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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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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模板11篇)
2023-11-13 09:07:43    小编:zdfb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用于指导我们的进一步发展。5.总结要具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正确的表达方式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写总结的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一

a、聚会时间:

20xx年2月13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六。

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上午9点之前到达,估计到晚上8点左右结束。(根据报名人数--地点村委会)。

b、聚会人员:所有南温川的老乡。

c、主要内容;

上午:

1、见面后互相认识,沟通交流。

2、开始秧歌文艺活动,锣鼓组委会准备,表演道具自备(如果钱多就请唱票的,如。

果钱少就自己敲锣鼓)。

中午:

3、通过聚餐大家互相交流沟通增加了解。中午聚餐标准为(每桌240元6冷8热)。

4、组织集体照合影照片。(如果人数多就按年龄段分开合影,如果人数少就全体人员一起合影)。

下午:

5、继续秧歌文艺活动。

6、5:30简单吃饭。

7、6:30进行放旺火看小型烟花,还可以文艺表演。

1、所有在外的南温川人男的标准为:成家结婚的每人最低200元起,上不封顶,没有结婚的已经挣钱的每人100元起;女的标准为:无论成家与否每人100元起。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金额上不封顶,上学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人员可免费参加聚会。费用尽量报名时交给组织人员也可报到登记时交纳。

2、预计开支费用:购买花生、瓜子、糖、购买烟花、饭费、印刷照片等。

3、所有收的钱以花名+钱额的方式公布,所有开支的钱要发至群里和在村里张榜公布。

1、请大家通过微信群公告、留言通知宣传或用手机、短信等相互转告。

2、确认参与的报名给组织者,以便统计人数报名时请把钱数、姓名、电话和回村的人数一起告诉组织人员,各个年龄的组织人员做好登记。

3、报名日期:聚会发通知时至聚会当天。

4、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到聚会地点,临时有事的请及时通知组织者。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在这里向各位汇报湾潭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今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通过严管、勤查、快纠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整治了镇内各类食药安全违法行为,全镇食药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下面,就我镇食药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湾潭镇现拥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76家。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5家,食品流通环节79家;餐饮消费环节48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5家;化妆品销售19家。管理对象点多线长,管理任务繁重,管理责任巨大。

一抓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我镇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书记抓总,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食品安全领导工作小组,食药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管理、协调,真正做到把食药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落实监管责任。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执法监督职能为核心,与全部村(居)委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村情、民情的优势,加强日常巡查,发动群众收集信息、查找隐患。三是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始终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办法》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加强培育经营单位的的遵纪守法的红线意识、配合执法的主动意识、规范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抓宣传认识

我们充分利用报纸网站、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动员引导群众和从业人员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识别食品药品质量真假优劣方法,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和维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构建全民参与、全民重视的和谐外部环境。7月25日,我镇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来自全镇各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餐饮从业人员等共132名参加了培训,促进了全镇餐饮业更加安全、健康、规范、诚信。

三抓监督管理

一是抓好环节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药品消费环节的各项环节监管,确保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今年在镇财力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落实资金近两万元,全面推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解决了百姓长期吃“白条肉”的问题。二是严格执法,对镇内的食品药品相关的违法犯法行为,一旦发现,立即行动,绝不手软。截至目前,食药所立案查处食品案件7起,结案6起,处罚金2万多元,受理投诉举报食品案件1起。出动执法人次165次,责令整改重大安全隐患5起。特别是在我镇查处的制售假蜂蜜案和销售过期冷冻食品案,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给予了有力打击,对全镇广大经营者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

下一步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我们郑重承诺:一是着力队伍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食药监管队伍。二是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意识培育、技术指导,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经营者时刻敬畏法律、敬畏生命,促进经营单位合法规范、诚信经营。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拓宽信息渠道,加强联合检查和日常巡查,对重点单位、大型活动采取重点巡查、提前检查,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大保障力度。党委政府将按照现行的财政体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预案,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做食药监管队伍的坚强后盾。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牢记习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总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部署,紧扣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总目标,再宣传、再动员、再认识、再提高,强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助推我县成功创建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三

为了丰富群友们的业余生活,提高大家专业素养,增进群友友谊,本群特此举办本年度第二次群聚会,请大家竞相转告,踊跃报名。预祝大家聚会愉快!

