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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书情散文的作文(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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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书情散文的作文(通用15篇)
2023-11-25 16:26:47    小编:zdfb

学会信任自己,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我们要坚定自己的信心。在总结中加入自己的思考和感悟,可以使总结更加个性化和富有深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总结有所启发和帮助。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一

高深的男人犹如一本辞海,其厚重令人望而生畏,想一阅,必先得掂掂自己几斤几两,能否与之匹配。这类书,只有同样高深的女人才有福享受。

平凡的男人犹如一本新华字典,浅显易懂,随手可翻,从小到老,定可相伴一生!

未婚的男人犹如一随笔散文,轻松随意,读来琅琅上口,只是过多过滥,常常错过好书!

已婚的男人犹如一本借来的书,为着一刹那的欣喜捧到手中,越读越精彩,越读越感动,突然被告之,借期已到,不还定罚,余味无穷,依依不舍,照样买回一本自己的,却已不是先前的那一本!叹一声:“书是别人的好!”。

离婚的男人犹如一套丛书,不管你情愿不情愿,只要看上了其中的一本,对不起,一套供应,不论是好是坏是多余的是附加的,一起买去,令人踌躇再三,为了喜爱,只能消受硬性搭配的无奈。

多情的男人犹如一本通俗小说,趣味不高,格调不低,只供消遣,无需当真,但若是通俗不庸俗,风流不下流,尚可登大雅之堂,否则,只能流入地摊。

有名的男人犹如一本编号珍藏本,因获得而喜悦,因收藏而焦虑,终日惴惴不安,恐遇贼盗,平添三千烦恼,高处不胜寒,平凡即是福!于是高价转让,从此无忧!

成功的男人犹如一本字帖,令人羡慕,邀人效仿,殊不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字帖上光环底下有几多磨练,买回去学得成学不成还须看各人造化。

资料。

三十岁的女人是一篇风景散文――丰隆的胸脯展示着内心的富足;端庄的举止展示高雅的风度;清澈的目光洗涤着淡淡的哀愁。虽然青春的背影只能在作凭栏时定格为远景,但一轮满月似的脸庞仍饱蕴温柔,灿烂着婚后的每一个夜晚与白昼。

五十岁的女人是一篇哲学论文――走过了多少坎坷曲折的道路,都在额上缩影出路线图,时光的积雪也在两鬓结成秋霜,汇聚成了酸甜苦辣和冷暖炎凉的心潭,因不起波澜而深不可测,足以淹没任何男人。

女人是一本书,但并不是每一本书都那么耐读。

漂亮女人有点象畅销书,但往往因流行而品味不高,过目不久即被忘却,成为旧挂历。

丑陋的女人未必就是工具书,只要她内涵丰富,常常让人觉得开卷有益,大家也都愿意同她接触。

最可卑的女人是那种浓妆艳抹出言粗俗的,简直象一本外面装祯华丽可内文却错字连篇的盗版书,让人感到是走在遍布垃圾的胡同。

最可敬的女人是善解人意又心智成熟,无论她年轻或衰老,都象启迪人心的名著,读者过目不忘,以致忽略其包装究竟是堂皇抑或简朴,这种女人堪称书中圣经,人中圣母。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二

唯好书与美景不可辜负,一直信这句。再次被书魔怔,已经是上班以后好几年的事了。遥记上一回,好像还是上大一之前那个漫长的暑假。那时候,把老爸唯一送过我的礼物——一套中国古典十大名著粗浅看了看,还把书摊上淘来的《周国平全集》看了几遍。

古典名著里《红楼梦》是必看的。但我喜欢跳着看,比如《强欢笑蘅芜庆生辰,死缠绵潇洒闻鬼哭》这一章节,我至少看过四五回。第一回看依稀是初中时候,当时书中很多东西还显晦涩不太好懂,但是单单这一黛玉死去时的章节,却看得人从初中泪水涟涟到高中。这一章每看必哭,每哭必遭来老妈带着好笑的调侃:“魔怔啦?看书还哭啥了?”其实我这个健忘的脑子几年之后的现在已经又忘了那一章具体是怎么描写的了,就单单记住了林妹妹死时的惨淡真得可怜到非哭不可。

其他看得多的就是“三言二拍”了,冯梦龙和凌濛初都是擅使民间语气讲故事的人。故事讲得也是从粗俗到高雅参差不齐。冯老爷子尤其善于色情描写,有的章节大篇幅的描写。搞得捧书人心里直犯嘀咕:这么低俗的内容也能进十大名著?也能是名传千古的好文章?清朝不是封建得很么?然后,一个爱看书的小丫头就不经意间在不好意思又略带好奇的心理中接受了此生的第一次s教育。不过能把蒙昧的丫头打动的还是那些美得让人禁不住朗读出来的诗词句子,还是那些构思奇妙语言风趣的故事人物、案子本身。古人真是奇思妙想多。

真正让那个高中生活才结束的丫头魔怔的书是《周国平全集》。这本书因为确实好,后来被大学一个死党死皮赖脸得要走了。我不记得有给爱书做记号的自己在那本书上画了多少用直尺比着的红色蓝色黑色油笔道道,也不记得周国平书里写的那些故事主人公名字了,只记得当时那种幸福感。是的,就是那种心潮澎湃旁若无人仿佛时间世界只为自己静止,哈哈大笑伤心流泪跟着书里的`人同悲同喜的全情投入,就是那种看见那本书就眼睛放光,翻开摩挲都觉得这是个有血有肉的生灵一样的感觉。我想,这辈子能让我达到这么忘我地步的,读书,读好书是头一件。

周国平本职是搞哲学的,所以他的作品相比少了徐志摩张爱玲那样纯文人的细腻,但是却多了一种大格局和宽视眼。而且,男性作家本身就更容易携带一种粗线条。这种粗犷比起柔情款款来,有时更让人有一种理性之光的信服。

周的作品给我映像最深的是写他患了眼癌怎样一步一步在痛苦中死去的大孩子,写他们夫妇之间的爱情怎样随之在心痛中一步一步也死去的故事。这好像是除了林黛玉死去那个章节,为数不多的能让我泪流成河的故事。那个夏天,还没有踏进大学校门的女孩,在周国平作品的陪伴下,走过了这辈子最后一个最长的假期。除了那些书的记忆,其他都已模糊不见。现在想起,那个时候过得那么内心坦然与安宁,原来是因为我一直被书魔怔着。

可惜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大学繁忙的课程和各样的活动挤占了读自己喜爱的书的时间。我就这样守着一个宝藏一样的图书馆却只念了四年毕业再也用不上的书。期间断断续续看过些书,但却总也没有当年那种满胀的幸福感和安宁的心境了。毕业之后,分别会从上海去日本和从北京去法国的死党杂和树,留给我一本《一个上海女人的温哥华》和一本《品读法国》。我带着这两本书滚回了偏远的家乡小城,再也没有翻过。

