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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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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汇总14篇)
2023-11-11 23:49:47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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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一

尊敬的红江厅长、海生处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代表平泉市四个班子,诚挚欢迎省、市领导来平泉指导农村宅基地工作,我们将以这次调研督导为契机,按照大家提出的意见和领导指示精神,梳理问题、完善不足,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

平泉市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辖15镇、4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241个行政村、11.7万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1.36万人,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83.4万亩,签发《合同》99788份、颁发《权证》98250本、占应发量的95.2%,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2018年底,我市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环节任务,探索建立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等多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今年一季度,我们与平泉农行、中农信达合作建设“农村经济综合服务平台”,计划6月份开启农村“三资”线下线上远程服务。

按照要求,我市于20xx年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职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近期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机构改革。

方案。

〉的通知》(承办字〔2018〕54号)文件精神,在平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指导农村宅基地布局、分配、使用、流转、管理等改革和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今年4月2日,市编办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平机编办〔2020〕10号),明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4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农村宅基地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3名划入农经办,局机关配置2名行政(参公)身份人员从事农村宅基地执法,共5人。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冀农字〔2020〕1号)精神,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深化乡镇改革。

方案。

〉的通知》(承办字〔2020〕13号)要求,我们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执法职责下放各乡镇政府,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依托审批服务大厅多部门联审联办,各村助理或村会计协同乡镇开展宅基地管理与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宅基地矛盾纠纷和违法行为。

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工作顺利开展,转发部委、厅局文件5个,网络培训乡镇、村组干部562人(次),督导乡镇、村组开展宅基地摸底调查2次,核实农村宅基地115420处、面积55758.92亩。其中,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0183户,闲置宅基地3481处、面积1595.95亩,长期无人居住住宅6739处、再利用住宅820处,出租给他人用于日常居住的有705处,用于发展民宿经济、乡村旅游、养老、康养等项目79处,出租给企业、个人用于仓储、发展手工业等用途29处,其他用途住宅7处。

目前,我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科学设置了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内容,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的宅基地用地指标,梳理出893户农民需要新批宅基地、占地267.90亩。我们起草了《农村宅基地与农房管理办法》,以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为基点,通过指标腾退、易地搬迁、流转交易、股份合作等方式解决不同乡镇、村组之间宅基地布局和指标需求不平衡问题,通过“五类”村庄规划保障宅基地合理审批和实现农民“户有所居”问题。现在,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征集意见。

由于历史、文化、继承或建新未拆旧等原因,我市农村一户多宅、闲置农房(宅基地)、超标准占地建房等现象还存在。调查发现,我市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户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17.5%;因易地搬迁、子女婚嫁进城购房形成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占农村宅基地总数的8.9%,闲置和空置面积占宅基地总面积的6.1%。这些相对于893户农民需求新批宅基地,指标紧缺和闲置浪费问题还很突出。由于农村宅基地审批容易且无价,农户取得宅基地后,对应户籍人口全部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现象突出,农房搁置多年无人居住,个别已不符合安全标准、形成危房。但是,在空闲宅基地(房屋)退出、翻建、流转过程中,因当前宅基地政策制约致使农户和村组粗放管理,造成荒废。农户向村组集体申请批建宅基地容易,但是村组集体收回宅基地政策依据不足,更无法参与宅基地拆、迁、占产生的增值收益,导致农村宅基地财产性能体现不充分和集体所有权的“虚置”。所以,农村宅基地闲置利用和有偿退出将是我们下步农村资产盘活的重点,也是探索推进“中心村”建设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心。

我们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和乡镇农村宅基地机构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利用考察学习、培训指导、联合办公等方式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健全机制、示范引领、创新服务等方法强化办事效率,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针对农村宅基地改革利用,我们探索打破原来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束缚,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集中保障80个中心村建设,在维护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及房屋财产权的基础上,打通宅基地所有权限制,破解返乡创业和“新民居”建设难题,拓展宅基地(农宅)流转和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技术、人员进入乡村、服务“三农”,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精神,落实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加快我乡文明小康村建设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将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我乡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两委成员、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受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等。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

一、由***同志宣读《***》。

二、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由乡党委副书记***同志传达《中国共产党刘楼乡委员会、刘楼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明小康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刘楼乡委员会、刘楼乡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小康村的实施意见》。

四、由***同志对村级工作实行千分制综合考核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五、由村干部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做典型发言。

