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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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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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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一

第一条会计科目表(略)。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节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12345678910。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二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一、资产类。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资产购置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产成本)。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本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数。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捐赠、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捐出、调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捐出、调出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捐出、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

(四)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转让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二、负债类。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应缴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存货”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三

摘要:经济与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也拥有了更多机遇,同时也面对着同样的挑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为了能够迎合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事业单位内部,也应该建立更为完善和先进的会计制度,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很多理由,这理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事业单位经济水平的增长,不利于单位内部的资金优化,针对这些理由,积极的展开治理措施非常必要的。

引言:会计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成为了一个重要理由。工作人员要明确目前存在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困难,然后根据将这些理由进行全面分析之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办法,提高会计工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专业技能,从根本上推动事业单位的经济增长,进而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做出更多贡献,是现阶段每一个会计工作人员面对的重要任务。

1.会计目标定位不明确。

会计工作要以财务信息的需求为导向,因此,明确正确的目标,在不同时期内,根据财务信息的不同需求,灵活的变化目标,是新时期下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可以说,会计目标是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在不断变化的,而从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的会计目标的定位开来,其中不乏一些目标不明确的理由,导致这些理由的因素有以下几种:首先就是信息的使用者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从而无法正确判断信息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无法确立目标,另外就是信息渠道过于狭小,这些因素使得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对与社会大众所委托的情况无法真实的反映出来,因此无法实现其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服务水准以及工作的执行能力。

2.会计核算基础应用不够恰当。

从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核算基础的情况来看,其基本是采用实际支出为衡量标准,然后进行实际费用的支出以及收入的记录,这种方式最适合在事业单位中使用,人们称其为收付现制,而对于经营性的收入以及之处业务,通常会适用责任发生制度,这个制度可以说针对收付现制而言的,是一种以权利和责任为标准的收入记录方式。这两种核算基础的收益处理结果不尽相同,前者没有按照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与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没有将会计期间、会计主体所获得的净损益进行正确的计算,因此,无法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真实完整的反映出来。

3.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

会计科目设置的不合理,也是目前存在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又一理由,由于企业会计科目的不同,其区别也非常大,这就决定了其预算方式以及管理策略也不尽相同,并且不同的事业单位中,其会计科目的种类差别也非常大,但是,其管理以及预算方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设置标准,这是我国会计领域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我国财务状况紊乱,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受到了影响,管理人员失去了可靠的信息依据,其工作效果也必定有所下降。

(1)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又称实收实付制,权责发生制又叫应收应付制,以应收应付作计算收入,费用的依据,会计主体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选取恰当的会计核算基础,一经选定则不能随意变更。我认为既然部分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考虑将会计核算基础改为”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特殊业务调整为收付实行制,并只在附注中披露。”观点有三个:首先,要提高事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会计信息的开放性,收入与支出也需要协调发展,资产负债以及资金流动情况都要如实反映,其次就是权责发生制可以有效保障成果核算以及经济评价的准确性,要能够更加科学的反映出单位各种服务以及产品的效果情况,并能够进行合理对比,这样才能够保障财务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最后,就是权责发生制度与风险提示有着密切联系,需要能够保障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这样可以有效提高流动以及非流动资产的制约和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企业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淤单位加强管理。强化单位管理的第一步就是从人的思想出发,思想是行为的指导,只有树立正确的管理思想,才能够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行为的积极性,单位财务负责人要确立正确的工作态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要将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够重发发挥其领导作用,推动财务工作的开展,然后,就是一般财务人员的思想,财务人员必须要具备科学人生观以及价值观,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财务工作者必须要具备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精神,同时在业务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也要强化学习,其职业道德以及理财本领应该不断提高。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调账的过程中,要积极进行资产清查,将固定资产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好账目,从而将真实的资产情况反映出来,除此之外,就是强化管理,这似乎属于老生常谈,但是即便是这样,依旧有一些单位存在管理上的理由,建立用人,管理、落实责任的一体化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定期开展资产清产工作,对于收益和支出情况做出全面的汇总分析,发展理由,要及时进行处理,科学引入固定资产的“折旧”观念,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彰显成效。

三、结束语。

在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会计制度是其最为基本的理论依据,只有建立完善,科学的会计制度才能够有效推动我国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健康、稳定的发展。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形式来看,其中还是存在很多理由,这些理由严重的制约了会计工作人员职能的发挥,因此,强化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各项技能水平,这样才能推动其工作质量与效率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安定做进一步贡献。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四

第一条会计科目表(略)。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节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3.科目使用方法:(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惜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惜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走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安全价值入账。(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4.本科目使用方法:(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民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民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赁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贷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五

:现阶段,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科学有效地引导其内部财务行为、实时监督单位内部的财务运行及管理状况、内部资金利用率的提高等方面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更快更好地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就应当与时俱进,自觉遵循新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报表及其核算模式。该者针对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解决对策进行了论述。

:新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不够紧密。

在过去实施旧会计制度的背景下,通常存在任意设置多种账目的现象,从而造成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目不规范的出现,所以在处理账目问题时产生了很多模糊的状况。如此一来,行政事业单位贯彻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以往的旧账目便失去了精确处理的契机。换言之,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充分执行新会计机制,同样会对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起到限制作用。

2.单位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众所周知,财务工作者是行政事业单位中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财务人员缺乏对财务管理观念及理论的创新,而表现出财务数据管理不力、甚至诱发各类违法乱纪现象。除此之外,还存在因基本职业道德及法律意识不足而造成的单位内部执法不严格、无法可循的不良风气,进一步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3.财务管理观念较为滞后。

我们都知道,国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是以服务社会大众为己任的机构,其平时的经营运作需要依赖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对内部资金监管方面给予更多关注,那么很可能令自身的财务管理蒙受非常大的风险。此外,财务工作者缺乏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同样会造成单位在清算资金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一系列的问题,遇到很多困难。

4.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国内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务资金的时候,往往比较随意,不够严谨,资金超额开支以及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屡禁不止。实际上,目前财务资金管理方面的不严谨,甚至出现了大量未得到充分利用被闲置的资金,都表明了在财务资金的保管环节中缺少一套强有力的资产管理保障机制,没有能够在第一时间盘点和清算资金,最终导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5.财务预测及财务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一般而言,国家财政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来源,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预算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中有些财务工作人员的预测及管理水平并不高,也难以做到坚持整体性及全局性的原则实现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资金预算编制精确程度的提升,并且降低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可靠性,长此以往,财务资金的实际运作效率便会慢慢下降,预算资金被任意挪用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

1.迎合新会计制度的要求,推动记账方式的变革。

当前,新会计制度给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准确的资金数据,在此基础上,我们应当继续推动财务记账形式、会计等式的变通,在平时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旧会计制度的记账方法,目的是令本单位更好的满足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标准,从根本上突出单位的资产、净产值以及负债情况,同时明确单位内部会计间的联系,最终有效提高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

