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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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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汇总14篇)
2023-11-13 05:48:22    小编:zdfb

总结是一个反思和重新思考的机会。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是每个学生都需要掌握的技能,下面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写作技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幸福秘诀,希望大家能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一

托马斯·沃尔夫说:”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里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里,自己的记忆里,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它。《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就是这样一本书。

本书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的村庄为起点,从各个侧面梳理了中国乡村这一百年来经历的多次不成功转型,以及由此带来的乡村衰败。这本书的后记归纳了书中各章就中国乡村一百年来经历的现代化、革命化、城市化三大转型浪潮,指出由此导致中国的文明重心及人力、物力资源开始由乡村转向城市,成为农村萧条之始。

这是一本闪耀着对乡村、农民深切关怀的人文主义精神的佳作。这本书的源头,或者说生发观察与思考的引子,是在熊培云先生个人的故乡村庄,但记述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甚至可以说是中国乡村百年来遭遇多轮外力驱动转型的负效应的总结。书中提出的思考,并非作者臆造,也非理论观点对历史和现实的简单投射,而是建立在作者对方方面面文献资料的收集分析基础上,以及坚实的实地访谈。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懂村庄,读懂中国。熊培云数年沉潜,心血之作,其中部分篇章曾以“乡村纪事”连载于《南方周末》,写作时间跨越十年,备受各界关注。以自己家乡的村庄为考察对象,以小见大,通过一个村庄的历史,反映现代中国百年历史的发展脉络与兴衰。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二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中国》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平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中国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

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书记,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中国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中国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四

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

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

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

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

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

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五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农村是中国的大后方,是转型期中国的根据地,而农民正是中国社会金字塔的地基,是藏于泥土的一部分。”这是作者对农村在我国发展中的定位,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否发展经济就一定要以牺牲农村为代价?放眼世界我们就会发现,农业往往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如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而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我国却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如何提高我国的农业水平,为顶层设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需要我们重拾《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提到的小岗村当年土改的智慧,使农民的农业生产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这应当是发展者所关注的重点。

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也应该合理规划,做好相关的辅助工作。只有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户籍制度的壁垒,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农民意识到土体不是他们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本,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失去土地而无所依靠,社会和政府能够做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拆迁不会再如战争一般充满硝烟与鲜血。

城市化与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终结。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们回到乡村的逆城市化是城市极端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正如作者所说:“没有乡村,城市就像一个无根的漂浮物。”城市化与乡村并不对立,而应该城市化是乡村的复兴,政府如果能在城市化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乡村也可能对城市病的消除起到有效作用,如作者所说:“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怪胎。”这可以从“北上广”等大城市如今所面临的城市问题可以看出,而近年来兴起的农家乐正说明了乡村才是人们的理想休憩之所。

无论城市生活如何流光溢彩,乡村才是我们的家,每年的春运便是最好的说明。那些工作在城市的人们,不远万里爬山涉水回到乡村,这一切只是应为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我们有多大成就,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我们终会回去,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六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里所说:“在中国,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这不,前两天青岛的平度村拆迁征地发生了流血的事件。因村民不满征地,守卫自己的土地而被烧死在帐篷中。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中所述,不仅小堡村,中国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中国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七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求学,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死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死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血淋头,上吊自杀。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八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阅读过的第二本熊培云老师的书籍,上一本还是高中时读的《自由在高处》。时隔两年多再次翻开他的书,他的文字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读着这本书,感受到他对故土的思索与哀痛,就像是听一位老朋友在向我娓娓道来他的人生经历与所思所想。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讲述了熊培云回归自己魂牵梦绕的江南故乡――小堡村之后,结合历史过往与现实中的人情事态,探寻曾经的杏花春雨的精神家园为何消逝,并且他结合社会、文化、经济、宗教,试图从村庄沧海桑田的变迁中以小见大,摸索出国家乃至整个时代发展的脉络。