直到前些日子。在本市的新华文化创意中心,面对设计奇巧的房子里摆放舒心的可爱的书们,翻开书才又有了久违的感觉。那种着迷和安心一下子回来了。那种投入和喜悦渐渐涌出来了。那一天因为心情低谷本来带着的满怀委屈失望辛酸渐渐褪去。我知道,书是我的药,是可以治愈一切的。

然后,上班好几年之后,我重新被书魔怔了。魔怔的顾不上看电视,没心思社交。魔怔的晚上熬夜两点睡为了一口气看完一部小说。魔怔得突然觉得日子过得飞快,每天都被满胀的异时空填满,再不会觉得空。魔怔得暂时忘却诸多隐忧和不遂。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会这样,在书里忘形。对了,刚看了严歌苓的《小姨多鹤》,真好。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三

首先,你必须了解一点,你是多么多么的荣幸,多么多么的应该高兴到一蹦三尺高……因为,此封信,准确的来说,是一封情书,它是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十八年以来,暗恋了几个帅哥,没写过情书,曾收到过别人一点点情书,这封信所写的我有史以来的第一封情书。所以,现在,见情书的你,必须给我无所顾忌的哈哈大笑,感动到笑到哭,可明白?就算路过你身边的人骂你是疯子,你都必须给我开心的笑茜,说实话,起初我很讨厌你的名字,你知道吗?我的五笔不是很好,用得有点笨,当我想叫你的时候,想打你名字,这个茜字,就是打不出来,最后还跑去查你资料上查看然后复制过来,你说我是不是很笨呐,呵呵,笨得可爱。。。。

茜,我们相识的时间并不长。我记得我是在教育圈众多的的人群里初次遇见的你的。那时的你很可爱,给我的印像蛮不错的,说话给人一种和谐想要靠近的感觉,相熟悉你过后,我发现,其实我们的性格很投。茜,今年我们都十八岁了,我们一起走向成人的道路,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缘份。十八岁见证我们的友情。茜,你和我,还有所有的幽女都应该感谢教育圈,如果没有教育,也就没有我们的相聚。虽然这是虚拟的网络世界,可是我宁愿它是我的现实,因为这里有你,还有……她们。有你们,一直都很美好。茜,请记得,对于我来说,你和她们都是我亲爱,我说过,亲爱,永远亲爱,那便是永远,嗯,是永远。茜,我始终相信,我们会一起老去,就算那时的你在天涯,我在海角,但是我们却都生活同一片蓝天下。茜,如果某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们都发白齿摇了。请答应音,在有向日葵的土地旁,想想音,想想我们的教育圈,好不好?然后,紧握你老伴的双手,坐在摇椅上,看着夕阳,慢慢的跟他说说我们的曾经,好不好?你没回答,我就当你默认答应了。嘿嘿!哎呀,亲爱的茜,音音不怎么会写情书,怎么办挖?就这样了?嗯,就这样了。我会把它一直保存着,只要看着它,就算我失忆了,也会想曾经有一个可爱的妞,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亲爱的茜,音不怎么会说动听的话。

亲爱的茜,音要你天天都快乐。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四

——题记。

岁月不经打磨,不留神已是物是人非。望着新宇,莫名的哀伤,遥盼故园,思绪万千。人生若有轮回,我愿踏回故园,守着一草一木一星辰,盼着两行翠柳两归燕。可惜,此处新宇阁楼,我已登轩长叹,再念故园已是梦中佳境。

入夜时分,秀雅芳园,灯火几明,圆月正好,佳人或倚怀长拥,或婵娟千里。思我故园,涛涛黄河,一寸柔肠母亲河,染指一间,水中藏月,携几缕相思;麦积山前,飞瀑如练,微风恰好,撩游子丝发几缕,述秦地林朱之冠;或有崆峒圣地,诵那年道法无边;严关百尺界天西,万里征人驻马蹄林则徐有感嘉峪之雄关,浩浩千秋,铁戟长铩战,历历民族事,万里人未还;黄沙四起,大漠孤烟,莫高石窟亦彷徨,万千彩壁诉了孤肠,经年沧桑,百千锤炼,屹于枯洲之上。可叹月牙泉畔,一池清水绿涟漪,泉映月而无尘,不涸不休;长风万里,征途几经,会今世之师,宁我中华之土;武华夏之乐,威中华同兴,马蹄堪踏一飞燕,立东方之巅斯故园多娇,蓝图刹好!

面里人生,书中颜玉。一碗碗食之有味儿,回之有劲儿;一本本读之有感,思之有韵。驼铃漫黄沙,杳杳觅楼兰。窗里观世界,几明天下。

可叹寒风来袭,伤了苦水玫瑰,残瓣随风逝,醉了十里人间;紫花苜蓿倒了一地,潸然间携一方绣帕,葬山岗林群;沙漠中,肉苁蓉伸了一截又一截,沙粒掩了一寸又一寸,植种者等了一岁又一岁,那远处的甜柿熟了一个又一个,只是,这离乡的人啊,多了一群又一群。

徐志摩康桥作别,离续笙箫,浅尝岁月无痕,那年那月斯如夜雨碎江南。此刻,我若洮砚在手,定研相思墨,必书怀乡曲。望月伊人醉,将愿嗅百合,品白兰,赏雕漆,痛斟夜光杯,更睹大梦敦煌,飞天起舞。

繁华一路,怀乡一程,剪月相思眉,且在此地且徐行!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五

人活在世,每天都在书写着自己的人生,最后集结成书。只是这本书有简装有精装,有粗陋有完美,有平淡有奇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写法,男人写得潇洒,女人写得细腻。当回过头,翻开这本书,昨日重现,岁月如歌,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

女人的这本书中,有的心细如丝,心事如莲,甜嫩中带点淡淡的苦涩。女人如花,有的如孤芳自赏的牡丹,雍荣华贵;有的纯静如莲,纯洁淡雅,独立向上;有的火辣如玫瑰,美丽大方;有的甜淡如菊,文静潇洒;有的如傲雪的红梅,孤独清高。女人,有的温婉如水,有的豪气如风,有的潇洒如云,有的轻柔如雨,有的曼妙如雪,有的孤独寂寞如月。有的用千般柔情,把大爱在人间传递,但不求回报,因为这是你快乐的源泉。有的则集这些于一身,但这样的女人很少,也大都孤独,更很少有人能品味得出。

女人这本书四季如歌。春天你就是那支《春光美》;夏天你就是那阵《夏天的风》;秋天你就是那段《晚秋》;冬天你就是那曲《初雪》。你用一曲曲美妙的旋律谱写了人生四季,你用你的`智慧和勤劳描给出四季蓝图,你用你的恒心和坚强走过四季的风风雨雨,从头阅,你无悔。

女人这本书,写满了世事沧桑,悲欢离合,你早已把恩怨情仇看淡,你的书如歌,如泣,如诉,又有几人能看得懂,读得通,理解的了你这温柔而寂寞的情怀。

心的世界都有扇打开的窗,你可通过这扇窗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但你的心中也总有一扇永远不愿打开的窗,这也就是你的寂寞所在。你甘愿承受这种寂寞,所以也别希冀谁来读懂你。