本次聚会,我们活动会务组将努力打造一次大型聚会活动。我们的目的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机会,通过参加各种互动游戏、经历交流、才艺展示等活动培养大家的感情,增加同本群之间的凝聚力,强化群友之间的实质性联系。本次聚会,安排大家聚集在一起,哪怕是短短的半天、一天,希望大家能沟通出浓浓的情谊。

总策划:()全面负责本次聚会活动的策划书、协调、主持、协助小组运营等工作。

小组分配:

生活组:组长()组员:()负责接待、饮食、会场的安排、采购等事宜,需要人员可以随时调遣。财务组配合。

文艺组:组长()组员:()负责活动的文艺节目、互动游戏、才艺展示等活动策划。需要费用支持随时联系财务组。

联络组:组长()组员:()负责汇总群员报名、群员联系通信录的印刷、发放;聚会活动纪念旗和群员胸牌、聚会活动签到表的制作;负责群员的联络工作。

财务组:组长()负责经费收支,并协助各组做好费用结算工作。摄像组:组长()组员:()负责本次聚会活动照相、录像等事宜以及活动后期照片、录像的制作工作,全程跟踪拍摄。

本次聚会活动是创业人士的大型聚会,希望各位管理和群员能踊跃、自愿走进每个组,参加我们的聚会活动。各组成员要认真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互相之间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这次聚会达到增进情谊、提升本群凝聚力、加深了解、促进交流的目的。

1、聚会时间:待定。

2、聚会报到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郑州创业聚会群中所有人员。

4、活动安排。

活动一:“成功人士的精彩分享”

时间:待定。

内容:生活组把参加这次活动的总人数提前报给策划方案的负责人,负责人负责这次活动的总方案,活动没有开始之前,我们把参加这次活动的人数分成每四个人一组,首先,让主持人讲述,主持人讲述完毕下面请我们的群主上台分享自己的事业分享,内定三个人必须做分享,三个人分享之后,下面由每一个小组做总结,哪个小组里面的人分享一次给这个小组加一分,最后看哪个小组第一,得到第一的小组有奖品哦!

活动二:培训交流会。

你在面试时,怎么回答考官的问题?怎么给面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等。

培训主题:面试如何成功?

1、主讲人:待定。

2、预计培训时间:待定。

活动三:主题:相见恨晚,把酒言欢,共饮杯醇酒、ktv疯狂相聚活动时间:待定。

内容:所有参加聚会活动的群员根据个人当天的情况和身体承受度选择是否参与我们组织的ktv疯狂相聚活动,群友在一起饮杯醇香酒、唱首朋友情谊歌,让所有的友情云散在美丽的星空下,让快乐永远停留在此。根据个人情况不参与的可自由活动(购物、逛街、聊天叙旧、成家的回家、没事的休息)。

a、经费运作原则。

1、本次活动属自愿参与,所有费用实行aa制;

3、活动经费由指派财务组长专项管理,所有费用支出由财务组提出和审核,财务组长负责支出,最后按实际支出做收支明细表,便于任何群员审核。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四

各位同志:

大家好!呼唤安全,呼唤文明,企业发展,安全第一。重视安全,以人为本,安全责任,从我做起,我们的企业发展才能更加蓬勃,我们的生命之花才能更加绚丽!谢谢大家!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哪个人不愿笑口常开?哪个人不愿幸福、平安?哪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像一根七彩绳,将我们一个个美好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美好世界。可惜,一些事故隐患时常萦绕在我们身边。