在他的笔下,现代的村庄日渐衰落:大量的年轻人离开乡村去往城市打工,村庄里的人越来越少;村庄里作为时代变迁见证的古树或被卖进大城市、或被偷进大城市,那些关于古树的回忆和人与树的羁绊一去不返;乡村物是人非,曾经的乡村精神无从再现……并且,作者还描述了曾经小堡村中发生过的日军的屠杀、人民公社、现代工业污染等等,哀痛于农民遭受的苦难和家乡的败落。作者曾说过“我的村庄就是我的世界”即是他的一种精神生活,当他深爱的村庄被摧毁了之后,想必他的精神世界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在书中写道:我们虽不亲身经历死却见证了无数的生离死别,故土不再,亲人不再,往昔不再。我们畏惧的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守不住那些美好的事物。而且,我们无一不面对这些,无一不在各自的有生之年,年复一年见证死,见证美的消亡,任凭她在可望不可及处褪尽容颜,谢了芳菲,或像金色流沙从指间流逝。

中华文明曾经的内核是农业文明,华夏大地正是因为农耕文化而孕育繁衍了许许多多的后人。中国古代有无数描写乡村的诗句,从“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的忙碌,到“山上层层桃李花,云间烟火是人家”描绘出的乡村的美好烟火气息,再到陆游诗中“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的`闲适宁静,古代人眼中的乡村是一处能使人心旷神怡的归宿。但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乡村的土地不断被蚕食,乡村走向衰落,后人们或许再难以真正回到乡村寻根。我叹息于曾经生机盎然的村庄的没落,感悟到它们遭受苦难之后未必能够重生蜕变,走向辉煌,而是也许就此渐渐湮灭于时代的车轮之下,成为一粒微小的尘埃消散于风中。也许这是时代的发展注定要发生的事情。

我虽然没有熊培云老师那么浓重的故土哀思,但我其实能够理解他。我虽然是出身在城市里,但是因为我的母亲的故乡在一处江苏北部的乡村中,每逢过年或者假日,我就会被母亲一起带着回老家去看望我的外公外婆,因此我对乡村并不是很陌生。我还记得我小的时候和表妹在乡村里的快乐时光,我们不仅能和大自然亲密接触,比如一起在田地里玩耍、在小树林找不同的树叶和昆虫,还可以和小动物友好相处,比如近距离观察小羊小牛,追着外婆家的小鸭子到处乱跑。晚上不仅可以在天空中看到漫天的星星,拨开草丛,还可以发现萤火虫组成的另一方流萤小天地,而城市夜晚的天空中永远只有零星几点,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也将人类与大自然远远隔开。所以乡村对于儿时的我是一片乐土。但是现在再回到那个小村庄,它变得陌生起来,以前的小树林不见了,变成了几栋矮矮的楼房,曾经我嬉戏的田野上修建着不知名的建筑。虽然这代表着这个村庄物质经济上的进步,我相信这种发展对于当地人的物质生活是好的,但看着村镇渐渐变少的人和远处工厂烟囱中冒出的烟,我还是无比怀念我小的时候它的样子,我很担心下次我再回去的时候,黑夜里漫天的繁星再也不见,只剩下漆黑的天空。

在鲁迅在《故乡》中,描写了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现实中的和理想中的。每个人都回不去回忆中的故乡,不得不面对现实中的故乡,并且希望故乡未来能回归理想中的样子。我理想中的乡村,既能够得到经济上的一些发展,又保留下乡村特有的精神传统与文化习俗,不要过度的商业化。希望在疲于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后,人们回归乡村能够静下心来,得到一种“慢”的体验。如熊培云在书中写道:我在书中屡屡提到的需要保卫的乡村,并非只是地理意义上的乡村,更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一种热爱生活的态度,一种建设家乡不奢望天堂的从容不迫。这样的乡村,既不拒绝人类共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又与所谓的主流世界保持着必要的距离,它不会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丢掉自我,迷失于狂飙突进的时代游戏。

除了他的故土哀思,书中提到的很多问题都是很现实的问题,比如三农问题、乡村的民主建设的挫折、环境污染等等,有一些已经有了解决之道,而有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至今仍在摸索之中。并且书中有提到一些政治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以前学的是理科,其实有的问题我具体也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做过多阐释,但我能从书中感受到农民的不容易,希望政治政策能够不断完善,使农民们过上更好的生活。

读了《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这本书后,我觉得熊培云有一种悲悯的情怀,书中饱含着他真挚的情感,并且他不仅对他的村庄、村庄里的村民有情,对草木动物也充满爱怜。除此之外,他能深入乡村,耐得住寂寞,沉下心来写下书中的一些问题和思考,真的很不容易。能有这样一个机会读到这本书,我也有很多收获,对故乡这一个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心灵的栖息地,不要无处可依。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九

