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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区消防管理制度(优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18:55:40 页码:8
2023年小区消防管理制度(优质17篇)
2023-11-10 18:55:40    小编:zxfb

总结是对自己所做事情的一个交代,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检视。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是社会交往中的一项重要技巧,我们可以学习并不断实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借鉴。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一

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签到、签退,不涂改,不允许替他人代签到、签退。(迟到、早退者当月绩效考核5分,代签到、退者两人当月分别绩效考核5分。)。

2.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或批准私自换班、替岗者。(两人分别当月绩效考核5分)。

3.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睡岗、离岗、脱岗、串岗、玩手机、吸烟等玩忽职守现象发生。(当月睡岗一次绩效考核20分,第二次移交公司处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玩手机或玩忽职守者当月绩效考核10分)。

4.部门员工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为请假,并且违反公司请假制度不来上班者。(让他人代为请假将视为本人未请假,当天按旷工处理;违反公司请假制度未来上班者按旷工计算,旷工一天扣除三天的工资)。

5.爱护公物,不准恶意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如若发现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的将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将移交公司处理)。

6.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睡岗、离岗、脱岗、串岗、玩手机、吸烟等玩忽职守现象发生。(当月睡岗一次绩效考核20分,第二次移交公司处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玩手机或玩忽职守者当月绩效考核10分)。

7.下班后禁止在岗位长时间逗留,禁止穿制服在外惹事生非、大声喧哗影响公司声誉。(发现一次当月绩效考核5分)。

仪容仪表:

1.讲究个人卫生,上班不吃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2.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应盘发带帽,男员工不准蓄长发、染发、留长胡须、留光头。

3.员工上岗佩戴工牌,统一佩戴在工作服左胸。

4.在岗时仪表整洁,工服穿着整齐,军容端庄,帽子、领带应佩戴整齐。

5.穿着工装不得出现上衣与裤子不相配套的颜色,并且要勤洗服装勤更换衣物。

6.巡逻时,不得双手背在身后,不得勾肩搭背、插兜行走,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保持中速,手臂要摆直线手不插兜。严禁在巡逻过程中叼烟,看报纸、打电话。

以上六点仪容仪表,如若发现未做到一点将扣除绩效考核分值5分。

巡逻岗工作要求:

1、园区巡逻岗分家园岗,负责家园巡逻和小区东门岗、并在立岗时间段协助2#岗工作;东环路岗负责民生园巡逻,并在立岗时间段协助13岗工作;居园、西环路分别负责3#岗和6#岗工作巡逻岗划分后,主要协助门岗人员盘查装修工出入证,清洁岗亭卫生、替换上卫生间和吃中午饭、打水等工作。

2、园区巡逻员必须熟悉本小区的楼宇、单元门、窗、灯、路面、摄像头、红外报警、指示牌、消防栓、电梯、管道井等设施设备,在巡逻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完好情况。

3、巡逻员要注意园区内的可疑人员,如若发现有可疑人员要上前及时进行盘问劝其离开;对损坏设施设备的车辆及人员要及时进行控制,并主动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汇报。4、巡逻打点时,采用定时定点和不定时不定点相结合的巡逻方式,对园区死角进行巡视,不得出现提前或推迟打点现象的发生,巡逻过程中发现疑点及违章行为及时用对讲机通知我物业公司客服前台。

5、巡逻岗不得出现对讲机呼叫不应答现象的发生,在值班区域内看到老幼、病残业主搬重物品时必须主动帮助。

6、园区巡逻岗在交接班之前,对整体园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巡逻和检查,对停放在园区环路上的车辆要及时进行清理。

7.园区巡逻岗发现有搬家、搬物品需要拆卸单元门闭门器的事宜,要主动上前进行拆卸;搬运完毕后,该巡逻人员要及时安装好闭门器。

8、对于园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问题,巡逻岗要报修明确、向专业化发展,报修具体内容有:地点、设施设备名称、出现的状况、大概需要什么样的紧急处理等。

外围巡逻岗岗位职责。

1.提高警惕,注意辖区内情况,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的发生;

4.定时或不定时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情况进行巡视及巡逻签到,并做好记录;

6.加强对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对于不按规定配戴工作证出入辖区的民工要予以制止;

7.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应视情况处理或及时汇报上级;

9.与各岗位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如有情况,及时前往协助,对可疑人员进行堵截;

