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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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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优质8篇)
2023-11-25 16:55:11    小编:zdfb

报告是一种基于调查和研究的书面材料,用于向他人传达信息和结果。注意使用适当的图表、图片和例子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增强报告的说服力。这是一份示范报告,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安排。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一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名刘红日,女,45岁,家住湖南省宁乡县道林镇奇石村下岐组,本人于20xx年9月20日在湖南省中南大学湘雅附三医院经多名专家会诊不幸身患湿疹样的皮肤癌,目前住院打针、服药都无法治愈,只有采取多次激光敷药治疗才能治愈,每治疗一次医药费用就达九千元之多,现在已经治疗了六次,病情基本痊愈,但是因为不需要住院治疗,因此农村合作医疗也不能报销,所有医药费用全部自费。现在我家庭因病而债台高筑,加之儿子在读大学,丈夫无一技之长,一家人靠种田维持生计,恳请上级领导酌情考虑,给予我适当生活补贴为盼!

申请人:xx。

20xx/1/3。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二

我部门员工***丹同仁因工作需要,经常使用手机同厂内各部门主管、制造部各班组负责人、公司外协厂家及公司客户进行较为频繁的工作联系,每月因公使用的手机费用大约在100元左右。因每月话费支出较大,超出其个人的承受范围,现为了该同仁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故特向公司领导申请给予该同仁话费补贴50元/月,恳请领导考虑实际情况,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三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四

种粮补贴制度是政府为了保证农民收益的相对稳定,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对种粮农民实行的一种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以来,我市根据中央和省电有关规定,实施了种粮补贴。每年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财政厅、农业厅下发的通知或实施方案执行。

二、2017年的补贴种类

2017年的补贴种类:中央农资综合补贴、中央良种补贴、省良种补贴、省种粮补贴、市种粮补贴、市种粮大户补贴。

三、2017年补贴对象

广州市粮食主产区番禺、白云、花都、南沙、萝岗区和增城、从化市,种植水稻、玉米的农户(包括本地承包户、外来包耕户、企业承包经营)

四、2017年补贴标准

(一)中央农资综合补贴: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每亩补贴49元;

(二)中央良种补贴:对种植水稻和玉米的农户,每亩补贴10元;

(四)省种粮补贴: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每亩补贴8元;

(五)市种粮补贴: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每亩补贴50元;

(六)市种粮大户补贴:年水稻播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分六个档次补贴:30-99亩,每户1500元;100-199亩,每户5000元;200-299亩,每亩1万元;300-399亩,每户1.5万元;400-499亩,每户2万元;500亩以上,每户2.5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每年早造和晚造水稻完成移植后,由农户到行政村申报。

(二)登记、核实

行政村对种粮农户进行登记、核实,5月1日前完成早造种粮农户情况登记、核实,8月15日前完成晚造种粮农户情况登记、核实。

(三)公示

行政村对种粮农户情况登记后,将基本情况,包括补贴对象名单、户口人数、粮食种植面积、种植种类等情况造册在村务公开栏或其他公共场所张榜公示五天,接收农民群众的互相监督。

(四)报批

行政村将公示后的各户种粮面积登记造册上报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后,将各村数据汇总行文上报区(县级市)农业局、财政局;区(县级市)农业局、财政局将各镇(街)数据核实、汇总后行文上报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五)审核

市农业局根据各区(县级市)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核准后,将数据报送财政局审核,作为当造发放补贴一居。

(六)发放补贴

资金同本级应付的资金拨到镇(街)财政所,由镇(街)财政所组织发放。镇(街)财政所收到资金后1个月内,按照核实的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户。

其他地区简要程序版本

(1)补贴申报:种粮农户在种植后,按实际插植(种植)面积向所在村委会申报,村委会造册登记、农户签名确认,核实、汇总及盖章后上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农户申报面积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承包合同面积)中水田面积比较相差较大的,要向村委会说明增减原因。

(2)公示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各村报送的种粮补贴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全村种粮补贴情况在各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村民对补贴面积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反映,由乡镇(街道办)、村组织核实。

