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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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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优秀16篇)
2023-11-26 14:11:05    小编:zdfb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方案需要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以下是一些实践总结,提供给大家参考和借鉴。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一

根据县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食安办〔20xx〕31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镇食安办精心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全面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现将我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以来的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9月1日,镇政府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针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对食品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安排,对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食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了《普兴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认真配合协助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一)在整治期间严厉打击取缔无照无证生产小作坊行为,对辖区黄渡场镇、火车站场镇、普兴场镇和校园周边20余家家大小餐饮店、31家大小超市食杂店、5家药店、3个批发、集贸市场等展开了“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出部分未办理和正在办理相关证照的小作坊、小餐饮进行了督促限时办证,特别是在国庆假日前后期间不定时,分时分段,在临近午饭时间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大小作坊、餐饮的厨房、操作间、库房以及餐饮店食用油来源、餐厨垃圾废油去向登记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严格检查、规范,查找生产经营死角、对照检查,看是否有无“五无”违法行为。切实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实事求是及时报告11个村(社区)食品安全动态;。

三是分点分类与7家涉及使用罐装煤气的餐饮商家签订了安全防火灾责任书;。

四是分时分段动态检查;。

五是属地多元化管理;于10月14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对火车站农贸易市场1处民生工程生猪肉溯源扩点工作开展进行检测系统的安装与使用。

六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一期);。

七是刊发专栏(政府食安办宣传栏二期)。

八是针对生产食品小作坊;11月5日配合县食药监局等单位,取缔袁山村6组一处违法生产“黑作坊”的豆腐干加工厂,对其进行责令停止生产的决定。

九是生猪溯源验收;做好这项民生工程既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又可以做到实时实地“四打击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的目的,于11月11日进行检查验收。

认真组织,务求实效,继续开展20xx年底至20xx年初的“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的各项相关工作,配合协助完成好县食药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飞“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下一步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分级细化,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我们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延报、等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我们将严肃追究责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二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三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所需的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当前我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推进“平安包河”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根据合肥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加强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消费环节全程监管,重点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尤其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的“两边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集体餐饮食品的食品安全以及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工作。

1、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继续在全区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检验监测制度,狠抓监测措施落实,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组织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检测,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2、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特别要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3、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产业升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重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

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制度,确保发证质量。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抓好监管区域、人员、内容、责任、考核“五落实”,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把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无证产品的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性产品开展区域专项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5、深入开展三批28类食品安全生产准入行为专项整治和重点食品专项抽查。继续在农村开展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为重点的三批28类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并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地区,对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6、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重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肉制品。加强检验检疫,保证肉品质量,规范完善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从事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加大对农村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的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

8、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开展集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流动送货车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9、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暴露出的腐竹、小麦粉等食品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

10、以“*”、“*”、“*”、夏季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月饼、粽子、夏季冷饮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

11、深入开展中小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中小餐饮单位餐具消毒保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仓库管理等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对大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的检查,要强化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重点检查食堂基础设施配备与环境卫生状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记录,食品贮存及加工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坚决消除集体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12、继续深入农村餐饮和农家乐旅游餐饮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的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要针对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的酒类、熟肉制品、散装食用油等加强重点监督监测。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镇及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要求,加强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切实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治实效。

(三)加强督查,提高效率。要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曝光率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开展专项督查,各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按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工作不力查处不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将以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任丘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大对北漕口、出岸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四)消费环节。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出岸镇各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四

xx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镇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镇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xx镇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

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九)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经常化,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五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xx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街道办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六

20xx年以来,我镇根据岑政办发[xx]69号文件关于xx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xx年里我镇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赖炳新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黄立平、党委委员陈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经常召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40多架次、张贴标语10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农业站、卫生院、教管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企业站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镇生猪定点屠宰办检查、查处了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工商部门、农业站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干部经常各村(社区)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教管办、卫生院、企业站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3、在镇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不健全,职责分散在各部门,难以组织协调;

4、镇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企业的违法活动。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教育,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农村杂货店、小酒坊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

