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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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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实用8篇)
2023-11-26 23:35:40    小编:zdfb

总结是一个积累智慧和经验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在写总结前要先进行思考和反思,明确自己的收获和不足。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写作思路和指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注释:

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应按以下两条规则进行归类:

(一)按照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的规定办理;

(二)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可根据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办理。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可直接按协调制度的规定进行归类,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例如,活马(税号01.01)、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药用品(税号30.06)〕。

五、以上三(二)所称“如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税号仅包括某些货品,因此,这些税号就不能够根据规则二(二)扩大为包括该章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

(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注释:

规则二(一)。

(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一、规则二(一)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税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二、本款规则的规定也适用于毛坯,除非该毛坯已在某一税目具体列名。所称“毛坯”,是指已具有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但还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它们须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制成品或制成零件使用。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半制成品(例如,常见的杆、盘、管等)不应作为“毛坯”对待。

三、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四、运用本款规则的几个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九十章)。

规则二(二)。

(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五、规则二(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应归入已组装物品的同一税号。货品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通常是由于包装、装卸或运输上的需要,或是为了便于包装、装卸或运输。

六、本款规则也适用于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按照本规则第一部分的规定,它们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看待。

七、本款规则所称“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件可通过紧固件(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接等组装方法便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但其零件必需是无须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

某一物品的未组装零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数量的,超出部分应单独归类。

八、运用本款规则的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四十四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八十九章)。

九、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三)。

(不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

十、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它所适用的税目是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例如,税号05.03列出“马毛”)和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制成的货品的税目(例如,税号45.03列出“天然软木制品”)。应注意到,仅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款规则(例如,税号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混合”,这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在类、章注释或税目条文列为调制品的混合物,应按规则一的规定进行归类。

十一、本款规则旨在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扩大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同时还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税目扩大为包括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十二、然而,本款规则绝不意味着将税号范围扩大到不按照规则一的规定,将不符合税目条文的货品也包括进来,即由于添加了另外一种材料或物质,使货品丧失了原税号所列货品特征的情况。

十三、本规则最后规定,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如果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号的,必须按规则三的原则进行归类。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二

十一、本款规则不适用于组件为分别包装的货品,不论其是否装入一个共同包装内,为生产饮料等所需而将其按规定比例进行包装。

规则三(三)。

十二、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一个税目。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注释:

一、本规则适用于不能按照规则一至三归类的货品。它规定,这些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中。

二、在按照规则四归类时,必须将报验货品与类似货品加以比较以确定其与哪种货品最相类似。然后所报验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同一税目。

三、当然,所谓“类似”要看许多因素,例如,货品名称、特征、用途。

规则五。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像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报验,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报验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注释:

规则五(一)。

(箱、盒及类似容器)。

一、本款规则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各条规定的容器:

(一)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有些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

(二)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盛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藏期间),这些容器还起保护物品的作用。本条标准使其与简单包装区别开来。

(三)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的,不论其是否为了运输方便而与所装物品分开包装。单独报验的容器应归入其所应归入的税目。

(四)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

(五)本身并不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

二、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并可按照本规则进行归类的容器的例子如下:

(一)首饰盒及箱(税号71.13);

(二)电动剃须刀套(税号85.10);

(三)望远镜盒(税号90.05);

(四)乐器盒、箱及袋(例如,税号92.02);

(五)枪套(例如,税号93.03)。

三、本款规则不包括某些容器,例如,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装有糖果的装饰性瓷碗。

规则五(二)。

(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

四、本款规则是关于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品的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的归类。但本款规则不适用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例如,某些金属桶及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

五、规则五(一)优先于本款规则,因此,规则五(一)所述的箱、盒及类似容器应按该款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六。

货品在某一税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注释:

一、以上规则一至五在必要的地方加以修改后,可适用于同一税目项下的各级子目。

二、规则六所用有关词语解释如下:

(一)“同一数级”子目,是指五位数级子目(一级子目)或六位数级子目(二级子目)。

据此,当按照规则三(一)规定考虑某一物品在同一税目项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位数级子目的归类时,只能依据有关的五位数级子目条文来确定哪个五位数级子目所列名称更为具体或更为类似。只有确定了哪个五位数级子目列名更为具体后,而且该子目项下又再细分了六位数级子目,只能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据有关的六位数级子目条文考虑物品应归入这些六位数级子目中的哪个子目。

(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是指类、章注释与子目条文或子目注释不相一致的情况。

例如,第七十一章注释四(二)所规定“铂”的范围就与子目注释二所规定“铂”的范围不相同,因此,在解释子目号7110.11及7110.19范围时,应采用子目注释二,而不应考虑该章注释四(二)。

三、六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所属的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同样,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也不得超出其所属的税目范围。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三

规则三。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注释:

一、对于根据规则二(二)或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货品,本规则规定了三条归类办法。这三条办法应按照其在本规则的先后次序加以运用。据此,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二);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和(二)两款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三)。因此,它们优先权的次序为1.具体列名;2.基本特征;3.从后归类。

二、只有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规则。例如,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规定,根据税目条文既可归入税号97.01至97.05中的一个税号,又可归入税号97.06的货品,应归入税号97.06以前的有关税号,即货品应按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的规定而不能根据本规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一)。

三、规则三(一)是本规则的第一条归类办法,它规定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应优先于列名比较一般的税目。

四、通过制订几条一刀切的规则来确定哪个税目就比其他税目列名更为具体是行不通的。但作为一般原则可以这样说:

(一)列出品名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例如,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税号85.10,而不应作为手提式电动工具归入税号85.08或作为家用电动机械器具归入税号85.09)。

(二)如果某一税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述及某一货品,则该税目要比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述及该货品的其他税目更为具体。

例子:

1、确定为用于小汽车的簇绒地毯,不应作为小汽车附件归入税号87.08,而应归入税号57.03,因该税号所列地毯更为具体。

2、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未镶框安全玻璃,已制成一定形状并确定为用于飞机上。该货品不应作为税号88.01或88.02所列货品的零件归入税号88.03,而应归入税号70.07,因该税号所列安全玻璃更为具体。

五、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比其他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在这种情况下,货品应按规则三(二)或(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三(二)。

六、第二条归类办法仅适用于:

(一)混合物。

(二)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

(三)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

(四)零售的成套货品。

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本款。

七、无论如何,只有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货品才可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八、不同的货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会有所不同。例如,可根据其所含材料或部件的性质、体积、数量、重量或价值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也可根据所含材料对货品用途的作用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

九、本款规则所称“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不仅包括部件相互固定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实际不可分离整体的货品,还包括其部件可相互分离的货品,但这些部件必须是相互补足,配合使用,构成一体并且通常不单独销售的。

例子:

(一)由一个带活动烟灰盘的架子构成的烟灰盅。

(二)由一个特制的架子(通常为木制的)及几个形状、规格相配的空调味料瓶子组成的家用调味架。

这类组合货品的各件一般都装于同一包装内。

十、本款规则所称“零售的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

(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税号的不同物品构成的。例如,六把乳酪叉不能作为本款规则所称的成套货品。

(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三)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

据此,它包括由不同食品构成,配在一起调制后可成为即食菜或即食饭的成套食品。

以下是按规则三(二)的规定进行归类的成套货品的例子:

(一)1、由一个夹牛肉(不论是否夹奶酪)的小圆面包构成的三明治(税号16.02)和法式炸土豆片(税号20.04)包装在一起的成套货品。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6.02。

2、配制一餐面条的成套货品,由装于一纸盒内的一包未煮的面条(税号19.02)、一小袋乳酪粉(税号04.06)及一小罐蕃茄酱(税号21.03)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9.02。

但本规则不适用于包装在一起的混合产品。例如:

(2)一瓶税号22.08的烈性酒及一瓶税号22.04的葡萄酒。

对于以上两个例子所列的产品及类似的混合产品,应将每种不同产品分别归入各自所属的税号项下。

(二)成套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税号85.10)、一把梳子(税号96.15)、一把剪子(税号82.13)、一把刷子(税号96.03)及一条毛巾(税号63.02),装于一个皮匣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85.10。

(三)成套绘图器具,由一把尺子(税号90.17)、一个圆盘计算器(税号90.17)、一个绘图圆规(税号90.17)、一支铅笔(税号96.09)及一个卷笔刀(税号82.14),装于一个塑料片制的盒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90.17。

以上成套货品应按其构成整套货品基本特征的部件进行归类。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四

导语:《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及商品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wco)每4至6年对《协调制度》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修改。下面百分网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二)条文解析

《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但在许多情况下,归人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因此,规则一开始就做出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2.商品归类应遵循的原则

规则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归类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按照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确定。

许多货品无须借助归类总规则的其他条款即可归入《协调制度》中。

例如,活马(品目01.01)、第三十章注释四所述的医药用品(品目30.06)。

(2)如品目条文或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按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确定。规则一所称“如品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品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的最重要性,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

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品目仅包括特定的货品,如“品目31.02只适用于下列货品,但未制成品目31.05所述形状或包装”。因此,这些品目就不能够再使用其他规则。

案例1马戏团的马匹

解析该货品看似可以归入第一章“活动物”。但第一章注释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o8”的.动物。因此,根据章注释、品目条文,将该货品归人品目95.08,故归类依据为规则一。

案例2冷冻的鸡胗

解析鸡胗,即鸡胃脏。根据货品描述和品目o2.o7条文,看似可以归人品目02.07“品目ol.o5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但第二章注释规定:“本章不包括:二、动物的肠、膀胱、胃(品目05.04)。”因此,根据章注释、品目条文,将该货品归人品目05.04,故归类依据为规则一。

案例3西式快餐店用炸薯条机

解析该货品既可归入品目84.19“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装置及类似的实验室设备……”,又可归入品目84.38“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食品、饮料工业用的生产或加工机器……”

根据第八十四章章注释二“如果某种机器或器具既符合品目84.01至84.24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或符合品目84.86的规定,又符合品目84.25至84.80中一个或几个品目的规定,则应归人品目84.01至84.24中的相应品目或品目84.86,而不是归人品目84.25至84.80中的有关品目”,该货品应归人品目84.19。

本货品归类时,使用了相关章注释,因此,归类依据为归类总规则一。

(四)要点提示

1.规则一规定了品目归类的法律依据及运用次序,即品目条文及有关类注释、章注释有明确规定的,应据此确定归类;否则,应依次运用归类总规则二、三、四、五确定归类。

2.类注释、章注释的主要作用在于限定类、章、条文的商品范围,采用方法主要包括:

(1)详细列明货品名称、加工方式等,用提示的方法方便归类;

(4)用定义方式明确商品归类的含义;

(5)改变货品名称概念,扩大或缩小货品范围;

(6)解释类、章及品目和子目条文中使用的名称;

(7)阐述货品归类规定。

(一)规则条文

1.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2.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的原则归类。

1.规则二(一)(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1)规则二(一)第一部分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品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2)本款规则的规定也适用于毛坯,除非该毛坯已在某一品目具体列名。所称“毛坯”,是指已具有制成品或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但还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它们仅可用于加工成制成品或零件。

例如,初制成型的塑料瓶,为管状的中间产品,其一端封闭而另一端为带螺纹的瓶口,瓶口可用带螺纹的盖子封闭,螺纹瓶口下面的部分准备膨胀成所需尺寸和形状。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半制成品(例如,常见的杆、盘、管等)不应视为“毛坯”。

