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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大全(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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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大全(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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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强化记忆和复习知识的一种方法。怎样写总结才能充分发挥总结的价值和作用呢?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我公司自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以来,充分利用本地和附近地区的废弃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保护资源、减少了非再生资源的浪费,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总结归纳如下:

一、企业概况:

杭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建材生产企业,公司成立于4月份,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位于**区红山农场创业路**号(**内),厂区占地20余亩。

对产品质量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不断满足市场的需要。我公司产品质量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一)专职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成效。

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公司杭宏砼政8号文件确定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资源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完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定,因此从公司领导到具体操作者组织结构健全、人员配套、各项措施落实,对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有了可靠的保证。

公司定期组织中层以上的骨干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艺方案。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有关专家和上级领导的悉心指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使我公司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c40及以下各等级混凝土废弃资源兑掺比例均高于30%以上。

(二)抓好工艺配方,优化资源配置。

我公司配置的混凝土生产设备,在同行中较为先进,配套设施布局合理,工艺条件能满足混凝土生产的要求,而且配备全套水泥、混凝土检测实验仪器设备,试验室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完善的检测、试验条件。公司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水泥质量,利用粉煤灰、碎屑等废弃源进行试验分析,选择合理最佳的工艺配方组织生产,提高废弃资源利用率,确保混凝土强度的同时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的检测控制,使各道工序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状态,消除质量安全因素,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达到利用废弃资源生产混凝土的要求。

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是企业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最基本的要求。公司自开业以来,不断完善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进行生产,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并有完备的财务、物资、质量、统计等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规范的原始台账,统计报表制度及相应的计量、质量检测手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公司在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注重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我公司试验室从实际出发,探索、研发利用废渣资源条件下的混凝土新规律,优化混凝土配合比,验证材料适配性、适产性与预拌混凝土质量的安全性。从投产开始,采用已筛选确定的综合利用资源,做了几百个混凝土配比,等级覆盖c10-c50,品种分泵送混凝土、非泵送泵送、抗渗(分做掺与不掺膨胀剂的)混凝土、水下混凝土、路面混凝土、细石混凝土等杭萧地区市场可能有需求的几乎所有品种,安全、稳定地供应给杭萧地区市场。今后还将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工艺配方,以确保产品质量。

(三)公司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而强调计量环节,保证配方的准确性,强调统计管理和财务管理。如:建立专门的消耗台账,强调规范原始记录和建立数据互核的制度,特别是试验室、生产与供应、财务四渠道报表在耗数上的一致性,电脑存数的一致性。

我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以来的实践表明,资源综合利用计划、方案的编制是正确的,依此跟进的系列工艺改造、配方调整验证工作和管理方面的工作是扎实的、有效的,结论是完全科学依据的。

20xx年10月—20xx年3月各等级废渣利用率汇总表。

四、环保、节能及安全生产管理。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紧密相连,在公司转型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新体系后,更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并报请市、区级环保部门进行了环境监测,达到了环保标准。

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工艺特点,主要用能设备为混凝土搅拌站等,

具体节能情况应做到如下几点:

对于公司生产的主要耗能设备,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合理设置相应的配电房,以降低配送电的线损。由于公司装机容量大,变频的使用会产生较大的高次谐波,对易产生谐波的设备增加消谐装置,提高设备的功率因数,以提高电能利用率,降低电耗。对运行工况不稳定的离心水泵和各类生产线调整装置,利用伺服电机和变频器的特点,进行节能配置,以降低电耗。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头等大事,没有安全也就没有效益可言。公司在组建时就制订颁发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管理工作,至今尚未发现安全事故。

1、公司所利用的废弃资源和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财税[]156号文件的规定;

2、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并稳定提高,深受用户的好评;

4、公司c40及以下各等级废弃资源利用率均超过30%的要求,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要求。

六、今后打算。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我县境内矿点产地多达50处,其中:金属矿产地29处,非金属矿产地15处,煤炭矿产地6处。现已探明的矿藏有8大类30多个品种,总储量达20亿吨以上。主要优势矿产品有煤炭、铁、铜、铅、锌、芒硝、萤石、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石、石灰石、石膏等。矿产资源中,铜、铁、萤石等资源规模开发利用外,石灰石、白云石、花岗岩、红柱石、菱镁石等非金属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现已累计开采利用铜矿石资源7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3.3%,铁矿石45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4.5%,煤炭180万吨,占已探明储量的2.7%。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建成有色金属采选企业1户,年实际采铜矿12万吨,年选铜精粉0.4万吨,建成黑色金属采选企业10户,年实际采铁矿60万吨,年选品位60%以上的铁精粉30万吨,境内相对品位较低的铅锌、铁矿资源开发利用刚刚开始;围绕煤炭资源开发,在梧桐沟、七个井子、紫山子等三个有煤区建成11对煤井,年设计开采煤炭50万吨,境内已探明的拥有一定资源蓄积量的菱镁石、硅石、石灰石、白云石、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历史上仅处于小规模开采销售原矿的状况,年总的采挖量约500万吨,非金属资源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今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大“农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力度,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依托外来资金、技术、人才开发利用本地资源。搬迁建设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生产项目、1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铁矿石含铅锌资源综合利用及5万吨铅锌精粉生产项目、砂业建材技术改造项目、200万平方米花岗岩开采加工、3万套菱镁高强复合井盖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是继续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和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确保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三是扶优扶强,鼓励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亚泰金属、宏运矿产等骨干企业采选指标稳步提高。四是认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调查研究,邀请省内外专家来我县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研讨、论证、指导工作,委托有关科研院所完成高载能产业发展、菱镁产业发展、光电园发展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100万立方米花岗岩开采及300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加工项目、3万吨电熔镁砂、新型菱镁建材及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可研13项。围绕“十二五”规划编制,积极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争取对接,10万吨工业硅、100万吨石灰煅烧、5万吨金属镁等20多项重大工业项目列入酒泉市高载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今后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存在问题:

一是虽然具备了一定门类和培育了具有一定实力的骨干企业,但总体而言整体实力不强,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

二是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规上工业集中在加工层次低和以工业原料供应为主的产业链上游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精深加工水平和资源产出效率低下,资源优势没有从根本上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

三是产业链短,难以形成循环经济体系。单个企业“三废”排放量小,缺乏联系紧密的关联型产业支撑和技术创新体系支撑,企业普遍吸收、嫁接现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成果的能力差,创新动力不足,严重制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

建议:

我县矿产、光热、风能等资源相对丰富,“十二五”时期,以提高资源产出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优先发展能源产业为牵引,以培育新特持续产业和循环产业为方向,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积极引进建设循环型、生态型工业项目,着力发展高附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金鑫工业园区和北河湾矿化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两园承载功能,走好能源开发带动资源开发利用的路子,形成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新体系。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建立适合我县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重点围绕清洁能源、化工、金属、非金属采选、建材等产业,拉长产业链,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共生耦合,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坚持“政策引导、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广”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排放为目标,以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宗废物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大幅提高资源的生产率、利用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

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重点行业技术进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国民经济发展体系和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生态工业体系,通过技术集成和产业化,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四是建立一整套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科学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定位、目标、工作重点、产业体系,完善相应的鼓励和约束政策,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调节为动力,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废物排放为导向,建立多元化投资和企业化运行机制,以企业为主体,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生产方式,改变浪费资源、大量废弃的消费方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格局。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煤炭开采对社会产生了效益,但对矿区留下的.是环境影响.徐矿集团依靠科技进步,推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综合利用了资源,实现了年增效益8000多万元,走出了一条实现矿区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马德友作者单位:徐州矿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处,江苏,徐州,221006刊名:江苏煤炭英文刊名:jiangsucoal年,卷(期):“”(2)分类号:f407.21关键词:矿井水利用废物资源化节能改造持续发展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四

一、xx年工作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五

一、xx年工作情况。

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

5、统计工作情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按省经委和州政府的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要求石屏县经贸局明确一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异龙湖流域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废水排放逐一建立档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建立了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报告制度,加大对异龙湖重点行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据查:异龙湖流域面积为360.4平方公里,流域内有16户工业企业,目前已对这些工业企业实行备案,监督指导企业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向异龙湖超标排放污水,限制淘汰高耗水项目和落后生产设备,现已有3户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异龙水泥公司,东糖石屏分公司、恒誉包装厂),今年可完成审核验收。对异龙湖周边企业已要求尽快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异龙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xx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19.62吨、悬浮物141.58吨、总氮22.17吨、总磷6.9吨,流域内减少施用尿素140.8吨、普钙148.7吨。

二、二oo八年工作计划。

为圆满完成《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六

第一条根据《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县(市、区)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对其辖区内县属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和产生、排放工业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照《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四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和产品的登记认定按照《济南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凡产生工业废弃物的,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应当有包括以下内容的资源综合利用章节:

(一)工业废弃物的种类、名称、产生量、污染及危害情况;。

(二)国内外对该废弃物的利用情况综述和利用途径优化分析和效益分析。

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论证的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于分期建设的主体工程,可以先部分投产,但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必须与全部工程同时投产。

第六条产生、排放工业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根据全市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编制包括废弃物的年度利用量、技术改造、技术开发及支持其他单位开展综合利用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综合利用计划,并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意见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我市废弃物的排放、污染和利用情况,确定我市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经过加工的工业废弃物,由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对加工成本和质量进行评价,并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后,加工单位方可收取费用。

第八条产生及利用工业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供用合同并加强对废弃物的贮运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九条在距离粉煤灰、煤矸石堆存点二十公里范围内生产实心粘土砖,必须掺用不低于百分之十的粉煤灰和煤矸石;生产水泥、商品混凝土等其他建筑材料,应当优先掺用粉煤灰和煤矸石。

