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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字(优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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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字(优秀16篇)
2023-11-11 20:27:47    小编:夜紫

读后感是欣赏和评价文学作品的一种方式,体现了读者对作品的认知和体验。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内容、有观点、有情感的读后感呢?以下是一些写读后感的技巧和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读后感字篇一

曾经有一份挚爱,漂洋过海来到我面前,那便是《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但是虽然她们生活在同一生活环境,和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的性格比较温柔,很清纯,更加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得不到父母太多的关爱,再加上她容貌不美,身材也很矮小。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所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容貌不美,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

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

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读后感字篇二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构成和开展起来的'比拟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聪慧的结晶。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着过去时期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的祖先,带着本人民族的颜色。等到时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

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足轻重的位置,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和儒、释两家一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关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持久而深远。

道家文化在产生和长期的开展、成熟的过程中,浸透到了认识形态的许多范畴之中,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以及民族心理、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曾产生过深入的影响,发挥过严重的作用。如今,道家文化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它已牢牢地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

作为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它充沛表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用不多的字数,论述了道家对事物的产生、开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根本思想。文章大局部言语有些晦涩难懂,在此摘录文中一些名句及其大意,首先来共同感受一下老子博大精深的思想。

“道可道,十分道。名可名,十分名。”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是说:天地本无仁慈可言,仅仅是将万物视为一个受它支配的玩物,不予理会;具有大智能的圣人也无仁慈可言,仅仅将如何管理百姓视为第一要务,对人民的痛痒也漠不关心。天地对万物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生自灭。看似冷漠,其实是最好的态度。大自然经过漫长的进化,万物之间曾经构成了一种均衡,假如妄加干预,就会毁坏这种均衡,结果不堪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加干预。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一样的应该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度应该是这样的:执政者只为人民提供一个平安,公平的自在生息的环境,至于人民有怎样的想法,人民如何停止本人的活动,则完整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在开展。人人都能够有本人的思想,只需不进犯别人的利益,人人都能够做任何本人想做的事。这就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充沛表现出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家徒四壁,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下之道”这句话是说:当一旦得到的东西曾经很丰厚了,就不要得寸进尺,不如停下来,你所占有的金钱位置多了,他人就会眼红,究竟是不能“长保”的。人一旦发富发贵,常常会自豪自大,这样反给本人栽下祸根。人一旦有所胜利,就得知足。懂得功成身退,就把握了自然的规律。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最高的善行好像流水的境地。流水只一味的滋养万物,而不会同万物相抗争。流水总是处于低洼之处,这与众人积极向上、追求开展的肉体相背逆,自然遭人们的厌恶。水的位置与无为的“道”相仿。人要找一个优秀的环境寓居,要擅长去研讨一些渊深的学术,与人交往要擅长讲求仁道,当政要擅长管理,做事要能充沛发挥你的才能,办大事要擅长选择好的机遇。但不要与人相争,才不会有错。

群众追求小利小惠,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则着眼于久远,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他们素日里注重信誉,注重团结,又擅长把握最优机遇来开展事业。所以一味的“争”是不适宜的,“争”也是需求谐和的。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缺乏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句话是说:对深邃的理论研讨有几种态度:最高的境地是,不要以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理论而已;其次是对它顶礼膜拜;再其次是畏惧它;第四类是不置信他,以至xx它。还有的是置信这一说法,但根据又缺乏,有的人则是完整不信那一套。有的人以为这里面藴含着深奥的、极有价值的理论。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一个人事业上有所成就时,连普通百姓都以为这是我自但是然的斗争结果,与这深邃的道理毫无关系。

“道”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它有时似乎在显现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宏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又或展现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活力。

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入的体察,这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察看和一种激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

道家文化是一种追求个人绝对自在的文化。道家文化孜孜以求道,所追求的是一种不担负社会任何义务,主张摆脱各种肉体桎梏,以自我肉体为满足的绝对自在。因而,道家之道是一种无为之道、一种反朴归真之道。道家文化是一种以天道来纵容人道的学说,其人道主义带有超理想主义的特征,所推崇的价值观侧重于反朴归真。道家文化的人道深入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层面。

读后感字篇三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范文二。

朝阳失去了昨日的光彩,被雨水洗涤了的天空好苦涩。仰天而坐,心中的苦闷都被叠加在了一起――她的不理解,让我很心痛。一封绝交信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在流泪,浸湿了友之干涸。现在,友情在我眼里变得好淡然。

偶然在网上看到《追风筝的人》,原本以为是关于爱情的小说呢,细细读了之后才发现,它讲述的是友情之间的纯粹故事。乌云压头而至,我坐在幽暗处,闭着眼,带着淡淡的伤怀,回忆起文章的内容:多么单纯的孩提时光,哈桑与阿米尔虽然身份不同,但他们之间的友情却很真切。

时间在我的记忆力划过了十八个秋季。身影匆匆地穿梭在自己的人生小路上,我用心寻找着属于我的那份友情。今夜,我发现,我与她之间的误解解开了。

培根说:最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除了一个真心的朋友之外,没有一样药剂是可以通心的。过多的关心,不会打破友谊的。因为友谊是一种相互吸引的感情,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夜幕中,我把她装进树影里。一直以来,我都以真心对待她,即使偶尔的相遇对视,让彼此陌生了,这种陌生也是最真挚的。从写一张纸条给她:真正的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没有价钱可讲的。你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会不请自来,你有难的时候我也会奋不顾身。

朋友是琴,演奏一生的美妙,朋友是茶,品位一世的清香,朋友是笔,写出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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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字篇四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今天读了海底两万里,关于林肯号的部分。

林肯号是一个大轮船,上面有很多舱房。船上有所有用来捕捉独角鲸的超大的工具。我第一次听说“甲板”这个词,我现在知道它是轮船的地板,但是我没有见过“甲板”,我以后想去看看它到底什么样子。书上说船长想杀掉独角鲸,另一个教授觉得不是船长杀死鲸鱼,就是鲸鱼弄死船长。我觉得独角鲸应该是非常强大的,船长想杀死独角鲸一定很不容易。我觉得教授说的可能是对的。名着读后感250字(二)。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同。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快乐。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年。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在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有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们,伙伴们。

我真的真的希望……名着读后感250字(三)。

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我们仿佛能听见她轻轻的叹息,以及对童年的眷恋,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感叹。想要去抓住童年的时光,却只剩下回忆。那美好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时光悄悄地“溜”走,越走越远……,希望能帮助您!