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有人偶尔驻足,也只是偶尔随手翻开你这本书浏览一下,别希冀他能给你留下什么,不要介意,把美好留给他,给他快乐,给他美好,让他也来传递。在你生命的书中停留时间长的,也别希冀他就能读懂你,也许时间长了,他会把你这本书当成一件属于他的普通的东西长久搁置而忽略你,不要悲伤,宽容他,至少他还拥有你,你还能看到他。

看罢情仇恩怨,叹罢人间浮生,是是非非,不再多问,抖落满身风华,独上西楼,读心读自己,读懂女人的只有女人---------------你自己。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象三月。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象春天。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六

我的大姐,是宝鸡中学高66级,插队地点在宝鸡县坪头镇。1968年那年深秋,她背着沉重的行李,赶着首批下乡的热浪,迈着准备来一番脱胎换骨改造的双脚,跨进了这个日劳动价值仅有1角7分的穷队,老实的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1名知青一个家,就与贫下中农吃一锅饭,睡一个炕。满身的虱子,满手的老茧,满脚的水泡。

命运造成的磨难只能压垮弱者,却动摇不了强人。农村所有的粗细活路,她们样样学着干。下一眼泉,挑一担水得爬3个坡,过两道弯。刚去的男生3人一趟换着挑,后来两个女生也能抬回来。苦难磨练人的意志,自力更生带给她们丰收的欢快。她们用双手改变了农村的面貌,用细嫩的脚踏出了人生的第一步。背粪、拉架子车、犁地、收麦、挖土方、修梯田、上深山打柴、吃面糊糊、与猪做伴,每天夜里蜷缩在饲养室里学政治、在煤油灯下学“毛选”、批判人、记工分。以后,知青内部又闹起了矛盾;再以后,有人招工走了,留下来的人为自己的前途发愁。

工闲时候,大姐不是帮灶,就是帮男生洗补衣衫,还时不时地唱段样板戏,来首《长征组歌》。她没有埋怨,没有消沉,以顽强的意志,不仅实现了生活自理,还学会了洗衣、烧饭,还学会了织毛衣。

大返城的号角在知青中引起阵阵骚动,大姐也被几经周折涌进一家造纸厂。从那时候起,她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用这双脚踏出一条坚实有力具有个性的人生路。

刚跳出农门的大姐,有玉米搅团,高粱米饭铸成的体魄,有当过妇女队长的经验,扛粮上垛、垒包运粮、保管结算,写材料、搞宣传、各样工作得心应手。在工作中,大姐也有苦闷过、彷徨过、抗争过。她在沉默中忍耐,在夹缝中求生。

众多的波折催她成熟,屡屡的逆境逼她奋起,不久,命运之神将她带进会计工作。她工作中一丝不苟,勤勤恳恳,得到了领导和职工的好评。现早已退休在家,享受儿孙之乐。她始终要求自己保持一颗善良平常的心,去对待生活,对待他人。

每当她回想当年知青生活,挑肥、锄地、收麦子、修水库,饱受生活磨砺。但她更感谢生活赋予她们这一代人坚强、吃苦耐劳、善良淳朴的优良品质,教会她们实实在在做人,勤勤奋奋工作。

人事如花,世事如水。在落花流水的人世中,大姐不止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声“咱们都是‘老三届’的”,两颗陌生的心便不再陌生,情感的线路亦豁然贯通。你的手,我的手,他或她的'手,遂握出了悠悠岁月,拳拳真诚。诚然,由于各人的禀赋、性格、际遇的不同,其境况乃至人生姿态亦各异。但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意者,或平庸者,都不能不以饱含着沧桑中的温柔,温柔中的沧桑之目光,小心呵护那段刻骨铭心并深深渗透到以后岁月和整个生命细胞的插队生活。

她们从苦难中筛选出成熟,从艰辛中筛选出坚韧,从寂寞中筛选出深刻,从坎坷中筛选出真诚,从炼狱中筛选出处世做人的原则……所谓“老三届”精神,就是吃过苦、受过罪,经受过磨炼。它是在一个社会不正常的岁月里,一群有相当文化科学知识的青年,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期社会底层艰辛劳苦的生活之后,而形成的一种思想境界和生活态度。“老三届”人炼就了一股刚柔相济、百折不回的坚韧之气,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转败为胜……复杂的政治氛围,艰难的生存环境,炼就了压不折,不叹息、咬紧牙关、历艰如夷的气概。“老三届”们大都具有坚韧力,顽强性。具有适应与改造、退让与不屈不挠、安分与进取、容忍与不畏险恶的综合能力。

生活的艰辛和苦难,同样是生命的催熟剂,它砥砺了她们的意志,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她们知道求人莫如自强,热爱生活就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生活,勿存幻想和奢望。她们视宽容为美德,知道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对社会对工作对家庭,她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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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七

去年,去了一个很远的亲戚家做客。这个家中的长者,是一对老夫妇。很不幸,这个我应称之为“姑婆”的人患了老年痴呆症,几近是六亲不认,不认识丈夫不认识女儿,更何况是我。

那天,我们正围成一桌吃饺子,她的糊涂劲上来了,管我姑公叫“叔叔”,管我叫“阿姨”,一会儿要吃米饭,一会儿要下面条,稍不如意,抓住一个东西就往地上摔。姑公见她闹得不象样,便板脸起来,说到:“再胡闹,再胡闹我就不理你了。”说也奇怪,姑婆立刻乖顺得像一个孩子,千依百顺。这时,电话铃响了,有人急着要姑公出去一下。姑公丢下碗筷匆匆要走,临行前哄姑婆说:“听话,好好地吃,我一会儿就回来,否则我就再也不回来的。”这时,姑婆悄悄地把姑公拉到一边,从衣袖里掏出了几个快要揉烂了的饺子,一面偷偷地像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朝我们这边张望,一面紧张地递给姑公,说:“我知道,你最喜欢吃咱们家门前槐花包的槐花饺子,这几个是槐花馅的,我趁大家不注意偷偷地藏在这里,怕他们都给拿了,你在路上吃吧。”姑公望着神志不清的姑婆,望着碎得无法下咽的槐花饺子,一时间老泪纵横。

从此以后,每每再有人向我谈起爱情或亲情的伟大时,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这个让我不知道该称作为爱情还是已升华为亲情的爱情。

7我的牛仔裤情结。

蓝牛仔裤真的给了我很怀念的感觉,但我向来不是个怀旧的人。因为太久了,我早已遗忘了这种色彩给我的感觉。蓝色,冷冷的,它不像黑牛仔裤一样沉闷,它不像黑牛仔一样又厚又硬,在初冬的夜里给了我些许寒意。

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牛仔裤了,只记得是很早以前。家里有太多的牛仔裤,并没送人,而是静静在衣柜的角落堆成一叠。刚开始只穿蓝,后来开始喜欢黑。妈妈不喜欢我穿牛仔裤,但我还是固执地穿着。牛仔裤在我的心中早已成了最爱。

还记得有一年的夏天,我除了牛仔裤以外没穿过别的裤子。自从那个夏天过后,同学们就把牛仔裤当成了我的标志。

的确,牛仔裤已成了我的`标志,没办法不爱它。

它总是睁着一双慧眼,默默地静察人生。它是生命的美,是生命的真,是……它更是一只黄金杯,在阳光和月辉下,把灿烂撒下大地,把欢乐带到天地人间!

