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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很喜欢书法作文(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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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很喜欢书法作文(优秀17篇)
2023-11-27 03:42:37    小编:夜紫

人生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挑战和问题,总结成为了我们前进的必修课。在总结中,应该有对过去的反思,对未来的规划。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一

我非常爱看书!

现在的我,最爱看的是杨红樱的小说和童话,我还准备开始“苦读”老爸说非常好看的《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还真有些厚,不过,我相信那些历史的事儿一定是非常有趣的。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诗人颜真卿说得对,我们现在如果不勤学苦练,老了后悔也没有用了。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二

记得十岁那年,我去康巴什看了一次书画展,那里的书法作品真可谓是刚劲有力,堪称一绝,让我如痴如醉。我想,假若我能写出一手好字该多好啊。于是,我便决定要学习书法。

一开始练习毛笔字时,心里一直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写好,刻意去规范自己的姿势,结果弄得自己心情太紧张,每次拿笔手都在抖,我的老师看到这个情况,对我循循善诱:“现在只要练好每一个基本笔画,还没学会走,怎么就想飞了?不要太在意字的形体,注意体会写字时的感觉。”老师的这一番话,让我恍然大悟,明白很多,渐渐地,我有了很大的进步。

学书法时,我也曾经半途而废过,因为我没有耐心,总感觉很枯燥、乏味。接连两三个星期没有去上课,后来,我发现书法里蕴含着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你在心烦气躁时静下心来,于是才重新爱上它,每当读到王羲之“入木三分”的故事,就不禁为之钦佩,每当我想放弃时,就会鼓舞自己,像王羲之学习,他是我的偶像!

虽然现在是科技时代,早已发明了钢笔,铅笔,键盘……但毛笔有着不可替代的优点,书法可以陶冶情操、修身养性。

每次看到自己的“作品”心里很高兴。我现在越来越喜欢书法这门艺术,书法练习也是其乐无穷的,它是我休闲的最好方式。现在书法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书法让我的生活更加快乐。“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相信只要我持之以恒的练下去,我的字也会让人赞不绝口的!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三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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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四

我每次走在路上,看着路边的小树向我招手的时候,就会对它笑,这时候,我便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看着姐姐对我笑的时候,也会很高兴,这时候也会特别喜欢这个世界。我每次听着歌,写着我的小。

日记。

老师说每个人应该要学会珍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觉得其他的一切都是这样。以前我的小猫在的时候我总凶它,可是它走丢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它很好,可是它都没有办法回来了。所以我也珍惜我的生命,珍惜这整一个大大的世界。我死了之后我肯定会后悔的。

我姐姐总说,要温柔以待世界,所以我也喜欢对每个人好。所以大家也总看见我就对我笑,我很开心。所以我很喜欢身边的一切。我身边有好多美好的东西。比如总是给我拥抱的姐姐,比如邻居的叫“皇上”的小猫,比如我们院子里的枇杷树。它们就像一根根彩色的线,织成了我的整个美好的世界。

我很喜欢这个世界,很喜欢这个世界的人。我要高高兴兴地活下去,给每个人带来快乐。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五

我喜欢我舅舅的幽默,喜欢我舅舅的风趣,喜欢我舅舅的踏实。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舅舅,我很喜欢你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我们在城市里长大,没有见过农民,对于农民的印象似乎也不是多好的。我舅舅就是广大农民中的一员,但是我很喜欢他,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了!