10.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主动热情为业主及住户服务;

11.在监控探头损坏或故障阶段,需加强对所监控区域的巡查次数每班不得低于八次;

12.听从班长的安排,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它任务。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二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三

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火灾抢救,以救人为先。

5.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6.不可在床上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7.把安全祝福握在手心里。

8.一根再细的头发也有它的影子;一次再小的火灾,也有它的苗子。

9.有危难急事,找消防战士,

10.打蛇不死终是害,火患不除祸无穷。

11.学《消防法《,走平安路。

12.治病要早,防火要细。

13.消防安全和减灾关系到全民的幸福和安宁。

14.报警早,损失少,火警电话要记牢。

15.消防官兵为人民,望君遵守《消防法》。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四

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xx宠物管理规定:

1、本小区属重点限制养宠物地区,请勿养烈性或大型宠物;

2、请勿携犬进入公共办公区域、会所、儿童游乐场、公共绿化带或其他公共场所;

3、携宠物进入电梯时,请您抱好宠物,以免伤及他人;

4、小型观赏犬出户时,请您系带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6、养宠物请勿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人生安全;

8、请您为宠物定期注射疫苗;

9、根据《北京市限养规定》,请您到本地区所辖公安机关办理养犬许可证,擅自养犬或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北京市重点限养区规定处理。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五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六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给xx全体业主/使用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保证居民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秩序,使每位业主/使用人能够在xx愉快的生活、共同创造整洁、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是饲养宠物的业主(同住人),必须到物业办理宠物档案手续,备案存档;

五、本小区提倡文明养犬,禁止无证养犬,禁养市公安机关命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

八、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池、商业区、幼儿园、会所、办公区等场所;

十三、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十五、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十七、发生狂犬病等疫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向xx物业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划定疫点,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十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物业消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住户人人都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保证一方防火安全,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九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停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以下运作步骤:

一、在装修、扩建、改建工程中,需要停止该工程区域消防设施运行的,由用户填写《消防设施停用申请表》,经管理处审批后报保安部。

三、管理处消防负责人接到已审批同意和已交纳押金的《消防设施停用申请表》后,根据要求实施消防设施的停用与恢复,在消防设施停用时须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四、施工完后,管理处消防负责人须验收检查,在确认消防设施恢复完好后签署验收意见并注明施工耗水、电量等。

五、管理处根据验收意见,给施工方办理结算手续。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一

xx路dd地处城郊结合部,在治安防范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难点和重点,如:

在入伙期间小区内将存在大量的临时装修施工人员。

周边多个新近开发的小区和小型工厂、出租屋等,闲杂人员及外来务工的流动性大、数量多。

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上述不利因素的存在,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将在安全护卫员的素质培养、安全防范体系的设定等方面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

二、安全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1、努力保证安全护卫员的综合素质。

素质管理。对护卫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采用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的.一整套安全人员管理程序,做到'五统一''三集中',即统一作息、统一出操、统一上岗、统一着装、统一装备以及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

意识培养。努力培养护卫员的服务意识,树立'业主需要就是工作'的观念,改变原来护卫员单一的护卫功能,使我们的护卫员成为'护卫员、迎宾员、服务员'的有机统一体。

2、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我们将采用固定岗和机动巡逻岗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区进行安全管理。机动巡逻我们重点在小区内死角的巡逻,确保管理不出现盲点。

在巡逻上,采用电子巡更系统,通过科技手段保证巡逻工作效果。

在防范的策略上强调与周边小区的联防联动。

强调全员安全管理。我们要求管理处其他员工亦应担负起安全管理和防范的义务,建立起'安全护卫为主,全员联动支援'体系。

3、安全管理的重点转移。

接管入伙期,我们主要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安全管理对象主要针对周边施工人员、现场装修人员及外来可疑人员。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是杜绝违章装修,制止破坏公共设施以及保证小区环境的干净整洁。

正常居住期,安全防范逐步走向人防、技防相结合,着重体现技防的威力。安全管理对象主要针对外来闲杂人员,工作重点是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上下班高峰期重点疏导车辆,做好家庭防盗、防火和公共秩序维护。

4、充分用好技防措施。

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小区的安全管理。

消防责任重于泰山,同时消防管理又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小区消防事故率为零。

1、消防教育宣传工作。

管理处将在小区宣传栏内不间断地传播消防法规、防火知识,并邀请消防中队前来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小区入伙时,我们还将向每户业主发放印有消防知识的《住户手册》,同时联系部分消防器材商家到居住区定点服务,建议业主配置灭火器。