六、由乡党委书记***同志做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同志宣读《***》。

第二项议程:发奖。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先进单位:下王、黄庄、邵街、辛海。

2、林业生产先进单位:徐老庄、李大庄、鲍楼、辛海、陈庄。

3、畜牧工作先进单位:前岗、后岗、刘楼、孔庄、苑村、徐牛村、粮所。

4、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先进单位:侯村、吴堂、天庙、邵老庄、罗庄。

5、种植大户:下王:杨培振。

6、养植大户:前岗:林宪全。

徐牛村:徐贵臣。

徐老庄:徐西超。

7、文明街建设先进单位:黄庄、刘楼、邵老庄。

8、村庄建设先进单位:邵老庄、徐老庄、黄庄、鲍楼、上王。

9、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徐老庄、梁村、乡中学、鲍楼、下王、辛海、邵老庄、后岗。

10、刘楼乡纳税大户:赵淑奎、赵淑文、刘太宽。

11、先进党支部:

12、致富示范标兵:

第三项议程:请乡党委副书记***同志传达《中国共产党**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明小康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共产党**乡委员会、刘楼乡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小康村的实施意见》。

第四项议程:由***同志对村级实行工作千分制综合考核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第五项议程:由村干部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做典型发言。

1、请村干部代表发言。

2、请机关干部代表发言。

第六项议程:请乡党委书记***同志做重要讲话。

刚才,对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希望受彰奖励的同志要再接再厉,争取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其他同志要对照先进找差距,力争2006年跨进先进的行列。各村的同志要根据*书记传达的文明小康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照工作千分制综合考核细则,把村里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文明小康村建设。

*书记全面总结了我乡20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分析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我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全乡上下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定不移地把加快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集全民之智,举全乡之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借鉴一切有益经验,掀起农村发展高潮。希望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张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三

前卫镇地处江川中部,距县城5km,位于东经102゜37′44″-102゜46′45″、北纬24゜17′58″-24゜25′00″之间,东临星云湖、南邻大街镇,西与九溪镇、玉溪市、安化乡接壤,北与江城镇毗邻,总面积8947.22公顷。全镇共辖杨家咀、业家山、渔村、前卫、庄子、石河、后卫、周官、小街、赵官、柏池古11个村民委员会,51个自然村,70个村民小组。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48565人,其中农业人口43235人,总户数17295户,其中农业户13902户。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化,差异明显。

前卫镇中部为平坝,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是前卫镇粮、菜的主要产区,也是工商企业聚集地带;西部为山区,面积较大,其他土地面积多,利用类型多样化。

2、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

西部大部分耕地土层薄,保水保肥能力差,产量低且不稳定。其他土地虽然面积大,但多为裸岩地及田坎隙地,很难开发为耕地,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1、非农业建设用地无序扩大,土地利用率低。

前卫镇的企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用地盲目扩张,耕地不断被占用,部分村庄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补充耕地压力大。

前卫镇交通方便,近些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大增,建设占地较多,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占补平衡压力大,供需矛盾突出。

1、少数村组干部,工作不深入,覆职不到位,法规政策不学习、不宣传,导致自己变为法盲干部,致使非法拍卖、非法罚款的现象存在,影响管理工作。

2、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土地权属不清,总认为承包田就是自己的,加之我们的干部不敢说、不敢管,及时违法占地就在身边,也不制止和管理,总认为是国土分局、镇政府的事情,导致违法占地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

3、监察力度不够,发现问题较为缓慢,问题一出现就是难度加大,没有处理在萌芽状态。

4、下村干部对土地问题重视不够,及时知道违法占地也不报也不制止,怕得罪人的思想依然存在。

5、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管理的矛盾交织在一切。(97年以前集体非法买卖的和96年以前县政府审批的,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扰乱了管理的秩序。

6、拆除重建后,村庄规划管理跟不上,出现超占行为,影响通行、排水、采光,墙体关系、开门等引发的纠纷多。

7、农村的厕所窝、烤房、畜槛等用地改变用途难于管理,导致农村违法占地无法监管。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四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花园乡于2019年3月全面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就全乡12个行政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利用情况,包括宅基地界址及权属、面积、用途、房屋结构、层数、完好程度及常住人口、户年龄结构、是否一户多宅、是否具有农村宅基地腾退潜力等数据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成效及有关试点做法。

报告。

如下:

花园乡位于东至县城南24公里,行政区域面积2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412亩,总人口12285人,农业户口9453人,人均耕地2.37亩。东与祁门县新安镇、江西省浮梁县李家坪、西湖乡接壤,西南、北面分别与东至县官港镇、尧渡镇、葛公镇接壤。2007年行政区划调整时马坑乡和花园里乡合并为新的花园乡。2009年10月正式更名为花园乡。现有12个行政村。东南高山连绵,西北丘陵纵横,尧渡河上游支流分布全境。县乡公路与206国道相接,安景高速穿越全境。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迅速成立以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以各联系村领导为组长,各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12个村级工作组,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各村民组组长深入一线,形成乡、村、组三级党员干部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19年3月27日,市、县勘测人员正式进驻花园乡开展调查工作,在各村工作组的大力协助下,利用“数字东至”航测成果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花园乡所有分户信息及各户年龄结构基本信息,内业数据采集与外业实地勘查同时开展,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于2019年5月13日如期完成数据汇总,形成了最终调查工作。