2.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要想保证新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得到更有效的贯彻落实,就应当依靠全体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考虑到财务工作者财务管理意识十分不足的基本状况,行政事业单位首先要打破自身管理范畴狭隘的局限,积极引入更多更优秀的财务管理工作者。举个例子,像为了发扬财务工作者的“主人翁”精神,单位可以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专业培训,令他们在最短时间内能够深入领悟新会计制度的精髓及实质。与此同时,财务工作者也应当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学习,在脑海中牢固树立强烈的财务管理意识,并合理运用到实践当中。不仅仅是良好培训条件的创造,激励机制的完善同样关键,经过财务工作者之间的激烈竞争,能够更加有效的刺激财务管理者积极、热情地投入到自身工作当中。

3.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财务管理理念。

现阶段,新会计制度要想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获得有效的贯彻执行,就必须依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使单位全体人员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影响;同时,在深化财务工作者对财务管理工作认识的同时,也应当适当淡化该项工作中的人为因素。这样一来,便对单位内部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4.推动内部资产管理的正规化。

资金的管控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性任务之一。在旧会计制度背景下,往往会发生大量挪用内部资金的不良现象。所以说,为了进一步提高内部资金的利用率,合理管控资金,保障内部资金的专款专用,就必须加强内部资产管理的规范化。除此之外,单位还应当合理划分专用资金和日常开支资金的区别,目的是有效防止资金被挪用情况的出现;还有一点,就是及时总结同时仔细归纳资金的使用情况,展开有效的追踪和评估工作,最终提高单位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5.改变会计主体,真实体现资金的流动情况。

和之前的旧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的推行令会计主体出现了不小的变动,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财务预算进行普及。在行政事业单位现今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由于新会计制度的影响,财务管理水平迅速增强,包括财务内部算账、报账及结账等环节也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同时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对单位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流动情况等方面的关注度明显提升。

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承载着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两项职能,它们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我们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工作的研究,仍旧找到了不少问题,这就要求在新会计制度下,单位应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问题,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

[1]陈黎笋.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探讨[j].财会学习,20xx,7(18).

[2]王微.新会计制度对国库集中支付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xx,14(21).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六

:随着单位工作的开展,固定资产购置日渐增多,金额也日趋增大,随之而来的是固定资产诸多的管理问题,如:管理制度滞后,落实不到位;采购制度不规范,调拨手续不齐全;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等等。本文就单位实施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新的会计制度后,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部出台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定义、管理、购买、处置等都有很详尽的说明。并在20xx年度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有了很明确的定义,对固定资产要计提累计折旧有了要求。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

1.在梳理单位固定资产和存货的过程中,出现家底不清,账实严重不符的现象造成有些固定资产买重、买多,存在严重浪费,有些固定资产没有入账,有的入账但找不到实物,没有固定资产卡片;有些固定资产已经报废但是找不到报废审批流程和报废处置相关手续,也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说不清到底有多少固定资产,到底有多少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多少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未进行报废流程,造成账实严重不符,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

2.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相关单位一再强调要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但仍然有很多管理人员不重视,没有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度的基础上制度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及时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梳理,对于固定资产清理盘点过程存在问题置之不理,未看到固定资产调拨单,却按领导授意把资产调拨事后也未补齐手续,有些固定资产已购入使用,因管理人员懒散迟迟不入资产帐,甚至有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多人管理,随意调拨资产互不通气,还经常更换管理人员等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分不健全,有些单位虽建立了制度但都是流于形式,完全不按照制度办事,人员责任心不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xx])52号等有关规定,有些单位已经在当地财政局的要求下进行了部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但是工作比较滞后,录入工作不及时,对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以及对管理系统操作内容理解有偏差,都有可能造成资产信息错误,不能真实反应资产情况。有些资产随意编号,有些资产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去归类、管理等。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只是简单的进行固定资产信息登记。在给固定资产贴标签时也是不认真,与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不符。与财政部提出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相脱节。

3.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目前固定资产的管理看,主要是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财务部门很被动,往往是财务部门推着资产管理人员工作,造成工作不及时,账物分离或者账实不符。而且没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固定资产工作不能更好的开展,所以固定资产也往往不能充分有效利用。

研究新的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做更全面的诠释。对于有些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使用年限也可能长也可能短的产品,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也很难把握和认定是固定资产还是存货,因此财政部门应该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重新界定固定资产的范围,对于固定资产目录也应该细化。这样才能使资产得到充分管理。

1.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应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纳入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范围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基础,依据《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指标和方法,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入上缴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首先由相关部门进行自评,然后由单位组织相关的评审团进行考评,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布,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造成资产损失、流失或者资产管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并督促其改正。这样才能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2.通过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机制,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年初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编制预算,审批部门严格审核计划的合规性并控制购置标准;二是在执行预算时,通过政府采购进行控制,对于政府采购目录类的资产应做到应采尽采,并通过政采监督资产的购置需求是否符合履行职能的需求,做到资产不重复不盲目的购置。

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xx])52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输入电脑的固定资产信息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通过计算机网络,使得固定资产的信息数据共享,加快信息处理速度和传递速度,使得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报废等生命周期信息能够在电脑中很直观的反应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减少了人为沟通传递信息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概率。

4.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首先得加强会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的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方法。增加固定资产的盘点次数,原来的定期盘点,一年一次是远远不够的,对盘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只流于形式,需要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同时参加,互相监督。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标签管理,一物一签,盘点的同时及时核对标签,对固定资产做好定期核查工作,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形成预案。完善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自我约束机制。

[1]毕雪梅.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沈阳干部学刊,20xx(2).

[2]谭琼.新单位会计准则的内容及影响分析[j].财政监督,20xx(29).