你或许还清晰记得:妈妈在我们蹒跚学步时的指点;爸爸在我们上学时身后的叮咛;老师耐心教育我们放学按时回家。“珍爱生命,注意安全”是我们每天都要恪守的警言,安全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重要的,它是生命的希望;它是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温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我们经常看到一幕幕血的教训。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就发生在我们附近,我们身边。试想一下:如果在路上,能遵守交通规则,放慢速度行驶;如果我们能够多听听父母的忠告,多想想老师的叮咛,在日常的学习中,能遵守校规校纪,严格要求自己,或许这一切的`一切就可能不会发生。

危险像一只苍蝇在我们上空盘旋,伺机伤害我们的健康,酿成的悲剧不堪设想:火灾吞噬财产、猛如虎狼、食物中毒、疾病缠身、游泳溺水、玩耍坠楼??这些,造成了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一篇篇报道,令人胆战心惊,一幕幕悲剧,惨不忍睹。一个个生命,在瞬间凋零,带给社会、家庭、亲人沉重的打击。我们失去的已经太多太多。难道只有失去生命之后,我们才知该反思吗?对生命的关爱,不能只是美丽的词藻,要有实际行动!

悲剧不能重演,生命没有第二次,我们必须吸取血的教训,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每一步,时时提防,保持警惕的头脑,绷紧安全之弦,事事处处想到“安全”二字。幸福的家庭因为事故而破碎,和谐的花朵由于灾难而凋零。只有播种平安的种子,才能收获和谐的果实。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五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有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   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村支部主要领导是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并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农村聚餐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第五条 乡镇应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和餐具、用具、窗口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实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村(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乡村厨师的信息报告。

第六条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应配置经过专门的律、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村(社区)医生负责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 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乡村厨师,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章 卫生要求

第八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第九条 用于聚餐加工的场所应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孳生条件。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盆)和餐具保洁设施等。

第十条 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等区域。用于加工的刀、墩、砧、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加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聚餐提倡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租赁餐饮具的,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才能供用餐者使用。出租餐具、用具、容器的出租户应对收回的餐饮具、用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十三条 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采购人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场所或市场采购,并索取购物凭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四)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六)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十四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十五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六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七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禁止使用晕素凉菜、野生蘑菇,慎用海产品及易带菌的水产品。

第十八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供餐食物实施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留样100克(2两)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

第四章 申报备案和卫生指导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是申报备案责任人。每次聚餐活动时,须提前3日向所在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提出备案申请,并填写《攸县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厨师基本情况,就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按宴席规模实行分级管理。就餐人数10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由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400人以上800人以下的,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由县食安办负责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收到就餐人数达40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在收到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上报的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

第二十二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收到属于本级备案范围的备案申请后,须在24小时内派出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第二十三条 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行政村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接受县食安办的领导和业务检查指导,将辖区内聚餐备案资料及时收集归档,统一建立备案台帐,每月汇总后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食安办。

第二十四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不良的应劝导或限制举办家庭聚餐;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

第二十五条 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农村聚餐主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接到报告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和县食安办报告,并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县食安办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不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给予警告处罚,对于承办厨师将取消从业资格;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的,由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依法对承办乡村厨师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病患的,则追究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村(社区)、乡镇、县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按规定履行备案受理、现场卫生审查和指导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督管理中未履行职责,造成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的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患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并取得报酬的厨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后施行。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或者单位因婚庆、丧事、祝寿、生子、升学、建房等活动以家庭、单位或个人名义宴请亲朋好友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宴席提供餐饮食品。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流动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的厨师。

第四条 建立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农村流动厨师及所带帮厨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岗位培训合格证明后,到所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申请办理《农村流动厨师登记备案证明》,符合条件的方可承接农村自办宴席加工制作。

第五条 农村自办宴席50人以上集体聚餐活动实行申报和 1

登记备案管理。承办者应在提供自办宴席3日前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所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实填写《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

第六条 农村自办宴席资料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审查承办厨师是否取得《流动厨师登记备案证明》;