读后感字篇五

合上这本书时,窗外的雨又开始淅淅沥沥的下了,比白天的势头要更猛。大雨把世界冲刷的干干净净,带给人久违的宁静和放松。隔着时空,我仿佛也听见了书中那位母亲深情的呼唤——雨儿。

这是一次关于亲情的坦言。“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是《目送》中的一句话。每每看到这段文字,我的心都不由得一颤,总想多读几遍。回首过去,好像真的是这样。每次都是自己走在前面,而父母却总是默默地跟在身后,不语,静静地把我们的成长映入眼中,把他们的喜悦和欣慰不露声色地埋藏在心底。

我家有个小妹妹,她是个贪玩的小家伙,活泼好动,半个月前刚满一周岁。周末我回家时,小家伙已经开始学会走路了,明明是个小不点,却很要强。这天,我牵着她在地上走,她稚嫩的小脸上难得流露出了认真的表情。她嘟着嘴,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深一步浅一步地牵着我,朝对面走过去。到了对面,一定要拍一下椅子,随即哈哈大笑,脸上浮现出胜利般的笑容。然后起身,主动拉起我的手,又开始新一轮的练习。渐渐地,她已经可以不用人牵着走了。

周六,我像昨天一样牵着她走路。大伯默默地站在一旁,笑眯眯道:“放手吧,她已经可以自己走了,让她试试吧。”于是,我试探性地缓缓放下了那双温热的小手。小家伙好像觉察到了什么,回头茫然地看了看我,向我伸出了那双稚嫩的小手,并对我“啊……啊……”的叫了几声。我努力克制住自己,装作没反应。见我没理她,小家伙也并没有灰心,一个人迈开了步子。我则像护小鸡的鸡妈妈一样,悄悄地跟在她身后。慢慢地,小家伙有些步伐蹒跚地往前晃了,但却没有回头,更没向我求助。只是,她每晃两步就微微顿一顿,在原地停留几秒,然后又重整旗鼓,继续向前走去。有时,她也会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吓得我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但我表面却还是装作不动声色,默默地看着她。最终,小家伙都没有向我求助。倔强的小家伙!

终于,她到达了终点。还是像从前那样,用力的拍一拍椅子,然后咧开嘴,哈哈大笑,露出嘴里两颗刚长出来的大门牙。这一抹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灿烂!

人啊,终究要学会成长,而成长的前提就是大胆。就像放风筝,线拉得越短、越紧,风筝反而不听话。所以,适当放放手,让其自由。

这是一个关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默默凝望背影的人时,我们才能体会到父母当时的心痛与沉默。在这种沉默下,往往更多的是苦楚。小时候,我们是父母的孩子;长大后,父母是我们的孩子。作为孩子,当初的我们根本就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我们只知道一味的索取,无休止的索取。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又会很后悔,后悔当初我们的无知,后悔曾经的所作所为。可当我们后悔时,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已失去了后悔的资格。也许未来的某天,当我们想要感谢他们的时候,却已经没有机会了。时间可以改变事物,也可以让我们成长,它让我们懂得了很多,但同时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

有时候真的是这样。有的泪,只能一个人流;有的委屈,只能一个人说;有的痛苦,只能一个人承担;有的事,只能一个人做;有的关,只能一个人过。而有的路啊,则只能一个人走!

这是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许多,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该经历的终会经历,该拥有的终会拥有,该忘记的终会忘记,该丢失的终会丢失。而我们只能按生命的轨迹去执行,经历人世间的大起大落,看尽庭前的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虽然《目送》这本光阴故事是别人的,但诉说的人间真情却是永恒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生活就像一场场电影,也并非每一场都是美好的,但我们却总能从中提炼出最美的一幕,由此获得新生的动力。

目送,这个词眼略带一丝无奈,略带一些伤感,略带一点成长。这个词看似残忍,可有时又会带给人奋发的力量。如果有一天,我们站在落日的余晖下,望着远处那个被夕阳拉长了的背影,那一刻,你又会作何感想?或许,也只有等到那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目送的真谛吧!

生命的无言,时间的目送。

目送过去,回忆中沉淀着晶莹的泪花……。

读后感字篇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最好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唯一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最好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最好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午后躺在长椅上,随手摊开了《活着》。刚开始看到这本书名,心里一股好奇的热流就涌上心头了,思索着为何以此为题,猜测着内容应是人生的感触吧!

