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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大全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5-01 21:50:17 页码:14
最新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大全
2023-05-01 21:50:17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篇一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为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管理制度化、正规化,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十项禁令”,以此作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一、严禁工作期间午餐饮酒、衣冠不整或酒后进课堂;

二、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牌、打麻将,玩游戏或从事其它娱乐

活动;

三、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校外兼课;

四、严禁参与黄、赌、毒以及传播不良文化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 五、严禁学校、个人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变相强迫学

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和其它商品;

六、严禁以权谋私、以教谋私、推销、摊派、吃、拿、卡、要、接受

服务对象吃请,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

七、严禁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吸烟、接打电话; 八、严禁违反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活动,随意增减课时,挤占音体美、等课程;

九、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十、严禁在各类招生、考试、毕业证办理、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钱物。

违反以上禁令情节较轻的,在全校通报批评,当事人做深刻检查,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情节较重的,当年不得评优选模,晋升职称,并使其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篇二

关于印发《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的通 知

各镇(区、街道、中心社区)社事办(行政服务中心),各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校,区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不断提高全区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区教育局制定了《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切实增强教师素养、责任和本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对学校教职工违背十项禁令的,将加大查处力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认定为优秀,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二)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原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并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评优晋级等方面三年内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以及名教师等称号的,予以撤销。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解聘。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学校,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校当年的评先评优实现“一票否决”。

各学校(幼儿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开展的“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师德失范、师风不端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强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树立师德典型,在系统内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浓烈氛围,打造一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队伍,实现全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为“双新”盐都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

一、严禁体罚学生。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得歧视和冷落任何一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心罚。

二、严禁有偿家教。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个别辅导或认真答疑。不得放学后私留学生以辅导名义搞有偿家教,严禁星期假日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所进行集体家教,严禁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民办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

三、严禁以教谋私。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不得接受家长宴请或馈赠,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更不得在学生座位调整、入学升学、评先评优中故意刁难家长。

四、严禁推销资料。加强校本教研,提倡自编导学案和练习。学校及教职员工个人不得借教学需要为名,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也不得动员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资料。

五、严禁学术作假。认真参加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严禁在教研论文、教学案例、课题研究中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在各类考试、职称评审、赛课评比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严禁言行失范。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不得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文化,不得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因人为因素产生教学事故。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将异性学生留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单独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七、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教职工非法集资、融资和放贷。反对教职员工随意和不负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严防教职员工个人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八、严禁参与赌博。严禁教职员工任何时候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也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九、严禁非法信访。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严禁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方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中伤、诽谤、威胁单位或他人。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严禁串联煽动闹事,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十、严禁一切违背道德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严禁教职员工参与涉黄、涉毒等活动。严禁教职员工利用特定地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严禁其他违背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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