2、做好消防培训及演练工作。

重点加强护卫员的消防培训与演习,每年组织两次义务消防队员和业主共同参与的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全员的自救'意识和能力,防患于'未燃'。

对二次装修审批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方可入场施工。对于复杂装修、大面积装修及相关商铺的装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消防报批手续,方可开工。在入住期间,我们将通过设专人巡逻监管、安置挡车桩、安置指示标识等办法,着重解决违章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保证消防通道的顺畅。

4、建立消防快速反应分队。

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我们将在护卫员中选拨一批队员组建xx路dd管理处'消防快速反应分队',以保证一旦出现火警时,我们能迅速作出反应,立足'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小火灾损失。

四、车辆及交通管理。

1、机动车辆管理方案。

在业主入住的上下班高峰期,增设临时车管员在主要出入口协助疏导车辆进出。同时,要求护卫员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正确引导,加强巡视安排车辆合理停放,为办妥长期停车证的客户提供相对固定的车位,地下车库只为业主提供长期停车服务(特殊情况需临时停车,应由管理处经理批准后方可停车)。辅助、引导车主安全停车,提醒车主勿将贵重物品遗忘在车内,勿忘关闭车窗车门。并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漏油、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提示车主,同时向管理处报告。

小区地面可提供临时停车服务的地段,执行限额发证制度,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并确保已办证车辆的停车。

2、道路交通管理方案。

小区出入口及行车主干道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交通指引标志,指明行车方向;道路转弯处及大门口设置交通禁令、警示、禁鸣、限速等标志,确保道路车辆行驶畅通、安全。

行车道路两边侧油漆黄色标志,表示禁止停车;油漆黑黄相间(30cm间距)标志,表示允许临时停车,确保管理区域内无违规停车现象,道路路面应保持整洁、无损、通畅。

小区道路上允许停车的位置,用白色油漆标志停车位及编号,标识应清晰、醒目、完整。对进入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车辆应予以引导,并指挥车辆按规定车位停车。小区行车道应油漆黑白相间减速条标志,警示车辆减速缓行。

3、停车库(场)管理方案。

在停车库(场)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车辆行驶指引标志、车位标志及编号。合理规划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防止乱停、乱放。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xx路dd小区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对驶入车库的车辆,均限速5公里以下,严防高速行驶,并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区域,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科学合理、安全有序,以完善细致的管理,进行安全有序的服务,防止乱停乱放现象发生。

完善的管理制度、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全方位的安全护卫监控紧密配合,保证无控制盲点。贯彻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原则,做好停车场的出入口控制,建立车辆停放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同时,停车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和逗留。关注已停车辆,查看有无损坏、漏油、漏水情况,做好相关记录,若出现损坏、漏油、漏水等,尽快与使用者联系,减小损失。

在停车库的进出口上方醒目处,挂禁令标志、限高标志、收费标志。停车库的通风、消防、排水及照明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保持停车库环境整洁、无渗漏水、地面平整,无积水。

4、自行车管理管理方案。

对于自行车的管理,管理处将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划出专位由专人进行管理。为进入管理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提供指定区域有序停放的服务,避免小区内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对收费的非机动车库实行出入牌制度(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并有序停放。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二

1、火灾牵动千万家,防火要靠你我他。

2、发生火灾要互助,老人孩子别不顾。

3、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4、安全能聚千家财,火灾可焚万户心。

5、全民齐动员,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6、坚持科技发明,掌握科学技术,争当科技先锋。

7、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8、人走火灭气关,全家老少平安。

9、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0、烧香祭祀不注意,小心火神发脾气。

11、学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安全保障。

12、人人重视防火,灾害远离你我。

13、让装备不断升级换代,用科技创造消防名牌。

14、学好活动知识,一生平安幸福。

15、消防时时在,安全传万代。

16、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自我做起。

17、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18、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19、防盗网上开扇门,发生大火好逃人。