打开第一页便是作者的自序,草草的看了下来,很是不能理解那些意味深长的句子,例如“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想不到的是,花了两三个小时,我竟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平时很少看课外书,更何况是完完整整看完一本书了,但知道了历经风雨的福贵一家的结局后,心情很是压抑,乱糟糟的。还在问同学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不幸的人吗?难以置信。

如今富二代在我们身边不计其数,除了平时生活比常人高档点,他们还有许多供课外娱乐的活动。而福贵就与富二代一样,也许是无需顾虑的琐屑事情,就会去寻找快乐的法子。在解放初期,农村人喜欢往城市里跑,城市里稀奇古怪的东西较多,因为从国外源源不断的送来“工业革命”的产果。福贵也就跟着一起跑到城里玩,却陷入了嫖赌的玩趣之中,不顾家人的劝解,还是继续我行我素,背后有家产靠着,是家里的独苗顶着。这样就一步步把自己推向败家之路了。

在赌桌上有赢有输,福贵赢了心里乐滋滋的,这下他可有希望把父亲败的一百亩田地给赢回来了,想到这赌瘾就来了。继而输了也觉得自己还能再来,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中了龙二的圈套,先赊着也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输了多少。福贵赢少输多,最后在妻子的劝阻不了之下,把所有的家产全部败光了。这下他可愣住了,恍恍然然不知所措了,站在大街上,这下可完全清醒了,一下意识到自己错了――打从开始就不能淌上这浑水,不听家人的劝阻,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清醒。不懂要如何面对亲人,近邻,甚至是这个世界了。脑子一片空白,身子轻飘飘的。可见人不能固执己见,也要听听长辈的良言。

谁听了自己一下从高处摔下来都会承受不了,何况是年长的徐家老爷,感叹自己不能教导好儿子跟年轻时自己一样,成了个败家子,内心十分自责。最后在老地方村口的粪坑上摔下来去世了。这对福贵是敲了一个警钟,深深的愧疚。连着几天来都提不起神了,媳妇被丈人带回去,他才有点觉醒,“鸡养大了就变成鹅,鹅再变成羊,羊再变成牛的,就这样徐家才有今天的”想到父亲讲的这句话,于是就决定白手起家,跟龙二租了五亩田,每天起早贪黑,总得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就这样开始新的征程。后来媳妇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家,这才醒悟,媳妇是个贤惠善良的好女人,他从来都没责怪福贵的无能,还是一样照顾好这个家。后来母亲病了,他拿着媳妇给的两个银元,到镇上去,碰上点麻烦事,被国民军拉去当状丁了,几次都没能成功逃出。直到被抓去当浮眨才能回到家,这个辛酸啊,隐约都可以感受得到。

这样又开始了小家生活,不幸的是,母亲在他离家的两个月后也走了。这又是一次撞击,于是紧靠五亩地,养活四口人。有庆和凤霞是乖孩子,凤霞生了场大病成了聋哑人,帮着家里干农活,为了让有庆上学,凤霞还被送人了。而如今的我们都可以上得起学,比起他们我们可以说是幸运的。有庆早晨五点多就去割草,回来给两只羊吃,然后又要跑着去学校,就这样日复一日,连学校第一次运动会中学与小学的男生集体跑步,他拿了第一名,但福贵经常责骂他,可能担心儿子会跟自己一样吧。有庆的乖也是当父亲看在眼里的,福贵也渐渐更加疼爱他了。镇上响应毛主席的口号,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所有东西都交到公社里,连有庆的两头羊一样,最后被宰了。但不幸的是又一次发生了,有庆被抽血抽过多而死了,盐巴再一次撒在未愈合的伤口上。紧接着媳妇患上软骨病,只能呆在家,干点琐屑的活,福贵肩上的担子又重了,他那个伤心――这么好的媳妇跟着自己没能过上好日子过,现在还得乐这么个不能治的病。整夜间头发都白了不少。

然而他们却替凤霞找了个好宿,女婿很孝顺,也很疼爱凤霞,但凤霞却在难产中死了,母亲伤心得在不久后也去世了,这对于福贵又是一次沉重的撞击,但他还是树立好了坚强活下去的信念,可是二喜却在工地上死了,这一次福贵算是领悟了不少,他独自带着苦根回乡下生活,苦根很懂事,小小年纪会帮外公干农活。看到这里我原以为这一老一少,可以相伴走下去,因为福贵经历了这么多常人所难以承受的亲人一一离去的痛苦。没想到苦根也死了,现在陪伴在福贵旁边就是这头老牛也叫福贵。

人总有一死,死亡是多么的可怕,但对于福贵来说死亡或许是对他的一种解脱。活着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他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去,他总是以白发人送黑发人。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福贵一直活着,他与死神总是擦肩而过,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这个下午我呆呆坐在长椅上,想了好多,这本《活着》为我梳理了这些年来我活着的历经风风雨雨。

陈雅琼。

10护理丙班。

8月4日星期四。

读后感字篇七

作品简介:(janeeyre)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讲的是一个相貌平平,身体赢弱,但是有独立自主的女性形象,庄园主罗切斯特以自己的财富对比家庭教师的一无所有,说,“我想我可以蔑视你。”但是简爱却说,“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和罗切斯特在婚礼上被搅局,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结过婚后不愿做罗切斯特的情妇,忍痛离开了他。

得到了死去舅舅的一笔遗产有xx0英镑,折合rmb214452变得有钱了,还把财产分给了她刚认的姐妹。自己只拿了5000英镑。被一个牧师求爱,但是就在简爱要答应的时候听到罗切斯特的呼唤放弃了牧师。

