知或同意方可认可,党政办公室必须有专门的记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每天惩扣40元;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按《公务员法》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考核为不称职。

第九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村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和其他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每发现一次惩扣50元。

三、首问责任制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十一条 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第十二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

四、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乡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和物资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需在店内赊欠的物资,由办公室人员凭政府打印的专用资金赊欠单填写好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事由,同时签好字。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一律由个人负责购买,不得到办公室领取。

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乡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出差、学习考察,其住宿、车船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并凭党政办出据的差旅证明单到财政报销。出差标准为:途中补助县城每天10元;出差(培训、学习、会议除外)误餐补助县内每天20元,县外市内每天30元,市外省内每天40元;短期培训、学习的县内每天补助5元,县外的每天10元;凡在县城有住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在县城无住房而会议也没安排食宿的`每晚住宿费不得超过80元。宣汉至xx车费每次30元。

第十六条 来客需招待的,由党政办上报乡长、书记同意后,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内(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就餐的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就餐标准:早餐每人5元,中餐及晚餐每人15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标准,必须经乡长、书记同意。来客原则不上包包烟,如需上包包烟,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各部门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一切费用由部门负担。

第十七条 租车管理,原则上不准租车、包车,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包车、租车的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标准为xx至宣汉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先由用车人自行支付,本人凭票签字报销,不允许赊欠车费。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奖励。凡在国家级报刊上登载一篇,奖现金500元;在省级报刊登载的,奖现金300元;在市级报刊、电视台登载或报道的,奖现金100元;被、县政府、县电视台登载或采用的,奖现金30元,被县级其他部门登载的,奖现金20元。

第十九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所有开支由经办人注明事由交乡长审签后,送书记会签方能支付入帐。重大资金支出,原则上由党政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乡长会签后方能支付入帐。

第二十条 严格审计报销制度。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所有经费收支由乡财政所每月底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交1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二十一条 帐务公开制度。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表。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每半年在党委会上公布一次,年底向全体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五、报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林业、国土、城建、计生、民政等项目的审批及上报,由各部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盖章上报或审批,坚持每月研究一次。

六、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机关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政所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不准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二十四条 凡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机关,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五条 节假日值班(双休日)由党政办负责,年终累计补助xx元,五一、十一、春节由政府另行安排,补助40元/人、天,并备好记录本,值班人员对来电、来访要做好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值班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

第二十六条 加强档案管理。档案必须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二十七条 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对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要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水电管理。各办公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若发现“长明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次。机关住宿同志用电实行电表抄表制,每月抄表一次,并按照实际用电度数计算电费,在其补助中扣除。党政领导办公室每月核定用电10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卫生管理。政府除因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杂工,每次大扫除(包括会议室及礼堂)由党政办公室提前通知,凡是不参加者每次惩扣10元,迟到、早退者惩扣5元。平时清洁打扫区域分为:院坝由党政办公室排班打扫,各楼层由各楼层负责打扫。凡打扫不清洁,惩扣责任人10元并限期打扫。

第三十条 各类文件经主要领导签发,打印样稿后,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主要领导审稿,准确无误后方可打印。非文件性材料表格,确需打印、复印经分管领导核准签字后,交打字室打印、复印。

第三十一条 印章使用。各印章保管人都要慎重使用印章,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办理重要事项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离乡政府。加盖部门公章,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十二条 微机打印材料及管理。微机室打印主要是为党委政府服务,部门需在微机室打印的材料,由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签字后方可打印,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签字打印材料,扣打印人员工资50元。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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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八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订如下考勤规定:

一、每日工作时间 :上午8点—12点,下午1点—5点。

二、教职工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加班的,实行倒休。

三、各类假的审批和待遇

1、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经指定医疗机构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相关部门批准,学院人事部门核准,按工伤假处理。

2、病假:

(1)因病请假,必须取得医院证明,并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方可按病假处理(无病假证明的休假按事假处理)。

(2)病休3个月,需要复工时,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本人申请,人事部门核准,经院领导同意批准,方可试工,试工期为1个月。病休6个月以上者,试工期为3个月。试工期内其原病复发,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继续休假的,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试工期间内不享受学院系数绩效工资。

3、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报告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必须及时向部门领导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中层以上领导请事假,均由院长和党委书记审批。学院科级干部请事假由部门领导签批后,报请学院分管领导批准。科级以下人员请事假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3)批准权限:教职工请事假1天者,由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事假2天或每月累计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

4、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间不享受院内所有绩效工资。

5、下列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可按公假处理:

(1)教职工未成年子女患传染病,需要在家隔离照料,凭医院证明,可准2天公假。

(2)教职工住宅设施安装与维修煤气、暖气试气,凭有关部门证明,可准假1天。

(3)教职工直系亲属病危需陪床者,凭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相关证明,可准假3天。

6、迟到和早退:

未按时上班者为迟到,按下班时间私自提前离校者为早退。学院召开的各类会议迟到或早退者视为一次出勤迟到或早退。

四、其他规定

1、教师在返校日因故不能返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其1天按2天计算。

2、凡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日工资和当月院内绩效工资。

3、在节假日期间或教师不坐班时间内,学院因公通知本人到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校者按旷工处理。

4、每月病假超过7天,事假超过5天,或连续休病事假(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累计超过10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5、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20%;三次以上者,扣发绩效工资的50%。

6、个人在考勤上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如本部门负责人作假或协同作假,加重处罚。

五、其他各类假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勤管理

1、各部门设考勤员,管理日常考勤工作,要求当日考勤当日记。

2、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3、各部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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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防护制度篇九

(2)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4)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6)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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