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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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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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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的小组,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二、组建以班主任、团队、政治课教师为骨干力量的德育工作队伍,在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下开展工作。学校的全体教师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

三、德育工作小组确定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督导和评估,组织好升国旗、时事教育等德育工作日常性工作,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组建德育档案。

四、每周一进行国旗升旗仪式,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升旗仪式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校内外德育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六、加强德育科学研究,经常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组织必要的参观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

七、思想品德课教师,担任着教学德育工作主渠道的重任,要深入研究当前学生思想品德的特点,积极改进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研究性地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信度和效度。

十九、职工要本着服务育人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务,坚守岗位,要时刻牢记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

八、指导学科教学渗透德育内容,参与听课评课,督促学科教学德育目标的落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等落实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氛围。

九、积极建立三结合德育网络,加强对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青少年的德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家长、派出所等方面的联系,形成学校为中心,周边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三结合教育网络。

十、认真贯彻奖惩规定,负责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干部”。

十一、班主任要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德育考核;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

十二、班主任要认真培养班干部,形成强有力的班级领导核心,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风貌。

十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

十四、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要高度重视德育科研,积极开展“个案研究”等课题的实验研究活动。

十五、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接待日。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和家长联系,适时召开家长会,认真接待家长来访,加强育人的针对性。加强家校联系,每学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一次以上。

十六、班级制订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班主任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符合班级实际的规章制度。班级教室内悬挂或张贴《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名人名言条幅。期初有计划,工作有纪律,期中期末有检查和评比,帮助学生养成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物、艰苦朴素、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风尚和良好的习惯。

十七、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直接实施者,要做到尊重学生,热。

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根据学科特点,积极开展德育渗透教育。以课堂实施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各科教学要根据德育要求,根据学科特点,渗透思想教育因素。各教师的教案上要有新体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以教育为主。坚持做到“因材施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持之以恒”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防止简单粗暴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八、积极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和服务育人,建设动态的“德育园地”。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为规范教学管理制度,严肃制度,严明纪律,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守则:

一、衣冠整齐、举止文雅、文明用语,注意个人形象,不准在教师及楼道内大声喧哗。

二、学员在教学楼内严禁吸烟。

三、讲究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每天上课结束后以组为单位将教师打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四、爱护公共财产及培训用的各种教具,损坏者照价赔偿。

五、学员按各工种要求课时参加学习考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工种考证资格。

六、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迟到三次按旷课一天处理,连续缺勤三天者视同放弃本工种考证资格。

七、学员在来校往返路上及课间休息外出所发生一切事故,由学员自己负责。

八、学员必须遵守特种作业实操规定,违反规定造成设备用具损坏照价赔偿,造成学员本身及他人伤害事故,有学员自己负责,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九、以上条款作为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并纳入考评总成绩。

十、学员必须认真遵守培训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请各位学员自尊、自爱、自律、共同完成培训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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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办相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1.培训期间每位学员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做师德失范之事。

2.自觉服从培训基地领导及班主任的管理,尊重授课老师。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学习任务。

3.妥善处理培训与工作、生活的关系,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课一天及以上者将不予结业,并通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5.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卫生,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

6.学员修完规定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班主任会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对每位学员给予评价意见,该评价表将上交项目办。

7.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次培训班会务组咨询。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全校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分工,上班时间不离开工作岗位(在学校住的教师不准回宿舍),上班期间一律不准带小孩到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最后一节没有课的教师可以提早10~15分钟下班。为方便教职工办私事,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职工凭放行条每月2次外出办事,超过2次,按教师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政治学习,态度端正,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不迟到、早退、缺席,及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应为人师表,仪表端庄,无穿拖鞋、背心、短裤等现象,重大活动要穿校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参加每周升旗仪式队伍整齐、肃静,穿校服参加,按要求坐好、列队,无缺席和早退现象,否则按考勤办法处理,不发当月全勤奖。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工例会,按编排位置坐好,不睡觉、不吵闹,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做好记录。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要按时上交各部门需要的各种材料,如工作计划、总结、表格、名册、相片、个人资料等。若有一种材料没及时上交,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参加招工报名、面试、体检。否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教职工的车辆一律放入车库保管,不得乱停乱放在校内其它地方(含园丁楼前)。发现一次,则不发当月管理奖。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德育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小学德育纲要》。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三个好”(在校做好学生、在家做好孩子、在社会做好少年)和“三个习惯”(良好的学习、行为、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等。