第十条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粉煤灰和煤矸石筑路、筑坝、回填的有关设计标准核查其粉煤灰和煤矸石的使用量,并负责对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

第十一条综合利用粉煤灰,运距在二十公里以内的,排放粉煤灰的企业应当向利用单位或个人每立方米支付不少于三元的装运补助费;运距超过二十公里的,每增加五公里增加一元。

第十二条享受《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五)利用引黄工程配套沉沙设施的沉淀泥沙生产的建材制品,已经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三条享受《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产品、项目的技术资料,认定证明,生产、销售、使用的凭证和统计资料以及能说明利用量的其它资料。

第十四条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自收到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等有关资料后三十日内,特殊情况下六十日内核定利用量和补贴,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

第十五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补贴,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由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核定与发放;县属以下单位和个人由县(市、区)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负责核定与发放。

第十六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补贴应当用于奖励利废建材生产、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二)新建、扩建粉煤灰、煤矸石场地占用可耕地的,每亩缴纳一千元;。

(四)普通实心粘土砖(利用黄河泥沙的除外)每块缴纳五厘;。

(五)取土生产砖瓦占用可耕地的,每亩缴纳一千元;。

国家和省调整基金征收的范围和标准时,按照调整后的范围和标准缴纳。

(二)占用可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随办理征用地手续代收;。

建筑工程应当使用已经缴纳基金的粘土砖,使用未交纳基金的,应当补交。市区建筑工程由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征收,或者委托有关部门代收;县(市)建筑工程由县(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征收。

第十九条征收基金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由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加盖财务章后统一发放使用;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加强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被委托单位代收的基金应当于季后五日内全额交同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市、县(市、区)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当于季后十日内全额上交市资源综合利用基金专户。

第二十一条基金主要用于: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济南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七

掌握更多工作总结写法:

一、xx年工作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工作方案。

》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户,按照省经委《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

5、统计工作情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按省经委和州政府的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要求石屏县经贸局明确一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异龙湖流域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废水排放逐一建立档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建立了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报告制度,加大对异龙湖重点行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据查:异龙湖流域面积为360.4平方公里,流域内有16户工业企业,目前已对这些工业企业实行备案,监督指导企业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向异龙湖超标排放污水,限制淘汰高耗水项目和落后生产设备,现已有3户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异龙水泥公司,东糖石屏分公司、恒誉包装厂),今年可完成审核验收。对异龙湖周边企业已要求尽快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异龙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xx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19.62吨、悬浮物141.58吨、总氮22.17吨、总磷6.9吨,流域内减少施用尿素140.8吨、普钙148.7吨。

二、二oo八年。

工作计划。

为圆满完成《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

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

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四)加强依法行政,抓好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和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工业循环经济的信息。定期深入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列入实施清洁生产的53户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按期组织实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广泛开展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和业务知识教育等培训服务,重点抓好耗能设备岗位培训和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工作。用3年时间对全州耗能设备岗位的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力争到“”末,对全州重点用能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基本完成一轮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业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工作。把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为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认识,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各项经济工作中去,使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新观念、新思维,创新发展思路,开拓性地进行生产经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红河州初审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的审核、报批、报表上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管理、协调、服务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凡重点项目计划要与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相结合;与实施试点示范方案相结合;与主体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与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相结合,突出抓好有利于构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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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八

4、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省级)出具的掺渣检监分析报告;。

5、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的证明;。

7、有资质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单独核算证明;。

9、工商、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国家、省财政支持的项目竣工验收批件;。

11、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12、换证企业提供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七份。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九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按省经委和州政府的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要求石屏县经贸局明确一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异龙湖流域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废水排放逐一建立档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建立了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报告制度,加大对异龙湖重点行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据查:异龙湖流域面积为360.4平方公里,流域内有16户工业企业,目前已对这些工业企业实行备案,监督指导企业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向异龙湖超标排放污水,限制淘汰高耗水项目和落后生产设备,现已有3户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异龙水泥公司,东糖石屏分公司、恒誉包装厂),今年可完成审核验收。对异龙湖周边企业已要求尽快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异龙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xx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19.62吨、悬浮物141.58吨、总氮22.17吨、总磷6.9吨,流域内减少施用尿素140.8吨、普钙148.7吨。

资源综合利用科年终工作总结篇十

为圆满完成《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

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

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四)加强依法行政,抓好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和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工业循环经济的信息。定期深入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列入实施清洁生产的53户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按期组织实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广泛开展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和业务知识教育等培训服务,重点抓好耗能设备岗位培训和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工作。用3年时间对全州耗能设备岗位的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力争到“十一五”末,对全州重点用能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基本完成一轮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业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工作。把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为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认识,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各项经济工作中去,使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新观念、新思维,创新发展思路,开拓性地进行生产经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红河州初审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的审核、报批、报表上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管理、协调、服务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凡重点项目计划要与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相结合;与实施试点示范方案相结合;与主体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与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相结合,突出抓好有利于构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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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五五”普法年终工作总结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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