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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投资意向书(通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5 22:08:40 页码:7
酒店投资意向书(通用9篇)
2023-11-25 22:08:40    小编:zdfb

无论是对于个人成长,还是对于团队协作,总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写总结不是简单地罗列事实,而是要思考和提炼。总结是一种很好的总结和概括经验的方式,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一起学习和参考。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一

鉴于甲方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考虑到甲方具备丰富的————资源,加之境内没有————厂,符合乙方的投资条件,经甲乙双方多次接触,现达成如下投资意向:

一、乙方投资600万元在甲方境内兴办一家年产————10万吨、年产值4600万元和年创利税150万元的————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

二、租用或征用土地和办理各种手续证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甲方境内所办————厂应缴纳的工商各税必须在甲方缴纳,否则不属于甲方招商引资项目,相应的服务和优惠政策也就不能享受。

四、乙方开办的————厂,对环境污染校

五、甲方为乙方选择厂址提供帮助,并为乙方开办————厂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国土、用水用电等手续,负责工农矛盾调处和各级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等。

六、本投资意向书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县招商局备案壹份。

七、本投资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入股甲方包头市瑞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公司规模、背景以及经营模式,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甲方共同创业。

二、乙方已选中并决定投资入股甲方瑞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区北沙梁15号),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

三、乙方选定包头市瑞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投资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作为入股资金。乙方每年按本公司年营业额的1%进行分红。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五、乙方应于自本意向书之日起至9月15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及乙方身份证、印章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投资入股意向书》支付入股款项。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入股款。

六、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股权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放弃入股,乙方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股权,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九、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投资入股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入股,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股权另行出售。

十、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意向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二、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

邮编: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三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投资意向书旨在约定xxxx对xxxx投资事宜,本协议条款仅供谈判之用。本投资意向不构成投资人与目标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以及“排他性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目标公司后,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正式投资协议。

1、投资

1.1投资总额:xxx万元人民币(约占目标公司xxx的股份,甲方对乙方的投资股权比例以最终双方投资协议为准)

1.2投资方式:甲方对乙方进行增资扩股。

1.3投资时限:甲方将按照投资工作程序开展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工作,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以确定双方是否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1根据本投资意向书,双方决定设置锁定期180天(自然日)。在该锁定期内目标企业不能与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2.2目标公司的原始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3、尽职调查

3.1投资意向书签订后,双方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所涉及的主要是以下信息:财务信息调查;法律信息调查;业务信息调查;人力的信息调查。

3.2尽职调查时间为一个月,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计算。

4、投资前提条件

4.1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协议;

4.2双方进行的法律、公司业务和财务等方面尽职调查令对方满意;

4.3投资案最后得到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

4.4目标企业的业务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5、保密

5.1有关投资的条款和细则(包括不限于所有条款约定和其他任何投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5.2 甲方提供的基金方案和乙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财务报表等资料,双方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等向任何第三方透漏,除非另有规定。

6、免责

6.1双方放弃本投资意向时,同时放弃向法院起诉的企图和权力。

7、无约束力声明

7.1本投资意向书不是甲方的投资许诺书。正式的投资承诺必须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后才能生效。

8、适用法律

8.1本投资意向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如果双方同意以上投资条件,并愿意以此为基础继续进行投资,请在签署栏签字或盖章,最后签署方递交一份给对方。时间最迟不能超过本地时间_20xx_年______月_______日,否则上述建议将自行终止。

9、 其他

9.1本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正式生效。

9.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9.3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签署书面同意意见。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地点:区

日期: 日期: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四

1、甲方致力于旅游地产开发并具有雄厚实力,乙方致力于旅游度假酒店的运营管理,并正在构建和完善xx国际度假俱乐部(简称:src)。

2、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展开合作。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基于丙方与乙方在甲方项目地合作成立的“xx酒店管理公司”(简称:新公司)与甲方(简称:本项目)所涉房产业主签订并履行《酒店委托管理协议》的基础与前提。

1、甲方负责项目房屋的建设、装修直至交付。

2、丙方负责与甲方在本项目合作前期的协调。

3、乙方和丙方合作的新公司负责甲方房屋交付后的酒店经营管理。

1、乙方前期介入(有进场费)。

1)派驻工程师在现场监理(工程师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2)参与装修方案设计规划。