当回到罗切斯特庄园的时候,得知前妻发疯烧房子罗切斯特去救付出了失明和一只手的代价庄园只剩下一堆焦土。罗切斯特在断手,眼睛又瞎了。根本不指望简爱会再次爱上他,因为他失去了身体和物质上的资本,不再是一个健全人了,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但是简爱因为爱情竟然和罗切斯特结合。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听英语老师谈起过这部小说,现在亲自看了,觉得简.爱不是一般的伟大,虽然上帝没有给她美丽的外表,丰满的体态,但是她的精神力量的却感人,没有丝毫的虚伪。真诚的,真正的爱情。不为物质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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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象简爱一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这部小说是我十五年前所看,至今记忆犹新.是一部带有自传体性质的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家庭和社会环境,但是性格却大不相同,勃朗特性格更温柔,追求并向往一切美好的东西.她自小失去了母爱,得到的父爱也很少,她自身的外貌瘦小,也不漂亮,简爱的外形完全是勃朗特的写照.勃朗勃也许就因为自身外貌的不显眼,造成了她灵魂深处的深深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的就是敏感的自尊.似敏感的自尊作为她自卑的补偿.她笔下描写的简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有着极强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追求着,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简爱生活在一个自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还要受表兄妹的欺辱.舅妈不加掩饰的鄙视.到了寄宿学校,还要受老师不公正的待遇.正是这一切,让简爱炼就了,坚强不屈的自信的精神,使得罗彻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一位可以和自己精神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可是在结婚地那一天,却得知罗另有一位患精神病的夫人还生活在同一座楼上顶层.,她觉得她必须得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这也是简爱所告诉罗彻斯特她必须离开他的理由:"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更深一层的是简爱觉得自己受到了自己所信任人的欺骗.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住自己受最亲密,最信任的爱人的欺骗.在这样的情况下,简爱还作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个有着非常力量的爱情的包围下,还有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已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个人魅力的地方.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罗彻斯特的庄园毁了,他本人也成了一个残废..在这样的情况下,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婚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小说告诉我们,人们最美好的生活就是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按排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这样的完美有点浮浅..但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生活的美好理想.就是-尊严加爱.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会象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而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追求的全心付出,而且纯净的犹如一杯冰水.......

读后感字篇八

长篇小说《活着》作为余华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屡获国际大奖,受到海内外众多读者的喜爱,也得到很多文学评论家的关注,甚至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话剧等多种艺术形式,同名电影更是斩获多项国际大奖。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活着的2000字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读后感字篇九

我这个人凡事喜欢赋予“希望”或“意义”,否则就找不到动力。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是不大能领会所谓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命运多舛,天灾人祸导致亲人接连离他而去,风烛残年的福贵与老牛为伴。在我看来,福贵的一生太过悲惨。

当外孙苦根被豆子噎死后,生活中仅存的希望破灭,我想不出福贵的生活该何以为继。但是福贵仍然活着,平和宁静没有抱怨。

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福贵讲述故事的语气,平静、踏实有些幽默。

读后感字篇十

长途跋涉阻挡不了我们向西柏坡前进的脚步。2008月4月26日,我和同学们怀着无限崇敬和向往,奔赴革命圣地西柏坡,去寻觅革命先辈的足迹,了解共和国建立历史背景,接受革命传统再教育。走进西柏坡,就走进54年前那个激情燃烧岁月,也就是走进一部辉煌、厚重!

西柏坡位于太行山东麓,是滹沱河北岸柏坡岭下一个极为普通的小山村。这个不起眼的村落,在那叱咤风云、瞬息变迁的战争岁月,一下成为全国和世界瞩目的地方。在那之前,经历了千年的风霜雪雨,太行山下的这个小村庄始终在默默无闻中沿袭着农耕的纯朴生活。是一场暴风骤雨式的中国革命,使这片沉寂的土地卷起了滚滚热浪,掀起了巨大的时代波澜,演出了威武雄壮的历史“大剧”:上世纪40年代末,党中央、毛主席转移于此并在这里召开了历时两个月的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宣告彻底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中国人民梦寐以求耕者有其田;还组织指挥了震惊中外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从此决定了中国命运;并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设计了建立新中国的蓝图和构架。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的伟大实践,在我党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所蕴含的思想和精神,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西柏坡精神是我党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形成的创业精神,是我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是我党历史责任感和庄严使命感的生动体现,是我党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的集中体现。

尽管党中央驻守于西柏坡的时间不长,刘少奇、朱德率领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落户在这里前后不到两年,毛泽东转战于此也只有短暂几月。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也只是一些泥砖垒砌的平房,简陋得近乎“原始”的家什,清贫而节俭的生活,但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个偏僻的农村却做出了惊天动地的伟业,雕刻在中国历史年轮上的则是闪烁着时代光芒的深刻痕迹。更可贵的是人们在这里还可以从留存的文字和资料中听到一些巨人曾经发出过的声音,就像先辈们谆谆的历史叮咛,始终萦绕于耳,久久难以磨灭。

苦奋斗的作风”,这些含意隽永、铿锵有力的预示和嘱托,就像茫茫大海中一座闪烁着巨光的灯塔,一下照亮了新的历史航程。

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处在历史转折关头,谨慎的领袖们敏锐意识到健康的党内生活,将是永远保持党组织战斗力和革命事业兴旺的“孵化器”。就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经毛泽东倡议,全会作出了称之为“六曰”的规定:“一曰不做寿;二曰不送礼;三曰少敬酒;四曰少拍掌;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并列”。这在送礼泛滥、敬酒成风的今天,这些看似平易却饱含深情的历史叮咛,再次显示出了它的深邃和凝重!