报告。

二、调查工作主要成效。

经调查,全乡12个行政村共有宅基地数量4332宗、宅基地总面积101.6484万平方米、农房建筑总面积92.74万平方米、户数3799户、常住人口数9453人、户均占地面积267.57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244.12 平方米、人均建筑占地面积107.53 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98.11平方米、一户多宅549户。

经过实地调查和数据汇总,此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体现在:12个试点村共腾退宅基地总面积112.59亩,腾退总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腾退建筑占地面积0.59万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宗地占地面积194.19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建筑占地面积100.37平方米。

三、调查工作成效经验总结及实际运用。

(一)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营造山清水秀的乡容村貌。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花园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试点范围内影响村貌、权属模糊的违搭违建、附属房、无功能房进行清查整治,以有效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胡村、南安、桃源、栗埠4个村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目前,4个村拆旧区、建新区的土规调整工作完成65.4亩,农村风貌整治百余户,乡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花园乡将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同时,利用试点工作中腾退的建设用地存量,大力推进农村娱乐、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提升生活品质,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精神面貌。

(二)与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花园乡在试点工作中,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腾退的老旧闲置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作为增减挂钩指标,一方面增加土地利用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有效消除“空心村”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有力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目前,全乡16个增减挂钩项目点已全部结束,复垦土地面积69.07亩,2个项目点正在施工。下一步,花园乡将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整体规划,持续推进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等土地复垦项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前,花园乡已上报2020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15个,涉及面积60余亩,上报新增耕地项目地块94个,涉及面积360余亩。

(三)与乡村旅游资源相结合,使全域旅游焕发新生机。

花园乡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在此次试点工作中,对辖区内源口、南溪、合步、桃源等村闲置面积较大的老旧民居、古村落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明晰了资源现状,为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有利支撑。目前,位于桃源村投资1.5亿元的“仙寓桃源民俗体验旅游风情园”、位于合步村上门组、下门组占地30余亩的“诺亚康州花园度假村项目”等一批主打“人文、绿色、生态”的旅游开发项目利用现存的村落资源正在有力推进。下一步,花园乡将紧紧围绕人文、历史资源丰富这一优势,重点发挥南溪古寨的旅游肌理效应,结合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和历史文化名村项目,对古寨村落布局,空间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结构加以保护,重点整治村内街巷、石阶、水井、古桥等公共活动空间,有计划维修金氏宗祠等古建筑,以保护古寨的民风民俗为切入点营造浓郁的乡土文化氛围,使南溪古寨成为辐射整个东至县域的精品旅游品牌,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景观群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四)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富民增收。

通过此次调查试点工作,部分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老旧房屋得到清退清理,在实施复垦项目后增加了耕地保有量,土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优势,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如新塘、胡村、双河、南安等村结合增减挂钩项目,整合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金银花、黄精、黄蜀葵、食用菌等中药材及经济作物种植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花园乡将继续整治和利用土地资源,走集约利用的路子,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因地制宜,规范和引导经济作物的种植,通过技术服务、产业帮扶等方式努力实现增产增效和群众增收。

四、问题及建议。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花园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积极对调查成果的应用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突出,占全乡户数14.5%,宅基地超占面积问题仍然存在;花园乡为山区乡镇,宅基地零散分布,空间规划调整难度较大;腾退土地开发利用需大力整合和规范,且经济效益不够明显等。

几点建议:

(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占等问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鼓励和安置措施,采用劝退和自愿退出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退出多占宅基地;严格规范宅基地使用,严把申请关口、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统一空间布局,探索宅基地专项规划。本次调查中发现农村宅基地零星分布、随意建设依然存在,新建房屋多建于道路两侧,甚至占用耕地。针对此问题,建议上级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庄的科学布点,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废弃地、闲置地,编制宅基地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宅基地。

(三)整合腾退土地资源,分类开发利用。对于宅基地腾退后的土地,可以采取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加以整合,多种方式综合利用。一是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既可以缓解政府用地指标压力,还可以增加耕地保有量,引导群众因地制宜予以耕种,增加收入;二是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腾退的老旧房屋和村庄多带有时代烙印和乡土特色,可以加以修缮和开发,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三是因地制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促进富民增收;四是推进公共设施建设,结合村庄布局规划,利用腾退的土地建设休闲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使乡容村貌焕然一新。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现将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为了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各乡镇要有相关的农业部门(农业综合服务站)同资源管理所来负责相关的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我县于4月3日通过内网对各乡镇发了《关于及时解决村民建房问题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农村宅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当前村民建房申请的人数情况。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职能。为学习借鉴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由石现总农艺师带领农经团队共3人于20xx年4月7日进行一天的实地考察学习。