[3]乔元芳.解读新《单位会计制度》的八项主要突破与创新[j].新会计,20xx(02).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七

预算会计是从事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承担着监督、核算和反映中央与地方资金用途的责任,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进行预算的一门专业会计。我国自改革开放制度实施以来,其社会经济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基于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新的预算会计环境之下,为了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以及规范化,必须对计划经济下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进行改革,建立新的预算会计模式,力求建立起更为高效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

长期以来,预算会计主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基本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活动。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进,社会经济水平发生了质的变化,事业单位预算环境也呈现出巨大的变化,传统会计预算制度和会计准则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需要。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就教育形式方面来讲,教育单位应该顺应时代环境对于会计人员的新的要求,不断地转变其自身的教育思路、教育手段、教育开展形式等,采用先进计算机网络设备,利用探究型教学、问题型教学等教学组织形式推动教育工作的开展,调动教育中所有会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而且,在综合采用先进的教育形式的过程中,教育单位还要主动地将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新时代会计人员必须了解的其他知识及技能渗透在教学中。我国开始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开支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措施。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人,事业单位职能的调整,现行预算会计面临不断变化的环境,与客观形势的需要产生了较大的不适应性,针对在执行预算计划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和缺陷,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亟需作出调整和改革,以适应政府收支制度的改革,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各项新要求。针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出现的新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与对策,对我国会计制度的加强和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预算会计核算缺乏科学性一方面,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各类信息通常都集中在年度预算中进行核算。这导致在较长的一段会计期间内,无法对资本进行实时管理,而单位进行各类预算决策也不能及时调取有关财务数据信息,以至于决策行为因缺乏真实数据支持而产生偏差。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妥。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导致其对固定资产价值存在严重虚报,一些单位为了盘活资产、甚至增加财政收入擅自将房屋及专用机器设备转变为商业用途以增加资产,这导致大量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真实反映,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二)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有效地监督控制机制在其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管理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在信息监督控制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披露。现以原始凭证的管理问题为例,由于原始凭证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发生过程的最直接体现,以此,实现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以及监督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键因素,而现阶段内,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极其严重,并且其原始凭证也无法真实的发映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各项经济内容,以上种种不良现象均是基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缺乏有效地监督控制,若是以此恶性循环下去,势必会造成有效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不能完整反映事业单位的新业务原来事业单位用于发工资和固定资产的那部分财政资金都是由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用款单位,如今则是由财政部门通过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如此,很多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已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通过多方面表现出来。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步实施,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针对这种变化,会计科目的设置和处理如不作对应调整,就难以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状况。

目前,单位的资金来源有了一些改变,不仅包括财政拨款,而且还有事业单位的直接组织的收入,不是单纯依靠政府供应的资金来发展。所以,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忽略了资金来源的变化,以致造成预算会计在资金预算方面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在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摊销方面,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额计入经营支出,摊销方法结合实际情况;对于没有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采取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但是,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无形资产,在进行一次性核销时,准确估量价值存在偏差,致使"无形资产〃核算方面造成难以弥补的漏洞。

(四)预算会计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相关信息编制部门在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过程中,需要预算会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预算会计在其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不但保证了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且对于编制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能够进行及时的指导并解决。然而在现阶段,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部门由于对这一方面缺乏深入了解和认识,导致了预算会计制度不能够对预算编制进行很好的信息资源支持,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编制工作。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制发生制原则。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一)引入权责制发生制由于我国经济体系的特殊性,其决定了财政体系改革的复杂性。作为事业单位,要逐步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必须循序渐进对会计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其核心就在于对收付实现制的修正以及适时引入权责制发生制原则。

第一,采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洞悉其收支和结余水平,从而会计信息对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真实和连贯,将各项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逐项登记入账,以确保会计信息体系的完整性。

第二,采用这种制度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内外部的资金流动情况,使得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财务活动更为公开透明,减少会计违规操作的空间。再次,对会计准则的调整能够高效反映事业单位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从而更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事业单位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各项经济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完善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因监督控制问题所造成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屡出现,因而,不断加强以及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控制方案,并加强监督控制贯彻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全过程中;其次是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强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力求实现预算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再次是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以及网络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健全以及完善监控设备,同时,构建网络监督平台,积极号召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最后是加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道德和行为准则,不断提高预算会计人员的道德观、思想观以及价值观,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预算会计目标管理,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加强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进行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做好预算编制的细致化工作,以避免重复性编制,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率,实现公共资金的公共化,把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当界定事业单位收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细化;做好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区分归类,把财政返还收入并入预算外资金,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并入事业性收入,归结为预算外资金;在现金流量上,将收支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样才能通过预算会计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及现金流量,进行全面成本分析,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

(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之一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相关使用要求。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基本作用是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方便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会计的信息体系,可以使得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全面、完整的获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更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规范,促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八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概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为从事相关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参考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在这几年来也加速了改革的步伐,这样的环境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来的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形式大部分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而如今资金来源形式多渠道。这样的变化给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带了重要的影响,从简单化的经费收支核算向企业化核算的方向前进,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符合其需要。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事业单位之前所实施的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状况,为了符合当前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要求,势必要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

会计制度是实施会计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办法、条例以及程序。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政部于1997年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20xx年12月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修订并颁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施中与其他企业和社会组织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主要包含了下述几个层面: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而言是比较单一的,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财政拨款、记账、算账、报账等活动,并且在资金流通上亦是具有唯一性的;其次,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在核算层面上是有着相应的独立性;最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不然容易导致会计数据信息失真。

(一)收付实现制核算所带来的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是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的,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对比,通常会把事业单位中的所有收入当作是核算期的收入,把事业单位中所有的现金支出当作是核算期的支出,这样就会直接导致核算期内事业单位收支的配比出现问题,使得有关会计数据信息无法正确地反馈出目前事业单位的收支余额以及预算的实施状况,无法准确、完整地核算和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全部的资产以及负债。这样就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降低了绩效评估层次,进而在一定水平上降低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价值作用。

(二)资产核算部分所面临的问题。

作为会计管理系统中的一项非常关键的内容,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常常在会计操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意义,所以,对于资产核算中所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1.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信息正确率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是按照实际的成本价值进行入账处理,与此同时,相应比例的固定资产基金也要入账,以便未来的创新以及维护。然而,固定资产后期的运用或转移时,无法计算出磨损的价值与转移的价值,也不用计提折旧,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净值没有紧跟着时间的流逝而产生改变,进而虚增了事业单位中的资产总额。因为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费用没有涵盖固定资产中的折旧费用,所以,这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形式不能反馈出事业单位中完善的成本数据构成,导致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不够彻底和真实,无法体现出资产中的具体价值。

2.无形资产的核算所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对无形资产的核算存在一定问题,不够健全的无形资产核算系统,不科学的无形资产的会计监管机制,致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常常没法获得较为科学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账面的忽略,致使无法正确的对无形资产价值和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实际上,在日后的生产和运营管理中,无形资产起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作用,事业单位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忽略,通常会致使其价值白白的损失,减少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报表反馈的数据信息不够具体和到位。

1.资产负债表有待改进。

事业单位所实施的会计核算,其资产负债表需要根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公式进行制定,部门单位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需要进行独立列示和比较。而事业单位把收入与支出这两项纳进资产负债表,把静态要素中的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这三个指标和动态要素中的收入和支出这两项汇集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馈,这样资产负债表实际上成为了一张科目余额表,这样不仅减少了资产负债表中呈现财务情况的价值,也不满足实际需要。

2.现金流量数据信息反馈不及时。

根据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单位有权利选用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的根基。就现在来说,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运营管理业务事项都是采取权责发生制。在权责发生制的影响作用下,收支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两个事项不能全部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现金和等价物的涨幅状况。除此之外,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业务具有收支结余的状况,这同样无法正确的反映出运营管理中现金的净流量。