(三)审查其他帮厨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审查举办者宴席菜单是否提供野生菇类、自制酱腌菜、河豚、生食海产品等影响餐饮安全的高危食品。

第七条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可组织人员对农村自办宴席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主要包括:

(三)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是否采购农药

(八)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九)现场是否存在其他导致食品安全的隐患问题。

第八条 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与食品药品监管所签订《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九条 农村自办宴席承办厨师应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条 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聚餐活动举办者或

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村民委员会对区域内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自办宴席的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做好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及承办者应立即向所在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所要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规定要求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

第十三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

第十四条 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有乡镇人民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所按照职权范围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体聚餐,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入流动厨师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公示,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各种宴席。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厨师是指备有餐具(或租用餐具),无固定加工场所和服务对象,为他人加工烹饪各类宴席的厨师。

第四条 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农村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应建立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协调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安排人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和现场审查指导工作。

第五条 农村集体聚餐的安全管理坚持部门指导和区、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负责,以乡镇、村(社区)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现场审查、督促整改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 乡镇负责对辖区内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进行备案管理。乡镇与各区、县(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并建立乡村厨师基本档案。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应当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选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身体健康的乡村厨师承办宴席。

第八条 承办厨师应当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餐饮服务,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采购人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确保所购食品、食品原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 承办厨师应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餐饮具必须洗净消毒合格。不具备凉菜加工条件的,禁止使用凉菜。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十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农村聚餐主办者是申报备案责任人。每次聚餐活动时,责任人须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

第十二条 村(社区)委员会受理集体聚餐备案申请后立即向乡镇食品安全责任部门报告,乡镇在24小时内派出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审查并督促整改,聚餐人数超过500人的,乡镇应商请区、县(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导。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举办者及厨师班负责人应立即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告。村(社区)委员会、乡镇(街道)政府和区、县(市)政府应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规定要求的时限、程序实施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违反本《办法》规定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记入乡村厨师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公示,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桐乡市农村厨师和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e#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婚嫁、丧事等各类集体聚餐活动。农村厨师是指在农村范围内备有(租、借用)餐具,在无固定加工场所,开展餐饮服务活动,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提供加工、烹饪服务的厨师。

第三条 各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农村家庭聚餐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广泛宣传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配合、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所在镇乡街道的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卫生管理,坚持镇乡街道管理为主,市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为辅,实行条块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

第五条 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农村卫生要求的家庭聚餐集体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资质的农村厨师承办宴席。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聚餐菜谱和加工操作、聚餐等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加工场所周围20米内无露天粪坑、猪圈、垃圾堆场等污染源。

第七条 加工场所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

具清洗消毒、烹调、仓贮等区域。

第八条 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彻底地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孽生条件。

第九条 宴席厨房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

第十条 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无积水坑,有排水沟,地面平坦易冲洗的场所。

第十一条 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定期消毒并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承办厨师自备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箱,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煮沸消毒,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 宴席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第三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十四条 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第十五条 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

第四章 加工过程的卫生

第十六条 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第十七条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

第十八条 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热煮透,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第十九条 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受加工条件限制或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农村家庭聚餐不得使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

第二十一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

第五章 农村厨师卫生要求

第二十二条 农村厨师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农村厨师应经过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四条 农村厨师个人卫生要求:

(一)着装整齐清洁,持证服务;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五)加工操作时,不得吸烟。

第六章 申报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农村家庭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制度。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农村家庭聚餐宴席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24小时向社区责任医生申报备案,并由社区责任医生向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告。

第二十六条 辖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就餐人数300人以上,由辖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向市卫生监督所辖区卫生监督分所报告。

第二十七条 申报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厨师基本情况,就餐地点、时间、人数、场地卫生条件、菜肴清单等。

第二十八条 对已申报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宴席按季节和规模,实行分类指导。就餐人数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由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办法》要求,进行书面指导或现场指导,就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办法》要求,指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九条 申报地有传染病流行的,按政府指令,实行停办或缓办。