每当夜深人静,屋顶上撒满皎洁的月光的时候,我总是在轻轻地抚摸自己心爱的它,不时有零碎的星光顽皮地跳到它的身上,月光也柔和地映着星光,仿佛在和我争夺它的宠爱。我静静地凝视着它,凝视着曾给我带来无数欢乐的它,凝视着与我有着说不清道不明情结的它--书!

与书的不解之缘在我很小的时侯就开始了。我刚刚蹒跚走路的时候,曾发生过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在楼下摇摇摆摆学走路时不小心跌了一跤,地上有一块玻璃,我的腿正巧碰在玻璃上,看到殷红的血从白白的小腿上流了出来,我吓得一下子大哭起来。妈妈帮我搽了药之后,我仍在那儿哭哭啼啼。无论妈妈怎么哄,我都不肯停止哭泣。就在这时,我看到身旁有一本书,那五彩的画面立刻吸引了我,奇迹般地我竟然停止了哭泣,屋子里猛地静了下来,时间像是一下子静止了。我哼哼唧唧地抓起了书,妈妈看到我带着泪珠的笑脸忍不住亲了我一口。

渐渐地,我长大了,背起书包走进了学校。课堂上,我认识了“a、o、e……”,它们让我惊奇不已,很自然地我和它们做起了好朋友。学会了拼音,我对书越发迷恋。在书的指引下,我的说话能力、写作水平大大提高了。这其中,当然少不了爸妈的功劳。每次过生日,爸妈送给我的礼物少不了那一本本被精心包装过的精美的书籍。当我收到这可心的礼物时,总是高兴地在他们脸上亲了又亲。每次爸爸出差回来,漂亮的衣服、甜美的糖果可以不带,惟独书例外。如果看不见书,我少不了会有一阵哭闹!

书对我有着无可比拟的吸引力,让我对它痴迷不已,今生,它将是我永远的朋友!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八

春渐近了天地,一切都冲破着冷漠与束缚,似乎霎那间,柳绿已新,春红已浓,于是,满目的春色,醉了我的眼,便似朱自清先生笔下那片片柔柔的绿草铺满,原野里,是那娇柔的香草的味道,还有麦苗抽节的声音。还有山坡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是我快乐的童年留下的满山遍野的雀跃,是农人归家夕阳一路洒下的余辉,正看野鹤回巢时映着的袅袅炊烟,温柔了黄昏与夜色,听那母亲回家的悠远的呼唤,传遍整片氤氲着雾气的田野。

梦幻里,似乎已然到处是春的喜悦。

是的,今年的春天来得时候,比往年更觉她的柔顺、她的感动,因为引思的是那由稚嫩日渐成熟的彷徨身影,还有童年里对故乡单薄的记忆。于是我对春天的期盼,就化作麦田里泛起的绿潮,原野里那垄猪草留下的一筐快乐,还有院中那盛开的紫色梧桐花下即将响起的蝉吟,乡路旁那高大的槐树满披的如霜雪的花海,都在我的脑海中定格成为一种不褪色的永恒。

新疆的春天,显得有点吝啬,虽然也终是绿树掩映,东风唱暖,而且,随意可见如雪的杏颜,她们总用那一树的飞花最早预告春的脚步,却总在漫天风沙中黯淡了些许色彩,还有那柳树也似乎在一夜间就化作满天游荡的柳絮,宣告了春的短暂停留。那雨,更是吝啬的忘记了沙漠对他的渴望,于是忘记了故乡春雨的味道,只记得雨后草上沾满了晶莹,泥泞的小路延伸到绿绿的原野,树下蓄积孩子们收集雨滴的欢乐,那树叶上劈啪落下的雨点,打湿了孩子的柔发,钻进了他们的脖颈,传出的却是童稚的笑声。

记忆,就在此刻,就在春的味道随风先至的刹那,暖暖的,传遍了我的'身体,那是太多关于春的畅想,更是对那做别二十余年的故乡的眷恋。我知道,如今的故乡早已不再是意念中的模样,我也知道,未来岁月我将依旧属于这片天边的大漠孤烟,毕竟这里养育了我,可是会有一株西域的蓬草,借着春天的脚步,一直寻着身上不散的味道,追寻!

瞧,远隔千山万水,我依旧听见,田野里麦苗汲水抽节的声音;我看见田垄边上草儿逐风的顽强;我看见,老槐树伸向天空的虬枝,苍老却遒劲;一朵朵小花正装点自己的家园,铺满田野的角角落落;屋后的那株梧桐树,还像记忆中的一样,满树繁花,紫色云雾缭绕,树上蝉儿正结束漫长的地下黑暗,正悄悄爬上树干,褪去最后的蝉衣,只待振翅,展开夏的歌喉;还有,还有,那一片片绿油油的玉米地里,高高的屏障是我们游戏的场所,那里有数不清的蚱蜢,那里面是孩子的天堂。

闻着春的味道,我到了打麦场里,满眼是那金黄的麦穗,闪着耀眼的光芒,我看见,我的母亲,领着五个孩子,在一片金黄中,坐着游戏,母亲嘴里哼唱着那首熟悉的童谣!

哦,我深深呼吸一口,春的味道,家的味道,我的手指迟钝了,春天,创造了太多的奇迹,连同我这割不断的望乡的愁肠,或许当我们离开的越久,故乡的绳索便被拉的越紧,我们归乡的脚步才会那么急切!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九

书香接到父亲电话,说老屋墙西的豌豆再不摘来吃就老了。入夏不久,正是吃鲜嫩豌豆的时候,书香就计划回村一趟,一是听父亲的话,摘豌豆,二是顺便转转村庄。离开东门苓芝村三十多年,偶尔回去,总觉得村庄离自己越来越远越来越淡了,远到生出了陌生感,淡的有了疏离感。这个感觉不好,因为它滋生两种疾病:田园病和怀乡病。

这类病尚无对症的药物,不可治愈,只能缓解。缓解的办法是背起背包,穿简装便鞋,悄无声息回到村落,带着回忆,走走看看,不惊动任何人。书香穿了靛青牛仔裤和黑外套,低跟皮鞋,背起镶白边的双肩背包,一早离开高密城,走进了东门苓芝的窄巷中。

村庄的巷子,除了几条东西路拓的宽阔了,南北方向,多条依然窄窄的,只有展开手臂的宽度。红瓦屋顶在视野中叠出层次,被早晨的阳光打着,忽高忽低,忽明忽暗。常落脚的地方,磨出一条细路,高高低低,曲曲折折,每个拐弯通往一户人家,院落方正,户户朝阳。少人踩的墙根,生长车前草、鸡爪草、扁嘴芽和其它青草,风一吹,就长高一指,绿色浓郁,像在流淌。书香就那样走过去,再走回来,反复游弋,如流连河水的鱼。