农经机构改革不彻底和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机构改革的结果导致经管职能弱化,意识淡化。经管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农业农村局行使,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由于经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并未划转,而省、州、县布置工作又脱接,导致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加上乡镇没有经管人员,出现农经工作无人做事、没人理事现象,履行职责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

三、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5月14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内容,5月20日草拟了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变目前的状况,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

根据州农经站里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全县12个乡镇已收到11个乡镇的数据,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户,其中最多是花垣镇93户,麻栗场还未上报,根据实地对两个乡镇(双龙、石栏)调查走访,共走访17户,其中已办理审批手续2户,其他均为办理中。

五、下步工作建议。

1、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农经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全县统一方案。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六

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联合交通运输、农机、教育、交警、综治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广经验做法,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2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全县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量化考评体系,县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职责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落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要按照《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交安〔2019〕10号),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运行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由辖区乡镇统一管理,确保人员、经费、责任到位,保障劝导工作高效运行,通公路的行政村应建立劝导站(点),按照每村不少于2人标准配备专职或明确村组干部兼任劝导员,劝导员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积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和交通安全防灾防损活动予以支持。(县财政局、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

(五)优化城乡公安交警警力配置。坚持国省道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与农村公路管理并重,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行“派出所与交警队合治”,实现乡镇公安派出所与辖区交警实现能融合,统筹抓好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公安派出所为乡镇道路交通执法主体,在县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及交警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县公安局负责落实)。

(七)深化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共治。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联合交通运输、农机、教育、交警、综治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队,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鼓励农村干部、护林防火人员及学校教职人员等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交警队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

(八)扎实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县政府要定期组织对交通流量较大的乡镇、农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和农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要道等重要点段进行摸排,科学制定交通安全劝导站布点建设计划。对重要点段未设立劝导站的要进行补建,消除管控盲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各乡镇政府要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明确每月开展劝导不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时段必须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七必上”等原则。劝导勤务制度要在每个劝导站上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县公安局配合)。

四、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

(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探索实施差异化的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开展竣(交)工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十一)深入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及时推动治理。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县乡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乡镇政府要会同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马路农贸市场、占道摆摊、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公安部门要借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理念,加强穿村过镇、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国省道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要实现警示桩、让行标志牌、减速带、交通信号灯、打通视线盲区等“五小工程”全覆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应建尽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五、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十三)突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农村道路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拼装改装、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常态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通往农村田地、果园、养殖场、农贸市场、厂区工地等重点路段以及早晚出工收工、赶集庙会、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执法管控,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四)加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动态掌握农用车底数,定期分析研判农用车交通安全形势,强化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落实)。

六、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工作合力。

(十五)统筹发展农村客运服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采用定线班车、区域经营或预约响应、提高发车频次、优化停靠站点等多种方式方法,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十六)加强农村班线客运风险防范。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道路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落实)。

(十七)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十八)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机耕道路农机事故的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七、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

(十九)加强农村公路视频监控建设。要加大农村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投入,以农村劝导站、事故多发路段、平交路口等部位为重点,设置视频监控和违法取证设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并实现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暨“雪亮工程”平台的联网共享。要充分整合各相关部门、社会公共区域涉及路面交通的各类资源,强化联网共享应用,加强农村公路视频动态巡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用,加强信息共享,为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风险评估、流量监测、违法查缉、事故预防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水平。要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数据录入、隐患上报、精准指导、劝导考核、安全宣传一体化运行机制。(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八、着力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一)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乡政府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尤其是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二)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乡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活动(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做到“六个一”,即:农村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栏,每季度至少上一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三)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乡要加强执法劝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地农村地区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9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8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汽车乘车人(包括后排)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九、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二十四)严格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建立农村道路亡人交通事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全面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判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市场主体加强隐患整改、堵塞管理漏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肃倒查责任。(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七

    为贯彻落实好宿松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松农秘【2020】98号)和松农工办【2021】13号《关于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迅速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宅基地管理。

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主动作为,尽职尽责,把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2、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我乡运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法规政策,目前,已发放宣传册2000本、宣传海报500余张、宣传横幅含led显示屏76条、宣传视频60条、宣传短信5600条、召开乡村两级会议36次、出动宣传车50次。让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真正明白宅基审批管理怎么办,哪些不能办,特别是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努力筑牢思想防线。另外,我乡利用每周一工作例会的时间对乡、村干部进行宅基地审批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厘清审批流程和思路。