2、建立校德育领导小组。建立校长、政教处、团队、班级的四级责任教育网。校长根据情况的不断变化,负责德育目标的制订与督导;政教处负责日常德育工作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团队负责逐日的检查、评比、协助处理偶发事件;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家访和后进生的跟踪转化及工作档案的整理。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3、政教主任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工作。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5、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发育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开好主题班会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在教育工作中,坚持正确的德育工作原则和方法,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以正面教育、启发引导、表扬鼓励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循循善诱,寓教于乐。严禁挖苦、讽刺、侮辱、孤立、打击、训斥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科任教师要协助班任老师做好班工作,做到教书育人,要寓德育渗透于科学教学之中。

7、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警民共建等。

8、办好家长学校。每期最少召开一次家长会。班主任应定期做好家访工作。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等教育,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1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定期举行运动会(一般1—2年举行一次)。

11、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班集体。

1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工作网络。学校和班级要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和做好家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13、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学校各方面的情况,讨论研究德育工作,对学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德育管理和教育。

14、每周一上午第二节课举行升国旗仪式,要完善国旗下讲话制度,使国旗下讲话成为教育学生的重要途径。

15、班主任应按班主任手册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在学期结束后上缴政教处。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一)值班巡逻制度。

1、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1)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1)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1)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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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1)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1)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1)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1)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好各门文化科学知识。

(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1、听从领导和老师指挥。

2、课堂上不影响他人学习,课余时间不妨碍别人休息。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

4、不在教室内外打闹和高声喧哗。

(三)团结同学,互相帮助:

1、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2、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学习、生活的困难。

3、支持班委、组长搞好班集体工作。

4、不欺负女同学及弱小同学,不歧视学习困难的同学,热情帮助他们。

5、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四)搞好安全,爱护财产:

1、不偷窃集体和他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2、教室要注意关好门窗,放学、放假更要注意关窗锁门。

3、轻关门窗,不准猛推重甩,桌、凳要爱护使用,不准刻划和损坏。

4、不糟蹋庄稼、蔬菜、瓜果等,爱护花草树木。

5、公物要经领导、教师许可方能使用,不得擅自乱用或搬动。

6、不得擅自游泳或进行其它不安全活动。

(五)讲究卫生。

1、树立讲卫生光荣的思想,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环境及个人的卫生。

2、公共场所、厕所、划片责任包干,经常清扫,保持干净。垃圾送到指定地方。

3、教室(宿舍)各自负责,保持地面、墙壁清洁,窗明桌净,用具摆放妥当整洁。

4、不乱丢果皮、纸屑及食品袋,不随地吐痰、乱抹鼻涕,乱丢垃圾。

(六)积极锻炼,热爱集体:

1、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活动。

2、努力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争取良好、优秀,提高锻炼水平。

3、积极参加各种劳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一切集体公益活动。

5、珍惜学校和班级荣誉,不做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集体利益的话。

注:每个学生的表现做到每一条评4分,有差距者,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总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含85分),75分至84分为良好(含75分),60分至74分为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一、每学期两次到德育教育基地活动。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1、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部分学生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2、每两个月·学生到居委会参加社区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

3、每学年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有关展览,对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4、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1—2部。

三、组织安排。

1、德育工作领导学习小组组织安排,德育处落实并具体组织。

2、各基地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与基地领导取得联系,与各基地领导协商后,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或实践活动,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

3、各基地定期活动的情况应预先制定好活动的方案,并及时作好记载,有不尽人意之处进行调整和改进。

4、德育基地活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班级班主任随队做好安全工作。基地活动前应对学生做好教育工作,要求他们保持少先队员的良好形象,注意文明礼貌,不怕苦不怕累,体现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

5、德育基地活动时要有秩序要服从基地工作人中安排,不得拥挤,不得大声喧哗。

6、爱护德育基地的各种物品,不得触模有主要价值的物品和易损坏物品。

7、在活动后要求学生写好活动后的感受和体验。各基地的负责人要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德育常规要求。