3.表外数据信息披露不够。

事业单位中表外披露的形式主要包含了报表的附注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这两种。然而,就现实状况而言,我国大多数的事业单位表外所披露的信息量是非常不足的。与企业单位相比,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缺乏实质性的附注内容,对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应用也远远比不上企业单位。

(一)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方向,事业单位中的会计核算需要有选择性地、逐渐地进行引入。采取权责发生制,要做好全面的调节和预备工作,为逐渐形成完整的权责发生制起到基础性作用。

(二)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

对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中的固定资产核算形式的改善,我们能够参考现在企业所实施的会计制度,设定“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个科目。对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把折旧资本当作固定资产原值中的减项纳入资产负债表当中,充分表明固定资产的净值,反映固定资产中的新旧层次。在进行计提折旧中,需要在固定资产的预计运用期限内,把固定资产原值去除其预计净残值中的余额,选用合适的折旧办法计算出折旧金额实施摊销。与此同时,计入相关成本或者支出当中。而事业单位能够较好运用在建工程这个科目,如果采购需要建立固定资产或需要建设工程辅助的固定资产时,要把相关的成本以及支出归入这个科目,等到建设完成或竣工后实现预计可运用的状况,再依据企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进行解决,把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到固定资产这个账户当中。

(三)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

为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限内能够获到相应的补偿,依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式,需要分别对无形资产实施计价以及摊销。与此同时,需要记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而可以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在下述几个层面的关键作用:首先,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正确计算索赔的依据,来科学评估其索赔金额;其次,身为无形资产评估计价的依据,一般状况下,因为无形资产将来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作用难以利用其日后的效益进行评估。所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能够当作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最后,有利于财务部门或有关责任单位对无形资产实施盘点、核查与建档管理。

(四)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对于事业单位中所存在的财务会计报告缺陷,可以参考企业的财务报告,使得资产负债表能够真正反映出事业单位静态的财务状况。第二,需要增加现金流量表,全方位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现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惯例,亦是和企业会计制度相统一的需要。与此同时,需要关注会计报表中附注的影响作用,对核心项目做出相应的说明,强化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重点关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填写和申报。第三,事业单位需要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公平度,并逐渐强化社会与舆论的监管。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社会服务。尽管这样,也需要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实施约束以及管控,进行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通过权责发生制逐渐替代收付实现制,改善固定资产中的计量形式,健全无形资产的核算方式,健全会计报表系统,健全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1]路兆申,李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外贸,20xx(04).

[4]胥夏.当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06).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九

摘要: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传统的会计制度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因此,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会计管理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工作,全面分析会计制度改革要点,根据会计核算基础与资产核算变化情况,创新会计制度各类体系,提升制度的可行性,以此增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效果。

一、改革要点。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改革要点,严格控制改革工作有效性。第一,会计核算基本要点。随着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发展,对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要求逐渐增高,且国家新会计制度对于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相关会计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的变革,提升责权制度的应用效率。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重视收付工作的管理,保证可以利用责权发生制度约束其工作行为,提升的科学性。在此期间,会计管理部门需要总结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律,清除认知经济活动与物质活动之间的关系,合理选择与应用核算基础制度,会计信息反映出事业单位的经济情况。第二,资产核算改革情况。对于中的资产核算而言,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实际情况,改革入账标准,明确固定资产与各类账务处理之间的关系。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必须要重视制度的创新性,发挥计提折旧的作用,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可以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然而,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中,还不能更好地开展计提折旧工作,无法提升其工作质量,甚至会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资产核算改革工作,遵循相关工作原则。第三,财政结转与非财政结转结余。我国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管理的时候,重视财政结转结余与非财政结转结余工作,根据资金的用途与性质,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体系,设立两个结余科目,转变传统的事业结余科目,提升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同时,事业单位需要利用细化方式开展财政资金核算工作,对每一项财政支出进行具体的划分,保证将财政拨款结余转为下一年的财政应用项目,或是退回到相关财政拨款部门中,提升结余分配工作质量。这就需要事业单位可以制定完善的.会计制度,全面改革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第四,财务报表体系。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而言,财务报表体系较为重要,会计部门必须要对其全面改革,满足现代化事业单位发展需求。首先,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分析传统财务报表模式,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增加财政补助支出报表,以此反应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其次,财务会计部门需要全面改进资产负债项目报表,划分流动与非流动资产,并予以全面改革。最后,会计部门需要全面重视事业单位的收支明细,并利用信息披露方式对其进行处理,保证年底结余工作有效性。

二、改革措施。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利用合理方式改革会计制度,提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一)完善会计核算流程。

会计核算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单位财务现状,健全会计核算流程,明确会计核算工作方式与注意事项,为会计工作人员提供可行性的操作方案。例如:明确会计工作职责、原始凭证管理方式、会计账簿的管理方式等,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对于会计工作注意事项而言,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制度完善工作,设立专门的二级核算科目或是三级核算科目,提升其工作质量。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需要改革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在核算固定资产的时候,科学选择折旧方式,例如:电脑与空调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以此提升工作质量。其次,改革管理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提升其工作效率。

(三)改革财务报表编制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部门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报表管理制度。首先,要求会计人员做好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定期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活动,借鉴其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工作质量。其次,需要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公式,保证会计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最后,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先进流量编制工作要求,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先进流量报表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此反映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财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提升改革工作质量。

三、结语。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要重视会计制度的改革,转变传统的会计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会计工作质量,同时,还要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阶段性的对其进行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增强事业单位核心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资产。

第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经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的预算在执行与编制方面也在不断进步,运行预算会计的内外部环境也与之前大不相同。众所周知,预算管理是预算会计的关键所在,将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作为发展目标,将核算预算的收支为关键点,并将之运用于社会再生产中包括行政单位、各级职能部门、非营利机构等分配领域的资金预算活动和结果中来,而且还要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数据预算编制的理论基础。所以,预算会计制度的革新是事业单位充分合理利用财政拨款等资金、合理有效的开展日常工作的前提保障。

(一)无法适应投资制度改革。

当前,市场化已经越来越深入到我国的事业单位投资和融资的制度中,并且中国事业单位在投资和融资方面的发展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公共领域投资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各界要求事业单位做出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会性的要求也随之加大,一方面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做出有一定可比性和参考性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对这些成本的定价和核算由社会上的各界人士自行完成。中国的预算会计水平要随着世贸组织的加入而跟上世界发展的脚步,更要在全球化经济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加快办事效率,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同时,事业单位也要将先进单位的管理措施应用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来,例如,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就要用权责发生制来代替被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所淘汰的收付实现制,从而实现绩效的导向作用。