(3)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品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2.规则二(一)(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1)规则二(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应归入已组装物品的同一品目。货品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通常是由于包装、装卸或运输上的需要,或是为了便于包装、装卸或运输。

(2)本款规则也适用于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按照本规则第一部分的规定,它们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看待。

(3)本款规则所称“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各种部件仅仅通过紧固件(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接等组装方法即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但其各种部件无须进一步加工成制成品。

某一物品的未组装部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数量,超出部分应单独归类。

例如,手机进izl时,标准配置为一部手机仅应配2块电池和1个耳机,但如果配3块电池或2个耳机,多出的1块电池或l个耳机就应该单独按照电池或耳机归类,而不应随手机一并归类。

(4)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品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1)规则二(二)是关于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及组合品,以及由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它所适用的品目是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品目(例如,品目05.07列出“象牙”)和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制成的货品的品目(例如,品目45.03列出“天然软木制品”)。应注意到,只有在品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运用本款规则(例如,品目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混合”,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在类、章注释或品目条文中列为调制品的混合物,应按规则一的规定进行归类。

(2)本款规则旨在将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任何品目扩大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同时旨在将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任何品目扩大为包括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3)不应将这些品目扩大到包括按规则一的规定不符合品目条文要求的货品;当添加了另外一种材料或物质,使货品丧失了原品目所列货品特征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4)本规则最后规定,不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及组合品,以及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如果看起来可归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的,必须按规则三的原则进行归类。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五

一、关于收银员考勤管理规定。

二、关于收银员仪容仪表的相关规定。

1.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统一佩戴工牌,杜绝穿休闲裤、紧身裤及带有装饰物的裤子。2.上班期间统一穿黑色布鞋或皮鞋,禁止穿凉鞋、凉拖、运动鞋及露脚趾的鞋。3.员工需淡妆上岗,长发需扎起来,禁止披肩散发、化怪异妆、梳怪异发型及头发染怪异颜色。4.收银员禁止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展厅内床及沙发上。

三、关于收银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1.收银台内卫生要干净、整洁,无关物品不放臵收银台。

2.接待顾客要做到四点:主动、热情、耐心和周到,熟知商场平面分布图、各展厅位臵及销售品牌,以便于更好的为顾客服务,回答顾客咨询,收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3.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计算、辨别假币、点钞能力,收款时要唱收唱付,快速、准确收取货款、录入展厅及顾客信息,规范操作,当顾客刷卡支付货款时,刷卡成功后必须亲自把卡交至顾客手中。

4.工作中暂离岗位时,要注意货款安全,锁好抽屉,收银台上放臵“暂停服务,敬请见谅”的告示牌。

5.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及有关数据,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收银台。

6.下班做好结账工作,记录货款明细,收好备用金、公章及pos机,关闭电源后离开收银台。

四、关于收银员休班、楼层定岗的规定。

2.二期收银员休息一人。定岗楼层:一楼、三楼。

3.如遇特殊情况,再临时调动收银员替班到岗。

五、关于收银员到岗交接班的规定。

1.收银员交接班时,当班遗留问题相互转达,货款和周转备用金要当面盘点清楚,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2.收银员中午替岗期间所收货款进账后需在打印的收银单上签字,至少一式两联(第一联、每三联),为必免出现展厅错进、货款金额漏收等情况,明确收银员责任。

3.收银员休班期间的早会内容,由替班人员传递。

六、属于收银员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

1.上班时串岗、扎堆聊天;。

2.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3.对顾客不礼貌,接待顾客生硬、顶撞、推卸责任;。

4.未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脱离岗位;。

6.工作期间睡觉、上网、看电影等;。

7.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

8.因服务态度不好导致顾客向公司投诉;。

9.私自索取他人礼物或回扣;。

10.泄露营业收入及财务机密。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六

为统一中小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步伐,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令则行,协调到位,动作顺利。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由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年中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各中、小学应积极予以配合和协调,把此项工作做实。