舅舅从小家境贫寒,没读过圣贤之书,长大后自然就成了农民。因为家里穷,不识字,也就没有媳妇。最后妈妈托了好多人才给舅舅说了一个“媳妇”,可这个“媳妇”是个痴呆人,啥都不会做,还得让舅舅伺候着!家里多了一张嘴,当然也就要多出一分钱,而舅舅又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遇上下雨或阴天床都起不来!可他就是硬撑着支起了这个“家”。

几乎每年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帮舅舅家收麦子和玉米。每次去,舅舅都非常热情,临走的时候,他都要塞给我一件东西。可那时候的我极其不想接近舅舅,因为他一年四季没有条件洗澡,身上有一股臭味;而且我很看不惯舅舅那一双长满茧子的手和那双出奇大的脚,所以妈妈每次带我去的时候,我都要躲在妈妈的身后;当舅舅伸出他那双手要抚摸我的时候,我都会厌恶地把他的手推开,每次都弄得舅舅非常尴尬。回家之后,免不了要受到妈妈的一顿责骂。舅舅每次给我的东西,我不到两三天就扔了,因为我不想要舅舅摸过的东西。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再一次来到舅舅所住的景村镇陶渠村。这次妈妈让我帮舅舅拾核桃,我满口答应了!我想:“不就是拾几个烂核桃吗?这还不容易”。我拿起篮子就往树下跑,开始一个一个地拾起了核桃。刚开始时,我浑身都是劲,只需十几分钟就是一篮子核桃。拾了有多半天的时候,我发现我比刚才拾得慢了,但我还是很努力地拾着。可是到了最后我只觉得两眼闪着金光,在加上长时间的一躬一起,腰也很酸疼;又过了一会,我实在拾不动了,妈妈这才把我带回家去吃饭。回到家里,只见做得是拌汤,我一见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平时极不爱吃拌汤的我,今天出奇地就一口气喝了三碗,还觉得没饱。

晚上,我躺在床上,几分钟就睡着了。这个觉睡得十分香甜,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

想想,我只是拾了些核桃就累成这般模样,但舅舅呢?每天干着各类的重体力农活,一年360天,他都要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汗水滴在地上摔成了八瓣!遇上收麦子的三伏天,每天都要热出一身身的汗水,身上不臭那才怪呢?而落后的农村有时连水都吃不上,就更谈不上洗澡了!

不光舅舅是这样,全世界的农民都这样!他们不辞辛劳,没黑没明的耕耘者,收获着。如果没有他们,那我们吃的粮食从哪里来?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最高尚的人!没有他们,我们就不可能每天穿得暖暖和和的',更不可能吃个饱饭,所以我们一定要尊重农民,也不要浪费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一滴一滴的汗水浇灌出来的,一下一下的镢头刨出来的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老先生描画得是多么入木三分啊!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我的舅舅。我想我是被舅舅的吃苦耐劳深深折服了,我敬佩这样一群劳动者!

我有一个和蔼可亲的舅舅。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他有一颗孩子般的心,我们这些孩子都很喜欢他。

舅舅的身材中等,有一个“啤酒桶”似的大肚子,胖乎乎的,头发齐到耳根,很可爱,像个小女孩似的。我们问他,他就说小的时候淘气,头上磕了个疤,用长头发盖住遮丑,听得我们哈哈大笑。舅舅以前当过兵,他当兵的时候没有这么胖,但退伍以后,不知为什么变得跟“胖熊”似的,可能是为了跟长头发统一吧,哈哈。

舅舅很喜欢旅游,打算带着我们一大家子人走遍“大江南北”,去年夏天,我们去了草原,那里景色优美,晚上就睡在蒙古包里,我跟舅舅挤在一个帐篷里,听他讲他年轻时的故事,别提多有意思了。我问舅舅,为什么草原上都是草啊?舅舅回答:因为草原上的羊多啊,因为有那么多的羊,所以才需要有那么多的草,这样羊就不会饿死了。我们都哈哈大笑。后来舅舅告诉我,草原上草多是由那里的地理因素决定的,是干百年以来形成的。

夏天的时候,舅舅还给我办了乐岛的年票,给我买了一套漂亮的泳衣和一个精致的泳圈,一有时间了就一整天一整天地带着我去玩,有时妈妈说他怎么整天带我去玩,都耽误学习了,舅舅总是那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在舅舅的教育下,我的知识储最有了很大的提高。舅舅还给我讲一些名人的故事,告诉我他们为什么成为名人,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我的舅舅,他不仅带我玩,还教了我很多知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我以后要多跟舅舅学习,做一个有知识的人。