读熊培云先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总是让我发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追问,关于村庄的追问。也许,是因为我也有过在村庄里生活成长的经历,也有过几乎逃离般地离开村庄的历程。有过这样的经验的,一定有许多许多人。

就如熊培云先生所说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当农村源源不断地把生产资料送往城市的时候,城市的工业化得以提速,城市生活有了切实的保障,而农村却因资金贫乏、人才匮乏、政策限制,而呈现出一定的衰败和沦陷。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通过升学、入伍、进城打工的方式,离开他们的家园。这有什么办法呢?不离开,就意味着可能没有前途,没有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千千万万离开村庄中的一员,我承认,二十多年前,当我离开村庄,踏上城市、跨进工厂门槛的那一瞬,是多么欣喜,值得庆幸。但随之而生的,是我对村庄的无限牵挂,因为那里还生活着我的父母。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村庄已不是我的村庄,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当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的田地就被其他村民“瓜分”了。只要户口从村里迁出,虽然是生于斯长于斯,但从法律意义上你已彻底不属于这个村庄了。城乡之间的楚河汉界就是如此分明。

造成这种诡异结局的原因,常常会直指那个阻碍城乡交流的户籍制度。好在,冰封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制度,到今天似乎有了消融的一天。社会的改良和变迁,并不像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那样立竿见影,总是在经历很长的努力后,才艰难地向前迈上一步。所以,我们对于村庄的期待,也不必那么悲观和失望。

对于许多人来说,现在的村庄大多看不到古树,也不见了小桥流水、鸡鸭成群、牧童横笛。可是,没有这些就不是村庄了吗?对于这些心怀念想没有问题,谁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村庄。但是,究竟是谁,还想保留着这样原生态的农村?如果出于对农村乡土历史的研究,这情有可原;出于对乡村旅游前景的考虑,也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早年逃离乡村的人——如今的新兴的城市人,满足他们的怀乡之心,就要让这样的村庄长久地保持着她的原始模样,那就显得过于矫情或者是自私了。因为,经历过原生态农村生活的人,都会苦恼于在农村谋生的不易、出行的艰难,还有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糟糕。

谁人故乡不“沦陷”?也许真的是如此。但是,在“沦陷”的同时,是不是又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生长?当我的村庄被拆得只剩下几户人家的时候,我也并不想坚守。因为新农村的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的标准,出行更加便利,生活更加舒适,父母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会更加健康长寿。当年过古稀的父母也领到了社保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种种好处,我深切地感受到,如今村庄的变化,已不仅仅只是她的外形,还有影响人的内心的东西也在滋长,村庄里的人也显得更加自信了。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能感受到熊培云先生对他所住的小堡村以及类似中国村庄的认识也在一步一步地深化。他是一个建设型的学者,他在叙述着对村庄的依恋,也在用他的力量,试图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村庄的面貌。他在他的小县城建起了一座图书馆,以实现他的“两千分之一”的改变——因为中国有2000多个县,如果你改变一个县,就是两千分之一的改变。

我们是不是可以如熊培云先生那样,不管曾经以何种方式逃离村庄,今天都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去回馈你的村庄,让她更加富足、文明,自由而富于理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打破人才、资源在农村只出不进的所谓“鱼笱效应”,通过反哺与回流,实现现代乡村的复兴。到那时,你住过的村庄还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已经不重要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十

我需要一个村庄,还是记忆中的模样,风带来尘灰想将它掩埋在深处,雨却一年年地将这些尘灰洗去又带走。我的村庄生于泥土,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在风雨中渐渐地站住了脚,有了石头的颜色,也有了石头的硬度。但我知道,在它的深处一定有一g最柔软的泥土,始终保持着最初的质地,拒绝石化,不管时光流逝了多少,那里依旧温暖、潮湿,是村庄的心。

我更需要一位父亲。他已经衰老,双腿陷在了土里,并且越陷越深;他的身体越来越矮,土地和庄稼的引力让他已经无法直起腰板;他满面皱纹,像他曾经辛勤耕种过的田垄;他满头白发,像老秋时挂满霜花的麦秸;他的双手屈曲着,无法伸直,似乎一直握着镰刀的木柄,撒不开手。但我还是需要这样的一位父亲,虽然我的躯壳已经被命运锤炼得坚硬无比,但我也必须让我柔软的心和他的心相通,我甚至比年少时更需要这份彼此的牵挂。