3、发动群众,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餐饮业、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等一系列制度,为食品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七

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抓重点、克难点,有效保证了全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全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村“两委”班子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信息员,配合做好村内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农村家宴等信息报送工作。村卫生所和农家店的食品药品基本做到了购进合法、记录规范,食品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我村在不同层面上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不同季节易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和食源性疾患及时公布了预警公告,共印发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15份,广播宣传6次。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一是配合上级做好调查摸底,定期对辖区内涉及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的个体单位,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生产大排查,进行重点走访,定期检查。

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特别是办理婚丧酒席家宴,通过农村办酒席申报指导,组织农村士厨师进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和意识,全年无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查指导,做好对种植户安全使用农药、化肥的指导。落实专人做好蔬菜的安全监察和送检工作,确保群众放心食用。四是做好动物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关。村“两委”班子把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人,对本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负责本村重大动物疫病的信息收集、汇报。

一年来,我村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其他村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地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好,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xx村民委员会。

2014年11月14日。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八

我镇从工商、食品、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生产销售“五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资格和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我镇针对本地区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管、排查及整治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和定时定点普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排查整治方式。除按文件内容要求进行相关的监管排查整治外,我镇特别重点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学校、幼儿园食堂所生产经营或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检,据监管排查整治情况反映,我镇截止2015年6月份,在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见《201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我镇利用有线台、宣传标语、横批等形式,多渠道宣传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设置投诉电话,投诉部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侵害群众食品药品利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以便我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了解问题,解决矛盾,处理违法行为。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九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食药监食〔20xx〕35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的摸底建档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岗位职责,配合做好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截止目前,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会议4次,召开食品药品“一专三员”培训会1期,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农村厨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1期。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实行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各村对辖区内的流动厨师进行建档立卡,并要求到当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组织流动厨师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农村厨师不得上岗。

三、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品安全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村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职责,积极向本村家庭聚餐的举办者和流动厨师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的重要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农村自办宴席的菜肴实行每种菜品100克以上48小时留样制度。

四、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农村自办宴席要具备基本餐饮食品安全条件,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督促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搞好宴席场所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刀具、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用具的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宴席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

五、落实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在针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环节检查工作中,我镇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深入村、户调查了解农户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实情,据实上报。截至目前,全镇已有登记备案集体聚餐自办宴席42家,登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42份,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42份,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记录表42份。要求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村委会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村委会接到报告后,要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告镇政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及镇卫生院,乡镇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和厨师要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佐料和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与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负责。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一

根据xx市监食药精神,为巩固“扫雷”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举措,20xx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立以下工作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坚持风险管理。按照省局风险监管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

三是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

四是坚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措施、成果、案例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集贸市场、现场制售店、学校食堂、农家乐、农家宴等为重点业态。

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隐患。

在食品生产环节,严格落实《安徽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监督检查指南》,按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要求,将已建档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开展动态监管,基本实现对小作坊开展有序监管和有效治理。

将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以及有无非法添加等情况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在食品销售环节,坚持检查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及时发现、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购进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规范有序。

加强对农村超市内的现场制售的监管。重点检查超市经营的制售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项目相符,食品标签是否规范标注,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原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制作销售销毁数量记录制度等是否落实到位。严厉打击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餐饮服务环节,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由举办者和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委会报告,并做好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指导。

加强农村小餐饮、“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许可审核,确保农村小餐饮、“农家乐”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56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44户次,抽检食品202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xx件,罚款186200元,责令整改20户。我局将继续认真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二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x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指针,狠抓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和畜禽检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为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依据农业部制定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贯彻实施,成立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打击领导小组,由区农办主任肖泽荣任组长,区农办纪委书记(代管畜牧水产工作)刘娜、雨母山乡副乡长唐祝英、呆鹰岭镇副镇上罗棋轩、长湖乡主任科员周建民任副组长,各乡镇防疫站站长为主要成员,由刘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依法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