说到我最爱的人,我们往往想到爸爸妈妈。当然,我也爱他们,但我最爱的,还是我的大舅。

为什么喜欢他呢?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他给人一种安全感和幽默感。我喜欢他的臂膀,看起来总是那么结实;我喜欢他的嗓音,让人听起来觉得很舒服;我喜欢他的性格,温柔,幽默。当然,还有他那张帅气的脸。

小时候有一次住在姥姥家,我和表妹还有大舅一起睡。他给我们讲鬼故事,吓得我们直往他怀里扎。也就是那一次我才发现他的胸怀那么宽大,才喜欢的他。

我十岁那年,大舅结婚了。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叫沫沫。每次看到他对沫沫好的时候,我的心里还酸溜溜的。有些吃醋,可他毕竟是人家爸爸呀。哪有爸爸不对自己孩子好的。我只能望舅兴叹,自己安慰自己。

前一段时间,大舅去了深圳,我给他发短信说我很想他,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大舅用了一首很著名的歌名回答我说——大约在冬季。他幽默的话语让我更喜欢他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对人说过“我爱你”这句话。现在,我要把这句话赐给大舅。“大舅,我爱你。”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六

曾经一度有人问我为何对书法情有独钟,不觉日复一日的练习无聊吗?我一时语塞,思考一会儿答道:“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吧。”

忆起小时候,朦朦胧胧的我被带入了一间书画工作室便开启了我的书法之旅。齐肩高的桌子,一双稚嫩的小手写下了横、竖等笔画。从刚开始接触新鲜事物的新奇,到渐渐习惯有书法的陪伴,我一直对书法这项爱好充满热忱,不知不觉中,书法已然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每周五,凭着那为数不多的空闲时光,我总沉浸于书法的海洋中难以自拔一只拿着毛笔的手悬在半空中,眼睛紧凑到字帖的前面,仿佛将王羲之的《圣教序》中飘逸灵动的'字样与神韵经过大脑的记忆复刻到笔下,有时笔也不会停着,在细致入微的观察笔触后反复地在纸上描画着,力求做到一个转折,一个笔意连带都有传神的表达,感受到千百年来古人对于书法这项文化艺术的思考与见解。夜,已深,在书房暖调的灯光下,那一字字仿佛即将跃出纸面,与我进行谧静、深入的思想对话。而我,则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也。写完入眠后,我总会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个字样,棱角分明,清清楚楚。

经久的练习之后,我的书法水平也正以显著的效果提高,这也正是我在书法十级考试中能大显身手的关键因素,面对洁白的宣纸处乱不惊,将原本练习中的小细节完美地刻画在之上,笔尖与纸流畅地接触摩擦着,真应了那“下笔有如神”,待写完后,我缓缓地吁了一口气,沉稳淡定地盖上了沾满朱砂色印泥的印章,远远一观,还真有种“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的意味在。这练就的本领更加深了我对书法的热爱,在修身养性的过程中不断净化着我的内心,在繁重的学业间无形地缓解了我的压力。

但,更为重要的是我对书法文化的热爱促使我对它的执着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七

自从升上五年级之后,我开始爱上旅游,因为旅游能够参观许多景点,得到许多知识,还能够将心得分享给大家,所以我觉得旅游是一件很棒的事情。

我爱上旅游的原因是,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许多观光景点玩,之后我就喜欢上了旅游,因为旅游能够参观许多景点,又能够认识许多自然生态,让生活更充实、更有经验,还能够去当导游,带许多人去参观,去游玩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他人。

记得有一次去明山公园玩时,因为当时下大雨,所以我踩到地上的烂泥巴,整只脚都是泥土,有一次我们去湖山玩g5时,因为速度太快,帽子竟然乘着风飞走了,还有一次因为夏天时,我们去海水浴场游泳,所以我肩膀晒伤,过了一个多月才好,这些事都让我印象深刻,所以我开始爱上旅游,因为每次都会发生许许多多趣味的事情,又能够获得很多的'知识。