窄巷从书香的记忆往前延伸,仿佛蜻蜓飞舞,又如蝉鸣哼唱,直到因模糊看不清的尽头。尽头在村外,溢水的大湾由深沟连接,几乎环绕半个村子,水荡漾四季,春开暖花,夏升凉雾,秋生野果,冬贮薄冰。书香打上来两桶水,水桶不比她矮多少,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书香。她挑起水桶,走入深巷,身前的水桶摇晃几下,身后的也跟着摇晃,水花溅落地上,打湿了她的少年时光。脚印那样小,几乎被青草覆盖。青草也跟着摇晃,水珠却飞起来,碰到窄巷的泥土墙壁,变为笑声。

有一次,或许不止一次,雪花越过大湾,飘去村内。书香打上两桶水,屈身挑起时,她滑倒了。清水和冰碴,流回大湾。她坐在地上,望着雪花盛开的世界,放声哭了。村庄静寂,没有听到她的哭声,四野静寂,也没听到。她自己听到了,哭声震耳,掏心掏肺。

清晨,窗外接近楼顶的法桐树,总有只鸟儿重复着啼啭,叫醒她,一来二去久了,书香听懂了鸟儿的叫声:下地干活了,下地干活了。于是翻身坐起,记忆不由自主往东门苓芝赶,屋后奶奶种的蓖麻长高了,一串一串的蓖麻往上翘着,眼见要熟透掉到地上,她挑拣掰出些籽粒,穿成串,放进书包,课间拿出来,点燃,当焰火放,满屋的蓖麻香味,被老师痛扁。大湾沿的构树,书香叫它当当树,夏天开当当花,结当当果,艳丽地挑在树枝,是她的零嘴。她呆立树下仰着脸等,等当当果落,啪一声摔倒地面,一滩红水,吃是不能吃了,只能看。干等不行,找根长长的竹竿,竹竿上绑铁钩,连果带枝拧断,果枝下落的瞬间,扔了竹竿,一个侧扑,抓住了果枝,人就滚到湾边,好险,吃起来却很甜。

书香惧怕干农活,理由是晕太阳。尤其伏天割麦子,太阳巨大,晒痛头皮,麦地里站不多大会儿,便开始晕,吐,没办法,生就不是干活的身子,只能留在家里做煮饭婆。那时书香十几岁,幸亏当时的人家饭食简单,要么煮一锅地瓜,要么煮一锅地瓜干,篦子上放只大碗,碗里放白菜梆,挖两勺老酱淋在菜叶上,炉灶内点燃杨树叶,不一会就蒸好,高粱杆子盖垫缝隙冒出白烟,弥漫老酱香味。书香一边闻香味咽唾沫,一边坐在院落门楼的门槛,盯着院子前面的场院看。场院两棵大树,如今都没了,树没了,场院也没了。一棵是树干粗黑的刺槐,槐花开过了,一地白变成一地树荫,风怎么吹都吹不走,顽固如童真的记忆。一棵是枝杈浓密的桑葚,斜上去的树杈比大人腿粗,前不久还一树葚果,黑的发亮,如夜空繁星。书香沿树干爬上去,骑在枝杈吃桑葚,直吃到嘴唇黝黑,双颊发麻。

下地干活了,干活了……法桐树的鸟儿一直叫到太阳跳出群楼,舔亮万物,才躲去暗处。书香脚踩亮光,走过泥土小径,携带青草香,往时时想念的老屋去。老屋边的巷子,也被阳光占满了。走到深处,她的回忆便塞满小巷,最终浮现的是奶奶的身影。书香一直想做个像奶奶那样的人,聪慧而勇敢。黄鼠狼叼鸡,十之八九能得逞,但奶奶不同意。深夜,鸡窝有动静,奶奶利索地起身穿衣,追出门外。黄鼠狼一见,随便叼起一只翻墙而去,奶奶毫不示弱,追进墙外的大沟,再追去湾沿,像个猎手,又追到芦苇丛。黄鼠狼被芦苇绊倒,翻了几个跟头,心想这是没完啊,松口,丢了鸡,躲去水边。奶奶取回鸡,鸡头有点歪,居然活着,养大后下了许多蛋,书香每见到鸡蛋,想起的不是鸡,而是黄鼠狼,当然也有奶奶月下追黄鼠狼的`矫健身影。那年大雪,书香刚有记忆,记忆中是奶奶推开屋门,积雪半米多高,封了院子,封了巷子,封了整个村庄。断水了,全家人不可一日无水,只见奶奶硬挖出一条雪路,在僻静处,在干净处,铲下雪块,置入水桶,放至锅内烧开。雪花之水,来自天庭,那样甜,那样滋润身心,如奶奶彻骨的爱。

患上怀乡病、田园病之后,书香不再讨厌催她下地干活的啼鸟,而是喜欢了它每日的催促。近几年,书香回村回老屋的次数明显增多,她真的开始干活了。穿过村庄街道小巷,推开老屋院落门楼的大门,影壁墙下,一丛月季正在绽放粉红的花朵,托举着墙上大大的“福”字。六间房屋的院子,呈宽大的长方形,大部分空地被她整理成菜园,正在生长的有生菜、扁豆、茄子、小葱等,方瓜苗刚刚栽好,已经返青,不用多久,就会爬满靠南墙的树枝草垛,开出喇叭花,喷洒花粉。香椿树虽不大,也有了岁月之染,几乎与门楼齐平,长出了新鲜对生的叶子,透过树叶的阳光,变得嫩滑。

书香进得院落,直奔菜园,仔细查看一圈,没有二话,开始摘菜。先是掐了一个塑料袋的生菜,放在屋墙下的石条几上,又找来圆头铁锨,走到一畦小葱前,松土,蹲下拔出小葱,神情专注。葱叶挂满阳光,绿色中渗入研磨成细粉状的光屑,从一面钻进,从另一面钻出,葱叶就透明了,握在书香手里,仿佛不是小葱,而是一个个发亮的日子。而葱根的黄土,由于刚下过雨,或前几天浇过,粘在上面,怎么都不肯脱落。书香没有忘记电话里父亲的吩咐,收拾完小葱,出院门到墙西,采摘豌豆荚。墙西不大的空地,也被书香开辟成菜园,不仅种了豌豆,还栽植了迎春等苗木,她准备收完豌豆后,将空地全部栽上迎春,把此地变成花园,让每年春天更早地到来。

旧屋早无人居住,荒废已久,如今是书香的田园,产出治疗她怀乡病的良药。行走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奔走在生活与人生之中,她不再感觉无助和失望,脚步也沉稳了,不再漂浮无根。