我的父亲如今就生活在村庄里,他和许多年迈的老人一起坐在村庄的中心,那里空气温暖,阳光将他们的影子印在墙上。他们静默着,彼此并不交谈,就像一尊尊雕像,安详地坐在时光的水边,浑身渐渐地现出了一道道裂纹。

在这些老人的面前,是一片宽阔的空地,这里曾经是村庄的打谷场。几十年前,父亲和村庄里的男人们一同将稻谷铺在这块地上,然后就有一匹老马,拉着石滚子,一圈一圈地顺时针在上面走。父亲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抱着鞭子,走在老马的头侧。他十分娴熟地掌握着步伐,仿佛踩在了一根秒针上,不快一步,也不慢一步,一直稳稳地合着时间跳动的节拍。

这一块土地,如今已经铺上了平整的石砖。那些早年稻谷的香味,被禁锢在了石砖下的泥土里,将一直伴随着村庄,直到永远。而在石砖的上面,此刻正有一群儿童在嬉戏玩耍。他们绕着圈子跑,为了躲避中间那个蒙着眼睛的男孩。蒙眼的男孩追啊追,到处乱摸,他有一刻就摸到了父亲和老人们端坐的墙边。但他是聪明的,将老人们逐个摸了一遍,很快就掉了头,向孩子们嬉笑的方向跑去。

我要是那个蒙着眼睛的男孩多好,摸到父亲的手时,兴奋地摘掉眼睛上的布条,再惊喜地将父亲抱住,大喊一声:你跑不掉了。可是我已经到了四十五岁,而且远离着父亲。我年少的时候一直跟在父亲的身后,走在他趟出的路上。也许是我走得太心急了吧?竟然将父亲追老了,走不动了。现在,父亲把路让给了我,他不得不坐在原地休息,换成我继续前行。路太难走,我没有精力回头看他,但我知道,父亲就坐在我的身后,一束目光粘在我的脊梁上,让我不能停下脚步,也不能弯下腰。

到今天,父亲已经七十一岁了。他艰难地跋涉到现在,满面尘灰,身心疲惫,几乎耗尽了力气。他十八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硬靠着一副肩膀撑起了压在全家头上的困苦。关于父亲的记忆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开始的.。那时父亲正年轻力壮,他沉默地走在我的前面,用身体挡住了所有的风雨,但他闭口不言,所以我那时一直体会不到风雨打在他身上的痛楚。

父亲一生与土地和庄稼为伴,他的时间有一大半都被玉米田吞噬掉了。我能记起童年的事。他早晨走的时候我们还没有醒,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我们已经睡着了。但我知道,他每天走的时候都会挨个地摸摸我们的头,从大哥的头摸起,然后是我,最后是我的三弟。他回来的时候也会这样摸我们,从三弟的头摸起,然后是我,最后是睡在炕梢的大哥。他摸完我们,就默无声息地接过母亲递给他的饭碗,坐在黑暗里吃饭。

记忆中父亲中午很少回家,庄稼绊住了他的脚,他在玉米地里干了一上午,又干了一下午。每天中午都是母亲将饭送到地里。我十岁的时候独自给他送过饭。他躺在地垄沟里,头枕着锄把,身上全是绿色。一只蚂蚁把他当成了土地,从他的裤脚往上爬,一直爬到了他的脸上,他却浑然不知。

在村庄里,我们兄弟三个就是三株玉米。我不得不钦佩我的父亲,他就如一块干巴巴的海绵,在重压之下,总是能奇迹般地挤出一滴又一滴的水来,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不被其他庄稼拉下。而他却越来越干瘪、破旧,变成了一块破抹布,躲在了丰收之外。

父亲越来越老,也越来越固执,他执拗着不肯离开村庄一步。他像其他所有的老人一样,双脚已经在村庄里扎根,血脉已经与村庄相连。他们就是整个村庄的心,被包在了村庄的深处。