1949年3月23日,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也就是被毛泽东称为进京“赶考”的日子。当年早春西柏坡,满山柏树变得翠绿,村里村外杏花绽放。毛泽东在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后,没睡多久就醒来,用膳后即迈出了进京的历史步伐,他对身边的周恩来及其他人风趣地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不睡觉也高兴啊。今天是进京‘赶考’嘛,进京‘赶考’去,精神不好怎么行呀!?”周恩来笑着说:“我们应当都能考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斩钉截铁地回应:“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这是毛泽东对西柏坡的告别辞,也是一代伟人凝视久远、力盖千钧的历史叮咛!2003年的春天,胡锦涛总书记重游西柏坡,重温了西柏坡的故事、轶闻、伟人的报告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总书记即兴发表了演说,向全党同志发出了牢记“两个务必”的教导。当我们面对胡锦涛总书记在这留下的照片和讲话的文字时,那个关于“进城赶考”的故事,仍然在进行“考试”之中。

当我们离开了西柏坡,坐在飞驰于现代化高速公路的大客车上,同志们陷入了沉思。西柏坡的叮咛,哺育了千千万万具有钢筋铁骨的战士,至今还昂首挺胸地在神州大地战斗着;历史和现实也无情地告诉我们,那些视西柏坡的嘱托为“耳旁风”而背叛事业的匆匆过客们,已经或将被永远钉在历史此文的耻辱柱上。当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回顾共和国走过的不平坦道路时,深深地感到,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两个务必”,永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排除万难,不断夺取新的胜利的保证。我们内科全体党员们更要在“赶考”中百考不倒,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祖国的医学事业尽我们的一份微薄之力。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醇,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冰心及其《繁星春水》冰心出生于1900年,现、当代女作家,儿童文学作家。原名谢婉莹,笔名冰心女士,男士等。原籍福建长乐,生于福州,幼年时代就广泛接触了中国古典小说和译作。1918年入协和女子大学预科,积极参加五四运动。1919年开始发表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此后,相继发表了《斯人独惟悴》、《去国》等探索人生问题的“问题小说”。同时,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写作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这些晶莹清丽、轻柔隽逸的小诗,后结集为《繁星》和《春水》出版,被人称为“春水体”。冰心生长在一个优裕而温暖的家庭里,她选择了“思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象,因此,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冰心作品的主旋律。《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平时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因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诗集。冰心在当时大约不会想到,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的出版,竟会使那么多青年的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促使“五四”以来的新诗,进入了一个小诗流行的时代《繁星》、《春水》体现了两大主题:一是纯真的童心;二是圣洁的母爱。主要内容是对母爱、童真及大自然的讴歌。

梦想。《繁星》、《春水》中还有一些歌咏自然的诗篇,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夸猸和渲染,只是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二、我读冰心《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此诗集中,冰心以母爱、童真和对大自然的歌颂为主题。女作家杏林子曾经说过:“除了爱我什么都没有!”的确,当你拥有爱就不需要别的什么东西了,因为你已经拥有了一切。冰心接受着母爱,同时她赞誉母爱,她爱大自然的一切。冰心的诗句,是那样简朴,但是每一个字眼都蕴含着那样深的含义,许多诗句还透入着对母爱的深深的赞誉。从冰心的诗句中,我悟道:一个人爱万物,她(他)是美丽而快乐的;一个人被万物爱着,她(他)过得会安逸舒适。而同时为这两者,她(他)就是快乐的。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

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

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感恩的心》这本书里说: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经历了很多磨难,每次的失败,母亲陪着我们难过,每一次的成功母亲陪着我们开心,有一首歌唱的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是啊,世界上对自己好的就是亲人了,所以我要感谢我的妈妈。

况,便给我们开了要但,妈妈又去令了药,给了护士阿姨,过了一会,药陪出来了,为我打上了针,妈妈又陪着我直到我打完针回到家后,她才去睡了一会,看着妈妈疲劳的样子,我是心,既温暖又感到愧疚。

妈妈,给了我无私的爱,给了我们生命,没有她就没有我,她用她全部的心血培养我,照顾我,如今,我上初中了,有了一定的自立能力,也能帮妈妈做些家务,让她也多休息一会,少疲劳一会,看着每天上学放学接我的妈妈,我真有种说不出的感受,我多么希望自己能一夜长大,帮助她做些家务,每当我这么跟同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微微一笑,我知道,妈妈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我能考好,能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我会实现她这个愿望的!

走入学校的大门,开始了新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难题。比如,我们学校英语考试,我本以为能够考好的,可是却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只得了91分,当我垂头丧气地回家的时候,父母没有批评我,也没有安慰我,只是对我说:“没关系,下次好好考就行了。”但是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是沉重的。于是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取得好成绩,为父母争口气,果然,第二次考试我就得了高分。我好想说:感谢父母给了我学习的帮助!当我放学回来,打开电视,吃着零食,享受着青春的美好。仔细一想,这一切不都是父母赐给我的吗?这是,妈妈在做饭,爸爸在洗菜。父母现在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我吗?我真想说:感谢父母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

性格开朗的阳光男孩呢?所以我要说:感谢父母!

感恩,其实是无处不在的。我站在这里的理由是什么?就是感恩。感谢老师同学的支持爱戴,感谢学校给予的机会,感谢母亲的培养,感谢我自己的付出。因为感谢着这些,我今天便站在这里了。

宗教是最崇尚感恩的。他们感谢天神,感谢主。当然,我们感谢的,远比他们要多很多。

感谢父母,他们给予你生命,抚养你成人;感谢老师,他们教给你知识,引领你做“大写的人”;感谢朋友,他们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温暖;感谢对手,他们令你不断进取、努力。

感谢太阳,它让你获得温暖;感谢江河,它让你拥有清水;感谢大地,它让你有生存空间。

感恩,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一种艺术。

感恩是乐观。感谢困难,感谢挫折,不是乐观么?感谢对手,感谢敌人,不是乐观么?对于我们不甚喜欢的一些人和事物,尽量想到它的正面,想到它对我们的利处,从而去感谢它,不是乐观么?所以,感恩,是一种乐观的心态。