东门苓芝村中悠长的巷子内,飞落四只燕子,它们不认识初来乍到的书香,低头喝水的间隙,警惕地抬头看着,当书香走近,喳喳问几声,没等回答,便飞起来,在胡同盘旋,在屋顶盘旋,在院落盘旋,没有飞远。它们是有归属的燕子,每年折返,认得故乡的路。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那高岭雪一般的男子,那银衣魅惑的男子,那豪气干云的男子,一个昏迷六年,一个隐居深山,一个战死沙场。似乎,当年那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就这般烟消云散,他们的风采都染了血,融了雪,留这一声唏嘘把红尘叹遍,把年华叹老。怎能忘?何能忘?那些绝世的人儿,那些痴心苦恋,那些情深不寿。

纵武功盖世,纵智慧滔天,纵掌天下权,还是不能解命运的局。那些早已写好的结局,那些人生里一次又一次的无可奈何,纵不惜性命,还是不能求一个圆满。命运的手翻雨覆雨,如此寒酷,将心撕扯凌迟,却不能消融深雪的寒凉,不过是看着那残酷的结局愈走愈近,终无能为力。

初见,动心,追随,相守,别离,寻觅,重逢。似乎很短,却需要用尽一生的力气去爱,去承受,去包容,去等待。这一刻的咫尺,下一刻的天涯。这一刻的相守,下一刻的永别。人生需要多少勇气去面对这些生生死死?人生需要多少坚执去面对这些波诡云谲?有些付出,得到回报;有些付出,却注定没有结局。孟破天的一心追寻,换来的是裴枢在生死关头的放弃;姬玟的一颗痴心,换来耶律祁一袭白衣藏雪山。漫天冰雪不抵此心寒凉,捂不热,化不了,转成人世无尽森寒,一g黄土掩风流。

哪一年的雪落在了心头从此再未暖过?江山如旧,斯人已去。爱人、知己、友朋、部属,一个个在时光里消散,留这一隅的月光独寒。然,此心如明月,莹润而通透,坚持不改,初衷不弃,纵世事翻覆,纵命运森寒。

此情不渝,此心如故,纵命运相负,纵离歌遍地,纵生死无常,吾爱终能圆满。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一

恍惚间,儿时过年的记忆之门悠然敞开......“二十三,灶王上天;二十四,写对子;二十五,扫房土;二十六,烀猪肉;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闹一宿;初一、初二满街走”。这溢满东北人家心怀的民谣在潜移默化中演变成了我家和邻里那时准备新年的方圆之规,其实,大家是既图吉利又乐此不疲。

小年那天,按照历年习俗须吃两顿饭,早晨一定要吃饺子,这算是对“灶王爷”的无比敬重吧。二十四,爸爸拿出笔墨,开始写对子,什么“抬头见喜”,什么“春回大地”......我父母是中专生,在河东屯算是高学历。那年头没有买对子的,所以左右邻居有不少找我父亲求字。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是那样的平易近人,不管有多累,总是有求必应,在他挥毫泼墨的洒脱中我读懂了什么是自豪?!后来,我也许是“子承父业”爱上了书法艺术,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直至今日,我仍然在坚持,我想,这也许就是我对童年美好记忆的一份坚守吧!二十五,我们全家打扫卫生,父亲负责扫,我和妹妹负责擦,母亲负责洗,我们全家人尽管很累,但是一个个哼着流行小曲,乐呵呵的准备过年。

三十的'前几天,我家开始精心准备美味佳肴......三十早晨起床,我和妹妹就换上新衣服,忙着打糨糊、贴对联,有门有窗的地方几乎贴个遍。我母亲忙着做吃的,我家三十下午饭有讲究,一是要做十个菜,叫“十全十美”,二是必须有鱼——而且是鲢鱼,美曰其名叫“连年有余”。我和妹妹馋猫儿寻味儿似的在母亲的身边徘徊,等到香气扑满餐桌时我和妹妹的期盼也就如尘埃一样安然落定。这时,父亲急着让我赶紧去放炮,说“人活一口气,无论过日子还是过年都不能落在别人的后面”——这简单的教诲却成了我长大后不断前行的动力!伴随着隆隆的鞭炮声,我家一年中最丰盛、最开心的团圆饭开餐了,一家四口人沉浸在一年中收获与喜悦之中,我母亲还时常唠叨一句,“你们哥俩儿要是总这么大该有多好”!夜幕降临了,那时还没有电视,我和妹妹拿着罐头瓶子,点支蜡烛做灯笼,直系亲属提前拜个年。我家河东屯的亲属有十几家,走了一圈将近晚上九点了。要吃年夜饭前,父亲领着我和妹妹给故去的人烧纸,那红彤彤的火光跳跃着父亲生动俊毅的脸,父亲仔细的撩拨着地上燃烧的“纸币”,似乎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倾注着他对故人的无限牵挂和感激,他常说:“吃水不忘挖井人,我得让他们在那头儿过个好年!”那份幽幽的情怀曾充实了我童年的记忆!

大年初一,我和妹妹穿上新衣服,带上父母的嘱托和真挚的祝福,走街过巷去给村里的长辈拜年。头几年,父亲让我去,我很难为情,而我妹妹比我主动,所以她的压岁钱比我得的多。到后来,我也懂事了,给爷爷、奶奶送饺子的事我都主动承担。那时候,小孩子的游戏都很单调,我家条件好父亲给买个足球,把我家和邻居老张家的菜园子当足球场,我当主帅,负责调兵遣将,小伙伴们各司其职,我派给妹妹的差事是当“守门员”,她穿个大皮靴,就像个“假小子”,样子可爱极了!十几个小伙伴一下午踢的很累也很开心!散场后,小伙伴儿们扇乎着狗皮帽子,头上冒着热气,笑声荡漾的跑回了家。到了晚上,我们一家四口人坐下来打扑克,按实力分伙,我和母亲一伙,父亲和妹妹一伙,在扑克牌的激烈摔打中畅快着我们一家四口的天伦之乐!

一年又一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儿时的过年最让人难忘,记忆最深。浓浓的年味,童年的情怀,宛如那陈年的美酒,韵味儿绵长而久远!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二

现在,很多情人节,却再没有情书。

如今,允许我再感性一回,给你写下这封情书。

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于平静。可我没想到这波澜却久久不能归于平静,于是我主动了……。

在一起了吗我们?关系很暧昧,却没有公布,在一起的时间很少,现在平均下来是一个月见一次,但是接下来也许就没有也许了吧,多么残忍你的选择。我很懊恼,懊恼在一起的时候没有给你更多的惊喜更多的美好,不能天天让你有不一样的开心,不能在你难过的时候跑过去给你一个拥抱,不能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一起庆祝,不能在你需要我的时候马上出现,如果没有手机可能我就会找不到你。

分开的这段时间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拿起手机就想看看有没有你的信息,没有你的信息我就会时不时看看你的所有动态;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没有你信息的时候很慌,一慌我就会一遍一遍看着我们的聊天记录。我没有很刻意去想你,只是不知道我这样的状态算不算想你。