(二)会计与核算存在分离现象。

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一些像大型体育场等类型的事业单位,兼具有公共服务和自身经营的双重性,其收入也包括财政拨款和自营盈利两方面,其经济核算方式也是独立的。包括修购和医疗基金在内的专项基金,将直接被列为支出项目进行提取,借方以“事业支出”为由,记作设备购置费或者社会保障费,贷方则以“专用基金”为由。事业单位实际上可以以支出的形式处理发生的医疗和固定资产购置费用,而不用专用基金。假如年底,以“调节基金”的名义记录修购和医疗基金,将支出规模和结余做人为的控制调整,则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必然会失去真实性。当前,《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普遍被事业单位的基建会所采用,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是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所采用的,由于采用的会计制度的不同,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借款就会受到影响,例如,有的单位将他们使用的基建借款放在基建账上,往来账的报表上显示不出借款的痕迹,在资产负债表来看,其单位的借入资金为零,如此一来,其会计信息也会失去真实性。

(三)预算会计报告系统存在缺陷。

收入支出表与资产负债表构成了一个单位的会计报表。其中收入支出表的形态是动态的,一个单位在某一时间段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财产分配情况都由此体现,而资产负债表的形态主要是静态的,它体现的是特定时间段内,一个单位的财务情况。事业单位是在“资产+支出一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我们可以看出,其资产负债表中也体现除了收支状况,反映出来的信息也包括静态和动态两个形态,这完全脱离了以反映某一时间段内的财务状况为理论的基础,这样做出来的财务报表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在当前的预算制度下,负债、资产、基金以及支出和收入等项目都是目前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内容,这些重叠的财务数据使得负债、资产和基金总金额出现虚增,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当前,中国的事业单位还缺乏健全的预算会计报告体制,设计制作预算报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自己单位的财务情况缺乏了解,其作出的会计报告不能全面完整的概括整个财务状况,获取财务信息的途径被束缚,如此一来,资金动向的情况不能完整的反映到事业单位的领导层,从而进一步限制事业单位整体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权责发生制的采纳与应用。

当前中国的财经制度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改革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事业单位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其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就必须进行有效的改革和调整。第一,权责发生制的采用,事业单位的财务运营状况可以在这一制度下得到准确完整的体现,使会计的信息系统保持完整与全面,从而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一个单位的内外部资金动向都可以通过权责发生制得以体现,从而使事业单位能够清楚明白的进行财务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会计违规现象的发生;第三,单位使用资金的状况得到准确的体现,使事业单位的四项基本经济事项真实客观的体现其完成情况。

(二)推进预算会计体系信息化。

满足需求信息人员对信息的使用需求是预算会计信息体系的关键性作用之一。对事业单位而言,要使其预算会计信息满足使用该信息人员的需求,其会计制度就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全面性。所以,推进预算会计信息制度的发展,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体系势在必行,从而加快获取信息的效率,使事业单位评价会计业绩的系统得以完整,使核算效率得以提升,财务报告更加具有公开性与透明度,进而提高财务预算工作的质量。针对当前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满足于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现状,我们采用创建会计信息体系的方式,使财务信息更加系统全面,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公开力度,使可持续发展战略朝着更加坚实的目标迈进。

(三)不断完善会计核算方式与内容。

收付实现制是原有经济体制的产物,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已经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的发展需求。而权责发生制则是适应当前经济环境的产物,它可以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财务状况得到客观、全面、有效的体现。为了上述管理目标,我们改进了当前的会计预算科目,为了使各部门的预算制度与其部门情况相适应,将部门设定为一级科目;同时,为了使事业单位的预算状况得到客观真实的体现,我们将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作了扩大,分别增加了二级、三级会计科目。继续改进与健全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将核算业务等与财政改革相关的国库集中支付进行修订,将会计核算的方式进行改革,将收支类的财务明细核算内容做改革重置,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核算,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把基建业务纳入其范围,将原有的“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缴预算款”进行改革,使预算会计管理系统更加健全和完善。

当前中国的预算会计制度要跟上财政管理制度的发展变化,就要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从而与飞速发展的财政改革相适应,作为当前中国会计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会计制度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进行改革,是预算会计制度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是预算会计制度与经济同步发展的必然之路。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二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原有制度的一种深化、优化和拓展,对有关条款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实施过程中,极大促进了事业单位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财务管理水平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虽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当前的财政体制的发展方向相符合,与事业单位的财务方面的发展相向而行。但是,在实际实施后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相关意见及对策,以供参考。

随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于20xx年12月19日正式颁布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很多新的亮点,与企业会计制度趋同度也越来越高。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前仍处于早期的实践阶段,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探讨并解决。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目的是为了达到财政部对于国有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的目的,这个过程主要着力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行为。结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出台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新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被加强,新准则和新制度改变了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对固定资产“虚提”了折旧,并且选择了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来替代其净值,完善了固定资产的计价。

(2)新制度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体系,实行优化原则,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3)注意了相关法规政策的一贯性,会计核算的范围被扩大。新准则和新制度增加了关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这些方面的会计核算内容,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更为全面和规范。

(4)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为财政资金的监管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

(5)加强了对基建账的管理,新制度对原基建账管理做出了改进,除它要独立核算,单独建账外,定期还要将基建账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核算,这一规定有助于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完整性,对降低和防范财务风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6)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的计量原则,通过账实核对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流失。

(7)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事业单位的支出分配进行了合理的控制。

(8)新制度对原来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全面完善了各科目的核算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了更为系统和科学的理论依据。

2.1会计基本假设的问题。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对会计基本假设的问题进行专门的阐述。事业单位一直都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而新制度对此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导致了会计持续经营假设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大多是为实现社会目标而服务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存在的,但是持续经营假设也是必要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忽视了这一点。此外,由于会计假设定义的缺失使得部分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对制度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对会计分期假设理解不到位,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积极性不高。

在新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引入了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无形资产的摊销科目,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而言,是一种重大进步。但是,在进行固定资产和无形摊销的实际核算时,新制度中只是规定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并没有对年限总额法和加速折旧等折旧方法的运用进行具体的说明,也没有对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其成本为应折旧金额,并且不考虑预计净残值,此处明显与事实不符。如此模糊的解析,对于从没有对资产进行折旧的事业单位多少会造成会计处理上的困难。

2.3会计核算基础问题。

会计核算基础主要可以划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然采取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会计核算方式,针对部分经济业务采取权责发生制。但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具体说明其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采取权责发生制,这就给事业单位变更会计基础和会计估计制造了制度接口。不论是生产经营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随意变更会计基础和会计政策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使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导致会计核算单位的财务信息难以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

2.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问题。

会计核算之中会计信息的质量是灵魂。决策者唯有使用真实可靠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质和存在宗旨不同于商业企业和制造企业,但是高质量、高水平的会计信息依然是必然要求。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并没有严格和具体的要求。会计核算一方面要求对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另一方面则要提供对决策者有用的信息。如果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缺乏质量要求,那么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会计信息难以对决策有用,这最终会导致会计核算成为一种机械式行为。