感恩是礼貌。有人帮助了我们,我们随口说声“谢谢”,可能会给对方心里带来一股暖流。有人为我们付出了许多,我们感谢他,他可能会更加多的帮我们。怀着感恩的心,是有礼貌,是知恩图报。所以,感恩,是一种有礼貌的品质。

得清秀飘逸;将生活中细致的工笔,描绘得细腻精美。所以,感恩,是一种多样的艺术。常说:“三有三为。”

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当我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享受前人带给我们物质和精神上的一切成果了。这就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常怀感恩之心,我们便会更加感激和怀想那些有恩于我们却不言回报的每一个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和喜悦。常怀感恩之心,便会以给予别人更多的帮助和鼓励为最大的快乐,便能对落难或者绝处求生的人们爱心融融地伸出援助之手,而且不求回报。常怀感恩之心,对别人对环境就会少一分挑剔,而多一分欣赏。

感恩,是我们生活中永恒的话题。学会感恩,学会热爱生活。我们将会感受到更多快乐。

读后感字篇十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妈妈是个稻草人》这本书。这个充满风趣、幻想、感人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讲了一对老夫妻扎了一个稻草人叫“花旗”,后来又扎了一只稻草狗陪她,它们都很有生命力。就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它们看见一只獾准备吃一个小孩,花旗和稻草狗都很想救那个婴儿,但他们都不能动。突然,奇迹发生了:“花旗”和稻草狗都有了生命力。“花旗”抱起婴儿,把獾赶走,救了婴儿。给婴儿取名为“笑容”。后来,花旗有了魔法。就在这时,“笑容”对“花旗”说要一个爸爸,花旗就用了魔法把报纸上的一个男人用水变成了人,取名为“水华”,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后来,“花旗”和稻草狗为了使“笑容”的病好转,用了全部的魔法,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稻草狗也变成了一只的普普通通的狗。但她们却都说变成这样很值得。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母爱。我这才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每一个母亲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母爱是无私的,让我很感动。

我只想说:“妈妈,我爱您!我要学好本领,将来好好报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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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字篇十二

林语堂的《苏东坡传》,与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一样,大家的作品,读之味道的确不一样。

这是一本作者用英语写就而通过译者翻译成汉语的书。而书的主人公却近千年前的很中国的人物。真的很有感慨。

对于林语堂这样大家的佩服,更是增加了理由。因为是英文写作,大概作者考虑到读者以西方人居多,于是在写作过程中,他尽可能的少写有关同人不同的名、字。而在文中,把苏东坡、苏辙等与西方作家的比喻,对于好的诗词与着名品牌的小提琴作比较,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宽阔的文学视野。

对于书中人物苏东坡的喜爱,作者在自序中也有所表示。首先是在举家搬迁转辗的过程中,都把有关收集到的苏东坡的资料带着,一直计划着要写一部苏东坡传。而对于资料收集之全,肯定是非一般人所能达到的。其实,作者说,在书房中,有居室中有这样的一位诗人,画家,哲学家陪伴自己,将是多么幸福的事。于是我想,因为自己的最终购得这本《苏东坡传》,这本书也将进入我的书房,那么,我是拥有林语堂那种与智者相邻的快乐了!

阅读这本书,对于宋朝那个历史时期的那场战争,终于有所明白。

1而对于王安石的变法,也知道了大概。是的,不是所有的变法都能够如计划那样都是朝着好的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方向走的。而王安石变法,大概就是如此。青苗法,兵役等,也许这样的改变的确能够使国家国库充裕起来。可是,破坏的却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于是,苏东坡的一生,就永远地被卷入了王安石变法的另一面,建议皇帝破除新法,让老百姓过上原本的应有的还算有家的生活……因为变法,欧阳修,司马光,苏东坡,苏子由……那么多的志士仁人,被王安石所领导的变法派而打击。而两派的斗争,真的是六十年风水轮流转,不是这方人士遭贬,就是那方的人员被流放……这样的斗争,何时是休?好在那个朝代的皇太后都是一些有惠眼的女性,虽然他已经看破一切,希望自己如陶潜一样寄情于田园,让苏东坡终于在人生过程中有一段那么辉煌的时光。为朝代,为百姓,为朝庭做了有益的事,进有益言。

苏东坡的一生,其实到过许多地方做官呢:徐州、杭州,密州,黄州……甚至,他把他年老后安居的地方选择在宜兴,由这些地理位置来看,苏东坡还真与大家很近呢。说不定在宜兴的某一处游玩时,也是近千年前苏东坡看中的归隐的地方呢!

而西湖之有苏堤,原来是苏东坡在杭州做太守时,发现西湖中有一种水草,破坏了湖中的水质,影响了杭州百姓的生活饮水。于是带领大家清除水草。清除的水草无处放,就想到了在西湖中建堤,既为这些水草找到合适放置的地方,同时还可以方便人们在西湖的出行。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举措。

2然而这样的好事,在一些奸臣的眼中却成了苏东坡醉心风景的证据……一辈子做官,苏东坡后悔吗?我想大概是有点的。有多少次,到一个地方,当他正好建好居室,想长期在此居住时,一纸皇恩圣旨到。于是,他不得不继续迁移,就如候鸟一样。只是到哪里,自己是没有决定权的。而有时候,到哪里怎么走,水路不审陆路,还得向皇上申请……真是想不到,那个时代的生活,真是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兵,莫非皇臣啊!