第三十条 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引发的食品中毒或可疑食

物中毒事件,应严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规定做好调查、报告、处理和控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农村厨师未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事农村聚餐宴席食品加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第七章 附 则 本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有固定场所大集或市场的管理,保障农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1、农村大集市场开办者是市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对食品进场经营业户进行登记备案。

2、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所生产、加工或经营的食品安全,其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须符合相关规定。

3、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农村集市贸易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指导。

4、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农村集市开办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常识等内容的培训。

5、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在农村集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六

1、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辅)料或食品。

2、保证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3、保证不采购使用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4、保证不采购使用非使用盐、非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5、保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6、保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保证不聘请无有效期健康证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的乡村厨师。

8、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聚餐提前一天时间向村食药安办申请备案。

9、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食用饭菜实行48小时冷藏留样。

10、如遇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肠道传染病,负责及时报告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并且送诊,同时向接诊单位提供菜谱清单和饭菜留样作为诊疗参考用。

承诺人(举办者)签字: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七

二、在承办集体聚餐的过程中,本人将认真遵守《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相关规定。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本人愿意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聚餐举办人签名:

承办厨师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八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期食品安全工作和布置下半年工作任务。为做好今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今年成立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以来,以保障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真抓实干,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镇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镇有食品安全办公室、村居有监控点及食品安全协管员。二是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明确界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联合行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同工商、市容、安全办配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秩序不断规范,全镇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半年来,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更清醒的认识和分析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尽管我镇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单位决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要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各成员单位和食品企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各成员单位和食品企业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责任制。二是落实好各相关部门的分段监管责任,认真研究和分析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确保各部门职责无缝隙衔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三是抓好“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落实,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社会道德水平;通过监督实施各项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降低违法违规和影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们要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治理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禽畜屠宰、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天津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要求,确保我市猪肉及其制品安全,我镇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整顿猪肉市场专项工作,对我镇经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进场检验检疫、待宰观察、企业自检、同步检疫和监督抽验等进行检查,严防瘦肉精、注水、注药、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市场管理人员要对我镇市场出售猪肉摊贩严格监管,检查检疫检验票据,进货台账等。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我镇处于城乡结合部,食品监管情况复杂,市场整治工作难度较大,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网、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哪个监管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域的一次很重要的会议。刚才,主管副镇长xxx做了工作报告,我代表镇政府与部分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敏感问题。我镇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监管,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政策、制度地落实,保障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力度,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镇被评为20xx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为全镇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镇党委、镇政府,向食品药品安全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

一是虽然近年来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小食品加工作坊、非法游医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依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是虽然我们现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很多领域的工作基础还不牢固。稍有松懈就很有可能出现反弹,而且在当前信息开放的大环境下,我们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对我们的影响越来越突出,需要我们落实更加严格的措施来确保安全。

总之,面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既要看到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更要看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克服麻痹松劲的思想,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涉及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商业流通等各个领域,影响到农民、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必须综合监管,形成合力。

(一)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镇村安全监管网络,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制度,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又要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大监管格局。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在打击制假售假、查处伪劣食品药品、非法小商贩、占道摆摊经营等方面,严格依法处置,决不允许非法经营。

(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法定职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分段监管责任,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切实做到主动履职、各负其责,确保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在安全监管上,必须通过无缝隙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将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村、各部门要督促经营者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把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一线,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

有一支可靠、能打硬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是我们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确保出现事故时拉得出,能办事。同时,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要有完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发现及时、反应灵敏、控制得力、处理得当、运转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创造条件开展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区级媒体、镇广播、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全镇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经营意识,在全镇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质量,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保障好全镇人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十

本次同乡联谊会以“乡音、乡情、交流、互相合作、工作业务上互相帮助进步”为主题。

加深老乡之间的认识、了解;增强老乡之间的亲切感与凝聚力。活动由长期在武汉工作、生活及关心家乡发展的老乡自发、自愿组织参与。

1、qq群邮件、通知宣传。

2、手机、手机短信口头相互转告。

3、确认参与的将自己个人信息填写到下表格上,我后期扫描发到群里大家好联系。

4、关于我们活动期间要定吃饭和娱乐地方请大家,千万不要忽悠,到时放鸽子,那样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a、聚会时间:

20xx年10月29日(星期六)。

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下午15点8分之前到达,估计到晚上10点左右结束,资料《同乡会聚会通知》。(根据报名人数--地点待定)。

b、聚会人员:

1.qq群所有人员。

c、聚会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

2、聚会费用aa制原则;

3、坚持财务公开原则;

4、坚持一切从俭原则;

d、主要内容;

1、见面后互相认识,沟通交流。

2、组织集体照合影照片。

3、进餐厅准备就餐。

4、通过聚餐大家互相交流沟通促进老乡亲切感。

5、饭后大家也认识差不多了,可以互相沟通工作业务合作,便于大家以后的工作业务来往。

6、晚上大家ktv欢聚一堂,共享快乐。

1、aa制预交100元/人,多退少补,报到登记即收。

2、购聚会用品,场地,食物,娱乐等。

3、费用乾隆负责收取。

1、报名格式:姓名+目前所在地+电话+qq+e-mail地址+人数。

2、报名日期:本方案公布日至聚会当天。

3、诚信报名,你的报名将作为我们聚会预算的基础,若你报名后种种原因不能到会,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4、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到会合地点。

农村集体聚餐安全承诺书篇十一

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人员的饮食安全,本次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已完全知晓《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相关内容。

二、在承办集体聚餐的过程中,本人将认真遵守《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相关规定。

三、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本人愿意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聚餐举办人签名: 承办厨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餐饮食品安全,保证集体聚餐人员的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诺:

1、厨师应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宴请时,食品采购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不买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曾医卫生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尽量不做凉拌菜,如要制作凉菜,必须在就餐前2小时内开始制作,并当餐食用完。

3、宴请所用的餐具煮沸10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

5、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自来水的坚决不使用井水、河水。没有自来水,可使用煮沸后的没有被污染的井水。

6、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100克以上48小时。

7、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8、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要根据以上告知内容认真执行,确保聚餐人员的聚餐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村内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并逐级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厨师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村食品安全联络员签名: 宴席举办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宴席厨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宴席举办人,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交乡镇人民政府。1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磐石市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特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承担宴请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主动申报备案,接受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2、宴请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不采购变质、过期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原料;不使用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购买或采收没有达到农药安全期间隔的蔬菜;尽量不吃过夜食物;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加工食品,避免危害人体健康。

3、宴请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设置必要的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重视个人卫生。

4、承办宴请的厨师及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如患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

5、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

主办者(签字):

承办厨师(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的餐饮食品安全,保证集体聚餐人员的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作出如下食品安全承诺:

1、 厨师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 宴请时,食品采购严格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不买非定点屠宰或未经兽医卫生检疫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尽量不做凉菜,如要制作凉菜,必须在就餐前2小时内开始制作,并当餐食用完。

3、宴请所用的餐具煮沸10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4、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5、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自来水德坚决不使用井水、河水。没有自来水,可使用煮沸后的没有被污染的井水。

6、 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加工过程应做到生熟食分开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100克以上48小时。

7、 其它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8、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要根据以上告知内容认真执行,确保聚餐人员的餐饮食品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上报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并逐级上报,及时协助处理,如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举办者和厨师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村(居)委会食品安全联络员签名: 宴席举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宴席厨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宴席举办人。一份交宴席厨师,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交乡镇人民政府。

1、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2、保证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3、保证不采购使用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4、保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非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5、保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6、保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保证不聘请无有效健康证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的乡村厨师。

8、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聚餐提前一天时间向村食药安办申请备案。

9、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食用饭菜实行48小时冷藏留样。

10、如遇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肠道传染病,负责及时报告村食药安办和送诊,同时向接诊单位提供菜谱清单和饭菜留样作为诊疗参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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