2、学校德育工作做到每学期有目标、有计划,做到月有重点,周有安排。

3、少先队总队部要根据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少先队计划,部署好少先队活动。

4、各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和总队部计划认真制订班队活动,计划和班队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班队活动寓教于活动中,使队活动收到应有的效果。

5、由总对部负责建立学生干部培训,学习教育制度:

(1)分期学习队的《章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2)每学期初组织队干部上岗培训,每月安排一次工作汇报和部署;

(3)每学年分别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国防科技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专题报告。

6、开展德育基地实践等教育活动:

(1)每年暑假或春秋两季至少组织一次德育基地训练、参观、考察、学习等实践活动;

(2)每学年至少有一次参加家乡建设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3)平时做好墙报、黑板报的定期刊出和“红领巾广播站”广播等工作。

7、班主任负责班级德育工作,应与学校、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认真抓好德育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家长座谈会;

(2)每学年对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家访(做好家访记录);

(3)每学期末向学校交一份班级德育工作总结;

(4)班班设立一本“班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簿。

8、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品德课教师要联系学生实际备好课,上好课,做到有辅导,有实践要求,有检查。

9、各学校教师要根据学科教材的特点,充分发挥课文内在思想性,寓教于学。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第一条德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中。为了培养“人格健全素质全面终身发展”的新时代合格中学生,学校必须坚持“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必须坚持推行全员德育、全过程德育的工作思路。必须严格遵循教育规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大纲》的相关精神,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严格以《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突出育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突出抓好养成教育、品德教育、诚信教育、国情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讲文明、守法纪、求上进等优良品质,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团结奋进的良好校园氛围。

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长负责指导德育处开展工作,德育处主任具体负责德育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第三条加强家长学校、关心下一代协会、学生会、心灵驿站等机构的建设,构建全方位德育工作网络,拓宽德育工作途径。

第四条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抓、时时抓、处处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第五条进一步落实清洁卫生打扫与保洁制度,全面美化、净化校园环境。

第六条班主任是学校工作的中坚力量,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力军,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利川民族实验中学班主任工作十条规定》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与引导的原则,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第七条严格按照《利川民族实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系统性的育人工作,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这一德育主阵地,努力拓宽德育工作渠道,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各班每月必须向校园网站上传至少一次“主题班会”活动材料。

第八条努力搞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在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引下,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学生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快乐成长。

第九条严格遵守班主任管理制度,坚持做到班主任工作“六到”(早自习前、卫生打扫、课间操、午休、眼保健操和班谈),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或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查明学生未到校原因并作好记录。认真做好大课间和其它学校集会活动的管理,确保做操质量和活动效果。

第十条加大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力度,增强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导学生搞好班级文化和制度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室文化氛围,打造积极、和谐、团结、进取的班集体。

第十一条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全面、公正、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智力素质和技能素质,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评价机制。

第十二条主动联系班级科任教师,充分尊重科任教师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第十三条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努力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每学期认真开好一至二次家长会,有针对性做好家访工作。

第十四条班级重大问题必须及时采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和相关教育法规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住读班班主任应充分发扬协作精神,全面支持生活老师开展住校生管理。努力做好晚三和星期天晚自习的协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好自习纪律。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法律法规,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有乱收费和收费补课等行为。

第十七条班主任应围绕《班主任工作手册》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各种记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倡班主任坚持写好工作手记,积极撰写德育工作论文,不断促使自己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十八条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班主任绩效考评均按照《利川民族实验中学优秀班主任考评细则》执行。

第十九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余校级领导、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后勤主任、年级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调动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

第二十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积极加强与市特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及时果断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行病传染病应急预案》和《防火救灾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一条认真开展“法制与安全”、“卫生与健康”等知识讲座,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第二十二条全面落实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分块管理,共同协作。

第二十三条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学生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溺水和饮食安全等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自然灾害情况下如何逃生、自救等常识,多角度培养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积极提高学生的自救与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生命安全教育课、班谈、主题班会课、校讯通、黑板报、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允许班级不得组织学生春游、野炊、游泳等校外活动。确有需要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必须持《活动预案》报学校批准,并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人员对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安全保证。