3、健全审批服务机制。

迅速落实“一站式“服务机制,设立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一站式“服务窗口,组建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构,明确了专人及时受理农民建房申请和审批;二是严格落实部门联审机制,乡受理农村村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后,及时组织乡建设站、自然资源管理所按时完成联合审核。

一是部分农民自建住宅用地面积过大。住宅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民建房户型随意性大,有的仿造别墅式样建房,这些都占用了大量的宅基地。

二是存在“一户多宅”现象。有的是一子两户,有的是建有新房不拆旧房,还有的是城里、村里都有房子。

三是宅基地需求量大。有些农户子女比较多,结婚分户后需要建房,导致原宅基地面积不够用。

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和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和巡查管理;压实管理责任,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持“零容忍”,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出现新增建法建设用地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八

同志们:

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召开全区农村宅基地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全区宅基地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宅基地审批暨查验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驻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分管副主任,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同志宣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请王区长作重要讲话。

下面大会进行第一项,请同志宣读《**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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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进行第二项,请*区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

・・・・・・・。

同志们:“颁布实施《**区宅基地管理规定》,搞好全区宅基地调查,进行宅基地土地证发证、换证工作”是区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1件实事之一。刚才,()区长就宅基地审批和查验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区长的讲话既有形势分析,又有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论述深刻,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区依法规范宅基地管理秩序,如何解决宅基地问题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区长的讲话精神上来,深入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再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提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宅基地审批和查验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区长讲话精神,认真做好《**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关于宅基地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把文件精神吃透,以确保此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二是要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和三个文件传达到每家每户,让大家明白宅基地审批和查验的意义和各项规定;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有关宅基地政策,做好、作细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

三是要立说立行,迅速行动。会后,各街道、各社区要抓紧提报宅基地审批的相关材料,国土资源局要迅速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无房户、特困户审批宅基地。本周周六、周日**、**、**国土资源所要照常上班,受理各街道、各社区的申请材料。

同志们,此次宅基地审批和查验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大家必须切实增强压力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立足真抓实干,树立不干不行,干慢了不行,干不好也不行这样一个决心,正视困难,凝心聚力,积极动员起来,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0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我区为新一轮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其中河北省有4个,分别是邯郸市峰峰矿区、邢台市信都区、定州市、平泉市。下面就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对于显化宅基地权能,盘活农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激活宅基地蕴含价值、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什么要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

“两完善”是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

“两健全”是: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

坚持“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的原则,实行“一个号令”、“一把尺子”管到底的工作机制,通过宅改退出宅基地4.12万宗4946亩,释放了大量存量土地,彻底消灭了空心村,保护了有限耕地资源,实现了转移人口市民化。

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保权”的工作方针,通过采取多元合作+农旅融合、古村保护+文化创意、古宅利用+乡村旅游、农房激活+研学基地等多种模式,引进开发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项目42个,盘活利用宅基地2.11万平米,实现了闲置资源从无价值到有价值再到高价值的转变,推动了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

坚守“三条底线”,按照统规自建、统规联建、统规统建的方式,实行法定无偿、跨区有偿、节约有偿、超占有偿和有偿退出制度,引进第三方合作建房,建立了宅基地共建共享、房地置换、置产经营、抵押融资等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约1.7万亩,取得农民、集体、政府、社会多方共赢效果。

落实“一户一宅”基本制度和法定面积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将有效制约未批先建和违法用地。借助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空心村治理,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有效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改革打开发展空间,加快产业导入,推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推动“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推进,探索农村房地抵押贷款办法、宅基地有偿退出使资产变成资本。改革将激活市场要素,充分挖掘宅基地潜力,使得乡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有稳定渠道,促进新农村发展。“一户一宅、多占有偿”的政策举措的实施,将使群众获得政治上的公平。

按照《河北省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工作从2020年9月开始,到2022年年底结束。总体上分为4个阶段。

成立三级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开展宣传培训、宅基地信息调查、编制村庄规划、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团结、具有代表性且积极性高的乡镇进行先期试点,初步形成相关制度。

总结先期试点工作经验,在辖区内全面铺开试点工作,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不断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完善宅基地审批、使用、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2022年9月底前,全面系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和经验材料,报省委、省政府。

两办”加强督导,定期通报;

书记亲自调度,传导压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成立专班队伍。区专班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都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旅局、区委办、政府办等单位组成,明确12人集中办公,各乡镇比照区专班,明确3-4人的集中办公,各级专班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确保自上而下统筹联动。

实施改革,规划先行。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采取外业和内业调查相结合方式,全面查清宅基地数量、布局、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台账。对历史上形成的各类宅基地问题进行系统排查摸底,逐一建档立册,提出相应的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细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具体办法。依法依规加快宅基地登记颁证,2020年底前登记颁证率达到100%。