为提高养殖户、贩运户以及各乡镇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动物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就《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与各乡镇检疫人员签订检疫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并且发放宣传材料650余份,媒体宣传5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组织各乡镇防疫站专业人员每月学习培训一次。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新经验要及时上报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整治打击办公室和区食安委。各乡镇防疫站每月10日、25日向区整治办上报整治信息。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养殖场所的监管工作

我区各部门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同时各乡镇防疫站做好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利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莱克多巴胺测试卡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同步不定期突击抽查,今年以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3260条,全区4个监测场出动人员为290次,抽样数量为2690次,合格率达100%。若一旦发现试纸检测呈阳性,将严格控制生猪上市和流通并立即送样复查,经复检确认后依法处置。各乡镇对规模猪场的抽检率为100%,各生猪屠宰场抽查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外调生猪按照每户必检一头抽检。加强对检疫票证的管理,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制度,加强耳标管理,严禁耳标随便发放。

(四)严把市场环节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受h7n9禽流感病毒的影响,我区严把市场关。对呆鹰岭市场、雨母山乡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制,凡进入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才能上市,严禁病害动物及产品上市。严格按照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对集市、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我区共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2次,区人大和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对辖区内肉食品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和普查,确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人们吃上放心的肉食品,严防病死肉品上市,我局采取了多种措施,除加强宣传,严格检疫稽查外,我局进一步强化了病死肉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各基层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严格监管,对病死动物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处理,严厉打击乱丢、乱弃、贩卖、出售病死猪肉行为,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病死肉品上市流通。

加强畜禽产地检疫,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检测作为检疫总体目标。从源头上为肉品质量安全把关,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畜禽出栏的产地检疫结合起来,抓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在此,我们将扎实做好全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保障人们群众消费安全和我区养殖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以来,我们抢抓陕南重点镇建设契机,把清洁工程建设、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陕南重点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城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镇村建设为重点,狠抓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精心打造文化旅游名镇,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重点镇建设稳步推进,清洁工程顺利实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食品安全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成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着力规范食品流通和经营流程,着力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促进集团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食品安全法》为准则,贯彻执行《xx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积极落实市府实事项目,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先检测后销售”的交易流程,通过食品安全软硬件共同提升,坚决遏止“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销售。力争在年内基本建立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立体化长效监管模式。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市场经营户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是在检测人员中开展检测技能专项培训,覆盖面达到100%。以劳动竞赛为载体,组织开展检测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市场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

批发零售环节:

一是开展每两月一次索证索票、台帐的可追溯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节日、“两会”等重大节庆、会议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各时段食品安全,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可为的意识。

二是在全面推行经营户与批发市场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制度上,督促各批发市场做好新进经营户的食品安全宣传、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承诺书签订工作,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愿为的意识。

三是做好农残检测、台帐记录情况抽查、互查工作,逐步将猪肉、水果、干货等其他农产品纳入集团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交易”的市场交易流程,增强经营户在食品安全上不能为的意识,切实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

酒店餐饮环节。

一是督促酒店餐饮企业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台帐日记制度;二是加强涉及一定安全风险的食品销售、加工经营户的监管,对具有高风险的食品销售、加工经营户要坚决退市。

一是在制定《蔬菜供应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风险处置体系,力争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的高效传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二是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的具体落实,建立定期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三是做好市府实事-肉菜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组织专人收集、归类和更新相关资料,建立进出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四)完善农残检测点建设。

在“大市场有安全检测室,区域市场和配送企业有安全检测点”的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基础上,继续做好“市场+基地”的两道农药检测防线建设,用好xx集团蔬菜保供专项基金,完善紧密型基地农残检测设备和落实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五)提高对食品安全检测的整体可掌控力度。

xx年内,对集团各批发市场的整体检测情况开展一次调研,重点了解各批发市场检测人员配备、仪器设备现状和维护保养、检测流程、检测站点的环境卫生等情况,为集团在农产品食品安全上的整体规划做好准备。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丰食药所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二个示范,加强三项监管,提升四种能力”的工作思路,以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农村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治理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辖区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安丰所工作实际,对我所执法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在摸清农村餐饮单位的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6幅,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宣传简报6期。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共举办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132余人次。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同时,积极探讨落实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卫生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逐村、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车40台次、人员110人次,监督户数90户次,责令整改家,取缔家,实施行政处罚家,其中警告21家,取缔家,罚款家,共计罚款元。