三、各中、小学校长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之中,同时指定一人为兼职宣传员。

四、各学校要将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同时也要相应地制订学校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要配合中心学校共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羡。

五、各中、小学要围绕龙坪中心学校的统一安排,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切实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有健全的`宣教机制,有切实的经营保障。

六、为使“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主题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严禁各中、小学借口教育教学工作忙而放松对该项工作的管理与要求,从而不注意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凡在活动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给宣传教育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心学校。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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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七

商品编码部分和报关单一样,在我们的考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以考试为例:商品编码部分为25道题目,每题2分,共50分!这个部分也是大多数站友感觉最困难的一部分。但是,只要正确的掌握好复习方法并且在临近考试前复习就可以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

归类总规则是《国际商品编码协调制度》中所规定的最为基本的商品归类规则。归类总规则规定了六条基本原则:

规则一,解决的是类、章、分章它划分解释归类,对商品归类没有法律效力,而对商品归类有法律效力的注释,首先是项目条文,其次是章注及类注。(原文见教材下册p99)。

[例如牛尾毛0503.0090。

(以下斜体字都为例题的分析解释)。

无计量装置的农业用离心水泵8413.7090。

规则二,解决的是对某进口商品的不完整制成品在进口时如果其价值或结构达到或超过进口商品整体价值及结构的60%时,按照制成品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0)。

[例如(整机特征例题)缺少键盘的便携式计算机8471.3000。

(未制成品例题)做手套用已剪成型的针织棉布6116.9200。

(组合物例题)多功位组合机床8457.3000。

规则三,解决的是由两种以上(包括两种)不同的`原料混合而制成的商品在归类时同时可以归入2个以上税号按照以下办法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0)。

按商品组成成分归类;看商品的用途;看商品是否单独报验。

1、如果此商品已具体列名的按列名归类。

[例如汽车用电动刮雨器8512.4000。

2、按照与此商品有共同特征的商品进行归类的商品归类。

[例如。

放在皮盒内出售的含有电动理发推子、剪子、梳子、刷子、毛巾的成套理发用具8510.

3、按此项商品范围里从后归类。

[例如本色梭织布,含50%棉50%聚酰胺且重量相等。

归类四,对某个未列名的商品(无论是一种或多种材料混合制作)按此商品的类似品的最后编码或类似品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1)。

[例如手推购物车8716.8000。

归类五,解决的是某包装物归类时看此包装物是否一次性使用及仅为包装商品而使用的话,按照包装商品进行归类;否则,按包装物本身属性归类(原文见教材下册p101)。

[例如装有茶叶的银制茶叶罐7114.1100。

又如装有糖果的成套装饰性瓷碗应按照瓷碗归类而不是按照糖果归类。

归类六,类注适用于本类所有章的使用(原文见教材下册p102)。

规则六表明,只有货品归入适当的四位数级税目后,方可考虑将它归入合适的五位数级或六位数级子目,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五位数级字母后再考虑六位数级字母的范围或子目注释。此外,规则六注明,只有属于同一级别的子目才可作比较并进行归类选择,以决定哪个子目较为合适:比较方法为同级比较,层层比较。

[例如金属制带软垫的理发用椅。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总结实用篇八

职工代表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任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积极献计献策。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变动、罢免及补选。

(一)职工代表对本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职工代表履行职权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调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三)职工代表在受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审查期间,其代表资格暂时中止。职工有权对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职工代表提出罢免申请,罢免的民主程序由职代会或工会确定并履行。

(四)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结构要求及时补选产生,下一次职代会上确认。

第十条职代会的表决方式:

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第十一条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一)职代会一般每届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以与职工大会合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二)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有关事项,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印发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本级工会主持日常工作,就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履行民主程序。

(三)职代会也可以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四)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职工代表在任职期内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民主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职代会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工会对职代会的各种文字材料,要组织专人,分门别类,建档归案,并加强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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