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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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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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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必备的法律文书,是交易双方权益保护的基石。起草合同时,应该注意使用明确和具体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和不确定的词语。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纠纷扩大化。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编号:__)。续签合同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如下变更,并同意补充如下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原劳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用工部门与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人事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二

双方约定了才能自动延续,而且延续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如果上份合同没写自动延续的条款,那么合同到期后没签订,就存在没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

劳动合同到期后超过多长时间没续签,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双倍工资,需要补签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除双方约定的外,没有自动续签之说。

1、简介: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应包括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

除双方约定的外,没有自动续签之说。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在合同期满前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视为该合同续签的除外,其它情形劳动合同没有自动续签之说,都必须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满一年未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xx.12)》。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该规范用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xx〕7号。

答: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双方实际履行了该约定的,视为双方之间订立了新的劳动合同,因此,延长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予支持。但劳动者以延长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三

刘xx于7月进入广东东莞市x宝装饰有限公司(下简称x宝公司)任职,双方约定了工资、工作时间等待遇,并签订了将于7月15日期满的劳动合同。在207月15日刘xx被x宝公司以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刘xx与公司做好工作交接,随后在财务处结清刘xx的工资等事宜。

然而刘xx却将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处,说公司解除合同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刘xx本人,因此他要求公司支付其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而公司则认为解除合同是因为合同期满,属于自然到期而终止的,并不是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因此无须支付其代通知金。

问题:

1、刘xx的要求是否得到支持?

2、因合同期满而终止,用人单位也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3、基于此案,用人单位如何做好合同期满不再与员工续约?

专家点评:

先来看一下法院审判结果:

东莞市人民法院于年1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关于刘xx请求的经济补偿赔偿佥、代通知金问题,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的原因是合同期满终止,x宝公司解除与刘xx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已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刘xx支付了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刘xx请求支付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驳回”。刘xx不服,提起上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首先,本案双方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故对于刘xx关于代通知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1、对于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的问题,许多人存有误解,进而付了一些冤枉钱。

2、该观点可能源于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06号)第五条“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蒋律师认为,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其并不能作为需要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需要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的情形仅限于第40条所规定的3种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并未给企业规定提前通知的义务。本案一审法院只是笼统的说“刘xx请求支付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而二审法院则进一步明确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4、再者,从另外的角度看,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签订者,理应关注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当然也应该清楚自己劳动合同的期满之日,如其有心,且有意续约,其完全可以在期满之日向企业提出自己的要求,否则,如无特别约定,期满即行终止。故本案中x宝公司在合同期满之日通知刘xx不再与其续签合同的行为并不违法,无需支付其1个月的代通知金。

结果却被员工反告是解除而不是终止劳动合同,最后因企业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期满终止而非中途解除或通知之日为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而败诉。

所以,企业在具体操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2、通知之后,即时将员工应得的工资及补偿金支付至员工的银行帐号;。

3、即时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交付或邮寄给员工。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四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五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呢?更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方面问题请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条文中的“应当”、“应该”即是必须的意思。

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劳动者个人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_年3月29日至20_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劳动者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个月。其中试用期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_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作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邮编收信人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章)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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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六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劳动合同法的立意十分明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系义务性法律规则,违反法定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需要适用责任性法律规则。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用人单位因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二倍工资中除正常工资外的第二倍工资仅以正常的一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实质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不适用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应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三条明确“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应该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是:一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未明确表示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愿意继续使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原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权,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二是: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三是: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终止情形实施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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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七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

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合同期满均未提出续签,而员工个人仍在单位工作,则公司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还存在一年后与劳动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日后辞退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合同期满,通俗地说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既然是双方约定到期终止,双方都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也是不设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此外,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说明双方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合同会终止,所以这件事是可以预料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根据该情况为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自己做好准备工作,所以也就谈不上损失问题,即使有损失,也是损失方自己疏忽,没有做好准备的关系,损失由自己承担。

所以从法律上说,合同期满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双方能更好的完成交接工作,最好能提前通知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n+1精选篇八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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