3.1减少会计信息操作空间。

为了有效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从会计准则方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会计准则,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行为。对整个会计处理过程进行规范,建立健全稽核制度、会计人员轮岗制度,为会计信息报告的真实性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源头预防和控制会计信息的失真。只有制定了科学的会计信息准则,对会计信息操作的空间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控制,才能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2提升财务内控工作水平。

在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工作上,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法可依,能合理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之前,广泛听取广大员工尤其是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意见,形成一个科学的方案,在企业职工代表的监督之下,按照方案流程进行制定。在制定的内容上,一定要明确重点细节。

3.3树立会计核算的新理念。

我国事业单位采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有限的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获得资金,也就是说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非常单一,这给我国事业单位的持久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和弊端。事业单位采取多渠道筹资模式是其当前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事业单位实现持久发展的前提。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该将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开核算,使得预算资金能够在事业单位之中得到合理的应用,将财政资金的效能发挥到最大。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提出若干问题,树立新的会计核算理念,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修改、反馈,使得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融入新的制度之中。

3.4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增强财会工作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了解与熟悉,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财会管理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应定期制订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财务会计人员就新会计制度变化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此外,事业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的建设,还可以有目的性地引进一些高素质的人才来提高财务管理力量,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制度环境下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

3.5提高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

对于事业单位施行新会计制度中遇到的科目核算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结合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然后力争和有关部门一道进行修改完善,使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1]杨成云.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xx(9):11-12.

[2]林鹭影.探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中的问题[j].会计师,20xx(16):21.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改革迫在眉睫,单位不断出台新政策和新规定,会计制度改革是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国家单位改革的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会计制度和准则在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的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单位经济核算、预算控制、信息披露、成本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多方面的需求,因此,必须对会计核算基础、核算原则、科目设置、固定资产核算、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改革,本文提出了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务院在20xx年3月1日发表了关于分类推进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表明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因此,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我国单位发展比较落后,部分单位没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没有提供足够的公益服务,而且公益服务供给形式单一,不能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没有较为完善的公益服务政策措施,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这些都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单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要有计划地分类推进单位改革,稳中求进,实事求是求发展,完善和改革单位管理体制的各个方面,当然,单位会计制度也需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改革。

现行的《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单位会计制度》于1997年由财政部颁布,并在1998年1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通过规范和确立单位会计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单位在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国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由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医院、科学单位和测绘单位等会计制度共同构成,并且逐步确立了我国单位会计制度的现行模式,这不仅有利于加强单位自身的经济管理,还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单位自主参与市场竞争和自谋出路。现行单位会计制度统一由原来的资金收付记账法转为使用借贷记账法,同时单位会计对象由最初的三要素更改成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五大要素,而且会计原则更具有可比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可理解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体系。《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还规定了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在经营性收支业务中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了收付实现制,《科学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测绘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采用了权责发生制。近年来,众多单位遵循《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会计核算,并且基本建设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此外,权责发生制被众多的单位引入会计核算以及成本核算。

(1)会计目标定位不明确。我国当前众多的单位会计目标不明确,主要表现三个方面:首先,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范围不明确;其次,整体会计目标定位模糊;最后,众多单位对财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界定不明确。(2)会计核算基础不合理。当前众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配比原则,也不能使实际资产与债务情况得到真实的反映,各项报表本身列报的项目和内容不科学、不完整,使本期的收支费用核算不合理、不真实,不能真实地反映债务和资产情况。(3)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目前,众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混乱,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和严肃性,没有统一规范,不能提供合理的成本数据,不能为制定决策、实行监督和预算审批提供依据,不利于促进单位会计高效管理。如:应在事业基金总账科目下增设专门核算外来单位投入的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的子科目,避免因账目处理随意而带来的混乱。(4)无法满足单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需要。随着单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单位纳入了更多社会资本,促进了单位新业务的增长,部分地区单位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因此,对现行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迫在眉睫。由于会计报表的称谓与单位向外提供文字信息的内容不一致,不符合单位提供的附注和财务说明书,比较容易引起误解,因此,可将单位会计报表改为会计报告。(5)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是收益,也不能少计负债或费用,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基建会计游离于财务会计核算之外,不利于单位会计报表信息的完整性,不利于单位对基建项目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违背了我国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

(1)以适应市场化需求为方向。现行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当前,众多单位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创造经济收益,因此,必须要规范管理单位的资金流动,以市场化需求为导向,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2)以经济实用性为方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必须适应市场经济法则,具有公益性的单位其内部的制度构建也要以经济实用性为主导,单位的经济利润是在改革后通过会计核算反应单位的资金流动和使用效率来衡量。(3)完善会计报表格式,健全会计报告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单位领域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单位会计制度不仅要体现预算执行的实际支付阶段,还要更好地体现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单位会计报表明细项目要方便上级对单位所发生的公务费和业务费进行考核,尤其是非公益单位所发生的业务费占事业支出的比例比较大,其业务报表要对业务费进行明确分类。此外,由于单位的投资者越来越多样化,事业报表要满足各类使用者的需要,比如当前由预算收支表、业务收支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基建投资表构成的报表,简化通用,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不同需求。(4)科学管理单位的公有资产。单位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单位对外投资、从事股票、期货、基金和企业债券不能使用财政拨款,其对外投资必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科学合理地确定资产价值。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立足于实践,实事求是,积极借鉴国外会计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国情,建立科学、完善、符合国际化要求、满足市场化需求和以经济适应性为导向的会计制度,满足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建设。

1.朱春敏.《新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亮点及思考.企业改革与管理,20xx(19).

2.敬海斌,于润吉.新《单位会计制度》重点、难点释义.中国卫生经济,20xx,32(8).