应该是苏东坡不是政治斗争中的老手,可是凡是政治斗争其结局必定是两败俱伤。年老体弱之时,他还被贬到琼州,那个野蛮之地去生活,而此时妻子都已先后去世,陪伴他的只是其中的一个儿子……而当他最终获释可以回到他选择的安居地方可以归隐时,他的身体却不再给也机会了……《苏东坡传》,能够了解宋朝那个朝代历史的书,能够找到那个朝代许多智者,知道他们许多事情的书,一位大家写的不朽的书。

2000字读后感(二)读《贝多芬传》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贝多芬传》,贝多芬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百折不挠,放下《贝多芬传》,无数感慨涌上心头……贝多芬是着名的作曲家,他的父亲是一个不求上进、嗜酒如命的男高音歌手,而他的母亲是女仆;;一个厨师的女儿。贝多芬的童年包含辛酸。一开始,他父亲就逼他学音乐,在小时候就失去了他最爱的3母亲。正当贝多芬风华正茂时,病痛已经悄悄叩门。1796至1800年,耳聋症开始肆意,听觉也渐渐衰退。一个钢琴作曲家最需要的就是听觉,而贝多芬在他可以大显自己的才能时听力衰退,甚至不能听到任何声音,可想而知当时的贝多芬是多么的无助,面对的挫折是多么大。如果换做别人,肯定对自己的未来不报希望,从而破罐破摔。但是贝多芬并没有这样,他一直独自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仍坚持创作,还为他的心上人朱丽塔?圭恰迪尔谱写了着名的《月光奏鸣曲》,直到1801年,他才告诉了他的两个好友。我深深地被贝多芬折服了,他以他惊人的毅力在困苦中坚持下来,要知道他的大多数作品是在他耳聋之后创作的。

贝多芬饱经风霜,他经历了挫折也享受了成功,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是有汗水换来的”。只有付出过,才会有收获。

记得那次体育800米测试,一向体育不好的我就开始担心起来。果然,刚跑完一半就跑不下去了,正当我快要放弃时,突然想到了贝多芬的那句话:“我要用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想到贝多芬遇到那么大的挫折都没有轻言放弃,我才遇到这么小小的困难就坚持不下去了吗?于是,我坚持跑完了全程。虽然跑出的成绩不如人意,但至少我坚持了下来。

4前也能高昂自己的头,不会屈倒于困难之下。

《狼图腾》是我近年来看过的少有的一本好书。作者姜戎是一名插队内蒙古边境额仑贝尔草原十一年的北京知青。为了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作者从1971年至1996年腹稿了二十五年,初稿于1997年,三易其稿后定稿于2003年。用了三十多年的时间,煌煌五十万言,让我们在书中重新认识了草原狼,重新认识了草原,重新认识了我们的历史,重新认识了我们人类自己。

5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我们汉语的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对狼的抵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我们的无知和应试教育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

狼是狗的祖先,狗却与狼势不两立。如今狗已成为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但它从此也失去了独立生存的狼性。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这就意味着狗永远也不能与狼同日而语了。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我们的计划生育造就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的时代什么都不缺,他们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儿子津津有味地听我讲小狼的故事,我却多么希望他能有一点小狼的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

6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与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军事才能。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责任感,使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三十六计中除了美人计外,说不定其余的三十五计都是人跟狼学的。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在大西洋海底的潜艇绞杀战,解放军出奇制胜的穿插分隔包围战术都是狼群战术的一种。中华民族就是缺少一点点的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能扫荡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才会有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中华民族在历经磨难,在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我们每个人都会被迫发出狼一样的嚎叫。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的复兴,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7那一年比一年凶猛的沙尘暴吧,生态已开始失去了平衡。生物的多样性已经被打破,打来打去,打尽了“豺狼”最后遭殃的还不是我们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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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字篇十三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读后感字篇十四

教父的世界里,友谊是通行的货币;忠诚是最好的礼物;缄默,是唯一的规则。

他藐视一切价值,不给警告,不虚张声势,不留余地。教父,就是自己的上帝。

《教父》是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所著的《教父三部曲》之一。它讲述了美国黑手党柯里昂家族的大起大落。起初,唐·柯里昂的小女儿康丝坦齐娅小姐的婚礼汇聚了想要寻求唐帮助的普通人。唐对于朋友的请求表示很乐意帮助,但对于不尊重自己的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在唐拒绝用政治关系帮助索洛佐的生意后,索洛佐心生恨意,联合塔塔利亚家族对唐进行报复行为。唐被放了冷枪,送往有警察把守的医院治疗,二儿子弗雷德里科被送往拉斯维加斯养伤,大儿子桑蒂诺在代为掌权的过程中被自己的妹夫卡洛·里奇联合他人害死,从二战上退役的小儿子迈克尔·柯里昂因暗杀警长和索洛佐被迫流亡西西里。整个家族陷入劣势。

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唐从病床上起来,经历丧子之痛的他并没有颓废,他说:“一个人只能有一种命运。”他通过召开纽约的家族会议,他本着“谈判的关键是忽视所有的侮辱和威胁,一边脸挨了打,就把另一边脸也凑上去。让朋友低估你的优点,敌人高估你的缺陷。”,与杀害自己和大儿子的凶手谈笑风生,为了把小儿子平安地接回家。他割舍了自己的利益。

迈克尔·柯里昂开始执掌大权,学习经营家族生意,力图把家族在纽约的橄榄油生意转移到西海岸。但天不遂人意,唐去世了,这打乱了迈克尔的所有计划部署,新唐的威望和影响力还没有那么大,父亲手里所有的政治关系才完成了四分之三的交接。在巴齐尼——塔塔利亚联盟不断蚕食家族领地,首领忒西奥叛变,彼得·克莱门扎想要从家族分离出去的不利境况下,迈克尔发动进攻,这场堪称完美的进攻的结局是:忒西奥叛变,巴齐尼被艾尔伯特·奈利杀死,克莱门扎解决掉卡洛·里奇。在这场战役中,新唐确立了威信,成为了一位真正的唐。

