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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上学制度(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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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上学制度(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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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总结时要注重客观真实,避免主观色彩过重。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环保实践,希望能引发大家的关注和行动。

学生上学制度篇一

一、学校职责。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制定上学、放学校门口教师值班制度,维护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3、学校组织大型外出活动时,要组织人员维护交通安全,较大路口要与交警联系,让交警帮助维护交通安全。

二、学生行路要求。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三、学生乘车要求。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和超载车辆等。

5、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生上学制度篇二

1、开学初综治部门与交-警队取得联系,在学校门前做好交通标识,给来往车辆作警示。

2、开学初后勤应画好学校楼梯分道线,低年级放学指定地点。大队部做好楼梯分行标识,各班按指定路线通行。

3、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班利用班队会时间开展讨论。

4、为了保证学校门前的畅通,印发“给家长一封信”请家长按学校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确保学校门前道路畅通。

5、根据学校学生数过多的实际情况,学校实行分时段放学制度。一、二年级各班提前十分钟放学,其它年级打铃后放学。

6、放学各班必须站好路队,由教师带到指定地点解散。

7、各班必须按指定路线放学,楼梯口、校门口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值班教师进行疏导,原则上高年级让低年级先行。

8、对于乘公共汽车上、放学的学生,要求车停稳后按秩序排队上车。如果坐车人数多、比较拥挤时,不要强行和别人争抢,再等下一班车。

9、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对于年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需要在家长的监督、护送下骑车上学,等熟悉路况有一定应变经验后再独立骑车上学。

10、全体师生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出行。

11、教师骑自行车或机动车上班在校园内只能推行,确因工作需要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避开学生下课或上、放学时间。

学生上学制度篇三

为了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制度。

1、学校值周人员为每天的总护导,各班主任组成学生放学交通安全护导老师队伍。

2、学校总护导老师的职责:

(1)劝说家长在学生等候处等待孩子,不拥挤在学校大门口。

(2)指导学生有序进出校门。

(3)及时处理校门周边发生的危害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事情严重的及时报告校长。

3、学校护导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准时到校门口担负护导职责。

5、担任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护导的老师应尽心尽责,如遇事外出,请事先作好安排,不能脱岗。

学生上学制度篇四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成人成才是家庭和学校共同追求的目标,而孩子的安全则是各种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我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预防事故,保护青少年的目的.。恳请家长协同学校,做好对贵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以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很多工作的实施落实、很多问题的解决处理,需要我们双方达成共识,密切配合。为做好孩子的上学放学安全工作,特向您提出以下要求:

一、接、送孩子时尽量不要把车辆开到校门口,要在离学校20米外的宽阔地带下车步行到校。学生早晨到校一律不得早于7:30。

二、接孩子必须守时,在规定时间内(放学后20分钟)把孩子从学校接走。上午:11:30下午:16:30(特别注意星期三、五下午15:40各季节有变动,具体见学校作息时间表)。

三、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确保不出事故。自行包车接送孩子的家长,确保不乘“三无”车辆,督促驾驶员不准超载超速,不准酒驾,文明行车,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以上规定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不便,但为了学校教育的有序、规范,为了孩子的安全,敬请您理解、支持、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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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学制度篇五

今天是20xx年6月5日,早上我正在做美梦,很不好的是6点半就被我妈妈订的.闹钟吵醒了,我看见旁边躺着的弟弟还在那呼呼大睡,我好羡慕啊,而我却要去刷牙洗脸了。

刚刷到一半儿,就听见奶奶叫我吃饭了。我高高兴兴的去吃饭,吃完饭妈妈送我去上学。我坐在电动车的后座上一会儿往东看,一会儿往西看,我看到了卖早餐的饭店、面包店、玩具店、衣服店还有理发店。走到红绿灯那儿,我发现有些人着急上班就闯红灯,这多么危险啊,大人要给我们做好榜样啊,要遵守交通规则哦。快到学校了,我看了看时间,对妈妈说:“快点,快点,我要迟到了。”到了学校我们就开始上课了。

放学的时候我发现今天的路队很乱,比原来乱的多,因为在我们的路上有辆车横卧在那,挡住了路,我们不得不绕下人行道。这个司机太没有公德心了,乱停车,给别人带来了多少不便啊。妈妈接到我后在回去的路上我突然发现多了个修电动车的小店,还有个卖电动车的地方我原来都没注意到,这真是每天都有新变化啊!