加强经费保障。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及拆迁补偿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等涉农项目资金,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村干部业务培训。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改革指导组,对试点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及时解答有关问题,按照试点任务为制度建设提出建议。建立激励容错机制。政府出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容错纠错办法,鼓励在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在职务职称晋升方面,向参与改革的干部倾斜,对于成绩突出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强化督导落实。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区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建立定期交流、调度、督导通报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著有成效。

制定相关政策。工作中找到关键点,抓住突破点,从区级层面加速推动、乡镇级层面创新探索,村级层面抓好落实,完善制定《信都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信都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手册》等富有我区特色的政策文件和操作手册,稳慎推进。探索创新试点。按照我区城郊、环城区、丘陵区、深山区不同地域特点,前期从美丽乡村、民宿经济、空心村治理等方面先行重点谋划的10个村开展试点,打造一批改革亮点村,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目前,农业农村局正在对各乡镇上报的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

建立联动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全力推动改革。负责组织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考核。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报告,新闻发布、经验总结、典型树培等。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进度通报。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推进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颁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职责依法查处非法占地行为。负责住房建设的指导,做好农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并引导使用农房建设标准、导责等。负责试点工作统筹协调,牵头做好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探索和体系队伍建设。牵头解决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群众信访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牵头制定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金融优惠政策,做好农房抵押贷款工作。牵头制定农村宅基地流转、交易、使用权抵押等方面政策。负责提供空心村治理、宅基地相关建设项目等方面政策支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改革。负责在农户分户、纠纷调处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籍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负责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精准扶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整合民政项目资金支持改革。负责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法律支持。负责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资金保障。负责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利用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发展农宅合作社。负责对放弃农村宅基地的农民提供好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助推改革推进。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工作。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十

面广量大,乡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乡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也是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规划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未批先用、乱占滥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市村镇建设中逐步显露出来,这不仅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侵占了良田,扰乱了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影响了村容村貌,而且会产生宅基纠纷和土地资源浪费,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给乡村社会稳定和农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对于有效节约集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乡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要把加强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作为关系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规划和。

计划。

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经批准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应当予以公告。

(二)按规划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各地要严格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引导乡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

计划。

地逐步向中心村集中,并与村庄改造、土地整理相结合,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符合规划原有村庄范围建设住宅,要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规划确定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村民联户建设多层住宅,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住宅小区,不再审批宅基地,不再以私人建房形式还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三)加强乡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乡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其农用地转用计划主要通过与乡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挂钩解决。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使用。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则必须纳入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

三、明确界定乡村宅基地使用对象、标准。

(一)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明确乡村宅基地使用对象。乡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使用宅基地:

1本村村民无宅基地的。

2因国家建设搬迁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的。

3灾毁和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村镇改造需要搬迁的。

4原宅基地户平未达省规定的标准且确实不够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建住宅的其他情形。

乡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4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未落实占补措施的。

5申请人将户口迁入本村。未履行村民义务的空挂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规范乡村宅基地流转范围。

(一)乡村村民因继承房产形成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进行流转。对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其通过流转取得的房屋不得重建或扩建。应予拆除,退还土地。严禁城镇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或以购置房屋为名变相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3乡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遗留的宅基地以及乡村五保户去世后腾出的宅基地;

4自依法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建的宅基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除外)。

5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收回的宅基地。

因村庄改造、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原因收回宅基地的应由建设实施单位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能复垦的要恢复耕种,对依法收回的空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能复垦的由村委会作村预留建设用地,安排住宅或其他建设用地。

五、规范乡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乡村村民。

(二)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宅基地的使用。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将会议记录及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

(三)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县(市)应将宅基地审批情况按年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和年度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乡(镇)要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认真履行职责,逐步推行“三公布、三到场”制度,即:公布土地利用现状图、公布村庄规划图、公布经批准的建房户名单,批前现场勘测定界、批后现场放线划界、建成后现场检查验收。

应当在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乡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村民原依法批准使用的宅基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应主动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买卖、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宅基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逾期不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公告注销。

界址清楚,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证书定期查验制度。土地登记必须做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无争议纠纷”实现以证管地、持证用地,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村民建住宅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发挥地籍档案核查、跟踪管理、纠纷调处等基础性作用。

七、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垦多少”原则,乡村村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占多少。由所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也可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当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乡村村民进城使用国有土地建住房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的应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乡村村民因经营需要占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房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依法缴纳有关税费。

八、妥善处理乡村村民建房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对乡村村民已办理建房用地手续但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按照尊重历史。其超出部分,应通过实施村镇规划、调整居民点、更新改造等途径,逐步过渡收归集体。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宅基地许可条件和限额标准但未经批准建房的经申请准予补办用地手续;对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不符合建房条件擅自建住宅的应依法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二)乡(镇)村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一户多宅的每户保留一处符合标准的宅基地。