3)在节能减耗方面给予指导性意见。

4)帮助酒店开业。

2、引进国际酒店品牌(有品牌引进费及品牌使用费)。

3、负责运营管理(有运营管理分成)。

4、包装会籍销售(有会籍销售分成)。

1、甲方承诺其为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已经依法取得该项目土地(土地证编号为____第____号,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物业类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目前已经建设至____平方米,且已取得销(预)售许可证编号。

2、乙方承诺帮助引进国际著名酒店管理品牌及负责酒店的运营管理。

3、甲方承诺将对本项目房屋的合法建设、按期交付、房屋办证以及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等承担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4、乙方承诺将以自身从事度假酒店管理的经验,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酒店管理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将按照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酒店委托管理协议》严格履行。

1、甲方同意将本酒店以“酒店”命名。

2、乙方在项目地合作成立的新公司(具体名称及注册信息以工商局批准后为准)负责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并确保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达到五星级标准。

3、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方案标准对销售客房进行装修(装修标准详见附件)。

4、甲方的装修最晚应在之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1、甲方承诺于合作房屋交付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可进场进行开业的相关筹备工作。

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经营酒店所需的相关资质、证照、文件等,如相关证照需过户更名的,双方配合办理变更。

3、酒店管理公司正式进场后,甲方前期的一切盈亏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决策。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应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导致酒店不能经营的,甲方承担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一切投资费用、财务费用、人工费用等损失。

3、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退出经营管理的,乙方负责退还已经收取的托管费。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与其他管理公司签署的酒店委托管理合同自动终止。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的可销售物业全部销售完毕为止。管理公司管理酒店按照与业主签订的酒店托管协议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

3、本协议壹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和河南瑞纳酒店管理公司各执壹份。

4、本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五

甲方: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多轮洽谈,乙方确定投资xxx项目,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名称xxx项目。

标的公司: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

三、公司基本情况。

四、交易条件。

1.付款金额:

xxx项目市场估值5.6亿人民币,乙方意向投资2.4亿人民币,因正式评估报告尚未出具,乙方先支付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后续款项待评估报告出具后再协商支付。完成全款支付后,乙方将持有标的公司30%的股权。2.付款方式:

由乙方或乙方指定子公司付款至标的公司账户,视为达成交易意向,如若无法进行后续交易,款项由标的公司原路退回,视为交易失败,双方均不追究法律责任。如后续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本协议约定的6000万元人民币定金作为投资总价内的首笔付款。3.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支付定,超过付款日期视为乙方放弃本次交易。

五、保密约定。

在双方认可(或否决)投资许诺之前,双方有关人士及其代理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对外泄露谈判内容及进展。如果现行法律或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披露信息的一方在此情况下预先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把披露内容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免责声明。

双方均放弃基于本条款清单和投资意向而向法院起诉的企图和权力。

七、无约束力声明。

本投资意向书不是(投资方名称)的许诺书。正式的投资承诺必须在签订投资合同之后才能生效。

八、适用法律。

甲方:(被投资方)。

委托代理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9月30日。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六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对乙方项目的共同认可,双方同意以“南京市华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合作载体,对乙方的《新型高精度多通道测温仪器》项目的产业化实施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甲方拟向乙方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乙方公司发展初期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等,具体投资数额及所占股份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正式投资合同。

a)双方最后签订投资合同;

b)乙方允许甲方对乙方公司的法律、公司业务和财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c)乙方业务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3、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阶段性实施计划书。

4、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七

____政府领导:

中国_____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办于20_____年,总部设在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开发区,下辖二十五个子公司。集团以高酒店、旅游、农业、商业地产开发、综合商业城、电子数码、高档幼儿园、汽车贸易、汽车零部件制造等为主题发展目标,博才众长、科技创新,开拓国内国际义务,研发高科技产品。

自我公司在河北省多个地区投资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以来,受到各级政府及各级职能部门的重视与帮助,为此更坚定了我们在整个河北省进行大型商业投资的信心。

经过对_____的经济坏境、消费特征、区位交通、发展趋势等系统专业的网络初步调查分析,我公司有意向将_____老菜市场、老汽车站、老综合市场进行开发改造投资建设。

项目名称:大型综合商业城项目。

1、项目地点:_____汽车站,后面空地以及部分民宅;。

2、项目用地预计面积约:230亩以上。

4、总建筑面积:大约30万平方左右。

5、投资金额:约50亿元左右。

6、入住品牌:2700个以上。

7、纳税额:10000万元左右(每年)。

8、就业人数:20xx0人左右。

9、年销售额:10亿元左右。

我们一定将此项目建设成_____地区的商贸流通平台,成为_____标志性工程!