学生上学制度篇六

1、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上学,放学路上追逐玩耍。

2、放学铃声响后,排好队,有秩序地回家。在队伍中,不攀肩,推搡,不争先。

恐后,不借故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3、在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违章骑车。

4、离校时与老师,同学道别,离家或归家时和家长打招呼。

5、确需骑车上学,必须满12周岁,且征得家长同意。

学生上学制度篇七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上学制度篇八

我们学校的路况非常不好,先说上学吧。一辆辆大小不一的车子在路上横行,我左躲右闪,想躲开这个“危险地方”,总算躲开了,到了学校,我的心才平静下来,上课了,经过四节课,又放学了。对于别人来说,放学是件好事,但对于我来说,放学是件坏事,因为又要在那拥挤的人群中挤来挤去,我走出校门,呀!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黑压压的一片,我们的学校有三千多人,加上三中的就有六千多人,学校的路又窄,那还不知道要被挤成什么样,好在今天没下雨,要不准会变成泥人,有一次,就是被一辆疾驰而过的车弄得我一身泥水。

这上学放学,可真是受罪呀!

学生上学制度篇九

一、学校和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在非正常在校学习期间不到学校逗留,杜绝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二、学校安保工作人员和更夫在学生离校后立即锁上大门,杜绝一切学生和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活动。

三、学校安保人员和更夫要及时清理校门外的人员,不在学校周边活动。

四、学校和教师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早上学,不晚放学,杜绝休息日和假日补课现象。

五、对因事来校的学生要登记、注明来校原因、时间,离校时间和去向,要求由家长监护进入校园和离开校园。

六、对因事来校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长期保存。

校园内学生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全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而造成的。因此,学校每天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四、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坳仔镇中心小学

2017年4月

学生上学制度篇十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下雨天学生上学、放学的学习和工作平平安安,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出专项应急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组长:徐其兴。

副组长:李朝东、封彦、兰友碧、王芳。

成员:六个年级组长及36个班主任。

二、下雨天组织学生上学、放学具体操作和相关人员职责。

上学。

1、家长只能送孩子到校园口,学生自己打雨伞入校园的,请注意雨伞的'收放,不要用雨伞伤害他人。严禁家长随孩子进入教学楼,上学、放学高峰期严禁车辆入校园,校门口十字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以免造成校门拥堵。

2、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到校门口值班。

放学。

下小雨或雨已停、学生已有雨具。

1、各班严格执行错时放学,学生到操场边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校门。

2、家长只能在校门外接孩子,严禁入校门接孩子。

3、学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到校门口值班。

下大雨。

各班严格执行错时放学:

一、二年级学生提前1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三、四年级学生提前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五、六年级学生延后5分钟在走廊上集合或教室内集合,班主任组织路队放学,有序将学生送出一楼楼梯口。

1、家长只能在楼梯外外接孩子,严禁入教学楼接孩子。

2、学校值周教师按楼道安全值班的楼道顺序到教学楼一楼楼梯口值班,行政值周现场指挥。

3、班主任必须随班,按日常学生疏散楼道下楼,确保本班学生下楼不拥挤,不堵塞,注意安全。

4、年级组长:要安排本办公室的科任教师到楼道转弯处值班,防止拥挤和踩踏。

路队守护:

食堂门口:兰友碧,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艺术楼门口:范先文、王地才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教学楼前:李朝东、余丽霞负责按时到场指挥,按要求指导家长和孩子遵守路队纪律。

教学楼内:封彦、王芳、钟晓玲、赵宏伟按时到场指挥,分楼层指导各班有序下楼。

班主任按时到场指挥学生集合、放学,确保秩序正常,确保学生安全。

特别指令:凡下雨天、大雾天请各守护点,值周教师和班主任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到岗,认真组织,严格执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问责制落到实处。

三、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学生上学、放学安全事故由“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临时组织教师组成应急小分队。

2、报告程序。

(1)各守护点根据现场情况,尽力组织并疏散人员,立即用电话或传话方式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内容为“某处学生拥堵造成学生的踩踏,请派人救援”。

(2)接到报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要求第一时间赶到。并处理现场事故。

(3)向徐其兴校长报告。

3、组织实施。

(1)各守护点负责人发现事故,头脑敏锐,迅速组织,控制局面。

(2)当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时,加强力量组织将局面控制住。

(3)立即拔打120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四、注意事项。

1、各位教师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学生上学制度篇十一

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南海小学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早、午两次点名制度,对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询问家长,对请假学生进行复核(电话家长)确认。

3、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4、中午采取错时放学制度。

5、排队要做到“静、快、齐”: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其他班级。

6、班与班之间要有适当距离,不要跟随太紧。每班需安排1—2名学生负责在前面带队。

7、放学路队班主任要将学生护送至本班规定地点后先整队,再放学。学生之间不许说话,更不许推搡打闹。

8、将本班自行回家的学生根据其生源居住区域,科学地编排结伴小队,每个结伴小队选出路队长,方便学生能结伴而行互相照顾。

9、在校门口若遇多班汇集,应以“低年级优先,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班级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班级行进完毕,其他班级再依次陆续离校。