这些年父亲忽然开始信仰了基督教,他笃信人死后可以升入天堂。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捧着一本圣经在看。父亲之前并不认识几个字,但他现在却能把圣经通读下来,这令我十分惊叹。我总希望父亲的心再虔诚些,更希望在我们的头上真的有一个天堂,这样,在父亲把人生之路走完的时候,就能洒脱地切断对我们的牵挂,彻底地忘记尘世给他带来过的磨难,轻松地进入一个令他愉悦的世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十一

作者以童年的经历,结合共和国以来中国农村的变迁,深刻反省了中国农村历来贫困的根本原因。从日渐消散农村里,反思改革的许多逻辑起点。

顺应中国一句古话,“得民心者得天下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赢得了中国农民的支持,不多时,却以"合作社“的方式,巧妙的土地所有权收了回去,作为一个国家集权主义的社会,计划经济给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好爸爸“型的政府,包办了太多市场经济的事情。

人群中的短视行为,造成了乡村许多美好事物的不断消失。

不平衡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恶化着乡村经济体。

作为农村断层的一代人,深深为回不去的故乡感到担忧,新农村建设,不应当简单的把农村人赶到楼房中去,农村建设应该交给农民自己来设计,不应该自以为是的越俎代庖。

读完本书,深感自己阅历的浅薄,许多有思想的书尚未阅读,比如《论美国的民主》等等,人作为一颗有思想的芦苇,也应当形成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也一定要建立在广泛猎取的基础上,不然很容易陷入逻辑的怪圈,得出一些荒谬的结论。

多读书,多思考。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十二

有一年,家里遭了贼。天刚擦亮,父亲拎了盆到仓子里面的大缸去拿冻豆包,见头晚锁得好好的仓门大敞实开着,仓里的一把锄头被拿出来,支在仓门上。挂在仓里土墙上的两张已熟好的羊皮不翼而飞,还有半袋土末啷唧的破瓣豆子。家里其实还有十几斤预备过年的大米,就藏在贼眼皮子底下的一只小缸腿里,贼居然没有发现,幸免于难了。天放亮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沿了地上的脚印,一路追下去,那贼是从屋后的村路向了西走的。在村西头路北一户人家的猪圈石墙上,那半袋华而不实的土瓣豆子,被贼扛了一段路后丢弃了。那地上的摸棱两可的脚印却没有停,而是一路往西,出了村子,父亲就断定那贼是从河西岸来的。

听说,有的贼很凶,夜里来了也不背着你,先朝你的院子里扔一块下了药的馍,结果了你家狗的性命,从而这不知死活的“报警器”就消停了。而后那贼们拿根棒子把你家屋外的房门一支,吼一声,别出来啊,我们手里有洋炮,就肆无忌惮地开始翻仓子了。屋内的人则如热锅上的蚂蚁,束手无策着干着急,只得吃哑巴亏。

也有的贼是临时起意。比如他们出去闲溜,也到别人家串门儿,见你们家人正在村里的一户人家玩扑克或打麻将,钻头不顾腚地玩得暗无天日,就料定你们一时半会散不了,所以他半路从那户人家像一个看热闹看倦的人一样,偷偷地潜出来,而趁了夜色到你家的院子里,把你摞在窗下的黄豆扛走两袋。其实,这样的'贼都还是平时看着挺不错的人呢,没准儿,你们白天还在哪家哥长弟短地一起喝过酒。

贼,是够贼,他们的眼睛贼,心也贼,那心里常不露声色地惦记着人家的东西,那眼睛里时常见了人家的东西就闪着贼光。那一年,收秋的时候,我发现地里丢了有半车的葵花,菜板大的半车葵花头生生地被人割去了,我们白白付了一年的辛苦,到头来竟被贼人捷足先登,且那贼眼光锐利,专拣大头的掐,小头的都原原本本地给我留在了地里。我暗忖,这贼可真能掐算时日,在排排片片,那么茂盛的田野里,他居然最知道哪块地的庄稼长得好,上得成,而赶在人主人之前去把它收拾掉,而此时那地的主人很可能正在村庄里面拿稳,说再让那庄稼上得成一些。他哪知道,在他经过了一夏的农闲,还没完全收拢起散漫的心思的时候,那贼已经先下手了,他们真无愧于“贼”这个封号,贼得邪乎。站在那块地里,看到那些根根秃头的葵秆上的伤疤,我和妻就心痛不已,一边拎着镰拣人家的残羹,一边不住地扼腕。