请_____政府对此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批复为感!

_____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八

[xxx](“投资方”)与[xxx]先生(“创始人”)和[xxx]及其关联方(“公司”,与投资方合称“各方”),特此就投资方入股公司(“交易”)事宜签署本投资意向书(“本意向书”),各方同意如下:

1、在就估价及其他商业事项达成共同一致的前提下,投资方将直接或通过其在海外设立或控制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xxx]美元(“投资价款”)。投资价款在交易完成时支付。在投资价款完全支付的基础上(在员工期权发放之前),投资方占公司全部股权的[xxx]%(“本轮股权”)。

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所有股东就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以本轮投资文件的最终规定为准,并取代之前的任何规定。

估值:交易前的公司估值为人民币[xxx];本轮投资价款全部到位后(汇率按us$1=¥6。25计算),公司的估值将是[xxx]。

2、投资价款投资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席位将为人,其中投资方在公司有一个董事席位,一个监事席位,并有权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任何委员会中(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委员会)委任一个席位;创始人将委任个董事席位。

3、投资架构

投资方通过其境外关联主体以增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公司,将公司改组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下称“合资公司”),日后合资公司可在合适的情况下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各方在此并同意,在中国法律允许并获得公司董事会(若公司已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为股东大会)通过(根据情况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或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也可进行重组为一间境外控股的公司在境外股票市场上市,且投资方根据本意向书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在该等境外控股公司应继续享有。

4、保护性条款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优先购买权:投资方对公司现有股东(本意向书项下的“现有股东”包括但不

其他权利,投资方有权依照其持有股权同比例优先认购上述新发行股权、债券或者购买权权证等其他权利,以便保持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权比例在完全稀释后不发生变化。

2)清算优先权:如果公司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清算或者结束营业(“清算事件”),公司的清算财产在按法律规定支付完法定的税费和债务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由投资方先行取得相当于其本轮投资价款1倍加上未分配的红利的金额; —剩余财产由包括投资方在内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视同优先清算权:若发生公司被第三方全面收购(导致公司现有股东丧失控制权)、或者公司出售大部分或全部重要资产的情况下,视为清算发生,投资方应按上述清算优先权的约定优先获得偿付。

共同出售权:如果任何现有股东在未来想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给第三方,投资方有权要求共同出售投资方当时拥有的相应比例的股权;如果投资方决定执行共同出售权,除非该第三方以不差于给现有股东的条件购买投资方拥有的股权,否则现有股东不能转让其持有的股权给该第三方。

反稀释权利: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第三方股东认缴该新增注册资本时对合资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低于投资方认购本轮股权对应的公司投资后估值,则投资方有权在合资公司新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前调整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使投资方本轮股权比例达到以本轮投资价款按该次新增注册资本前对应的公司估值所可以认购的比例。员工期权计划以及经投资方同意的其他方以股份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低于投资方本轮认购价格)的情况除外。

拖拽权:在投资方作为合资公司股东期间,如果经投资方提出或批准,有第三方决定购买合资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资产,现有股东应该出售和转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现有股东并应促使届时公司其他全体股东同意出售和转让股权。如果现有股东拒绝出售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或不同意公司出售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导致第三方的股权或资产购买无法进行,同时投资方决定出售自己的股权或支持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应投资方要求,现有股东必须以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价格(“一致卖出约定价格”)购买投资方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

一致卖出约定价格=投资价款x ((1+[ ]%)n )

n:投资方在公司投资的年数

合格的上市:合格的上市发行是指融资额至少元人民币(rmb[ ]),同时公司估值至少[ ]元人民币(rmb[]),并满足适用的证券法以及得到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的公开股票发行。

3) 4) 5) 6) 7)

8)

获得信息权:在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公司需要向投资方提供:

a、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提供审计后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b、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0天内提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c、在每个月份结束后的15天内提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d、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前的45天前提供年度合并预算。

e、投资方要求提供的其它任何财务信息。

所有的审计都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若公司改组为海外结构的,投资方有权要求采用其他适用的会计准则),由一家“四大”会计事务所或由一家投资方同意的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9)检查权:投资方有权检查公司基本资料,包括查看公司和其任何和全部分支机构的财务帐簿和记录。

10)公司的现有股东不得向任何人转让或质押任何股权,如确须转让股权或质押股权,须经投资方同意及其委派的董事表决同意。

11)投资方应该享有的其他惯例上的保护性权利,包括公司结构或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投资方享有否决权等。