第二十四条认真落实值周教师和年级办公室值周教师安全巡查制度,强化走道责任人责任意识,避免踩踏等事故的发生。负责安全巡查的老师值周期间负责维护课间纪律、秩序,尤其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巡查。负责“朝迎晚送”的教师上、下学时间要负责对校门内外的监控,特别是注意观察学生有无异常情况,严防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当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清点学生人数,如有学生缺勤且情况不明时,要第一时间报告给班主任。任课教师在课间时段要负责走道安全巡查。

第二十五条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扬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遇事不推诿、不相互埋怨。

第二十六条学校保卫科每天必须保证两人值班,如遇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时,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其中主班负责门卫室定点值守,二十四小时无间隔值班,副班负责校园安全巡查。不得出现缺岗或在岗而不作为等现象。

第二十七条严格把好学生请假关,请假学生必须向门卫出示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经登记后方可放行。返校时必须在门卫室销假后方可入校。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校园出入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后门卫室方可放行。学生上课期间,除特殊情况经门卫室值班人员允许以外,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教学楼。

第二十九条非本校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前来学校办事的,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要求车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

第三十条门卫室人员要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定时搞好门前安全巡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与110、特警大队和派出所取得联系,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门卫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反恐防暴器材、灭火器、监控系统等的操作,提高安全防患能力。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或避免事故给师生带来的伤害。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生活老师负责制度。

第三十三条生活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工作要求,全方位关心爱护学生,将学生安全放在首位,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并督促学生搞好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遇到学生生病,未按时到寝室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行为时要积极与班主任和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共同妥善处置。

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住校生到校、离校管理规定。住校生请假必须持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共同签字的请假条门卫方可放行,住校女生请假班主任要告知其监护人。

第三十五条住校生常规管理遵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树立“校园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环保理念,严格执行卫生打扫与保洁制度,充分发挥各班“环保卫士”的作用,打造靓丽整洁的校园环境。

第三十八条德育处应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成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全方位接受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共建的新格局。

第三十九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调动社区老干部和学校离退休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老同志各方面的优势,全面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

第四十条为了确保学生心理健康,德育处应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心灵驿站”的作用。学校将积极争取早日建立标准化的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建设。

第四十一条成立学校、年级两级学生会,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管理水平。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十

一、学校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方针,实行全员德育,整体德育。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要从不同角度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实现学校育人目标,培养健全的“四有”新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全面发展的较高素质人才。

二、学校实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基础的素质教育,把树立师生对社会主义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他人、对自身的高度责任感,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引导师生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人民,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服务。

三、学校注重学生优秀素质的形成和身心的健全发展,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培养,立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学生发愤努力学习,又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和心理品质,成为特区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学校重视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建设。我们一定要严格管理,使学校成为有良好校风和学风,有整洁宁静的校园,设备先进而充满文化氛围的现代化学校。

五、校长在上级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紧紧依靠党组织,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领导。德育处主任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德育的具体领导和管理工作。年级组长是年级德育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对年级德育工作全面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德育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对班级德育工作全面负责。

六、学校强调全校教职工集体在德育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学校无小事,教师无小节”。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事事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教育学生。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师德、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教师的.价值与尊严。

七、促成“学生主动参与”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积极引导学生以主人公的姿态,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德育工作,既是受教育者,又是主动参与者。

学校德育必须紧密联系社会,联系实际,要努力创造条件,制订各种制度,通过“学雷锋做好事活动”、“社区教育活动”、“捐资希望工程”的扶困济贫等活动,积极引导师生接触社会、接触生产劳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倡艰苦奋斗的作风,采取有效措施,让学生在实践中经受磨练,经受考验。

八、学校重视德育学科课程的建设与教学,在各学段内分别安排思想品德、政治、社会主义理论、辨正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情教育、“两史一情”、法制教育、人口教育、形势教育、心理品质教育等内容,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讲求实效,力争好效果。