做农人不容易,种点子地也受贼的气。每个村庄都有养牛羊的,你的地又不在家跟前,在几里外的山里。这些丧尽天良的小子,趁你不在地边,敢把成群的牛羊赶进田里去,把你的田糟蹋得不成样子,和贼无别。

村里多麻雀,村人向来管它叫“家贼”,它自己不垒窝,专盗人家的房檐子,钻了洞藏身,又总看着农人院中的猪食槽子和鸡食盆子,打食吃,呼地一群,赖皮地见势起落。它们也看着农人场里的粮食,在谷糜的垛上落了黑压的一层啄食。有这东西,村民便不敢种麦子。因麦子熟得早,又种得片量小,就被麻雀给看上了,地里多处支了木杆,挂了衣服,可时间久了,那麻雀敢往那假人的身上拉屎。无奈,农人只得拎了一破锣,整天铛铛地在田里敲打,并扯了粗犷的嗓子吆喝,可那麦子还是被弹得遍地。

在麻雀于村里村外横行的时候,平时一向以仁者形象示人的喜鹊也开始溜进村里兴风作浪。它们常趁夏里农人下田,家里无人的当,抓农人院中葵花秆夹的栅栏内的鸡雏吃。农人回来,趴栅栏一看,鸡雏就无缘无故的少了几只。这么干的,还有老鼠,它们撅着屁股从石墙的缝子里面钻出来,咬小鸡,肠子都拽出来。见人来了,就拖着笨拙的身子一头又钻回墙缝子里面去。有老鼠,家里的粮食就不敢就地搁,都得用石板或木杆搪起来,可还是会被老鼠把那麻袋盗得尽是窟窿,粮食撒了一地。也有的人家把夏里的炸子从家附近的田中撤回来,就随手放在了仓房地上的一角,时间久竟忘了。不知在哪个夜里,被只嘴贱的老鼠闲磕牙给嗑响了,房子盖差点没给掀了,一家子人都被猛地惊醒了,还有左右的邻居,全以为地震了,可那老鼠竟连个影儿都没找到,早炸飞了。

村人家的狗和猫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呢。母亲家有一年杀年猪,在院子中给猪开膛,边卸肉边往仓子中倒腾,一个没看到,竟让村中赵家的一条老狗给钻了空子,几十斤的一个猪肘子被它给拽去了。一家人还以为出了鬼,吃到了怎么找也少一个肘子,过去了大半年才听那家人说,她家的狗叼回去了一个大肘子,卧在她家的柴垛下吃了好几天。猫也得防着,一不注意,你过年买的一条鱼或几块冻豆腐就有可能被它给啃去了半拉。

老鹰就更不必说,它们在庄里向来是挂了贼名的。它们常常风筝一样地在村庄的上空盘旋。母亲家曾有一只母鸡被老鹰给捉了,就按在院落外的胡同里啄食。母亲走出院门时,那鹰正躬着背,勾着脖子,背对着母亲,静得石头一样地按着那鸡吃呢。母亲老眼昏花,还以为是谁家跑出来的火鸡。可就在她走近的时候,那鹰回过头来,冷峻地看了一眼,才一震宽大的翅重又飞到庄子的上空去了。母亲一看,那鸡已被吃完了半拉,竟还活着。母亲把那只可怜的鸡抱回屋里让父亲杀掉,炖了,人吃剩下的一半。一走路都直散脚的父亲竟还埋怨母亲,说要是他,就把那鹰给抓住了,鹰已经贪吃得忘形,伏那了。母亲听父亲这话就生气,父亲已经老得越来越认死理儿了。

看似平静的村庄,其实也蛮不太平,村庄里有这么许多的贼,可是我们还得生活,总不能听啦啦鼓叫唤就不种地吧?对于这件事,我用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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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十三

漫漫长夜,月光下的一切都披着一层薄纱,朦胧悠远。远处,一个小村庄发出淡淡的亮光,格外耀眼。

一所破旧的学校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不是很齐,但慷锵有力。只有一墙间隔,有一个狭小、阴暗的角落里,那是一个孩子,他身形孱弱、皮肤黝黑、衣衫褴褛。嘴巴不时张合着,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和其他同学一样在读着课文,他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眸子里闪着亮光,一丝不苟。他是热爱学习的,但因为家庭条件拮据,情况特殊,所以来偷学,这个孩子叫铁蛋。