10、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如留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中午放学,各班必须统一站队离校或午餐;下午放学,生必须统一站队离校。要求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它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11、班主任要告知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提醒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停在校门口左右五米以外,不要停在校门口,避免造成交通拥挤,给孩子放学带来安全隐患。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学生放学路队制度。值日教师天天按时参加集合,管理好路队,规范路规、路风,选好路队长,严防一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实行放学错时制度。实行错时放学,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五)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

(六)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七)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台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八)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要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生上学制度篇十二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

3、每季度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的交通安全情况及使用的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符合北京市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路标准。

4、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和机动车的审验工作。

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员工在社会道路上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

6、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到公司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7、负责公司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确保按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8、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机动车检查记录台帐》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主任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9、对生产经营区域内的停车位、行车路线进行规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交通安全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部门交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3、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机动车辆和车辆使用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一旦出现事故,积极协助公司安全办进行事故处理。

5、配合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其它交通安全活动。

第四章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公司领导、各事业部与管理部室经理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的员工驾驶车辆的,公司规定每周应保持不低于3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由公司安全办统一安排。

第五章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安全办应对公司机动车辆进行统计备案,新购车辆应有安全办签字,以便备案管理。

2、为保证交通安全和车辆状况的完好,公司实行“定人定车”制。当“定人定车”为两人(含)以上定同一机动车辆时,应由部门经理指定一名车长,实施车长责任制。

3、公司实行机动车准驾制度,《准驾证》由安全办根据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核发。禁止无公司《准驾证》驾驶公司机动车辆。

4、准驾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应与安委会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并服从公司安全办的管理。

5、物业事业部公务用车和其他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应建立行驶记录,以实现对责任处罚的追溯。因无行驶记录或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原因造成责任处罚难以追溯的,责任处罚由车长或部门经理承担。

6、物业事业部公务用车执行《公用车辆使用规定》,

7、准驾公司车辆的人员应爱护车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办每季度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8、机动车出长途(1000公里以上)或到山区危险地带的,原则上规定应配备两名司机同行并指定一人负责,避免疲劳驾驶,防止发生事故。

9、使用公司机动车辆的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应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将公司机动车辆转借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10、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准驾人员或车长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等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处理。

11、准驾公司车辆人员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

12、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当事人或部门经理应在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办报告,安全办接到报告后应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并代表公司与交管部门接洽,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二条机动车院区内行车、停车的规定。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应由车辆使用部门到安全办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以便实施门卫管理。

2、在院区内租房单位的机动车辆,因经营和工作需要需经常在院区内停放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办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办理车证应交押金100元,车证制作工本费20元。

3、到院区内临时办事的外部机动车辆的停放和通行,按公司《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与公司或租户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原则上规定不得在院区内通行和停放。

5、公司员工和各租户员工的私人机动车辆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经常停放和通行的,应到公司安全办登记备案,并办理公司《机动车车证》。办理车证应交押金100元,车证制作工本费20元。工作之余禁止在院区内存放过夜。

6、停车时应在停车位内停放,服从保安人员的安排,保持道路的畅通。如在院区内发生车辆碰撞、刮蹭、损坏或丢失,安全办主管人员应妥善处理或及时报案,减少和避免院区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7、逐步实行院区内停车收费制度,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另见公司《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8、在院区内行驶车辆,应按交通标识规定行驶,在设置反光镜处应看镜行驶。

第十三条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

2、执行北京市制定的《行人交通行为规范》和《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因工作需要在院区内需骑车的,应注意行车安全。确保在院区内不发生交通违章行为和事故。

4、院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不得随意乱放。楼道、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禁止存放非机动车辆。

第六章奖励与责任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扣罚分数的有关部门和准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无《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对当事人和“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部门经理承担管理责任,处以200元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八条院区内禁止练习机动车辆,违反本规定的,对当事人或“定人定车”制中规定的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九条交管局给公司下达的违章控制指标为公司机动车辆总数的30%(每季),当公司接到《单位机动车违章超标处罚通知书》后,其处罚金额由安全办按照通知书中所列违章车辆和违章人员并根据《车辆行驶记录》进行责任追溯,由责任人共同分担。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安全办主管人员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

第二十条当出现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或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公司接到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属公司驾驶人员责任的,对当事人的处罚按交管部门裁决的事故损失的同等数额予以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二条当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应由事故部门在24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并按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公司《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当接到交管部门的《违章通知书》(含非机动车、行人),除实施上述处罚外,安全办应在公司内部予以通告。

第二十四条未按院区交通标识规定行车或停车的,对责任人处以5—1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或向责任人直接扣罚。

第二十五条未达上路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的,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六条非机动车辆应存入车棚,停车落锁。对员工违反规定在车间、库房、楼道和办公室等存放自行车辆的,每查出一辆,对部门经理和当事人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并由安全办主管人员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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