我本是个骄傲的人,但在你面前我卑微到尘埃里,人家说爱情就是这样,会在尘埃你开出一朵幸福的小花。属于我们的小花怎么还没盛开,我等得有些着急了。跟你在一起牵手的时候我觉得很幸福,但是分开后感觉又像是陌生人,这样的感觉真心好慌好心塞。在我这里,我们是有爱情的,不知道在你那是怎样。

从前车马很远,邮件很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些情书飘飞的年代。

我们遗落了太多的美好和期待。

时光易老,青春易散。

海誓山盟终究抵不过沧海桑田。

我不在乎你今后如何谋生。

只想知道你有何渴望。

是否有勇气让我陪你走一回。

我不关心你年方几何。

只想知道面对爱情和梦想。

你是选择梦想放弃爱情。

还是像个傻瓜般投入得透彻。

我不关心你认识何人,为什么会在此处与你相遇。

我只想知道你内心最真实的情感你里面,是否有关于我……。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三

“妈,我回来了!”几乎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后,我只要骑着电动车进了小院儿,边按着喇叭边这样朝屋里的母亲喊着。

但是得到的答应声却是聊聊无几,起初时,我得不到应答,还认为母亲身体不舒服躺下了呢,就赶紧进屋看看,一看,母亲端端正正地坐着,戴着眼镜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呢。再看看电视,中央台的戏曲频道,正在播放着一个传统剧目。

看见我进来,她似乎从梦中被惊醒一样:“回来了,这么早啊?”

“早?你看看几点了?”我笑着指了指墙上的时钟。

“噢,是啊,下班了。”母亲有些不好意思了,看了一下时钟的眼睛里闪出了一丝歉意。

“这出戏太精彩了,以前只是听你姥爷讲过这里的故事,现在看到真的很亲切。”我惊讶于母亲对戏曲的痴迷程度,竟然没有了时间概念。

“饭在锅里,我做好了,你吃吧。”母亲边说眼睛又转向了电视。

“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啊,咱俩一起吃吧。”我边揭开锅边对母亲说。

“哎呀,你先吃吧,我看完了再吃。”母亲似乎有些不耐烦,依然目不转睛,方向锁定电视。我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午餐或晚餐了。

所以,后来等我再下班喊她的时候,她不答应,我就知道又是什么精彩的剧目吸引着她了……直到我逐渐失去了喊她的兴趣。

母亲是戏迷,这确定无疑。我们很小的时候,偶尔闲暇,会听见母亲边做饭边哼着当时盛行的现代京剧里的唱段。像《红灯记》里面铁梅和李奶奶的唱段等,有时候还听过那段不熟悉的`唱段,后来才知道那是《苏三起解》。

母亲说,她喜欢戏曲,像我的外祖父。从她那里得知我的外祖父就是戏迷,时尚一点说叫票友。喜欢唱且字正腔圆的,十里八村的都有他铁杆的“粉丝”。外祖父还喜欢把戏剧里的故事讲给母亲听,然后母亲在我们刚懂事儿的时候,再讲给我们听;那些故事里大多蕴含着一些善意的忠告、做人为事儿的原则、为国为家尽忠尽孝等朴素的道理,这些故事以及寓意在我们童年的心灵中就深深地扎根,当然也为我们后来的成长中为人处事奠定了基础。

那天晚上,弟弟回来了,看见母亲专心致志地看着戏曲频道中的一个栏目“梨园闯关我挂帅”,弟弟也就跟着看了起来。当主持人向参赛者出示戏曲方面的问题时,母亲在电视前首先给出了答案;弟弟笑着说,老太太答错了。母亲有些急了:“不可能,这个故事你姥爷跟我讲过,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答案出来了,母亲答对了。于是她很得意地对我们哥俩说道:“怎么样,别认为我老了,我的记性好啊!”

弟弟不好意思地给母亲点着一支烟,侧过脸对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答案,就是想唬妈一下,结果没唬住。”

我没说话,连连点头赞许。再看母亲时,她又集中精力关注着电视里的节目,边看边笑,与节目里亦庄亦谐的情绪连接到了一块儿。

有时候,母亲还就电视里的戏曲,饶有兴趣地给我们哥俩详细介绍戏曲的行当——什么小生、武生、花旦、老旦、青衣、花脸等等。说心里话,我和弟弟对戏曲里的生旦净末丑行当的具体指向,真的不清楚。经过母亲的一番介绍,真的长学问了。第一次知道母亲还有这方面的专业的知识,由此,我和弟弟对母亲既刮目相看又深深敬佩。

母亲在戏曲中找到了本该属于她自己的快乐和开心,我和弟弟欣慰了许多。想想,在父亲卧床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里,母亲经历了父亲不时地喝水、吃饭、吃水果、大小便等要求的磨难中,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没吃过一顿饱饭,就更谈不上欣赏自己喜爱的戏曲了,那段时间里,她对戏曲的喜爱权,被深深的疲惫和极度的劳碌给剥夺了。

记得国庆长假期间,外甥女牵头组织了一场家庭聚会,在我和弟弟的“怂恿”下,母亲无可奈何地跟着我们进了一家练歌房,为了吸引母亲的兴趣,做过歌手的弟弟,一口气给母亲演唱了五首现代京剧唱段,听得母亲笑逐颜开,连声叫好,之后又兴奋地喝了好几杯啤酒。

一个大周末,弟弟带着他两个在电视台做新闻主播的徒弟回来看望母亲。酒过三巡之后,兴奋的母亲愣是让弟弟的女徒弟唱一段京剧,那个女徒弟不会唱京剧,但是为了不让母亲失望,弟弟的男徒弟主动请缨,给母亲唱了那首跟京剧很沾边的《唱脸谱》,母亲在微微的醉意中,兴致盎然地用双手打着节拍。

前几天的一个傍晚我下班后,母亲从里屋走出来兴致勃勃地跟我说,下午在电视里看到一群老年人学唱京剧,唱得如何如何有味道,唱得如何如何开心……我跟了一句,那你也跟电视里的老师学着唱呗,反正也不用花学费,顶多花点电费,再说了你基础不错啊,会唱几段也不跑调啊。

母亲听我这么说,脸上交错的皱纹间绽满了笑意:“说的也是啊,我感觉我唱得比电视里那些学唱的老太太要好一些。”话语里透着自信和从容。

说完后母亲又回到了里屋,继续关注她的戏曲频道,看着她端端正正的坐姿、目不转睛的神态,我打心眼里高兴。浓重的戏曲情结让母亲开心,也让她摆脱了因父亲去世留下的孤寂和冷清……母亲的开心系着我们的开心。对于正在尽孝的我们来讲,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让母亲不由自主或情不自禁地开心更为重要!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四

多人都有宠物情结,尤其是性格内向的人,亦或是独生子女,人都是需要陪伴的,需要知懂,需要聆听,也许,宠物多多少少填补了缺失的情感,于是,人与宠物,便建立了深厚的情感。