以上保护性条款在合格的上市完成时或投资方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时,自动终止。

5、员工股权期权安排

[xxx]%的员工期权股权。该等股权将根据管理层的推荐及董事会的批准不时地向员工集合发行。

6、公司或其任何分支或附属机构的以下交易或事项,未经投资方委派董事表决同意不得执行,包括(最终条款将约定于正式法律文件):

1)修改公司章程或者更改投资方所持有股权的任何权利或者优先权的行为;

2)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公司或其关联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4)终止公司和/或其或其关联方或分支机构的业务或改变其现有任何业务行为;

5)将公司和/或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出售或抵押、质押;

6)向股东进行股息分配、利润分配;

7)公司因任何原因进行股权回购;

8)合资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动;

9)指定或变更公司和/或其分支机构的审计师和法律顾问;

10)公司现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质押股权;

11)合资公司前三大股东变更;

12)对合资公司季度预算、年度预算、商业计划书的批准与修改,包括任何资本扩充计划、运营预算和财务安排;(上述计划和预算的报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完成;)

15)任何公司与股东、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18)聘请年度报酬超过[ ]万元人民币的雇员;

23)授予或者发行任何权益证券;

24)在任何证券交易市场的上市;

25)发起、解决或者和解任何法律诉讼。

7、投资协议中投资者资金到位的交割条件包括不限于:

1)尽职调查已完成且投资方满意;

2)交易获得投资方投资委员会的批准;

3)各方就公司未来12个月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达成共识;

7)公司同意投资价款进入公司设立的专门账户,并根据公司预算划拨运营资金;

8)公司已完成对财务经理的招聘,并令投资方满意;

9)公司之律师出具令投资方满意的法律意见书;

10)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其他需要对此次交易审批的公司相关方已经批准本次交易;

8、公司现有股东将与投资者签订合资或合作协议,约定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权利、义务,现有股东应在该等合资或合作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投资方享有本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第5条、第7条)赋予其的保护性权利;

2)在公司上市或者投资方完全退出对公司投资前,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

不得转让或质押在公司持有的任何股权;

3)若公司未能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五年内(含5年)完成在境内a股市场或境外

市场上市,或现有股东严重违反其在正式法律文件中的陈述、保证或义务,导致公司资产及/或经营状况恶化,则投资方有权以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价格(“回购约定价格”)将其所持公司本轮股权转让予现有股东,现有股东届时应配合签署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及办理变更审批、登记手续,并按回购约定价格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若因现有股东未能回购,造成投资方未能完成前述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现有股东应一致同意由公司回购投资方股权。投资方亦有权选择以届时中国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退出对公司的投资,无论何种方式,现有股东均应配合办理有关退出手续并支付有关价款(如适用)。

回购约定价格=投资方本轮投资价款x ((1+[ ]%)n )

n:投资方在公司投资的年数

9、尽职调查:投资方将针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评估交易的适当性。尽职调查将涵盖但不限于资产、知识产权、运营、会计、财务、销售、市场、组织、人力资源、贸易、财务、法律、工程及物流。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同意协助并促使调查达到尽可能全面的程度。

10、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法律、审计及尽职调查等费用,投资者可以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直接从本轮投资价款中进行扣取,前提是扣取的总费用不应超过[xxx]万美元。如果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各方需要承担由于准备本轮投资各自支出的费用。

11、保密:各方对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本意向书的签署及其条款,以及其他方的财务、技术、市场、销售、人事、税务、法务等商业信息均应严格保密,在未经其他方书面允许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评估、洽商、谈判本次交易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除非有关信息非因该方过错已经在公众领域公开。

12、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90日内,公司或其股东不会就公司融资事宜再与任何第三方(跟投方除外)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讨论、谈判或者达成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协议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而不论其名称或形式如何。

13、有效期:本意向书于签署之日起180日内有效或者由各方达成的后续协议取代,以两者较先发生者为准。

14、公司现有股东及公司将在正式法律文件中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并按交易惯例向投资者作出陈述与保证。

15、本意向书适用中国法律。若因本意向书产生任何纠纷和争议的,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的结局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6、本意向书的效力:本意向书替代之前投资方和公司及其股东达成的所有口头或者书面协议。本意向书以下条款具法律约束力: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和第17条。本意向书其它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各方同意尽早开展尽职调查及后续工作,并就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交易。

