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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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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2023-09-07 11:06:04    小编:薇儿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一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xx〕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二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三

《数学课标(2011年版)》中的“图形与几何”领域相对应,注重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几何直观,体会图形之间的联系与变化,在活动中提高动手操作的能力,发展初步的创新意识,感受图形之美。

二、学情分析

在此以前,学生已经学过了长方体、正方体的表面积,初步理解了表面积的意义,大部分学生掌握了正方体、长方体、圆柱的表面积计算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而且,经过五年多的学习,学生已经积累了一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经验,初步具有类比的思想和知识迁移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空间观念和数学思考能力,所以解决一些数学当中的图形问题对学生来说并不难,只要将所学的数学几何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当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三、教学目标

1.在探究长方体、正方体、圆的相关活动中发展空间观念。

2.经历猜想与验证的过程;体会数学思想方法。

3.在问题解决的过程中,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考与结果

四、教学措施

(1)创设愉悦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提倡学法的多样性,关注学生的个人体验。

(3)课堂训练形式的多样化,重视一题多解,从不同角度解决问题。

(4)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使学生切实掌握好这些基础知识。

(5)学生能预习教材,提出知识重点,自己是通过什么途径理解的,还有哪些疑问。能通过查阅资料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6)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指导者,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主张探究式、体验式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

(7)利用小组讨论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在讨论中人人参与,各抒己见,互相启发, 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体验学习数学的快乐。

(8)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和自信心,使每位学生的能力有所提高。

(9)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爱学、会学,教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四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中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中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xx〕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方案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篇五

为规范通州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行为,切实维护租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通州区公共自行车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北京绿色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

乙方:公共自行车租车人 第一条租赁服务申请

1、乙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自行车上路的相关规定,年龄为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

2、乙方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甲方服务机构提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申请。

第二条公共自行车租车卡办理

1、缴纳300元人民币诚信保证金。

1、甲方负责公共自行车及其它相关设施的管理。

2、甲方负责管理诚信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统一用于公共自行车运营支出。

3、甲方管理人员有随时检查公共自行车完好的权利,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乙方租用公共自行车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使用资格。

5、甲方有权在遇雨、雪及其它不宜骑车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提供租车服务。

6、甲方有对公共自行车保养和维修的义务。

7、甲方有提供热线电话,及时解答乙方对公共自行车租赁使用及相关问题的义务。

8、甲方通过设备将乙方身份信息与公共自行车租车卡进行绑定。

1、乙方对办理的公共自行车租赁卡只限本人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有对公共自行车租用及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了解的权利。

3、乙方每人每次限租用一辆公共自行车,使用时需认清印在公共自行车车体显著部位的车辆编号,以免与他人的车辆混淆。

4、乙方对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拥有保管义务,保证租用车辆的车况完好。

5、乙方不得对公共自行车及其相关设施进行出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方式侵害。

6、公共自行车仅限单人骑乘,乙方不得搭载乘客,不得搭载违禁品,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参加各种比赛。

7、乙方租车前应注意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如发现车辆损坏请及时调换车辆使用,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租用车辆期间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保证公共自行车租用期间停放安全。乙方停放在非服务站点,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非服务站点停放时发生丢失,乙方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拨打热线电话向甲方挂失,自行车丢失需照原价725元赔偿。

9、乙方租车卡丢失,应立即拨打热线电话向甲方挂失。乙方未及时挂失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的责任。

10、乙方在租用公共自行车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造成自身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解决或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1、乙方身体不适合骑行自行车时,应停止租用公共自行车。乙方在身体不适情况下租用公共自行车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本合约经乙方签字且经甲方核准后生效。

2、本合约附带附件均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出现以下情形的,本合约终止:

1、乙方提出注销公共自行车租车卡的;

2、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作出调整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南怡乐西路北京绿色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