还记得,儿子的宠物情结是从金鱼开始的,曾经为了逗儿子开心,买回来两条大眼金鱼,一红一黑,特别漂亮,因为金鱼不易养活,那两条小东西,很快就漂浮于水面上。

儿子哭闹着还要小金鱼,所以,在随后的日子里,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换鱼。

若第一次只是为了好玩,而买回金鱼的话,那以后几次,就是为了维系那份对金鱼的情愫了。突然的失去,只有再找回,才会减轻失落感,续上之前的心欢,直到对金鱼没有了喜欢。

一个小小的例子,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思考,你是否也有重复再重复的找回失落的自己呢。

不知道算不算是儿子移情别恋了,还是因为金鱼已经无法满足做他伙伴的要求了,几次折腾后,代替金鱼做儿子宠物的是乌龟。依稀记得,乌龟刚刚闯进儿子世界的时候,儿子天天要和乌龟一起入眠,眼眸睁开,就要看到乌龟。

可天不遂人愿,乌龟养着养着,也离开了我们。那时候的儿子还在小学打滚,他无法接受乌龟已死的事实,拧是不让我把乌龟丢弃,还一个劲的说,乌龟在和他开玩笑,假装睡着了!过不了多久,乌龟一定会醒来。

我没办法,只得编一个谎言说,我们把乌龟放回大自然吧!那儿有很多它的小伙伴,它一定比在我们家快乐。儿子哭泣中,犹豫了好久,才勉强答应了我。后来那只乌龟,真的被他爸爸放进了运河,圆了乌龟回归自然的梦。

随后,儿子陷入了乌龟情结,重复着金鱼的故事,一只接一只的换着。只是,三四只乌龟交替着离开我们后,而儿子只为第一只乌龟,落过泪,也是对第一只乌龟情感最深。

终于在几只乌龟死后,儿子再也不提买乌龟的事了。好似,他已经长大,不需要玩伴,不再喜欢宠物了。

随着儿子长大,学习时间越来越多,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偶尔星期天,他也不愿意出门,更不想随我去任何地方,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宅男。

直到去年大年初一,我为了想办法拉儿子一起出门遛弯,赏年味。而且我还主动提出,若你陪我出门,我就送你一只小兔子,儿子心动了!那是他喜欢的动物,我一直没有允许买。

就这样,儿子半不情愿的随出了家门,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文庙,来到卖兔子的地方,选中了一只黑耳朵的兔兔,兔子拿到手的那一刻,儿子才真正的'笑乐起来。

当时,只当是兔子也会如前面的金鱼和乌龟一般,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我们,因为兔子也属于娇贵之物,若想养活,几率很小。没想到,那只兔子和我们还真是有缘,好似没用我们花什么心思,就活了。而且兔子越来越好玩,越来越活泼可爱,每天粘着这个人玩,追着那个人跑,不单单是儿子喜欢的不得了,连我也深深的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兔子,放任小兔子的破坏行为。

而他爸爸,却对我们喜欢的兔子,极其反感,因此家中小矛盾不断。他不懂那份心喜,不懂那份情感,自然也看不惯我们的喜欢,可以理解。为了家庭和睦,我和儿子商量,决定忍痛送走养了大半年的小兔子。

当时,害怕自己后悔,再次给家里制造吵闹声,刻意把小兔子送给了陌生人。当对方说要留下一个联系方式的时候,我断然拒绝了,只是不想给自己后悔的机会。家庭需要和睦,需要温馨,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本以为,送走了小兔子,家里就可以恢复安宁!可我万万没想到,那人刚带走小兔子,消失于我眼前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一路情绪低落着,回了家。

刚入家门,儿子就问我,小兔子送给的那家人怎么样,小兔子会不会受委屈,我都是回答好好好,其实,自己心里也在打鼓。

半天的时间,家里少了小兔子蹦跳的身影,好似没有了活气,空荡荡的房间,连空气都是压抑的,心中好难受。

同时,也感觉到儿子也如我一般的难过,就在晚上要睡觉的时候,儿子哭着和我说,妈妈,我们再买一只小兔子好不好,有多久没有看到儿子哭泣了!儿子上一次落泪是什么时候?我已然记不清。

儿子此时此刻的心情,我深懂。就算是我太宠惯儿子吧,我允了他,告诉他,你安心睡觉,我过两天有空就去买。儿子说,不行,你明天就去吧。我同意了。然后,儿子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我瞒着他去选了第二只兔子。晚上,他回家,看到家里又有了一只小兔子,大发雷霆,然后,我们大吵一架。

等到儿子晚夜回归时,我依旧用若无其事的神态,迎接儿子。儿子看到小兔子,一消之前的失落心情。看到儿子重新活跃起来,我心中是开心的。

可惜的是,第二只兔子与我们只有几天的缘,就这样匆匆来,又匆匆走。在儿子的一再要求下,带回了第三只兔子,胆战心惊的呵护照看着,依旧没有逃开分离的噩梦。

儿子对养兔子心灰意冷,我何尝不是呢?害怕那样的小小生命,葬送在自己的手中。可家里因为小兔子,已经习惯有宠物的陪伴,这份情感的缺失,需要时间去抚平。

就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家里迎来了新成员,一只狗狗,他叫帅帅。帅帅的到来,让家里重新点燃的温暖,我们三个人同时喜欢上了它。

这份共同的喜欢,让家里多了笑声,多了温馨和交流的话题。惟愿,不会再重复金鱼,乌龟,小兔子的命运,真的很害怕那种突然的离开,消失,再也难续今生缘。

一直觉得一个人的心很小,同一个时间,只能依恋一件事物或人,那份执着的喜欢,会排斥一切试图靠近自己内心的东西。

当内心已有炙热的欢喜或是爱时,其它事物或人,只能在自己心的外围打转。若想攻破心中那道城墙,除非你有绝对的诱惑力,可以打败城墙里面的主力军。

这个好难,除非是心,早已剩下一座空城,看似繁华,其实,城中风景,已然凋零,只是自己依旧在执念中,苦苦挣扎。

曾经听谁说过,若你为一些失去痛入心骨的时候,只有用更大的快乐,才能抚平之前的伤痛,否则,无药可医。听这话,不寒而栗。

也许,友这个话有着更广阔的解释,因为,当你为一件事,一只宠物,甚至一个人的离去而苦恼时,不一定非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找回快乐啊!

有一点是肯定的,安抚失去后的痛苦,只有用更大的快乐,和释然的心态,才能减轻疼痛。而这份快乐就是自己的另一个精神寄托,另一个为之奋斗的目标。

书情散文的作文篇十五

想念的太久。

每一个影子都是你。

想过好好记住你的样子。

却越发不清晰。

时光走的太匆忙。

只好拼接在记忆里。

好疼也好痛。

你的模样是用我的伤疤在复制。

一点点。

一片片。

撕的好疼。

粘的好累。

只是想在心中有个你的位置。

也请你回到我的梦里。

莫让我忘了你。

可以忘了昨天。

可以忘了过去。

只是不想忘了你。

或许吧。

你早已相忘于江湖。

却不知。

我在默默等你。

等你回心转意。

殊不知。

我太傻。

明知你早已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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