虽然我所在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农民、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存在很大的难度。

今后,我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开展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治理,以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餐具消毒工作。三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五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的通知》(**食药监食[20xx]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为深入落实“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餐饮服务环节私屠滥宰、“注水、注胶”肉和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活动的开展,加大了对各类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为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提高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册和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积极联系县内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密切结合节日餐饮食品特点,加大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秀篇十六

请参考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为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全办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从20xx年3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收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我办领导的重要批示,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积极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渭城街道办事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进村入户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责任意识。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辖区工商所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在此次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75户,校园周边小商店4家,下达责令改正。

通知书。

18份,有效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联合质检部门加大对各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公开曝光。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巡)查农村小作坊4家,确保了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联合辖区卫生所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家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

通过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了我办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

20xx年上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联合,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问题和隐患、强化监督抽查、严格监管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半年来的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湘食安办发【20xx】1号和娄食安办发【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从20xx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社会上反映的农村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静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截止目前,各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322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80家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3家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50家次,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xx个次,检查农产品种养植基地966个次,检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4个次,检查畜禽屠宰场5家次,检查农资制售单位208家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案件6起,查处食用农产品各类违法案件4起,查处农村市场各类违法案件5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个;监测各类农村食品41批次,其中问题食品3批次,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20xx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3批次,监测各类食用农产品1980批次,其中问题食用农产品1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件;举办各类宣传咨询活动20次,举办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3期;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道5个。在这次深化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做法是:

4月27日市食安办牵头召集食药监、公安、工商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涟源市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乡镇办事处及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市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方案》;市工商质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方案》;市食药监部门出台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方案》;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方案》。5个监管职能部门均成立了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又多次召开职能部门碰头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从食品的种养源头、生产加工、运输贮存、经营流通到消费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根据省、娄底市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做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6月13日,市食安办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提出新要求,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标语52幅,设置宣传专栏25个、设立咨询台20个,受理群众投诉60次,解答群众咨询20xx余人次,并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常见食品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农产品种植知识等宣传单4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5月25日,市农业局和畜牧局围绕我市粮食、蔬菜、水果的种植,猪、牛、鸡等家禽及淡水鱼、牛蛙等水产品的饲养,在市农业局电教室为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植户免费举办了种养植技术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班。同时,市食安办还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工作之外的时间,组织30余名食品安全志愿者深入到全市20个乡镇,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免费发放资料、面对面的交流宣传,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对全市农药、化肥及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组织开展了拉网式打假工作,集中力量,重点对三甲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桥头河桂花蔬菜基地,桥头河食用菌生产基地,特别是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及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农户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整治,坚决禁止、杜绝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用硝态氮肥,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大力整治畜禽产品市场,切实抓好饲料兽药、“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做到栏前检疫、栏前出证、栏前收费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共排查猪场660家、牛场家,鸡场123家,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私屠滥宰猪肉30公斤,确保屠宰检疫率和上市畜禽产品持证率达到90%。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以人民群众的“菜蓝子工程”--粮油、肉类、蔬菜、果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和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危害人身安全的、上级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商场、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确保达到95%以上。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我们组织市食药监局餐饮股及各乡镇食药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按区域分组划片,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中重点食品和各类食堂餐饮业以及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保证了餐饮食品安全。

在专项整治中,积极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每月汇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并反馈到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和整改。同时为了及时受理和查处农民群众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在各有关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如工商部门,实行12315指挥中心、工商所两级联动,5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了12331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举报投诉各项。

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回告机制畅通、高效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各司其责互助联动信息共享”的格局。目前全市共接受投诉和举报60件次全部进行了查处。

尽管我们上半年在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四是由于工作经费等问题,像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等部分工作难以全面开展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四是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完善执法部门接待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等方式,实现全市监管无盲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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