九、各科教学是学校实施德育、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途径。各科教师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结合学生的特点,寓德育于各科教学的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善于把握渗透德育的着眼点,结合点,发挥学科教学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十、学校的德育活动课主要有:班会课、入学前新生军训课、学前训练、晨会、升旗仪式、团队活动及学校各类校园文化课等。教师要善于通过德育活动课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十一、建设好学校德育工作网络。要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做好德育工作。

十二、各年级、各班级都要加强和家长与社会的联系,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针,宣传学校德育工作的原则和措施,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最大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作好教育工作。

十三、加强德育方面的科研工作,定期召开德育研讨会议,总结经验,研究新问题、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德育管理常规

为了使我校德育工作有章可循,教育程序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的日常管理

1、教育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方法灵活多样,因材施教。

2、教育学生要细致耐心,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宜粗暴,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学生时,严禁训斥家长。

4、对违纪学生的管理实行育人管理原则,即在课堂上发生的违纪情况由当堂科任教师负责管教和处理;班内发生的违纪情况由该班班主任管教和处理;级内跨班发生的违纪情况由该年级级组长管教和处理;校内跨级和校外的违纪情况由德育处管理和处理。

5、学生因严重违纪需要停课反省的,半天由年级组长决定,一天由德育处决定,二天由主管副校长决定,三天以上由校长决定。停课反省原则上在校内适当地方进行。反省期间,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应共同对违纪学生进行帮助教育,不得对学生停而不教或以罚代教。需要劝离学校回家反省的,需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批准,并由家长带学生回家反省。

6、学生违纪时,原则上不能将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外。确实对教育教学活动产生严重影响而需将学生暂时带离教室的,需事先报德育处批准;需让学生离校回家的,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批准。

7、学生因病或因事离校时,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病假由班主任审批,事假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在家长陪同下离校。危急情况无家长陪同离校的,需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8、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离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放学前离校时,门卫凭已审批的请假条放行,没有已审批的请假条,一律不予放行。学生迟到、早退门卫应作详细记录。

二、  班会

1、每周班会课上课要准时,并上足课时、上课形式不限,但班主任应在现场管理。

2、班会课为班主任及班集体专门教育学生的课时,不能挪作他用或改上自习。任何部门、学科、个人无权占用班会课作其他用途,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班会课的,由德育处安排。

3、班会课内容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而定,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政治、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法制纪律、安全环保、心理健康等适合中学生成长特点的内容。每周班会应对本班上周的情况进行小结,对当周工作的要求进行说明。

4、班会课和其他课时一样,需事先认真备好教案。

5、每学期主题班会不少于4次,心理专题教育(含咨询)不少于2次。

三、  家访

1、家访是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协调-教育学生的有效途径。原则上要求每家必访,由班主任组织科任教师参与,每次家访应有教师两人以上。

2、每学期家访数量不少于全班的20%,直至全部家访完毕。

3、家访结束后应作记录。

4、确实无法进行家访的,应向德育处汇报,该用电话、书信、约访等其他形式代替。

四、  值日

1、学生值日:学校值日生由各班推荐5名班干或团队干部组成,德育处统一安排使用,年级组参与共同管理,班主任协助管理。

2、教工值日:根据“全员育人”的原则,全校教职工均有义务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好每一个学生,每学期除年级组长、班主任外,每人均应参与值日,原则上每周一组,每组两人。值日教师早上7:15、中午12:30到位值日。值日教师主要维持当天的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当天的突发事件,防止学生课间追逐打闹,管好午休纪律。

3、行政值周:每周安排一名学校行政干部值周,每天值日时间和职责与值日教工相同,并对当天值日教工和值日生的工作进行监管。

五、  课外活动

1、各班在课余时间所组织的一切活动均称课外活动。

2、课外活动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和纪律。

3、课外活动有组织者(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校内活动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教学活动,报教学处审批,教育活动报德育处审批)。校外活动报主管副校长审批,需收费的活动报校长审批。需至少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附详细方案),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没有批准的活动,严禁开展,否则后果自负。

4、课外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负责活动时的组织开展,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预防意外事件的出现。

六、  集会与做操

1、学校、年级集会时,如没有特别要求,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排成两路纵队入场和退场。听从大会指挥,保持安静。班主任维持本班会场纪律与秩序,中途不得退场。