(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制和国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管理用地、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乡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件教育群众。

(三)规划部门要抓紧科学编制村镇规划。认真做好宅基地选址和规划手续审批工作,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

(四)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管理。

(五)司法部门要积极支持相关部门执法。维护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秩序。

(六)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责。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严格村民申请审核的第一道关口。

(七)行政区范围内乡村宅基地由市人民政府发证。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八)乡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住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十一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为了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各乡镇要有相关的农业部门(农业综合服务站)同资源管理所来负责相关的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我县于4月3日通过内网对各乡镇发了《关于及时解决村民建房问题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农村宅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当前村民建房申请的人数情况。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职能。为学习借鉴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由石现总农艺师带领农经团队共3人于2020年4月7日进行一天的实地考察学习。

农经机构改革不彻底和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机构改革的结果导致经管职能弱化,意识淡化。经管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农业农村局行使,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由于经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并未划转,而省、州、县布置工作又脱接,导致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加上乡镇没有经管人员,出现农经工作无人做事、没人理事现象,履行职责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

三、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5月14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内容,5月20日草拟了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变目前的状况,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

根据州农经站里文件要求对2020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全县12个乡镇已收到11个乡镇的数据,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户,其中最多是花垣镇93户,麻栗场还未上报,根据实地对两个乡镇(双龙、石栏)调查走访,共走访17户,其中已办理审批手续2户,其他均为办理中。

1、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农经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全县统一方案。

2、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会议,并培训到乡镇和村相关工作人员。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十二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处置。针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

要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十三

以“x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锚定茶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2022年工作汇报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x县认真落实《x省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电商公共服务、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流通、电商培训、电商市场运营、电商产业集聚、电商脱贫帮扶七大体系的工作目标,务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工作路径明晰。

委托x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院对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和细化,在方案中结合x产业特色、发展现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针,明确了相关的建设项目,并对资金分配进行了规划。

(二)调研学习充分。

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我县组织相关单位赴x、x、x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工作经验,共同探讨示范县项目建设思路。

(三)市场对接有力。

截至目前,我县已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阿里数字乡村等x余家服务商进行了对接,为下步工作推进积累了大量的市场资源。

二、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我县正在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方案,下步,该方案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故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三、具体做法和特色亮点。

以“x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锚定茶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着力推进数字赋能茶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电商经济、直播经济等进乡村,让手机成为新农具,网红成为新农民,直播成为新农活。

(一)服务集成,催生“开店热”

出台系列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召集专家组建服务队,为开好网店提供全程细致服务。今年疫情影响下,重点扶持茶叶电商推进茶产业稳产保供。x-x月,茶叶网店数从x家增至x家,带动就业x余人,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产生茶叶线上订单x万件,网络零售额x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x%。其中,x平台注册地在x县的店铺累计成交额x余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x%,在全国产茶县区排名从去年上半年的第x名进步到第x名。茶叶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也带动了全县网络零售额的快速增长,截至x月底,x亿元,同比增长x%,增速排名全省第x位、全市第x位。

(二)平台集成,打造“孵化地”

打造x个电商集聚发展平台,建筑面积达x万平方米,规模居xx第一,政府给予场地租金、装修、宽带等补助,共集聚网店x余家,直接带动就业x余人。一批电商企业脱颖而出,成为行业龙头,如拼多多平台绿茶类目中,x绿茶占总销量的x%以上,销量前十茶企中x占据x席,其中x公司位居榜首。同时,积极培育人才孵化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导师团,开展多形式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累计完成电子商务各类培训x余人次,举办青年创业项目大赛等活动x余场。一批优秀青年成为全国典范,x、x获评中国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x获评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三)节会集成,提升“人气值”

为进一步扩宽销售渠道,提升x香茶品牌影响力,降低疫情对茶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x县积极把握直播经济新机遇、抢抓直播带货新风口,先后组织开展“第x届中国(国际)茶商大会·x香茶网络茶叶节”、“x春茶节x香茶专场”、“淘宝村播计划·县长来了”、“中秋有礼·x特色产品专场”等直播活动,累计曝光率x亿多次,在线观看人数x万,带动农产品销售x万元。“x香茶”成为x茶叶类目全网首例通过线上联动也是首次最快的地标名片打造案例。目前,全县茶叶直播电商有x余家,x成为阿里全省首批“淘宝直播村播学院”共建单位。x茶叶市场成为新兴直播基地,每个集市日有x余人直播带货,日均销售茶叶x万余斤,销售额x余万元,其中,x的茶青、干茶销售单价增长x%,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支撑力量薄弱。