20、反违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产。

21、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火加警惕保安全。

22、烟头别乱扔,防火弦紧绷。

23、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24、商场购物四处瞅,注意安全出入口。

25、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26、油锅着火别着急,捂盖严实火窒息。

27、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

28、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9、企业规模争上游,消防安全要带头。

30、远离火灾,珍爱生命,共建平安家园。

31、儿童玩火最危险,家长老师要严管。

32、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33、消防事关千万家,平安和谐靠大家。

34、小孩玩火,迟早闯祸。

35、加强消防工作,振兴辽宁经济。

36、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37、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8、誓让消防腾飞,奔向小康社会。

39、消防演练经常搞,火灾损失定减少。

40、消除火患,国泰民安。

41、燃放烟花爆竹,勿忘消防安全。

42、火无情人有情,齐防火共安宁。

43、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

44、社区是我家,消防靠大家。

45、有备无患保平安,人人把好防火关。

46、明确单位消防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47、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48、烟头虽小,祸患无穷。

49、消防安全不可忘,楼道里面要通畅。

50、健全制度把好关,消灭火种不抽烟。

51、家用电器看管好,火灾事故能减少。

52、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53、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54、冒险是火灾之源,谨慎为安全之本。

55、一心一意爱消防,久而久之家平安。

56、防火人人想,户户都安详。

57、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58、全民参与,根治火患,营造美好家园。

59、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60、煤气泄漏别慌张,快关阀门快开窗。

61、消灾解难,真情奉献。

62、任何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63、随手灭烟头,防火心中留。

64、疏散通道不能锁,否则火灾酿恶果。

65、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66、人人树立防火观念,户户清除火灾隐患。

67、家庭防火要注意,煤气电源查仔细。

68、共建和谐校园,远离火灾危害。

69、消防进家园,平安到永远。

70、火灾似猛虎,防患于未燃。

71、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

72、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社会。

73、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74、警惕火灾,珍惜生命。

75、全民动员学消防,和谐社会奔小康。

76、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7、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酒店。

78、爱心献人民,安全送万家。

79、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

80、增强消防科学发展观念,普及消防安全教育知识。

81、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82、消防常识到我家,我们牢牢记住它。

83、慎放烟花,快乐全家。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三

直接上级:工程部经理。

直接下级:消防控制室操作员。

具体内容:

1.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小区物业消防日常工作,当好经理的参谋;

1.3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及小区内部制定的各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和规定;

1.6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1.10建立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小区内动火部位实行安全监督,并加强管理;

1.14负责小区内发生火患、火灾的调查处理;

1.15每月向上级呈报小区内消防情况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向上级报告;

1.16同消防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1.1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2、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消防主管。

直接下级:

具体内容:

2.1服从消防主管的指挥,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当班运作;

2.2能熟练掌握消防主机、监控系统、消防广播的操作方法,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6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按照火警处理程序去做,不得惊慌失措;

2.9遵守单位领导安排的其它职责和上司的工作安排和指令。

适用范围:适用于事故隐患整治的管理。

具体内容:

3.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确定的火灾隐患或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整改通知书,工程部应责令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告工程部核查.

3.2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或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火灾隐患,由工程部具体制定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提交晨会集体讨论,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具体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由工程部采取临时性监护措施.

3.3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经工程部汇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填写隐患整改复函报告相关部门。

3.4在公司组织开展的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能当场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当场给予整改。

3.5对当场不能改正的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及由综合部下发《限期改正通知单》,由存在问题或隐患的相关部门责任人签收;并责令相关部门责任人负责限期改正。

3.6各部门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或填写《工程维修申请单》通知工程部维修整改并向工程部反馈信息。

3.7工程部应及时组织督察,并责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及生产安全。

3.8隐患整改完毕,工程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基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目的:为严格控制消防监控室人员的管理。

适用范围:消防监控室的日常管理。

具体内容:

3.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8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3.9填写《消防值班记录表》。

目的:为更好的的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在位情况,做到预防为主的原则。

适用范围:全体消防人员。

具体内容:

5.1职责。

5.1.1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巡逻;

5.1.2消防主管不定期进行巡查,并对各消防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处理程序。

5.2.1巡逻队员应带齐对讲机,巡逻登记进行检查;

5.2.2检查施工单元,有无违章施工,擅自动火,及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

5.2.4烟感、喷淋有无缺损、生锈、变色,如有异常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工程部维修;

5.2.5消防广播及防排烟系统表面外形有无损坏,做好记录;

5.2.8检查消防设施有否挪作他用并记录,通知上级做出即时整改或罚款处理;