我觉得旅游是一件一举数得的的事情,能够获得知识,能够吃遍各种美味的美食,也能够跟家人更亲密,更能够认识海南各种的地形,所以我觉得旅游真是一举数得阿!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八

说起我的字,那可叫过山车呀!以前我的字……现在我的字……,我慢慢道来。

以前我上四年级时,字写的歪七八扭八,老师总说我的字是蚂蚁爬树,逗得同学哈哈大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妈妈也总说让我去练字,可是我死活不愿意。

记得一次我们在考生字,我仔细看我错的地方。这时我看到老师改错了一个字,就想去找老师评理。同桌说:“我看看哪个错了?”我指了指错的那个字,同桌皱着眉头说:“你写的字连我这个‘近邻’也难看清,更别说老师了。”经过这一件事,我要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字练好。

我回到家里开始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一本很旧的字帖(这不是因为我家穷,是因为我之前拒绝练字。)便开始了练字,我在家里练的不过瘾,就把它拿到学校去了,老师看到我在练字,感到很欣慰,对我鼓励着说:“郭远亨,老师看到你在练字,这让我很高兴,你以后要好好努力,你一定会把自己写好的。”我脸一红,对老师说:“老师,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努力的。”

我把一本字帖练完以后,妈妈就给我报了,我书法培训班,在那里我每天肯定是最牛的,最坚持的自己好的那个人。经过一段时间后,我自由了很明显的进步。老师的鼓励,父母的赞扬,同学的帮助,在我心中都成了我写好字的动力。

通过这次练习书法,不仅字写好看了,我也懂得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只要努力,所有困难的事情都会完成。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九

我喜欢画画,坐在学习桌前,一个人静静的在雪白的纸上画出可爱的小猫、调皮的小狗。

我喜欢游泳,我叫齐所有的小伙伴,当她们到来时,我纵身一跃,跳进了泳池里,和她们快乐的玩耍。我喜欢天上飘忽不定的风筝,它们各式各样,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它们有雄鹰的、蝴蝶的、鸟儿的、它们像夜空中的星星数也数不完!

我喜欢音乐。一个人拿着手机,坐在沙发上,静静的听那优美的音乐。

我喜欢夏曰的雨天。拿起一把椅子和一本书,坐在家门口的房檐下,一边看书,一边听那“滴嗒嘀嗒”的雨声。

我喜欢冬曰的雪。在静静的夜晚无声的飘落,汽车在雪中那咔咔的的响声,美妙极了!

我喜欢花,在山坡上开满了那不知名的野花,它们在春天绽放,为大自然增添了一份色彩!

我喜欢秋天里的枫叶。它们个个都好像喝醉了酒,每个都涨着红彤彤的脸……我还喜欢那连绵起伏的芦苇丛,它们挤在一起,像一张绿色的毛毯,让我看了都想去躺一躺!

我热爱生活,我也喜欢在我心目中充满那么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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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一

“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喜欢钢琴了吗?”

秋。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也就在那个秋天,我喜欢上了钢琴。

“真的喜欢?”“没错。”“坚持吗?”“坚持。”

当时的我,脑中想的,都是如何说服父母帮我买钢琴,也就没有仔细考虑这些问题。

很苦的,毋庸置疑。钢琴首先是练手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是半个小时,为此,手背都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撕裂的感觉,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酸胀不已。灯光照射于琴键上,每天几个小时的练习,动摇了我,我流下了眼泪。但我不愿放弃,因为童年时的那些承诺,更因为始终铭记于心的那个梦,我坚持了。

因而,我在这份喜欢与向往中演奏。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二

公园里有许多景物都十分优美,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在炎热的夏日中亭亭玉立的荷花。