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过程中,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为项目建设提高专业指导、业务咨询、第三方服务的专家咨询力量紧缺。同时,在我县能够承接项目建设的企业、人才缺乏,项目建设不能很好的与县域产业发展相结合、共促进。

(二)县域特色彰显不足。

就该项目而言,现有的工作模式、项目体系、成功经验,大多数是在中西部省份产生的,与我省、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匹配度不高,难以展现县域电商经济发展特色,急需探讨出一条符合我省发展特色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路径。

(三)资金使用方向不明。

对于项目资金使用,尚未有细化的使用方向,导致项目推进过程中顾虑大,建议省商务厅出台更加细化的资金使用方向文件,更好的指导县市区推进项目建设。

五、下步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务实推进项目建设。

计划于x年一季度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季度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承建商;三季度开展项目建设;四季度完成项目中期建设主要目标,并总结提炼项目建设经验。

(二)确定项目建设方案。

计划将项目分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两个子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分别确定两个项目承建商进行建设。其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含: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直播中心基地、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市场体系建设包含:农产品上行及工业品下行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市场运营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体系、电子商务脱贫帮扶体系。

(三)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一方面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x个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包含x个电商服务运营中心、x个多功能电商培训中心、x个创业孵化中心、x个路演大厅/创业吧、x个电商产品展示中心,x个商务洽谈室等)、培训x名农村电商、建设x-x个直播基地、建成x个电子商务数据中心。另一方面是推进农村电商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调研x次并形成调研报告、举办农产品电商资源对接会x-x场、新培育优质直播电商企业x家以上,引进“直播”电商网红资源x名以上、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x个、建设或提升城乡电商物流配送站点x个、培育x-x个区域公共品牌、建设x个物联网+区块链”追溯体系、组织x-x家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开展农产品推介会x次、农产品销售额达到x亿元、累计培育电子商务专业村x个、累计培育电商镇x个。

农村宅基地工作汇报篇十四

号)要求和区、市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用地,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976。

号)要求,我县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以。

1999。

2009。

80%。

80%。

以上。

主要任务:

各乡镇以村为单位,逐宗查清本村宅基地使用人(户主)、座落位置、使用面积、审批情况、建筑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

1999。

年已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全面查清并汇总出原发证和近年来登记发证数量。

由于历史和技术等原因,有部分已发土地证在乡镇留存,没有发放到使用权人手中针对这种情况,需进行全面核对,检查是否与宗地现状一致,宗地内容未发生变化的经核查后可以发放,发生变化的需重新进行调查登记发证

1995。

年后。

部分宅基地已经审批根据原《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证的发放须有使用人申请但由于使用人怠于申请造成许多批而未发证的现象发生此次登记发证过程中要查清此类情况严格审核逐宗落实方可发放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要严格依照《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严把登记关口。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土地修建住宅的,不予登记发证;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在不影响公路畅通、公路环境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登记发证,但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今后不在控制区范围内翻建、扩建。

1

1982。

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

1982。

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

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

1987。

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自治区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1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2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零星宅基地,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已满二年未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

1

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

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2008]146。

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宅基地,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因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形成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区分不清时,要严格按照土地确权的有关规定,在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后,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严禁在国有土地上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在集体土地上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为减轻农民负担,

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保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登记颁发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地籍调查费、工本费一律免收。

1

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的;

2

3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镇(村)建设规划且占用基本农田的;

4

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5

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6

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7

农村村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复垦的;

8

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各乡镇积极配合,每个乡镇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宅基地建设用地进行排查摸底,按实际情况分类登记,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无错漏登”现象的发生。县国土资源局对各种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严把质量关。

登记发证工作采取“成熟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分七个阶段组织实施: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量大面广,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配合与支持,为了保证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广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土地登记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完成。

1

附件。

2

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开展的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力量,乡镇积极配合,对已审批但未进行过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依照土地登记发证程序和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相应的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并形成集数据、图件、表格、卡册等调查成果,为下一步发放宅基地使用证提供依据。

结合摸底结果和已有的地籍调查表、收集的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对所有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发证条件的,转入发证阶段。

对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填写登记表、卡、土地登记簿等发证必备的资料,按照完善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及时向宅基地使用人颁发土地使用证。

按照土地登记面向“信息化、公开化”的要求,结合“金土工程”,建立集受理登记。

发证管理。

公开查询为一体的管理和查询系统。

对摸底调查和登记发证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表格,按照地籍档案规范化的要求,分类进行归档整理、信息入库。

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永宁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和落实登记发证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钱克孝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马雪峰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籍股股长谢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马雪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登记发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反馈信息,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协调决定的事项。全体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沟通信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确保登记发证工作合法、有效进行。

要建立成果质量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切实保障登记发证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虚假登记和故意隐瞒不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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