(3)核实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汇总,经办人、乡镇政府(街道办)主管领导签名及盖公章后上报县(区)农业部门、财政局。县(区)农业局、财政局汇总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局及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12〕38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种粮大户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粮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加快转变粮食生产方式,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一)稳定种植,提升产能。调动种粮大户生产积极性,鼓励大户通过扩大种植规模和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产能,提高全省粮食区域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自主申报,择优立项。种粮大户根据自身实际,自主申报项目,县(市、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优先支持租田时间长、组织和实施能力强、个人信用好的种粮大户,以及更有利于稳定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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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扶持,大户实施。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粮食生产领域,帮助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项目建设以种粮大户为实施主体,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四)强化监管,控制风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降低信贷资金风险,兼顾担保企业、金融机构等参与方的`利益,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水稻种植大户2017年在本县(市、区)实际耕种水田300亩(含)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2017年在本县(市、区)实际耕种水田1000亩(含)以上、并经认定为2017年省级或2017年国家级示范社,其他非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作为补贴对象。

(二)水稻种植大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本县(市、区)2017年实际流转(含自有水田)水田面积也须达到上述所规定的规模。

(三)种粮大户必须投保2017年水稻种植保险,且投保面积也须达到上述所规定的规模。

(四)种粮大户(合作社指理事会成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组织项目建设能力。

种粮大户基本条件认定的依据为种粮大户面积核实登记(2017年)、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水稻种植保险合同等。2017年水稻种植保险合同根据实际,可放宽至项目验收前提供。

包括金融支持和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两项补贴可同时申报。

(一)金融支持

包括财政担保、信贷融资和贷款贴息。

1.财政担保。由省财政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帮助种粮大户获得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信贷资格,适度提高信贷额度,为种粮大户提供生产及相关项目投入资金。担保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补贴。

2.信贷融资。以种粮大户2017年流转并耕种的水田面积为计算依据,亩均不超过5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放的种粮大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10%。

3.贷款贴息。按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授信之日国家公布的一年期基准利率的70%予以贴息,贴息额以实际发放的信贷资金金额和规定贴息期限以内的计息天数为计算依据。贴息期限为一个年度以内,从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授信之日起计算。

(二)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

2017年度,对种粮大户开展绿肥种植、晒场或稻谷烘干设施(只能选择一项)、工厂化育秧设备,以及农田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补贴。

1.绿肥种植。对种粮大户种植紫云英、肥田萝卜等绿肥作物进行补贴。补贴标准:50元/亩,申报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实际耕种水田面积的90%,最高不超过2000亩。

2.晒场。对种粮大户新建晒场进行补贴,解决种粮大户及周边农户稻谷收晒的需要。补贴标准:60元/平方米;以种粮大户2017年实际耕种水田面积为依据,2000亩(含)以下的补贴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2000亩以上的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晒场要求建设用地为荒坡、荒地等非耕地,使用c20(含)以上混凝土、浇筑厚度达15(含)公分以上,同意与周边村民免费共用。

3.稻谷烘干设施。对种粮大户购买稻谷烘干设施进行补贴,解决大户稻谷烘干、入库存储需要。补贴标准:4500元/吨·批处理量。以种粮大户2017年实际耕种水田面积为依据,1000亩以下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20吨,1000亩(含)-2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40吨,2000亩(含)-5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60吨,5000亩(含)-100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80吨,10000亩(含)以上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100吨。本项目2017、2017年度已补贴的,按等额核减后的烘干能力规模限额申报补贴。

4.工厂化育秧设备。对大户购买床土粉碎机、种子催芽器、播种流水线,以及构建钢架塑料大棚和连栋温室大棚(含喷滴灌设备和温控设备)等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最大补贴金额不超过购买和建设直接资金(不含设计、验收等间接费用)的70%,单个大户本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5.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对大户开展田间道路、防洪防涝、引水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最大补贴金额不超过建设直接资金(不含设计、验收等间接费用)的50%,单个大户本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内承租水田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种粮大户,可将物联网建设纳入本项目补贴实施范围。