3.刘红艳.我国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研究.中外企业家,20xx(4).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四

对于事业单位财政的管理机构而言,建设财政部门信息网络平台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因此,在建设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网络平台时,一定要重视资源整合、标谁制定和综合监管的作用,这样才能够构建出一个科学的财务信息网络平台。

比如:作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首先要采用专业的管理软件,统一数据口径、开发标谁和编码体系,然后构建涵盖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工资统发等多项内容的财务信息网络平台。

不管怎么说,只有构建和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才有利于实现稽查和审核手段的信息化,才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的效益,从而真正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构建科学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占流,在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下,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着来自行业内部的竞争压力,同时在运行和生存发展中又要面对市场经济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等等,而这一切都会影响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有序运行。

为此,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定要构建科学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风险管理,这就要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理念,真正建立一个科学的、系统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作为事业单位,只有高度重视财务风险的事前防范,不断提高人员应对财务风险的能力,认真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风险,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质量。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深入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必须完善会计核算基础,以便弥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缺陷。

所以,事业单位很有必要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这样可以实现双管齐下,更加准确地反应事业单位的成本、消耗的资源及其收入,从而公正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绩效。

只有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才能取得胜利,从而提供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财务信息,进而提升事业单位管理层和决策层的财务决策能力,使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确保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深入改革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需要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管力度。

近年来,尽管信息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事业单位还未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相关监管制度,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这就要求相关人员重视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管工作。

所以,为了实现信息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事业单位一定要建立财务工作的监管体系,首先要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科学地审核与监督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行和经济活动情况,实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还要重视司法、行政等一些外部监管机制的综合运用。

五、结束语。

总之,信息技术的迅速崛起,使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同时也给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只有科学地改革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才能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这样不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率,而且能够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与健康发展。

因此,信息时代背景下,一定要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的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区域性财政信息网络平台,构建科学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以及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的监管力度等等,最大限度地满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深入改革。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五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以下简称《制度》难以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新《制度》的颁布正是针对原有《制度》缺陷的改进,本文从新旧《制度》的差异入手,并分析因内容改变所带来的相关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变化影响。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勾稽关系明晰的会计科目,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1997年财政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旧版《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20xx年的《征求稿》均曾对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20xx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原有《制度》的缺陷日益突显,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趋势、财税改革体系已初步完善、多日趋复杂的会计核算和元化的财务信息需求,对《制度》提出更高的需求,基于上述背景,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新《制度》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适应事业单位现状的改变。

(一)适用范围比较。

企业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机构,相比之下,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家分支机构。两者虽然目标差异,但两者的功能互补促进了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已开始逐步分类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许多事业单位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获取非财政拨款资金,建立附属企业成为有效的方式。但是因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可能面临多元投资主体、会计业务日渐复杂等实际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界限日趋模糊。因此,划定适用范围显示出财政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宏观把握。1997年旧《制度》总则中第二条明确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20xx年新《制度》总则中第二条修订为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由对比可见,新《制度》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其范围相对于旧《制度》规定的我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扩大,涵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清晰的划定事业单位界限,有利于统一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比较口径。

(二)会计处理比较。

1.资产业务的核算变化。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制度》执行前,多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是按照初始购入金额入账和列示,从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其期间损耗未曾体现,不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所拥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增“累计摊销”科目用于核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其目的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同,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xx)36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负债业务事业单位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科目的改进,包括。

(1)基于对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将旧《制度》用于核算借款的“借入款项”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同时,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修订。

(2)明确财政收支线路,将旧《制度》的`隶属于负债项目的“应缴预算款”科目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外,按国家政策与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由上述科目及要求的改变可知,新《制度》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明晰化。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合理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在旧《制度》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新《制度》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可理解性。新《制度》删去“收付实现制原则”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和核算原则的概念差异,删去“历史成本原则”更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删去“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拨款是针对特定项目的投入,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的显现,如何用好资金关乎社会发展,因此,必要的原则规定和配套的科目设立显得尤为重要。

(一)对会计制度体系的影响。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突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余和结转细致的划分和设计,以及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余和结转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事业单位逐步与20xx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共同构建具有统一、可比口径的会计制度体系。

(二)对事业单位价值的影响。新《制度》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废除“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激励事业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这也对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资产计量模式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均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难以反映真实会计信息的问题,自20xx年起,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可见权责发生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趋势。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事业单位所面对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其从事财务人员必然面临未曾接触的新业务和新情况,会计工作的难度和财务管理风险不断增加,新《制度》的出台正是适应这种变化的政府宏观调整。同时,也体现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正在与企业会计处理接轨,实现社会财务信息的统一比较口径。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六

事业单位原先的会计等式中,就资金的占用和来源而言,二者是等同的。

主要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其主要适用的情况是有着单一的资金和简单分配方式。

已经无法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现实需求相适应。

新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等式,资产指的是负债和净产值二者的综合。

资产、支出之和与负债、净产值、收入之和相等。

新会计等式下主要是采用借贷记账法,这就能够与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很好地利用了事业单位的资金,并促使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大提高。

(一)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对财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合理配置相关财会工作人员,以便内部风险的控制能力得到增强,将针对会计的监督控制工作做好。

企业可与新会计制度的新要求相结合,同时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地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财会工作制度,促使财会工作制度更具可行性,从而有效地实现和控制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

(二)针对新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和财会管理队伍建设。

为了了新会计制度相适应,事业单位应该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及时更新,促使其更加熟悉和了解新会计制度。

对于财会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培训教育,以促使其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并不断提高财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使其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其次,为财会管理队伍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可选择将一些高素质人才有针对性的引进来,以作为财务管理力量的补充,促使事业单位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

(三)对如今的预算管理和控制进一步加强。

事业单位经济目标的实现离不开财务预算管理这一重要保障,所以,在新会计制度下应该更加重视预算管理和控制。

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涵盖的内容主要有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等。

事业单位应当以自身经营管理情况为依据,来采取相应的预算管理手段,以便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都贯穿着财务预算。

不仅要充分考虑刚性开支,即基本业务的预算和正常的经费开支等,而且要将一部分柔性开支预留下来,以免会有一些不可预见的项目出现,导致出现不平衡的单位收支。

在执行和监督预算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下达的各项预算,同时根据预算审批权限来将各项工作做好。

关于内部审计,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以便有效控制预算执行。

(四)对会计监督进一步强化,促使新会计制度执行力的提升。

为了在事业单位内部全面而有效地贯彻新会计制度,以防发生违规违纪等腐bai行为,或者是与财经纪律相违背的行为,以便于事业单位可以正常地运行财会工作,事业单位要对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以便更加有效地监督和评价新会计制度,分析其具体执行情况。

并尽快制定出更加完备的措施,同时尽早落实下来。

使事业单位在执行和决策一些重大经济业务事项上更加明确,诸如进行对外投资和调度资金等,以便促使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将有效的财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面临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为促使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就需要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财务报表制度,将科学有效的财务评价体系建立起来。

从而使其将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更好更全面地反映出来,尽量避免一些失误和缺陷的发生,从而更加有效的保护事业单位的各类资产。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八

从近几年看来,随着计划经济由市场经济逐步替代后,市场经济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进而带动了事业单位财会及其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新旧会计制度的应用进行了介绍,重点分析了新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中的具体影响,经过分析、总结后得出结论,为今后提高财务办事提高效率,方便人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具体解决措施,以此来提高事业单位办事效率及工作质量。

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影响。

当今社会中出现的大量财政改革也在进一步深入,所以对财务会计管理员的业务水平、预算管理预案等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一大趋势,传统的、陈旧的会计制度就无法在现在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发挥它的作用,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出现是一种必然趋势。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再次调整,编制、人员分配情况、财务管理系统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事业单位会计的各项财会工作是事业单位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通过对实际的预算经济业务进行结果分析、记录、校正、反应、监督等各种可取的手段完善整个财会管理系统。这些项目都是财会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国家事业单位的安全、经济效益、相关秘密等社会活动起着主导作用。