唐总是用自己的方式尽心尽力地维护自己帝国的子民,在他管理的地方,犯罪率很低。而你要做的就是从心里认定教父是你的朋友,把你的友谊献给他,忠诚于他,然后遵循西西里人的缄默规则。

教父对于我们今天人格魅力的提升和学习对朋友忠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值得细细品读。

读后感字篇十五

教父3看了一个小时左右,我决定收起我看这部电影的步伐,第一部3个小时,第二部三个半,虽然很多看起来蛮累的,但是我拒绝把第三部看完还是因为我不希望看到这个传奇的陨落,这个家族的迷失。我知道,陨落是伟大的人一定会得到的结局,然而我仅想让他的灵魂不朽。

柯立昂给我极深的映像之一,就是在和敌人谈话和下属谈话时要没有表情,内心平和,那样的话别人无法从你脸上探索到你的思想,而桑尼很好的作出的负面的教材,冲脸的一个人。说到桑尼就必须提到汤姆,一个很稳妥的军师,和桑尼完全不可能一起工作,第一部一开始就暴露了他的性格,咱们是文化人,不打架,所以麦克上台后第一次执政就是果断撤掉汤姆的军师之职而让其成为全职律师,我认为如果汤姆仍然担任军师,他肯定要先于这个帮会垮掉,因为麦克在心狠手辣方面更胜他的父亲。和敌人没有表情的时候,在敌人的气场不强大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产生压倒性的优势(例如维多柯立昂和那个乱收钱的--党,本来的一人两百,最后一人五十他也收的眉开眼笑,我也在想那个时候他下定了宰掉那个--党的决心,所以看着眉开眼笑的--党和看死人没什么区别),然而我们需要比我们更强大的敌人,用宠辱不惊的一张脸面对袭来的狂风暴雨。在和属下沟通时,这会给以属下压力,当领导本应该沉如水,当赏当罚都应该保证留足够的悬念,他杀几个人都是这样的,例如麦克杀卡洛里,他安定住他说是让他去旅游,然后刚上车的他就被克里曼莎从后面勒死,其实他可以直接一枪,或许是太恨他了,他毕竟杀了他的亲哥哥,然而尽管如此他和卡洛里在维多柯立昂在世时仍是在一个房间工作。我认为如老godfather维多柯立昂这么精明的人一定是知道了谁杀的他的大儿子,然而自枪击事件和他儿子被杀之后,他已渐然少了教父该有的杀气了,而且他疼惜他的女儿,他爱他的家人,所以他原谅了卡洛里,但是和巴西尼和解确实是审时度势必须要去做的一件事,如果他当时选择和他们死磕,麦克将得不到一些生存空间。老教父心很善良了,但是新教父必须凶残,老教父因病去世,巴西尼就想直接把麦克搞定,然而他们却忘了自己在这个时候是最容易被搞死的,所以他们死了,麦克很没得压力的把纽约五大家族搞定了,而自己近乎没有承受任何损失,因为此时他的整个家族都搬到了其他的州郡。当然在第一部你可以感受一个对比,麦克的霸气前后对比,他杀了毒枭和警察逃到柯立昂村和他那会儿带着妹子参加自己姐姐的结婚宴会一比较,本身他就是一个具有极佳表达能力和想法的人,所以哪怕是把妹子他都把的很有水准,很让人无法拒绝。

第二部很让我觉得是家庭内部的斗争,麦克和他姐姐康妮,麦克和他哥哥佛里多,麦克和他的妻子凯。然而这部却很是明确了家族式黑帮的灵魂所在,当你成为教父,你就不是你自己,你是这个家族的灵魂,并不是说你在这个家族里的岁数很小,你做事会畏首畏尾,我觉得这部很重要,他并非不爱自己的哥哥自己的姐姐,然而他必须为自己的家族负责任,必须对的起柯立昂这个姓氏,而他的姐姐哥哥在后来才明白,麦克必须具有强大的心灵才能承受的住,他姐姐的叛逆和伤害,他哥哥的背叛,虽然我认为他最后杀死佛里多是错误的,然而他终究作出了这样的选择,为了家族,他什么事都可以忍很久,等所有人都快忘了那件事,他却牢记于心,这种人有多可怕不言而喻。第二部的对手是海门罗斯,一个老头子,人精系列,他们两人的交锋真心可以为之叫好,然而显然情感戏码完全压过了这个会演戏的老头子。而他妻子凯要我来说就是一个蠢女人,你不喜欢黑帮你终究选择了,如此果断的堕胎只是因为不想让孩子来到人世间收到荼毒吗?终究还是为了报复和愚昧,我认为孩子是无辜的,而最终两个孩子都没有沾染上黑帮的暗灭,所以我认为这个女人独立的愚蠢,我很讨厌她因为这种女人真的狠烦人,老是认为自己是对的,以为自己想清楚了,实际上只是在某种程度加强了心中的想法,例如厌恶痛恨。然而她终归做到了,两个孩子都与黑帮无缘,如果她够聪明,她应该明白做麦克这种生意必须要牺牲一些东西,例如混进这坛黑水。

也就是桑尼的孩子文森特在大事上面让我觉得很无奈,所以我选择了结束教父这系列的电影观看。教父这系列电影中两任教父都充斥着极为强大的人格魅力,男人都应该如此,突然想起了一句话,老教父说的,小孩和女人可以犯错误,但是男人不行。

读后感字篇十六

《活着》以第一人称的叙述,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讲述了福贵一生经历的喜乐与苦难,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