(一)申报程序

金融支持补贴。由种粮大户自主向省财政担保公司县级分公司、农村信用联社(农商银行)申请担保和贷款,并向乡镇政府(农场)报备,经县级财政、担保、农信部门联合初核,设区市财政、担保、农信部门复核后统一报省级财政、担保、农信部门最终核定。

优立项,并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公示和审批,由市农业部门汇总后,报省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符合基本条件的水稻种植大户同时又是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成员(含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只能择一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种粮大户可同时申报多个补贴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申报审核书(见附件);水稻种植大户(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或水稻种植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理事会全体成员身份证等复印件;流转耕地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耕地计入耕种规模的还应附土地权证复印件)。申报金融支持还需提供农村信用联社(农商银行)、财政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外加封面(封面应标注申报人、申报项目明细、申报时间等)。

(三)申报时限

种粮大户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自主申报,县级应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审批并报设区市备案,设区市应在2017年8月10日前汇总报省级备案。

种粮大户完成单个项目实施后,即可申请该项目验收。申报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水稻种植保险合同,以及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货物购销合同和发票、机器合格证、机器编码或序列号、本息付款凭证及根据项目验收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验收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金融支持项目由县财政局会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组织验收,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项目由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验收,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项目验收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七、补贴发放

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按因素法进行分配(详见附表1),由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下拨到县级财政在农发行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项目完成验收和补贴核算后,由县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在30日内通过“一卡-通”发放给种粮大户。

金融支持项目根据省财政担保公司及农村信用社共同确认的实际贷款金额和贴息金额,由省财政预拨到县级财政,年度终了进行清算。种粮大户归还贷款后由县级财政按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拨付给种粮大户。担保费补贴由省级财政直接支付省财政担保公司。

2017、2017年度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结余资金可一并归入本年度项目实施使用,待2017年底进行清算后,所有未使用资金统一收回省财政。各县应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设区市,设区市应于2017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省财政厅、农业厅。

八、项目监管

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制,各县负责本辖区项目的审核、批复、验收等管理工作,省、市负责项目督促检查工作。项目管理实行专家评审制、审批结果公示制、实施进度调度制、巡查制、大户资质和信用备案制。资格审查和项目督查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如发现种粮大户有弄虚作假、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收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以后3个年度的补贴资格。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五

领导:

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

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

(注:加班统计表附后)。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月x日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六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七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申请书。我叫贾洪波,是一名下岗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久病不愈,生活捉襟见肘,无力维持生计。本不想给组织、给领导添负担,但是由于生活极为窘迫,经过再三考虑,决定申请贫困补助。

我的家庭是一个三口之家:妻子、女儿和我。妻子刘淑霞没有文化,没有工作,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她在饭店打扫卫生,常年冷水的浸泡导致她手部关节老化变形。繁重工作带来的可怜收入是我们家唯一的依靠。女儿远嫁异地,收入微薄,我们更是无法指望。我身患糖尿病,常年双腿浮肿,尿酮体四个加号,医生建议入院。印无力支付医药费,贫寒的家境只允许我自己在家中打胰岛素治疗。今年年初,不幸再次降临,我突然晕倒,经医院检查,我患上了脑梗,现在口齿含糊不清,更无法正常行走。妻子由于要照顾患病在床的我,不得不辞去饭店打扫卫生的工作。繁重的医疗费用和毫无收入可言让我们这个贫困的家庭入不敷出,给我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困难,度过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贾洪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汇总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叫xxx,现在xxx公司xx单位任xx。我于xxxx年开始参加工作,由最开始当学徒一直做到现在。一直以来,我兢兢业业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修理技术,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我非常热爱我现在的工作,同时也非常感谢集团及公司一直以来对我的栽培和关心。

虽然我很希望能继续留守岗位,为集团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但企业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任何一个工作岗位都应该由能够胜任的人来承担完成。

由于以上原因,我现在这里向各位领导提出本人工作调离、退居二线的申请,希望领导们调查核实后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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