2.1会计人员观念及综合素质不高。会计人员观念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的财会工作模式。由于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还处于陈旧的财会工作模式下,对于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不熟悉。明显表现出业务素质低下、观念陈旧等不足之处。

2.2会计人员抵触新会计制度,不愿意亲历执行新会计制度。由于许多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分配从在问题,大部分处于具有陈旧观念的老一辈,不愿意接受新事物,最终导致对新财务制度的执行力不强。由于企业与事业单位性质的不同,企业追求利益第一,所以对财务管理较事业单位严格,。因此,企业财务选用的财务人员应该具备综合素质较高,对新财务制度吸收、消化快等优点。但目前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导致材料的审核不严,财务数据报表经常出错,甚至出现篡改数据等不良行为。随着新的财务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实施,并没有看到明显的改观,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限制,导致对财务事项、管理的理解力以及执行力不够。这些问题导致新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各式各样的违纪行为并没有得到治理,这些措施对提高办事效率没有实质的作用。

2.3财务人员缺乏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在财务工作方面,由于事业单位各项事务的臃肿性,导致目标的实现很难,特别是要想获得最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很困难。因此,成果、固定资产状况、资金拥有着等方面都重视不够,导致积累好多实质性问题没有分析、总结、解决,进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问题。

事业单位应用新会计制度后,对财会工作的主要影响为以下几点:第一,体系的变化。虽然事业单位应用了新的会计制度,但是事业单位没有深层认识的对社会主体的影响。财务人员仅仅认为财务活动是本单位财务工作中的预算活动与资金流向,这就在经济管理内部造成了不够重视的局面。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财会人员在记账或者报销时候对资金去向多多关注,灵活应用各种财务管理系统。第二,核算程序的变化。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事业单位的财会核算程序也发生新的、重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程序变化流程图。从图中可以看到,开始核算开始时要先进行会计凭证,紧随其后的为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该事业单位自从应用该程序核算财会后发现,核算的工作准确性提高了很多,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财会工作的稳定快速发展趋势。第三,会计要素的变化。会计要素主要指资金来源、应用和结存,通过应用新的财会制度后,会计要素主要是指资产、收入、支出、负债、净资产五种。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指各类可动与不可动资产、国家或者其他出资筹建的建筑物以及设备等,事业单位消耗的资金为支出。因此,新会计制度解决了旧的制度留下来的问题,进而对它的要素进行了更加明确、全面的界定。通过界定和明确有助于提高对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工作质量的与国际的接轨的必要性,能够有效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及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

新的会计制度的正确实施,给我们全国事业单位带了重大的改变,也影响了整个财务工作活动。本文分析了财会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财务主体变化、核算程序的变化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总结了相关经验,为后续财会工作奠定了基础,避免在今后财会工作中出现同样的错误。总之,20xx年1月1日新的财会制度正式实施,各单位抓住这次机遇,认真学习财会管理工作,为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做好准备,争取做一名合格的财会工作者。为今后新的变化、新的需求而不懈奋斗。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十九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9117对外投资。

10120固定资产。

11124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201借入款项。

13202应付票据。

14203应付账款。

15204预收账款。

16207其他应付款。

17208应缴预算款。

18209应缴财政专户款。

19210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301事业基金。

21302固定基金。

22303专用基金。

23306事业结余。

24307经营结余。

25308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401财政补助收入。

27403上级补助收入。

28404拨入专款。

29405事业收入。

30409经营收入。

31412附属单位缴款。

32413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501拨出经费。

34502拨出专款。

35503专款支出。

36504事业支出。

37505经营支出。

38509成本费用。

39512销售税金。

40516上缴上级支出。

41517对附属单位补助。

42520结转自筹基建。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

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

(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

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

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

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

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208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9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按财政部规定办理。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

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有关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详见“材料”科目说明。有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详见“经营收入”科目说明。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302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出售、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经营结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4.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308号科目结余分配。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2.本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3.年终,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

5.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在申请当期财政补助时,应分“款”、“项”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时,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款”、“项”用途如需调整,应填写“科目流用申请书”,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

2.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405号科目事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本科目。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本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409号科目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取得(或确认)经营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发生销货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单位,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销售时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单位可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也可以并设若干总账科目。

第412号科目附属单位缴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2.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2.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捐赠收入”等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拨出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对附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5.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专款。

1.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

5.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事业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有财政补助收入的事业单位,其财政补助资金必须按拟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

2.事业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3.事业支出的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1)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2)购入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3)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5)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事业支出处理。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业务成果或产品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5.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正确划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对于能分清的支出,要合理归集,对于不能分清的,应按一定标准进行分配,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

6.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05号科目经营支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2.经营支出一般应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经营业务种类较多的单位,应按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进行二级明细核算。

3.事业单位发生各项经营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结转已销经营性劳务成果或产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按单位经营业务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509号科目成本费用。

1.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2.业务活动或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产品验收入库时,借记“产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经营类别或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

4.对于成本核算业务较复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必要的成本核算科目。

第512号科目销售税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月末,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商)品类别或品种设置明细账。

第516号科目上缴上级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附属于上级单位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2.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17号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对附属单位补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助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520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年终清理结算的主要事项包括: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上交下拨款项数字。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年的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事业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一般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事业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冲转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的编审。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报表格式及说明详见本制度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事业单位会计账簿》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对于有专款收支业务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要求编报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报表格式另定。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正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各单位应当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报表的数字要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汇总,切实做到账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列代编。

二、会计报表要层层汇总,上级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上报上级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期限,向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报送会计报表。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会计报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特殊会计报表,由单位自行规定。

四、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三种。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三日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五日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按财政部决算通知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报出。年报应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

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篇二十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2102银行存款。

3105应收票据。

4106应收账款。

5108预付账款。

6110其他应收款。

7115材料。

8116产成品。

9117对外投资。

10120固定资产。

11124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2201借入款项。

13202应付票据。

14203应付账款。

15204预收账款。

16207其他应付款。

17208应缴预算款。

18209应缴财政专户款。

19210应交税金。

(三)净资产类。

20301事业基金。

21302固定基金。

22303专用基金。

23306事业结余。

24307经营结余。

25308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6401财政补助收入。

27403上级补助收入。

28404拨入专款。

29405事业收入。

30409经营收入。

31412附属单位缴款。

32413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501拨出经费。

34502拨出专款。

35503专款支出。

36504事业支出。

37505经营支出。

38509成本费用。

39512销售税金。

40516上缴上级支出。

41517对附属单位补助。

42520结转自筹基建。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科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

(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

(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