酒店投资意向书篇九

[](“投资方”)与[]先生(“创始人”)和[]及其关联方(“公司”,与投资方合称“各方”),特此就投资方入股公司(“交易”)事宜签署本投资意向书(“本意向书”),各方同意如下:

1.在就估价及其他商业事项达成共同一致的前提下,投资方将直接或通过其在海外设立或控制的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公司投资[]美元(“投资价款”)。投资价款在交易完成时支付。在投资价款完全支付的基础上(在员工期权发放之前),投资方占公司全部股权的[]%(“本轮股权”)。

本轮投资完成后,公司所有股东就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以本轮投资文件的最终规定为准,并取代之前的任何规定。

估值:交易前的公司估值为人民币[];本轮投资价款全部到位后(汇率按us$1=¥6.25计算),公司的估值将是[]。

2.投资价款投资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席位将为人,其中投资方在公司有一个董事席位,一个监事席位,并有权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任何委员会中(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委员会)委任一个席位;创始人将委任个董事席位。

投资方通过其境外关联主体以增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公司,将公司改组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下称“合资公司”),日后合资公司可在合适的情况下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各方在此并同意,在中国法律允许并获得公司董事会(若公司已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为股东大会)通过(根据情况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或投资方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也可进行重组为一间境外控股的公司在境外股票市场上市,且投资方根据本意向书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在该等境外控股公司应继续享有。

4.保护性条款。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优先购买权:投资方对公司现有股东(本意向书项下的“现有股东”包括但不。

其他权利,投资方有权依照其持有股权同比例优先认购上述新发行股权、债券或者购买权权证等其他权利,以便保持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权比例在完全稀释后不发生变化。

2)清算优先权:如果公司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清算或者结束营业(“清算事件”),公司的清算财产在按法律规定支付完法定的税费和债务后,按以下顺序分配:

-由投资方先行取得相当于其本轮投资价款1倍加上未分配的红利的金额;-剩余财产由包括投资方在内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视同优先清算权:若发生公司被第三方全面收购(导致公司现有股东丧失控制权)、或者公司出售大部分或全部重要资产的情况下,视为清算发生,投资方应按上述清算优先权的约定优先获得偿付。

共同出售权:如果任何现有股东在未来想直接或者间接转让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给第三方,投资方有权要求共同出售投资方当时拥有的相应比例的股权;如果投资方决定执行共同出售权,除非该第三方以不差于给现有股东的条件购买投资方拥有的股权,否则现有股东不能转让其持有的股权给该第三方。

反稀释权利: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第三方股东认缴该新增注册资本时对合资公司的投资前估值低于投资方认购本轮股权对应的公司投资后估值,则投资方有权在合资公司新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前调整其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使投资方本轮股权比例达到以本轮投资价款按该次新增注册资本前对应的公司估值所可以认购的比例。员工期权计划以及经投资方同意的其他方以股份认购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低于投资方本轮认购价格)的情况除外。

拖拽权:在投资方作为合资公司股东期间,如果经投资方提出或批准,有第三方决定购买合资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资产,现有股东应该出售和转让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现有股东并应促使届时公司其他全体股东同意出售和转让股权。如果现有股东拒绝出售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或不同意公司出售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导致第三方的股权或资产购买无法进行,同时投资方决定出售自己的股权或支持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的,应投资方要求,现有股东必须以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价格(“一致卖出约定价格”)购买投资方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

一致卖出约定价格=投资价款*((1+[]%)n)。

n:投资方在公司投资的年数。

合格的上市:合格的上市发行是指融资额至少元人民币(rmb[]),同时公司估值至少[]元人民币(rmb[]),并满足适用的证券法以及得到有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的公开股票发行。

3)4)5)6)7)。

8)。

获得信息权:在投资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公司需要向投资方提供:

a.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提供审计后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b.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0天内提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c.在每个月份结束后的15天内提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d.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前的45天前提供年度合并预算。

e.投资方要求提供的其它任何财务信息。

所有的审计都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若公司改组为海外结构的,投资方有权要求采用其他适用的会计准则),由一家“四大”会计事务所或由一家投资方同意的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9)检查权:投资方有权检查公司基本资料,包括查看公司和其任何和全部分支机构的财务帐簿和记录。

10)公司的现有股东不得向任何人转让或质押任何股权,如确须转让股权或质押股权,须经投资方同意及其委派的董事表决同意。

11)投资方应该享有的其他惯例上的保护性权利,包括公司结构或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投资方享有否决权等。