2、早操(课间操)由各体育教师整理所任教班级的队列,监管做操质量;班主任协助管理,保证做操人数和队列整齐,提高做操质量。

年级组长常规工作条例

1、每天组织教师对各班级按照年级要求进行考核,对教师进行管理。

2、参加德育处召集的年级组长办公会议,每周一次。

3、年级长要严格落实学生处的各项工作要求,有不同意见的,要先执行,不得把消极情绪带给班主任和年级教师。

4、对于德育常规工作,如班会、广播操、班主任会等工作,年级长要组织班主任按时参加。全年级活动,要报学生处协调。

5、每月至少开一次年级老师的全体会,通报年级工作情况,指出成绩和问题,分析、布置重点工作,组织科任教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

6、每月在年级教师会间隔期间召开一、两次年级班主任会议,通报班主任工作情况,指出成绩和问题,分析、布置重点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年级班主任会议也可以不开。

7、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尤其是对班风较差、力量薄弱的班级,更要特别予以关注。

8、关注学困生的教育转化,对于受处分学生要组织力量跟踪辅导。

9、主持召开年级家长会,内容包括:

(1)宣讲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宣传和解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政策和措施;

(2)通报学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3)指导家长搞好家庭教育;

(4)宣传我校的各项工作目的、意义等。

(5)寻求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10、主持召开年级学生会议,内容包括:

(1)宣讲学校、年级规章制度;

(2)通报本年级各班的班风班貌;

(3)奖励和处分学生;

(4)教育指导学生成长成才;

(5)开展有益于学生的集体活动。

11、年级召开学生会、家长会,须提前一周报德育处审批备案,以便协调全校有关会议。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须提前半月报德育处审批。

12、成立学科培优补差小组,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时间、有地点、有培养对象,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实。

13、定期向德育处主任汇报年级德育工作,向主管校长汇报教育教学工作。

14、年级组长对于主要工作应该保留简要的记录,以备查询。

一、我校的德育工作采取四级管理体制

一级管理:校长指明工作方向,确定职责范围,下达工作任务,制定奖惩制度,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级管理:学生处确定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标准,组织人员认真进行检查,将检查信息及时反馈、汇总和公布。

三级管理:级部抓好本级部的班主任工作,将反馈信息及时通知班主任,指导班主任及时改进工作。

四级管理: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对待反馈信息,及时处理好本班出现的问题,使班级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上课和自习纪律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学生管理科对自习期间的各班学生人数实行抽查制,各班每周抽查1—2次,对无故旷自习的学生1人次扣4分,5人以上扣20分。

2.上课及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安静,对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者每人次扣2分。

3.上课及自习期间不能随便下位或出入教室,违犯者1人次扣3分。

4.上课及自习期间不能做与学习无关的动作,如玩手机等,否则每人次扣3—5分。

5.上课及自习期间睡觉或趴桌上,每人次扣2分。

6.旷课一节,每人次扣5分。(上课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为旷课。)

7.上课及自习整体纪律差者,扣5—10分。

8.上课及自习衣冠不整者 (如穿拖鞋、背心,体育课穿皮鞋、裙子者) ,每人次扣3分。

9.上课及自习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3分(10人以上扣30分)。

10.上课及自习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者(老师布置的除外),每人次扣5分。

(二)两操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对两操总的要求是快、齐、静。即动作快,且要整齐划一,人数要齐,喊口号要响亮统一,不喊口号时要保持肃静。

1.各班上操人数要齐全,对无故缺操者,1人次扣2分;迟到者,1人次扣1分;对无故旷操的班级(旷操人数10人以上)扣15分,集体迟到扣5分。

2.跑操队列要整齐,喊口号响亮,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3分。

3.做操队列展开后,看齐要迅速、准确,不东张西望,对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1分,队列不齐者扣3分。

4.做操动作要规范有力,整齐划一,不准抢拍。对做操不认真或动作不规范者每人次扣1分;对做操整体不齐的班级扣5分。

5.集合动作要迅速,对不符合要求者,每班扣3分。

6.出操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随便说话,不准做与两操无关的事,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

7.两操期间,学生一律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冬天不准穿大衣、围围巾,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3分。

(三)卫生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教室:

(1)地面干净,无污点、痰迹及口香糖残迹;墙壁、天花板、灯具、电教设施等保持清洁无灰网,无污点,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2—5分。

(2)桌、凳用具摆放整齐,保持清洁,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2—5分。

(3)门、窗、窗台保持清洁,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2—5分。

(4)教室外墙面有水迹者,以向外泼水论,一次扣5—10分。

(5)一楼教室外地面上有纸屑、杂物、水迹者,扣二、三楼与地面相对应班级的分。

(6)教室内课桌、书本排列整齐,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3分。

(7)桌面不得乱贴、乱划,不得在桌面上写字,违者扣2—5分。

2.卫生区:

(1)每天及时清扫并保持整洁,未打扫者扣5—10分。

(2)无杂草、砖瓦、石块、纸屑、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者每项扣2—5分。

(3)大休离校前以及大休返校后,将本班卫生区及自行车区清理干净,否则扣3—5分。

(四)其它

1.放学后禁止在校门口路上等人,阻碍交通,违者每人次扣10分,全校通报批评。

2.严禁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在校门口警戒线内,违者全校通报批评,每人次扣30分。

3.在校内随地吐痰、擤鼻涕、乱扔果皮、纸屑者,每人次扣5分。

4.在校内携带手机、吸烟、酗酒,随地大小便及爬墙、打扑克;外出玩游戏、上网;打架斗殴等,每人次扣20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5.在校内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划,攀折花木者,每人次扣5分。

6.损坏公物者,扣3—10分,并酌情赔偿。

7.考试作弊者,每人次扣20分,并视情节轻重,依有关规定惩处。

8.在学校组织的集会或活动中,不守纪律或不守秩序者,每人次扣5分。

9.违反规定,在校园内骑车、溜车、骑车带人,每人次扣10分。推车走左道者扣3分,从教学楼前或花坛内推车每人次扣5分。

10.不准在楼内、教室前及路上打球,不准在预铃后、课间、上许放学后、下晚自习后及学校统一组织集会时间进行各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违者每人次扣5分。

11.体育课到体育场地外活动者,每人次扣3分。

12.学生在校园内吃零食、听随身听、玩手机等,每人次扣3分,在校园围墙处买饭每人次扣10分。

13.严禁挤压教学楼走廊及楼梯间护栏,违者每人次扣3分,多人挤压护栏扣5—10分。任何时间严禁到餐厅顶活动,违者每人次扣5分。

14.教室不锁门扣5分,不关窗扣2分。

15.午晚休预铃后,通校生全部离校,住校生全部回公寓,不得在校园内逗留,违者每人次扣3分。

16.体育训练生在规定的训练时间按时到达训练地点,迟到者每人次扣3分,旷训者每人次扣5分;早上及下午训练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放松活动,早晚自习不得迟到,否则每人次扣3分;周六、周日活动课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活动的每人次扣5分。

17.任何时间严禁跳触篮球圈,违者每人次扣10分。

18.检查人员询问时,不得逃避,不得撒谎,不得顶撞,违者以不服从管理论,每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依有关规定惩处。

19.凡在校外做了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的学生,一经查出,扣其所在班的德育管理积分10分,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适当处分。

20.男女同学交往不得体,每人次扣20—30分。

21.规范佩带胸卡,违者每人次扣3分。

22.学生因违纪被扣分后,到学生科找分、要分者,每人次扣3分。

如有其它违纪现象,可依据本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参照执行。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一

一、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中(小)学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根据表现操行等级可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基本做到或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虽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二、学生品德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三、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四、操行评语在学生个人小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负责写出。班主任在评语中要指出优点、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处分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在评语中。操行等级由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评定。

五、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操行等级不及格者以试读生论处。初三学生操行等级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肄业处理。

六、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及格者,需经年级组长上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审定。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二

一、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中(小)学德育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根据表现操行等级可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部分基本做到或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虽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二、学生品德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三、实行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或放任自流。

四、操行评语在学生个人小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负责写出。班主任在评语中要指出优点、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箭以上处分或处分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在评语中。操行等级由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评定。

五、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操行等级不及格者以试读生论处。初三学生操行等级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肄业处理。

六、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及格者,需经年级组长上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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