夏日的烈日烘托着大地。一眼望去,水中立着几位眉目清秀的少女,它们姿态万千,有的还在含苞待放;有的绽开了两三片花瓣,睁开了眼睛;有的花瓣全绽开了,一个金黄的小莲蓬便露了出来……当一阵风吹来,平静的“大镜子”上几位穿着粉红色舞裙的荷花小姐便跳起了优美的舞姿,让清香满池。

初夏来临,荷花总是抢在第一个钻出平静的湖面,虽然只不过是一个尖尖的小花苞,却还是招引来了一只只飞累了的小飞机——蜻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它们落到一朵朵才露尖角的荷花上,垂下了两对轻盈的翅膀,如痴如醉地欣赏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嗅着她们淡淡的清香。这些少女可真是让人眼明神爽呀!

当然,在我读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诗句后,我便对这朵朵清秀的荷花有了新的认识。它不像迎寒绽放的菊花那么的坚强,不像金灿灿的迎春花那么引人注目,更不像芬芳醉人的`桂花那么沁人心脾,但她却是那么的高洁。虽说是从黑乎乎的淤泥中钻出来,而当它抬头时却是那么的洁净,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清新,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它不受任何人的影响,俗话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这句话用在它身上却不适合。

我爱荷花,我真想做一个像荷花一样高洁的人!

精彩点评:对于荷花的美,小作者花了很大篇幅去极力渲染,动静结合,侧面烘托,这已让我们为之沉醉!但小作者却自然将笔锋一转,来展现荷花的高洁、脱俗,让这优美的形象更多了一层意蕴!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三

我有一个可爱的妹妹,今年5岁了。她,白里透红的小脸蛋上长着两条长长的眉毛,一对水晶般的眼睛,小巧秀气的鼻子下面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只要她一笑,嘴的两边就会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

周末我和妹妹一起去吃饭,她不会用筷子,就用她的小手抓着饭吃进肚子,不一会儿她的小脸就像小花猫一样,大家看着都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候她不好好吃饭,到处乱跑,我总会端着碗拿勺子一口口喂她饭,每次我喂她她都会把嘴巴张的大大的,看她像小老虎一样把饭吃掉我心里开心极啦,觉得当姐姐真好。

尽管我的妹妹那么调皮、淘气,可是我还是非常的爱她,因为她可爱,聪明的样子更惹人喜欢。我希望我的小妹妹快快成长,我们要一起度过快乐的童年,一起慢慢长大。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四

大家好,我叫李振鹏,我已经7岁了。我是一个很有主见且非常有礼貌的小男生,大家都很喜欢我。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爸爸妈妈、奶奶、爷爷、外婆、外公,还有很多很多哥哥姐姐……我的兴趣很多,有下象棋、游泳、跆拳道,旅游、其中最喜欢旅游,但是跆拳道是我的强项。爸爸带我去过很多的地方,我见过得东西也最多,知道我喜欢旅游最大的原因是什么吗?哈!是因为我喜欢住漂亮的酒店。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就是其实我最最喜欢玩电脑游戏及去反斗乐园玩赛车,这个是不能告诉妈妈的,因为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我的故事还多得很,以后你们再我的文集里再慢慢认识我吧,先这样了。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五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六

前天,是新年的第一天——元旦!

在前天,街上到处都充满了喜庆的气氛;每户人家里,都在庆祝着新一年的到来。

前天,我走在万荣的马路上,只见家家小店都有着活动:饭店上是买够x元送x元,商店里是买x包送x包,或打x折出售。每家每户的窗户里,都充满了喜庆的.气氛:小孩子们又蹦又跳,脸上充满了快乐的笑容;桌子上摆满了丰富的食品和零食,一家人和客人在一起亲密的唠嗑。晚上,电视节目里大部分都有庆元旦的晚会,中央6台还也以播放了建国大业这部电影呢!

元旦,意味着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元旦,意味着我们又长大了一岁!我喜欢元旦这个节日!!

我很喜欢书法作文篇十七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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