每到夜幕降临,铁蛋都会早早的回来照顾爷爷,服侍爷爷睡觉,当爷爷进入梦乡后,他便蹑手蹑脚的离开家,锁上门,一溜小跑地奔向麦田,他拿起锄头,低头苦干。云卷云舒,任凭汗水打湿他的衣衫,绝不埋怨。

清晨,他拖着劳累的身躯,飞奔回家,轻轻地扭开锁,拉开门,生怕把爷爷惊醒。其实,谁也不知道,爷爷早已醒来,他的眼泪肆无忌惮的、簌簌的流了下来,他的心灵早已被濡湿,但是他忍住了,一言不语,只是默默地配合孙子演这出爱的戏剧。

其实,铁蛋不知道的是:每天爷爷都会趁着他去偷学的空档,来到田地,辛苦耕田。即使爷爷再劳累也是快乐的,因为他明白孙子的良苦用心,明白孙子真挚的爱意。

最无言的爱更显高贵,爱就是那村庄的春暖花开。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800字篇十四

熊培云说:“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可是,谁没有故乡呢?没有故乡的人还是人吗?沈从文死后,葬在故乡凤凰,他的外甥黄永玉将他的这句话刻在墓碑上: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可以说,活着的人,都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奔波飘零,而死去的人,才真正回到了天堂一般的故乡。

静心阅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行走在熊培云式温暖柔和、清明理性的语言缝隙,我时不时地想起我内心的村庄,我眼里的中国。有回忆,有对比,有感动,有沉重。为熊培云式提着笔杆子出了乡村又时时不忘回顾反哺的游子,也为我兄弟姐妹一样无数远离家乡四处打工觅食的民工,还为那些留守故园陪伴日升月落鸡鸣犬吠的老弱,更为滋养了我的童年我的悲喜我的理想的那一片山水——我的眼里时常涌起泪水,我的心头时常挂起一轮明月。

我的村庄比较大,有近两千人口,农田近两千亩,山林数千亩。面对如今盛行的卖地、卖山、卖树歪风,村干部一行把持得住吗?我心头不能不泛起“谁人故乡不沦陷”的忧思。

关于中国乡村,各人有各人的观照角度和愿望期许。

很多城市生、城市长的知识分子,研究三农、评判三农,更多的是站在“局外人”的视角,持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记得在南京参加一个关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论坛时,来自某县县委的一个干部说到村民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很是落后、急需教育时,听讲的一个出自河南农村的学者愤而站起,当堂责问:你们干部的素质就比他们好吗?我看还不如他们!其实,在我看来,他们说的也许都没错,只是各自的视角不同,观点就不同。但在情绪上,我还是赞同后者的观点。在当今中国,重要的不是教育人民,而是教育官员。就拿村委会选举来说,真正的民主应是自上而下的,哪有上面是专制的锅盖,而指望闷民主的熟饭呢?这样的熟饭不变味变馊才怪!这样的民主不被闷死才怪!就像小沈阳说的,你忽悠人可以,但不带这样忽悠人的!

我根据自己的观察和体会,觉得在对待三农问题上,国人最应该防范的几种心态是:

1.观光客心理。

国人拜改革开放所赐,腰包略微鼓了起来,于是旅游之风大兴。很多游客有这样的心理:希望看到更多原生态、原始状的风景,比如少数民族的传统习俗、边远山民的生活状态、乡村田园的自然样貌。走到一个地方,就希望有古老阴暗的民居,有破败不堪的古董,有曲里拐弯的小路,最好还要有衣着破旧的老人、辛苦劳作的农夫作为点缀。然后拍照、合影,吟诗、写游记。让他们留宿一两晚,则照片拍得更多,诗文写得更好。但若要他们从此留下来,做一个永住民,他们则是不干的。因为,受不了这里的清苦和闭塞,寂寞和冷清。那么将心比心,你需要舒适、富贵、高质量的生活方式,他们就不需要和不向往吗?你认为要保留、挽留的乡村生活、乡村文化,如果不是他们想保留、挽留的,你有什么好叹息好批评的呢?追求幸福,是每一个地球人的权利。在国家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无数村民也期待着革故鼎新,从此过上城里人的日子,享受国家正式公民的福利待遇,这有什么错呢?不能因为要照顾你的旅游你的拍摄你的写作,就让他们长期生活在看上去很美很诗意、实际上落后、清贫、辛劳的境遇中;也不能为了满足一部分文化人的所谓学术研究工作,而使另一部分人躲开现代化,仍旧生活在古代吧。