以上保护性条款在合格的上市完成时或投资方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时,自动终止。

5.员工股权期权安排。

[]%的员工期权股权。该等股权将根据管理层的推荐及董事会的批准不时地向员工集合发行。

6.公司或其任何分支或附属机构的以下交易或事项,未经投资方委派董事表决同意不得执行,包括(最终条款将约定于正式法律文件):

1)修改公司章程或者更改投资方所持有股权的任何权利或者优先权的行为;。

2)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公司或其关联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4)终止公司和/或其或其关联方或分支机构的业务或改变其现有任何业务行为;。

5)将公司和/或其分支机构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出售或抵押、质押;。

6)向股东进行股息分配、利润分配;。

7)公司因任何原因进行股权回购;。

8)合资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动;。

9)指定或变更公司和/或其分支机构的审计师和法律顾问;。

10)公司现有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质押股权;。

11)合资公司前三大股东变更;。

12)对合资公司季度预算、年度预算、商业计划书的批准与修改,包括任何资本扩充计划、运营预算和财务安排;(上述计划和预算的报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完成;)。

15)任何公司与股东、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18)聘请年度报酬超过[]万元人民币的雇员;。

上级或同等级别),或决定其薪金报酬;。

23)授予或者发行任何权益证券;。

24)在任何证券交易市场的上市;。

25)发起、解决或者和解任何法律诉讼。

7.投资协议中投资者资金到位的交割条件包括不限于:

1)尽职调查已完成且投资方满意;。

2)交易获得投资方投资委员会的批准;。

3)各方就公司未来12个月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达成共识;。

6)公司核心管理层及现有股东已与合资公司签订了正式的雇佣协议、保密协议和。

竞业禁止协议;。

7)公司同意投资价款进入公司设立的专门账户,并根据公司预算划拨运营资金;。

8)公司已完成对财务经理的招聘,并令投资方满意;。

9)公司之律师出具令投资方满意的法律意见书;。

8.公司现有股东将与投资者签订合资或合作协议,约定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权利、义务,现有股东应在该等合资或合作协议中做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投资方享有本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第5条、第7条)赋予其的保护性权利;。

2)在公司上市或者投资方完全退出对公司投资前,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创始人。

不得转让或质押在公司持有的任何股权;。

3)若公司未能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五年内(含5年)完成在境内a股市场或境外。

市场上市,或现有股东严重违反其在正式法律文件中的陈述、保证或义务,导致公司资产及/或经营状况恶化,则投资方有权以按以下公式计算的价格(“回购约定价格”)将其所持公司本轮股权转让予现有股东,现有股东届时应配合签署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及办理变更审批、登记手续,并按回购约定价格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若因现有股东未能回购,造成投资方未能完成前述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现有股东应一致同意由公司回购投资方股权。投资方亦有权选择以届时中国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退出对公司的投资,无论何种方式,现有股东均应配合办理有关退出手续并支付有关价款(如适用)。

回购约定价格=投资方本轮投资价款*((1+[]%)n)。

n:投资方在公司投资的年数。

9.尽职调查:投资方将针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评估交易的适当性。尽职调查将涵盖但不限于资产、知识产权、运营、会计、财务、销售、市场、组织、人力资源、贸易、财务、法律、工程及物流。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同意协助并促使调查达到尽可能全面的程度。

10.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法律、审计及尽职调查等费用,投资者可以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直接从本轮投资价款中进行扣取,前提是扣取的总费用不应超过[]万美元。如果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各方需要承担由于准备本轮投资各自支出的费用。

11.保密:各方对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本意向书的签署及其条款,以及其他方的财务、技术、市场、销售、人事、税务、法务等商业信息均应严格保密,在未经其他方书面允许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评估、洽商、谈判本次交易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除非有关信息非因该方过错已经在公众领域公开。

12.自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90日内,公司或其股东不会就公司融资事宜再与任何第三方(跟投方除外)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讨论、谈判或者达成任何相同或类似的协议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法律文件,而不论其名称或形式如何。

13.有效期:本意向书于签署之日起180日内有效或者由各方达成的后续协议取代,以两者较先发生者为准。

14.公司现有股东及公司将在正式法律文件中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并按交易惯例向投资者作出陈述与保证。

15.本意向书适用中国法律。若因本意向书产生任何纠纷和争议的,有关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的结局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6.本意向书的效力:本意向书替代之前投资方和公司及其股东达成的所有口头或者书面协议。本意向书以下条款具法律约束力: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6条和第17条。本意向书其它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各方同意尽早开展尽职调查及后续工作,并就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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