5.2.9检查其他违反消防规定,事后做好巡逻记录。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目的:为使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

适用范围:物业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6.1防火巡查。

6.1.1组织实施。

6.1.1.1实行工程部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门内部巡查制度;

6.1.1.3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6.1.1.3.1保洁部防火巡查由楼层做保洁员工结合日常做保洁工作情况具体实施;

6.1.1.3.2工程部的防火巡查工作由工程部各组员工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实施,巡查情况填写工程部工作日志,值班工程部领导对其进行监督,次日晨会前向工程部反馈。

7.2巡查的内容。

7.2.1工程部消防人员对基地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巡查内容包括:

7.2.1.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各办公区域下班结束后的断电、断气情况;

7.2.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加强小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贵港市有关消防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消防负责人,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5、接到火警报告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二条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杂物,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道口。

第三条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电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宅区内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第四条住宅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宅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第五条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第六条住户应用管道液化石油气,不私自用灌装气。不得乱倒残液、明火试漏、高温烘烤;不得私自拆修气阀等部件;一旦发现有泄气现象及时向煤气公司报告。

第七条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住宅房内严禁安装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泵灯、点钨灯四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灯具,以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守,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第九条发生火灾,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尽快脱离火区进行呼救,撤离火区时,禁止乘坐电梯,应走楼梯通道,以免被困发生意外。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

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4.1.1.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小区内业主/客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小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居住环境。

4.4.1.2.适用范围

适用时代新世代中心管理处所接管的范围。

4.4.1.3.职责

4.4.1.3.1.保安部巡逻岗负责对整个小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巡查。

4.4.1.3.2.消防中心(消防班)负责对小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4.4.1.3.3.消防领班负责消防培训、制订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4.4.1.3.4.保安主管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4.1.3.6.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对小区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4.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4.1.4.1.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的除责惩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4.1.4.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各楼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物业公司领导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发火灾。

4.4.1.4.2.1.动火前"七不":

4.4.1.4.2.1.1. 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4.4.1.4.2.1.2. 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不动火。

4.4.1.4.2.1.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4.4.1.4.2.1.4.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4.4.1.4.2.1.6. 在高空进行焊 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4.4.1.4.2.1.6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4.4.1.4.2.2.动火中"四要":

4.4.1.4.2.2.1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4.4.1.4.2.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4.1.4.2.2.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http://要及时处理。

4.4.1.4.2.2.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4.1.4.2.3.动火后的"一清":

4.4.1.4.2.3.1.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4.4.1.4.3.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4.4.1.4.4.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客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4.4.1.4.6.小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4.4.1.4.6.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业主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小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

三、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并对业主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四、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以及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管理处负责组织业主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六、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七、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应提前通知业主加强防范,如遇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

九、管理处积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及业主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十、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十一、管理处员工及业主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十二、业主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十三、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十四、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五、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五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ft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防火巡查、检查;。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就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

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整改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的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第四十五条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权、玩忽职守、徇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xxxx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发布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六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水源改做它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防火专用通道、消防阳台、安全出口。

三、严禁遮挡、损坏、移动安全疏散指示牌、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识等。

四、严禁在小区焚烧各种物品、垃圾等。

五、严禁未经申请、审批即进行室内装修,装修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六、严禁私自接、改供配电线路。

七、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线路起火。

八、严禁在禁烟的公共场合吸烟,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

九、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或其它带火物品投到户外、垃圾箱里或草坪上。

十、严禁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小量存放时应避免高温、撞击并远离火源、电源。

十一、液化气罐要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的地方,用后要关闭阀门,以免漏气。

十二、使用燃气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厨房;短时间离开应关闭厨房窗户,以免风吹熄火导致天然气泄漏,引起天然气中毒或火灾。

十三、小区商户申报装修时,同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方案,经公安机关核发施工消防许可证后,方可开工。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装修时不得改变消防及设施用途、位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地下工程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小区消防管理制度篇十七

3.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4.小孩失火,家长负责。

5.社区是我家,防火靠大家。

6.杂草不除禾苗不壮,火患不除效益难上。

7.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8.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

9.消防知识让你化险为夷积极开展中小学安全日活动。

10.严是爱,松是害,搞好消防利三代。

11.生活奔小康,消防要安全。

12.消防安全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

13.要效益,更要安全。

1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15.宁可让经济利益受损,也要头顶安全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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