2.吊丧者心理。

几十年来,虽然城乡剪刀差依然严重,但乡村的巨大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纵向比,乡村的进步指数、乡民的幸福指数显然有大幅度增长,试问儿辈、孙辈的生活感受,是不是都远远地强过父辈、爷辈;横向比,和中国城里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那些城市无产者的生活水准可能真的还不如农村,怪不得一些地方的农业户口比非农户口更受捧,一些有钱人也将房产投资的眼光落在乡村的土地上。当然,这一切变化,源于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兑现,源于广大青壮年村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城务工赚得一些血汗钱,还由于城市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衍生了一系列居住、饮食、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恶劣问题,使得城市居民略有啧言。我就有亲身体会:每次回乡,都会捎带一些母亲、岳母亲自耕种的蔬菜;每次吃着家乡的饭食,都觉得余味不绝;看着亲邻们建造的宽大楼房,对比一下自己的套房,简直有蜗居之感。还有他们的悠闲,缓慢,也是我们上班一族颇为艳羡的。

但有一部分身居城市的人,眼光和思维总是停留在前几十年的光阴里,看到的总是残破的村庄、贫穷的村民,想到的总是无尽的哀伤、不绝的痛苦。我承认,农村的确还有残破、贫穷、哀伤、痛苦,但一定不是大面积的,不是主流的面貌,而他们往往喜欢选择性取材,用放大镜观察农村的弊病,用立体音响聆听农人的呻吟,于是常发吊丧之痛,常写哀鸣之字。这些人往往喜欢舞文弄墨,遐想行吟,过度继承“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情怀。

当然,中国的乡村远未达到我们理想的境地,比起英美日韩等国的乡村主义、乡村精神来,差距何止千万里。但我们不正在追赶吗?不正在建设吗?我们需要鼓舞,不需要吊丧;需要批评,不需要悲泣。

3.救世主心理。

中国人吃透了“救世主”的亏。远的不说,我们父辈眼里的救世主,就是那将天下打得一片血红的东方红老人,他真的救了国人救了世人吗?公道自在人心,历史当有定论。

自从2000年湖北某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喊出“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心声后,三农问题就更加引发了朝野关注。的确,欲认识中国,必先认识中国的乡村;欲发展中国,必先发展中国的乡村。无他,只因中国是一大农业国也。无数有识之士都投入到认识中国乡村、发展中国乡村、拯救中国乡村的言论或行动中来。他们的心愿,或曰动机,不可谓不好,不可谓不高尚。著书、立说,捐款、捐物,建希望小学、做图书馆,宣传民主、发动选举……做自己想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作为农民的后代,我常常为之感动,为之眼湿。济弱扶倾,仁慈隐恻,人心向善,善莫大焉。但若据此高人一等,颐指气使,以为布施,居功自得,俨然一副救世主心理,那么这样的拯救不要也罢。

其实,乡村是有自救血统的。千百年来,中国乡村有着厚实的伦理根基,长期稳定有序,建设有加。是近现代史上的所谓革命,所谓主义,将它颠覆破坏,盘根推移,而今元气大伤,人心不古。

乡村建设无须悲观。只要全能政府不再全能,撤出不必要的管理触须,还自由于民,假以时日,我们期许的乡土中国可复苏矣!

当然,这需要我们全体国人的努力,抗争。

熊培云把故乡比做灵魂的庙宇,有故乡的人当心存敬畏。我心有戚戚焉。

网上读到浙江陈国明先生所作的七律一首:

清宵作梦到山乡,野菊花开特地香。

半亩寒塘鱼跃水,三间暖屋竹齐墙。

村头犬吠新来客,宅畔人喧旧晒场。

一觉醒时天露白,倚床枯坐忆亲娘。

哪里有亲娘,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故乡啊,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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